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我国,重竞技运动员的暴力行为倾向的研究至今仍然是一片空白。但是这个问题关系到重竞技运动员的人格发展,道德认知以及退役后生活工作的安排。因此,重竞技运动员的暴力行为倾向问题亟待提上日程。
关键词:重竞技运动;暴力倾向;格斗;退役
本文首先阐述了重竞技的特点及暴力行为倾向,并对重竞技的运动激烈、身体劳累、心理紧张、竞争残酷等特点进行分析,从而研究出暴力行为倾向产生的根源及其心理因素,进而进一步深刻揭示了影响运动员产生暴力行为倾向的原因,及其对运动员自身和社会安定带来的严重危害性。最后,作者针对上述分析提出自己的见解以及控制运动员暴力的对策。
一、重竞技的特点与暴力行为倾向
(一)重竞技的特点与潜意识攻击。
所谓重竞技是指为了最大限度的发挥个人的运动潜能,在激烈的身体对抗中,挑战极限,超越自我,为争取优异成绩而进行的运动训练和竞赛。它包括:摔跤、拳击、散打、跆拳道、击剑、举重等项目。这些项目的比赛不同于一般的比赛,除了要承受激烈的身体对抗之外,还要承受很大的心理负荷。
由此可见,重竞技的特点可以概括为:运动激烈、身体劳累、心理紧张、竞争残酷,这些特点培养了运动员超乎常人的强健的体魄,超强的意志,良好的心理素质。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有的运动员处理问题时容易过于简单化,容易冲动,往往想通过自己强健的体魄来征服别人。
重竞技的项目特点导致了运动员在脑海中存在着潜意识攻击的思想,对于生活中的一些摩擦,便想用自己的武力使对方屈服,从而导致了许多流血事件和悲剧的发生。
(二)暴力行为倾向心理因素。
暴力行为倾向是指具有以暴力手段实施的,以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及公共安全等行为的思想。
1.认知特点。
(1)较低的认知水平和能力。有些运动员从小从事专项训练,过早的训练影响他们文化课的学习,在他们的眼中看重的只是专项成绩的好坏,并不注重其他方面的学习。随着年龄的增长,他们的认知水平和能力并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
(2)简单直接的解决问题的方式。重竞技运动员具有强健的体魄、超强的攻击能力,这些优势的产生导致一些运动员处理问题简单化,直接攻击对方,也不考虑攻击对方后给对方造成何等的伤害。
(3)强烈而歪曲的道德观、价值观。大量的事实证明,有些运动员具有的是歪曲的、表现较为强烈的甚至是错误的道德观、价值观。若是谁触犯了自己的道德准则或价值准则,便以暴力相向,甚至伤人害命。
2.情绪情感和意志特点
有些运动员的情绪意志特点主要表现为消极的情绪反应和薄弱的意志力。具体而言,这些运动员的情绪反应速度快,强度高,具有扩散性。譬如运动员实施暴力行为时总是伴随着激烈情绪爆发,攻击时具有强烈的情绪亢奋性,在这种激烈、亢奋的情绪状态下,其攻击行为的指向常常会转移到其他的人或物上,如劝阻者、旁观者或是现场中的其他物品。
与上述情绪特点相对应,这些运动员的意志活动常常不能得到控制或调节自己的情绪活动,行为易受情绪的控制和支配,易受暗示、激惹性较高的外部刺激而激发,使他们大打出手。
(三)格斗类项目与暴力行为倾向。
格斗类项目在生活中十分常见的,它是以“伤害另一生命机体为目的的一种反应”,是一种有意注意,具有一定的指向性和集中性,同时它还具有一定的危害性,为的是给对手造成打击,从而取的比赛的胜利。
可以说,格斗类项目的运动员都有超乎常人的反应速度和身手。当他们遇到外界的一点刺激时,潜意识里已构成向对手的进攻意识,一旦这种讯号发出,那么他们就会持自己的特长来进攻对手,以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
由此可见,格斗类项目运动员所产生的暴力行为倾向是长期训练的结果,是潜意识达到自动化的反应。
二、影响运动员产生暴力行为倾向原因
(一)社会环境是运动员暴力行为倾向产生的温床。
我国从改革开放以来,大搞经济发展的同时国外的各种思潮也随之鱼目混杂地涌入,许多公民不能正确对待这些思想,不分良莠地照单全收,产生了 “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错误思想,一些人花大钱雇佣运动员做保镖或打手,为自己解决事情。意志力薄弱的运动员就会抵制不住金钱的诱惑,成为金钱的奴隶和别人的棍棒,别人指哪打哪,给社会造成不安定的局面,而且目前我国体育体制不是很完善,拿到全国前几名的运动员才有机会保送大学或安排工作,没有取得好名次的运动员还是占多数的,如果他们找不到对口工作,又身无他技,就只能闲居在家,处于一种特殊的社会环境,训练时期的热情消退了,渴望生活的激情散了,在家待业的消极作用很明显地压抑了运动员们的正常发展,从而致使他们所具有的暴力倾向加重。
(二)运动员自身因素。
因为是竞技体育,一方面运动员从小便开始训练,而那时正是他们求知欲旺盛的年代。许多家长和教练员对于他们的文化水平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他们也就随便学学敷衍了事,文化水平不是很高;另一方面,运动员冲动性大,说干就干,在思维方面表现出明显的片面性和表面性,缺乏抽象和概括的分析能力,对待事物缺乏规律性的本质的认识。因此,很容易孤立、偏激地看问题,甚至把粗暴、冒险等行为,当成是勇敢大胆的英雄行为。在外界的刺激下,在各种暴力行为的动机的指使下,他们容易轻率地采取这些行为方式。
有些运动员在暴力行为乃至暴力犯罪中并不是有意识的,常常只是***一时之快,或是帮别人出头,或是认为对方找茬等盲目产生的各种暴力行为,他们喜欢追求行为刺激,不懂得自己的行为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综上所述,运动员自身素质如文化水平程度不高,做起事情容易冲动,盲目性,不考虑太多后果,情绪波动大等都有可能引发各种暴力行为。
三、控制运动员暴力行为倾向的对策
(一)加强运动队的管理。
加强运动队的管理,首先要确立一个明确的目标,俗语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所以教练员的问题应放在首位。一个好的教练员可以带出一支好的队伍出来,同样,一个不称职的教练员也可以毁了一支队伍。所以应该抓紧实施“教练员再教育工程”和“高层次创造性教练员人才工程”,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还应该选送一批有培养前途的年轻教练员到国内或国外高等体育学府进修、深造,建立一种严格定期的岗位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教练员队伍的素质与学历结构,从而提高运动队科学训练以及管理的水平。
努力为运动员的成长创造一个“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定期组织技术与经验交流活动,增强运动员敢于挑战、创新的意识,提高运动员专项技能的理论水平。
在重点项目上,全面配备科技教练员,对每位运动员负责,使他们能够得到科学的训练提高成绩。
同时还要加大运动队内违规违纪现象的惩罚力度,改变过去那种以眼前专项运动成绩和比赛名次论英雄的高优姿态,要一视同仁。
(二)加强运动员自身素质修养。
运动队中的运动员,文化教育程度较低,文化基础较差,因此影响着全面发展人才的培养,甚至造成社会上对专业队运动员产生“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晕轮效应。因此我们应该从实际出发,大力实施再教育,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才。
首先,应抓文化素质教育,培养队员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自尊、自信、自强的民族精神,塑造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思想情操,培养他们勇于拼搏的精神。
另外,还可以开设一些人文学科的选修课,既使运动员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又能学到更多知识,修身养性。
最后,还应多找一些心理医生经常对队员们进行心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各种社会文化活动,使之从中接受教育,陶冶情操,增长才干,增进知识,从而成为符合时代要求的综合性人才。
(三)做好运动员退役后的安排。
前途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尤其应做好运动员们的未来发展计划。因为对于他们而言,如果以后不从事运动工作,实在别无其他出路。如果弃之不问很容易使他们走上极端。尖子级队员可以继续深造,或改行当教练员,或保送大学。而那些专项成绩平平的队员们应通过改革运动员奖励,职称晋升,住房就业分配标准的方针***策及导向,引导各基层体育局、体校对培养运动员及今后生存方向,树立大局观念,认真对待,为培养更高、更多的世界级尖子运动员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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