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忠作为一种伦理道德范畴,春秋时期即已产生,最初含义是指对人对事真心实意、尽心竭力,是对一切人的要求。从战国中期以后忠逐渐偏向忠君。但在一个时期,对君主绝对服从的意识尚不强烈。到宋代,理学兴起,三纲上升为天理,于是忠君之忠绝对化。明清之际,出现早期启蒙思潮,三纲受到初步挑战,忠君之忠自然也受到触动,但社会影响不大。忠君之忠受到根本性动摇是在近代。但近代虽否定忠君之忠,却并未否定忠,而是要恢复其本意,即对人对事要真心实意、尽心竭力。
[关键词]忠德 真心实意 尽心竭力 忠君
[中***分类号]B8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12)03-0046-05
一
“忠”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最重要的德目之一,从现有文献资料看,它的出现不会晚于春秋。《左传》中见“忠”字70处,《国语》中见“忠”字52处,《论语》中也有18处论及“忠”,而且这些用法无一例外均是在伦理道德的意义上来使用的,这说明“忠”的观念在春秋时期就已经对人们的社会生活和思想意识产生了直接而深刻的影响。
每谈到“忠”,人们往往马上就会联想到“忠君”。其实,作为***治性道德的“忠君”观念并不是“忠”字的首义。从汉宋以来历代大儒所作的注疏、阐释可知,忠的本义是对人对事要真心实意、尽心竭力。他们先后说:“忠只是实心,直是真实不伪。”(《朱子语类·卷十六》)“忠也者,一其心之谓也。”(《忠经·天地神明章》)“忠是要尽自家这个心。”(《朱子语类·卷六》)“竭所能之谓忠。”(戴震:《原善·卷下》)显然,忠德所倡导的是一种对人对事的积极态度。但是,并不是一切尽心为人的行为都可称之为忠。作为一种美德,忠还有其他要求。其一,忠出于公而非出于私。所以古人说:“忠者,中也,至公无私。”(《忠经·天地神明章》)其二,更重要的是,为人谋之忠并非助恶而是助善。古人曾一再指出:“教人以善谓之忠。”(《孟子·滕文公上》)“以正辅人谓之忠,以邪导人谓之佞。”(《盐铁论·刺议》)就是说,忠是有原则的而非无原则的。先哲的这些解说使忠的含义、要求更加全面、充实,也更加明确,这对今人正确理解为人谋之忠是有益的。
在春秋时期,忠是对待一切人的。因此,在这个意义上讲,“忠”体现为人所共由的道德规范,这便是所谓“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天之道也”(《左传·襄公二十二年》)。所以当樊迟向老师请教关于“仁”的问题时,“孔子曰: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论语·子路》)。既然“忠”是对待一切人的,自然也包括君,所以在上述典籍中也有关于事君要忠的文字。如:“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失忠与敬,何以事君?”(《左传·僖公五年》)但同时,也有关于君要忠于民的论述,如《左传》中便有这样的话:“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左传·桓公六年》)可见,那时的忠系泛指而非特指,它虽包括君,但并非特指对待君。就人际关系而言,那时的忠是一种相互的道德要求,并非己身单方面的义务。
应该说,春秋时期君臣关系尚处于相对宽松的环境之中,君权至上的观念还没有完全显露出来,与之相应的是绝对“忠君”的观念尚未普遍化。“直到春秋末期,情况依然大致如此,君臣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宽松和随意的。”在君主们面前,臣下的“忠”往往可以通过直接的批评、责备的方式来表现,而此时君主们也通常表现得较为宽容。臣下对于君主的“忠”是理性的、有条件的,而不是盲目的和无条件的。《左传》提出“君明臣忠,上让下竞”(《左传·襄公九年》),孔子认为“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论语·八佾》),墨子也主张“为人君必惠,为人臣必忠”(《墨子·兼爱下》),晏子甚至还提出了“君者择臣而使之,臣虽贱亦得择君而事之”(《晏子春秋·问上》)的主张。这充分说明,在当时臣下对君主在***治上的依附关系还没有出现绝对化的现象,对于君主的忠的观念一般是以君主的明、德、惠、礼等为前提的,强调的是君臣双方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
到战国中期,忠逐渐由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道德要求转变为一种对臣下的单方面的约束。那时流行的观念是:“忠者,臣德也”(《郭店楚墓竹简·六德》);“忠者,臣之高行也”(《管子·形势解》);“敦敬忠信,臣下之常也”(《管子·形势解》)。既然忠君被视为臣下的美德,于是“忠臣”遂成为对臣下的美誉。《墨子》、《商君书》、《慎子》、《管子》等文献均有“忠臣”一词,而在《荀子》、《韩非子》和《吕氏春秋》当中,关于“忠臣”一词的使用更是比比皆是。这说明“忠”作为臣德开始流行。
按照国内多数学者的意见,战国是中国封建制确立的时代。在这场社会大变革中,大批旧的氏族奴隶主贵族没落、消灭,新的封建贵族兴起,统治阶层的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此外,在七雄并列的时代,各国为了争霸,都竞相招纳聘用异国之才。“这样,统治阶层便突破了血缘关系的狭小圈子,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在这种新形势下,仅仅用孝道来维系统治阶级内部的关系已经不够,于是,对君主的忠便成为必不可少的补充。”正是在上述历史背景下,忠逐渐偏向于忠君。
随着忠成为“臣德”、“臣之高行”,臣对君的关系势必成为一种依附、从属关系。那时,极力主张“尊主卑臣”、君权至上的是法家。《管子》虽也讲君臣“复合为一体”,但它更强调臣对君的依附,这便是所谓“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管子·君臣上》)。而韩非则要求为臣者必须“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韩非子·有度》)。这样,为臣者就完全丧失了***人格,成为执行君主意志的工具。在韩非看来,臣对君的顺从是不看对象的,“人主虽不肖,臣不敢侵也”(《韩非子·忠孝》)。就是说,臣对君的忠顺是一种绝对要求。他认为即使面对暴君,为臣者也不得讨伐。由此,他公开否定儒家所尊崇的尧舜汤武,认为尧的罪过是“为人君而君其臣”,舜的罪过是“为人臣而臣其君”,汤与武的罪过是“为人臣而弑其主”,他们的罪过均在于“反君臣之义”、乱君臣之分。“反君臣之义”者却长期为“天下誉”,这乃是“天下所以至今不治”的根源。他的结论是:要使天下治,就必须严君臣之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经过法家的提倡,君权开始绝对化,臣对君的忠也开始带有盲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