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明确提出对立统一规律为辩证法的核心和实质,阐述了统一物之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而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对列宁的论述的理解,必须结合列宁所处的时代背景,从列宁对对立统一规律的阐释及其所处的时代背景具体分析了“对立”、“统一”及其相互间的转化关系,试***更加忠于列宁的阐述本意。
关键词:对立面;统一;斗争
中***分类号:A8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36-0029-02
一、列宁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核心的理论来源
在黑格尔看来,概念是事物的本质,辩证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把事物及其概念看成对立面的统一,内在矛盾是一切运动的源泉。列宁在《哲学笔记》中摘录了很多黑格尔论述矛盾的言论,并自己做了不少的标注。但是黑尔格认为矛盾的原则不是最根本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才是辩证法的核心,是“精神的运动”。列宁在读黑格尔的《逻辑学》时,是带着对其进行唯物主义改造的出发点去读的,列宁一方面吸收了黑格尔对矛盾论述的合理之处,另一方面也注意剔除了黑格尔本末倒置的出发点。另外,列宁还认真研读了马克思所著的《资本论》,而《资本论》正是马克思用对立统一规律写作的典范,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也曾指出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是“辩证运动的实质”,但这一思想后来并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论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也说过:“运动本身就是矛盾”,“生命”、“思维”也都是“矛盾”。对立面的互相渗透和互相转化,是“辩证法自然观的核心”[1]。列宁在阐述对立统一规律之前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都是很清楚的,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二、列宁提出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核心的背景
与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不同的是,列宁不仅仅是一位思想家、理论家,更是一位***治家和***家,而且可以说他首先是一位***家、***治家,并被广泛认同为“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伟大***导师和领袖”。他研究理论、阐发理论都是为了进行***的需要,为了寻找人民***的出路,对立统一规律的阐发也一样。列宁1915年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谈判,1914年7月爆发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第二国际修正主义彻底揭开其面具,在战争一开始就公然投向资产阶级怀抱,在“保护祖国”的幌子下支持本国***府进行帝国主义战争。列宁的老师普列汉诺夫作为支持俄国进行对外战争的一方,还主张调和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普列汉诺夫还经常以辩证法来自我标榜,大谈对立面的相互转化,但是普列汉诺夫实质上是不敢正视矛盾,揭露矛盾,而是回避矛盾,调和矛盾,其在谈论矛盾规律的时候只是满足于举出一些实例。列宁在这种内忧外患的情况下顶逆流,战恶浪,深刻剖析修正主义的实质和普列汉诺夫阐述辩证法的偏颇,将矛盾的对立统一规律确定为辩证法的核心,并具体阐述矛盾双方的斗争是绝对的,为结合俄国实际进行***做好理论基础,提出“变帝国主义战争为国内战争”的口号,并最终领导俄国人民取得了无产阶级***的胜利。
三、列宁阐发的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
对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也有明确说明,“对立面的同一……就是承认(发现)自然界的(也包括精神的和社会的)一切现象和过程具有矛盾着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倾向……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发展是对立面的统一(统一物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2]由列宁的阐述可知,任何事物、过程都有既互相统一又互相斗争的两个对立面,如何认识这既互相对立又互相统一的关系,是辩证法的实质。列宁提到的对立面的同一是承认事物具有矛盾着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倾向,这里提到的“同一”与“统一”列宁并没有做区分,实际上指的都是对立统一规律。事物内部的两个对立面因互相斗争而互相转化,引起事物的发展。列宁由此开始论述他的发展观。
(一)“统一”的含义
有观点认为,对立面的统一是无条件的,因为如果对立面没有统一于一事物、一过程之中,那么也就没有了一事物、一过程中对立面的内部联系。没有内部联系就根本提不上对立面的内部斗争,也没有了事物因内部矛盾引起的发展。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那么对立面之组成就是不稳定的,暂时的,有条件的,那么对于事物发展的讨论就没有意义了。
需要注意的是,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所说的对立面之统一这一方面,并不是指结构上两者统一于一物、一个过程,实际上,组成事物、过程的成分也不一定就是两者,可能是三者、四者,或者更多。列宁在谈对立统一规律之时从没有把对立统一的内容当成组成事物、过程的各个成分、因素。而且列宁在具体提到对立面的统一这一面时,已经在括号中标明了他想说明的统一的含义,即一致、同一、均势。如果对同一还很难把握的话,那么对一致和均势就很好说明了。首先对立面因同为一个事物、一个过程之中,它们是相互联系的,说其对立本身也是一方因另一方的存在才存在的,否则也谈不上对立。其次,对于对立面统一这一面,列宁阐述的是对立面是一致的、均势的,这就与不平衡、斗争相区别。一致和均势本身不是一个具体事物或过程的组成成分或因素,而是对事物、过程的抽象表达,可以是某种力量、某种发展速度是一致的或均势的,但不是指两个具体事物的组成成分、因素是一致、均势的。在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中,事物的对立面达成一致和均势,这种说法也是科学史能够检验的。任何科学实验都是在一定的条件和环境中完成的,在地球中成功完成的科学实验在月球中就很难完成,因为实验环境和条件变了。
当然,列宁说明对立面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落脚点是想说明阶级社会中,两个对立的阶级的一致和均势是暂时的、有条件的、易逝的。认识到这一点,才能了解到当时两大阶级的利益共存是暂时的,环境和条件的改变会让双方势力失衡,必然有一方压迫另一方,唯有采取暴力***才是正视矛盾、解决矛盾的途径。
(二)“斗争”的含义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提到:“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2]这句话之外,列宁并没有具体阐述什么是对立面之间的斗争,为什么对立面之间的斗争是绝对的。绝对意味着是没有条件,不分环境,永恒的。从列宁举了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例子来说明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尝试理解列宁在这里阐述的斗争的含义,即对立面之间互相分离、互相排斥的性质和趋势。统一体中的对立面在性质、力量、倾向、发展速度、发展趋势上都是不同的,那么这两个对立面必然要互相否定、互相对立、互相斗争。斗争是个长期过程,斗争双方力量的变化也是一个积累的过程,双方力量增减、发展速度快慢从隐蔽到明显,最终使斗争的一方因力量更强、发展速度更快等原因战胜了另一方,就会发生事物性质的改变或成分的改变,由此带来事物的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对立面的斗争,指的也是同一事物、过程之中的对立面的斗争,说对立面的斗争是绝对的是说斗争的状态是绝对的,而不是对立面之间的势力一直处于不平衡之中。并非提出两个不同的事物,例如说两个不认识的人张三和李四,他们完全不认识,就不存在斗争。以这个例子来反驳列宁提出的斗争的绝对性,是没有说服力的。在这种情况下张三和李四并非在一个统一体中的对立面,就不是指对立面的斗争。列宁所说的斗争的绝对性建立在一事物、过程中,正因为事物内部、过程内部斗争的绝对性,才可以说明事物运动的动力、源泉,才有事物的发展。
(三)对立面之统一与斗争的关系
对立面的斗争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对立面之间开始是势力均衡的,在斗争的过程中一方力量不算加强,另一方力量不断减弱而使一方最终得以改变事物的组成或性质;另一种情况是对立面之间开始就是一方强一方弱,弱的一方在斗争过程中力量增强而在某一环境条件下在某一点上与原来强的一方达成均势,而后对立面继续进行斗争。循环反复,强弱力量可能还会发生变化,发生对立面的转化,也可能再达到一个均势统一的点。两种情况下,无论是均势走向力量差异,还是由力量差异走向均势,对立面都处于斗争“状态”。所以,对立面之分为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统一、斗争并不矛盾,列宁强调斗争的绝对性,是时代给他的启示,也是他给时代的贡献。
四、列宁提出的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核心的意义及局限
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明确将对立统一规律作为辩证法的核心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贡献,特别是结合列宁的时代背景,他阐述的对立统一规律为无产阶级***的胜利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结合当时俄国的国内外局势,将对立统一规律应用到无产阶级的***实践,并最终取得了具有历史重大意义的胜利。列宁作为一名***家与***治家,用哲学的阐述在世界局势风云变幻之时为国家找到一条光明之路,并争取到大部分民众参加***,不是每个哲学理论都有这样大放异彩的机会。
但是在对对立统一规律何以成为辩证法核心的具体阐述上,列宁论述的还不够全面,也给后人留下了很多疑问之处。现在的系统论对列宁对立统一规律的质疑就是一个例子。但是,鉴于列宁所处的时代背景,列宁没有阐述对立物的统一对对立物的意义,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强调对立物的统一,就无法说明对立面斗争的重要性,也就没有了暴力***。为了方便理解对立面的统一与斗争之间并不相互矛盾,在阐述列宁的对立面的统一时,并没有说明对立面之间互相联系、互相依存这一点,实际上,列宁在阐述对立统一规律时一定看到了对立面之间既互相联系、互相依存的一方面。只是他为了***的需要,在阐述对立面统一的相对性与斗争的绝对性之时,并没有强调对立面之间的统一所包含着互相依存、互相联系的关系。因为在统一物之中,对立面是两种非实体因素,因其同处在统一物之中,必然相互联系;又因双方是互相对立的,就意味着说一方必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否者构不成对立面,这说明对立面又相互依存的关系。在这一角度上说,统一物之中的对立面必然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这是没有条件的,否则就不存在对立面了。另一方面,统一物之对立面的斗争最终追求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一直斗争下去吗?斗争的状态一直持续与斗争追求的目的并不冲突,即使在对立面之间力量悬殊,统一物性质改变的情况下,对立面之间依然互相依存、互相联系。如何看待这种互相依存又互相斗争的关系,可能才是辩证法的魅力所在。当然,这个角度所说的“统一”与“斗争”与列宁在那个时代之下强调的对立统一规律已有不同之处,某种程度来说,两个角度是不需要对比的。只是处于我们这个时代的读者在理解列宁阐发的对立统一规律也会带上我们这个时代的烙印。中国“”时期曾迷信“斗争哲学”,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中国开始构筑和谐社会中国梦,而和谐社会背后是对对立统一规律另一个角度的理解。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160.
[2]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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