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奇先生曾说过这样的话:“在追求至善人生目标中,要做到‘讲责任,讲义气,讲原则’(《银行家》2007年第11期)”。但是,受极左路线影响,很长时间以来,“讲义气”遭到曲解和错误的批判、贬低。
“讲义气”,从本质上讲,属于人的思想、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德,以及行为科学的研究范畴。其内容相对宽泛,大概包括:作为公民、作为个体的人,应该公道、正派、坦荡、磊落,富有正义感,有良好的操守;在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处理上,应该富有人道主义精神,有仁爱之心,有同情感,珍视情感和纯洁的友谊,与人为善,信守约定,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在社会生活中,有事业心,有责任感,有良好的精神状态,扶危济困,见义勇为,仗义执言,敢于以正义的言论和行为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公而忘私,人而忘我,勇于承担匹夫之责等。
“讲义气”也是一种文化,是一种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对人们的思想、品德、行为和社会生活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尤其在遭受外侮,黑恶势力横行,相对黑暗的统治年代中,讲义气的行为和风气会带来一缕阳光与和煦的春风。
从渊源上看,“讲义气”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构成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古代圣贤,许多伟大的历史人物,对此多有表述和实践。孔子的“可以六尺之躯,可以寄百里之命”,“见利思义,见危授命”;荀子的“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观”;尸子的“爱恶亲疏,兴废穷达,皆可成义”;墨子的“义,天下之良宝也”;孟子的“富贵不能***,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刘向的“义死不避斧钺之罪,义穷不受轩冕之服”;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以及“岳母刺字”,“桃园三结义”的故事等,以其凛然正气和高尚情怀,不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而且成为正人君子理想人格中的一种追求。
需要加以辨析的,首先,“讲义气”是对公民的要求。它既不是***员标准,也不是干部标准(当然,它与***员标准和干部标准也不是互相排斥和对立的)。但是,作为中共***员和领导干部,“讲义气”也应该是其完善人格的一种追求。其次,“讲义气”不是不讲组织原则,不是不讲***性,不是不讲纪律,不是要藐视法律。相反,“讲义气”是从道德和良知等方面,为法律、纪律、组织原则等守住最后的底线。
当然,提倡“讲义气”,必须摒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体现时代特征和先进文化的最新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