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纪委4月13日召开新闻会,通报了近两年查处的一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其中,茂名市原市委书记罗荫国系列腐败案共涉及省管干部24人、县处级干部218人。
查处一个腐败的市委书记并不鲜见,但查出一个市级“一把手”,竟然牵扯出242名之多的一串贪官,着实令人震惊!
茂名市系列腐败大案,给国人以诸多的警示,但其中极具警示意义的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中梁不正倒下来”。
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就好似一幢房子的“上梁”,位高权重责任大,一旦其在廉洁上守持不住,“歪”将下来,后果是灾难性的。2006年9月,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这个“上梁”因受贿案发而,致使几十名官员及当地***商界158人整体“沦陷”,在该市引发了强烈的官场“地震”,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
时隔不到六年,茂名市再次上演了“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腐败悲剧。该市原市委“一把手”罗荫国利用职务便利,在干部提拔、工程建设、资金和土地使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巨额贿赂的贪腐行为,对一些免***力差的市委领导班子成员和属下干部产生了强烈的“示范”效应和“辐射”影响:有的参与腐败,同流合污;有的上行下效,一致向“钱”;有的生怕被书记大人视为“另类”而打入“另册”,影响自己的仕途和前程,因此也开始随波逐流,自觉不自觉地“潜规则”起来。这242名“下梁”正是在不正“上梁”的牵引下,“齐刷刷”轰然堕入腐败的泥沼而不能自拔,成了权钱诱惑下的牺牲品!
***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的讲话中指出:“当前***风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愚以为,要防止郴州、茂名两市因“上梁”不正而导致“下梁”大面积“倾覆”这一腐败新问题的发生,必须着力把好“三关”。
一要把好“一把手”的选任关。各地***组织应树立强烈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摒弃各种“关系”、“人情”、“背景”、“后台”等潜在因素的影响,真正贯彻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将思想、作风纯洁和能力强、实绩大的干部提拔到“一把手”的正位上来。二要把好“一把手”的监督关。创新监督机制,密织制度“防火墙”,切实解决一把手“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群众监督太难”的紧迫而又现实的问题,尤其要创造条件让群众监督,促使“一把手”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三要把好“一把手”的考评关。坚持走组织考核与群众评判相结合的路子,扩大群众评判分值的权重。“春江水暖鸭先知”。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一把手”清廉与否,群众心里像水晶般透明。对群众评判分值不高的“一把手”,要坚决拿下来。如此“三管齐下”,“上梁不正下梁歪”的贪腐新问题必将能得到有效解决。(责编:山林)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谨防“上梁不正下梁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