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先生曾经对文艺批评家提出过一点希望,那就是希望他们在解剖裁判别人的作品之前,至少要有一点起码的常识,例如知道画和春画的区别,接
吻和的区别,尸体解剖和戮尸的区别,出洋留学和“放诸四夷”的区别,笋和竹的区别,猫和老鼠的区别,老虎和番菜馆的区别……。
我想,这恐怕是对一切批评者——文艺的或非文艺的——最低限度的要求了;否则,这大概就不能叫做什么“批评”,而应该归之于“谩骂”或“扯淡”之列了。狠可惜,这种“笋竹不分”、“猫鼠不辨”的批评今天还并非风毛麟角;甚至竟常常出诸其些领导人之口,使人听了“啼笑皆非”。
昆明市公安第四分局的一位青年干部在业余喜欢练习绘画和雕塑,领导人就说他“想到街上去开刻字店”;他偶然看了一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团支部大会便提出了严峻的批评,说“聊斋是一部古书,看古书就是想当考古学家;而想当考古学家自然不安心工作了。”领导上把他的书都没收了。他希望“长”一点“数理化”的知识,便买了一块三角板和两脚规,于是别人又振振有词地指责他是“想当工程师、科学家”……诸如此类的大帽子不一而足。当被批评者提出反对的意见,这些领导者竟认为自己的“批评”是百分之百的正确。
宋朝曾经有人说过“半部论语可以治天下”的昏话,现在有些人大概也在迷信着几句***治教条就可以做好工作的吧?要不然,为什么连青年看看“聊斋志异”中的“画皮”故事;学学雕塑;懂得一点科学常识也会被认为是与业务工作冰炭不容,而必须“深恶痛绝之’到这种程度?这真有点像克雷洛夫寓言中所说“公鸡只认得谷粒,竟把珍珠当做垃圾”一样的幼稚可笑了。这些姑且不去说它。最叫人吃惊的倒是:当这些批评者给这位年轻人挑选一大堆“帽子”的时候,对于这些“帽子”的性质和内容却缺乏最起码的常识,竟然分不清“雕塑和刻字”的区别,“聊斋和考古学”的区别,“三角板和工程师”的区别;这岂不是像鲁迅先生当年嘲笑的那种分不清“猫和鼠”、“竹和笋”的批评家一般的“孤陋寡闻”么?这样的“批评”自然不会使被批评者“心悦诚服”;反倒把批评者的“浅薄无知”暴露得淋漓尽致了。
倘要人们在批评别人之前,必须熟读“聊斋”,精通“考古”,这恐怕“失之过苛”;但至少也应该要求他们作一点粗浅的调查研究,例如知道聊斋是一部文学作品,并非考古之学,这样才不致于弄得“张冠李戴”。退一万步说,即使承认他们对“聊斋”、“雕塑”或“三角板”一无所知。未可厚非,但在对青年进行批评的时候,总应该把态度放谦逊一点,多听取一下被批评者的解说和申辩。如果一味固执己见,既无知而又自作聪明,强不知以为知,那就是“愚而好自用”了。
然而,天下却似乎有这样一种规律:有些人越“愚”就常常越“好自用”;而越“好自用”就常常越“愚”,如此往复,循环不已,既害了别人,也害了自己。
解脱这个恶性循环的妙诀,恐怕还是“学然后知不足”这一句老话。这个“学”不只是要懂得几条***治道理。而且也要懂得一点“聊斋”、“三角板”、“雕刻”、“绘画”……之类的普通知识。只有所见者广,所学者博,才能使眼光放大,脑子灵活起来,如此对人对已才会有个合情合理的评价;至少可以避免再发生把“笋”当做“竹”,把“阿猫”当作“阿鼠”的弊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