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1篇
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当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可以是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在合同法中的自然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可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能够***承担民事责任。
其他组织是指具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依法***享有一定的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但还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例如某企业的筹备部门、某公司的分支机构等。
供电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供用电合同的合法签约人,也可以委托人签订供用电合同;用电方是法人的,它的法定代表人是供用电合同的合法签约人,他也可以委托其人签订供用电合同。
根据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标准》,供电方合同的签约人应首先参加学习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供用电合同签约资格证》。取得授权委托书的必要条件是持有有效的《供用电合同签约资格证》。只有
首先取得《供用电合同签约资格证》,并经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后,才可成为供电方委托。
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应注意:
1、供用电双方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约的,应向对方出示能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书。(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供用电双方如果是委托人签约的,应向对方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的委托书。
3、供用电双方都应对合同签约人员的合法身份进行审查,包括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合法身份、委托人的权限和期限等。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2篇
(一)备案登记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商务部令20*年第14号),自20*年7月1日起,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法规和***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对外贸易经营者未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的报关验放手续。其中,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外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二)备案登记程序
1、对外贸易经营者可点击商务部“对外贸易经营者网上备案登记系统”,并在网上认真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登记表》中所有事项的信息,确保所填写内容是完整、准确和真实的。
注意:在登记时请选择“*市商务局”作为“备案登记机关”,并使用简体中文填写表格。
2、对于拟工商注册成立的新企业或拟工商登记的个人,可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直接向工商部门申请“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然后再通过商务部网站,按上述办法申报;对于已经在工商注册成立的企业必须先向工商部门申请增加“从事进出口业务”的经营范围,然后再通过商务部网站按上述办法申报。
3、对已工商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资),在登录我局网站备案登记之前,必须先到工商局增加“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经营范围。
4、提交网上申请数据后,请将网上填写好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打印下来(包括正面和反面,打在同一张A4纸上)。认真阅读《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签字、盖章。
注意填表要求:经营者名称及经营场所需翻译成英文,英文要规范,字母必须全部大写,经营场所前必须加“河南省”,英文译名的地址要与中文相对应;日期及电话、传真要规范格式,日期由8位数字组成,如20*-07-26,电话及传真号码应为固定坐机,前面应加区号0371—;打印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后,需抄下“登记表系统编号”,否则无法打证。
(三)送报材料
需要提供的材料:
1、公司盖章和法人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正反打印到A4纸,打印表);
2、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企业法定法人或个体工商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6、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独资经营者),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境外企业,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校验原件。
请企业填报数据时,务必认真填写和核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第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市商务局)应给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五)相关文件
1、《对外贸易法》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
二、后续手续办理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自领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日起30日内,需按下列程序到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检验检***等部门办理开展进出口业务所需的有关手续。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尚未加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字样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请凭市商务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资料,到市工商局办理变更手续。
(二)凭市商务局核发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并领取《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
注意: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市商务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之后,即获得外贸进出口经营权(下称获权企业),获权企业需及时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获权企业在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后,要及时向市商务局外贸处反馈《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复印件和该企业的海关代码,以便进行外贸进出口相关数据的统计。
获权企业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反馈信息,配合市商务局外贸处做好统计工作。对不及时反馈信息的企业,商务部门将有权不予办理企业的出口商品奖励和《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其他后续事宜。
(三)凭《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市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四)到河南省外汇管理局办理进口购汇和出口核销的登记备案手续。
(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等到河南省出入境检验检***局办理进出口商检的有关手续。
(六)在有国际结算业务的银行办理进出口业务结算帐户。
(七)到*海关办理“电子口岸”的有关登记录入手续。
涉及海关等各部门的具体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请直接向经办部门咨询。
三、事项变更
(一)须办理变更的事项
凡有下列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事项变更手续:
1、企业名称(包括中、英文名称)
2、经营场所(包括营业地址和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工商登记注册号
6、联系方式(包括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二)办理变更须提交的材料
1、加盖公司公章的事项变更申请书(简要说明要申请变更的项目和理由)
2、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字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
3、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企业名称变更须提供工商行***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工商登记注册号变更须提供工商行***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号变更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原来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5、法定代表人变更,须提交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企业在海关办理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必须正确填写变更申请表,在“申请变更内容”栏目中填写相应变更项目,无变更内容的栏目,须填“无变更”。提交的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三)办理变更的程序
1、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事项变更申请表》并向市商务局外贸处提交上述材料。
2、市商务局将有关数据通过网络上报国家商务部,同时根据需要变更或发放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3、凭变更后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第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市商务局)应给符合条件的企业换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四、补换证书
(一)补换范围
1、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
2、《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发生严重污损;
3、因有关部门的要求或其他需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置换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二)办理程序
1、凡遗失《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的企业,须按照下列程序办理补领手续:
(1)在省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2)向市商务局递交书面申请等材料;
(3)由市商务局发放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4)企业凭新发放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到海关、税务、外汇等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2、属于“补换范围”第二、三条情况的企业申请补换证书时无需刊登遗失声明,其他程序同上。
(三)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写明补换证书的理由,刊登遗失声明情况,盖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刊登“遗失声明”报纸的原件(“遗失声明”中应说明企业名称、所遗失证书的右上角编码,并声明该证书作废);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只遗失正本或副本证书的企业,须将其未遗失证书的原件交回;
7、企业在海关办理的《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提交材料必须用A4纸打(复)印,提交材料时须带原件核对。
(四)办结时限
自收到企业申报的相关材料第5个工作日,登记机关(市商务局)应给符合条件的企业补发《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说明理由。
五、资格注销
已备案登记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如因公司停业等原因,可自愿申请注销其备案登记记录,不再经营进出口业务。
(一)办理程序
1、向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并交回持有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备案登记表或资格证书已遗失的需在省级报上刊登“遗失声明”;
2、市商务局在收到申请后,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系统”中将其备案登记信息置为无效。
(二)提交材料
1、书面申请。内容包括表示自愿注销和申请注销原因等,需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字;
2、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六、备案登记受理时间
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两天
办理地址:
邮编:
乘车路线: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3篇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xxx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xx元整。
2甲方必须在xxxx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义务。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xx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xx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新晨
代表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xxx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4篇
第一条甲乙双方约定有关后记船舶的买卖事宜,甲方卖出、乙方买入。
第二条买卖总金额为___元整。乙方依照下列方式支付款项予甲方。
1本日(订约日)先交付定金__元整。
2甲方必须在____年x月x日前将后记的船舶点交与乙方,并将下列登记文件及使用权文件交付与乙方。乙方未支付的余款,俟船舶点交及办理船舶所有权、渔业权移转登记完毕并经船舶所在地航***主管机关盖印证明时一次付清。
(1)甲方公司同意出售本契约标的物的全体股东会议记录三份。
(2)乙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印鉴证明书三份。
(3)乙方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三份。
(4)乙方公司章程及董事、监事、股东名册三份。
(5)乙方法定代表人户籍誊本三份。
(6)乙方公司执照,营业登记证影本各三份。
(7)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无欠税证明书正本。
(8)船舶所有权登记证正本。
(9)船舶吨位证书正本。
(10)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11)设备目录正本。
(12)航海记事簿正本。
(13)法律所规定的其它文书正本。
(14)船舶检查簿正本。
(15)渔业执照正本。
(16)渔业权抛弃申请书。
(17)船舶无线电台执照正本。
(18)契约渔船船***。暨进口器材规格说明书。
(19)船舶勘航力证书正本。
(20)货舱、冷藏室及其他供载运货物部分适合于受载运送与保证书正本。
(21)船舶无共同海损部分担额并不负担救助及捞救报酬额证书正本。
第三条甲方于第二条第(2)项乙方支付余款同时,应将后记船舶的所有权及渔业权移转登记与乙方。
第四条在甲方尚未将船舶点交与乙方之前,若有故障、毁损或遗失时,应由甲方负责,亦即乙方免除支付价金>文秘站:
第五条甲方保证后记船舶所具的性能与说明书相符,并须在第三条交付前先行试航,以证明其性能。
第六条有关后记船舶的品质、性能,由甲方对乙方保证,并以一年为限。在此期间,若非乙方的过失或发生自然性故障,甲方负有赔偿损失及修理的义务。
第七条若发生第六条的情形,虽经甲方修复或补充完整,而船舶仍然无法维持继续作业或短欠,或其性能降低长达一个月时,乙方可根据下列方式选择其一,向甲方提出要求。
(1)换取同种类船舶。其条件为乙方须就已使用该船舶的时间长短支付船价,每半年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第二条总金额三分之一的款项。
(2)退还船舶。但甲方得扣除乙方使用船舶所应付如前(1)的款项,其余定金退还与乙方。有关使用船舶的时间、其计算方法则无论乙方是否使用,规定从第三条甲方点交船舶日始至乙方提出退还船舶要求之日止,为使用时间。
第八条乙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日期前支付余额以交换船舶,则甲方无需催告,本契约视同作废,甲方得将船舶移动、航行并停泊于原船籍港。
有关前述甲方的船舶移动、航行费,以及停泊时所需的一切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除上述权利外,尚可将定金没收,作为损害赔偿。
第九条甲方若未能在第二条所列日期前点交船舶,乙方得向甲方催告,于十日之内点交船舶。在此期限内,甲方若仍然无法点交,则本契约视同作废。乙方得请求甲方退还第二条的定金、以及与定金同额的损害赔偿。
第十条约定事项:
(1)双方同意以__港为点处所。渔船内所存燃料油归还甲方。
(2)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保险,其受益人应于点交同时变更指定为乙方,变更后的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
(3)所有甲方雇用的人员(包括船员),于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清楚同时,由甲方负责遣散与乙方负担。
(4)本契约买卖标的物交接前所属的所有费用,包括雇用人员薪资,船员分红,及其他一切所有债务及税捐概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涉。
(5)自交接后有关本契约买卖标的物的一切权责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6)甲方保证本契约买卖标的物毫无产纠葛,及绝无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如有其他设定抵押情况发生时应视为违约处理。
(7)所有甲方负担的应付款项,如因甲方未付致涉及乙方权益时,在尾款范围的金额内乙方得代甲方径行垫付,抵付尾款,如超出尾款金额则应由甲方负责处理。
(8)如本契约书涉讼时,双方同意由__法院管辖。
本契约一式三份,当事人及见证人各执一份为凭。
卖方(甲方):
公司名称: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买方(乙方):
公司名称:___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代表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营业证号码:
见证人: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5篇
工程投标邀请函(一)
日期:20xx年3月3日
招标编号:
1.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定于20xx年3月9日对OA项目工程进行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20xx年3月9日到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招投标办公室领售招标文件,同时进行资格预审,每份招标文件2000元。(考虑到时间比较紧张,我方将先以E-mail方式发给各投标单位,待投标单位前来投标时再补办相关手续)。
资格预审时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副本原件或加盖发证机关红章的复印件:
(1)企业法人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有的话);(6)专利证书(如果有的话);
(7)设计资格证、制造及安装许可证;(8)联合投标协议书(如果有的话)等。
3.投标文件要认真填写,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xx年3月9日上午9点之前递交到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
5.20xx年3月9日上午9时整在承钢erp指挥部会议室开标。
如有咨询事宜,请与招投标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联系人:
XX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xx年3月3日
工程投标邀请函(二)
致:(投标人名称)
1.(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说明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结构类型、招标范围及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工程建设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计划开工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为____年_____月____日,工期_____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_________标准。
(不提供资格予审文件时)
3.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以及以下条件:
(1)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_______;
(2)
4.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予审申请,只有资格予审合格,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5.请你方按本邀请书要求将资格予审资料密封后,在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以前送至招标人。
(提供资格予审文件时)
1. 被邀请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均须具备建设行***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级及以上和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施工企业。
2. 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一个或多个)招标工程项目感兴趣,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予审申请,只有资格予审合格,才有可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3. 请你方按本邀请书后所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获取资格予审文件,时间为_____年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每天上午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每天下午___时___分至___时___分(公休日与节假日除外)。
4. 资格予审文件每套售价______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欲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______元,招标人将立即以航空挂号方式向投标人寄送资格予审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招标人均不对此负责。
5. 资格予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_____年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以前送至招标人。申请书封面上应清楚地注明(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和标段名称)资格予审申请书字样。
6. 迟到的申请资料(申请书)将被拒绝(以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7. 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投标申请人资格予审结果,并预计于_____年____月______日发出资格予审合格通知书。
8. 凡资格予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予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9. 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机构联系。
招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6篇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区域内(包括市辖县、市)平等民事主体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依法具有生产经营资格的其他当事人相互之间签订或履行经济合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府工商行***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负责对经济合同的监督。
工商行***管理部门是经济合同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经济合同法律、法规,培训经济合同管理人员;
(二)监督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三)制定和推行各类经济合同示范文本;
(四)依法鉴证经济合同;
(五)依法办理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登记;
(六)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七)组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八)指导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本系统的经济合同管理,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属单位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协助工商行***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经济合同的管理,建立健全签订、审批、履行、检查、合同文本和印鉴使用、合同台帐、统计报表、岗位责任等经济合同管理制度,配备具有任职资格的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依法签订和履行经济合同,重合同、守信用。
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经***府有关主管部门统一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实行持证上岗。
第二章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六条订立经济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文书、电报、电传、***表是合同的组成部分。虽属即时清结的,但批量、交易金额较大或当场难以检测商品内在质量的交易,也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第七条订立书面经济合同,应当使用根据国家制订的合同示范文本印制的统一合同文本。经济合同统一文本由市工商行***管理局统一监制(国家另有规定除外)并定点印制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和销售。
当事人有特殊要求需自制经济合同文本的,须经市工商行***管理局批准。自制文本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销售与转让。
第八条订立经济合同应当使用单位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其中经济合同专用章印模须送登记注册的工商行***管理部门备案。
第九条订立经济合同时,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资信情况不明的,应当通过工商行***管理、金融等有关部门或中介组织协助查询,有关部门应依法提供有关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十条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订立经济合同时,应当向对方出示《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者《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的格式,由市工商行***管理局统一监制,并由县级以上工商行***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
第十一条订立经济合同除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当明确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载明:“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
(在(一)、(二)中选择一项)
第十二条企业财产抵押合同中的抵押物登记,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章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工商行***管理部门或者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对经济合同进行鉴证或者公证。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人民***府规定必须鉴证或者公证的经济合同,当事人必须申请鉴证或者公证。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鉴证机关为经济合同签订或者履行地的县级以上工商行***管理部门。当事人申请鉴证时,应当提供经济合同文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或者个体工商户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经济合同的鉴证,应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审查下列内容:
(一)签订经济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合格,是否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三)经济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策的规定;
(四)经济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是否完备、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是否明确、文字表述是否准确、合同签订是否符合法定程序。
经济合同鉴证机关自受理经济合同鉴证申请之日起,应当在三日内办理完毕;对需要外地协助调查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完毕。
第十五条公证机构办理经济合同公证手续时,必须按照有关公证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禁止下列利用经济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行为:(一)伪造经济合同的。
(二)虚构法人主体或假冒他人名义或提供假地址、假银行帐号签订经济合同的。
(三)无履约能力,采取下列欺诈手段签订经济合同的:
1、以紧缺或畅销商品为诱饵,或者先履行部分合同以骗取信任,诱人签订购销合同,骗取预付款、定金等,或采用行贿、回扣、先付部分货款等圈套骗取货物。
2、用已被吊销执照的企业名称或盗用其他企业的名称,伪造或利用已失效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介绍信、委托书等证件,签订经济合同。
3、使用不能兑现或不能完全兑现的票据、抵押物、债权文书作为合同的对价或者担保签订经济合同。
4、预先设置圈套,诱人签订无法履行的加工合同,骗取定金、预付款,以及所谓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同担保金、合同保证金、押料款、材料款等。
(四)利用经济合同转包渔利的。
(五)非法转让或倒卖经济合同的。
(六)非法为他人提供或利用他人提供的合同文本、银行帐号、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委托证件、业务介绍信等其他方便条件签订经济合同的。
(七)未经核准登记签订经济合同的。
(八)利用他人资质证书、许可证签订经济合同,谋取利益的。
(九)利用假汇票、支票或空头支票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的。
(十)利用经济合同倒卖走私物品、国家禁止或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的。
(十一)利用合同侵占国有资产或造成国有资产及其收益流失的。
(十二)其他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第十七条工商行***管理部门和***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对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进行监督检查。当事人必须接受和服从工商行***管理部门和***府有关主管部门对经济合同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与经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十八条工商行***管理部门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时,可以向金融等部门查询经济合同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和证人;
(二)查阅、复制被查处单位和个人有关经济合同的发票、帐册、凭证、业务函电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三)封存或扣留与违法行为相关的货物;
(四)依法变卖不易保存的货物,并保存价款。
工商行***管理部门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时,对违法事实认定清楚的,可以提请金融机构依法暂停支付违法行为人的存款。
第十九条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业务时,发现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时,有权拒绝办理结算等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工商行***管理部门处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不使用统一合同文本的,由工商行***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擅自印制和销售合同文本的,由工商行***管理部门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已有明确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退回所获款项和财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处以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利用经济合同从事违法活动的,对主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其上级行***主管部门给予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对工商行***管理部门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级人民***府或上一级工商行***管理部门申请复议;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工商行***管理部门和公证机构在办理鉴证或公证手续时,因失职或者其他违法行为,造成经济合同当事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工商行***管理部门在封存、扣押财物时,使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7篇
关键词: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编制工作
中途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A
一、监理投标文件的重要性
工程监理投标文件是在投标的过程中投标单位将最终正式文件提供给招标单位,在它的基础上,监理单位的综合实力和完成监理任务的能力可以得到充分地体现,对于招标单位而言,在选择监理单位的时候更有据可依。站在当前市场招投标情况的角度上来分析,每一个过程招标单位所采用的招标文件,虽然在格式和内容上并没有完全一致,而且水平也是参差不齐,但是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在逐渐规范。与此同时,各监理单位的投标文件,尽管没有相同的水平,但是总体而言,也是在不断提升中。因此,投标文件编制质量的高低,与中标可能性有着直接的关系和影响。所以,怎么样将一份具有竞争力的监理投标文件编制好,对于监理单位而言,是投标的重点,而且也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监理投标书组成
监理投标书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和财务建议书(投标报价)组成。其中,商务文件包含:投标函;投标文件汇总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公证书;企业基本情况表;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资产构成情况、近年财务状况表和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简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业绩表及证明材料;企业近年来业绩、信誉及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情况一览表;其他资料附件。
(二)编制监理投标文件时应注意的问题
1、拿到招标文件后,首先要仔细的审阅一遍招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仔细根据招标文件目录及页码检查其是否有缺页、字迹模糊等情况。若有,应立即或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换取完整无误的招标文件。研究招标文件时应先了解工程概况、工期、监理工作范围与内容、监理目标要求等。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解释的,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及时向招标方提出询问。招标文件的书面修改也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也应予以重视。招标文件是建设(招标)单位对所需产品提出的要求,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因此投标单位必须对招标文件详细研究,吃透其精神,在投标文件中应予全面地、实质性地、最大程度地响应。监理投标书的关键内容是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大纲和监理方案、技术措施。投标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的研究,制定出具有个性的监理方案,突出独具针对性的技术措施,注重投标书的内在针对性,注重投标书的质,而不是量。
2、投标文件中必须满足的内容。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年龄不得超过 65 周岁;总监在同一时期内只能承担 1 项一等工程或 3 项二、三等工程(须经甲方书面同意);监理投标书的编制和密封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密封条件执行。招标简况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书封面必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须在改动处盖更正章或授权人签字;投标书密封包装的所有接缝、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贴密封条加盖密封章。
3、积极收集有关资料。编制标书前,应该尽可能地多了解工程项目的有关情况,以便使投标书更具有针对性。由于目前监理投标中有的不组织场地勘察,投标单位可自行对施工场地进行勘察,以了解工程项目的现场条件、施工条件,以及周边环境条件等。
4、注意对监理人员的配备应选派优秀的总监理工程师,配备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现场监理人员。监理服务的优劣,不仅依赖于监理人员是否遵循规范化的监理程序和方法,更取决于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经验、分析问题、判断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风险意识。因此,选派有能力的监理班子至关重要。主要应注意:现场项目监理部成员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有条件的话,可提交一份公司工程部、技术部专家名单;项目监理部名单应明确每一位监理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拟派职务、资格等,并以横道***的形式明确每一位监理人员拟派驻现场时间的情况;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同类工程的经验,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选可考虑“三分专业、七分管理”。若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需配备符合招标文件专业要求的副总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明总监理工程师的简历,一般可包括以下内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毕业院校、专业、参加工作时间、专业工作年限、现任职务、现有职称及取得时间、何时取得何种执业资格、进修与培训情况、工作经历、业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等。
5、应根据具体项目,提出相应的检测、监测方法,主要涉及结构质量、电气安全的检测、监测手段与方法等都应有所说明,但没有必要将如何检测、监测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一一列出。而应强调该项目需要进行哪些检测、监测,哪些需要委托有关试验室、检测中心。在投标文件中还需列出拟在项目中使用的主要检测、监测仪器设备的清单。对于投标人提供的检测设备仪器,最好能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影像资料,并提供投标人购买仪器设备的发票,更能取得招标人的信任。
三、编制公路工程监理投标文件的其他工作
(一)投标文件的形式和签署
1、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副本应该是正本的复制件。投标文件在它的封面以及外包装上将“正本”和“副本”明确标识出来。如果采用技术建议书没有标识方式招标,除了技术建议书副本以外,投标文件应该在它的封面以及外包装上将“正本”和“副本”明确地标识出来。当正本和副本存在不同内容的时候,应该以正本为主要参照。
2、投标文件正本应该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者打印,在投标文件内容的所有文字页都应该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在每一页上签字,签字只可以是手签,绝对不能用印章代替。
3、若是投标文件通过授权人签订,它的人的授权书应该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相同,并且通过授权人和被授权人亲自签名,绝对不可以用印章或者签名章代替。在公证机关的基础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的签字、投标人公章的真实性得以确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放入公证书原件。
4、若是通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署,那么授权书是不需要提交的,但是必须通过公证机关对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进行公证,并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加入公证书原件。
5、投标文件中改动任何一处,或者是加字、删字,都必须由前期在投标文件中签署姓名的人在改动的地方加签名字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的装订,是***的,活页装订是不可以采用的。不然,招标人对因为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导致丢失或者其他后果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投标文件应该将目录编制出来,并且从目录开始每一页都要标注页码。
7、如果采用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招标,技术建议书就应该结合相关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并且单独装订,在技术建议书正本封面必须出现投标人公章,另外,技术建议书中的所有正文都不能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他可识别投标身份的文字、符号、标识等。技术建议书不能进行改动,或者加字、删字。
(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在对固定标价评分法进行采用的时候,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该在一个信封中密封起来,这就形成投标文件。文件包装的封套应该具有内、外两层,内、外封套应该分别贴封条,并且盖有密封章。
2、在对综合评标法、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进行采用的时候,投标文件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应该在一个信封中密封起来,财务建议书应该在另一个信封中密封。上面所讲到的两个信封应该再第三个信封中一同密封起来,这就形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装应该采用内、外两层封套,内、外封套应该分别贴封条,并且盖有密封章。
3、在对技术建议书无标识方式进行采用的时候,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正本和技术建议书副本应该在两个信封中分别密封,在封套上应该将“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正本”和“技术建议书副本”明确地标识出来,上面所讲到的两个信封应该再在一个信封中密封。
4、投标文件外层信封应该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相结合,进行规范的书写,另外,任何投标人都不可以做任何识别标记。
5、内层信封上应该结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进行书写,若是一个时间要投多个合同段,合同段的不同,投标文件也应该***装订和密封。
参考资料:
1.陈成才.投标人应如何预防“废标”[J].福建建筑. 2006(02).
2.田林.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J].黑龙江交通科技. 2007(07).
3.柳从敏.我国公路工程监理制存在的问题及原因[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09(0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8篇
关键词:***府采购;谈判;预算
众所周知,医院开展医疗、教学、科研需要大量的设备支撑,以利于提高医疗质量、教学水平和科学研究。设备支出是医院的一项重大开支,不但资金投入量大,运行成本高,而且更新换代快。随着社会医疗保险覆盖面扩大以及就诊条件的日益改善,相关设备的投入将持续增长,设备采购仍是医院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根据相关评审规则及制度的要求,医院要成立装备委员会或采购招标小组,负责医院物资设备的采购工作,主要由单位领导、财务人员、采购部门负责人等成员组成。尽管国家已在不断规范设备采购工作,但因采购管理、预算管理等***策变化快,采购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各医院谈判能力差距大。从财务管理角度看,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策的学习,及时了解***策发展动向,同时要在采购谈判中发展重要作用。
一、***府采购变化趋势
我国***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并以公开招标为主。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必须执行***府采购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地方过于强调以公开招标和集中采购为主,导致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过低,集中采购目录过泛,不能体现成本效益原则,也严重影响执行效率。
随着***府采购的不断发展,非招标采购方式日趋完善,为进一步优化***府采购,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采购效率,各地***府采购限额标准普遍提高,并放宽零星项目自行采购范围。例如:厦门市自2008年至2014年,公开招标限额均为30万元。2015年根据品类性质不同,集中采购限额从10万元或20万元原则上统一提高到30万元。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2016年货物、服务类公开招标的数额标准由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采购人采购***府采购目录以外且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可见医院采购灵活性提高,自越来越大,所以财务人员更应紧跟***策变化,应用财务知识,加强采购过程管理,以符合财经法律法规和本部门、本单位财务管理规范。
二、设备采购谈判应关注的重要事项
(一)关注设备供应商实力
现实操作中很多医院供应商的资质审核主要由采购部门完成,但财务人员作为谈判组成员之一,采购谈判时不应局限于所学的财务知识或者财务方面的谈判,应怀着财务人的职业敏感,配合采购部门严格审核供应商资质。审查时主要从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证件、产品介绍、业务开展范围和区域、业务量等,有必要时应要求其提供财务报表加以分析判断。
(二)关注设备供应商谈判代表的资格
供应商在谈判时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参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如法人授权业务员参加,则须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参加谈判会。如果没有严格审查谈判代表的资格,有可能会出现业务员出的承诺是无效的,或者出现医院的谈判意向价格被套到等不利情况。
(三)关注采购谈判项目是否经过论证
可行性论证是设备采购论证的重要内容,财务人员在参与设备采购谈判时,应关注所需采购的设备是否已经过可行性论证,相关论证手续是否齐全,拟购设备是否有利于提高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免盲目采购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损失,从而产生财务风险。在采购专用医疗设备时,还应关注设备所对应的医疗收费项目,以及将要使用的耗材名称、规格型号、单价、供货商等。若拟购医疗设备在当地物价规定里没有对应的收费项目,那医院将面临无法准确收费的风险,所采购的设备将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四)关注设备预算情况以及资金来源
1.拟购设备有无预算。
设备采购涉及医院的整体规划和预算管理,一些医院预算编制准确性差,对于预算外或超预算项目没有执行严格的预算调整程序,导致设备采购随意性大,偏离预算管理目标,财务风险加大。财务人员在参与采购谈判时,应严格把关拟购设备有无预算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修正)第十三条:“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调整。各级***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得支出。”。
2.拟购设备预算资金来源。
2011年《医院会计制度》中要求医院应当在固定资产明细账中登记每项固定资产原价中财***补助资金、科教项目资金、其他资金的金额及其所占的比例。其他资金主要是单位自筹资金等。所以财务人员在参与谈判时,应关注拟购设备的预算资金来源,以便于会计准确核算。
(五)关注谈判价格
1.谈价时的角色扮演
医院设备采购需求大,资金紧张,财务人员在采购谈判中应充分发挥“管家婆”、“金算盘”、“铁公鸡”等特点,尽可能地为医院节约采购成本,使有效的资金得到最大的成效。
2.采购价格与预算金额的关系
在谈判时,很少能做到采购价格等于预算金额。当采购价格小于预算金额时,使用单位自筹资金的,属于控制在预算内,不需调整;使用财***资金的,就会产生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在统筹用于编制以后年度预算之前,原则上不得动用。因特殊情况需要在预算执行中动用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安排必需支出的,应报***门审批;使用科教资金的,则应报科教项目主管部门给予项目经费调整;若一种设备同时使用单位自筹和财***资金,或是单位自筹和科教资金的,应先完成财***资金或科研资金的采购预算,不足部分再使用单位自筹资金。当采购价格大于预算金额时,属于超预算项目,应先履行严格的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后再采购。
(六)关注付款方式
财务人员在谈判时应懂得利用付款方式取得良好的谈判效果。设备采购涉及的付款方式主要有:第一、预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待设备验收合格后再支付部分款项,并留一定的尾款;第二、没有预付款,在设备验收合格后支付大部分款项,并留一定的尾款;第三、验收后由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是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后,医院再全额支付设备款;第四、验收前支付一定比例的设备款,验收后由供应商提供履约保函,或是交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后,医院再全额支付设备款。财务人员在参与谈判时,应联合谈判小组,根据不同资金来源区分对待,以取得最佳的谈判效果和资金运作。
三、提高医院财务人员采购谈判能力
(一)利用“传帮带”,以老带新尽快培养财务人员谈判能力
“传帮带”是以老带新的工作方法,是一种既简便、又有效的人才培养的方法。有很多知识是财务人员无法在学校里学到的,必须在实践中学习才能获得。医院要有充分的意识培训财务人员谈判方面的能力,给一些财务人员进入后就要加紧这方面的学习的机会,加强科室内部交流与沟通,加紧谈判能力的锻炼和培训。
(二)利用岗位轮换不断提高财务人员谈判能力
根据《行***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第十条第四点:“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情况。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员的培训、评价、轮岗等机制;工作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采购是医院的关键岗位之一,负责参与采购谈判的财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轮换,不但能减少舞弊的发生,同时有利从整体上提高财务部门谈判水平。
(三)加强各项***策学习
近几年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内部控制规范、预算法、2014年修订的《***府采购法》、《***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策不断出台或重新修订,财务人员应紧跟***策的步伐,不断加强***策学习和更新知识结构,能将采购相关***策充分应用到谈判工作中,在谈判中体现财务人员的实力,以及树立财务人员的专业形象。
参考文献:
[1]黄发强,吴龚.卫生计生系统***府采购法规汇编及解读[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15.
[2]王振宇,樊俊芝,刘辉.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详解与实务操作[M].北京:中国财***经济出版社,201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9篇
根据×××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的建设要求,进行弱电工程项目的招标。为了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完成,保证设备、材料和工程质量合格,提高建设速度、降低工程造价、鼓励公平竞争,×××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以邀请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1.3招标单位
×××股份有限公司
1.4投标单位
1.4.1凡参加投标的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单位的持续合法地位,招标单位有权要求投标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和到投标单位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
1.4.2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必须是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注册资本必须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在长沙或株洲设有常驻机构。投标单位必须是合法的注册公司,具有本工程范围内各专业系统相应的注册、经营、工程、设计、配套资质和相关等资格的证明文件,至少应符合下面要求:
信息产业部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资质;
省公安厅颁发的安防系统设计施工二级资质(备案证);
工商注册登记肆年以上且经年检合格,注册资金为人民币贰佰万元以上(含贰佰万元)的企业;
投标单位必须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投标单位必须在近二年有过100万元以上规模综合弱电项目(含综合布线系统、管道预埋及桥架安装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线电视系统、闭路电视监控系统、背景音乐及紧急广播系统、门禁系统、视频会议室系统、大屏显示等系统)的成功实施经验。
1.4.3投标单位为了表明具有承接本项目的资格和合法地位,并具有足够的实施能力和充分的资产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投标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作为供招标单位对其进行资格预审的补充资料。
投标单位的法律地位、注册地点、注册资本和主要业务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包括详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所在地点、法定代表人);近两年财务状况;以及近两年来的业绩和用户评价(包括项目名称和用户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投标单位须提供与供货厂商之间的关系、双方对本项目的承诺以及相应的授权证书,并确认参与本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的资历和能力的说明和保障,以及和用户、应用系统开发方的合作关系的承诺。
投标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能提供的培训方式。
能提供售后服务。
能提供设备包装及运输手段等情况。
投标单位认为其它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阐述。
1.5招标方式
1.5.1本项目的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向投标单位发放招标资料。
1.5.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否则所投标书无效。
1.5.3招标单位视费用情况保留有权变更(增加或减少)弱电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权利。
1.5.4招标单位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
1.5.5本次招标工作由×××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审计***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1.5.6投标单位在参加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管是否中标,均全部由投标单位自理。
1.6招标文件
1.6.1招标文件的组成
1.6.2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招标技术要求
附件
1.6.3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协议书及有关文件、技术规范、工程技术需求等。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6.4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将以电话或书面形式予以解答,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
1.6.5招标文件的修改
1.6.5.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0天,招标单位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1.6.5.2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1.7投标报价说明
1.7.1投标价格: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有产品的单价和总报价。报价应以招标单位所在地×××股份有限公司交货、安装并调试验收后的总价为准,并说明各项相关费用。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表明是否同意,招标单位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调整所需设备的数量和范围,并相应调整合同总价。
1.7.2投标报价书应报出投标总价,如需要另外增加取费项目的要详细列出取费依据取费表。
1.7.3投标货币:投标单位所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1.7.4项目价格分析表,项目单价分析表是指对每个单项汇总合价所构成的各类明细项目单价(含承诺的折扣率)。各类明细单位的合价等于单项汇总合价。
序号产品名称单位数量单价折扣率税金总价备注
1.8投标文件编制与递交
1.8.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文件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所有文件资料、***纸、文字、格式和计量单位等均使用中文并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
1.8.2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按下列顺序整齐装订成册,并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书;
本项目工程报价书;
其他优惠条件;
投标差异表;
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凭证;
投标单位财务概况以及近两年的财务报表(至少一年);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代表授权委托书;
投标技术方案总说明;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进度表;
技术资料及说明;
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
培训的方式、内容及其他事项说明。
1.8.3投标人不能在《投标书》中有任何先决条件或保留意见,否则将影响中标。
1.8.4投标文件应按规定格式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内容齐全。若有涂改,必须在涂改处加盖投标代表的私章。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可以扩展,但不得改变更正。
1.8.5《投标书》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必须用密封可靠的信封封装,信封封口处要加贴密封贴,并盖有投标代表的印章和投标单位公章。
1.8.6《投标差异表》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方案、设计、规范、工程量的所有差异之处汇集成表,表格式见《投标差异表》;未列入《投标差异表》的投标差异将被认为并不存在。
1.8.7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自投标截止日期起,至前附表第5项所列的日期内。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单位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单位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单位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影响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单位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8.7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1.8.8投标保证金
数额见《前附表》第6项。投标单位以现金(汇票)支付保证金形式时,保证金汇入(存入)招标单位指定银行帐号。资金汇、存凭证用小信封包装后,与《投标书》正本装在同一信封内一并投出。未中标单位所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程合同签订后14个工作日内退还(无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项目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8.9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说明工程质量保证期、质保责任。并附工程售后服务承诺书,详细说明投标单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服务责任、项目和方式等,承诺书将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件。承诺书上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等。
1.8.10投标技术方案总说明中,应整体介绍投标技术方案、投标方案与招标文件***纸的偏差、投标方案的可行性及特点等。
1.8.11施工组织设计纲要,包括施工组织体系、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资历和数量、施工组织措施、施工技术措施、步骤、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保障体系、安全保证措施和安全保障体系、工期安排等。
1.8.12投标书内应附有投标工程的技术规格文件和说明资料,按招标书要求详细说明产品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适用技术标准、生产厂家、单价等主要资料。
1.8.13每份《投标书》分正本一套、副本份数见《前附表》第8项、电子文档一份。如遇到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封套应密封良好,标明投标单位和正副本,密封口盖骑缝章。投标书内应附《投标书》所有文件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以光盘存储,电子文档以微软OFFICE、Visio、AutoCAD格式保存,电子文档不具备法律效力。《投标书》均不退回,也不供查阅。
1.8.14截止投标前,投标单位应派人与招标单位核对招标单位所发出的补充文件或通知等,如有遗漏,可向招标单位索取,并根据通知的要求,确定对《投标书》是否修改。投标截止期后不能以未收到通知为理由,要求修改或撤回标书。
1.8.15投标单位应派人将《投标书》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送到指定地址,见《前附表》第9项。由送交人和接收人双方在登记册上签名,然后由接收人妥善保管。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标书无效。
1.8.16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单位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1.8.17投标截止前,允许投标单位用正式函件对投标文件作修改和补充。此类密封函件必须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并与《投标书》有同等效力。如果同一份《投标书》有多份函件时,应注明哪几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或补充均视为无效,仍以原投标文件为准。
1.8.18各投标单位之间,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招标单位有关工作人员施加影响。如发生此类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有关单位的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必要时可以宣布本次招标无效。
1.9开标、评标与定标
1.9.1开标由招标单位主持,并在招标单位的相关审计***门监督下进行。
1.9.2评标是招标单位的权利和责任,为了集思广益,由招标单位邀请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小组,并经招标单位领导批准。
1.9.3在评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有责任澄清和回答评标小组或招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1.9.4中标单位的确定是对投标单位投标报价、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技术力量、质量保证、资质、人力、财力、过去所承包的有关项目效果及社会信誉、售后服务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因素综合评定的结果。
1.9.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未参加开标会议;
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编写、签署和加盖印签、相应的标志、密封;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主要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
同一标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按规定又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投标单位已被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1.9.6评标小组按上述原则进行综合评标,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报请招标单位负责人集体研究审定。选择最终中标单位后,公布本次招标结果,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即签订承包合同。
1.9.7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质保期和质保责任,并严格按照工程进度表组织施工。若没有达到质量要求或延误工程进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适当的赔偿。
1.9.8中标单位拒绝接受中标,或借故拖延以至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签订承包合同时,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
2.1投标书
投标书
×××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全面研究了《×××弱电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决定按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我们将按招标文件的所有规定对合同的完成承担全部责任和义务,我单位对该合同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元。现递交我单位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三份。
我们同意你单位指定的投标有效期,并同意你们认为必要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单位要求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或中标后拖延或拒签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由你单位向担保银行兑现领取。
我们完全理解你公司不保证投标总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并同意负担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范文第10篇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股权转让是公司的股东依照一定的程序将自己的股权转让与其他股东或股东以外投资者的行为。股权转让是一种法律性极强的市场行为;它能够为股东提供退出公司的机制,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内在资产质量和管理层级,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同时又能最大限度地体现资产的价值,优化公司资产的基础上更有助于资产的合理配置。
鉴于公司合资期限届满,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既获得了股权转让后的资产权益,又达到终止双方的合资。从目前了解到的该公司房屋使用权、人员安置等现实状况来看,可以就其合资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操作做出如下的部署。
一、股权转让中的资产清理、评估和准备事项
(一)股权转让前首先应当对合资公司的资产进行必要的清理,确定一个基准日,通过审计、评估确认其资产状况,以便确定转让价格和转让价款,为股权转让打下基础。
(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0万元,本公司在合资公司的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5%,其中“凤凰”商标许可使用费和技术作价人民币240000元;设备作价人民币33000元;现金人民币387000元。在资产清理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到本公司出资是否确实全部到位,或者账面上是否作了合法有效的记载,以免股东在退出合资公司后,债权人对其原公司债务的追索。
(三)为了有效地保护我司的无形资产,应当在合资公司营业期限延长的一年中,适时地去除合资公司名称中的“凤凰”字号,并及时地办理企业名称的工商变更登记。(若不进行股权转让的,则办理企业法人的工商注销登记)
(四)如进行股权转让,合资公司的人员的安置和债权、债务则由股权受让后的股东承接。房屋使用权可以作价变现,也可在确认权利的前提下,按当地房屋租赁作价支付租赁费予以解决。建议在2009年内完成股权转让,办理好交割手续,以及企业名称的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转让中工商变更登记事项
办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根据合资公司工商留档资料和有关公司股东会决议审核或起草下列文件: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具体操作说明如下:
(一)股权转让协议主要是股权转让双方对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做出约定的书面法律文件,该文件十分重要,内容要求比较详尽。另外,如果转让的是具有国有股成份的,需要提供上海市产权交易所的产权交易合同和产权交割单情况,除此之外,还要提供***府部门同意股权转让的批准文件。
(二)老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所有股东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等。
(三)新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包括新的全体股东对公司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还需对法定代表人任免作出决议,对公司章程的修改决议等。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权转让,公司股东也必然发生变更,因此公司新的全体股东将对公司原有章程进行修改。
上述法律文件全部准备好后,需填写工商登记部门提供的空白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按照工商变更登记要求,全部材料准备好后,即可向工商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工商登记部门受理后,正常情况下,五个工作日内即可核发公司新的营业执照。
三、股权转让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防范转让风险 约定定金罚则
1、在起草有关股权转让的文件前,应到公司注册地所在的工商登记部门查阅并复印一下公司的工商登记历史资料,因为要起草的有关文件都必须和工商登记部门存档的资料保持前后衔接一致。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例如股权转让份额、转让价格、转让价款、交割日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担等。
3、受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支付股权转让对价的义务,为了防范受让方不履行支付股权转让的对价风险,股权转让合同应明确约定定金罚则或违约赔偿的范围、计算方法,转让方可要求受让方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
(二)股权转让完毕 及时变更登记
1、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及其出资额的记载。老股东就此从法律意义上正式退出合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登记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四、公司股权转让中的应依据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公司法》就股权转让在实体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公司法》就股权转让在程序上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依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讼。
五、股权转让的完成和法律效力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应当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认定。
工商登记只是股权变更的公示方式,不作为股权转让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要件。
股权转让的完成和法律效力首先应当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判断,双方当事人在股权转让合同上签字或盖章时即告成立。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起即发生法律效力,双方即受合同的约束,应当依法履行合同所确定的义务,享受依照合同应当取得的权利,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与是否办理股东身份变更手续、是否完成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变更记载无关。
公司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为设权性登记,标志受让人取得公司的股东资格。股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股权,而股权是股东对公司的权利。转让合同成立后,仅在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生效,受让人向转让人支付价款并不能当然取得公司股东的资格,受让人能否取得股东资格取决于公司及其他股东的态度。经公司股东名册确认了股东身份,受让人在公司内部取得了股东资格,在股权转让合同当事人之间、股东之间、股东与公司之间发生股权争议时,以股东名册的登记确认股东资格。
工商变更登记是宣示性登记,是受让人取得股东资格的公示行为。根据《公司法》第六条、第七条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属于工商登记事项,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三十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将其确认的股东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东变更登记后,才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果。
综上所述,公司股权转让,要把握股权转让不同阶段不同层面的法律问题。从资产清理、审计评估、国有股权转让报批、挂牌交割、工商变更登记均要依法合规的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确实使股权受让后的公司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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