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原始萌芽状态中体育与艺术就结下不解之缘,远古时代的体与艺的确是相互缠绕在一起并且具有“不分家的”的特征。如今的“艺体不分家”多少是对远古初民混沌意识的继承和延续。然而,在进入了“学科门类”的时代,如此来认识分别具有不同独特属性的文明形式就难免会造成学术研究的“错位”。
关键词:体育 艺术 关系 语境
中国民间有句老话叫作“艺体不分家”,这在经验的层次上部份地道出了体育和艺术各自的特性以及两者相互融合的关系。纵观国内外对体育学和美学的研究现状,可以看出学者们对体育与艺术的研究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并对“艺体不分家”这一流俗的看法持赞同的态度,致使学术界关于艺体之关系的研究盛行起来,其中学者们更多地是以两者相互融合的关系为其发展的主流,并渗透到对美及其价值的研究中,却殊少谈论“艺与体”或“美与健”之间的那种“和而不同”的本真关系,(“和而不同”原则认为事物虽各有不同,但绝不可能脱离相互的关系而孤立存在;“和”的本义就是要探讨诸多不同因素在不同的关系网络中如何共处,就是要强调“不同”,达到新的和谐统一。)更没有指明“艺体不分家”在不同的语境下究竟意味着什么。人们所以在艺体关系的研究上一直陷入一种“本位丢失”的状态之中,其中的一个主要盲点是基于对谈论问题的“语境”的思想混乱,思想观念的错误定位足以对实践的指导产生偏差。本文将在体育学与美学的语境中,通过两者所表现出来的一些差异性的特征来探讨“艺与体”的关系。
体育学语境就是在不脱离体育的“健”的本位功能的前提下,谈论体育和艺术两者的关系,本文旨在谈论两者可以不分家,但必须定位清楚两者是在体育学的语境下探讨“合而不同”的关系。体育在实现自身的本真功能(即“健”)之余可以追求附带的“美”,但“健”始终是其的本位追求和功能,为了“美”而弃“健”这不是本文所谈论的“体”。二者可以“融合”,但必须持守各自的“本位”,“融合”不是“捏合”更不是“凑合”。现代体育项目在得高分、追名次的同时,越来越重视它的审美价值,体育中越来越多的渗入美学元素,这无疑增加了体育的艺术感,使体育艺术化,当然体育的艺术化发展趋势我们并不反对,但“美”永远只是体育的附带价值,体育在持守住“健”的本位功能之余,所产生的额外附加功能是可遇不可求的。体育和艺术可以不分家,但切不可舍健追美,更不能因为“艺体不分家”这一流俗的观点就把两者无限制的融合,使体育成为既不是体育也不是艺术的四不像。
增强体育活动的“艺术性”,甚至使某些运动项目“艺术化”,这些都不能从整体上改变体育的本质属性,因此,无论艺术元素怎样渗入体育,体育如何“艺术化”,体育还是体育。例如,对于美感较为集中地评分类项目―花样游泳、花样滑冰等项目中有许多舞蹈动作,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甚至可以说它们与艺术一样,是美感集中的物化形态,但它们本身却是竞技运动项目,不管它们如何朝着艺术化的趋势发展都不能进入艺术的领域成为某一艺术门类。
舞蹈是通过肢体动作来展现身体的美感并传达人们的内心感情的身体活动形式,其强调的是精神上对“美”的追求。在“美学”这一特定语境下,艺术和体育同样可以相互借鉴并融合,但“美”始终是艺术的本位追求,不能为了使两者迎合“艺体不分家”的关系,而无限制的把体育元素融入艺术中,为了“健”而弃“美”。
美就是美,既能强身健体又能展示美的身姿的身体活动是不存在的,如芭蕾舞蹈演员为了展示身姿动作的优美,就不得不违背人体生长发育的自然规律而扭曲某一肢体(如一位脚的站立),高难度的技术动作传达着身体的美,其不但没有达到强身健体的功能反而损害了身体本来的健康程度,这与体育的本位功能相违背,但我们却不能说体育重要艺术就不重要了。在舞蹈等艺术表演中,“美”才是第一位的追求,而“健”只能是在其达到所追求的“美”之后去附带考虑的。为了追求艺术美就不得不牺牲身体的健,这才是我们所说的带有“美感”的舞蹈,这才是舞蹈最本位的追求与价值体现。
体育和舞蹈在持守住各自的“本位功能”的同时所发挥出的“额外功能”都是“可遇不可求的”的,有很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体育如果没有它的“本位功能”则断不会被设计出“艺术功能”,也不会表现出身体活动的美,更不会有一种竞技性的体育或有一种体育带有竞技性;如果没有早期的所谓表示艺术的对人体身体情绪的艺术教育的传授,也不会有今天的艺术化的舞蹈美。它们对各自“本位”的把握使得两者更好地发展。
“艺体不分家”道出了体育和艺术各自的特征以及两者的关系,体育着重一个“健”字,艺术关注一个“美”字,但不能为了两者的融合舍弃它们的本位特征,体育就是体育,艺术(舞蹈)就是艺术,只有基于对“语境”的正确理解,才能使体育和艺术更好地融合发展并持守住各自的“本位功能”,两者“和而不同”的本真关系才是对“艺体不分家”这一流俗的看法的正解。
本文对“艺体不分家”普遍赞同的看法提出自己新的见解,对以往流于表面的认识和观点进行反思并重新定位“艺与体”或“美与健”之间本真的关系。希望能够为此后这方面的学术研究提供新的理论视角和方***启示。对体育学和美学的本体功能和特征进行的分析和探讨,为以后体育学和美学这两门学科的交错发展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并为进一步指导它们在实践中的相互融合和彼此发展指出了一种新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寇永俊,牛亚莉.论体育与艺术[J].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26(1):152-156.
[2]田林,吴光远.体育与艺术融合论[J].体育文化导刊,2010(2):23-24.
[3]胡小明.体育美学[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87:32-35.
[4]赵汀阳.美学和未来美学:批评与展望[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5]杜红燕.试论体育与舞蹈的关系[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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