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层次多渠道安排盲人就业,是一句讲了许多年的老话。然而,这句话实际上适用于一切需要就业的人群;如是,对于指导盲人就业也就未必具有特殊意义。
研究盲人就业问题,如果只把目光集中在盲人自身或者主管盲人问题的部门上,恐怕仍然无法让盲人就业之路越走越宽。惟有把问题放在社会大环境下来思考,才能找到影响盲人就业的症结。据笔者看来,要从根本上改善盲人的就业状况,必须让五项工作到位。
一、协调到位
在残疾人中间,盲人是个自身特点最多、特殊需求最多的人群,而要进入社会工作,许多条件就必须达到社会所规定的通行标准。盲人必须通过特殊方式与特殊手段才能使这些条件达到标准。而这些通行的社会标准通常是由社会多个部门、多个领域颁布制定的,往往只关照大多数健全人,并不考虑盲人的特殊性,并不给予盲人达到这些标准的条件。比如,学历、资格证书、行业内部的考核等。笔者是有副高职称的专业文化工作者,晋中级和副高职称时,是依照当地当时按着科技成果破格评审批准实现的,这个破格评审标准并没有考虑盲人的特殊性,而是针对一切人的,只是当时笔者各方面的工作成果都符合这个标准。现在,按着资历,我已经达到晋正高的年限。但问题来了:第一、现在我们省人事部门不再考虑拔尖人才破格晋职称的问题,必须有相应的正规学历。按着这个规定,笔者就必须有大学本科学历。可是在我们省盲人还没有渠道获大学本科学历。第二、职称晋级必须有所在地人事部门颁发的英语和计算机考核证书。可是伊春市人事局又无法对我进行英语和计算机考核。伊春市人事局表示,对于我这个问题,如果省人事厅与省文化厅同意免除我的英语和计算机考核以及对正规学历的要求,他们没有意见,他们可以将我的职称上报到省去评审,但与省里协调免除这些条件他们却力不从心。作为个人我真不知该怎么办,而省文化厅人事处职称晋级的若干问题中有规定,不受理个人协调与上报职称评审问题。所以到现在我也无法办理正高职称的上报与评审,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在省里。我想这类问题在全国虽然不会很多,但恐怕也不会只是我自己。这种现象对于在盲人圈子以外工作的盲人大概都容易碰到,这就需要一个统一协调解决的方案。如果这个协调搞好了,盲人的就业领域就会拓宽。比如当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如何通过考试和获得上岗资格证书。据说今后的职称资格将逐步取消考核评审制,而要走向考试制,可是通常的考试制盲人却无法适应。那么这些问题不协调好,不拿出解决方案,盲人除了搞按摩之外就无法涉足其他领域,因为无法获得上岗所需的硬件。再如,盲人进入某些企事业单位工作,人们还会考虑到盲人的人身保险问题。因为在上下班的路上盲人发生危险的系数相对高于健全人,用人单位对此也心存疑虑,只有这些问题都拿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盲人才能顺利地进入企事业单位工作,用人单位在接纳盲人时也会免除后顾之忧。
二、沟通到位
不论以何种方式就业,盲人毕竟都是在社会上就业。如果盲人对社会缺乏真实的了解,社会也对盲人缺乏真实的了解,这就会防碍盲人正常就业。正是由于缺少沟通,社会上有相当一些人总觉得盲人什么也干不了。即使亲眼看到某个盲人已经把某项工作干得很出色,也只愿相信就是这个盲人才能干这种工作;如果看到许多盲人能干一种职业,接下来就认为盲人只能干这种职业,干不了别的。造成这种错误认识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沟通不够,社会上对于残疾人的实际工作与生活能力还缺乏了解。于是促成一座盲人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平台十分必要;而眼下似乎没有这座平台,至少没有一座良好的平台。从某种程度上说盲人的生活圈子是远离广阔大社会的。而如何构建起盲人与广阔社会沟通的平台,却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的。这涉及到方方面面。
三、培训与教育到位
必须让盲人有广泛学习职业技能、广泛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这个问题我在其他文章里详细谈过,这里仅需要补充两点:第一、城市盲人就业同健全人就业一样,常常面临一个岗前培训问题,而这种培训如果不得到主管盲人事业的部门配合与指导,往往无法对盲人实施;第二、农村自谋职业的盲人同样也面临一个培训问题,时下,农村扶贫,盲人所需要的培训往往无法落实。由于得不到培训,所以相当一些扶贫项目盲人都不能受益。有个地方的盲协***告诉笔者,他的亲属就是乡***府负责搞扶贫和发放贷款的干部。他问他们搞扶贫和发放贷款为什么不照顾盲人。他们的回答是由于盲人没有技术,缺乏偿还贷款的能力。可是不培训盲人又怎么能有能力呢。在农村不对盲人培训的主要原因就是由于具体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部门不知道怎样培训盲人。因此解决这类培训问题,还当由残联主管盲人事业的部门牵头办理。不然盲人职业培训就会出现许多空白,甚至死角。
四、辅助设施到位
盲人这个群体具有这样的双重性:最容易获得全面社会心理康复,因为一般而言,盲人没有听力、语言、思维障碍;一旦获得康复,其生活与工作能力最容易达到社会所期望的水准,与健全人的平均水准往往没有差距,甚至还可以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奇迹。但另一方面,盲人的康复又最难,因为必须依赖特殊手段、特殊设施,而且始终需要一些必要的辅助设施。比如,复旦大学招收了几名盲生,为此,学校增加了许多辅助设施。再如,一位日本女盲人教师在日本的大学里教书,学校专门为她的导盲犬修了厕所。类似的辅助硬件设施是需要花钱的。如果让所有愿意接纳盲人的单位和部门都自己出资建立这些辅助设施大概就不那么容易。尤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今天,人们是不会轻易肯为这些设施花钱的。道德上的事情只能遵循自愿的原则,不能强求某些单位自己花钱专门为盲人设立辅助设施。连法律上规定的一些东西,比如,盲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由于现在大都实行公交车承包,涉及到了具体经济利益,盲人免费乘车在好多地方都无法顺利实施。所以盲人就业以及教育所需的辅助设施,必须由国家统一出资统一规划建设。这就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盲人所需要的辅助设施怎样才能完善,应该有一个可行性方案。
五、调研到位
国外的许多大学里都有盲聋哑人康复专业。这种专业到底开设些什么课程,我并不完全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增强盲人的就业能力与竞争能力,是这个专业的内容之一;而眼下国内还没有从事盲人就业研究的专家和学者,当然更没有这方面的科研机构。
安排盲人就业,缺少策略与科学规划,操作方案就会显得非常局限。盲人自身只是要求就业,却缺乏就业的实际能力;主管部门仅仅是呼吁为盲人安排就业,如何安排就业有时既胸中无数也拿不出更多的好办法。应该说,这也是影响盲人就业的重要因素之一。
哪些是盲人就业的传统领域,哪些是盲人可以设及的新领域,城市与农村的盲人在就业特点上有哪些区别,怎样才能做到集中与分散安排相结合,怎样才能满足自谋职业的愿望也能满足参加工作的愿望,就业与教育之间是怎样一种关系,导致盲人就业难的因素有哪些,如果对这一切都充分地调查研究之后,再拿出对策,那么盲人就业实施起来也就不仅有了可遵循的依据,而且,也能满足多样性选择职业的需求,不至于让盲人都挤在按摩的圈子里。眼下盲人都去搞按摩对某些人来说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笔者就常常接到一些电话和书信,询问盲人在按摩之外到底还能做什么。所以,我想要扩大盲人的就业天地,这方面的调研必须到位。
在法律、法规、***策给予盲人平等就业的权利之后,在全社会树立起平等对待盲人的观念之后,如果这五项工作也能到位,盲人的就业天地就能变得广阔。如果只有前者而没有后者,拓宽盲人就业渠道就难免会是一种良好的愿望,很难落在行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