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污染篇1
一颗废弃的电池能污染多少土地?多少水?
如果一节一号电池在地里腐烂,有毒物质能使一平方米的土地失去使用价值,而扔一粒纽扣电池进水里,它其中所含的有毒物质会造成60万升水体的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用水量。何时我们才可以摒弃这些坑爹的电池。
近日,佐治亚理工学院和马里兰大学的研究人员声称他们已经研发了一款百分百“绿色”的电池,这和我们常见的太阳能电池并不是一回事——用树木做成的超级环保太阳能电池,这款电池是 “用不完”的。
事实上,常规的太阳能电池还不够环保。佐治亚理工学院有机光子学和电子技术中心的负责人Bernard Kippelen解释称,常规的太阳能电池虽然能利用太阳光能发电生产清洁能源,但电池本身是不能回收再利用的,人类只是在减少了对化石燃料的依赖,但同时消耗着其他资源,在这款***性的电池诞生之前,这和拆了东墙补西墙没什么区别。
普通电池中含有镉、铅、汞等重金属,其废旧电池中的重金属正是带来污染的元凶。研究人员认为,要彻底改变电池污染环境的问题,必须换掉电能的载体,既然太阳能电池的工作原理和植物光合作用类似,那为什么不可以直接用植物纤维制作电池?
经过上千种材料的筛选后,研究人员研发了一种植物纤维纳米晶体(cellulose nano crystal, CNC),只需要把构成太阳能电池的有机物装入这种结构中就能形成简单的植物电池。由于这也是一种有生物降解功能的材料,电池能够在温水中自行溶解。“生产的材料是植物本身,这里有取之不尽的光能有机物,电池使用后也可以自行分解,百分百地环保,这才是真正的绿色科技。”研究人员自豪地表示。
目前,这种新型电池能将接收到植物光能的2.7%转化为太阳能电能,转化率在有机材料中名列前茅,不过还远不及常规太阳能电池(在所有种类的太阳能电池中,光电转换效率最高的是单晶硅,达到24%)。除了转化率不及常规太阳能电池之外,这种新型太阳能电池面临的另一个问题是对环境的适应能力,由于这些新型电池的原材料是可降解的,很可能一场大雨就能将电池产品彻底毁掉。对此,马里兰大学的研究人员在电池的环境适应能力问题上下了功夫。研究人员利用纳米技术,从黄松中取材,在木纤维上涂了一层锡膜,并使用钠代替常规电池中的锂,这样生产出的电池比纸张薄,也能起到一定程度的“防水”功能,从而增加电池对环境适应能力。
事实上,假如这些新型的电池能够正式投入生产线,它还将会改善工人们的身体健康。常规的太阳能电池尤其是光电转化效率最高的单晶硅太阳能电池,在生产过程中有一部分硅会以氯硅气体化合物的形式作为废料排出,污染空气,经常接触硅的工人也容易患上“矽肺”这种职业病,而这种用树木做成的太阳能电池,工人们完全不必担心污染问题。然而,什么时候才能拿到这块木头电池?研发人员表示,他们的下一个目标是将转化率提高到两位数,假如研究进展顺利,5年内这种电池就能正式推出市场。(文/高敏仪 陈立开)
电池污染篇2
1.总则
1.1为引导废电池环境管理和处理处置、资源再生技术的发展,规范废电池处理处置和资源再生行为,防止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策和标准,制定本技术***策。本技术***策随社会经济、技术水平的发展适时修订。
1.2本技术***策所称废电池包括下述废物: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一次电池(包括扣式电池)、可充电电池等;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蓄电池等;
已经失去使用价值而被废弃的各种用电器具的专用电池组及其中的单体电池;
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运输、销售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产品、报废产品、过期产品等;
上述各种电池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合下脚料等混合废料;
其他废弃的化学电源。
1.3本技术***策适用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运输、综合利用、贮存和处理处置等全过程污染防治的技术选择,并指导相应设施的规划、立项、选址、设计、施工、运营和管理,引导相关产业的发展。
1.4废电池污染控制应该遵循电池产品生命周期分析的基本原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实行全过程管理和污染物质总量控制的原则。
1.5废电池污染控制的重点是废含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逐渐减少以至最终在一次电池生产中不使用汞,安全、高效、低成本收集、回收或安全处置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害的废电池。
1.6废氧化汞电池、废镉镍电池、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该按照有关危险废物的管理法规、标准进行管理。
1.7鼓励开展废电池污染途径、污染规律和对环境影响小的新型电池开发的科学研究,确定相应的污染防治对策。
1.8通过宣传和普及废电池污染防治知识,提高公众环境意识,促进公众对废电池管理及其可能造成的环境危害有正确了解,实现对废电池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
1.9各级人民***府应制定鼓励性经济***策等措施,加快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废电池分类收集、贮存、资源再生及处理处置体系和设施建设,推动废电池污染防治工作。
1.10本技术***策遵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策》的总体原则。
2.电池的生产与使用
2.1制定有关电池分类标识的技术标准,以利于废电池的分类收集、资源利用和处理处置。电池分类标识应包括下述内容:
需要回收电池的回收标识;
需要回收电池的种类标识;
电池中有害成分的含量标识。
2.2电池制造商和委托其他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电池的商家,应当在其生产的电池上按照国家标准标注标识。
使用专用内置电池的器具生产商应该在其生产的产品上按照国家标准标注电池分类标识。
2.3电池进口商应该要求国外制造商(或经销商)在出口到我国的电池上按照中国国家标准标注标识,或由进口商在其进口的电池上粘贴按照中国国家标准标注的标识。
2.4使用电池的器具在设计时应该采用易于拆卸电池(或电池组)的结构,并且在其使用说明书中明确电池的使用和安装拆卸方法,以及提示电池废弃后的处置方式。
2.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氧化汞电池。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生产和销售汞含量大于电池质量0.025%的锌锰及碱性锌锰电池;2005年1月1日起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电池中的比例;逐步减少糊式电池的生产和销售量,最终实现淘汰糊式电池。
2.6依托技术进步,通过制定有关电池中镉、铅的最高含量的标准,限制镉、铅等有害元素在有关电池中的使用。鼓励发展锂离子和金属氢化物镍电池(简称氢镍电池)等可充电电池的生产,替代镉镍可充电电池,减少镉镍电池的生产和使用,最终在民用市场淘汰镉镍电池。
2.7鼓励开发低耗、高能、低污染的电池产品和生产工艺、使用技术。鼓励电池生产使用再生材料。
2.8加强宣传和教育,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汞含量小于0.0001%的高能碱性锌锰电池;鼓励和支持消费者使用氢镍电池和锂离子电池等可充电电池以替代镉镍电池;鼓励和支持消费者拒绝购买、使用劣质和冒牌的电池产品以及没有正确标注有关标识的电池产品;
3.收集
3.1废电池的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以下简称为废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以下简称为废扣式电池)。
3.2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地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3.3下列单位应当承担回收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责任:
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制造商;
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进口商;
使用充电电池或扣式电池产品的制造商;
委托其他电池制造商生产使用自己所拥有商标的充电电池和扣式电池的商家。
3.4上述承担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回收责任的单位,应当按照自己商品的销售渠道指导、组织建立废电池的回收系统,或者委托有关的回收系统有效回收。充电电池、扣式电池和使用这些电池的电器商品的销售商应当在其销售处设立废电池的分类回收设施予以回收,并按照有关标准设立明显的标识。
3.5鼓励消费者将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送到电池或电器销售商店相应的废电池回收设施中,方便销售商回收。
3.6回收后的批量废电池应当分类送到具有相应资质的工厂(设施),进行资源再生或无害化处理处置。
3.7废电池的收集包装应当使用专用的具有相应分类标识的收集装置。
4.运输
4.1废电池要根据其种类,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专门容器分类收集运输。
4.2贮存、装运废电池的容器应根据废电池的特性而设计,不易破损、变形,其所用材料能有效地防止渗漏、扩散。装有废电池的容器必须贴有国家标准所要求的分类标识。
4.3在废电池的包装运输前和运输过程中应保证废电池的结构完整,不得将废电池破碎、粉碎,以防止电池中有害成分的泄漏污染。
4.4属于危险废物的废电池越境转移应遵从《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的要求;批量废电池的国内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
4.5各级环境保护行***主管部门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制定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对批量废电池的流向进行有效控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废电池丢弃至环境中,禁止将3.1中规定需要重点收集的废电池混入生活垃圾中。
5.贮存
5.1本***策所称废电池贮存是指批量废电池收集、运输、资源再生过程中和处理处置前的存放行为,包括在确定废电池处理处置方式前的临时堆放。
5.2批量废电池的贮存设施应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有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5.3禁止将废电池堆放在露天场地,避免废电池遭受雨淋水浸。
6.资源再生
6.1废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应当以废充电电池和废扣式电池的回收处理为主,审慎建设废一次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
6.2废电池资源再生设施建设应当经过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保证设施运行对环境不会造成二次污染以及经济有效地回收资源。
6.3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应按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要求进行管理,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运行。废一次电池和混合废电池的资源再生工厂,应参照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要求进行管理,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运行。
6.4废电池再生资源工厂场址选择应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的选址要求进行。
6.5任何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汞、镉、铅、锌、镍等有害成分的回收量与安全处理处置量之和,不应小于在所处理废电池中这一有害成分总量的95%。
6.6在资源再生工艺之前的任何废电池拆解、破碎、分选工艺过程都应当在封闭式构筑物中进行,排出气体须进行净化处理,达标后排放。不得对废电池进行人工破碎和在露天环境下进行破碎作业,防止废电池中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或逸出,造成二次污染。
6.7利用火法冶金工艺进行废电池资源再生,其冶炼过程应当在密闭负压条件下进行,以免有害气体和粉尘逸出,收集的气体应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6.8利用湿法冶金工艺进行废电池资源再生,其工艺过程应当在封闭式构筑物内进行,排出气体须进行除湿净化,达标后排放。
6.9废电池的资源再生装置应设置尾气净化系统、报警系统和应急处理装置。
6.10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的废气排放应当参照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6.11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应该设置污水净化设施。工厂排放废水应当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其他相应标准的要求。
6.12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冶炼残渣、废气净化灰渣、废水处理污泥、分选残余物等)应当按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
6.13废电池资源再生工厂的人员作业环境应当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等有关国家标准的要求。
6.14鼓励开展废电池资源再生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济、高效的废电池资源再生工艺,提高废电池的资源再生率。
7.处理处置
7.1在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和堆肥处理的城市和地区,宜进行垃圾分类收集,避免各种废电池随其他生活垃圾进入垃圾焚烧装置和垃圾堆肥发酵装置。
7.2禁止对收集的各种废电池进行焚烧处理。
7.3对于已经收集的、目前还没有经济有效手段进行再生回收的一次或混合废电池,可以参照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贮存要求对其进行安全填埋处置或贮存。在没有建设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的地区,可按照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的要求建设专用填埋单元,或者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建设专用废电池贮存设施,将废电池装入塑料容器中在专用设施中填埋处置或贮存。使用的塑料容器应该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的特性,必须完好无损,填埋处置的还应满足填埋作业所需要的强度要求。
7.4为便于将来废电池再生利用,宜将已收集的废电池进行分区分类填埋处置或贮存。
7.5在对废电池进行填埋处置前和处置过程中以及在贮存作业过程中,不应将废电池进行拆解、碾压及其他破碎操作,保证废电池的外壳完整,减少并防止有害物质的渗出。
8.废铅酸蓄电池污染防治
8.1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冶炼等活动除满足前列各章要求外,还应当遵从本章的要求。
8.2废铅酸蓄电池应当进行回收利用,禁止用其它办法进行处置。
8.3废铅酸蓄电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经营或运行。
8.4鼓励集中回收处理废铅酸蓄电池。
8.5在废铅酸蓄电池的收集、运输过程中应当保持外壳的完整,并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酸液外泄。
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制定必要的事故应急措施,以保证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发生事故时能有效地减少以至防止对环境的污染。
8.6废铅酸蓄电池回收拆解应当在专门设施内进行。在回收拆解过程中应该将塑料、铅极板、含铅物料、废酸液分别回收、处理。
8.7废铅酸蓄电池中的废酸液应收集处理,不得将其排入下水道或排入环境中。不能带壳、酸液直接熔炼废铅酸蓄电池。
8.8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冶炼企业应满足下列要求:
铅回收率大于95%;
再生铅的生产规模大于5000吨/年。本技术***策后,新建企业生产规模应大于1万吨/年;
再生铅工艺过程采用密闭熔炼设备,并在负压条件下生产,防止废气逸出;
具有完整废水、废气的净化设施,废水、废气排放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再生铅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污泥得到妥善、安全处置。
逐步淘汰不能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土法冶炼工艺和小型再生铅企业。
8.9废铅酸蓄电池铅冶炼再生过程中收集的粉尘和污泥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理处置。
电池污染篇3
蛮荒时代接近尾声,史上最严厉的准入条件将让铅蓄电池行业重新洗牌,但回收无序的老毛病却有可能阻碍最后一公里的跨越。
今年春天,医生们在***一位在严重的电击事故中受伤的5岁男童时,发现了另一个同样严重的问题:男童血液里的铅含量已达到相当危险的水平。这个发现揭开了中国最为严重的铅中毒事件之一”
这是一篇题为《“血铅事件”敲响环保警钟》文章中的一段话。这篇刊载于美国《华尔街日报》的报道荣获2007年第九十一届普利策新闻奖“国际报道奖”,也让很多人记住了血铅这个名词。
此后,随着血铅事件的不断出现,以及对铅尘污染和废旧铅蓄电池电解液污染的逐渐了解,铅蓄电池企业成了众矢之的。
但让舆论大哗的血铅事件罪魁祸首真是铅蓄电池企业吗?
绿源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倪捷向《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表示,把血铅事件等同于铅蓄电池企业铅污染是错误认识。可以佐证的是,美国环保总署在2006年的一份《空气铅含量标准》报告显示,铅冶炼、铅蓄电池生产分别位列铅污染源第十一、十二位。排在第一位的是工业用、商用和社会用锅炉及热处理。
也就是说,铅冶炼和铅蓄电池生产并不是造成铅污染的主要原因,但我们不应忽视铅蓄电池带来的污染问题。环保组织史密斯基金会认为,世界上最严重的10个污染问题,其一就是错误拆解铅电池造成的。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我国每年报废的铅蓄电池约5000多万只,其含铅重量达30多万吨。废铅蓄电池再生铅厂近300家,2011年国内再生铅产量为135万吨,占当年铅产量的29%,约九成以上的企业没有采取烟尘处理,整体水平仅相当于上世纪60年代国际水平。
一场整改风暴呼之欲出。最新的消息是,7月1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共同研究起草的《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正式实施。该文件从企业布局、生产能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行业将重新洗牌。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李胜茂表示,目前国内市场现存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近2000家,此次整顿的目标则是要将此类企业规范在300家左右。也就是说,市场现存约九成的企业都将被关停。安信证券认为,竞争将进入技术带动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行业局面将大大改善。
没错,掐断了铅蓄电池生产源头也就等于关闭了铅污染的水龙头。不过,这也让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和利用变得更为重要。据公开数据显示,2015年,国内再生铅将达到250万吨左右,市场空间将在360亿元上下。
典型的铅蓄电池回收生产工序是,敲开一个回收来的废旧铅蓄电池,把含有铅泥的电解液随手倒掉,稍有“环保意识”的,则把它倒进排水沟。然后,取出板栅,将其放入简单的冶炼炉中融化,开敞式的生产过程中大量铅烟升起,随风飘走并凝华成铅粉;电池的塑料外壳可能已经含有微量的铅,但简单地加工后,可以出售给生产廉价塑料制品的厂商。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专职副理事长王敬忠透露:“他们所到之处,铅和酸的污染严重,有时会渗透到地下,使土地的恢复变得相当困难。”这就表示,如果废旧铅蓄电池的回收和处理不规范,造成的环境问题比铅蓄电池生产过程更加严重。
不太好的消息是,由于全国性回收网络迟迟未建,铅蓄电池回收市场的约80%份额集中在个体户手中。这无形中增加了治理铅蓄电池污染的难度。
6月中旬,本刊记者分别走访了铅蓄电池产业链上下游的——国内最大的电瓶(蓄电池)生产基地浙江省长兴县和国内最大的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加工基地安徽省界首市的相关企业。其间,有些不可捉摸的现象似乎让跨越治理铅蓄电池污染的最后一公里时间,变得有些漫长。
离奇的“天能动力事件”
在浙江省长兴县306省道25公里处,路边的几块铅蓄电池企业的大型广告牌尤为引人注目。不远处的一块写满电池企业名称的路标,不断提醒路人——这里是国内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基地——浙江省长兴县城南工业园。
据长兴县经信委行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利森估算,预计2013年城南工业园总产值达到97.5亿元(不包括铅冶炼和废旧蓄电池回收)。在这里,最具代表性的企业,莫过于国内最大的电动车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天能动力国际有限公司(下称天能动力)。戏剧性的是,天能动力入驻城南工业园却是从一次严重的污染事件过后。
天能动力的前身是长兴县煤山镇金鸡山下新川村的村办小厂——长兴蓄电池厂,成立于1986年。经过近20年持续发展,到2005年,天能动力仅铅蓄动力电池销售收入就已达到4.62亿元。同年,天能动力还分别成立了江苏和芜湖公司,以及电器制造分公司。
但一场严重的突发事件却砸在了天能动力的头上。2005年5月初开始,煤山镇1300名儿童在附近医院接受了血铅检测,结果发现700名儿童血铅含量超过100微克/升。按照国家血铅诊断标准规定,人体内含铅等于或大于100微克/升时为铅中毒,这700名儿童即为血铅中毒。
让天能动力更感到不安的是,他们成为了头号怀疑对象。据天能动力招股说明书公示:2005年6月27日至30日,由于新川附近村庄的200名儿童铅中毒被认为天能动力污染所致,当地的600多名村民闯入该厂,反锁数百名员工,要求工厂停产或搬迁,双方对峙5天,造成至少4人受伤。到当年的7月29日,天能动力供水设施也遭到了破坏。
“天能动力事件”引起了长兴县委、县***府的重视。2005年8月2日,长兴县***府委托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开展对天能动力及煤山镇部分地区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对天能动力厂区及周边环境空气、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生物等进行监测调查,为期2个月。
结果显示,“天能动力及区域土壤铅含量对植物和环境不造成危害和污染;区域环境空气未受到铅污染,对于当地居住区人群健康是安全的;地表水未受到铅污染,铅浓度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II类标准,区域地下水未受到蓄电池企业的铅污染,可以用于生活饮水。”
但这并不能彻底打消当地居民对天能动力的怀疑。此后的8月14日至20日,煤山镇农民多次集聚在天能动力厂房外。8月20日当天,天能动力厂房办公楼和仓库也遭到损毁。
这起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直到7年后的今天,城南工业园所在地和平镇的群众依然记忆犹新。
但本刊记者对于这起事件却意外获知了另外一个版本。据一家当地的主要电池企业的高层张晓荣(化名)透露,天能动力并不是导致该起“血铅”事件的唯一原因,有一家企业的负责人有意刁难天能动力而挑起的事端。一位从天能动力离职的员工方胜利(化名)也表明了这种观点。
血铅事件的主要路段是煤山镇大悬路,而这条路上各类生产企业有30多家,铅蓄电池企业也并非只有天能动力和其子公司浙江省长兴天能电源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电源)一家。长兴大能电池有限公司和浙江宝仕电源有限公司同样是有着一二十年历史的企业。此外,还有多家耐火材料生产公司和纺织公司。
方胜利表示,就从企业所在地的位置分析,天能动力也不应该是这起血铅事件的主要责任承担者。
要环保还是要关门?这是当地蓄电池企业彼时必须做出的选择。这一年,长兴县的铅蓄电池企业从175家锐减至50家。
搬迁背后
天能动力则为此向煤山镇“赔付”了100万元。在措辞上,天能动力特意强调为“自愿捐款而非罚款”。
此后,铅蓄电池企业纷纷加大环保力度。当年,天能动力投入了3000多万元购买环保设备,第二年再投入了5000多万元。另外一家知名的电池企业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下称超威电池)抢先天能动力一步投入2000多万元。超威电源执行董事周龙瑞表示:“现在回过头去看看,这是件好事情,它逼着我们想方设法地去改进生产工艺,完善环保措施!”
长兴县***府对企业的环保工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长兴县规定,对环保治理通过验收的企业,给予设备投资额4%的奖励;在规定时间内自愿申请停产的企业,给予1-5万元的补助;对改造生产设备、改进生产工艺、提升产品档次的,给予一定鼓励。
不过,迫于舆论压力,天能动力将电极板生产业务转移至当年10月才成立的天能动力(芜湖)有限公司(下称天能芜湖)。
2009年6月6日上午,天能动力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正式落地和平镇。天能动力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是天能动力瞄准循环经济和新能源产业方向而建立的产业园区。当天签约的项目分别为天能动力子公司浙江天能电源材料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电源材料)总投资3.36亿元的“规模化无害化废旧电池回收处理项目”(下称回收处理项目)和另一家子公司天能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总投资6.12亿元的“储能电池生产项目”。
城南工业园地处长兴县和平镇。天能动力循环经济园在此落地之前,当地的很多村民对“天能动力事件”毫不知情。一位和平镇居民告知本刊记者,当时他只知道在他们长期居住的地方划出一大块空地,也不知道有什么用途。
天能动力入驻城南工业园对当地蓄电池产业发展非常有好处。长兴县委副书记项乐民说:“天能动力循环产业园项目,突破了单纯电动助力车用电池生产,在电池回收循环利用和储能电池开发生产上抢占市场制高点,走向了更为广阔的新能源市场,形成了更为优化的产品结构。”这个项目被认为必将带动长兴蓄电池行业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长兴蓄电池产业集群发展。
循环疑问
天能动力在城南工业园的一大“亮点”——再次确立废旧铅蓄电池回收。
这已不是天能动力第一次尝试了。早在1995年5月,天能动力成立了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公司——浙江省长兴天能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物资回收),天能物资回收由天能电源、浙江天能电池有限公司(下称天能电池)分别控股40%、60%。
但到了2009年,这家公司从天能动力的公司架构中突然消失。有业内人士告知,天能动力回收到的废旧铅蓄电池的数量远远小于卖出的铅蓄电池的数量,这是导致他们回收难以为继的原因。
事实上,国内的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一般都不介入回收工作。据业内人士介绍,即便是废旧电池,或者生产过程中的下脚料,比如铅尘、铅泥、铅粉,这些下脚料都让第三方公司回收。
铅蓄电池生产企业之所以这么做,除了自身能力有限之外,还有就是国内回收废旧铅蓄电池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所致。在国外,回收工作一般都由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自行承担,因为消费者必须把废旧铅蓄电池交到指定回收点。比如,在瑞士和日本,每处理一吨废电池,***府要补贴废电池处理企业约合人民币5000元;而在韩国,电池厂家每生产一吨要交一定数量的保证金,用于支付回收者、处理者的费用,并指定专门的工厂进行处理;还有的国家对电池生产企业征收环境治理税或对废旧电池处理企业进行减免税等。
市场空间广阔、***府补贴优势,再加之废旧铅蓄电池无序竞争,这三个方面的优势,让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市场充满了诱惑力。天能动力自然不会放过这么好的机会。据天能动力董事长张天任介绍,他们不仅成功找到了提高废旧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率的办法,而且把电池的分解率提高至98%左右。
对于建在长兴城南工业园的天能循环经济产业园,张天任表示,“这个产业园建成后,可无害化回收处理废铅蓄电池,预计每年可将15万吨废旧电池变成10万吨可被循环利用的再生铅。”同时,该回收处理公司不仅承担着回收天能动力生产的电池,还将回收其他厂家生产的废旧电池。
不过,业内人士王凯(化名)称:“天能动力兴许有这个能力做好回收,但更像是个迎合相关部门胃口而作的秀罢了。”
他透露,“天能动力的这个项目除了能拿到浙江省相关部门的补贴外,还能获得相关国家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据了解,2010年8月30日,国家相关部门已将天能动力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的“规模化、无害化年回收处理15万吨废铅蓄电池项目”列入“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三批)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共获国家批准下拨专项扶持资金560万元。
但王凯说:“他们公司也研究过做回收的工作,但最终决定放弃。”他表示,在理论上很符合现在的方向,但在实际操作上,废旧铅蓄电池冶炼是选择干法冶炼,还是选择湿法冶炼是个挑战。选择干法冶炼排放很难达标。
而天能电池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下称天能安徽)一位内部人士在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亦称,天能动力在这方面的技术还是比较欠缺,在安徽界首设立一家公司就是希望能够从当地再生铅企业安徽省华鑫铅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华鑫铅业)那里学到更多炼铅技术。
最大不等于最好
这位内部人士所说的华鑫铅业,位于国内最大的铅蓄电池回收基地——安徽省界首市田营工业园,是园区的代表企业。
不过,据《中国环境观察》今年4月份报道称,“在田营工业园区隐蔽的一角,一处破旧的房屋里面无序地堆满了铅、塑料等各类垃圾废料,脏乱不堪,令人作呕。村民说,工业园区的数十家企业都往这里倒垃圾,这所破旧不堪的房屋俨然成了盛放各种固废的垃圾站。有些企业,更是直接将固体垃圾倾倒在渠沟或农田里,当上级部门来检查时,他们会提前雇来挖掘机将垃圾匆匆进行掩埋,而检查组一走就又开始肆意倾倒。”
本刊记者在田营工业园实地采访时发现,虽然没有此报道的那么严重,但也看到工业园管委会办公楼北面有多个露天场区无序堆放着废旧铅蓄电池的外壳。
该媒体还报道,“据张窑村村民反映,他们种植的蔬菜也无人敢买,只要一说是田营的菜就没人买了,别人也怕他们的蔬菜里面含铅。”本刊记者也通过当地居民了解到确实空气中有异味,但当地人也表示不影响农业生产。
同时,据当地人反映,华鑫铅业现在正因排放不达标处于停产状态。本刊记者确实看到华鑫铅业处于停产状态,但未能证实其排放不达标的说法。
当地一位公务员对本刊记者表示,“因为铅中毒而死人的事件他是没有听说过。”他还转述了华鑫集团创始人朱桂贤一段这样的话以表示铅污染并不可怕,“那时候家里就一口锅,说句不夸张的话,我们炼完铅还用这口锅做饭,我现在身体好得很”。
2003年华鑫铅业由12家企业组建而成,公司布局只是30来个车间连片而建,形式上像是个集团公司,但几乎每个车间都有一块“安徽华鑫集团”的招牌,又像是不同公司的车间。
拆解中心的两个车间有大型拆解机器,而其他车间却还是人工用锤子拆解。生产工艺并不是当地有些部门和企业所说的“是国内甚至世界一流的先进生产工艺”。
界首有过惨痛的过往。新华社曾报道,1995年后,界首市田营镇和太和县肖口镇每年因腹痛、贫血等症状被诊断为铅中毒的患者不少于100人,一些儿童中毒者常并发中毒性脑病和中毒性肝病,并出现中毒死亡的病例。
最先处理此事的却并非从界首市***府这一级开始,而是从安徽省***府。据《中国环境报》的报道显示,“2001年国庆节前夕,安徽省省长许仲林在一份以《界首市田营、太和县肖口非法炼铅,造成严重污染》为题的新华社内参上做出批示,阜阳市随即下发《关于立即停止土法炼铅的紧急通知》,界首市(以及临县太和县)农村所有炼铅企业及个体生产户才被告知停产。”
但效果并不好,界首市经信委副主任于伟告诉本刊记者:“界首的地理位置很特殊,它是安徽、河南两省交界处,你一打击他不在界首炼,转身就到河南去炼了。”
为了解决打游击战式的关停问题,界首市***府早在1999年就决定让田营镇“十三窑”的家庭作坊式“炼铅厂”集中搬到陶庄湖(即田营工业园所在地),3年后成立了华鑫铅业。
据于伟介绍,华鑫铅业从公司成立到现在已经进行过两次重大技改,而且还增加了先进的重力式除尘设备。不过由于华鑫铅业拒绝采访,本刊记者也未能看到类似有两层楼高的重力式除尘设备。
电解液处理谜团
尽管如此,当地一些官员的解释是,华鑫铅业现正在进行第三次关于再生铅拆解工程的技改,“整个投入不少于3个亿”。
但对于污染问题华鑫铅业显然并不愿意接受采访。本刊记者于6月12日试***联系其副总经理朱宝义采访时,被告知他与父亲朱桂贤一同在成都考察项目,但就在几分钟前,本刊记者通过其大哥朱宝红的公司安徽华森电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森电源)员工指认了朱桂贤骑着电动车离开了华森电源。
除了车间的铅尘污染问题,“电解液”这个重要污染载体是如何处理的,外界并不知情。据于伟解释,动力电池在使用报废后电解液基本干涸,而且他们“有一个自动化拆解设备,在自动拆解时有储罐对废酸液进行回收”。
然而,本刊记者却从界首市天成铅业有限公司(下称天成铅业)负责人谷自全那儿听到了另一种说法。
有当地人告知,天成铅业就是替华鑫铅业回收废旧铅蓄电池的中间商,而且他们间的关系似乎还不止于此。在谷自全的名片最上方还印着“安徽华鑫铅业”六个大红字——与下面的黑体字区分开。
而天成铅业的办公地点“刘塔桥桥头”甚为神秘——这个地方就是与河南省沈丘县交界处——从界首沿S102往沈丘方向,刚过指示路标不远的路边就是天成铅业,如果没有熟人领着很难找到天成铅业的办公地点。虽然他名片上写着是公司,但办公场所却非常简陋,只有一个简易的棚子,里边连像样的办公桌椅都没有。
尽管谷自全的“公司”非常简陋,但却承担着去除电解液的“重任”。因为“华鑫铅业规定有‘水’的电瓶他们是不会收的”。而在他简易的“办公室”里只有一个不到1平方米的小池子用来“盛放”电解液。对于如何处理电解液,谷自全会跟问这样问题的小商小贩说:“你只要卖给我货就行了,其它事情你不用操心。”当地人也不太清楚电解液的最终去向。
无奈选择
铅蓄电池的铅污染主要来源于小商小贩和小冶炼厂,而当初界首就是这么起家的。这还源于其上千年的彩陶业。“一个产业的发展不是无缘无故的,它有它的历史渊源,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于伟对本刊记者解释,彩陶中的釉需要铅才能更好地粘附在砂之上,也才能让釉面更加美观和平滑。
但是,上千年的界首彩陶却面临着被淘汰的严峻现实。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由于塑料等彩陶的替代品广泛应用,界首彩陶开始没落。铅蓄电池随着电动助力车逐渐开始进入大众生活。以朱桂贤为首的“十三窑”彩陶艺人则转身介入铅蓄电池回收和冶炼。
“挖一个洞,上面放一口锅,就开始烧。铅往锅里一放,就开始炼。”这就是朱桂贤他们最开始炼铅时的面貌。于伟解释,朱桂贤他们走出家门,收购废旧蓄电池,开始了家庭作坊式的土法炼铅。
回报很可观。在当时人均不到1亩地的田营,搞副业是人人“求生”的愿望。有媒体在2001年的报道显示,当时每吨再生铅锭纯利润约100-150元。这立即激起了“蝴蝶效应”的发生。包括田营镇和临近的太和县肖口镇大批村民开始效仿朱桂贤的土法炼铅。据初步统计,在约10平方公里的范围内,两个镇有年加工铅锭3000-6000吨能力的炼铅厂22家,个体家庭拆铅户2000余家,直接涉及人数约1.5万人。
炼铅企业成为镇***府的支柱企业和利税大户。过去是这样,今天还是这样。在田营工业园入口处张贴的“光荣榜”显示,2011年田营工业园各企业销售收入总计近9亿元,上缴国税2.33亿元,地税0.71亿元,而界首市财***收入也就9亿元左右。当然,今天的再生铅冶炼方法与昔日土法冶炼已不可同日而语。
然而,朱桂贤等人带动起来的土法炼铅尽管让他们填饱了肚子,却也产生了污染。“对于铅污染,当时他们根本就没有这个意识。”一位当地官员透露。
于是,“村村冒火,户户冒烟”的局面骤然出现。时至今日,有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地方仍然还有“楼下炼铅,楼上住人”的个别现象。
据业内人士分析,铅蓄电池的污染防治涉及到行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往往各个部门各管一段或交叉重复、责任不明,没有牵头部门总体谋划和协调,所以,即便出台了不少***策措施但却难以形成合力看到效果。
此外,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工程师张昱对《中国经济和信息化》表示,解决回收的无序和混乱问题,需要抓住仅有的两三百家冶炼厂来间接管理小商小贩,并通过建立铅资源跟踪系统来扶正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的出台正是一个很好的契机。
(本刊记者李韵、见习记者韩清对本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