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犯罪人格是指具有严重倾向的,能够导致犯罪行为产生的特定身心组织。犯罪人格在一定情景下能导致犯罪行为的产生,犯罪就是外在环境诱因和内在人格缺陷相结合的结果。对犯罪人格特征的分析能有效地预防犯罪的发生。
[关键词]犯罪人格;人格缺陷;形成因素;犯罪人格特征
[DOI]10.13939/ki.zgsc.2016.05.199
犯罪人格,其结构和成分特征与正常人存在着显著差别。当影响犯罪的外在因素作用于具有犯罪人格的个体时,该个体较一般人更容易产生犯罪动机和犯罪行为。
1 人格与犯罪人格
人格即个性,指一个人的整个精神面貌,即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总和。个性结构是多层次、多侧面的,主要包括:完成某种活动潜在可能性的特征,即能力;心理活动的动力特征,即性格;活动倾向方面的特征,即动机、兴趣、需要、理想、信念等。这些特征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错综复杂交互联系,有机结合成一个整体,对人的行为进行调节和控制。个性具有独特性、稳定性和连续性。人格是比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由特质和倾向性构成,它们决定了个体行为的差异,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人格特征。
犯罪人格的研究是犯罪心理学探讨的重要课题之一。根据素质论观点:犯罪人格被看作犯罪人特有的异于正常人的人格,是由先天素质决定的。此类理论有遗传理论、体质理论、智力低下理论和人格障碍理论等。精神分析论则用无意识的观点来解释,主张犯罪人格是由人的本能决定的,认为婴儿生来就是犯罪者。上述理论均忽视了犯罪人格的社会性质。西方关于犯罪人格的研究,近年来多数学者从社会化过程来分析犯罪人格的形成,认为犯罪人格是由于人格的非社会化和不完全社会化造成的。实际上,犯罪人格既有其先天的成分,也有其后天的成分,犯罪者并不都具有犯罪人格,犯罪者人格与一般人的人格并无两样,而犯罪人格者虽然不是天生的犯罪者,但至少比正常人格者或其他人格异常者更容易成为犯罪者。
犯罪人格,是指因长期与违法生存方式相伴或长期与违法犯罪人员接触,即由于后天负面影响而形成的一种犯罪倾向和犯罪个性特征。
2 导致犯罪人格缺陷的心理表现
任何犯罪心理的形成和犯罪行为的发生都是主客观因素相结合的结果。具体来说,犯罪就是外在环境诱因和内在人格缺陷相结合的结果。然而那些可以成为犯罪的诱因是与个体的主观心态、人格缺陷分不开的。常见导致犯罪的人格缺陷心理有以下几点。
2.1 敌视社会和他人的心理
对社会环境和他人抱有负面的看法,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义务感,甚至还会产生一种报复社会的潜意识。在这种社会态度的作用下,个体不仅难以适应社会,而且还会使其在犯罪时没有心理压力,使犯罪变得轻而易举。敌视社会和他人心理的存在,使个体不用经受犯罪前的心理痛苦和压力,较易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2.2 漠视自己的生命和前程
个体敌视社会和他人,表现出极度的以自我为中心。同时也表现出对自己生命和前程的不尊重、不珍惜,不懂得生命的真正价值,甚至对死亡无所畏惧,视死如归,这种缺陷非常具有犯罪倾向。
2.3 缺乏共鸣和移情的能力
共鸣,是指与他人情绪体验的同一性。移情,是指与他人在情绪体验上互换位置,即设身处地,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缺乏共鸣和移情的能力,是人格缺陷的一个重要方面。
2.4 思维偏激极端、相对剥夺感强
思维偏激者往往处事较为极端,容易产生相对剥夺感。所谓相对剥夺感是指别人相比较感到自己在某方面或多方面被剥夺了而感到不公平的一种心理不满状态,与绝对剥夺相对应。相对剥夺感高的人容易产生意识,导致违法犯罪。
3 影响犯罪人格形成的因素
人格的形成是先天的遗传因素和后天的环境、教育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正常人格的形成过程就是一个人格社会化的过程。社会通过满足个体需要,使个人接受该社会存在所必需的行为模式。随着个体的成长,在思想、行为上逐渐接近成人,最后变成一个被家庭与社会所接受的社会成员。这种经由社会熏陶与学习训练而从自然人变到社会人的过程,就叫作人格社会化过程。与社会化过程相伴随而生的,在个体身上发生着两个过程,即反射与内化。这两个过程的完成程度不同则个体适应社会与反抗社会的程度也不同。新生婴儿生活在被人类所规定安排的社会环境中,随时随地都会受到周围环境的潜移默化作用,他会将所属团体特有的价值观念、态度体系和行为规范等“反射”到人格体系中,经过“内化”形成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人格社会化的研究,西方具有代表性的学派有以埃里克森为代表的新精神分析理论,以班杜拉为代表的社会学习论和以柯尔柏格为代表的道德发展认知论等。
犯罪人格作为一种人格,其形成实质上是一个人格非社会化或不完全社会化的过程。犯罪心理的产生与人格社会化程度密切相关,人格的非社会化、不完全社会化和人格社会化的缺陷孕育着犯罪心理的基础。社会化人格和人格的区别,是一般人与犯罪人之间的一个重要区别。
犯罪人格并非先天遗传。那么,导致人格异化成犯罪人格的主要因素有:
(1)家庭的经济条件、社会地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以及儿童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和地位都会对儿童的人格形成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迹,其中最主要的是父母对儿童的态度和教育方法。父母积极的鼓励和民主的态度,以及使儿童体会到亲子之爱,有利于保持儿童稳定的情绪,形成儿童的自尊心、自信心和对人友好的态度。反之,则容易形成人格。希利认为:儿童早期家庭关系中的情绪障碍是犯罪人格形成的重要原因。
(2)学校的教育功能对人格社会化程度的有效影响。对学业的不适应,师生关系、同学关系的不融洽容易导致人格的形成。如教师的教学热情和民主作风会鼓励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师生之间的友好关系;而专横或放任的态度,则会降低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使学生产生逆反心理或者出现任。
(3)特殊文化环境和文化冲突是犯罪人格形成的重要影响因素。特殊文化是与一般文化相对而言的。例如:在大城市的犯罪者密集区,在贫困和下层阶级的居住区,在边远地区与未开发地区等处可看到的特异习惯、风俗、价值观、行为方式等,就是所谓的特殊文化。在这种文化(亚文化)背景中成长的人,其所作所为往往容易具有与大社会规范背道而驰的倾向。文化冲突的概念,最初是由塞林(T・sellin)提出的。他认为异质文化的冲突往往使人格社会化出现障碍,令人无所适从走上犯罪道路。
(4)个人的社会实践最终决定着人格的社会化进程。任何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和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他的社会地位以及一定的社会意识决定着他的世界观、理想和信念,从而决定着他的行为和目的,影响着他的能力和性格。
影响犯罪人格形成的因素还有很多。怎样通过控制这些因素阻止犯罪人格的形成,从而减少稳定的犯罪人格倾向和犯罪仍然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理论和实际问题。
4 犯罪人格的特征分析
犯罪人格是个体在社会化过程中,由于不良的环境影响和教育,造成人格社会化的严重缺陷,以致不能适应各种社会关系,导致反复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犯罪者具有以下人格特征。
4.1 犯罪者不同年龄段的人格特点犯罪人格者幼年时都有很正常的心理和行为表现,他们在家庭发生变故或离家出走前大都表现良好,没有明显的行为问题。青春期前后出现生存性的违法犯罪行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普遍原因是贪***享受、盲目讲究哥们义气、法律意识淡薄、报复、性好奇等,还有任性、自私、学习失败、父母管教方式不当等。成年后,犯罪不断升级。由于他们的基本社会化有严重缺陷,致使他们没有形成进入社会所必需的观念、态度,没有掌握正常社会生活的基本知识和能力,这种早年缺陷在错过关键期后很难弥补。
4.2 社会认知的偏执性犯罪人格者对于各种社会现象的认知,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受已经形成的各种错误观念、思维定式的影响,以偏赅全,以自己的主观判断代替事物的本质,从而导致对社会客观现实的歪曲反映,基本社会化有明显的缺陷。具有犯罪人格的人大多有过离开家庭、辍学、孤身流浪等经历。导致他们离开家庭的原因往往不是他们自身的问题,而是家庭缘故,如父母一方去世、有人服刑、父母双亡、寄人篱下、家庭缺乏真正亲情、父母有酗酒、,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等。
4.3 情感的扭曲性
情感是个体对客观事物的态度体验及相应的行为反应。情感的扭曲性表现为情感的低级性、情境性、易变性、激情性、应急性、偏执性和情感倾向性倒置。犯罪人格者缺乏罪责感和自我否定的情感,往往把自己应负的罪责推诿于社会和他人,把自己看作是受害者,毫无自责和悔改之心。
4.4 犯罪意志的顽固性
犯罪人格者在进行犯罪活动时,很少有动机斗争,犯罪目标明确,行动果断,缺少恐惧与犹豫,犯罪人在多次犯罪得逞后,尝到了犯罪的甜头,满足了个体的不良需要,从而也养成了犯罪恶习。缺乏改恶从善的坚强意志,表现出犯罪意志的顽固,具有坚持犯罪目的的畸形意志力。
4.5 犯罪人格对惩罚的耐受性作案后没有被及时抓获的所谓 成功强化了侥幸心理,逐渐固化为犯罪人格,犯罪人格对于拘押、受审和刑罚的心理承受能力强,一般的惩罚不易产生顺从行为。
4.6 犯罪人格具有极强的人身危险性人身危险性的具体表现有:错误的信念体系、具有歪曲的需要结构或者需要的满足经常处于受挫折状态、自我发展意识欠缺、具有不良的性格特征、不良行为方式或生活方式的习惯化。已经形成犯罪人格的人,犯罪动机简单而作案手段残忍。犯罪人格者在长期远离正常人的家庭社会、长期脱离亲情感受的背景下会对社会和他人变得越来越无情,越来越失去人性而滥杀无辜。
4.7 对教育改造的排斥性犯罪人格者对于司法机关的教育改造和说服教育不易产生认同感,或表面认同顺从,内心抵制排斥。由于以上的人格特征,必然导致个体对社会道德、法律规范和社会秩序的否定与蔑视。
4.8 犯罪人格的稳定度取决于异常社会化时间异常社会化时间的早晚与长短会决定犯罪人格的稳定程度。人格属于一种较为稳定的心理现象,这种稳定的心理风格除受遗传因素影响外,还可通过后天的条件反射式的充分刺激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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