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耀(民***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
失能老人服务现状与对策
我国老年残疾人养老服务存在三大困难。一是基本生活缺乏社会保障。农村老年残疾人中靠自我养老或靠子女供养的在80%以上。我国1000多万重度残疾人中,仅有100多万因年老、年幼或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等原因,享受到国家抚恤或集体的供养、救济。二是社会养老服务业滞后。残疾人托养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不能全面覆盖重度残疾的失能老人。三是长期护理设施缺乏。面对940万失能老人的需求总量,城镇机构总体收养量和平均收养量很小,机构和床位数远远不能满足庞大且日益增长的需求。
老年残疾人福利***策需转型。一是由家庭赡养向社会赡养转型。二是由公共管理向社会服务转型。三是由原则指导向专业规划转型。
老年残疾人福利的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居家养老服务,要在全国全面开展起来;二是推动兴建以长期护理为基本服务内容的养老院,首先解决失能老人的护理问题,各级***府应该对本地失能老人展开调查,确定护理方式;三是推动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努力建成专业性较强的专业护理员队伍。
Stig Langvad(丹麦残疾人组织***):
丹麦在残疾领域的社会保障
丹麦残疾***策的目标是机会均等。就是残疾人应当能够在同等水平参与所有的社会活动。
补偿原则是丹麦的机会均等原则之中的一个核心元素。补偿可能涉及个人支援和服务,比如一辆轮椅或者一项额外费用的补贴,但是也涉及一般意义上的融入社会。除了少量的例外,提供服务时不考虑残疾人的收入或资本――即一种普遍权利。事实上,融入社会和个人需求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果一位残疾人几乎不能在大街上走动,不能使用公共交通系统,那他无疑会需要更多的个人帮助。
另一个重要的原则是主流化原则。这意味着,每个公共部门都要考虑到,残疾人有特殊的需求。这意味着每个部门都要在所有有障碍和不足的地方,对残疾人进行补偿。这也意味着,残疾问题不能被简化为社会***策。社会保障意味着残疾人能进入劳务市场,能接受教育,能享受健康护理,享受文化资源,进行体育活动,当然了,还有获得补偿。
AndreeKerger(卢森堡社会保障部残疾人保险部副主任):
卢森堡长期护理保险现状
卢森堡1998年的一项法律引入了长期护理保险,它按社会保障原则运营,也就是说,社会保障缴款能够无条件地让残疾人有资格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而无需考虑其财力和年龄。
这项保险的目的,在于弥补救助残疾人使之能够进行日常生活基本活动的需求所产生的费用。
正因有了这一法律,长期护理才被看作一项社会保障风险,其风险承受能力与疾病、工伤事故、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和老龄相同。这项法律具体做了以下安排:
建立一个义务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一种无条件的权利,使得受保护人群有权享受实物服务,并使得辅助者有权享受现金服务,从而使他们能够从他人处获得他们日常生活的基本活动所需的协助和护理;具有一个残疾人福利的评估、定位和授予体系的机构;处理与协助和护理提供者的关系的组织,这取决于残疾人是住在家中还是住在护理机构,以及具有稳定的财务制度的机构。
Stian Oen(挪威残联顾问):
挪威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
挪威***府的长期目标是摆脱贫困,改善那些收入最低和生活条件最贫困的社会成员的生活条件和机会。残疾人应当有与其他公民一样的机会去实现个人发展、参与和自我实现。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对残疾人进行补偿是必要的。即通过诸如服务和技术辅助设备这样的手段,尽可能地减轻残疾的后果。社会的可融入性越差,残疾人需要的补偿就越多。
挪威是工业化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但在劳务市场,残疾人面临找到工作和维持工作的双重挑战,而能否受雇佣,对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而言都意义重大。许多雇主把残疾人视为有生产力的劳动力,而在残疾人雇佣和福利方面,挪威***府也有十分严格的制度。
张纯和(安徽省残联理事长):
残疾人社会保障***策创新和工作实践
现行低保***策下,就残疾人这个群体来说,是应保没有尽保,已保标准偏低。换句话说,低保***策一定程度上掩盖了残疾人与其他群体的事实上的差距。要解决残疾人与其他人群之间不断拉大的收入差距问题,必须按照“普惠加特惠”以及“一般性制度安排加特殊性制度安排”的要求,在享受低保这个普惠基础上,给予特殊照顾,才能体现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正和谐。
安徽省对符合***策规定的10万名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和3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生活救助。补助标准为城镇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50元,农村贫困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救助30元,全省共计1.69亿元,加上国庆节前低保对象每人补助100元,2009年全年发放2.09亿元。
还有几点尚需完善的地方,如提高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完善救助***策等。
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工伤保险室主任、教授):
中国工伤保险制度建设与工伤康复发展
中国工伤保险历经了近60年的发展历程,实现了由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的转变,适应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伤预防、待遇补偿和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新型工伤保险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工伤保险的参保人数大幅增加,截至2009年7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达14141万人。工伤保险基金规模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截至2009年7月底,保险基金总收入132亿元,保障能力大大提高,工伤人员待遇标准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工伤康复工作日益受到重视,目前已建立了以医疗康复为基础,以职业康复为核心,以促进工伤职工回归社会、从事社会劳动为目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工伤康复发展目标。但工伤康复领域仍存在一些问题,如***策缺失,康复工作难开展;伤残职工康复意识淡薄;工伤康复标准不完善,质量难以保障;就业***策扶持不充分,康复职工再就业困难等。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管理和服务模式,研究构建工伤康复的***策标准体系,同时加快工伤康复专业人才和管理队伍的建设,加强管理。
杨立雄(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副教授):
残疾人生活津贴和护理津贴方案设计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是***于最低生活保障之外、针对困难残疾人实行的现金补贴计划。补贴标准应与贫困程度而非残疾程度或地域挂钩,因而应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这项制度针对残疾人本人,因而家计调查时不应以残疾人家庭为单位。补贴由***府财***负担,因而应与一定时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不超出***府财***承受范围。
残疾人长期护理津贴可根据残疾等级分类发放,先将重度残疾人纳入保障范围,等条件成熟再将其他残疾等级的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津贴制度的收益对象为未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机构全托的残疾人,受益条件:残疾等级达到一级的残疾人;残疾等级达到一级的时间超过一年。发放形式:凡居家护理的,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残疾人本人;日托的,则发放消费券,由残疾人自由选择托养机构;全托的,由***府直接与托养机构结算。
段寅生(陕西省宝鸡市残联理事长):
残疾人新农保工作实践与创新
宝鸡市2007年6月出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并于当年7月1日试点,2009年全面推行。其中残疾人参保率达到95%,惠及7万余名农村残疾人,有1.5万多名60岁以上的残疾人开始领取每月60元以上的养老金。
结合当地农村残疾人生活水平普遍偏低的实际,新农合对残疾人降低门槛,残疾人按5%的缴费标准参加新农保,对重度残疾人则实施重点保障纳入参保范围,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府财***全额负担。最近又按残疾等级对残疾人个人缴费实行差别补助,对中度残疾人按最低标准缴纳,财***补助一半的标准交费,轻度残疾人则给予适当补助,使更多残疾人在参加新农保缴费方面得到实惠。
宋宝安(吉林大学哲学与社会学院教授):
农村残疾人亟需社会保障
根据对吉林省10县(市、区)9.3万余名农村重度残疾人调查的数据,农村重度残疾人呈老龄化趋势,40岁以上的占近七成,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强烈,同时亟需医疗、康复等方面的救助,但社会保障水平相对低下。
农村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养老保险资金需求存在严重缺口;社会保障需求与社会保障覆盖率之间严重失衡;社会保障制度设置与社会保障需求预期错位。
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善:转变***府相关部门对重度残疾人实施社会保障的观念;加大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加强农村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事务管理;提高农村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制度化水平与法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