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篇1
一、组织建设
(一)经审会“三同时”
经审会换届与工会委员会做到“三同时”,此项得分为4分;未做到“三同时”,此项不得分。“三同时”由直属基层工会换届选举文件复印件确认。
(二)干部配备
1、经审会委员人数不少于3人,此项得分为4分;经审会委员人数少于3人,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确认。
2、配备了专(兼)职经审会主任,此项得分为3分;未配备的,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的证明确认。
3、经审会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此项得分为2分;未配备的,此项不得分。由直属基层工会的证明确认。
(三)委员专业结构
经审会委员中具审计、会计专业资格人员占全体委员2/3以上,此项得分为3分;未达到2/3的,此项不得分。由人员从业资格证明文件确认。
(四)工作领导
经审会主任参加本级工会有关会议,此项得分为4分;未参加的,此项不得分。由会议纪要等文件确认。
二、规章制度
(一)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此项得分为5分;未建立相关制度的,此项不得分。由制度的复印件确认。
(二)经审工作
经审会定期召开有关经审会议,此项得分为10分;未召开的,此项不得分。由会议纪要等文件确认。
三、审查审计
(一)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审查
1、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进行审查,此项得分为15分;未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确认。
2、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追加(减)调整预算方案按审查程序进行了审批,此项得分为5分;未审批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确认。
(二)本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查
经审会对同级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及会议审查,此项得分为15分;审计得10分;审查得5分。未进行审计及会议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全委会会议纪要及上报的审计意见书确认。
(三)经费计拨审查
经审会对同级计拨工会经费情况进行了审查,此项得分为10分;未审查的,此项不得分。由上报的审计意见书确认。
(四)审计回访
对审计进行回访并督促问题整改的,此项得分为10分;未回访、未整改的,此项不得分。由整改情况汇报文件确认。
四、业务建设
(一)报告工作
经审会向同级工会代表大会或工会全委会报告工作,此项得分为5分。未报告的,此项不得分。由经审会会议纪要确认。
(二)上报考核材料
直属基层工会按时向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上报考核材料,此项得分为4分;未按时上报的,此项不得分。由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根据收到考核材料时间进行确认。
(三)工作经费
直属基层工会经审会的经审工作经费纳入同级工会年度经费预算,此项得分为3分;未纳入的,此项不得分。由上报的经审会本级工会经费年度预、决算相关报表证明确认。
(四)上报工作材料
(五)档案管理
建立完整的工作档案,此项得分为5分;未建立的,此项不得分。由市总分管产业工委(会)确认。
五、否决事项
(一)若发现上报材料不真实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二)本级工会经审会工作人员发生严重经济违纪问题,受到***纪、***纪和刑事处分的,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三)本级工会发生违法违纪或重大经济、重大财产损失问题(万元以上),取消本年度考核资格。
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篇2
为健全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和***府的有关***策法规,严格依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2、积极配合本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监督本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和***府的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
3、讨论确定本级经费审查工作和指导下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4、审查本级工会向上级工会报送的预、决算和本级工会代表大会(会员大会)向上级工会报告的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对预算的调整、追加等事项作出决议。
5、确定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的审计,听取他们的汇报;检查会计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做出审计报告。
6、对本级或下级工会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对触犯刑律者,依法提请追究刑事责任。
7、宣传***和国家的有关方针***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同铺张浪费违犯工会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的行为进行斗争。
二、议事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经审委员会全委会议。出席会议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
2、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委员会全委会议由经审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3、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经审办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印发会议通知;
(二)提出会议议题;
(三)印发提交会议讨论审议的审查文件;
(四)经审会委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在会前请假。
4、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5、对会议决定事项,各位委员按分工落实。
三、议案的表决
1、委员会表决方案,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2、会议表决方式由会议集体决定,可以采用投票、举手等方式。
工会委员会会议纪要篇3
为健全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做好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结合中央国家机关的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和***府的有关***策法规,严格依照《工会法》的有关规定,做好经费审查工作。
2、积极配合本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监督本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和***府的财经纪律、法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
3、讨论确定本级经费审查工作和指导下级工会的经费审查工作。
4、审查本级工会向上级工会报送的预、决算和本级工会代表大会(会员大会)向上级工会报告的经费收支情况,以及对预算的调整、追加等事项作出决议。
5、确定对本级和下级工会经费的审计,听取他们的汇报;检查会计凭证、帐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做出审计报告。
6、对本级或下级工会违反财经纪律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对触犯刑律者,依法提请追究刑事责任。
7、宣传***和国家的有关方针***策,支持工会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模范执行工会财务制度、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财务人员,提出表彰和奖励建议;同铺张浪费违犯工会财经纪律、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的行为进行斗争。
二、议事制度
1、每季度召开一次经审委员会全委会议。出席会议的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
2、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委员会全委会议由经审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3、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经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经审办要做好下列工作:
(一)印发会议通知;
(二)提出会议议题;
(三)印发提交会议讨论审议的审查文件;
(四)经审会委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须在会前请假。
4、会后印发会议纪要。
5、对会议决定事项,各位委员按分工落实。
三、议案的表决
1、委员会表决方案,应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
2、会议表决方式由会议集体决定,可以采用投票、举手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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