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万历末年,先后发生了梃击、红丸、移宫三个宫廷案件。这三个案子在当时波及都城内外,直至边关和江南各地。其影响力之所以如此之大,在于其历时长达数十年,无数大小官僚卷入其中,有的倾家荡产,有的颠沛流离,更有甚者死于非命。
梃击案发生于万历43年(1615)。万历帝最宠幸的郑贵妃为立其子朱常洵为太子,指使宫内左右监事太监庞保、刘成设计暗杀皇太子朱常洛。此二人收买蓟州人张差,于五月初四晚间由庞保将其带进皇宫,来到太子居住的慈庆宫。张差用棍击伤守门内侍李鉴用,在闯入前殿檐下时,被内侍韩本用等人制服。此案张差、庞保、刘成3人被斩而结。
1620年7月,万历去世。太子朱常洛即位为帝。但这个明代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从即位到晏驾一共30天。红丸案即与其死亡有关。
由于沉迷酒色,朱常洛即位的时候,已是重病缠身,勉强完成即位大典后便卧床不起。期间,内监崔文升给他用过一副泻药,更加重了病情。皇帝听说鸿胪寺丞李可灼有仙方,便命内阁首辅方从哲带李可灼入宫献药。李可灼所进为一种红色药丸。这个药服后效果好像不错,皇帝觉得很舒服,命内侍传谕,要李可灼再进一丸。谁知,次日一早,皇帝便去世了。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不小风波,后世称为红丸案。该案以崔文升发配南京、李可灼被判流戍告终。
朱常洛去世后,其生前最宠爱的妃子李选侍(皇太子的妻妾,只有正妻称太子妃,其他诸人都无称妃资格,只可称“选侍”)霸占着乾清宫不走。朝廷部分大臣纷纷要求李选侍迁出乾清宫,此即为移宫一案起由。双方几经较量,以坚持迁出的朝臣们胜出,新天子朱由校如期搬入乾清宫。期间为李选侍说话的御史贾继春受到“除名永锢”的处分,即永不录用为官。
三案中,梃击案的主角之一张差应该是最冤枉的,他本蓟州一农民,之所以进京是因为乡里亲戚叫他跟着一个当时不知姓名的老公(民间对太监的习称)来的。那老公带他吃了顿饭,叫他“去闯一下,遇着人就打死他。打死了人,我们会救你”并许诺他以后“吃穿不愁”。有了这个保证和诱惑,张差才铤而走险,结果稀里糊涂送了命。至于崔文升和李可灼,估计胆子再大,也不敢对皇帝下毒。他们之流戍,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崔文升是郑贵妃宫里的人,李可灼是内阁首辅方从哲带进宫的,而方从哲与郑贵妃走的比较近的缘故。实质上,三案中所体现的冤案和朝廷内外派系斗争,只是整个明朝在这方面的一个缩影而已。
三个案子中,充斥其中的是内廷外廷各大派系借机拉帮结派,或以奏疏弹劾对方,或祭出杀手企***置对方于死地,而皇帝尽管大多贪财好色、昏庸懒惰,但却一直稳坐***,这得益于明初朱元璋在制度上的精心安排。
朱元璋主要在两方面做了安排,其一是废除宰相制。中国自秦汉以来,一直是一种宰相为***府领袖,君权、相权互为节制的***治格局。明初,也还设有宰相,后通过胡惟庸案,朱元璋担心相权坐大影响皇权,为保证后代江山稳固,就彻底废除了宰相制,并传谕后世子孙永远不准设立宰相。废相后,原来归宰相的权力分散到户、吏、礼、兵、刑、工六个部。六部加上都察院、通***司、大理院,合称九卿,只对皇帝负责。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多头***府,总其成者是皇帝。
九卿之外,皇帝在内廷又设立内阁,帮助皇帝处理日常奏章公务。明太祖、成祖都是马上打天下,有精力也有能力自己拿主意处理事情。仁宗之后,皇帝的精力智力逐渐萎缩,难以应对复杂***事,发展到后来干脆长期不上朝,也不与大臣们见面,内外一切奏章,先由内阁拿主意再送进宫去,阁权于是逐渐重要起来。
内阁尽管权重,但毕竟属于内廷,六部的尚书才是***府最高行***长官。所以阁权经常受到六部制约。红丸案中,有人认为献药人李可灼是受人指使,故意让皇帝速死,之前因为立储而争论的两派再起硝烟。带李可灼入宫的内阁首辅方从哲被认为是幕后主使,好不容易才脱去干系。实际上,就算像张居正这样的明代著名***治人物也无法幸免。他任内阁首辅后,要求各部奏章公事每样都要抄送内阁一份,受到大臣们的反对。因为按明代礼法,内阁并无预闻的职权,只有皇帝私下里要他看他才可以提前看。张居正被逼无奈,去向皇帝辞职才缓解危机。后人评张居正“然能治国,不能服人。法度虽严,非议四起”,说的就是内阁权受到的制约。
朱元璋的另一安排就是用严刑酷法打压读书人。他的想法是“使士人震慑于王室积威之下,使其只能为吾用而不足为吾患”。朝廷士大夫动辄就受鞭笞廷杖之辱,故当时文人多不仕。国子监生叶伯巨看不下去,上奏说:“今之为士者,以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h为幸”,结果被逮入刑部监狱,活活饿死。廷杖更是一种可怕且带侮辱性的刑罚。据明史记载,实施时,必派遣大太监监视,众官员边上观看,宣读完皇帝的旨意后,上来一人拿着麻布兜,自肩膀以下束缚,使之不得动弹,只留着屁股受杖。受刑人头面触地,满口尽是地上的尘土。受杖者多死,即使不死,起码也要躺上数月才能痊愈。终明之世,士人廷杖之刑始终未绝。梃击案发生后,万历招内阁大臣方从哲、吴道南及部分大臣进宫商量怎么处理,结果方“叩首唯唯,不能措他语”,吴则“噤不能出声”。万历很不高兴,见状,御史刘光复越次进言。不料,话没说到点上,万历命将其拿下,在场群臣于是群起而殴之,吴道南当场吓的“宛转僵扑,便液并下”。皇帝回宫后,吴才被人扶出来,如一木偶,数日视听始复。此事即可看出帝权之霸道和高压环境下读书人的心理压力。
明初胡惟庸案,被诛者三万余;蓝玉案,株连一万五千余人。朝廷重臣中如汪广洋、魏观、高启、苏伯衡、张孟兼等,稍不适君意,即遭罢黜或处死。明成祖时,方孝孺仅因拒绝为朱棣起草诏书就被诛九族。方孝孺不服气地说:“诛十族又何妨!”明成祖遂把他的老师的一家也算上,凑够十族。仅仅多了一句话,一家数口无辜被杀。这种动辄株连族人的手段在明朝很是普遍,无数人无辜送命,冤魂成千上万。被诛者中,又以读书人居多。故入仕的读书人大多唯唯诺诺,不敢轻言,盖皆因祸福系于皇帝一人而致。然而物极必反,皇权虽稳固,却缺少能臣,皇帝又不理朝***,明朝***治一直内耗不断、日益腐败,终致国势日衰而灭亡,这恐怕是朱元璋没有想到的。
明朝***治还有一大特色就是宦官专权,为历代少见。之所以如此,与明代的制度和皇帝自身有关。
朱元璋在明初设计制度时,一方面,他为内监设立了司礼监、内官监、御用监等十二监和四司八局等机构,合称二十四衙门,经营范围包括衣、食、住、行、***器、钱钞等。另一方面,他也认识到宦官专权的危害,订出很严厉的措施,规定内臣与外官不得有文移往来;不得互通消息;内臣不得兼有外臣文、武官衔等,还铸了块铁牌立在宫门:“内臣不得干预***事,犯者斩!”但这件事本身即存在矛盾之处。内监既然掌握着许多要害部门,就不可能恪守他的规定。特别是司礼监,不仅掌握着内监的处罚、惩戒之权,明代中后期还拥有了代皇帝“批p”的特权,有时权力比内阁还大。因此,明朝太监不仅干***,而且干预的比任何朝代还要厉害。
永乐18年,明成祖派内监到***队中担任监***,并设立了归司礼监经管的特务组织东厂,负责侦查和缉捕工作。成化年间,明宪宗又增设了西厂,安排他宠信的内监汪直管理。他常派汪直换上便装,帮他到各处探查他想知道的隐秘事情。这样,在内廷形成了东、西厂之间的明争暗斗。明英宗时,大太监王振掌权,每次朝臣要进宫见皇上,必须先捧上金子。后王振家被查抄得金银60余库,玉盘百块,珊瑚六七尺者20余株。
正德初年,明武宗为太监刘瑾又增设了一个叫“内行厂”的侦事机构。正德十四年,皇帝想南巡,群臣谏阻。刘瑾即罚朝臣107人白天跪在午门,晚上逮入监狱,如是五天,每人还杖击三十。至万历年间,内监的权力范围已扩展到社会经济的各个角落,“凡有名目,无不设监取税,大小内监布满各地,敲骨吸髓,扰得民不聊生。”史载:大太监陈奉在襄阳时,冒称“千岁”,作恶多端,群众围了他的税署,把署中的耿文登等一十六人全部投入江中。陈奉见势不妙,躲入楚王府中,才逃脱性命。内权之盛,到天启年间的魏忠贤时达到顶峰。魏被人称作“九千岁”,浙江巡抚潘汝祯为其设立祠堂,监生陆万龄则在国子监朗诵歌颂魏忠贤的祀文,把他比作当代孔子。
内监权盛,主要是皇帝放任所致。皇帝不闻***事,有事就交付太监,再由太监交给内阁;内阁有事,也要送太监,再由太监呈与皇帝,这才导致内侍太监的权力越来越大。明朝皇帝中,不闻***事最突出的就是万历皇帝,他做了四十八年皇帝,竟有一半的时间没有上过朝,甚至许多部门缺少官员,他也不管。吏部给事中王元翰奏道:九卿一半虚悬,甚至有的部门没有人,或者有的部门一人管数事。他最后有点愤怒地说“陛下万事不理,以为天下常如此,臣恐祸端一发不可收也。”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万历照旧不闻不问。奏疏虽如雪片飞入内廷,但却似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天启帝朱由校,喜欢做木工活,沉溺其中不理朝***。魏忠贤利用这一点,每逢他做木工到最高兴的时候来奏事。天启这时最讨厌人来打扰,就不耐烦地说“你看着办,怎么办都行!”魏忠贤于是就常以皇帝的名义来办事。皇帝如此,宦官成为宫廷向外发声的唯一渠道,想不专权都难。
宦官专权后,对朝臣拥有了生杀大权,就给了他们很多敲诈勒索、贪污受贿的机会。移宫案中重要人物、替李选侍出谋划策的魏忠贤掌权后开始报复,造成无数冤案。御史左光斗、给事中杨涟因反对李选侍最卖力,被诬纳贿两万银两,最后因交不出银子死于狱中。尽管崇祯帝即位后,对受魏忠贤迫害官员作了,但这种冤案对明朝***治的消极影响和对士人心理的巨大伤害是无法挽回的。
明朝的司法机关分一明一暗两套。明的是由刑部、都察院和大理院组成的***府司法机关,合成三法司。其中刑部审案,都察院管纠察,大理院主。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都由三法司会审,如有大事三法司解决不了,也可由就七卿、九卿开会定狱,叫做廷鞫。
暗的是于***府司法机关外,另设了一套直属皇权的机构,即锦衣卫、东厂、西厂等组织,并设有诏狱。这些组织拥有一套从事侦缉和审讯的特务人马,直接听命于皇帝,可以不经***府司法机关而擅自逮捕拘讯朝臣,乃至于非刑虐杀,故权力极大。更有甚者,太监直接插手三法司审案。成化以后,凡是有大案,太监必参与审理,并且担当主审坐正中,其他三法司坐边上。御史中郎以下则是站着。至于案子判决轻重,都要看太监的意思。“三法司视成案有所出入轻重,俱视中官意,不敢稍忤。”
在这样的***治环境下,很多案子或未经审理就定下罪名;或在审理时首先察言观色,不是从案子本身而是从案子的背景势力来作出判断,这就很难做到司法公平公正了。
梃击案最初由巡皇城御史刘廷元负责审理。刘初审后认为张差初看像疯子,但细看相貌又透露出一股很狡猾的劲儿。实际上,他等于什么也没问出来。后该案转到刑部,由郎中胡士相、员外郎赵会桢和劳永嘉三人会同审理。当时因皇帝宠幸郑贵妃不喜太子的传闻已流传多年。胡、赵、劳三人在官场多年,自以为已看透形势,于是,三人串讯,统一口径说张差确实是个疯子,被人误导而手持木棍潜入大内,直达慈庆宫门,按律当斩立决。他们拟定案情,只等送呈刑部堂官,代为转奏,便可了结。
不料,案情泄露。刑部一个名叫王之u的主事感到此案疑点甚多,想弄明白案情。他利用刑部官员的身份,偷偷审问张差,终于得知真相:张差是由一个不知姓名的太监带着入皇宫后宰门,一直带到慈庆宫门前。王之u把张差的供词写成揭帖,送交署印刑部侍郎张问达代为入奏,并提议在文华殿前举行朝审,或交由九卿科道和三法司共同会审。不久,刑部会集了十三司的司官和胡士相、陆梦龙、赵会桢、劳永嘉、王之u等人,再行会审张差。这一审,又有重大突破:张差供出带他入宫的太监叫庞保,还供出是庞保和刘成叫他如此这般。案情大白。万历想捂也捂不住了,他这才降下谕旨,准许严究。郑贵妃撑不住了,就去找太子求情。太子朱常洛也懦弱,听了贵妃哭诉,就下旨要诸臣不必再纠缠。直到最后,郑贵妃也没有得到惩罚,从而为后续的红丸、移宫两案的发酵埋下祸根。
如果说梃击案判决至少还经过了正规的司法程序,那么锦衣卫、东厂和西厂等机构侦缉办案,则完全省去这些程序,基本上说你有罪你就有罪。无论是朝臣还是普通百姓,对这三个机构都到了谈虎色变的程度。当时的笔记小说记载:魏忠贤专权时,一日甲、乙二人在酒店吃酒,谈及时事,乙忍不住大骂魏忠贤。甲劝他:“别提这些了,叫人听见。”乙顺口反驳:“怕什么,他还能剥了我的皮么?”后二人分手。次日,甲上街,被一人又引到这家酒店。甲在此见乙真的被剥皮后填上稻草挂在店里。明朝东厂探察之细、耳目分布之周密、刑罚手段之毒辣,由此可见一斑。
如果说,三法司代表明朝***府的司法权的话,那么锦衣卫、东厂、西厂等代表的就是帝权。在帝权独大的情况下,司法权就成为摆设,甚至司法部门的判决也常被帝权。由此,很多假案冤案错案不绝如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