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由于锅炉是直接受火的承压设备,而压力容器是非直接受火的承压设备,故两者在制造、检验过程中适用的标准不同,因此锅炉与压力容器筒体、封头在尺寸形状公差的规定不尽相同,对于即有制造锅炉,又有制造压力容器的生产单位更容易用错标准,为了防止锅炉、压力容器在制造、检验及验收过程中发生差错,现将锅炉与压力容器筒体、封头在制造、检验过程中容易混淆的部分标准进行一一对比。
二、适用标准的差别
1、筒体
锅炉筒体用***/T1609-1993《锅炉锅筒技术条件》,压力容器用GBl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2、封头
压力容器封头的标准:现行的***/T4746-2002《钢制压力容器用封头》(已被替代的***576-64《碟形封头》、***/T4739-95《椭圆封头》、***/T4738-95《90折边锥形封头》、***/T4739 95《60折边锥形封头》、***/T4729-94《旋压封头》)。
锅炉用封头只有在***/T1609-9 3《锅炉锅筒技术条件》、***/T1619-2002《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中有相关技术要求。
3、焊接工艺评定与产品焊接试板
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用***4708-2000《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产品焊接试板用***4744―2000《钢制压力容器产品焊接试板的力学性能检验》;
锅炉焊接工艺评定用***4420-89《锅炉焊接工艺评定》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录I的规定,产品焊接试板用***/T1614―1994《锅炉受压元件焊接接头和机械性能检验方法》。
4、压力试验
锅炉用***/T1612-1994《锅炉水压试验技术条件》,压力容器只是在GBl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有相关技术要求。
5、材料入厂验收
锅炉用***/T3375-2002《锅炉用材料入厂验收规则》,压力容器只是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中有相关技术要求。
三、材料复验的差别
锅炉用筒体、封头使用的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材料复验,只有用于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0.4Mpa的材料如原始质量证明书齐全,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时,可免于复验。
压力容器用筒体、封头只有用于第三类压力容器的材料必须复验,对第一、二类压力容器使用的材料一般不复验,只有设计***样要求、用户要求以及制造单位不能确定材料真实性或对材料的性能和化学成分有怀疑的才要复验。
四、允许拼缝及焊缝位置以及焊接接头返修要求的差别
锅炉用的筒体、封头应尽量用整块钢板制成。必须拼接时,允许用两块钢板拼成。拼接焊缝离封头中心线距离不大于封头公称内径30%,且不得通过人孔扳边,也不得将拼接焊缝布置在人孔扳边的圆弧上。
压力容器用筒体、封头对拼接钢板数量,拼接焊缝位置没有限制。相邻的两筒节间的纵缝和封头拼接焊缝与相邻筒节的纵缝应错开,其焊缝中心线之间的外圆弧长一般应大于筒体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
锅炉同一位置上的返修次数不应超过3次。压力容器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2次。
五、成形尺寸公差的差别
1、错边量
锅筒(锅壳)纵缝以及封头拼接焊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0%,且不超过3mm;当板厚大于100 mm时,不超过10 mm。锅筒(锅壳)环缝两边钢板的实际边缘偏差值不大于名义板厚的15%加1mm,且不超过6mm;当板厚大于t00 mm时,超过10mm。
压力容器纵、环焊缝焊接接头对口错边量按下表规定:
2、棱角度
锅炉锅筒(锅壳)纵向焊缝的棱角度应不大于4mm,压力容器纵向焊缝棱角度应不大于(δs/10+2)mm,且不大于5 mm。
3、圆度公差差别
锅炉锅筒(锅壳)的任何一横截‘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不应大于名义内径的1%。压力容器壳体同一断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应不大于该断面内径n的1%(对于锻焊容器为1%。),且不大于25 mm。
锅炉、压力容器封头圆度公差见下表:
4、咬边 锅炉锅筒(锅壳)及封头的拼接焊缝不得有咬边。压力容器只有使用抗拉强度规定值大于等于540Mpa的钢材及铬―钼低合金钢材制造的压力容器,奥氏体不锈钢、钛材和镍材制造的压力容器,低温压力容器,球形压力容器以及焊缝系数取1.0的压力容器,其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除上述以外的压力容器的焊缝表面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的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度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
5、直边高度差别见下面:
六、无损检测比例的差别
锅炉锅筒(锅壳)的纵向和环向对接焊缝、封头的拼接焊缝无损检测检查数量根据锅炉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来定的比例有10%、25%、100%。压力容器的对接焊接接头无损检测比例是根据焊接接头系数、压力容器类别、设计压力的大小、选用的材料及结构来定的,一般分为全部(100%)和局部(大于等于20%)两种(对铁素体钢制低温容器,局部无损检测的比例应大于等于50%)。
七、产品焊接试板的差别
1、数量
每个锅筒(锅壳)的纵、环焊缝应各做一块检查试板;当环缝的母材和焊接工艺与纵缝隙相同时,可只做纵缝检查试板;封头的拼接焊缝当其母材、焊接工艺与锅壳相同时,可免做检查试板,否则检查试板的数量应酬与锅筒(锅壳)筒体相同。
压力容器只制作纵焊缝产品焊接试板,当采用新材料、新焊接工艺制造锻焊压力容器产品时,才应制作模拟环焊缝的焊接试板
2、以批代台
锅炉对于批量生产的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1.6Mpa的锅炉,在质量稳定的情况下,允许同批生产(同钢号、同焊接材料和工艺)的每10个锅筒(锅壳)做纵、环缝检查试板各一块,不足10个锅筒(锅壳)也应做纵、环缝检查试板各一块。
压力容器若制造单位能提供连续30台材料、同牌号材料、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焊接试板测试数据,证明焊接质量稳定,由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可以批代台制作产品焊接试板,具体规定为:
以同钢号、同焊接工艺、同热处理规范的产品组批,连续生产(生产间断不超过半年)每批不超过10台,由制造单位从中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对设计压力不大于1.6Mpa,材料为Q235系列、20R、16MnR的压力容器,以同钢号的产品组批,连续生产每半年应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按同一设计***样批量生产的移动式压力容器,连续生产(生产间断不超过半年)每批不超过10台,由制造单位从中抽一台产品制作产品焊接试板。
八、结论
由于锅炉筒体、封头与压力容器简体、封头在检验中适用标准不同,这就需要分清筒体、封头的用途及所执行的标准,防止混淆而发生不可弥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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