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1
【关键词】批评对待认识改正
古人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一个人的身上总会有这样那样的优点及缺点。若要使一个人健康的成长,有一个美好的未来,那就务必正确对待其自身的优点及缺点,正确的对待别人对自己的表扬与批评。
优点即长处,显示在某一个人身上,使其形象更加丰满,魅力异常。人人都希望自己的优点更多,听到别人对自己的夸赞更多。从而从内心感到开心满足,有一种幸福感,随即产生一种新的积极向上的动力。可常言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作为一个普通的人,我们难免会犯错。自己无从觉察,别人却看得一清二楚。因此人们常说:“旁观者清,当局者迷”。这就要求我们善于接受他人的意见,听取他人的批评指正。正如伟人***所言:人不怕犯错,只要善于接受他人的指正,知错就改还是好同志。
二十年来的从教生涯使我深切的体会到小学生年龄小,天正无邪,他们比别人更迫切的希望听到别人的夸奖。当他们在某方面表现突出,受到老师同学的表扬时常会喜形于色。感到异常兴奋。身心会产生一种无形的动力。从而使教育事半功倍。当然孩子身上也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也需要别人帮帮他。尤其是当别人批评他时,他会有怎样的心情,会想些什么呢?该怎样去面对别人的批评?这就需要我们教育工作者去潜心研究和实践探索。
比如:听到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就很伤心、很生气和不理睬,当自己认真完成作业并反复检查,自认为完全正确将他交给老师,满心欢喜的等待着发作业的时候,结果等来的却是鲜红的错号。这时,孩子一定非常懊恼,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为什么?是的,每个人都会犯错。只是有时我们能发现自己的错误并改正,而有时我们的立场、角度、能力等著多原因蒙蔽了双眼,让我们自认为自己是正确的。而此时的批评就像是作业本上鲜红的错号惊醒了我们。虽然我们面对它有时并不快乐,但正是它让我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只有认识了错误我们才有可能改正,而改正了错误我们才有可能进步。
同学们,犯了错误,出了问题不接受批评是不正确的。长此以往就会产生不良后果。如:明明看书时眼睛离书特别近,几乎要贴到书上了,妈妈整天批评他就是不改。这才三年级就带上了400度的近视眼镜。亮亮喜欢吃糖,一天到晚几乎是糖不离口,随便什么时候翻开他的口袋就能找到糖果。爸爸妈妈说他从来不听,现在体重严重的超标,最近还发现龋齿。这样的事情比比皆是,不胜枚举。
通过上面的例子,我们知道虚心接受别人的意见,并行动起来的重要性。为了使我们更好地让自己进步,让我们积极的行动起来吧:
1.树立良好的心态,要虚心接受别人的批评,笑纳别人的批评。当别人批评时,要认真的倾听,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不生气、不伤心、不懊恼。
2.把别人对你的建议批评制作成小卡片,经常翻看,以提醒自己及时改正。
3.请老师同学做你的监督员,定期进行“回头望”,看你是否改正不足。
4.定期反思进行自我小总结。
5.对那些没有根据的重伤置之不理。
一副美的画卷,不小心染上污点,就会影响整幅画的价值。一杯清水滴上墨汁就会使清水变黑,一盘菜里掉进一只苍蝇就会影响整盘菜的卫生。同样一个人身上的一个缺点就会影响一个人的价值和前途。为了我们的成长和未来,我们务必接受批评。努力完善自己做一个不断进步的人。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2
在现代法治社会,权利指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舆论监督主体享有的权利,是法律支持并保护的公民和法人(包括新闻传媒)实施舆论监督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按照世界各国的共识,认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生存和发展权、人身自由、平等权、表达自由、参***权、精神自由等。其中同新闻舆论监督行为直接相关的,主要是参***权利和表达自由范畴内的各项公民基本权利,一般认为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以及知情权、议***权、批评权、监督权等。从舆论监督角度看,这些权利和自由我们可以统称为新闻舆论监督权。
一、表达自由
表达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出版自由、新闻自由、集会自由、游行示威自由等,它兼有人身自由、参***权、精神自由的性质,被视为现代社会第一或首要的公民权利。学者谢鹏程指出:“近代文明就是建立在表达自由基础上的文明。没有表达自由,则民主、科学、商业都无从进步,更不会进步得如此之快。压制还是开放表达自由,已经是区分民主与专制,判别进步与***的标志。一切保守的***的和独裁的***府都因为害怕真理、民主和进步而压制甚至取消表达自由;一切***的、进步的和民主的***府都因为追求真理、向往民主和进步而开放和保护表达自由。”①
从新闻传播的实践看,表达自由范畴内的诸项自由的实施,往往可以引发相关的种种舆论,由此可见,舆论监督的权利基础首先是表达自由。在现代法治社会,归入表达自由的诸种权利主要有:
(1)言论自由。言论自由是表达自由的主要组成部分,指公民或法人(代表)以口头或身体语言的形式表达意见的自由。言论自由,一般包括交流自由、演讲自由、教学自由、演出自由等。言论自由是同新闻舆论监督直接相关的公民权利。言论自由在中国是受宪法和相关国际法保护的公民基本权利。
(2)新闻自由。新闻自由是表达自由的又一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指搜集、、传播和收受信息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台和电视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与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意见和开展新闻批评的自由。新闻自由是公民权利的一个重要部分,从舆论监督的视角看,特指自然人和法人创办新闻媒介机构的自由、获知和报道新闻的自由、发表意见的自由和批评***府及官员的自由。
这里有必要指出,新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不是新闻机构、新闻记者的专有权利,尽管在现实中似乎主要体现在新闻传媒的运作过程之中。我国在1989年年初曾形成三个新闻法的文稿,这三个文稿均认为新闻自由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其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主持的起草组征求意见稿称:新闻自由是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得各种信息,发表意见,参与社会生活和国家***治生活的一项民主权利。上海起草组的征求意见稿认为:新闻自由是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的体现。公民有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国内外信息和表达意见、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新闻机构有搜集、编制、发表、传播新闻的权利。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的试拟稿则称:本法所规定的新闻自由,是指公民通过新闻媒介发表和获得新闻,享受和行使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
二、参***权
参***权指公民依照法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及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与表达自由一样,参***权也是一个集合概念。有学者认为,“公民的参***权应当包括六项权利:知情权、创制权、选举权、监督权、请愿权和表决权。”②有的学者认为参***权还应包括批评权和建议权。我们认为,从新闻舆论监督的视角考察,参***权同舆论监督关系紧密的内容主要应包括知情权、创制权、建议权、监督权和批评权等五种权利。
公民的参***权是现代民主和宪***的共同特征。公民享有广泛的参***权,既是公民***治权利的体现与要求,又是国家权力不变质、不被滥用的重要保证。这种判断来源于现代法治理论的两个共识:第一,国家权力是公民让渡出来的权利聚合而成的。而表达自由等则是公民必须保留的、没有让渡的公民权利。因此,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应先于对国家权力的保障。第二,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官员可能滥用权力,人民只有通过连续、全面、深入、有效的***治参与,才能有效地减少或及时纠正国家权力的被滥用。正因为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选择官员来代表自己行使国家权力是有条件和有时限的,这个条件是官员能够忠诚于人民的委托,保证权力不腐败;这个时限就是官员的任期。
以下我们较详细地论述与分析同新闻舆论监督密切相关的参***权的主要内容。
(1)知情权。知情权也称知晓权、知悉权、闻知权、了解权,是参***权的重要内容,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从***府及其他有关方面获知的权利。自20世纪40年代美国的肯特・库柏首次提出知情权概念以来,这一思想已被许多法律界和新闻界学者广泛认同。
一般认为,知情权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治知情权。公民依法享有知道国家的活动,了解国家事务和执******制定***策过程等情况的权利。国家机关、执******及其工作人员,有依法向公民及社会公众公开自己活动的义务,这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延伸,是民主***治的重要内容。第二,社会知情权。公民依法有权了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权知道社会所发生的、他所感兴趣的问题和情况。***府有义务向公民通报社会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突发公共事件。第三,对个人信息的知情权。公民对有关自己的各方面情况,如自己的出生时间、地点、亲生父母等,有了解和知晓的权利,对于***府及其他公共机构所持有的关于个人的档案、资料,有知晓及使用的权利。
(2)建议权和创制权。建议权指公民依法享有对***治决策提出建议和方案的权利,是公民参***权利的重要内容之一。民主***治的特点和优点之一,正是它能够保证各种建议不受阻挡地进入决策程序,发挥积极影响,不因决策人的主观好恶而受到不当的排斥或束之高阁。
如果细分,建议权可以划分为议论、评估、反思、提醒,要求创制、保留意见等权利。其中的创制权尤其值得重视。创制权是指公民依法向立法机关提出制定、确认、修改、废除法律的法案,促使立法机关创制新的法律的权利。在现阶段我国公民的创制权尚未完全确立,建议权可以被视为替代创制权的公民权利。同时我们看到,立法机关开始实行的公民代表旁听立法会议,事先征求公民意见以及立***证会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也对我国创制权的缺乏起到了弥补作用。
(3)监督权和批评权。监督权指公民依法享有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的权利,它是公民参***权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公民监督最直接的方式是投票监督,即通过民主选举直接实施监督或者由民主选举的代表行使监督权。除此之外,公民的监督权基本实现方式就是舆论监督,而在现代社会,最有活力、最有威力、效果最好的实现方式就是新闻舆论监督。因为,新闻传媒“最主要的目的,是通过提供作为决定的基础的各种证据和意见,来协助发现真理,协助解决***治问题和社会问题。这一过程的主要特点在于不受***府控制或操纵”。“用杰弗逊的话来说,报刊要对***府提供一种其他机构无法提供的监督作用”。③
实际上,公民的基本权利中有许多权利具有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性质。可以划入监督权范围的,有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这三种权利都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治权利。在我国,公民享有批评权、检举权和控告权,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的主人翁地位,表明了我国执******、***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新型的社会主义关系,是我国依靠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保障,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任何人都不得非法剥夺公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我国宪法在一般性的规定言论自由之外,又特别规定公民享有揭露和批评***府机构和***府官员不当行为的言论自由。
批评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批评或反对国家权力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决策或行为的权利。任何******和***治组织,任何***治家或公务员的行为及***策,都可能成为批评的对象和批评的内容。我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一再表明,如果对于当权者只能歌功颂德,不允许指责批评,那么***治必定越来越腐败。对于个人,如果他能够自觉地接受各种批评,人们会称赞他有宽容的胸怀、有崇高的品德和光明的前途。对于一个国家,如果它能够从制度上保证***府听取各种批评,人们称之为民主和法治,相信这个国家有可能建成和谐社会。
检举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的权利。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保护公民的检举权。接受检举的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于检举人,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接受检举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通知检举人,检举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为保障公民检举权的有效、正当行使,我国《刑法》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报复陷害举报人的行为要追究刑事责任,对故意诬告或陷害者也要追究法律责任。这里故意诬陷同错告应当区别开来,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便检举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误的,也不能以故意诬陷论处。公民检举的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新闻舆论监督是公民行使检举权的重要渠道。
控告权是指公民依法向有关国家机关告发侵害自己权利或利益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的权利,包括告诉权、控诉权和申诉权。控告权是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新型社会关系的体现,是保证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有力措施,也是公民对国家管理行使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与前述表达自由范畴内的诸项公民权利一样,公民参***权利范畴内的建议权、监督权、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是公众和新闻媒体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要权利依据。
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保障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说某主体有某种权利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哪些权利在法律、法规或***策中得到了明确的规定和保护。
从国外情况看,在新闻舆论监督权的法律保障方面,海洋法系国家大都没有制定成文的新闻法,一般通过宪法、行***公开法和司法判例形成新闻舆论监督法律保障体系,如美国。大陆法系国家则大都备有新闻或出版的成文法,如瑞典、芬兰等国以《出版自由法》或《***文件公布法》来保障新闻舆论监督权;波兰、匈牙利等国则直接颁布《新闻法》对新闻舆论监督权加以保障。
我国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现行法律规范尚不完备。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批评权和建议权只有宪法上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新闻批评的权利只是根据宪法的规定而作出的推断,缺乏直接的、明确的、可操作的法律规范。至于新闻传媒舆论监督的职责和功能,无论在法律文件还是***策性文件中,均只有原则性的授权规范,没有从新闻舆论监督主体同被监督者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上加以全面的规定,特别是尚未制定出对于新闻传媒***自主地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授权性条款和对于妨碍新闻舆论监督的行为的制裁性条款,而一项法定权利如果没有对侵害这种权利行为的制裁性措施,那么这种权利就是不完整的,其保障也必然是不充分的。
我们虽然至今尚未制定《新闻法》及《信息公开法》之类的法律,④但对于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保障方面,也已经通过一些成文法及有关的行***法规、规章及***策,形成了一些初步的规范,过去那种“无法可依”的情况有了较大的改变。
一般说来,关于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法律、法规保障大致可分为四类:关于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规定,关于知情权和信息公开的规定,关于新闻舆论监督职责的规定,关于新闻舆论监督免责事由的规定。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一、关于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法律保障
我国目前对于确立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现行《宪法》第三十五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自由,有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公民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这是对公民新闻舆论监督权利的根本保障。此外,在一些专门法律文件上,如《出版管理条例》、《价格法》等法律文件中,对于公民对相对行业的检举、控告、批评、建议等权利也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从现阶段看,除了法律以外,作为执******的中国***的新闻宣传***策对我国新闻舆论监督起着重要的指导与规范作用。这些***策以及在这些***策指导下制定的有关部门的规章守则(比如《新闻职业道德规范》),虽然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但对我国的新闻诉讼审判活动有着重要的作用,因而也是我国当前新闻舆论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和规范。这些***策性文件,除了强调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工作,***要加强对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之外,还十分强调被批评者负有公开宣布接受批评和公布改正措施的责任。我国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某些***策规定,不仅笼统、操作性不强,有的规定之间还有相互矛盾的地方,比如***策陈旧难以呼应实践问题、***策之间“打架”问题及***策的稳定性较差等,都有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二、关于知情权和信息公开
二战以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通过立法对公民的知情权实行保护,要求***府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和***府阳光执***。英国1964年颁布的《***府档案法》规定,在正常情况下,***府档案30年后就应转入***府档案局供公众查阅。瑞典、芬兰等国的法律确定了“***文件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法国于1978年制定的《自由接近行***文件法》规定,所有人都有权利查阅的***文件,包括报告、研究、说明、***文件、统计数字、行***命令、部长们解释法律或描述行***程序的、与行***法院意见不一致的反映和记录、书面建议和决定、视听材料和其他特定的与个人无关的信息,并规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有公司和组织的文件也适用该法。
美国的信息公开化立法比较完善。20世纪60年代后,通过知情权问题的讨论,美国制定了三部保障信息公开的法律:《情报自由法》(1966年)、《联邦咨询委员会法》(1972年)、《阳光下的联邦***府法》(1976年)。此外,美国还有许多单项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的公开与保密的界限。《情报自由法》规定,***府文件原则上应当公开,任何人均有权获得***府文件;***府拒绝提供文件应负举证责任,法院对***府拒绝提供文件拥有审查权。《联邦咨询委员会法》规定,***府所设立的各种咨询委员会应按照《情报自由法》和《阳光下的联邦***府法》实行会议和文件公开。《阳光下的联邦***府法》规定行***机关召开决策性会议原则上应该公开,允许公众尤其是新闻界旁听,并许可新闻界摄影和录像。只有符合10项法定理由,如涉及国防或外交机密、纯属机关内部事务等内容的会议才可以不公开举行。会议公开或不公开都必须提前一周发出通告,让公民周知。个人或组织如果认为行***机关违反了《阳光下的联邦***府法》,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裁决。
对照国外的这些法律及做法,我国至今尚未有相似的法律规定。随着***治民主化的进程,目前关于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已在一些***策性文件中有所体现。***的十六大***治报告中第一次在文件中出现了“知情权”的提法,报告中说,要“扩大***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在***的这种开放的指导思想指引下,目前我国在***务公开、司法公开、警务公开、检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等方面有了一定的进步。
三、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职责
许多国家运用法律的力量,赋予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崇高使命。美国新闻学者和现代新闻业开创者普利策很早就指出,倘若一个国家是一条航行在大海上的船,新闻记者就是船头的望者。他要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观察一切,审视海上的不测风云和浅滩暗礁,及时发出警告。1965年,英国高等法院的法官劳顿勋爵指出,“揭露欺骗行为和丑闻是报纸的职责之一。这是为公共利益着想的。也是报纸在其漫长的历史上经常所做的一项工作”。⑤
从20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我国先后许多行***规章,从多方面要求新闻传媒承担起舆论监督的职责。1989年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清理整顿公司的决定》,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990年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1992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1993年颁布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994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定》,1996年的《***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由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于1991年制定的(后又再次修订)《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都对新闻舆论监督的职责作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四、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的免责事由
通过法律对新闻舆论监督确立免责条款,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新闻自由和公民的批评权、监督权等参***权利。一些西方国家较早地作出了新闻舆论监督的免责规定。在英美等国,对舆论监督免责事由大多通过著名的判例确定,如美国有名的曾格案、***诉纽约时报案等。这些免责条款对于广泛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具有较大的支持力度,同时也具备很强的可操作性。如英国在《诽谤法》中赋予新闻界有限特许权。这种特许权规定新闻界在进行批评监督时如符合下列两个原则可获得免责待遇,这两个原则一是报道应公正准确,二是发表时没有恶意。芬兰的法庭规则则对报刊文章或消息的作者、材料提供者、目击者提出特别保护,规定当泄露身份或要求他们出庭作证可能对他们不利时,可以“拒绝回答”。在处理诽谤行为时,美国法律明确区分对公诽谤和对私诽谤。对私诽谤指对普通百姓的诽谤,只要有客观的结果诽谤就可能成立。对公诽谤指对***府官员和公众人物的诽谤,要求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成立,如只有过失不构成对公诽谤。据全国记协一位工作人员在一个研讨会上提供的材料介绍,美国确立了一系列旨在保障新闻舆论监督的宪法性判例原则,主要有:发表的内容属实、报道所依据的是***文件或程序、无恶意地公开、准确报道(即使含有诽谤性言词)***文件或程序、对公众人物含有诽谤性言词的中性报道、出于自卫、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⑥在这些情况下,新闻传媒可获免责。
我国现行法律目前没有直接针对新闻舆论监督的免责事由的相关规定,但近年来通过一些司法解释等方式实际上已经确立了这种法律支持。199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及1998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新闻传媒因从事新闻舆论监督而引发名誉权官司的情况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初步确立了新闻侵权的过错责任原则。
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义务
从学理上讲,权利和义务是一对范畴。相对于权利而言,义务则是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规定应尽的责任。作为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新闻传媒与公民,既享有依法行使舆论监督的权利,又负有正确合法地实施舆论监督,使舆论监督获得最大社会效益,将对舆论监督的客体可能造成的伤害减少到最小的义务。从实践上看,只有正确地构建并切实执行舆论监督的义务,才能用好、用足法律赋予新闻传媒和公民实施舆论监督的权利,才能使这种权利的使用收到积极的社会效果,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还社会以正义和公平。
考察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义务,大致应具备和体现下列六个方面的意识。
一、责任意识
作为新闻舆论监督主体的新闻传媒与公众,尤其是新闻传媒,应该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把这一工作作为自己光荣与神圣的历史使命承担起来,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这种责任意识,首先要求新闻工作者深深懂得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目的意义。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马克思曾经说过,对***府当局来说,报刊是孜孜不倦的揭露者;对人民来说,它又是人民自己的教科书。列宁强调,***和苏维埃报刊最主要的任务之一,是揭露各种负责人和机关的罪行,指出苏维埃和***组织的错误与缺点。中国***在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有关新闻工作的决定就指出,在报刊上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巩固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保障***和国家的民主化,加速社会进步的必要方法。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在一系列文件中反复强调,为了有效地防止和治理腐败堕落,使人民***权“***不息,人不亡”,必须时刻加强新闻舆论监督。
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求新闻传媒把握正确开展舆论监督的动机,尤其要注意区分建设性的批评和破坏性的批评。中央曾经指出,“我们所提倡的批评,乃是人民群众(首先是工人农民)以促进和巩固国家建设事业为目的、有原则性有建设性的,与人为善的批评,而不是为着反对人民民主制度和共同纲领、为着破坏纪律和领导、为着打击人民群众前进的信心和热情,造成悲观失望情绪和散漫***状态的那种破坏性的批评。”⑦在当前,就要提倡有利于和谐社会建设和巩固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批评,要反对违背社会主义法制和社会主义道德、破坏安定团结和生产力发展,涣散斗争,夸大阴暗面的消极批评。
强烈的责任意识还要求我们在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时,要端正态度,对舆论监督的每一个环节认真负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应该是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出发点。这里,前提是正确区分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因为对待这两类不同的矛盾,处理的原则和方法是完全不一样的。进行新闻舆论监督,应该区别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针:对典型的犯有严重错误甚至犯法的腐败分子,不仅应该进行公开的批评,还要给以必要的制裁。而对于工作中犯了一般错误,有着一般的缺点和不足,或虽然犯了严重错误但是愿意改正并有所改正的同志,就应该采取热情的态度进行说服、批评、教育。对于点名还是不点名、何时公开批评、放在传媒什么地方刊登(什么版次、节目),都要十分谨慎,反复推敲。
二、大局意识
新闻传媒是公开传播的大众媒介,新闻舆论监督是面向全社会以至全世界的广泛的无遮蔽的公开批评,其对被监督批评者的压力和杀伤力是很大的。有的时候,对于被监督批评者所在的单位或组织的声誉也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新闻传媒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应该树立大局意识、整体意识,不能只顾一头,忽略另一头;也不能***一时之痛快,不考虑监督批评可能产生的总体效果。换言之,大局意识要求新闻工作者在开展新闻舆论监督时,必须认真顾及与处理好公开批评与公共安全的关系,不应***一时之痛快,为了媒体炒作,而不顾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市场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条规定,“报刊、书籍、地***、***文资料、音像制品的出版和发行以及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发,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的行***法规、部门规章中都把国家秘密列为禁载的重要内容。按《保密法》规定,国家秘密包括: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其他经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执******的有关秘密事项也属于国家秘密。新闻舆论监督中凡涉及上述内容,或在监督过程中会影响到上述内容泄露的,从大局出发,新闻传媒应有所回避。
新闻舆论监督中另一类同国家安全相关的传媒责任是防范煽动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煽动是一种言论方式,可以通过口述(讲演)、文字及至广播、影视、戏剧、书画等方式来表现,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言论,其特点:一是表述方式的非理性,即使用浮夸的、情绪化的、蛊惑性的语言;二是内容的非事实性,如虚张声势,夸大其事,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有的还要进行造谣诽谤;三是直接面向公众,即公然散布;四是具有导致反常行动的目的,不是‘书生空议论’,而是希望激起他人的反常狂热,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动。所以煽动虽然也是一种表达思想的方式,但却是反常的、病态的、邪恶的,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是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和客观公正原则完全违背的。”⑧所以,新闻舆论监督活动必须坚决防范和反对煽动危害国家安全事件的发生。
新闻舆论监督活动中,有时会涉及被批评监督对象的一些错误事实和犯错误的过程。这种情况下,新闻传媒要严格注意不掺杂***秽和***的内容,犯错误的过程不必详尽展示,防止产生诱导性影响。新闻舆论监督还要注意遵守民族、宗教等***策,密切关注国际关系和我国的外交事务,关注当前中央和地方的中心工作安排和社情民意的变化。总之,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要正确地把握全局,熟练地运用辩证法,使新闻舆论监督做到有理、有利、有节。
三、***的意识
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全程接受***的领导,这是因为,在中国,新闻事业是***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休戚与共,是***的生命的一部分。舆论工作是***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所系的工作。中国***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私利。***的纲领路线方针***策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新闻舆论监督只有自觉接受***的领导,按***的方针***策实施,才能确保不偏离为人民服务的***治方向。
接受***的领导,是我国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一贯传统。***1954年4月提出的报纸批评要实行“开、好、管”三字方针的第三个字就是“管”,这个“管”字方针指出,“管,就是要把这件事管起来。这是根本的关键。***不管,批评就开展不起来,开也开不好。”⑨这里所讲的***领导,主要是***治领导,具体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新闻舆论监督要执行***的***治纪律,重要舆论监督的选题、观点、时机,不能同***的方针、路线、***策相违背。第二,新闻舆论监督要执行***的组织路线。下级服从上级,少数服从多数,全***服从中央,是***的组织原则,也是新闻舆论监督的组织纪律。根据这个组织纪律,新闻传媒必须坚决执行各级***的决策和指示,并按干部管理规定,上报需要公开批评监督的干部材料以及关于点名批评意见的请示。第三,新闻舆论监督要遵守***的保密纪律,批评稿件必须按保密规定从严把关。
***的领导应该是开明的、民主的领导,因此,坚持接受***的领导的严肃性与给予新闻传媒充分的自主权和能动性的空间应该是一致的。同时,接受***的领导和对***的组织、***的干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批评也不应该是矛盾的。不仅如此,由于***处在执******的地位,又领导着全国的工作,对***的组织、***的干部、***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批评在今天的中国显得更为重要、更有意义。***领导不仅应该把新闻舆论监督工作领导好,还应该千方百计地为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撑腰,提供最充分的支持和最有力的保护。
四、法制意识
新闻舆论监督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轨道上进行,必须依法办事,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必须有强烈的法制意识。除了前面已经提到的实施新闻舆论监督时要防范损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外,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还应该自觉做到:防范侵害公民权利,防范妨碍司法公正。
在新闻舆论监督进行过程中,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可能对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姓名权、荣誉权等公民权利构成侵害。其中尤其可能侵害公民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因此,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必须树立很强的法制意识,自觉避免踩踏“法律雷区”。
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社会对自己的客观公正评价和维护这一评价的权利。这种评价如果在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受到影响甚至损害,有可能构成新闻传媒或新闻记者侵害名誉权行为。研究者指出,新闻侵害名誉权在司法实践上可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主观上出于过失而构成诽谤行为,二是主观上出于故意的侮辱和诽谤行为,三是主观上出于故意且情节严重的侮辱和诽谤行为。⑩对于这些行为的惩罚和规范,西方国家一般都通过《诽谤法》或相应的《刑法》、《民法》条款作出明确的规定,其目的是保障言论自由与名誉权之间的合理平衡。从西方的法律规定中我们可以发现,国家法律禁止和制裁诽谤行为,但为了公共利益,国家法律针对诽谤诉讼又设立了特许权,而行使新闻舆论监督行为的新闻传媒和公民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获得有限特许权。这种特许权可以成为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对诽谤诉讼的抗辩理由,这在实质上是为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对新闻的调查核实留下了一个保护空间。但是,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要适用这种免予诽谤的“例外”,新闻报道必须严格符合其前提条件,即公平、准确、及时的报道。新闻舆论监督能够获得有限特许权的必要条件是:公正准确,没有恶意。此外,能够对诽谤指控进行抗辩,还必须做到报道真实和公正评论。司法实践还表明,新闻舆论监督的主体主动地更正与道歉,可以减轻新闻诽谤的法律责任。
我国宪法和民法等相关法律也有关于名誉权保护的规定。这些年,司法实践中在保护名誉权和支持新闻舆论监督的平衡上也有积极的探索,努力做到既依法保护名誉权,又依法支持新闻舆论监督。有关的司法解释还有更为细微的规定,如规定对于曾经依据公共机关的文书或职权行为报道某一负面新闻,而公共机关已经通过其文书或职务行为对前述新闻作出公开纠正,新闻传媒负有更正报道的义务,如果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隐私权指个人依法享有使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有学者指出,在我国,隐私权包括:公民的姓名、肖像、住址、电话号码(不含办公电话),未经公民许可(法律有特别规定者除外,如公安机关通缉罪犯),不得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公民的住宅不受非法侵入或侵扰,非经公民同意,他人不得侵入公民住宅,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公民的居住安宁;公民的个人生活不受监视(依法监视居住者除外)、监听、窥探、摄影、录像,非经同意不得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施,私拍他人私人生活镜头,从窗口窥视他人室内情况;不得非法刺探他人财产情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公民的通信、日记和其他私人文件,不受刺探和公开,不得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并将它们公开;公民的社会关系,包括亲属关系、朋友关系,不受非法调查,未经本人许可不得公开;夫妻的两性生活,不受他人干扰、调查或公开;婚外性生活(如同居、婚前性行为、第三者插足),从人格尊严考虑,不得向社会公布;公民的档案材料、计算机存储的个人资料以及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过去或现在的纯属个人的情况(如失恋、被强奸、患有某种疾病或曾患有某种疾病),他人不得进行搜集和公开等。{11}
我国将隐私权保护列入名誉权保护的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使他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在新闻舆论监督活动中,侵害公民隐私权的表现大致有以下两种情况:一是未经本人同意公布和宣扬其隐私,二是非法侵入他人的私生活领域。如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一些新闻传媒与新闻记者使用的“偷拍、偷录”的做法,以及许多新闻传媒都经常使用的“庭审直播”,实际上都可能涉及隐私权保护的问题。一般认为,只有在“公共场合、针对公众人物、为了公共利益”的情况下,偷拍、偷录才有可能免受侵害他人隐私的指控。而对于“庭审直播”,多数法学家认为这种做法与法理相悖,不仅可能有悖于这种做法的初衷――促使司法公正,而且直接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或隐私权。随着各种弊端被不断揭露,原先支持“庭审直播”的新闻学者也有越来越多的人表示反对。
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要尊重和主动维护司法***。司法***的含义是:第一,司法权指服从法的引导而不接受任何命令。第二,对司法只能实行监督而不能进行指挥。第三,司法只服从法律良知,而不服从***治权势或舆论压力。{12}实践表明,针对司法实践的新闻舆论监督主要是对司法活动的大量报道与评论,对这种报道与评论如果不加约束,很容易干预和影响司法行为,形成“新闻审判”或“媒介审判”。“新闻审判”的主要特征是,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案情作出判断,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期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新闻审判”的报道在事实上往往是片面的、夸张的以至是失实的。它的语言往往是煽情式的,力***激起公众对当事人憎恨或同情等情绪。“新闻审判”有时会采取炒作的方式,即由诸多媒体联手对案件作单向度的宣传,有意无意地压制相反的意见。它的主要后果是形成一种足以影响法庭***审判的舆论氛围,从而使审判在不同程度上失去应有的公正性。{13}
从新闻舆论的角度看,“新闻审判”对于司法公正造成的伤害是:第一,传媒所进行的所谓“调查”,很可能同法院所认定的事实(该事实是客观的和真实的)不一致。这种“调查结论”,可能给公众造成司法机构不可信的印象,从而损害法律的权威性,也可能干扰甚至左右法院对事实的认定,从而损害法律的***性。第二,造成所谓的“庭外诉讼”或“庭外辩护”,替代公诉人或律师在法庭上应起的作用,而不出现在法庭上的新闻传媒则成了超然于法律制约的“诉讼参与者”。因此,对于负责任的新闻传媒与新闻记者来说,必须拒绝和反对“新闻审判”。世界上一些国家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动用“蔑视法庭法”等防止新闻舆论监督对司法***原则的伤害。我国虽无此类法律,但《宪法》规定司法***是我国司法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预,这其中自然包括不受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的干涉。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在实施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必须有这种自觉的法制意识。
五、专业意识
新闻舆论监督是由新闻记者通过新闻传媒所进行的社会监督,新闻记者与新闻传媒必须有相当强烈的专业意识。新闻传媒与新闻记者的一般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是:就事实报道新闻,就事实发表意见(评论)。因此,这里所谓的专业意识主要指:一要实事求是,二要全面公正。
实事求是地报道新闻是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是新闻记者的基本品质,也是新闻的力量所在。人们对于新闻舆论监督所依凭的事实的要求更为严格。这是因为,新闻舆论监督所提供的事实,人们会从各个方面去考量它、验证它,包括这个基本事实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引语,所使用的每一个字眼,甚至是语气和口吻。尤其是当事人――新闻舆论监督的客体,对每一个事实和每一个细节更会细致验证品味。一旦发现某个细节错了(更不用说基本事实错了),对他们来说就是“救命稻草”,就会抓住不放,就会以此来否定基本事实,甚至否定总体批评与所披露的全部事实,并进而否定批评者的动机与立场。因此,对新闻舆论监督所涉及的每一个事实、每一个细节,都必须事出有据,有百分之百的把握,都必须经得起反复验证和左右挑剔,都必须确保其在法庭上打官司必胜无疑。
实践经验表明,新闻舆论监督所依据的事实,不仅基本事实和这一事实的细节要完全真实,做到真有其人实有其事,而且新闻记者和新闻传媒应该掌握更多的这类事实,最好能做到公开见报的事实只是记者与传媒所掌握的全部事实的一部分,即记者和传媒储备有更多的“炮弹”,以便必要时可以抛出更多的有说服力的、依据过硬的事实,令对方闻之生威,心服口服。
全面公正地评论事实,发表意见,除了前面提到的要出于公心,对新闻舆论监督抱有正确的立场与态度,还要从专业的角度,努力做到不片面、不偏袒、不断章取义、不意气用事。特别要注意,不要上纲上线,乱扣***治高帽。被监督对象所犯的错误属于什么性质就说是什么性质、是什么问题就说是什么问题,要就事实本身进行如实的、恰如其分的分析批判。一般说来,就事论事地进行分析评论比较有说服力,也便于对方理解接受。千万不要把偶尔为之说成一贯如此,把普通作风问题说成是***治问题,把普通的工作失误说成是路线方向性质的问题。否则,对方不仅接受不了,还会出现顶牛、对立情绪。
一般说来,新闻评论写作时要注意的地方在这里都要引起重视。此外还要懂得,新闻舆论监督中传媒所发表的评论,对于被监督者来说,具有特别强烈的针对性,所以评论意见所依据的事实、所使用的语言和行文的口气,都要特别谨慎小心。这里倒不是说新闻舆论监督过程中可以少发评论、少说意见,该说话的时候应该大胆地发言,严厉地发表意见,但应该尽量做到用事实来说话,用事实本身的逻辑力量来体现分析批评的力量,这正是专业意识的体现,是传媒与记者的一种责任。
六、平等意识
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在进行新闻舆论监督时必须有这样清醒的认识:他们同被监督批评的对象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没有任何特权,他们必须尊重并主动维护对方的人格和权利,必须十分谨慎地搞好舆论监督每一个环节的工作,万一出了差错,必须坚持有错必纠,及时负责地在媒体上刊出更正与检讨,同时给对方发表更正、声明、反驳文章的机会。总之,新闻传媒与新闻记者必须树立平等意识。
孙旭培教授曾经对舆论监督中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如何从平等意识出发,正确处理好同被批评监督对象的关系,防止出现新闻纠纷,提出过几个可操作的主张。他认为,第一,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要虚心地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监督批评稿件中如果发生失实报道和损害名誉的情况,一般都会先和传媒联系,记者和传媒对来信要回复,对来访要接待,不能拒之不理,也不能态度不恭。第二,记者和传媒听到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以后,要尽快地查清是主要事实失实,还是非主要事实失实,因为这是能否构成侵权的关键。一旦确认是主要事实失实,就应迅速作出更正,有时还需要让有关当事人发表答复或辩驳文章,并向当事人当面道歉,严重损害当事人名誉的还要通过媒介公开道歉,不能以维护传媒荣誉等各种理由拒绝更正,或拖延更正。非主要事实被确认失实时,记者或传媒也要口头或书面向当事人表示歉意。当事人如果坚持对失实部分要给予更正的,也要尽可能给予更正。在做了这些工作以后,如果当事人仍提出苛刻的要求,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记者和传媒也应无所畏惧,同时准备有力的证据,坚持把官司打下去,但对当事人的平等态度仍不应改变,要相信坚持正当的新闻舆论监督和平等对待当事人是不矛盾的,也要相信法院对那些滥诉和无理缠讼是不会支持的。孙旭培还提出了传媒、记者同当事人私下了结、接受法庭调解等办法。这些做法,并不会影响传媒或记者的形象,也不会伤害舆论监督的力度,反而会凸显传媒与记者平等、公正及严格自律的姿态。{14}
新闻舆论监督客体的责任与权利
作为新闻舆论监督的客体,一旦成为舆论监督事件具体的承担者即舆论监督的直接当事人,同样具有特定的责任与权利,新闻传媒、新闻记者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当事人的责任应有一定的认知,对当事人的权利也应给予尊重和维护。下面作一些简略的分析。
一、责任
责任就是义务,新闻舆论监督客体应该承担的责任大致是四个方面: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调查,正确对待批评,认真改正错误。
第一,自觉接受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对象对于针对自己的监督批评,首要责任是有一个正确的态度和良好的心态,要主动支持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对自己的批评与监督,不应寻找各种借口拒绝批评,反对监督,更不应恼怒怨恨,打击报复。法律和***纪规定,这样做是不允许的,将会进一步受到批评甚至处罚。
第二,积极配合调查。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向当事人提起调查,当事人应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材料和资料,协助搞清事情的来龙去脉,实事求是地认识原因、结果和本人或本单位应负的责任,不应回避调查,搪塞应付,掩盖真相,混淆视听。
第三,正确对待批评。对于传媒所发表的监督批评,要勇于承认错误、承担责任,不应抓住枝节问题否认主要事实和主要观点。即便批评稿件有部分失实或有言过其实之处,也应冷静对待,作出说明和解释。
第四,切实改正错误。对于事实准确、分析正确的监督批评,不仅应虚心接受,承担责任,还应及时制定改正错误克服缺点的方案和办法,以求得对错误缺点的彻底纠正。也可通过传媒,公开表达自己接受批评、改正错误的态度、决心以及措施和办法。
二、权利
新闻舆论监督的客体,即被批评监督的当事人,同新闻舆论监督主体在***治上是平等的,在新闻沟通和对传媒的使用上也是平等的,被批评监督的当事人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这种权利是不可剥夺的。这种权利包括维护客体自身的名誉权、隐私权,对失实事实和不实指责表示反对和抗议,要求更正说明和获得赔偿,还可以提出批评和诉讼以及要求调解和私下了结。
第一,维护名誉权和隐私权。前文提及,新闻舆论监督如有不慎,或主体故意所为,常常会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利,要求主体停止侵害自己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并对已造成的后果给予赔偿和道歉。
第二,要求更正、辩驳和赔偿。对于新闻传媒或新闻记者的监督批评中有失实内容或言过其实的指责分析,或无限上纲给予莫须有的罪名,当事人有权要求更正,也可据实进行反驳和说明,并根据自己所受到的侵害与损失,当事人可提出经济赔偿等要求。
第三,要求法庭调解、私下了结和提起诉讼。新闻传媒和新闻记者所进行的新闻舆论监督,一旦同客体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根据事件进展程度和自己的愿望,要求法庭出面同传媒及记者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同传媒及记者私下了结。如有必要,当事人也可以提起诉讼,由司法部门对主客体依法进行调查与判处。
我们上面所分析的新闻舆论监督客体的责任和权利,归根结底是为了在法律的轨道上正确地进行新闻舆论监督,力求新闻监督批评获得更好的社会效果,在这个前提下,当事人自身的权利与义务应该是一致的,新闻舆论监督主体与客体在根本利益上和根本目标上也应该是一致的。
注 释:
①②谢鹏程:《公民的基本权利》,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226页、258页。
③韦尔伯・斯拉姆等:《报刊的四种理论》,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59~60页。
④2007年4月24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府信息公开条例》,这是走向信息公开的第一步。
⑤转引自王强华、魏永征:《舆论监督与新闻纠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12页。
⑥参见阚敬侠:《论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制度》,向《进一步搞好新闻舆论监督》研讨会提供的论文。
⑦《中国***新闻工作文件汇编》(中),新华出版社,1980年版,6页。
⑧⑩{13}魏永征:《中国新闻传播法纲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218页、159页、91~92页。
⑨《***新闻工作文选》,新华出版社,1983年版,177页。
{11}张新宝:《隐私权研究》,《法学研究》1990(3)。
{12}参见《“司法与传媒”学术研讨会讨论摘要》中徐显明先生的观点,《中国社会科学》,1999(5)。
{14}孙旭培:《新闻学新论》,当代中国出版社,1984年版,158~160页。
(此文为童兵教授关于新闻舆论监督系列论文的第九篇)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3
一、个人对照检查情况
(一)在加强学风方面。本人始终把学习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重视学习,善于学习,除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学习外,还充分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在加强学习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同时,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州有关会议和《****文选》的精神实质。学习中,能够自觉地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使自身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进一步得到提高。
(二)在工作作风方面。始终恪守工作之责,明确自己的职责,尽己所能,积极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乡镇集中换届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二是能做到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农牧民青年意见和建议。三是积极做好分管各项工作。
(三)在领导作风方面。本人始终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提高自身***治素质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全面落实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时刻摆正自己的位置,遇事主动与班子成员商量、相互沟通。能自觉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摆和剖析在思想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加以整改。
(四)在廉洁自律方面。本人自觉遵守《***员领导干部廉洁从***若干准则》及中央、省、州、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保持清正廉洁的各项规定,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工作中始终以***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未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生活中安于清贫,不贪***享受,能够自觉接受群众和组织的监督检查,使自己的言行始终与***的要求相符。
二、对照八个良好风气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
按照***同志提出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的要求和胡春华同志在团中央***会上的讲话精神,结合自己的实际,深入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理论学习方面有差距。虽然自己还比较注重自身的学习,但是从新形势对领导干部的要求来讲,理论学习还是不够,尤其不善于理论联系实际思考问题,对有些理论只限于字面上的理解和认识,缺乏思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知识结构单一,运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实践不够,因而想问题、干工作有时还是受以往观念的束缚和影响,忙于应付眼前局部工作多,动脑筋考虑长远的全局工作少。
二是宗旨意识有所淡化。平时总是认为自己一直受***的教育,思想上不会出现大的问题,放松了在世界观的改造,在一些工作的组织协调上,只是设法及时完成,但就工作如何体现富于创造性,缺乏深刻的思考和独到的见解。对新形势下许多新观念、新情况、新问题分析认识的不深,不能及时跟上新形势下共青团工作发展的需要,一定程度上存在理想信念淡化,责任意识不高的问题。
三是工作作风和领导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不够严谨、细心,在实际工作中满足于“差不多”,不能很好的以高质量、严要求的标准要求自己。大胆开展工作的思想树立不牢固,对外协调力度不够,进取精神不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待于加强。领导艺术和总揽全局的能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四是抓***风廉***建设的自觉性不高。我始终按照《中国***领导干部廉洁从***若干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但经过深入剖析自身廉***建设情况时,感到自己在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的不够。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及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实践,提高自身素质。坚持不懈地树立一个***员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深入持久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不断充实自己所担任工作必需的一切知识,并努力拓宽知识领域。要通过自己的刻苦学习,学以致用,融会贯通,力求求知与修身共进,使个人素质不断得到发展,在实践中做事悟理,用实践来检验和提高学习成效。
二是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克服以往紧迫感和使命感不强的缺点,特别是要在把握发展规律,增强分析能力,坚持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做到认真调查研究,深入青年,了解青年群众的所思所想,竭诚为青年服务,力求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加强***性修养,改进工作作风。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自觉性,切实从思想上解决好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以一种客观积极的心态对待地位名誉,以一个***员基本的觉悟和应有的胸怀多查找自己的不足,多学习他人的长处,多想想组织对自己的培养,多思考怎样为***和人民做出更多的奉献。要保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力戒心浮气躁,在坚持不懈为人民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实现思想道德的不断升华。
四是坚持勤奋工作,增强班子团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把谋大局、干实事、争一流作为基本追求。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凡事讲团结、有事共商量、无事不生非,加强与班子成员和周围同志们的交流沟通,珍惜同志间一起合作共事的缘分,多换位思考,坦诚相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虚心接受同志们提出的批评建议,对提出的缺点及时改正,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五是加强调查研究,创新思路。坚持从工作实际出发,立足时代要求,着眼开拓创新,改进工作作风,大胆工作,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克服过去被动接受工作不良作风,创新思路,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前瞻性,切实提高自己驾驭工作的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
六是增强自律意识,廉洁勤***。牢记“两个务必”,把艰苦奋斗和谦虚谨慎作为一种高尚的人格修养自觉追求,自觉接受***内外群众的监督,增强自律意识,带头做廉洁勤***的表率,自觉做到经得起诱惑,抗得住干扰,耐得住清贫,不贪享受,不比利益,以春风处世,以秋风律己,保持团干部本色,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以***章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断增强廉洁从***意识。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4
我局自3月28日召开分析评议阶段动员大会以来,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办公室的正确领导和督导组的具体指导下,在第一阶段学习动员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分析评议阶段实施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狠抓了“动员部署、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性分析材料、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七个环节的落实,在活动的开展中,切实加强领导、科学安排、扎实推进,取得了分析评议阶段阶段性成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深入开展转段动员工作、提高思想认识。3月28日,局***召开第二阶段动员会,***书记__x同志作动员讲话,明确当前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点已正式转入分析评议阶段,并对学习动员阶段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回顾,讲清第二阶段***性分析、民主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把握的关键环节及达到的基本要求,对第二阶段工作做出全面部署,明确分析评议阶段的工作重点是思想发动、征求意见、交流谈心、***性分析和民主评议。会后,各***支部又以支部为单位进行了再动员,通过层层宣传发动、组织讨论,使***员干部充分认识到***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既是对前阶段学习动员工作效果的检验,又是解决突出问题、搞好整改的前提和基础,是一个承上启下的关键性阶段。为保证几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局***要求各支部、***员端正态度,放下包袱,切实按照“三深入”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田间地头,认真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真心开展谈心活动,潜心搞好***性分析,精心组织民主评议;特别是在征求群众意见时,要向基层群众征求意见,要向本单位特聘的行风监督员征求意见,要向乡镇有关部门征求意见,要通过多方面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寻找差距、改进不足、整改提高,切实开展好先进性分析评议活动。二、坚持开门教育,广泛征求意见。
在***性分析、民主评议阶段,我局各支部把广泛征求意见作为增进同群众感情,加强与群众联系,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次极好机会,努力创造群众畅所欲言的气氛,拓宽群众参与的渠道,采取四种方式搞开门教育:一是深入基层主动征求意见。***书记局长__x,***副书记***委__x分头深入11个乡镇和6家企业,采集基层的意见和建议,面对面地倾听一线办案民警的心里话。二是发放征求意见表。全局19个支部按基层单位、服务对象、本单位***员、离退休老同志、非***干部五个层次发放征求意见表200余份,广泛征求群众对单位、***组织和***员个人的意见。三是召开各种形式的座谈会。4月5日我局召开了离退休老同志座谈会,局***充分肯定了离退休老同志们曾几十年如一日地对公安工作所做出的贡献,通报了近期公安工作的安排和打算,认真听取了他们的建议和想法;4月6日我局召开了向行风警纪监督员、部分人大代表、***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恳谈意见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我局开展保持***员先进行教育以来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扩大***员和群众对这场教育活动的参与权,各支部都采取面对面或背靠背的形式听取意见。教育活动以来,共收集各类意见建议60条,经认真归纳整理出意见建议18条。三、深入交流思想,开展促膝谈心从4月6日开始,各支部***员开展了谈心交流活动,***员们敞开心扉,畅谈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的感悟和体会。特别是局***领导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主动找其他***员谈心,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领导不仅在班子成员间进行谈心,还与各所、队、科、室负责人谈心,与所挂联***支部的***员谈心,部门负责人不仅与本单位***员谈心,还与其他部门负责人进行了谈心。在谈心活动中,***员们敞开思想,坦诚相见,做到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用自己的真心实意换对方的真情厚意。通过谈心交流活动,全面掌握了我局***员的思想动态,收集了各支部对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员们通过谈心交流增进了友谊、加强了团结、消除了隔阂、解决了突出问题。这次谈心活动中,局***领导干部谈心达15人次,所队科室负责人谈心10人次以上,一般***员之间也不少于5人次。为下一步撰写***性分析材料和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对照检查,认真撰写***性分析材料各支部和全体***员根据征得的意见和开展先进性教育学习的认识,结合自身实际和工作情况,在深刻反思和对照检查的基础上,撰写了***性分析材料。局领导就写作的方法、内容、要求等多次在会议上指出***性分析中,肯定成绩的内容不超过10,查摆问题的内容要占30,分析产生问题根源的内容要占40,整改的内容要占20,***性分析材料要把握主线、紧扣主题、找准问题、实事求是、明 确方向,防止写成工作总结、书面检查。***员撰写自我剖析材料都经历了自已找、领导点、群众帮,反复修改,不断完善的过程。全局共写***性分析材料156篇(其中:***员个人136篇,支部19篇,中心班子1篇)。二是各级负责同志严格把关。按照层层负责原则,各支部认真审定***员个人分析材料,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治工作,使每个***员都能实事求是,找准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问题的原因,局主要领导对其他班子成员,局分管领导对***建联系单位负责人的***性分析材料,都认真开展了审阅工作,由于严格把关,各支部多数***员的剖析材料质量较高,从每位***员的自我分析材料中,可以看出他们确实是经历了一个深刻的思想反省过程。不少同志都从自己工作中的问题追根溯源,充满勇气地亮出思想深处的问题。有的从个人升迁得失的心路历程,看到自己***性根基的不扎实;有的从工作上的松劲和心理上的老化,看到自己思想意志的衰退;有的从本职工作开拓创新不足,看到自己执***为民意识的淡薄等等,从而为民主评议做好了充分准备。
五、严肃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和自我剖析,特别是通过交心谈心活动,各支部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好了充分准备和营造了良好的氛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吸收一定的群众参加,各支部书记带头发扬民主,率先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给广大***员带好头,摆出了各自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进行自我解剖,提出了今后的整改方向;其它***员也敞开心扉,既坦诚解剖自己,又勇于批评他人,开展健康的思想交锋。局***于4月22日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为了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首先召开了中层领导、警风,监督员座谈会,在广泛征求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局***书记、局长__x同志主持会议,局***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县委******法委书记__x、县纪委千部__、县保持***员先进性教育督导组组长__x参加了我局***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生活会,局纪检、监察、***工、督察、指挥室、刑警、治安、国保、__、__派出所支部负责人列席了会议。在民主生活会上,***书记、局长__x带头就开展保持***员先进性教育以来通过学习、自查,着重从理想信念、创新意识、领导方法八个方面深刻剖析了自己;***委宋成业就自己在***性理论、观念认识、***治学习、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缺点和不足进行了深刻地剖析和总结;提出了下一步整改方向。班子其他成员都先后在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地剖析了入***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对***的理想信念、所分管的工作方面进行了深入的自查自纠,从中找出了存在问题,作了深刻的检查、剖析;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广大***员干部认真查摆问题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真正做到自我批评到事,相互批评到人,切实触及了思想,触及了灵魂。广大***员干部普遍反映,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触及深、效果好,是一次难得的***性洗礼,是***内***治生活中一次难忘的记忆。六、归纳意见、制定整改措施通过***性分析、民主评议,***员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各支部围绕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紧密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对马上能改的不拖不等,边整边改,立说立行,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如群众反映的办理居民身份证的问题,立说立行,制定方案,马上予以落实;关心基层民警不够、对老同志关心不够等问题,局里多方协调、筹出专款为全体民警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全体在职民警体检、组织离退休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多方争取国债资金立项修建__、__、__三个派出所,改善基层办公条件,针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信访案件也抽调专人负责查办。通过发放征询意见表和召开征询意见座谈会对从不同层次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归纳整理成18个问题,3次召开了***扩大会议,逐条进行认真研究提出了11条具体的整改措施,层层召开会议,反馈到每一位民警。七、以学促工、工学结合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促进各项工作、提高***质量和***水平,为创建“安全__”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我局始终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与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促工、工学结合,要求广大***员在剖析时不掉工作,在工作时不忘自我剖析,要通过自我剖析找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要以工作深化分析评议的成果,以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分析评议的成效;4月12日我局国保大队、__派出所经过三天三夜缜密、细致的秘密侦查成功告破“x.x”__x案,4月29日我局__大队充分运用__技术手段,破获__x案,为我局分析评阶段的各项工作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这次活动是以支部为单位进行,局***要求各支部书记直接负责,狠抓了督导工作。各支部书记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每位***员的***性分析材料,由各支部书记把关,各支部书记的***性分析材料,则由局***成员把关,审查其是否认真对待,直到合符要求为止;并对支部的***性分析材料须签字同意后,方可在生活会宣读;由于一级对一级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各支部的分析评议工作达到了较好的效果,为活动第二阶段保质保量的完成起到了保证作用。通过保持***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分析评议阶段的开展,我局的全体***员普遍经受了一次***性锻炼,***员的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一)***员的宗旨意识得到增强,先进性表现有所增强。通过学习和撰写***性分析材料,全体***员都重温了***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都对***的先进性有了新的认识,不少***员回忆了入***以来的亲身经历,有的检查到自己近年来***的宗旨意识淡漠了,有的***员,***员的身份都淡漠了,通过对照先进性标准和不合格表现,大家都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同时明确了今后的前进方向。(二)恢复了***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好作风,各支部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在会上大家能认真剖析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了以往民主评议时不愿批评,或指缺点用谈希望的方式,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支部书记都以普通***员的身份参加评议活动,特别是交心谈心,增进了沟通、消除了隔阂、增强了团结、推动了工作。(三)受到了***性教育,融洽了***群、干群关系。大家通过分析评议阶段的学习、征求意见、交心谈心活动,受到了深刻的***性教育,***员在活动中,虚心而真诚的征求意见,听取意见,表现了***员的宽广胸襟,感受到了***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增强了***员意识,特别是***员、干部、群众开展平等的交心谈心活动,增进了理解和沟通,消除了平时工作中形成的隔阂,警民关系进一步融洽,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五一”黄金周期间全县社会安定和谐。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5
宪法能保护王帅吗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人民之所以通过“社会契约”授权给***府完全为了自己生活的方便。从契约论的角度来说***府的合法性来源于人民的同意。既然国家是纳税人通过税收养活的,那么人民是主,各级执行公务的机关是仆。基于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公民的批评建议权、申诉、控告、检举权的行使有一个暗含的前提,即公民应该有足够的空间来表达自己的意愿,即公民应该享有充分的表达权,除非清楚现存的危险,否则公民的表达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不应该受到任何限制。
但是现实世界的悖论是:本来应该用来为公众谋福利的公共权力,却由一个个具有利己倾向的私人来行使,所以权力常常被异化,公共权力常常背离其初衷而反噬人民的权利。这在当今的中国表现得尤为明显。河南灵宝人王帅因在网上揭发当地***府违规征地,被其家乡的警方千里追捕,拘留八日。当地***府的借口是王帅诽谤***府,有犯诽谤罪的嫌疑。在当地的***府官员看来,这个纳税人养活的***府和普通的自然人一样具有名誉权,公民对其稍有批评便构成诽谤,这种思维模式哪有一点公仆的意识?王帅在网上揭露当地***府违法征地,属于一个公民行使其宪法赋予的表达自由权,对于王帅在网上所披露的情况,灵宝的地方***府不去回答是否有这样的事情以及这桩征地行为的来龙去脉,将其行为的真实状况公之于众,满足公民的知情权,却以诽谤这个莫名其妙的罪名构陷王帅,在灵宝***府的眼中,是不是对***府的一切行为公民只有服从的义务而无批评的权利?灵宝***府不公布其行为的前前后后,侵犯了公民的知情权;对批评建议者使用警力强行拘留,侵犯了王帅作为一个公民的言论自由、批评建议权以及人身自由,其行为涉嫌重大违宪。
但是即使违宪又如何呢?宪法在这些口口声声以公仆自称的官员眼中,究竟有几分重量呢?在他们的辖区,恐怕宪法还要屈居于其权威之下吧,否则就不能解释这些老爷们为何罔顾宪法言之凿凿的公民权利于不顾,而强行使用警力追捕一个仅仅在网上揭露其行为的公民了。在灵宝――不仅仅在灵宝,宪法仅仅是一些具文而已。宪法本来应该成为公民权利的守护神,但是我国的宪法在某些地方却不是如此,这一切都源于宪法效力的缺失,宪法仅仅是名义上的最高法,而在实践中,宪法常常被某些官员束之高阁,宪法的规定,常常被我们的“公仆”抛诸脑后。宪法首先是法,既然是法就应该具备普通法律的一般属性,能和普通法一样被法院运用,即“司法化”。其次,宪法是最高法,作为最高法,它是管法的法,其他法律都不能与之抵触;作为最高法它还应当是一个国家公权力机关的最高行为准则,公权力的行使应该以之为据。这在客观上要求存在一套违宪审查机制,对违反宪法的行为给予制裁,否则宪法永远将形同虚设。现在应该是正视宪法效力的时候了,否则王帅之后还会有千千万万个王帅被千里抓捕,从而在某些地方***府官员的暴***面前缄默其口。■
中国***法大学法学博士
王帅不是第一个,也非最后一个
帅诽谤***府案”随着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秦玉海的道歉,公安机关的撤案处理以及即将进行的国家赔偿,似乎就要成为过眼云烟了,但我们还是感到一丝担忧,说不好,谁又可能是下一个“王帅”呢。近年来,从“彭水诗案”到去年的“西丰事件”,公民因批评官员而获罪的轰动性个案至少十余起,都是祸起“诽谤罪”,刑法第246条规定的诽谤罪俨然成了一些地方官员手中的“尚方宝剑”,只要听到逆耳之言,就可以“气急败坏”地随意进京入沪实施抓捕行动。
回到本案中,王帅到底说了什么让自己背负沉重的诽谤罪名,并遭到灵宝警方千里迢迢赶赴上海抓捕?用王帅自己的话说,“我到现在也想不通,在网上发一篇帖子,又没对哪个人指名道姓,怎么就算‘诽谤’了?”难道就因为帖子上说“看看俺们***府,给国家添麻烦,弄了五百万抗旱,却不知道花哪里去了,俺们直接让羊把麦子吃了,果树砍了,五百万去哪里了呢”? 但正是因为他这篇***文并茂、影射灵宝***府违法占地的帖子,导致了灵宝市抗旱工作指挥部和市水利局负责官员受到网民的肆意辱骂,而使事态愈演愈烈,最终也招来了王帅的八天牢狱之灾。
综观王帅使用的***片以及其发表的文字,笔者始终找不到任何针对个人进行诽谤、侮辱的言词,充其量只是对地方***府的决策提出的批评,属于一种鞭策性的建言,无论对错,都算不上诽谤言行而需要动用国家暴力机器来惩治吧。我国刑法对诽谤罪的规定是:“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可见,诽谤罪只是针对个人的诽谤,并且,诽谤罪是以自诉为原则,以公诉为例外的罪名。只有当“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诽谤行为,才能由警方介入调查,并只有在同时符合“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才能由检方提起公诉。然而,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并没有具体规定,究竟什么情况才属于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情况,尤其是通过人身诽谤而产生的后果,无疑,刑法没有把“诽谤罪”作为绝对的自诉案件,是存在漏洞的,而近年来“影响性”的诽谤案不断上演就是钻了这个空子。
该如何制止此类“诽谤***府罪”、“诽谤官员罪”的闹剧再度发生呢?其实,西方国家已经为我们提供了榜样。1964年,美国蒙哥马利市的沙利文诉马丁・路德・金等4名牧师和《纽约时报》案,就是最好的例证,作为警方***的沙利文也不能动用警力,只能自己诉诸法庭要求追究被告人的诽谤罪并索要赔偿金。实际上,西方主要国家在立法上都采用了自诉式诽谤罪规定,让当事人自己诉诸法庭保护自己的名誉,毕竟诽谤罪关涉言论自由。如果言论不能自由发表,真实的民意无法表达,长此以往,令人担忧。因此,笔者建议废除诽谤罪的但书规定,让诽谤罪回归单纯的自诉行列,这不仅仅是在保护公众,更是在保护我们来之不易的现代民主制度。■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刑法学硕士
拿什么来终结“诽谤***府案”
“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 ――沈家本
在包括媒体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下,河南灵宝的“王帅诽谤案”在司法程序上已经降下帷幕了。当地公安机关已经撤销了这一本来就是“制造”出来的错案,涉案当事人王帅不仅重新获得了自由,而且还获得了国家赔偿。
就在河南“王帅诽谤案”这个葫芦被“摁”下之际,内蒙又浮起了“吴保全诽谤案”那只瓢。据《南方都市报》4月19日的一则消息说,39岁内蒙古男子吴保全因为在网上发帖而被抓,迄今已在牢狱中被羁押整整1年。2007年和2008年,他曾两度被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警方跨省抓捕。第一次被刑事拘留10天,第二次则被判刑1年,罪名正是“诽谤”。吴保全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而市中院则以事实不清为由将此案发回重审。出人意料的是,在犯罪事实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的情况下,重审的结果竟然是,刑期从之前的1年变为2年。
此时此刻,善良的人们似乎可以松口气了,但是,法律人的任务其实才刚刚开始。由此看来,面对以后甚至随时还可能会再次上演的“诽谤案”丑剧,法律人的关注点恐怕不能仅仅限于个案。换句话说,法律人应该认真分析,究竟是什么样的原因,使得“诽谤罪”这一通常情况下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会在“被害人”完全缺位的背景下上演成作为“例外”的公诉案件?
有的人认为,这是因为我们的法律有漏洞。我承认,刑法确实有漏洞。不过,我认为,这显然并非“诽谤***府罪”在中国到处开花的根本原因。因为,只要是略微有些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知道,诽谤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公民个人,一个人不要说是仅仅是批评了***府,即使是真的“诽谤”了***府(即他的批评是子虚乌有的),也不可能成立诽谤罪。因此,尽管河南省副省长兼省公安厅长秦玉海向公众道了歉,灵宝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长也被停了职,但我还是不相信,灵宝公安机关的法律素养会如此之差。那么,假如不是法律素养的原因,会是什么原因呢?换句话说,灵宝公安机关在明知此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情况下,究竟为什么要立案并跨省追捕呢?
合理的解释只能是,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和***府的公安机关,根本无法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只能充当“保一方平安”的工具。实际上,不仅作为行***机关的公安机关,就连作为司法机关的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如果人、财、物不能从地方的“重压”下***出来的话,同样容易事实上成为被驯服的工具。在这种背景下,法律程序的铠甲作用将彻底失灵,庇护权利的盾牌就不复存在。一个批评和指责地方***府的人,只能赤手空拳地与一个武装到牙齿的“绝对权力”进行对抗。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一种强大的相反的力量(如网民和媒体的介入),他又怎么可能享有基本的法律安全呢?其自由、财产乃至生命又怎么不处于危险之中呢?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说,最需要刑事诉讼法的其实不是国家,而是每一个公民。因为,没有刑事诉讼法,国家仍然可以打击犯罪,甚至可以更为有效地打击犯罪,而公民却失去了一种对抗国家的有力武器,面对国家,公民唯一可供利用的手段就是刑事诉讼法。完全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完备的并能够得到有效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如果作为权利庇护者的司法只是被***治驯服的工具,即使立法取消了“诽谤罪”,公民也不敢大胆行使批评***府的权利,别忘了,刑法还有许多罪名呢!
可见,要从根本上杜绝“诽谤***府案”的重演,出路只能是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力求使司法权摆脱“地方化”,走向“中央化”。■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6
一、为人师表,德字当头
教师的工作与其他工作相比有其特殊性,教师的对象是思想不稳定、模仿性、向师性极强的未成年人。而其他行业的管理对象基本上是定性的成年人,所以管理者的言行,对被管理者基本上没有多大影响。可教师却不同,他们的一个细微动作或一句不经意的话,在学生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份量,从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学生。教师的言行不仅影响学生,还受社会的关注。比如,同样一句不礼貌的的话,从其他行业人口里说出来,也许旁人听起来不觉得怎么样,但如果从教师口说出来,旁人就会说:哟!教师都这样无礼貌,如何教学生;同样一套衣服,穿在其他行业人身上觉得挺一般,但如果穿在教师身上,别人也许会说奇装异服,注意影响。这些事例,充分说明教师这个职业的特殊性,教师的特殊性决定了师德的重要性。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俄罗斯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在教育工作中一切都应以教育的师德为依据,因为教育的力量只能从师德的活的源泉中产生出来,任何规章制度都不能代替教师的师德作用",这些古今育人哲理,无不阐明"德"字当头,"度德为师之"。
二、培养班干部,建立良好班风
如果说班主任是一个班的"大头目",那么班委就是班上的"小头目",其他学生就是成员。班上制定的规章制度,都要靠班委具体实施和落实。因此,一个班就必须要有一帮强干得力的班干部。得力的班干部不是自然形成的,这个小集体需要班主任慧眼选拔和精心培养。选拔和培养两个环节,选拔是前提,培养是关键、是核心。因此,班主任首先应该把握好选拔关。在接受新班组建班委时,我主要注重四点:一是自我推荐;二是民主选举;三是听取科任教师及班上部分学生的建议而定;四是试用考核。前三点是选出,第四点是考查试用,考查期一般为三个月。在考查期内,班委随时接受师生监督,若有任何违纪行为,班主任必须落实,情节严重的,同学有权罢免班委,情节一般的,通过引导、教育,继续留用。把握好选拔关,培养是个长期工作。班主任首先应该清楚班干部也是学生,他们和其他同学没什么区别,只是在某些方面比其他同学突出点,许多能力都还需要培养。在工作中,我培养班委的原则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作为班主任,要信任每位学生,尤其要相信班班委,要大胆放手让他们工作。
三、树立学困生信心,带动学风
俗话说"十个指头伸出来还有长短",何况一个班级四五十个学生,学习成绩、品德等方面参差不齐,这也是正常现象。在教育教学中,好多教师都偏向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这也是常理。但作为一名合格的班主任,对待学生要公平、公正,处理事情要公开、透明,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的心。班主任不但要爱优等生,更要关心、爱护学困生,还要善于发现和肯定他们的长处,并为其提供、创造适应他们进步的环境,促使他们增强信心,获得成功的体验。学困生本来就自卑,认为老师、同学都瞧不起自已,讨厌自已。为此,很多学困生就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反正我什么都不好,妥当在课堂上讲小话、搞小动作影响他人,课后搞恶作剧、损坏公物等一系列不符合常理的行为。对于学困生的这些行为,有的班主任采取批评、体罚、驱赶等过急做法,这样的处理办法都是不妥当的,都是违背教育规律的。作为班主任,不但不能歧视、排斥学困生,相反要给他们更多的关心、爱护、尊重和理解,使他们树立信心,消除自卑心理,振作精神,让他们从学困生一步一步走向中等生,再迈入到优等生行列中去。
四、掌握批评分寸,促进师生感情
古人云"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人们总是在改正错误的同时,不断认识自己,提高自己,使自己逐渐走向成熟。但对于中学生,知识、经验不足,分辨是非的能力差,难免会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教师帮助犯错误的学生改正错误,对他们批评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批评的难点常常不在于内容的尖刻,而在于形式的巧妙。有时几句巧妙的批评,会使学生猛然醒悟,走上自强奋进之路;有时几句不恰当的批评,便使学生自暴自弃、一瞥不振。因此,班主任应该更新观念,谙熟批评技巧,逐步形成富有启人心智、催人奋进的批评艺术,班主任应该熟练驾驭、应用语言,即使批评学生,也能让他开心的接受。学生一旦取得成绩,哪怕是微不足道,班主任要不失时机的表扬他们。同时,班主任在处理学生问题时,难免会误解学生,导致关系僵硬,对于这种状况,我是这样做的:放下架子、丢掉面子向学生道歉,甚至在班上道歉。为此,学生不但不觉得教师可恨,反而觉得可敬可爱。通过这种行为,不但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建立了师生之间的感情,而且还使学生喜欢自己所上学科。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7
一、基本要求
(一)紧扣会议主题,准确把握目标要求
这次“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内***治生活、***治文化、***治生态的重要论述,认真对照《关于新形势下***内***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中央查处的陈树隆、杨振超、周春雨案件以及我省查处的省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本地本单位发生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结合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进行***性分析、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着力严肃***内***治生活,着力建设正气充盈的***内***治文化,着力净化优化***治生态。
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要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持“团结—批评—团结”,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讲***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严肃认真提意见,满腔热情帮同志,不纠缠细枝末节,不搞无原则纷争,确保取得照镜正容、洗澡除尘、醒脑治病的效果。
(二)认真对照反思,深入查找突出问题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准则》《条例》规定和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着重从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
严肃***内***治生活方面,深刻反思“陈、杨、周”等人把***的原则市场化、***内关系庸俗化、***性观念平淡化的教训,深入查找是否存在***内***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不守纪律不讲规矩、贯彻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以及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不严格等问题。
建设***内***治文化方面,深刻反思封建腐朽文化对“陈、杨、周”等人的不良影响,深入查找是否存在信仰迷茫,搞官场术、“潜规则”,搞权钱交易、亦官亦商、奢靡享乐之风等问题。
净化优化***治生态方面,深刻反思“陈、杨、周”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对本地本单位***治生态造成的严重破坏,深入查找是否存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内监督特别是同级监督不够严格、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不够坚决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一)会前准备
1、精心制定会议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召开“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并于会议召开10日前报送上一级***组织审核。
(1)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方案
①会议主题:学思践悟***重要论述,深查细照推进***内***治建设。
②时间会期:2017年8月29日下午14时至18时,会期半天。
③参加人员:校***成员(含不是***成员的***员校级领导),校******群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纪委委员,***代会和教代会代表,民主***派市级以上副主委等。
④主要议程:
一是通报年初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
二是通报会前准备和对校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
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是校***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表态讲话。
⑤程序步骤:
一是校***书记主持民主生活会,介绍出席会议的省委督导组成员和参会的校内人员并简要致辞;
二是校***书记通报年初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以书面形式进行,材料现场发放);
三是校***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和对校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
四是校***书记代表校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带头开展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
五是校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照检查发言者最后作表态发言;
六是校***书记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情况作简要小结;
八是校***书记代表校领导班子作表态性讲话,宣布散会。
(2)院系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①会议主题:学思践悟***重要论述,深查细照推进***内***治建设。
②时间会期:2017年8月30日至31日(具体由各总支安排),会期半天(机关一、二、三***总支和两个直属***支部所在处级干部以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形式开展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具体时间由各支部会商机关各总支,在本文件颁布后即可实施,至8月底结束)。
③参加人员:***总支班子成员,不是中共***员的本单位行***领导,科级干部(含教研室、实验室主任,学科专业及科研平台负责人),各***支部书记,***代会、教代会代表,本单位民主***派市级以上副主委等。
④主要议程:
一是通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年初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进行,材料现场发放);
二是通报会前准备和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
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五是***总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表态讲话。
⑤程序步骤:
一是***总支书记主持民主生活会,介绍出席会议的校***督导组成员和参会的其他人员并简要致辞;
二是***总支书记通报本单位领导班子年初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
三是***总支书记通报会前准备和对本单位领导班子征求意见情况;
四是***总支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带头开展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
五是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班子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照检查发言者最后作表态发言(不是中共***员的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列席会议,也可按照有关要求撰写对照检查,在单位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提交书面发言材料);
六是***总支书记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情况作简要小结;
八是***总支书记代表本单位领导班子作表态性讲话,宣布散会。
2、重点把握四个环节
(1)深化学习讨论,集中谈。召开校院两级***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会,重点围绕如何提高***内***治生活的***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如何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内***治文化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如何进一步净化优化***治生态,谈认识、谈体会、谈建议。
(2)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找。采取发放征求意见函、座谈访谈、设置意见箱和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员、干部和群众以及***代会代表的意见建议,并如实向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馈。
(3)开展谈心谈话,当面提。校院两级***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必谈。谈心谈话要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一对一、面对面,既谈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
(4)撰写检查材料,深对照。深入对照关于***内***治生活、***治文化、***治生态的重要论述,以“陈、杨、周”案以及本地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做到“三个联系、三个摆进去、三个写清楚”:“三个联系”,即联系自身思想,联系分管工作,联系本单位本部门实际;“三个摆进去”,即把思想***治上的警觉摆进去,把自身存在的问题摆进去,把应该承担的责任摆进去;“三个写清楚”,即写清楚存在的问题,写清楚思想根源,写清楚整改措施。年初民主生活会以来群众反映、巡视考核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要在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清楚、谈透彻。年初民主生活会前有上述情况且在年初民主生活会上未作说明的,要在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说明。年初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要在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报告。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应当在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出深刻检查。
(二)召开会议
在规定时段内,以整风精神适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机关***总支和两个直属***支部所在处级干部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本着对***的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班子和个人整改措施。自我批评要不遮不掩,勇于亮短揭丑,客观真实给自己“画像”,做到见筋见骨、见人见物见思想;相互批评要开门见山,出于公心,实事求是,一针见血,做到真刀真***、真心真意真帮助;对批评意见,要虚心接受,并在会上进行回应表态。
(三)抓好整改
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情况,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进行再梳理,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讲***治、重规矩、作表率”专题教育查摆出来的问题、与巡视考核反馈的问题结合起来,一并纳入整改内容。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个人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做到落地落实。
三、工作要求
1、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督导。校院两级***组织要认真落实管***治***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会前主持制定会议方案,带头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研究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带头撰写发言提纲,并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逐一审核把关;会上要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研究形成领导班子整改任务书,扎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学校将组建督导组,对二级单位***组织的***员民主生活会进行现场调研督查。校***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成员应至少参加并指导1个二级单位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校***办公室、组织部、纪委办主要负责同志也将参加指导1个二级单位***组织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前,要深入了解有关单位***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准备情况;会上,对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不及时的及时提醒、促其改正,对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会议召开情况进行点评,不当”宾客”、“看客”。
2、做好省委和省委教育工委督导组对学校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指导的对接工作。
3、各***总支要统筹安排,指导所属***支部参照***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求,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机关处室处级干部专题民主生活会可与其合并进行)。会上,每一名***员要参照此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在会上逐一进行发言。各级***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根据上级有关通知要求,此次“讲重作”专题警示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必须在2017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召开情况要在适当范围内通报,并连同会议方案、会议记录、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班子及其成员整改清单等,在会后15天内向报上一级***组织,并报送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
批评他人不足及建议篇8
关键词:民主建设;***员权利;主人意识;世界观改造
中***分类号:D263 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09)05―0032―05
民主是近几年来社会关注和研究的一个热点。加强***和国家的民主建设是***治文明建设和推进***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而国家的民主建设必须首先从执******自身的民主建设做起,必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内的民主生活。没有执******内的民主,就不可能真正做到整个国家的民主。十七大报告中讲到“要以扩大***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今年七月底,***同志在***八十八周年前夕举行的中共中央***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要积极推进***内民主建设,并指出,推进***内民主建设,最根本的是要认真落实***章及***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内规章赋予***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刚刚闭幕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公报中也指出,***内民主是***的生命,要实现***内民主必须“以保障***员民主权利为根本。”
一般在一个社会组织内部,其成员在拥有义务的同时,也必须拥有权利。以马克思主义***思想组织起来的中国***也同样如此。我们***的历届***章中在规定***员义务的同时,也规定了***员的基本权利。***的十七大通过的***章在关于“***员”的一章第四条中,再一次重申了历届***章中所阐明的***员的基本权利,如:参加***的有关会议,阅读***的有关文件,接受***的教育和培训。在***的会议上和***报***刊上,参加***的***策问题的讨论。对***的工作提出建议和倡议。在***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员,向***负责地揭发、检举***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员违法乱纪的事实,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行使表决权、选举权,有被选举权。在***组织讨论决定对***员的***纪处分或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员可以为他作证和辩护。对***的决议和***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向***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请、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章中还特别强调:“***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都无权剥夺***员的上述权利。”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之所以规定***员上述的一些基本权利,就是为了真正保持***的无产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保持***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能够完成***在各个历史时期所肩负的历史职责和任务。***早在1938年在《中国***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就指出:“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要求整个***的领导机关,全***的***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所谓发挥积极性,必须具体地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员的创造能力,负责精神,工作的活跃,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没有这些,所谓积极性就是空的。”这里所说的“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以及对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从爱护观点出发的监督作用”指的就是***员的基本权利。应该说,在我们***的历史上,在民主***中,特别是遵义会议以来,***员的权利还是能够得到基本的保证。这是我们***取得民主***胜利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然而在民主***胜利之后,尽管***等***的领导人和***章中多次阐明和重申***员的基本权利,但***员的权利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和破坏的现象时有发生。1959年庐山会议对***同志的批判就是最为典型的一次破坏***员权利的行为,“***”中这种现象更为严重。***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员的基本权利应该说在许多方面不同程度地得到了恢复。然而近些年来,***员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和落实,而且不同程度地受到破坏和侵犯的现象又再次严重起来,具体表现为:一些***组织在***的会议上只是片面地强调***员的义务,而不强调***员的权利;片面地强调***的纪律和集中,而不强调纪律和集中是建立在***员权利得到充分发挥的基础上。在***的会议上,只是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而不组织***员认真讨论和发表对上级组织及其领导人的建议、倡议、批评、意见等。***内正常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活动得不到保证。广大群众和基层***员对当前***内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及各种腐败之风极为不满,然而这些批评意见及对***组织的建议等缺乏正常的途径和渠道。有些***员在基层***组织会议上发表的意见也常常被基层领导者在向上级汇报时,被有意漏掉。即使有些建议和意见反映上去,往往也得不到重视,甚至对某些领导者的举报批评意见会返回到被举报人手中。如果有些***员在***的会议上或通过合法的程序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就会受到一些领导者的打击报复。这些领导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使用、提拔、评职称、奖金发放、评先进等许多方面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特别是排挤和打击那些敢于向他们提意见的***员。***员的建议权、批评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许多场合下被变相地剥夺了。各级***组织及其代表的正常的选举活动也常常被变相地取消。许多***内事务和行***方面的重大决策问题往往不征求基层普通***员的意见,***员只有执行的义务,而没有发表意见的权利。这种现象是导致***内某些歪风邪气盛行、贪污腐败日益严重、***在群众中的威信逐步下降的重要原因之一。
***中央近些年来在努力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同时,越来越意识到***的建设在社会主义现代化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当前***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包括反腐败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要完成这些任务,就必须把全***的力量凝聚起来,从严治***,从根本上战胜***内的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因此就必须有一支压倒和最终战胜邪恶势力的正义的强大的物质力量。根据唯物史观中的群众史观原理,这种力量的源泉正是蕴藏于基层***员和人民群众之中。因为这种邪恶势力同绝大多数***员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对立的,腐败现象和丑恶势力最害怕人民群众和广大基层***员,人民群众和广大基层***员也最痛恨腐败现象和邪恶势力,他们是反腐败和最终战胜一切邪恶势力包括***内的歪风邪气的最终的决定力量。同时,***要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任务,也有赖于广大***员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各种积极性的建议、意见、倡议的提出。在***组织内部,***员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落实和最大限度的发挥就能够使战胜邪恶的正义力量充分体现出来,也 真正体现了人民群众对历史的创造作用和***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贯彻落实。也只有做到这一点,整个***组织的积极性、战斗力、凝聚力才能真正体现出来,***所肩负的历史重任才能真正实现。从这个意义上说,***内民主建设的主体不是***组织中的一个或几个领导者,而是人民群众和广大的基层***员。保障和落实***员的基本权利就是使民主建设的主体的积极性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这也是从严治***的最重要也是最根本的途径。
那么如何从根本上保障、落实和发挥***员的基本权利呢?
1,必须深入批判封建主义“权力至上”观念
阻碍***员基本权利的落实和得不到保证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思想根源就是封建主义的“权力至上”观念。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是儒家为代表的“三纲五常”思想,权力决定一切,权力就是真理。它最基本的道德观念和处事原则是“对上是奴才,对下是主子”。在权力占有者眼里,绝对的“顺从”、“听话”就是好人,就是最讲道德的,对拥有权力的人指手画脚、评头品足,那是大逆不道。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传统文化塑造出来的“人”是“奴才”型的人。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鲁迅把中国传统文化形容为“吃人”的文化。这种“吃人”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糟粕性内容的最典型的表现,是中国特色的英雄史观思想的典型表现。它并没有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而消失,而是渗透和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角落,尤其在个别领导者身上表现得更为突出。受这种观念影响的领导者在对待***员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上,必然要求***员只有执行他们决议的义务,而没有发表意见和批评、监督他们的权利。他们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削弱、取消和剥夺***员的基本权利。他们心日中的“好”***员是“奴才”型的***员,而不是“主人”型的敢于发表意见、建议、有***见解甚至批评他们的***员。因此,要真正落实和保证***员的基本权利,就必须加大和深入批判并努力肃清封建主义的“权力至上”、“三纲五常”等思想。
***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在谈到***产生原因时,多次从封建主义的遗毒影响角度阐述这一问题,多次对封建家长制等现象进行了深刻批判,多次指出,肃清思想***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这个任务我们还没有完成。他特别强调:“现在应该明确提出继续肃清思想***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任务”,“要继续批判和反对封建主义在***内外思想***治方面的种种残余影响”。***同志在十五届五中全会上所做的《关于改进***的作风》一文中,在分析官僚主义的根源时说:“官僚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源于我国封建社会形成的‘官本位’意识。”其实“官本位”意识也是封建社会“权力至上”的具体表现。因此***提出:“对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官本位’意识,必须狠狠批判和坚决破除。”同理,我们对封建社会的“权力至上”的“吃人”文化也必须狠狠批判和坚决破除。鲁迅曾对这种“吃人”文化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批判,但这种批判的任务没有完结。许多学者也提出,要把批判封建主义的任务带到21世纪。***说,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运动的方向。我们应该继续沿着鲁迅开辟的这条道路走下去。在批判这种封建文化的同时,真正树立马克思主义的群众史观和权力观。这是保证和落实***员的基本权利的极其重要的思想保证。
2,正确认识“权力”的本质,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
近些年来,***中央和***同志多次强调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但正确的权力观究竟是什么?笔者认为,理论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是模糊的,甚至是错误的。目前人们大多引自西方***治学家的理论去理解关于“权力”的定义和本质。如王爱冬所著的《***治权力论》一书谈到西方一些学者有关“权力”的论述。J・马里顿在《民主与权威》一书中认为,“权力是一种支配力量,支配的主体拥有这一力量去强迫被支配的客体服从,而权威则是支配和命令的权力。”托夫勒在《权力的转移》一书中把权力定义为“用暴力、财富、知识使人按一定方式行使。”美国学者塞尔多・韦克夫在《从国家实力看国家权力》的论文中说:“所谓权力,是一种影响其他人的行为能力,或者更简单地说,权力是人们去做某件事情的能力。”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权力是把一个人的意志强加在其他人的行为之上的能力。”美国管理学家弗兰奇和雷文将“权力”定义为“一个人所具有并施加于人的控制力。”英国《不列颠百科全书》认为,权力是“一个人或许多人的行为使另一个人或其他许多人的行为发生改变的一种关系。”由此导致我国学者谈到“权力”问题时,大多随同西方学者的含义,《现代汉语词典》认为“权力”是指“***治上的强制力”或“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王安平等人主编的《领导权力学》一书讲:“权力是一种支配和服从关系。在社会生活中,人际关系、组织之间,以及个人与组织之间,普遍存在着一种支配和服从关系。这种关系的深层蕴涵就是权力。在支配和服从关系中,谁拥有超过对方的支配力量,谁就拥有权力。反之,就没有权力,就只能受人支配。”《社会学词典》认为,“权力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力量”。《中国思想***治工作全书》中认为“权力是迫使他人或团体做出某种行为的能力。”
以上定义归纳起来主要有这样几点:一是权力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二是这种关系是单向的支配与被支配关系。三是支配者具有支配、控制他人的力量或能力。四是这种支配力量具有强制性。但笔者认为,所有这些定义都只是停留在对“权力”现象的外在的直观的描述上,而没有把“权力”放在人类实践活动的大坐标中真正揭示“权力”现象的社会本质,而且从这些定义中,或多或少地渗透着唯心史观、英雄史观思想的烙印和痕迹。而现实生活中人们一提起“权力”就自然而然地把“权力”与支配被支配、力量、能力等联系起来。有“权力”者就认为“我”说话算数。而无“权力”的人在“权力”者面前只能受其支配和摆布。这种“权力”观念是***内生活中民主生活不健全、甚至压制民主的极其重要的思想根源之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确实没有直接给我们一个科学的“权力”本质的定义。但我们运用唯物史观理论特别是群众史观理论分析和认识人类社会的“权力”现象,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权力就是在一定的社会群体的实践活动中,为了一定的利益目标,在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过程中,领导者所形成、具有和体现出来的真正能够调动、组织、指挥、率领大多数人凝聚为更大合力,实现特定目标的强制性与非强制性统一的能力和力量。”这个定义强调,权力关系中的领导者与被领导者是相互作用和相互制约的关系,而不是单纯的只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的支配关系,是强调领导者行使权力是强制力与非强制力的统一,而不是单纯的强制力。这样认识“权力”的本质,就自然而然地把被领导者行使对领导者的选举、监督、批评、建议等权利不是看作“权力”关系之外的因素,而是“权力”本身运行的基本因素。这才是 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这样认识权利,不仅有助于社会生活中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的正常化,也有助于***内民主生活的建立。
3,必须努力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内民主制度
***同志在《中国***在民族战争中的地位》一文中,在阐发了全***要发挥积极性,具体表现在领导机关、干部和***员的创造精神、负责精神、工作活跃、敢于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缺点、监督领导机关和干部的论述之后,紧接着说:“这些积极性的发挥,有赖于***内生活的民主化。***内缺乏民主生活,发挥积极性的目的就不能达到。大批能干人才的创造,也只有在民主生活中才有可能。由于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小生产的家长制占优势的国家,又在全国范围内至今还没有民主生活,这种情况反映到***内,就产生了民主生活不足的现象。这种现象妨碍着全***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今天,我们***面临的历史任务比民主***时期更加伟大、更加艰巨,因此也就更加需要全***积极性的充分发挥,更加需要保证和落实***员的民主权利,更加需要建立和完善***内的民主生活制度。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同志也多次阐明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和国家的民主制度,指出:“当前这个时期,特别需要强调民主。因为在过去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民主集中制没有真正实行,离开民主讲集中,民主太少。现在敢出来说话的,还是少数先进分子。”“我们要创造民主条件,要重申‘三不主义’:不抓辫子,不扣帽子,不打棍子。在***内和人民内部的***治生活中,只能采取民主手段,不能采取压制、打击的手段。宪法和***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员权利、***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
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目前我们***内和***治生活中的民主制度并没有完全确立,需要改善、健全和发展的因素还很多。***内正常的组织活动不能得到保障,***内定期的专门为上级部门提意见、建议,对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发表评论,以及有根据地批评各级***组织和个别领导者的错误、违纪、违法行为的会议还没有作为一种制度真正确立起来,向上反映***员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呼声的途径和渠道较少,且不畅通。对敢于批评上级和提意见的***员打击报复现象还经常发生,***内缺乏对打击报复者的制约和制裁措施。所有这些都急需加以改变。只有真正意义上的***内民主生活的完善和健全,***员的基本权利才能得到完全的落实和保证。所以,***同志在2001年“七一”讲话中再次重申:“发展***内民主,充分发挥广大***员和各级***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要切实保障***员的民主权利,拓宽***内民主渠道,加强***员对***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凡属***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应力求组织广大***员讨论,充分听取各种意见。通过建立有效机制,保证基层***员和下级***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上级***组织中来。上级***组织应充分听取***员和下级***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4,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权利与义务、民主与集中、权利与纪律之间的辩证关系
现实生活中***员的权利得不到保证和落实还有一个认识上的根源,就是一些领导者有意无意地把权利与义务、民主与集中、权利与纪律绝对地对立起来,似乎讲义务、集中、纪律就不能讲权利和民主。这种形而上学的观点是错误的。义务与权利是相互区别而又有联系的。义务强调的是***员对他人和社会的责任,而权利强调的是社会和组织对***员个人某些行为的承认和肯定,二者相互依赖和相互转化。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一个***员,既要有对群众、对他人、对组织应负的责任和应该做好的本职工作,同样也需要***组织对自己参加某些活动、对上级提意见、批评和监督领导人的行为的肯定和承认。***员的一些行为既是责任义务,也是权利,如批评、提建议等。***员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上反映了领导者与***员之间的双向制约关系,只承认义务而否认权利,就等于把领导与***员的关系变成单向关系。同样,民主与集中、权利与纪律也是辩证统一关系。集中必须建立在民主基础上,离开民主的集中就不可能有正确的集中;当然,民主也离不开集中,民主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离开集中的民主就会导致无***府主义。权利与纪律的关系亦然。纪律是建立在尊重***章所规定的***员的权利基础上的,以剥夺***员权利而形成的纪律不可能起到凝聚力的作用。***组织衡量一个***员是否合格,不仅看他是否履行了***员的义务和是否遵守***的纪律,还应该也是更为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看他是否真正行使了***员的权利。把义务和权利统一起来的***员才是一名合格的***员。
5,***员个人也要为争取实现***章所规定的基本权利而努力奋斗
***员权利能否落实和保证,一方面取决于上级组织和民主制度是否健全,另一方面也取决于***员个人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当***员权利不能落实和保证主要是由于上级和制度不健全时,就应该利用一切可能的条件、机遇、途径和方法为争取自身的基本权利而努力奋斗。这既是作为一名***员不可推卸的责任义务,也是一种基本权利。当某些权利得到落实和保证时,就应该最大限度地行使自己的基本权利,这既是对***组织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对自己负责。然而现实生活中的有些***员当自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时,不敢去为自身的权利而奋争。当有条件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时,或者是主动放弃自己的权利,或者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采不负责任的态度。其原因一是害怕领导打击报复,二是认为自己提了意见也没有用。就第一个原因讲,确实存在某些领导打击报复的可能性。但是作为一名***员,应该有为***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而坚持真理坚持正义的献身牺牲精神,不应该过多考虑个人利益。就第二个原因讲,也确实存在着有时解决不了问题的情况。但是如果更多的***员都能够提出自己的建议、意见、批评,那么就有可能对领导的决策起作用。一个真正的***员应该是义务和权利统一的“主人”型***员,而不是单纯义务型***员。
6,加强***的思想建设,积极促进***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自身的世界观改造
***同志在十七大***治报告中谈到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的思想时说:“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的根本宗旨,***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由此可以看出,我们***的中心任务是抓经济建设,但发展的核心内容却不是经济建设,而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思想包括人是发展的目的、人是发展的动力,人的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容。所谓“人的发展”主要就是人的素质、能力的全面发展,其中也包括对自身错误思想、错误观念的改造,包括世界观改造。我们***倡导的***思想本身也是思想改造。当前有些人不敢提世界观改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多次说过,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主观世界。而思想改造、世界观改造、人的素质发展其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就是批判和清除头脑中形形色色的封建文化和英雄史观思想,真正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人民是主人思想、为真理和正义献身的思想。作为普通***员,就要清除“奴才”意识,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主体和主人意识,敢于和善于同***内的一切错误思想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作为领导干部,就是清除“主子”意识,树立***人的“仆人”和“勤务员”意识。没有马克思主义的这种观念和世界观,也不可能有***内真正意义上的民主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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