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在内容侧重、记述方式、内容时限、时效性等方面都各不相同,不能相互替代。编纂中要特别注意年鉴与地方志五方面的不同:体例不同、纲目设置不同、写作方法不同、写作要素不同、人物收录标准不同。
[关键词]年鉴;地方志;编纂;区别
2006年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明确规定,地方综合年鉴是地方志的一种,所以年鉴与地方志书有许多共同之处,特别是一定要做到记载内容客观,要素完整,起到存史资***的作用。年鉴是修志的基础资料,是为周期性续志做准备的。
但同时,年鉴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它有其独特性,不能完全等同于地方志,与地方志在许多方面都是有一定区别的。从两者的定位上我们就可以初步看出其不同:年鉴是以年度为限所记述的资料性文献,它是为社会各界、各单位、部门相互了解、相互沟通创造平台,为当界领导提供科学、翔实、准确的资料,为其决策提供坚实依据,为社会事业发展、经济提高创造有力条件的工具书,有称为“***府公报”。而地方志是记述一个周期(《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为20年)自然、经济、***治、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历史发展状况,并担负着“存史、资治、教化”作用的重要地方历史资料文献。
因为其定义不同,所以地方志书与地方综合年鉴在内容侧重、记述方式、内容时限、时效性等方面都有相同,不能相互替代。两者各有其特点,有其各自的独特作用。地方志书和地方综合年鉴相互补充,相得益彰。2005年出版的《中国现代方志学》对二者之间关系作了精辟的阐述:“有志而无鉴,缺乏近期的资料积累;有鉴而无志,则缺乏对一段时间长河资料的提炼和升华”。不论是年鉴代替地方志说,还是方志年鉴化的主张都是极端错误的。
在具体编纂中,我们要特别注意其以下五大区别:
首先,年鉴与地方志的体例不同。年鉴一般采用条目体,一事一条;而地方志除了少数地方外,大多采用章节体,由篇章节目构成。原因是地方志由于记述的事物时间概念较长、记述范围较广,往往需要理清脉络,特别是每件事物既要有一个个点的材料,更要求有面上的情况反映,要做到点面结合。例如写教育,不能只有孤立的某个或某几个学校情况介绍,一定要有总的变化情况,有总学校数、师生数,以反映其发展变化。如果采用条目体,就容易造成只看到点,就是一个个***的事物,而看不到事物整个历史发展的脉络。而年鉴因为记述的事物只需反映一年的情况,相对比较单纯,没有那么多层次,所以采用条目体反而会显得更清晰、更醒目,对于当年的大事、要事、特事也可以记述的更全面、更到位、更突出。
其次,年鉴与地方志的纲目设置不同。地方志的纲目设置是严格按照行业分类来设置的,按照区域环境、基础建设、经济、***治、文化、社会这一基本规范分块记录。对一些单位涉及多方面的,原则上根据其不同方面严格区分。比如科协工作,一方面它是一个社会团体,另一方面它承担了科普宣传工作,按照分类,应该在***治、文化两个不同的大类相关篇目下纂写各自的材料。作为年鉴则可打破这一记述思路,因为一年的资料内容不是太多,考虑读者阅读习惯和查找方便,事物不太复杂的完全可以按照部门来定纲目,内容可相对集中的体现在一个篇目中。刚才所提到的科协的内容就可以全部写在科技篇中。为突出一个地方的年度重点,年鉴可以就某些反映时代特点、地域特色的东西设置特色篇目并适当予以提前,以达到重点突出的效果。更因为年鉴是为当界领导提供资料的,所以***治类篇目一般都提到经济类篇目之前,甚至在基础建设类篇目之前,以突出当地***、***府一年的工作实绩。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资料,还可在所有篇目之首增设“特载”篇、最末设置“专文”篇等。相对地方志,年鉴纲目设置更具灵活性。
再次,年鉴与地方志的写作方法不同。地方志的写法必须严格按照时间顺序来写,不得倒叙和插叙。而年鉴虽然一般也是按照时间顺序记述,但在某些情况下,也是可以倒叙的。比如说一个工程完工、一个项目获奖,为了突出其事件性,可以先讲最新的、最重要的,将其何时完工或何时获奖的交代完后,再来回顾其整个工程的前后经过或项目的先后历程。大家也许会问为什么?其实就这点来讲,年鉴与报刊的性质有共通性,事实上它本身就是一本年刊,因为是第二年出前一年的,所以具有一定的新闻性。既然是新闻,就要突出新闻点。那么必要的倒插叙也就顺理成章了。甚至于许多条目标题也不能太平铺直叙,要注重有点睛之笔。
第四,年鉴与地方志的写作要素不同。大家都知道,年鉴的基本要素是“六要素”,具体说就是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原因、结果六方面,特别是其中的“原因”,这是地方志所没有的。说白了,就是这件事是为什么发生的,要交代其背景资料,有些还要写出其所处的地位,做横向和纵向的比较,结果也要写出其对当地甚至对全国的影响。为什么呢?因为年鉴的功用是为当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的,更是为后人研究这段历史起资料积累作用的,把背景交代清楚可以更有利于后人来研究当时所处的历史背景。而地方志讲究的却是只述事实、不加评论。俗话说的好,历史是由后人评说的,好和坏当代人记志书时只能以具体数据和事实来让读者予以品味,而不能直接加以盖棺定论。所以地方志是没有事件的起因描述的,一般也是不做太多比较的。这是年鉴和地方志最大的区别所在。
第五,年鉴与地方志对人物的收录标准不同。年鉴作为辞书体,为供人们现时查检的需要,要求只要是当年度的著名人物,不管其生死都要收录在册,即“生要立传”。所以一般年鉴都设置有“新闻人物”和“先进个人”的栏目,除先进人物另外还会开设“先进集体”栏目;而地方志为志体,一直采用的是“生不立传”的体例。对去世人物才设“人物传”,新方志中也有少数地方对在职人物设“人物简介”,但即使设置有“人物简介”也只做简历介绍,只记何时获何称号,不可展开描述为何获此称号。
综上所述,我们在编纂年鉴和地方志时要注意其不同之处,在编纂年鉴的时候一定要防止把年鉴完全当成地方志来编,让年鉴变得枯燥乏味。这是一些编过地方志的同志最容易走的误区。反过来,也不能一味的夸大其与地方志的不同,完全抛开方志的要求编年鉴,千万要记住地方志所要的资料需要年鉴来留存,不能记到哪是哪,有则写,没有就不去挖掘,造成为编年鉴而编年鉴,一味的追求所谓的“创新”,只***好看、吸引眼球,这是未从事过地方志工作的同志常犯的毛病,更要注意加以避免。
参考资料:
[1]孙关龙:《年鉴与地方志的比较研究》,《年鉴信息与研究》2008年第6期
[2]赵庚奇:《试论地方综合年鉴与地方志书的异同》,《中国地方志》2008年第10期
[3]普永宏、王世伟:《试谈地方综合年鉴的定位》,中国年鉴网,2011年10月
[4]尚丁:《方志、年鉴比较说》,《年鉴通讯》1987年第1、2期
[5]吕志毅:《地方志与年鉴》,西安地方志,2012年6月
作者简介:汪丽菁,张家港市委***史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张家港市志》《张家港年鉴》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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