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先秦著作申围绕“天”而进行讨论的有很多,但以“天论”这样的专门论题而作文章者,荀子尚为第一人。《天论篇》为《荀子》三十二篇中反映荀子“天论”哲学思想的代表篇章,其主要容包括论天和制天。这些构成了荀子独具特色的“天论”体系。
[关键词]荀子;《天论篇》;论天;制天
[作者简介]张世亮,程慧敏,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875
[中***分类号]B22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1-0009-03
荀子的主要思想集中体现在《荀子》一书中。《天论篇》是荀子哲学思想的代表作,是论述其“天论”哲学思想极为有份量的一部分。本文即试***以《天论篇》为视角,对荀子的“天论”思想进行一番考察,从而略窥其“天论”哲学思想的大体。
一、论 天
先秦时期,“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哲学命题,各家论天者络绎不绝,且论战异常激烈。冯友兰先生曾言:“孔子所言之天为主宰之天;孟子所言之天有时为主宰之天,有时为义理之天;荀子所言之天,则为自然之天,此盖由于老庄之影响也。”道家论天自有其特色。老子“道法自然”、“道生天地”的哲学观点,我们已是耳能详。及至庄子则有“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天人合一”的观点。荀子在秉承自孔子至孟子而一贯的论天的优秀传统的基础上,还吸取了道家一派的“论天”精髓,加以批判地继承,从而形成了自己特有的“天论”体系,即主张“天”为“自然之天”,要“明于天人之分”,又强调“制天命而用之”,发挥人的自身潜能。
《荀子・天论》开章即言:“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应之以治则吉,应之以乱则凶。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动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早不能使之饥渴,寒暑不能使之疾,袄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侈,则天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故水早未至而饥,寒暑未薄而疾,袄怪未至而凶。””’荀子所言之“天”为自然之天,这一点从“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中已得以显露。《尔雅・释宫》:“行,道也。”俞樾曰:“天行有常,即天道有常。”这就是说天行(或天道)有其准则和常法,不会因为人的意志而发生变更。“尧存”、“桀亡”不是由于天而造成的。这一点是对孔孟主宰之天的一大批判和转变。荀子指出吉和凶是由人造成的,而与天之“好恶”无关。社会是由单独的个体人组成的整体,因此他又将“吉凶”与社会的治乱联系到了一起,并且从正反两方面对“吉凶”与社会治乱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指出顺天道而行,社会则治;与天道相乖,社会则乱。治乱两世所运行的季节时令虽同,但殃祸与否却截然有异。其实饥荒灾祸非天降,而是由人自身导致,人们不可怨天,而是天道有常,其客观规律使然。因此,荀子认为,人们应去清楚了解自然规律,故而其又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观点。
“故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谓天职。如是者,虽深,其人不知加虑焉;虽大,不加能焉;虽精,不加察焉;夫是之谓不与天争职。……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谓神,皆知其所以成,莫知其无形,夫是之谓天(功)。唯圣人为不求知天。”有天的职分,人有人的职分,能明了这一点,荀子认为这样的人就可以称得上是“至人”了。所谓“至人”即指明晓一切道理之人,也即指圣人。“明于天人之分”承上文而发,意在让人清楚“治乱非天也”、“治乱非地也”,而是在人。为了说明“天人之分”,荀子作了详细的论述。他首先提出了“天职”的概念。所谓“天职”就是说,四时更替,万物生化,不是天的有意志的运行的结果,而是完全属于自然职任而已。正如庄子所言:“六合之外,圣人存而不论。”圣人虽思虑深远,才能广大,明察精细,却不措意加之于天,而是将人意与天职区分开来,这就叫做“不与天争职”。天的运行不是有意志的,万物“其生”、“其成”之功虽显为易见,而“和”、“养”之事却不为人所见。自然界这种神妙无形的功能,就叫做“天功”。
荀子在论述了“天职”、“天功”以后,又提出了“天情”、“天官”、“天君”、“天养”、“天***”等几个概念。他说:“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耳、目、鼻、口、形能各有接而不相能也,夫是之谓天官;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渭天君;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这里,在形神关系的问题上,荀子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点:“形具而神生”,就是说人的形体具备了才产生精神,也即是说形体为精神的载体。那么人的形体又缘何而生呢?荀子认为人之身乃天职、天功所成立,即人为天(自然)的产物。这样就形成“天一形一神”的逻辑结构模式。在这个逻辑结构中,“天”是肇始,所以像“好恶喜怒哀乐”等精神现象亦应是“受于天”而生的,故称为“天情”。耳、目、鼻、口、形等器官是人的形体的组成部分,这些感觉器官功能各异,其所生听、视、嗅、味、触等感觉皆为自然生理所致,不能互相为用,故称为“天官”。孟子说过:“耳目之官不思……心之官则思……此天之所与我者。”荀子吸取了孟子的观点,认为心居人形体之中虚处,控制着耳、目、鼻、口、形这些感觉器官发挥作用,为形体的主宰,其思维的功能亦受于天,故称之为“天君”。“财非其类,以养其类”,自然界中万物依自所需,裁而用之,其生养之道都是依天而成,这就叫做“天养”。能“裁”者生,不能“裁”者亡,犹如赏罚的***令,这就叫做“天***”。
以上荀子所论都是天所置立之事。既然天行有常,天人各有其分,那么怎样做才是顺天呢?逆天而行又将有怎样的结果呢?荀子说:“暗其天君,乱其天官,弃其天养,逆其天***,背其天情,以丧天功,夫是之谓大凶。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如是,则知其所为,知其所不为矣,则天地官而万物役矣。”逆天而行,荀子说这是“大凶”。圣人则不然,其是顺天而行。能使“天功”最大限度地得以发挥,从而可以“知天”。“知天”不光是强调天道的因素,其“知”字还强调了人的因素,二者结合,才能够真正做到“知天”。对于“知天”,苟子还指出“大巧在所不为,大智在所不虑”,这意在表明真正的“知天”是不能刻意去追的,要顺其自然。这一思路明显是受了道家“道法自然”、“无为而治”思想的影响。荀子在这里虽讲人不应去刻意追求“知天”,但这并不是说人不能“知天”,人还是能够“知天”并充分利用天的规律行事的。荀子在阐释“知天”深意时指出“官人守天而自为守道也”,就是说要任人守天,关键在于自守其道。人应“知天”,在此基础之上才可更好地认
识天的规律并充分利用它。依天的规律行事。从而可以做到“制天命而用之。”
二、制 天
荀子提出“天行有常”,自然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说要“明于天人之分”,并对此作了详细的论述。他指出要清楚天和人的职分是不同的,社会的治乱不是由天造成的,而是由人这个社会因素造成的。社会治乱与否,关键在于人是否“知天”。“知天”包含两层含义:一是为人应明了“天行有常”,天有其固有的职分,人不应逆天行事;二是人应顺天行事,即人应遵守自然规律,并在此基础之上发挥人的潜能,充分认识和利用它,做到“制天命而用之”。“天有常道矣,地有常数矣,君子有常体矣。君子道其常而小人计其功。诗曰:‘何恤人之言兮!’此之谓也。”在这里荀子还是在强调天、地之行是有常的,或有“常道”,或有“常数”。但与之前的论述不同之处在于,此段还列出一个“君子”,并将“君子”摆到了与天地齐平的位置,可以说君子与天地并为参了,这在论及到“圣人”时都没有如此说。所谓“君子道其常”,其意蕴则更深。“道”可理解为“遵循”之义,作动词用。君子不仅尊其“常体”,而且还遵循天地之“常道”、“常数”。这就是说君子既“知天”,又“知人”;相反,小人都只计较功利,不能“知人”,更不能“知天”。
荀子说:“若夫心意修,德行厚,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其在我者也。故君子敬其在己者,而不慕其在天者,是以日进也;小人错其在己者,而慕其在天者,是以日退也。”所谓“心意修”、“德行厚”是指人的道德品质,而“知虑明”、“生于今而志乎古”则是指才智和学识。这些方面都是人的主观方面,“是其在我者也”。荀子在这里比较了君子与小人的区别,指出了君子与小人“相悬”者为何!这就是:是否“敬其在己者,不慕其在天者”。荀子强调入更应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在人事上用功,而不要“思之于天”,因为天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这与孟子所论述“求在我者”、“求在外者”的大体思路是一致的。所不同的,荀子更强调了人能“知天”这一点,更注重了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对天而言,人不应被动,而应是主动。
荀子说:“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这就是说天虽生物,但成物却在人。如果只是胡思乱想,“慕于天”而不在人事上努力(错人而思天),就会失去“万物之情”。万物不被人所用,即使劳心苦思,也是徒劳,故而需要人“制天”。
先秦著作中围绕“天”而进行讨论的有很多,但以“天论”这样的专门论题而做文章者,荀子尚为第一人。他从“论天”和“制天”两个层面论述了“天论”哲学思想,从而构成了其独具特色的“天论”体系。荀子在天人关系的问题上不仅批判继承了前人的观点,且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虽受老庄自然主义的影响,但也批评了老子“有见于诎,无见于信”的观点,并且还对先秦诸家如慎子、宋子、墨子均有评议,取其精,去其粗,解除他们“偏于一曲”之蔽,从而提出了自己崭新的天人关系论:“制天命而用之。”这在当时是先进的,其主张在后世乃至当今都被证明是真知灼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