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戏剧动作是戏剧表演艺术与整个戏剧艺术的中心与支撑。本文以形体动作之解读、心里动作之剖析、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之关系为三大理论层面,对戏剧动作进行了全方位、系列化、深层次的研究与论述。对于戏剧表演艺术,可以提供理性思辨与具体实践的双重参照系。
关键词:戏剧 动作 形体 心理 关系
动作,是戏剧表演艺术乃至整个戏剧艺术的最为主要的本体审美特征,也是戏剧表演艺术与戏剧艺术的中心与支撑。西方的“戏剧”一词,英文为“dmma”,原意即为“动作(行为)”。前苏联导演大师斯坦尼斯拉夫斯基所创立的“斯氏”体系,也将“动作(行动)”作为核心,明确地提出了“贯串动作”的重要概念,并以此指导整个戏剧表演艺术。为此,“戏剧艺术就是动作(行动)的艺术”,早已在古今中外的戏剧家与戏剧表演艺术家中达成共识。
于是,研究探讨戏剧动作,便自然成为戏剧表演艺术的一个永恒而又重要的艺术命题。本文对此试作研究,以就教于专家和同行。
一、形体动作之解读
戏剧动作又分为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两种,前者又叫“外部动作”;后者又称“内部动作”。
我们首先对形体动作进行全面深刻的解读。所谓“形体动作”,指的是人的行动与行为的合称。行动是有意识的动作,行为则是人的一切行动,无论是行动或是行为,通过人的形体表现出来的,即是“形体动作”,这正如前苏联著名戏剧家查哈瓦所言:“动作――是由意志产生的,属于人类行为的活动。”例如人物走路、舞蹈、拳击、斗剑、拿东西、饮酒等等,属于形体动作范畴。
形体动作在戏剧表演艺术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万万不可小视。这是因为:其一,形体动作的“小小真实”可以表现出思想情感的“大真实”,即人们平常所说的“行动胜于语言”;其二,形体动作比心理动作更容易把握,它们是观众“看得见”的动作,具有直观具体的外部形态,并具有稳定性;其三,形体动作便接近生活真实,更具有亲近感与亲和力;其四,形体动作可以刻画人物的性格、思想、感情,并表现出不同人物的不同个性特征,即不同人物有不同的行动特征与不同的行为方式。
因此,斯坦尼斯拉夫斯基首先强调在戏剧表演艺术中形体动作的重要性,主张通过形体动作的逻辑去创造角色的有机的生活,并按照规定的角色总谱进行系列化的呈现,组成角色的“贯串动作”。
二、心里动作之剖析
我们同时必须对心理动作进行全面深刻的剖析。
所谓“心理动作”,又称“内部动作”,指的是角色的内心思想感情的动作,例如喜、努、哀、惧、爱、恶、欲等。心理是脑对客观世界的积极反映,以及在此基础上对行为的自我调节。感觉、知觉、表象、注意、记忆、联想、想像、思绪、情感、意志等等。均为心理的不同表现形式。
心理动作之所以称作“内部动作”,就因为它是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角色内心的动作,它具有隐秘性、复杂性、丰富性、多变性等特征,它是以改变人(包括角色自身与对手)的意识为目的的内在动作。
西方现代的格式塔心理学美学(亦译作“完形心理学美学”),作为重要的美学理论与流派之一,主张人的心理动作是三种“力”的有机统一――物理力、心理力的三位一体,并以心理力为最终体现方式。
由此可见,心里动作在戏剧表演艺术中,比形体动作显得尤为重要,当然,它的体现也较形体动作更难、更复杂、更微妙。
三、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之关系
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在整个戏剧动作中,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二者有机结合,相辅相成,构成双轮驱动、比翼齐飞的完美整体。
形体动作是基础与前提,也是载体与依托;心里动作则是目的与归宿、统领与灵魂。形体动作以心里动作为依据,并能唤起心理动作的张力;心理动作则保证形体动作的连贯、有机富于魅力。可以说,所有的戏剧动作,都是形体动作与心里动作的密切结合或互相转化。形体动作主要是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消耗形体力量的行动;而心理动作则是为了改变人的心理意识的内心动作。
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共同构成的戏剧动作,是整个戏剧艺术的磁石与红线:动作既是刻画人物性格、揭示剧作主题思想的主要、基本的表现手段,又是戏剧冲突的具体、直观的体现;戏剧情节也是由不同的人物关系、不同人物的动作构成的,没有动作,只靠出场人物叙述情节,当然不行;戏剧场面也是由人物动作构成的,对场面的深入开掘,也主要是从把握人物性格出发,通过丰富的动作去完成;而戏剧结构的基本任务,正是对戏剧动作的选择、提炼和组织,也就是说,选择不同人物的动作与人物的不同动作,将其组合在一起,使其具有完整性、统一性、互动性、多变性,因此有人说:“可以把戏剧结构形容成为戏剧动作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组织。”
由此可见,整个一出戏就是一个庞大的戏剧动作体系,而戏剧人物形象的塑造,也以这种动作链为骨干。
然而,人们在理论上常常把形体动作与心里动作看作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而实际上,二者的界限并不那么绝对,很难分的清,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伴同行、牵手贴心的。事实上,人物的心里动作,都是由内心的某种意愿产生的,而不是凭空产生的。人们处于特定的环境中,遇到某种情况,或者由于和其他人物的交往(矛盾、碰撞、反感、同情等等),因而产生了特定的思想感情、心理状态,于是才有了心里动作;而人物的形体动作,从其本质上而言,则是心里动作的外化,是人物的“心电***”。因此,戏剧表演艺术中的所有一切形体动作,都要以心理动作为“根”,即搞清其心理依据,并通过形体动作使观众洞察,人物的内在思想感情、心理状态、意愿理想,这也是使形体动作具有戏剧性和生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各占整个戏剧动作的半壁江山、二者不可偏废。俄国剧作家契诃夫曾主张一个人的全部意义和戏都在内心,不再一些外部的表现;比利时剧作家梅特林克也认为“心理动作要比形体动作崇高无限倍”;表现主义戏剧与荒诞派戏剧也主张表现人物“深藏在内部的灵魂”和“人类处境的荒诞性”,但是在他们的世纪戏剧创作中,却无一例外地无法排斥戏剧的形体动作。
综上所述,形体动作与心里动作,是整个戏剧动作的两大要素,二者互相渗透、互相结合、互相转化、互相促进,形成互利双赢的艺术效果,打造出戏剧表演也艺术与整个戏剧艺术的光辉与亮丽。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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