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班主任,免不了要处理学生间的矛盾和纠纷。然而如何处理――让过错的一方或双方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诚的向对方道歉,并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事情――确实值得考究。
单纯讲道理,做批评,提要求,迫于老师的权威地位,学生可能当面服,嘴上服,老师提的要求也可能会满口答应,但是,是否从内心深处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是否真心的向对方道歉,是否真心的接受老师提出的要求,避免今后再犯类似的过错确实值得怀疑。
在二十几年的班主任工作中,我处理的一起学生之间矛盾的情形至今仍清晰的留在我的记忆里。那次的处理方法,我将它称之为“娱乐体验认识过错法”――就是用娱乐的方式让有过错的学生再现犯过错的过程,让他(或她)在再现的过程中认识到自己的过错,从而真心的向对方道歉,避免今后再发生类似的过错,也避免矛盾的双方因此不和。那以后我所带的班级,遇到学生发生类似的矛盾冲突,我都用这种方法加以解决,效果都很不错。
关于那次事件,具体情形是这样的:
一天上晚自习前,同学们大多在教室里玩耍,我与相邻班级当晚也要守晚自习的一位老师在教室外空地上闲聊。一会儿,一位女同学(该女生姓王,以下称之为W)哭着跑出教室来告我说:L(一位男生,姓罗,文中以L代称)男生欺负她。我先安慰了W,让她不再哭了,并明确告诉她;“我们班是不会允许‘大欺小’‘男欺女’现象存在的。”接着,问明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W与同学闲聊完了,要经过一二组之间的过道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去,L坐在一组最后一排座位上,将腿放在二组最后一排座位上,挡住了W的去路。W叫L把腿放下来让一让,L说“你走你的,我坐我的,就这样!”尽管W一再让L把腿放下来让她过去,但L就是不放下腿,还说:“你走你的,我坐我的,我又没挡着你。”
明白了事件的具体情况,我在脑子里迅速思考了一下:这事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如果这时把L叫出来批评几句,让他给W道个歉,做个保证,他肯定也干,只是不见得能够口服心服,也不能有效地保证他今后不再犯类似错误和起到教育其他学生的作用。很快,我便决定采用“娱乐体验认识过错法”解决这次事件――让他自己在体验中认识自己的错误,“彰显”自己的错误,达到教育其他学生的目的。
我让另外的学生将L从教室里叫出来,问他刚才与W之间是怎么回事。他的叙述与W所讲基本吻合,只是特别强调了:“我就坐在那儿,我还叫她走,又没说不让她走。”
这分明有点强盗逻辑了,但我没揭穿他。
我叫W、L和我一同回到教室,又从他们两人口中确认了L刚才所坐的位置和姿式,便让W用同样的姿式坐在L刚才坐的位子上。我在站旁边,叫L从教室前边走过来。走到W腿边的时候,L停了下来,这时我语气放得很平的笑着对他说:“走啊,继续走,没让停下来,就别停,继续走!”教室里所有学生的眼光都聚焦了过来。L迟疑着,我一边扫视着教室里其他的学生,一边重复着刚才的话语。看我没松口,L只得一跳从W的腿上过去了。看着他跳过去,我便笑着对他也是对其他同学说:“L同学,原来你是这么‘走’的呀!现在你就这样从教室后到教室前‘走’三个来回,锻炼锻炼!”话音刚落,W不禁“噗嗤”笑出声来,教室里好些同学捂着嘴巴也不禁笑出声来。L的脸微微有些红,嗫嚅着说:“老师,我错了!”我仍平静的说:“哪在说错呢!现在是让你走走,锻炼锻炼身体,快,开始走!”语气中没有丝毫的让步,L只得从教室后边跳到前边,又从教室前边跳到后边。L跳的过程中,我用眼神制止了班上同学的大笑,W却笑趴在桌子上了――只是不敢笑出声来,抬起头来说道:“老师,不要让L同学跳了吧!”
到此,预期的教育效果已经达到,我便叫L停了下来,把他和W叫到一起,我还没开口,L便说:“老师,我知道我错了,我向W道歉,并保证今后再不犯错了。”并转向W,“W,对不起,我错了,原谅我吧!我保证今后再不犯了!”“没什么,我原谅你!我们今后还是同学呀!”
我故意放大声音叮嘱L:“记住,‘走’与‘跳’是有区别的哦!”
L同学有些不好意思的回答:“老师,我知道了,保证今后不会再犯了!”
后来,这两位同学确实也没再发生过任何的矛盾,班上也没有再发生过类似的欺负同学的事件了。
2013年2月11日(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