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进一步增强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使用安全带的意识,更加自觉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力争到2020年底,农村道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普通公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汽车驾驶入安全带使用率达到90%以上,汽车乘车人安全带使用率达到70%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宣传先行,增强佩戴使用意识
1.集中开展主题宣传。督促各村委会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由镇交管站创作一批宣传片、宣传海报,发放给各村进行宣传,充分应用手机微信和农村大喇叭,迅速掀起宣传高潮,形成强大声势。各村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召集各组劝导员播放交通安全公益广告、安全提示、违法曝光、事故案例警示、现场体验互动等形式,将主题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持续强化宣传效果。
2.突出重点源头宣传。各村委会要在本村的劝导站、劝导点以及重要路段等摆放宣传展板,通过音响播放宣传内容,并向来往行人发放宣传单,广泛传播法律规定、安全知识以及头盔、安全带的重要作用、使用常识。积极协调学校动员在校学生、以及文明交通志愿者参加宣传,延伸宣传触角,提高群众知晓度。针对老年人群体活动规律,加大文化广场等老年人活动区域宣传力度。
3、镇交管站定期对骑摩托车、电动车未佩戴头盔的驾驶人以及未系安全带的乘车人和驾驶人进行集中培训教育,播放因未带头盔造成事故伤亡的交通案例,并在观看违法事故视频的过程中让其学习抄录交通安全法规、以此督促骑乘人员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系好安全带,镇交管站要充分利用劝导车的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提示。
4、注重倡导引导宣传。倡导汽车驾驶人安装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中小学生骑自行车时佩戴安全头盔、反光标志制服,提高未成年人安全防护水平。引导私家车驾驶入提醒乘车人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入为乘车人配备安全头盔,助推习惯养成。
(二)加强勤务劝导,加大未佩戴头盔的系统录入率
1、充分发挥劝导员作用。各村委会要督促各村劝导员,按照勤务计划严格落实勤务劝导,加强对村民“一盔一带”佩戴使用情况的检查、宣传、劝导,对未落实“一盔一带”佩戴使用的驾驶人进行备案登记,每周由村委会在各组醒目处曝光未佩戴头盔、未系安全带的骑乘人员。
2、加大“农交安”APP上传不戴头盔行为的路检情况。劝导员在上路劝导时,针对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头盔的现象要及时劝导,并在“农交安”APP上传安全劝导日志,劝导员对其行为重点以纠正、教育为主,同时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并将宣传日志上传至APP。
三、进度安排
(一)宣传引导阶段(5月31日以前)。集中开展主题宣传,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资料,充分发挥短信、微信平台,网上网下协同联动,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大力宣传“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推动形成社会共识。
(二)劝导查纠阶段(6月1日至11月30日)。坚持劝导提示与登记备案相结合,坚持教育与上传劝导日志相结合,督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镇交管站每周二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持续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和汽车驾乘人员安全带使用率。
(三)总结固化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作实施情况,固化成功经验做法,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措施,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松、措施不减,巩固深化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佩戴安全头盔、使用安全带是减少交通事故伤害和死亡的重要保障,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是今年“减量控大”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村委会、镇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推动,确保形成声势、取得实效。要借助平安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等载体活动,推动将“一盔一带”相关任务纳入综合考评体系,推进“一盔一带”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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