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孟子是继孔子后对儒学极具开拓性的代表。其独到“仁学”体系和雄奇辩才都被后世奉为圭臬,但关于亚圣孟子年少经历我们却所知甚少。流传最广的是“孟母三迁”的故事,但这故事却被有失偏颇地误读。文章尝试从传统哲学的天命论视角,重新阐释“孟母三迁”的意义以及它对孟子圣贤之路的助益。
[关键词]孟母三迁;天命;圣贤;层级秩序;孟母
中***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78(2013)04-230-02
一、“孟母三迁”及其通常解读
最为人所熟知的关于“孟母三迁”的记载见于宋代王应麟(一说是区适子)所著的《三字经》中,但也只是以“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点到即止。此后“孟母三迁”就常被拿来当做幼教典范来解读。鉴于《三字经》一直被视作国学入门的启蒙读物来对待的处境,“孟母三迁”的这种解读也在情理之中。如果不为《三字经》所囿,把故事放在更广大的层面来看,仅以幼教来解读就值得商榷。
一般对“孟母三迁”的幼教解读又大体分为两类;一种是突出“母仪”;另一种是类似“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客观环境论,说是外部环境对成长的影响,多少带有自然科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调调。“孟母三迁”的故事其实最早见于西汉刘向的《列女传·卷一·母仪》,而刘向是侧重从“母仪”层面来解读的,文说“孟子生有淑质,幼被慈母三迁之教”。故事大体如下:
“昔孟子少时,父早丧,母仉氏守节。居住之所近于墓,孟子学为丧葬,蹙,踊痛哭之事。母曰:“此非所以居子也。”乃去,遂迁居市旁,孟子又嬉为贾人炫卖之事,母曰:“此又非所以居子也。”舍市,近于屠,学为买卖屠杀之事。母又曰:“此亦非所以居子也。”继而迁于学宫之旁。每月朔望,官员入文庙,行礼跪拜,揖拱孟母三迁让进退,孟子见了,一一习记。孟母曰:“此真可以居子也。”遂居于此。
大意就是孟子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父亲,母亲守节未嫁;母子俩在墓地旁居住。孟子就和邻居的小孩一起学大人在葬礼上哭嚎的样子。孟母见到了,说“这里不能再住下去了!”孟母就带着孩子搬到集市,和宰杀的屠夫毗邻而居,在这里,孟子又跟人学起做生意和屠宰的勾当。孟母皱眉“这个地方也不适合住了”。于是就又迁走了。这一回,孟母搬到了学校附近。每月夏历初一,官员都会到文庙行礼跪拜,彼此以礼相待,孟母见了都一一记下,并很满意地说“这才是我儿该居住的地方啊!”之后便在此定居下来了。
二、“孟母三迁”折射的层级流动
对于这个故事,我并无兴趣去考证其真伪,虽然它也有可能是后来者为烘托和丰满孟子的形象以及其他目的而杜撰的,但故事本身的确耐人寻味;因为它和孟子日后的轨迹以及思想都有吻合。
孟母的三次搬迁,第一次是“居近于墓”,第二次是“迁居市旁”,最后定居在“学宫之旁”。纵观这三次迁居,总体体现的是由下向上的流动。在一个传统的农耕文明中,森严的秩序是维系整个社会稳固运转的重要体系,士农工商乐有很明确的划分,各个阶层各司其职,不可模糊和僭越。士子或者说士大夫居于这个稳定体系的较上层,而乐工,就是那些歌者或现在所说的音乐人是在这套体系的最底层。阶层或等级是这套***治味道很浓的体系最鲜明的特点。透过“孟母三迁”这切实的举措,我们可以感受到孟母其实是个相当了不起的女人。或许她已经隐约察觉到这套潜在的社会运行机制,并努力的让孟子可以从小就能有机会接近体系的较高层,敏锐洞察力可见一斑。因为越到高层就意味着越接近权力的中枢;而在一个以“人治和权力”为特色的封建社会,对权力的控制力就代表着对资源的支配力,这是从世俗的层面来讲。更深远的是,你能够对这个社会体系带来多大的影响,实现你对社会的价值。在较高社会阶层某种程度上就是可以更近触摸到***治高层,进而更好达到杠杆天下的***治理想。这不正符合孔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治设计吗?而“等级”也是儒家一贯坚持的“礼”的一部分。
三、孟母之于孟子圣贤之路的开示意义
也就是说,“孟母三迁”可以看作是孟子认识自己,圣贤觉醒的历程,而孟母则在其中扮演了“开示”的角色,即引领孟子潜移默化的由凡人向圣贤的转变。这个过程,在我看来,是很重要的环节,即便身具圣贤之天命,也得有圣贤之品行相配,才会终而成为时代圣贤。按照古时的说法,大凡圣哲先贤天生就会有某种与众不同的特质,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那么幸运被识别出来,并加以开掘,让他更可能成为圣贤。因为天性中的这种圣贤特质是很隐性,也是很脆弱的,就像一道很微弱的光,如果不加以妥善保护,就很容易被后天的各种因素给熄灭掉。
王安石写过的《伤仲永》故事就颇耐人寻味。天赋异禀的“神童”很小就显示出过人的才华,远近相邻于是给他加了“神童”这项帽子,夸赞甚至溢赞之词不绝于耳,从此“神童”也就很习惯也喜欢听到这些;到最后,“神童”江郎才尽,终于沦为庸人。天性中具有的成为圣贤的天命消磨殆尽,“神童”也就与常人无异了。其实“神童”就是良好的圣贤之材,可惜最终没有成为。溢美的话虽然对常人来说或许悦耳,但它对“神童”却是一种慢性扼杀,我们可以称之为“捧杀”。天命没了,想成为圣贤就是无源之水。虽然儒家也常讲“人人皆可以为尧舜,人人皆可以为圣贤”,而我们却对这句话诸多质疑,其实是因为儒家没有特别指明一个最基本的预设,那就是要有成为圣贤的天命,并且要好好的持有下去;因为天命是很不稳定的东西,很可能说没就没了。《伤仲永》的悲剧就是没有察觉那种天命的存在,并且不知不觉的就失去了。
回头审视“孟母三迁”的故事,孟子就相对幸运的多了。他身怀成为圣贤的天命,也藉由孟母“三迁”来保护自己的天命,并建构与之相配的圣贤之品行,最终成为圣贤。虽然这个过程更多体现的是外力而非孟子本人的自知自觉,其实这也并非孟子的差错。从认识论来讲,对于作为认知主体的我们自身恰恰是我们了解的最少的,这是认识的盲区。尼采在《道德的谱系》的序言中也曾指出“我们没有自知之明,我们是认识者,但并不认识我们自身。‘每个人都是最不懂自己的人’这一永恒的命题恰恰适用于我们,因此我们对自身而言并不是认识者。”
古希腊的苏格拉底就是基于此点,发出“认识你自己”的论断的。而这认识的起点是自知自己的无知,之后才可以深入。自身是没办法认识自身的;需要外界的某种东西与自己形成观照,才可以发觉和认识自己。
而孟母则是作为孟子圣贤意识觉醒的重要外力而在场的。孟母或许隐约意识到孟子天命不凡,否则也不太会煞费苦心三迁其居的选择。虽然孟子家族传闻是鲁国落魄贵族,但有选择的三迁其居,这要耗费的物力和精力是一般百姓所承受不起的。之所以会有这么迫切和强烈的意愿要去这么做,或许真是天命的指引吧!在孟母眼里,孟子要成为圣人欠缺的是圣人品行,这也算是自知其无知吧。
在墓地附近居住,孟子学习丧葬之礼,在市集,孟子又跟着学做生意;对于普通凡人来说,这并无不可,甚至是为了生存所不得不为的事情,但孟子不同,他是具有成为圣贤天命的人,那些只是小人物的天命,并不适合孟子。如果孟母没有第三次迁居,那么孟子的圣贤天命很可能就在那里毁损而沦为凡人。只有在学府旁才更有助于修养和发展孟子的圣贤天命,让他“养浩然之气”,培养圣贤品行,成为圣人。后事证明孟母的每一步都走得很对。
在这里,孟母可以看作一种明白孟子天命的存在,墓地,市集还有学府代表着天命的修养环境。这样,孟子,孟母和修养之境三者构成一个无形的“场”,孟子要修养其圣贤品行,较久的持有圣贤天命,定居学府旁无疑是最得天独厚的。而如果在墓地或市集旁定居,孟子虽然身在那里,但其圣贤天命决定其不可能属于那里,那么“孟母三迁”就是势在必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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