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受害人的心理很简单:希望拿回被骗的钱,但不希望自己被“女富豪”骗的事被张扬出去。沈妍笔记本中记录的100余万元,最终被警方认定的只有80余万
“性感靓丽29岁,因贪慕虚荣,嫁二婚港商(夫年迈已失去生育能力),香港法律规定,二婚无子女不能继承财产,特借贵报寻异地真诚体健男士圆我母亲梦。本人亲谈满意速汇诚信礼,安排食宿,有孕另重谢,并为你购房买车;有缘可交密友,地区年龄不限,保密。联系电话:XXXXXXXX。”
一则“财色双收”的“邀请函”刊登在一张不知名的小报上,相信的人会有多少呢?按常理推断,信者应该寥寥。但就是凭着这漏洞百出的广告,广告的人却在1年多的时间里敛金近百万元。
日前,湖南省娄底市法院对这起“女富豪重金求子”诈骗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据悉,该案将于近期判决。
“女富豪”诞生记
51岁的重庆人沈妍,虽然名字温婉动人,但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男人。沈妍心思活络、口齿伶俐,曾在一家公司做销售工作,他总夸自己工作能力优秀:“不是我夸口,别人讨不来的账,我都能讨回来。”后来沈妍所在的公司破产倒闭,他也跟着成了无业人员。
2000年,沈妍开起了理发店,不过由于工作辛苦,收入又不高,没过几年就关门大吉。2004年,他进入安利公司,凭借良好的口才成为了一名讲师,专门为客户介绍安利产品。不过,这同样是一份辛苦又薄利的工作,沈妍坚持到2008年,还是辞了职。
沈妍的妻子赵丽比沈妍小25岁,初中文化。赵丽20岁左右开始与沈妍恋爱,后来不顾父母断绝关系的威胁,坚持嫁给了他,因此沈妍对她一向宠溺。2010年,两人喜得千金,但愁的是家中经济状况愈发困窘。为了给妻女更好的生活,沈妍决定再出去找事做。
一次在外闲逛,报摊小报上一则“女富豪重金求子”的广告引起了沈妍的注意,虽然他一眼就看出这是骗局,不过这给了他启发:这种骗局屡禁不止,说明确实有人上当。
沈妍回家以后,便仔细策划了自己的骗局。
首先,要有诱人的广告语。沈妍先设计了一套上文所述的“女富豪重金求子”的说辞,考虑到有人虽然希望财色双收,但对生孩子很谨慎,他又准备了“女白领寻求爱情伴侣”的套路——“商界丽人32岁,肤白貌美,因本人不孕离异,现虽物质优越但情感空虚,独自经营企业,感到身心疲惫,想寻一名异地健康诚实男士陪游散心,本人通话满意出游前汇诚信礼表谢意,如人品好,旅游归来重谢于你,并为你购车买房,有缘可交密友,保密。”
由于沈妍的名字很女性化,他就干脆将“女富豪”、“女白领”的名字定为“林妍”、“赵妍”等等,以免接电话时分不清受骗者是从哪个广告找来,可以自称“妍”来应付。
设计好广告语,沈妍开始投放广告。正规大报不会轻易发这样的广告,于是《世界周刊》、《旧闻博览》、《旧闻解密》、《环球视线》、《环球纵横》等小刊物就成了沈妍的选择。而且小刊物的广告费很便宜,基本150-200元就能搞定,投放在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省,性价比算起来就很高了。
为防范受骗者醒悟报案,沈妍还从黑市买了几十个身份证,使警察难以从银行账户等渠道找到自己,“一个身份证50元,如果身份证连带着银行卡,要200元”。
沈妍是男的,所以他接电话时只能把自己伪装成“中间人”,称女方并不直接出面。鉴于有些受骗者不完全相信“中间人”,强烈要求与女方通话,沈妍还花300多元在重庆石桥铺电子城买了一个蓝色的变声器。为何不让妻子赵丽代劳?沈妍的解释是“老婆没读什么书,才初中毕业,扮演女富豪什么的不大像,对社会上的事情不了解”。
安排好一切事宜,沈妍就开始分饰“中间人”与“女富豪”两角,坐等受骗者找上门来。
牛刀小试,大鱼上钩
从2011年中旬开始,沈妍开始接到电话了。打电话的人中有些听起来“没诚意”,沈妍下的工夫就小一些;但凡对此事很感兴趣的,沈妍聊的时间就长一些。
对聊得多的人,沈妍就伸手要钱。为放长线钓大鱼,他最初一般只索要800元的诚信保证金;如果对方真的打过钱来,他再继续索要女方往来机票费用、档案费等等。开始几个月没有“大生意”,因为有人汇钱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以后,沈妍再开口往下要,他们就觉得事情蹊跷,不再汇钱了。
何小兵就是这些受骗者之一。他回忆,最初在《旧闻解密》上看到沈妍投放的广告,“大意就是有人愿意花80万要个孩子”。何小兵觉得好奇,就拨了电话过去,询问到底是什么意思。电话那头是个女声,称自己是中介公司,有人请他们做广告,愿意出80万“买”一个孩子,并说了一堆对孩子生父的要求。
何小兵回忆:“他说我答应的话,就先交800元的诚信保证金,交钱以后,她就会安排客户和我同居,直到怀孕为止,事成后客户会给我80万元的酬劳。当时对方讲的天花乱坠,我就信了,跑到汽车站南面的农行自动柜员机打了800元。汇完钱后再打电话,对方说还需要给女方交来我这里的机票钱,我当时就反应过来这是骗子,就没再理她了。”
像何小兵这样被骗几百上千元的,有14人左右,无一报案。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检察官罗冰分析,原因有两点:一是被骗金额较小,认为报案未必受重视,钱找不回来,再则自己损失不大,也就认了;二是因为自己竟被“女富豪重金求子”这样的骗局所骗,去报案面子上过不去。
一方面“小生意”不断,一方面坚持放长线钓大鱼,很快,沈妍就迎来了期待已久的“大生意”。
2011年8月,江苏男子李伟给沈妍打来电话,要求和女富豪“林妍”直接通话,沈妍使用变声器,模糊地谈了两次,李伟深信不疑。到2012年9月底,李伟陆续汇款41万余元,是沈妍骗得金额最大的一个。2012年3月,黑龙江某大学老师张育和沈妍扮演的“林妍”通话后也觉得十分靠谱,前后汇款近28万元。……
2012年下半年,湖南人曾仁也落入了沈妍的骗局之中。这是沈妍的最后一笔“大单”,这笔“大单”,也让沈妍的骗局最终被揭个底朝天。
“林妹妹”大揭底
58岁的湖南人曾仁是个无业人员,2012年6月初,他去娄底青山公园散步,在公园石椅上看到一张《旧闻史话》报纸,报纸夹缝中,“女富豪重金求子”的广告吸引了她。
曾仁立即打通了广告上的电话。接电话的沈妍谎称自己是重庆退休老干部“蒋老”,而求子的“女富豪林妍”,其祖父是重庆财***局老局长,她舅舅和自己单位的一把手是亲戚,因此自己才有幸和她签了合同,的广告也是做了公证的,十分可信。“只要男方没有污点,身体好、人品好,双方自愿……男方要先交一部分费用,我只管3个月,3个月还不成就退款……林妍已经打了30万到我单位账户上,事成的话全部作为酬劳给你。”“蒋老”对曾仁说。
见曾仁还有些犹豫,“蒋老”又告诉了他一个“林妍的座机号”。可不巧,由于“孩子拿着变声器玩儿,不知道放哪儿了”,沈妍派上阵的“林妍”是自己的妻子赵丽。原本曾仁在交了800元诚信保证金后,开始拒交其他费用,但在赵丽的诱哄下,他又先后交了服务费800元、女方银行汇款手续费2200元、公证费8000元、个人所得税7500元、保险8760元、资料1万元、保险金2万元,还给了“蒋老”好处费1万元。
按照“蒋老”的说法,6月底“林妍”就可以来娄底与自己见面,可钱已经交了那么多,“林妍”还是没来和自己见面,甚至从未留过***,曾仁开始有些心急。他打电话给沈妍,被告知“林妍”进出口的货物在广州海关遇到些麻烦,心情不好,所以去了峨眉山烧香拜佛。烧香这种事呢,越亲近的人出钱才越显诚意,为此曾仁又付出了16600元的香火钱。
一直到了8月,“林妍”还是不见踪影,打过几次电话,对方都拖延着不见,甚至不接电话,曾仁意识到这是一个骗局。他与“蒋老”联系,表示不干了,要对方退钱。让他哭笑不得的是,“蒋老”同意了把曾仁寄来的钱全部退还,还说要赔偿他15万,不过要他再寄几万元“请客费”,才能退款。
曾仁心里小小的侥幸破灭了,除了报警,他别无选择。
经过娄底警方的调查,2012年11月,沈妍和赵丽在重庆家中被捕。在沈妍家里,警察搜出5个笔记本,详细记录了28名被骗者的每一次汇款,共计100余万元。
沈妍交代,这100多万元大部分都花掉了,还剩20万存在银行里,能记住的大额花费包括用32万元买了辆欧宝越野车、每月房贷累计交了4万元、给女儿买了5万元的保险等等。
案发后,沈妍将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卖车、卖房主动退赃,称“我老婆被我骗了,她不知道这是犯法,你们要从轻处理她,我女儿才两岁半,不能父母都坐牢”。在办案检察官的讯问笔录上,沈妍的多段口供后都标注了“哭泣”的字样。
夫妻俩被捕后,他们的女儿被送往赵丽的母亲家,但2012年12月,赵丽的母亲提出自己患有癫痫,无法照顾孩子,村里也开出了贫困证明,证明她没有经济条件抚养孩子。考虑到女儿需要抚养,赵丽被取保候审,但因为帮沈妍接过多次电话,涉案较深,她恐怕很难避免刑责。
重金求子诈骗背后
随着沈妍涉嫌诈骗案在湖南娄底开庭审理,“女富豪重金求子”一案也算水落石出。不过,在案件背后,有很多问题却浮上了水面。
第一个问题是,受害人难作证。一方面,部分受害人为外省人员,取证难度很大,办案民警通过公安内网发协查、邮寄协查函等,都无法查实;另一方面,为周全脸面,部分受害人在接受询问时并未说实话。
办案检察官罗冰告诉记者:“有一名受害人,承认自己被骗取钱财,但一口咬定看到的是投资做生意的广告,而不是重金求子的广告。沈妍否认打过投资做生意的广告,但受害人提供的银行卡号和汇款记录与沈妍供述的一致。”
许多受害人的心理很简单:希望拿回被骗的钱,但不希望自己被“女富豪”骗的事被张扬出去。沈妍笔记本中记录的100余万元,最终被警方认定的只有80余万。
第二个问题是,追责出版物有困难。《旧闻史话》等出版物刊登了虚假广告,相当程度上为诈骗者犯罪提供了便利,那么他们对这起诈骗案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罗冰表示,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不过他们首先遇到的难题不是“如何追责”,而是“找谁追责”。这些刊物有部分属于非法出版物,没有刊号,通讯地址、传真号码等均为伪造,广告部的电话也不固定,也有被询问过一次后立刻换号的,办案人员无从下手。
第三个问题是,银行卡从何而来?办案人员从沈妍买来的身份证下手,联系到了身份证的主人。其中,有四人接受了警方的询问。四人均称,自己的身份证已丢失,丢失年份集中在2009年到2011年间,在丢失后已挂失补办,他们并未用身份证开过、也没有委托任何人办理过警方出示的卡号。
没有委托书,没有本人到场,银行难道是仅凭身份证就开办了银行卡?这些银行卡的存在是否能说明银行没有尽到审慎义务,从而成为共同被告?办案人员认为,按照我国举证原则,警方难以用四人的声明作为证据;另一方面,如果银行真的没有尽到审慎义务,那么开办的银行卡和受害人被骗之间也很难构成法律上的因果链条。
种种困局,皆在办案和追责,倘若人能控制住对不义之财的贪欲,或许这些困局,也就不会成为困局了。(本案当事人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