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蒋道松,是国内生物研究领域的知名学者,先后主持参与部级、省部级10余项科研。然而,这位道貌岸然的教授,却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自己的养女。而在此过程中,他的妻子居然对此事没有任何反应……
一
2010年1月2日,就读于长沙某中学初三女生陈婷看到一幅奇怪场景:其他同学放学后都快快乐乐地回家了,唯独同班女生晓丽在校园徘徊,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
“晓丽怎么啦,是不是身体不舒服?”陈婷心想。晓丽过去一向品学兼优、性格活泼,不知从何时起变得沉默寡言,似乎刻意疏远和躲避其它同学。
陈婷说:“丽丽,我是你最好的朋友,有啥事告诉我吧,朋友之间还有什么秘密不能讲呢?”晓丽终于开口了,一下子将陈婷雷倒:“我爸爸一直陪我睡觉,让我生不如死!”晓丽的眼泪夺眶而出。
回到家后,陈婷立即把晓丽的情况告诉给了爸爸陈立。陈立对晓丽并不陌生,因为他们都住在同一个小区。在陈立看来,晓丽生活在一个令人羡慕的幸福家庭:养父蒋道松是高校著名教授,养母熊碧罗是长沙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这对夫妻对晓丽视若掌上明珠,怎么可能做出这种污秽不堪的事情呢?
身为机关干部的陈立颇富正义感,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立即吩咐女儿:“赶紧把晓丽叫来,我要当面问个清楚。”
“丽丽,请相信叔叔,叔叔一定帮你。”面对怯生生的晓丽,陈立递上一杯热茶。
犹豫良久之后,晓丽道出了真相:“爸爸了我整整5年!”
听着这个14岁柔弱女孩声泪俱下的控诉,陈立拍案而起:“蒋道松哪里是教授,简直是禽兽!”愤怒之际,陈立忽然想到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件事必须先有证据才能报警。陈立小心翼翼地对晓丽解释着:“孩子,你只能再委屈一次了,等他下次再侵犯你时,你偷偷打电话给我,我带警察去抓他。”
陈立的话,激起了晓丽逃离魔掌的勇气。然而第二天,事情再生变数——蒋道松深夜施暴后没有立即离开房间,而是睡到凌晨5点多钟才走,晓丽没有机会打电话求助。
2010年1月8日晚,蒋道松再次爬上了晓丽的床,发泄。事后,晓雨赶紧悄悄打电话通知陈立,陈立夫妇立即开车前来,将晓丽接走,直奔派出所报案。
第二天早晨7点,正在长沙***公园北大门晨练的蒋道松,被公安机关抓捕。在审讯室里,蒋道松对5年来养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睹养父被戴上手铐,晓丽如释重负,脸上露出了一丝久违的笑容。然而,这桩案的进展却一波三折,将晓丽带进了另一个漩涡之中。
二
当天,晓丽被办案民警带到医院检查身体,诊断结果令人震惊:晓丽患有严重的妇科疾病,重度宫颈糜烂。
晓丽向侦查员讲述了命运多舛的身世:她5岁时,一场车祸夺走了父母的生命,她一夜之间成了孤儿。经长沙市爱心人士的牵线搭桥,在城建部门工作的唐姓夫妇收养了晓丽。两年后,唐姓夫妇因生下自己的孩子而不再符合收养孤儿条件。
熊碧罗提出抚养7岁的晓丽。在人们看来,熊碧罗是***府部门的女干部,其丈夫是教授,夫妻二人的经济条件和文化层次都有利于晓丽的成长。于是,晓丽走进了养父母的家。然而,美好的憧憬很快被噩梦代替。
晓丽9岁那年,8月的一天深夜,睡梦中的她被弄醒。蒋道松对她先是一阵乱摸、亲吻,然后粗暴地了这个尚未发育的养女。晓丽懵懂无知,不理解爸爸的行为意味着什么,她只感到撕心裂肺的疼痛,事后特别紧张害怕,又不敢大声喊叫和哭出声,因为蒋道松威胁说;“爸爸陪女儿睡觉是正常的,不准告诉任何人,否则我会打你,也不再养你。”
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蒋道松每周却会三五次爬上养女的小床。每次被养父后,晓丽都痛不欲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她渐渐明白事理,再也无法接受这种畸形关系。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的人格正在裂变,像一个小丑演员,白天扮演着女儿的角色,夜晚却成了爸爸的情人。”
当初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蒋道松夫妇明确要求晓丽跟外界亲友断绝一切往来,包括她的爷爷、奶奶、姐姐和第一任养父母。所以,晓丽无法与亲人诉说苦闷。初二时,晓丽曾在生物课堂上用解剖刀割腕自杀,虽然被抢救过来,但是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也没有唤回蒋道松的人性与良知。
案发后,爱心人士吴阿姨赶到熊碧罗办公室,厉声质问:“你为何默许丈夫干出这等伤天害理的事?”熊碧罗轻描淡写地说:“我习惯早睡,而且睡得很深,对***的所做所为从未察觉。”
“撒谎!”帮助晓丽报案的陈立驳斥熊碧罗:“如果是一两次没察觉还说得过去,但是整整5年啊,在同一个屋檐下,你就睡在丽丽隔壁房间,难道会像植物人一样昏睡不醒吗?”
晓丽回忆,每逢寒暑假,养父母将她带回老家时,蒋道松仍毫无顾忌地无所收敛,一直睡到第二天早上才从她房间里出来,所以,她怀疑蒋道松得到了熊碧罗的默许。但是,熊碧罗为什么眼睁睁地看着丈夫的恶行而无动于衷呢?
熊碧罗读大学时因堕胎而导致失去生育能力。大家猜测:这些年来,蒋道松始终对妻子不离不弃,熊碧罗可能觉得亏欠了丈夫,于是就把默许其兽行当作一种补偿,而丽丽成为了牺牲品。
三
蒋道松被捕后,熊碧罗不仅没有安慰过晓丽,反而四处打通关系,企***营救丈夫。
2011年3月,长沙市检察机关指控:蒋道松的行为构成奸***罪,性质恶劣,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熊碧罗找到晓丽,提出解除收养关系,晓丽马上就答应了,她也要尽快离开那个不堪回首的家,结束挥之不去的噩梦。然而,熊碧罗开出一个附加条件:“你必须写一份谅解书,为爸爸求情。只要你签字,我可以支付给你12万元学习和生活费用。”
无依无靠的晓丽,考虑到读书正需要钱,同时也为了早日解除收养关系,于是匆匆忙忙在协议书上签字画押。
2011年4月,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蒋道松突然翻供,只承认案发当天过养女,对于5年的行为全盘否认。案情陡转直下,因为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属于,奸***属于重罪,最高刑罚可判死刑。而最后一次蒋道松发泄时,晓丽刚满14岁,按规定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后,法院只认定最后一次的事实成立,而且根据“案发时晓丽的***并未破损”的依据,判处蒋道松有期徒刑三年。
晓丽万分惊讶,赶紧到医院检查和咨询,妇科专家的诊断结论让她恍然大悟。原来,9岁被时,晓丽的***还没有形成,也就不存在破损之说。医院诊断晓丽的***现如今呈荷叶状,这恰恰证明是由于长期发生造成的。医院妇科专家进一步指出:“发生一次,不可能会患上这么严重的妇科病,只有长期、经常发生,才会患上妇科病。”
这时,熊碧罗四处散播谣言:“晓丽这丫头不知廉耻,读初一时就谈恋爱,跟男同学早早就品尝禁果,所以才患上妇科病。这孩子平日不讲个人卫生,说不定从哪里传来了这种病,如今反而诬陷我们家***,我们养了个白眼狼。”
面对熊碧罗泼来的脏水,晓丽气坏了。不久,她接到法院通知:收养关系的登记与解除只能通过民***部门办理,养母熊碧罗跟她私下签署的那份协议无效,但她写的那份“谅解书”,成了蒋道松从轻判处的依据。
更不幸的是,作为本案的受害人,晓丽根本拿不到法院判决蒋道松给予她的精神和物质补偿金,因为她还是未成年人,必须经由监护人来领取和保管。而她唯一合法的监护人,正是她视为仇人的养母熊碧罗。晓丽得知,熊碧罗已经将补偿款划到自己的名下。
晓丽的处境非常尴尬,作为受害的未成年人,她竟然悬浮于法律真空——熊碧罗既是侵害人的妻子,又是受害人的监护人,这样的监护怎能靠谱?
案件发生后,也因为未成年,晓丽无法自行聘请律师。熊碧罗一直拒绝为晓丽聘请律师,反而为丈夫蒋道松聘请了大律师,帮助他逃脱罪责。当地许多爱心人士对晓丽爱莫能助,因为没有监护人熊碧罗的授权,大家也怕惹火烧身。
从案发到今日,两年多过去了,法院仍然未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晓丽无奈之下,于2012年11月上旬在网上发表长达两千多字的泣血控诉:“因受养母的欺骗、诱骗,我请求收回那份对养父的《谅解书》,要求对这个坏爸爸进行严厉处罚!”
有关部门指派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王曙律师,为晓丽提供无偿的法律援助。王曙律师指出:“如果把***的破损当做受害人是否发生或是害唯一的标准,那就太荒谬了。”
晓丽在期待得到法律公正的同时,也在盼望着打开被荒谬“监护”的精神枷锁,恢复一个女孩应享有的阳光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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