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我们班谁最爱看书,那非沈佳兴莫属了。你瞧,他下课看,午休时看,走路时也看,甚至上课的时候,趁老师不注意把书偷偷地拿出来看。因为看书,眼镜已从二百多度换到了四百多度。只要看上书,眼睛就像掉进书里似的,因此同学们都叫他“蛀书虫”。
“蛀书虫”爱看书,只要瞧见别人有好书心里就痒痒,非要把书借到手不可。这不,这两天老师推荐我们看杨红樱《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书。乔伟峰买了一本厚厚的全集,看着那本厚厚的全集,“蛀书虫”的眼睛直发光,“口水”都流出来了。他一定在心里打起了小算盘:这可是全集呀,我可要抓紧时间借,不然被别人借去了,我就借不到了。一下课,他就向乔伟峰跑去借书。我心想:乔伟峰可是班上最爱玩儿的,他这么两手空空地向他借,怎么可能借来。果然不出我所料,他连一张纸都没借来。不过“蛀书虫”自有妙计。只见他眼珠一转,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连忙跑回座位,从书包里拿出妈妈最近给他买的旋风陀螺,在乔伟峰面前上好齿条,猛地一拉,陀螺飞快地转了起来,乔伟峰的眼睛盯在陀螺上,哪还有心思看书啊。沈佳兴趁机说:“这个陀螺好玩吧,你借我书,我借你陀螺,怎么样?” 乔伟峰二话没说,一把抢过陀螺,把书递了过去。“蛀书虫”如获至宝,马上津津有味地读起来。午休时连饭都没吃,恨不得一口气把这本书读完。唉,真是当之无愧的“蛀书虫”。
“蛀书虫”因为书看得多,知识自然就十分广博。这节课我们是科学课,老师提了一个有趣的问题:“抓兔子的时候,应该抓哪个部位呢?”大多数同学都说抓耳朵,老师笑着摇摇头,沈佳兴不紧不慢地站起来,清了清嗓子:“抓兔子时,尽量不要抓耳朵,因为兔子耳朵的毛细血管很多,容易弄伤兔子,我们应该抓兔子脖子上松软的毛。”老师满意地点点头,我在心里竖起了大拇指――“蛀书虫”,你真厉害。
瞧,这就是我们班的“蛀书虫”。在这里,我可要提醒你(“蛀书虫”):看书是好事儿,但可不要用眼过度哦,否则你的眼镜度数又该往上涨了。
【教师评点】
习作以“蛀书虫”为题,既突出人物的特征,又使文章充满了活泼的色彩。人物描写细致生动,语言富有个性,心理描写突出人物性格特征,人物刻画得逼真形象。 吴化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