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从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入手,就如何加强评标专家的管理,努力提高评标专家的整体素质进行了研究和探讨,旨在推动招投标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 评标 评标专家 管理
自200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始实施,全国各地招标机构陆续建立了评标专家库。随着《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的颁布实施,我国的招投标制度不断完善,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对各方面评标专家的需求量逐渐增大,这极大地促进了评标专家库的发展。因此,随着评标专家库的发展,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已成为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重点。
一、严把评标专家入库关
评标工作的重要性决定了必须对评标专家的入库资格进行一定限制,加强审核力度,严防专家不专的现象。进入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熟悉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对申请入库的专家资格进行严格的认定,除认真审查报送的书面材料外,还需要对其的教育情况、从业经历、诚信记录、业内人员的评价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应及时纳入评标专家库,将知识老化、不了解市场变化、年龄较大等不能胜任的评标专家清除出库。树立长期建设,动态管理的理念。严格把好评标专家入库关,实现评标专家的高起点,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优化评标专家的抽取及通知管理
(一)优化评标专家抽取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目前,各地评标专家抽取均采用随机抽取方式,这种方式虽然部分杜绝了人为因素,但有的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抽取评标专家时选择的专业分类过细,致使有的专家连续数天参与评标,而有的专家几个月甚至半年都没有评标机会。因此,对技术要求简单的一般招标项目,抽取评标专家时专业分类可选择三级;对专业性强、技术含量较高的招标项目,可在四级以上更加细化的分类专业库中随机抽取。
(二)优化评标专家通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7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评标专家信息的泄露将直接影响到评标的公正性,因此,要加强评标专家名单的保密管理。(1)在抽取及通知评标专家的过程中,应尽可能缩小知道评标专家名单的人员范围,使评标专家名单泄露的可能性降到最低。(2)加强对通知评标专家过程的监督,确保评标专家的通知按照抽取的顺序进行,从根本上杜绝评标专家通知的随意性。(3)针对负责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的人员应制定相应的问责制度,在评标专家管理过程中发生过错应被问责,以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要完善入库评标专家的专业特长记录,以便在抽取评标专家时更有针对性,避免评标专家专业针对性不强的问题的发生。
三、实行专家库动态信息化管理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信息技术逐渐应用于招投标过程。2013年2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公布《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是我国推行电子化招投标的纲领性文件,它将成为我国招投标行业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的颁布,促使我国许多地方及企业开始构建网上招投标系统,这使评标专家实现信息化管理变为可能。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评标专家管理系统,可以实现评标专家的动态管理。
(一)建立评标专家考核奖励制度
《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组建评标专家库的省级人民***府、***府部门或者招标机构,应当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对每位入选专家进行考核。评标专家因身体健康、业务能力及信誉等原因不能胜任评标工作的,停止担任评标专家,并从评标专家库中除名。”(1)建立评标专家电子档案。进入评标专家库的评标专家要建立电子档案,除对评标专家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库时间等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外,还要对评标专家抽取次数、评标次数、评标专家参加评标的项目、评标工作态度、评分记录、奖励记录、处罚记录、培训情况、评标专家信息变更等平时评标专家管理工作中积累的数据进行归纳记录。(2)实行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在建立评标专家电子档案的基础上,在日常考核中,可建立积分制。即所有专家都有一个相同的起始积分,同时,设立一些考核指标,如评标出勤情况、评标工作态度、评标纪律遵守情况、专业知识、评标质量、配合监督检查情况、培训情况、职业道德等,把考核指标量化后形成《评标专家考核量化评价表》。在评标过程中,评标组织人详细记载评标专家评标的具体情况,由招标机构按《评标专家考核量化评价表》规定的标准进行考核评分。在年终考核中,对累计分值高且无违规违纪记录的评标专家给予奖励;对无违规违纪记录,但其他项得分比较低的,要有针对性地对专家进行培训;对一年内无故不参加评标两次以上或连续两年其他指标得分比较低的,应取消评标专家资格;对有违规违纪记录,并且年记录次数超过三次的评标专家,应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二)建立评标专家培训制度
目前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资格(相关的证书和职称)资历(工作年限)虽然都达到了要求,但在认定评标专家资格时很难逐一考察专家实际业务能力、从事的实际工作与评审专业是否相符,所以存在着专家实际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问题。评标专家库中老专家的知识比较渊博,经验比较丰富,对问题的分析也比较全面,但是其对一些新技术、新材料及新产品等却不太了解;年轻专家对市场以及新产品的了解更多一些,但是年轻专家的经验不如老专家丰富,对问题的分析比较片面。同时,有些评标专家在其工作领域或专业内虽然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对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各行业的招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却不太熟悉,因此造成评标质量不高。
针对这种情况,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通过开发招标投标业务培训系统,加强对评标专家的培训力度,实现评标专家***培训及辅导。首先,关注招标投标***策法规变化,保证招标投标业务培训系统中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的动态更新,使评标专家库中的评标专家对新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等有进一步的了解。其次,收集有关招标投标工作中的典型案例,请评标专家分析学习。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学习,汲取评标经验,提高评标质量。最后,开设评标专家交流论坛。评标专家可在论坛进行讨论,相互交流评标过程中的经验教训。通过交流,可以弥补老专家对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了解不多的欠缺,增强年轻专家的实践经验和全面分析问题的能力,使评标专家的自身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每年度对评标专家进行培训考核,考核合格的发放评标专家资格证,并要求评标专家在评标时必须持证评标。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是招标机构的工作重点之一。它对于保证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起着重要作用。做好评标专家的管理工作,对于招投标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为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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