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孔子哲学的血亲情理精神打动了一代又一代的儒者。本文从孔子和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谈话中进行分析,讨论孔子哲学中的血亲情理精神,孔子在这段话中提出了一个非常著名的行为准则,那就是心安理得,将人类生活的终极本根定义为血缘亲情。
【关键词】 孔子哲学;血亲情理;三年之桑
一、前言
我们都知道,关于三年之丧这个话题,孔子与宰我进行了一段谈话;宰我首先用论证的方式陈述了自己的观点,他说:三年之丧,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针对宰我的疑问,孔子没有简要的回答,而是用了一个反问句,并且宰我不在现场了,孔子依然在陈述自己的观点。孔子是这样说的,“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女安则为之! 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子曰: “予之不仁也!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二、直指人心和心安理得的辩证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三年之丧这个话题上,宰我提出了一个非常合理的质疑,他认为守丧是可以的,但是三年的时间有点长,简单来讲,就是希望将守丧的期限进行缩短。他的理由是这样的,三年的守丧期,不仅会对人们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还会影响到礼乐制度;后来朱熹也提出了“恐居丧不习而崩坏也”。宰我的论证很有意思,因为孔子一直强调和维护的就是礼乐制度,那么宰我的这种观点,起码有部分会使被赞同的。
但是,孔子对这些观点根本不认同,他对于宰我的论据也进行了反驳,他采用的方法是一个反问句,孔子先问了一句,如果每个人只是守丧一年,那么一年之后就可以锦衣美食,这样会不会心有不安?宰我说是;然后孔子继续论述自己的观点。
通过分析我们就可以了解到,孔子将人们的内心状态作为了论述的重点,那句“于女安乎”其实就是直指宰我的内心,然后他又提到了几个词,甘、乐等等,这就说明人心中的情感体验是孔子最为看重的。简单来说,孔子并没有做出一个准确的判断,人们该守几年的丧,而是守多少年就可以让人们的内心安定。如果一年之后,人们的内心就安定了,那么一年就够了,反之,就需要更长期限的守丧。这样其实出现了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直指人心,一个是心安理得。
三、自然欲情和道德感情
“安”在人们的内心状态里,体现了两个方面,一个是伦理感情,一个是人们的本能欲情,前者比如尽孝守丧,后者如食稻衣锦。孔子认为当然是前者更为重要。
有人会表示,孔子所讲的观点存在着一定的矛盾,通常情况下,人们如果在本能欲情方面得到了满足,自然就会感到甘甜和快乐,因为人们的生理需求得到了满足。孔子并不禁欲,他在衣食住行方面非常的严格,那么为什么他会说这样的话呢?通过仔细的分析,我们就可以发现这是他在对自然欲望和道德情感进行选择;如果这两者是和平存在的,没有冲突,那么孔子的观点就是将它们统一起来,并且对于本能欲情的积极意义也做出了充分的肯定,在《子罕》里有一句话,是好德如好色,可以有效的证明这个观点。但是,如果有冲突存在于这两者之间,那么他认为伦理道德是最重要的,如《卫灵公》中的“杀身以成仁”就很好的证明了这个观点;他认为虽然肉体十分的重要,但是如果是在仁义理想的号召下,肉体生命也是可以放弃的。
从这个观点上来看,虽然生理欲望的满足,需要借助于食稻衣锦,但是如果是与道德感情发生了冲突,自然就需要首先满足于后者。君子到底守丧期应该多长,一个非常明确的标准就是是否能够感到心安理得,这种心安理得肯定不是自然欲情的满足,而是伦理道德的心安理得。从一个更加直观的角度上来讲,如果守丧一年,可以满足人们的自然欲情,却不能够满足人们伦理道德,那么这种期限就是不合理的。
四、作为本根的血缘亲情
通过对《论语》的分析,我们可以得知,有很多的道德情感都可以超越自然欲望,比如孝道、忠义、仁等等;本文所讨论的三年之丧,围绕的重点就在于孝。但是,孔子在批评宰我的时候,抛弃了孝这个角度,转而到仁这个方面;很多人都表示不太理解,为了会批评他不仁呢。经过分析,我是这样认为的,在《学而》中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这个仁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上来分析,一方面可以将它理解为一种道德感情,也就是俗称的爱人;另一方面指的是一种综合性德性,它包括了其他的德性,比如知、勇等,还可以从其他的角度上来进行考虑,比如人们所应该具有的道德品质,如仁者,人也。我们从这些角度上进行分析,将孝作为仁的本原根据都是合情合理的。
孔子是这样说的,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这句话的意思是,孝作为一种血缘亲情,理应在各种道德感情中占据一种特殊的重要地位。从这个立场出发,我们就可以很容易的了解到为什么孔子批评宰我为不仁。宰我缺乏的是对父母的爱,而孝却恰恰是仁的终极本根。
我们来深入的探讨一下孔子为什么会认为血缘亲情这么重要,其实,下面这句话就给出了答案,他讲“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我们会说,父母养育孩子是非常普通的行为,其他的动物也有这样的活动。但是,孔子是这样认为的,子女的生命都是父母通过生养活动给予的,那么子女存在的原始本根其实就是父母。那么要想对父母的生养之根进行回报,非常重要的一个方式就是利用孝的行为。接下来,孔子又提出了“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的观点。
五、血缘亲情是至高无上的
我们继续来进行讨论,既然礼乐之本、为人之本都是由血缘亲情来构成的,那么经过三年之丧,君子虽然履行了私德的义务,但是却放弃了在礼乐制度维护方面的责任,这样仁***的理想就不易于实现。孔子是这样认为的,他并没有对礼乐制度是否会遭到三年之丧的损坏而做出一个断言;孔子认为,君子在守丧的三年内,需要闻乐不乐,这里所讲的乐其实就是君子理应维护的礼乐。从这个角度上来进行理解,孔子认为,如果血缘亲情与礼乐仁***不能统一,他似乎认为孝是重要的。
我们经过分析可以得知,孔子对于礼乐仁***的意义非常赞同,但是,礼乐仁***的构成之本就是血缘亲情,那么自然不能遭到损坏。如果有冲突存在于血缘亲情和礼乐仁***之间,那么人们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维护血缘亲情。因为,如果伤害到了作为本根的血缘亲情,礼乐仁***什么的都没有了存在的基础。
六、结语
通过对原文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宰我最终没有被说服,并且在谈论的中段离开了,但是孔子的谈话意义并没有消失,这种观点作为了儒家的主导精神,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深深的影响着我国人民。本文通过孔子与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谈话,分析了孔子哲学中的血亲情理精神,希望可以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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