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叫“突然十年便过去”,在周耀辉看来,是因为“十年”已经变成一个代名词,真正的含义,是“青春”。我们挽留不了青春,挽留不了时间,只能记下来,用文字与时间周旋。
潘国灵《亲密距离》:随着书而来的是他亲手写的一封信,说小时候已经听我的歌词,所以把他的书送给我,后来我开始读着他的文字,真觉得是一种亲密接触。
David Mitchell,《The Thousand Autumns of Jacob de Zoet》:他的前作差不多都看过了,因此买了最新的,看了126页,还没有进入状态。
杨富闵《花甲男孩》:1987年生的男孩写的小故事,却满是生老病死,我只能断断续续地看,因为每次看,我都哭。
文字如胶花
这本书的写作都是在单纯的情况下发生的:把一些想记下的事情记下来,就像用文字和时间周旋。许多人认识我,是因为我的词,但我私心更钟爱这些散文。词作是有人来邀约,谁来唱、旋律如何,都已经规定,散文则是我完全控制的,更放肆,更松懈,写的时候并没有想到要出版,只写给自己。
当有朋友想要出版它,我也曾经有担心,所以你现在看到的这些篇章中,有些人的名字被我修改了。我更看重是自己在这些文字里是否诚实。如果足够诚实,我想它也许可以帮看到的人想起更多的事情。文字对我来说好像胶花,小时候为了贴补家用,坐在家里穿胶花,穿好了也不知道它们会去哪里;我大部分时间住在荷兰,大部分词作是粤语,想不到北方的你们会留意。这就像发现别人家里有我做的胶花,有很大的喜悦。还记得几年前在广州,做完演讲之后一个年轻的女孩举手,说“我没有问题,我只想感谢你写了《忘记他是她》。”我没再追问什么。这朵胶花在她生命中激起一种美丽,够了。
苍老在青春之前
许多人在我的文字中发现一种吊诡:愈是年轻时候写的,反倒愈有苍凉之感。青春和苍老,在我身上出现的时间好像颠倒了。青春期时,我没做过什么青春期该做的事,年纪大了,我又努力去青春。具体说来,就是十七岁起,我开始减肥了,青春期我没有恋爱、约会,是因为我讨厌自己的身体,那就做一次实验,吃得少一点,多运动,看看会变成什么样。
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认为自己永远不会把衬衫下摆放进裤子里,觉得不能让别人看到我的身体,直到有次和朋友去雅典旅行,我们一起买了套白色衣服,他让我把下摆塞进裤子,因为这衣服就该这么穿。忽然觉得:原来这个身体还有很多可能。那时我开始相信,我可以得到一些在青春期时本该得到的。世界要我成熟要我们苍老,我就偏努力的去青春。当然我更明白,苍老随时会降临,也因此我要每天青春,直到不能。那一天会来的,但我也打算好,即使会老,也要老得漂亮。我很明白这个盛世之下的残破,岁月催人老,我不能说大道理,只希望用个人的微小的故事,告诉那些看我文字的人:起码有这样一个人,在盛世之外过了一些日子。能对他们有一点启发,也是我继续书写的动力。
卖身体比卖文字更难
你说我的穿着在这三年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的确,我想要有一点改变。一个会在外表上改变的人,改变内里的精神和思想的机会也会高一点,这是一种生活的游戏。
这也跟年纪有关吧,年纪越大,可以做某种游戏的机会越少。前段时间香港书展,一群年轻女艺人们都穿得很少,吸引很多注意,出了写真集,就去书展多宣传,引来很多批评。我在微博上说,无需大惊小怪,也许当我要做新书会的时候,我也要去练八块腹肌出来!我的本意,是说大家轻视了肉体,好像写作比锻炼更高尚些,但其实不需要这样的分野,只是一种方式的选择。那之后我真的开始锻炼腹肌,发掘卖身体比卖文字更难。现在我的心愿,就是到五十岁要有腹肌出来,也许到那时我会穿很紧身的衣服呢。
爱而不能的时代病
这本书里面常谈到一个人,我和他已经几年没有联络,但正如书中所说:“决裂也许只是另一种的纠缠”,因为恐惧联络会牵动太多,我们连互发个EMAIL的力气都没有。可有次我们俩同时出现在北京,终于见了个面,也只是谈谈天气,努力回避真正的问题。我年龄比较大了,学会了一些技巧掩饰自己的不安或悸动,但也无非是掩饰,不安或悸动还在那里。
在《我在她面前呕吐》中,我写道:“单纯的恋慕,能够生死相许是种清美恬静如湖的福分,但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不是不想,只是不能。”每一次动用到感情,都要花很多力气。我想游戏的地方很多,爱情是其中一个,工作也是一个,需要分配力气。以前我会主动寻找爱情,约会,两个人旅行,但现在更喜欢一个人做一点事情,也是一种对自己的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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