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履职报告篇1
防止,最根本的是把的讲话精神落到实处,深化改革,为官商交往立规矩,定道设轨。深化改革是铲除腐败现象的根本途径。只有进一步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真正厘清***府与市场的关系,将能够由市场机制本身决定的权力下放给市场,将***府的角色定位于市场的“仲裁者”“服务者”和“监管者”,减少***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减少权力对市场的强力干预。要细化、实化官商交往的原则与规范,建立相应的标准和程序,为交往行为提供尺度、边界和红线,一旦越过边界就要受到处罚,做到官商交往有道守道,各行其道,越道脱轨者严惩重罚。具体而言,官与商交往应谨遵以下四项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国外有反腐专家列出反腐公式:腐败=垄断+暗箱操作-公众参与。这个公式说明,公开是正义的灵魂,是对努力工作的最有力鞭策,是对不当行为最有效的抵制。中国***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可以说,公开性是现代的群众路线。要以公开为龙头,让官商交往在阳光下公开进行,以公开促公正、以阳光保廉洁,让阳光照射官商交往的全过程,让领导同事、社会公众、监督部门都能看到、听到、知道。
履职需要原则。官员要克服“交往是个人私事”的认识,准确划分“公事”与“私利”的界限。官商进行交往必须以履行公共职责为前提,是出于履行职责和公务的需要,直接主观目的是为了实现公共利益,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必要性原则。为了防止官商交往过多而产生腐败,应当坚持官商交往所商谈的事项是工作必要的和必需的。因此,应将交往的程度和次数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防止利益冲突原则。官商交往过程中,官员要保证完全为了国家和公共利益,不能关系到个人利益,防止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可能发生的任何实在或潜在的冲突。
根据上述原则,应建立以下规制官商交往的相关管理制度:
接触会见请示报告制度。接触会见之前要向上级请示,经过批准后方可会见。会见后要报告会见的情况和内容。
接触会见事由登记制度。对接触会见的事由和相关内容等事项要登记造册,以备核查。
统一规定接触会见的时间、场所和方式。权钱交易本身是非法和隐蔽的,因此大量腐败活动往往是“场外”交易,借助非工作场所私下进行。所以应规定,接触会见一般应在工作时间、办公场所,由2人以上工作人员以与商谈事项相适宜的方式进行。
建立回避禁止制度。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对方或申请的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要主动提出回避,禁止接触会见。在本人履职期间,禁止其子女、配偶等近亲属私下接触会见对方。在项目招投标、***府采购等重大商业活动之前以及过程中,一律不得与商人接触。
完善从业禁止制度。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离职或离退休后,3至5年内不得接受原职务管辖的地区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任职,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严格接触会见纪律。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礼物、礼品以及其他便利性帮助。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以电话、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私下接触联系,不得泄露商谈事项以外的事项或商业秘密,不得为对方提供接触事项以外的便利条件和帮助。
建立不规范交往预警机制。上级机关和纪检***门要加强对官商交往行为的监督,对有关违规行为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做到防微杜渐。同时采取聘请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畅通群众监督渠道。
强化违反接触会见制度的责任追究。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触会见的,或者无正当理由对接触事项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免职等处理。对其负责事项所作出的决定应视为无效,并改由其他人员重新办理。相对人在接触过程中有违法犯罪行为的,除取消申请资格、宣布决定结果无效外,要追缴相对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对人刑事责任。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对违规者要严控、严查、严惩,一旦发现违规就要严惩和曝光,让违规者付出成本和代价。在此基础上逐渐改变人们的习俗理念、观念意识,变成官商共同遵守的习惯和规矩。
(资料支持:《检察日报》,原题为《划出官商交往的“红线”》)
法官履职报告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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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对部分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调查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会年初工作安排及《关于对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的暂行办法》规定,9月中旬,市人大***会副主任陈长英带队,监察和司法委牵头,部分***委员、民侨外事委、教科文卫委组成的评议调查二组深入检察院对朱斌、朱莹、王兰辉、肖娜妮4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开展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职评议工作的基本情况
今年是人大***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的第二年,履职评查组坚持公平透明、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了前期调查和案件评查。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市人大***会领导李其报、陈长英、李垂利出席动员会,李其报主任亲自主持会议,检察长吴春生表态发言态度诚恳,评议对象准备充分,他们认真撰写自查自评报告,发言材料真实,事迹感人,受到与会人员的一致好评。
二是调查走访深入。我组7名成员,分成案件评查监督组和履职调查组,先后与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骨干、部分干警进行个别谈话共20多人次;专题发函分别征求了市纪委监委、市委***法委、市公安局、卫生健康局等单位的意见建议,重点了解了评议对象遵纪守法、依法履职、自觉接受监督、廉洁***办案等情况,经调查核实,2018年来4位被评议对象均没有被举报、投诉、信访的情况,没有发现有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案件评查公正。检察院***组及案管部门对评议对象近两年来所办案件进行整体评查,出具了评查意见;聘请岳阳市检察院案管办主任毛恒峰及干警钟源、王琴对评议调查组随机抽取40件案件进行了具体评查评价,评查过程认真仔细、评价客观公正,最高分99.5分,最低分99.2分。
二、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基本评价
4名员额检察官总体上***治过硬,信仰坚定,***治意识、大局意识强,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注重总结司法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法律业务素养,办案能力强;爱岗敬业,忠诚履职,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恪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矩,***公正廉洁;没有对个人问题的群众举报事项。从动员会机关干警民主测评情况看,4名员额检察官最高分99.14,最低分98.61,都非常优秀。从调研座谈情况看,认为被评议的4名同志都是本单位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比较高的员额检察官,能做到依法履职、客观公正。从案件评查情况看,案件办理程序较规范,实体处理准确、恰当,文书制作大部分质量较高,所查阅案卷基本合格。
(一)检察官朱斌
朱斌,男,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一级员额检察官,现任第三部员额检察官。
主要工作成绩:一是伏枥老骥,斗志自奋不减。该同志一直奋斗在一线,年轻时尽职尽责,年近退休斗志不减,努力站好最后一班岗,在老同志中树立了榜样。二是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担任预防科长期间,连续5年工作获岳阳考评第一。在监所科工作期间,不因案情简单而办案方法简单,刑罚执行违法违规提纠率和纠解率均达到100%。监所管理精细规范,看守所近几年无任何安全事故发生。三是从严律己,***贯持秉公。该同志顾大局,***治站位高。自觉以***员标准要求自己,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该同志守正清,不办人情案。工作上能坚守底线,生活中廉洁自律。
不足之处:知识老化,部分建议函发出后没有后续监督。
建议:在今后的工作加强学习,要以学习迎得知识更新,以知识更新助推业务水准提升。
(二)检察官朱莹。
朱莹,女,1988年3月出生,中共***员,2011年8月进入检察院工作,第二检察部员额检察官。2017年、2018年被临湘市***府嘉奖,2020年被岳阳市人民检察院记三等功。
主要工作成绩:一是***治素质高。能服从院***组的集体领导,大局意识强。重大、复杂案件交给她二话不说,工作 任务压头时毫无怨言。曾经有机会调入上级其他部门,但院领导找她谈心后,她放弃机会,留下来安心工作。二是业务能力强。入额三年来,办理民事、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四大类案件159件,其中雷某某等31人公益诉讼案件和吴某某非法拘禁案件,成为优秀案件,受到《检察日报》、央视等媒体的推介,取得了很好的***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出色的办案能力,使她赢得了“全科医生”的美誉。三是廉洁自律好。她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廉洁奉公,尊敬领导,团结同事,勤奋学习新知识,不断提升自己的履职能力。被院领导评价为全院综合素质第一高。
不足之处:存在调取书证程序不规范,无法院签章的现象。
建议: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检察专业素养,百尺杆头,更进一步,取得更大的工作业绩。
(三)检察官王兰辉
王兰辉,女,中共***员,2012年7月参加工作,三级员额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主要工作成绩:一是学习精神强。能利用碎片时间加强法律业务及***策理论学习,不断提升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二是业务能力精。她始终坚持“秉公***、宽严相济”的刑事***策,入员额三年来共办案300余件,办案数量一直处于科室前列,是名副其实的办案能手。她办理“扫黑除恶”案件4件32人,其中办理的桃林喻某某等十一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社会影响巨大。三是道德品行好。能自觉按照***风廉***建设和检察官职业准则的要求,坚守底线思维,抵御各类诱惑,树立了良好的检察官形象。
不足之处:存在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严谨,相关案卷材料未装入内卷,文书引用不齐全的现象。
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敢于坚持原则,更加大胆细致工作。
(四)检察官肖娜妮。
肖娜妮,女, 2013年参加工作,2018年10月入员额,三级员额检察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
主要工作成绩:1、业务精良,成绩突出。她是全省公诉辩论赛十佳辩手之一。今年被省检察院选拔代表湖南参加全国检察机关公诉论辩赛。2018年获得市***府嘉奖,被岳阳市检察院记三等功。2、敢于担当,勇挑重担。入员额以来,共办理各种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160余件,没有出现一起错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办理了王玉林、刘涛三等19人黑社会性质案,梅焱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童超等4人恶势力团伙案等多起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恶案件。其中王玉林、刘涛三等19人黑社会性质案系全国扫黑办督办案件。3、遵章守纪,勤***廉洁。她坚持***治学习,锤炼了忠诚为民的***治品格。坚持严格***,把法律精神与客观事实完美结合,彰显了法律的尊严。
不足之处:存在未检案件封存不当,法律文书屏蔽不规范的现象。
建议:在今后工作中注重案件质量管理,加强与同事的沟通联系。
三、对人民检察院的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面对检察官队伍人才青黄不接、人才流失的局面,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升检察官队伍的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要加大对助理检察官的培养,加强对书记员、临聘人员的管理,全面从严治检,树立清风正气。
法官履职报告篇3
今年,市人大***会首次对检察院检察长进行述职评议,衷心地感谢人大给予我汇报履职情况和听取评议意见的机会。
2003年4月,市十二届人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我担任一分院检察长。检察工作的实践使我认识到:中国的检察制度由我国的***体、国体所决定,具有科学的理论基储坚实的***治基础和深厚的实践基矗我国宪法确立了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地位,反映了***和人民对检察机关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期望和要求。检察工作必须坚持***的领导,在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通过履行公诉、职务犯罪侦查和诉讼监督等职能,与侦查、审判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共同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全社会公平和正义。
根据法律规定,国家设置直辖市检察分院主要是因为案件的审级关系,由检察分院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提起公诉;查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对侦查机关、审判机关和刑罚执行机关的诉讼活动实施法律监督;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国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一分院成立于1995年7月,根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对分院地域管辖的分工,我院案件管辖的区域为浦东新区、卢湾、徐汇、长宁、闵行、金山、松江、南汇、奉贤等9个区。我院与辖区检察院的联系主要通过办理第二审案件,开展个案指导。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分院检察长的主要职责是,领导全院贯彻***的路线、方针、***策,执行国家法律,在市检察院的领导下,组织指挥检察官依法履行各项检察职责,通过教育管理提高检察队伍素质。我认为,作为一名分院检察长,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带领全体检察人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护司法公正。
***的十六大提出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海确定了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奋斗目标。今年,同志到市检察院视察工作时,对检察工作提出了融入大局、服务大局的新要求。新形势、新任务,激发了我更强烈的责任感;在市委领导下,上海***法各家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分院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全体干警勤奋敬业,为我履行职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增强了我继往开来、再创新业绩的信心。我和班子成员提出了“以强化法律监督为主线,加强规范化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以检察改革为动力,推进机制创新,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以提高检察官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教育培训,努力塑造检察官良好形象,为上海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的总体工作思路。下面,我将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请予评议。
一、加大***力度,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市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后,我和班子成员认真分析了做好各项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今年是新一届班子工作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坚持一手抓防治“***”,一手抓检察工作,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经过“严打”整治斗争,上海的刑事案件多发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社会治安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的态势,但仍存在着严峻的一面,维护稳定的任务还相当艰巨。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我提出对严重刑事犯罪要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建立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的配合。通过派员适时介入侦查,参与公安机关讨论疑难案件,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组织集中公诉,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等,把“严打”方针落实到批捕、等各个检察环节,形成打击犯罪的合力。二是加强办案指导。我经常到办案第一线听取汇报,及时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研究疑难案件,加强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指导,确保办案质量。三是把握好刑事***策,注意区别对待,体现“宽严相济”。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主观恶性孝社会危害不大的作案人员,特别是初犯、偶犯、过失犯,加大教育挽救力度,依法从轻处理。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经济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运用《检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帮助有关部门堵漏建制,预防犯罪。
(二)依法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廉洁正确履行职务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当前,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的社会变革时期,客观上存在诱发职务犯罪的多方面因素,贪污贿赂等腐败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比较严重,大案要案时有发生,查办职务犯罪的形势依然严峻。我组织侦查部门同志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市委、高检院有关反腐败斗争的新要求,强调要提高对查处职务犯罪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今年,我院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查案力度,依法立案查处了中国中福实业总公司原总裁白晓江等人贪污、挪用公款及市看守所公安民警舒伟庆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等案件。为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我带领侦查部门总结出“举报线索初查”、“立案传唤”等工作经验,并加强对职务犯罪新情况的研究,从而扩大了侦查视野,提高了发现犯罪、侦破案件的能力。为加强查处职务犯罪工作,我经常深入侦查部门,参与制定和研究侦查方案,确定侦查方向,靠前指挥。在查案中,我十分注重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集中力量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这是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的重要表现,体现了***和人民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与此同时,从巩固***的执***基础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认真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小案”,不因“官微”而不查,不因“案斜而不办。二是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依法立案,依法传唤,依法获取证据,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以程序规范保证案件质量,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近年来我院所办理的每一起职务犯罪案件,法院都作出了有罪判决。三是依法文明办案。我要求检察官必须树立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现代司法理念,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将廉洁办案作为公正***的重要内容,所有办案费用和办案用车全部由院里提供保障。办案中对发案单位,做到不借一辆车,不吃一餐饭,不花一分钱,不收一份礼。四是认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的方针,我提出,查处职务犯罪必须坚持打防并举,按照“一案一预防”的要求,通过办理案件开展预防工作,努力减少犯罪。如结合查办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张士翔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所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被市纪委选作今年开展***风廉***建设的警示教育材料。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开展法律监督会不会影响与其他***机关的合作关系和人际关系,是检察长必须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我认为:诉讼监督是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根本职责。只要我们依法正确运用法律监督手段,提高办案质量,既讲监督也讲配合,就能取得其他***机关的理解与支持。因此,我十分注意把法律标准作为诉讼监督的准绳,对侦查机关提请复议、复核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决不为保“面子”而不纠正;对审判机关确有错误的裁判坚决依法提出抗诉;加强对刑事二审案件的审查,依法支持区检察院抗诉,切实保障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在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中,我强调要把监督重点放在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上,重视对审判活动违反法定程序、枉法裁判的监督。在刑罚执行监督中,重点开展刑事诉讼超期羁押的检察。在民事行***审判监督中,则一手抓维权,一手抓息诉,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维护社会稳定。
随着上海法治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日益增强,对司法文明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要求全院干警在办案中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利,而且从有利于教育感化的角度给予人文关怀。如在侦查白晓江等人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期间,一名犯罪嫌疑人的父亲病逝,我们利用休息天主动安排其与父亲遗体告别,使当事人及其亲属感动不已。在搜查时回避未成年人,保护他们的身心健康。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与有关单位联系提供医疗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使其能够及时得到***。在书等法律文书中,尽可能隐去或简化被害人、证人的姓名、地址,以保护他们的隐私和人身安全,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二、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推进检察改革,是检察工作与时俱进,强化法律监督的内在要求。检察改革要坚持实事求是,勇于探索,注重实效,不追求一时的轰动效应。我注意从一分院实际出发,把检察改革与年度工作同步规划,针对影响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制度性、机制,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稳步推进,形成了“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制度改革,机制创新,优化检察工作管理机制,提高质量和效率,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改革思路。
(一)继续深化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
我院较早地在公诉、二审部门实行了“在检察长授权范围内,***承担审查、出庭公诉和审判监督任务,向检察长负责”的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率先推出预备主诉检察官制度,加快主诉检察官后备队伍的培养。又针对我院侦查部门以办理大案要案为主的特点,推出了以办案责任和侦查指挥责任相统一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今年在全院各业务部门继续完善、全面推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如在侦查监督部门试行集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侦查监督于一体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在控告申诉部门建立以“首办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减少了办案工作的行***色彩,强化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地推动了各项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二)逐步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在实行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过程中,我认真思考,在放权的同时,如何对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权进行监督制约,以保证案件质量和公正***。对此,我提出应重点建立两项机制。一是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推行以“三书”对照复核为主要内容的案件质量保障机制。通过对公诉等部门主诉检察官所办案件中的意见书、书、判决书进行对照复核,对主诉检察官是否依法办案及办案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是建立以目标管理考核为主要内容的绩效管理机制,将检察官和各业务部门办案数量、工作质量以及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等纳入考核范围,促进检察官依法正确履行职责。
(三)不断优化检察工作管理机制
我还积极探索建立体现司法属性、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管理机制,优化检察业务管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对建院以来的办案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对检察办案的操作程序、工作要求等进行细化,制定了《制度汇编与工作流程》,把法定诉讼程序和内部工作程序有机结合起来,使***办案更具操作性和规范性,并通过局域网,实行检察业务动态管理。我注重发挥检察委员会的业务领导决策作用。在检察委员会讨论问题时,注意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不先发言,不定“调子”,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定,慎重行使检察长的最终决定权。今年又陆续推出了检察委员会委员听庭评议制度,以了解主诉检察官的公诉水平和办案质量;实行了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列席检察委员会会议制度,使各业务处室全面了解和执行检察委员会的决定,统一***思想,提高***水平。
三、主动接受监督,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如何加强自身监督,做到公正***,是社会关注的问题。我把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拓宽监督渠道,作为任期内的一项重要任务,着重抓了以下三项工作。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坚持***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其***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是检察机关正确履行职责的关键。每年“两会”期间,我都指派各部门负责人认真旁听分组讨论,主动听取代表们对一分院检察工作的意见,并限期处理,及时答复。我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两会”文件,贯彻“两会”精神。高度重视人大***会批示和人大代表、***协委员来函所反映案件问题的督办工作,对上述信函,都仔细阅看并指定专人办理。通过建立督办制度,严格督办程序,保证督办案件质量,及时答复和反馈,把督办工作落到实处,增强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
(二)全面落实检务公开
我组织控告申诉部门开展争创文明“窗口”活动,落实高检院关于检务公开的要求,在举报中心、律师、证人接待室发放《检务公开手册》,并将有关内容制成挂***,公开检察机关的受理案件的范围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公布接待来访、受理案件和举报的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控告申诉、举报中心联系群众的“窗口”作用。坚持检察长接待制度,对有些重要的举报、申诉,我都自己接待。我还要求检察官在办案中认真履行告知义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时,做到热情接待、认真办理,并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当事人。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要积极帮助当事人联系具体承办单位。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也要努力配合其他职能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共同化解社会矛盾。
(三)积极发挥廉***监督员的作用
我院实行了廉***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协委员等有关人士担任廉***监督员,借助他们社会联系面广的优势,对我院工作进行监督。今年又新聘请了12名廉***监督员,邀请他们参加有关会议,由院领导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请他们旁听出庭公诉、案件听证会,走访发案单位等,进行明察暗访,了解检察官依法办案、文明办案、廉洁办案的情况,并请他们评议我院工作。通过积极发挥廉***监督员的作用,促进了全院干部廉洁办案、公正***。?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上海检察官的思想道德素养、科学文化素质及法律专业水平必须适应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法治需要。我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保障,按照“***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公正”的目标,坚持从严治检,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一)坚持从严治检,促进廉***建设
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加强***风廉***建设,是提高检察官素质的有效手段。我着重抓好队伍的思想***治教育,认真组织全院干部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的十六大精神,使检察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牢记“立检为公,***为民”,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国家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公正***作为最高价值追求。根据高检院的部署,今年认真组织开展了“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切实解决***观念、***作风和***行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我注重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按照检察官法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把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优秀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我认真履行***风廉***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从小事抓起,严肃查处违纪苗子,抓倾向性问题,防患于未然,做到常抓不懈,不断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检察官的素质直接关系到法律监督和公正***的能力。检察官的知识面和专业水平,必须适应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适应检察工作发展的需要。我把提高检察官专业化水平作为队伍建设的着力点,严格检察官准入条件,加大职业培训投入,制定了各项培训办法和激励措施,引导大家自觉学习,提高了检察官的文化层次。每年选派检察官出国培训、考察,学习借鉴先进的司法理念、管理经验和工作方法。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技能培训,选拔主诉、主办检察官,评选检察专门人才,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通过教育培训和引进高学历的法律、计算机、外语、财会等专业人才,不断改善队伍结构,提高专业水平。努力学习,钻研业务,提升自我,与时俱进,已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共同追求。
(三)深化创建活动,塑造良好形象
创建文明单位是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载体。我院已连续4次获得上海市文明单位称号。我要求大家成绩面前不自满,提高标准找差距,不断深化创建内涵,积极开展新一轮创建活动。通过学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提高检察官“忠诚、公正、清廉、严明”的职业道德修养。通过开展检察文化建设,陶冶检察人员情操,培育学法守法、***护法的尚法精神,提高了尊重和保护人权、弘扬现代司法文明的自觉性。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倡导“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院风和刚正不阿、护法为民的检察官职业操守,在人民群众中树立检察官的良好形象。“公正***为人民,廉洁从检树形象”已成为一分院全体同志的共同目标。建院以来,我院涌现出一批优秀的检察官,队伍中至今未发现一起违法违纪事件。
担任检察长以来,我时常告诫自己:检察长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了不辜负***和人民的重托,我注意加强自身修养,努力学习***治、法律和科学文化,更新知识结构,把先进的司法理念与我国检察工作的优良传统结合起来,及时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积极探索检察工作规律,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公生明,廉生威”,领导者必须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制度的制约和群众的监督,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我深切地体会到,一分院各项成绩的取得,靠的是***的领导,靠的是人大的监督和人民群众的支持,靠的是全院同志的共同努力。我不断提醒自己,一定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用自己的表率作用团结带动一班人,凝聚集体智慧,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各项工作。
一分院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检察人员履行法律监督的能力与担负的职责还不完全适应,法律监督存在薄弱环节,个案指导还不够积极主动;检察官的***治素养、知识结构和法律专业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现代司法工作的需要,专家型检察官群体尚未形成;市民对一分院检察工作还了解不多,检察宣传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就我个人而言:对一分院检察工作如何更好地融入大局服务大局探索还不够;对法律监督中的难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不够;在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加快检察专门人才的培养方面,措施和力度还不够。所有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提高水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
法官履职报告篇4
澳大利亚很晚才认识到建立议会专员机构的必要性。因为人们普通认为议会能适当地处理对行***决定的不满。然而,快速发展的官僚机构远远超过了议会监督的能力,议会专员的设立成为不可避免。议会专员不像法院那样确定行***行为是否合法,而主要考虑行***决定及作出决定的方法的质量。
第一部澳大利亚议会专员立法是1971年的西澳大利亚议会特派员法。接着1972年的《南澳大利亚议会专员法》、1973年的《维克多利亚议会专员法》、1974年的《昆士兰议会特派员法》、1974年的《新南威尔士议会专员法》、1976年的澳大利亚联邦《议会专员法》、1978年的《塔斯马尼亚议会专员法》、1980年的《北部地区议会专员法》、1989年的《澳大利亚首都地区议会专员法》等相继出台。这样澳大利亚的州和联邦在20世纪70年代完成了议会专员的立法。2001年《昆士兰议会专员法》代替了1974年的《议会特派员法》。联邦和各州的法律极为类似。
议会专员制度在澳大利亚发展很快,建立议会专员控制决定者这一观念已经从***府部门扩展到准公共部门,也扩展到社会的私人部门,如金融议会专员和保险议会专员。很多大学任命了自己的议会专员。对国防***队和警察等部门,设立特殊的议会专员,有特殊的规定。
二、联邦议会专员制度的内容
(一)组成和任命。议会专员法及根据该法第三十八条制定的议会专员法规,对议会专员及其办公室作了明确规定。(1)议会专员办公室。议会专员法第四条规定了联邦议会专员办公室和三个联邦办公室。所以除非有相反情况规定,议会专员指的是联邦议会专员办公室或者三个联邦办公室的议会专员。(2)议会专员的资格除了年龄有具体的规定外,未规定其他条件。一个人在超过65岁时,不得被任命或者重新任命为议会专员;也不得在其任期延伸至其达到该年龄时被任命或重新任命。议会专员由执***的***府挑选,被联邦总督正式任命。
(二)议会专员的职能。议会专员的中心职能是处理公众对行***的不满。在他收到公民对***府行***的投诉后,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并建议官员纠正问题。在没有得到官员满意回复的情况下,以报告的形式将其报告***府并公开。议会专员受理投诉行***行为有三个实质性要求:该行为属于议会专员的调查范围,包括行为的类型和作出行为的部门或权威机构;议会专员行使其调查的权力;该行为涉及到议会专员可以介入的理由。具体职能包括:(1)解决个人对公共机关提出的投诉;(2)改进***府管理的总体水平;(3)通过个人的投诉和有关变化的建议识别社会的制度性问题;(4)监督外部审查机构决定的执行,包括决定的执行和公共管理中的申请审查决定的执行;(5)监控执行活动和自身决定的制度性影响。
(三)管辖。(1)接受调查的机构。《议会专员法》第五条规定,议会专员有权调查联邦***府和“被规定的权威部门”。除了明确排除的以外,都在议会专员管辖权范围内。“被规定的权威部门”是为了公共目的根据法令而建立的机构或者个人,如澳大利亚邮***局。(2)不接受调查的机构和行为。某些机构被排除在“被规定的权威部门”之外,如议会专员法规定的混合公司和团社,法规特别排除的个人或者机构、准司法机关、法官和国王委员会等。议会专员法第五条规定了不接受调查的机关和行为,有10种情况。如部长采取的行动不在议会专员管辖范围内,因为部长责任制可以提供合适的责任机制。但作为委任的行使部长的法令性权力的部门官员的行为不排除在外。与澳大利亚公共服务部门工作有关的行为被排除在外。排除的理由在于它们的决定可以得到合理性保护审查机构的审查。(3)与管理有关事项的行为。议会专员的管辖权被限制在“与管理有关事项的行为”中。(4)不调查的裁量权。在议会专员有权管辖调查的投诉中,专员可以根据其自由裁量权拒绝调查投诉,包括四种情况:其一,投诉耽搁12个月以上,投诉被认为琐碎、无确实根据或者没有诚实提出等情况下,调查行为不被批准。其二,投诉没有首先提交相关部门或者权威机关处理,议会专员将延期调查,直至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并使该部门有适当的时间加以纠正。其三,部门或者权威部门有合适的内部审查机构,议会专员可以在这些机构处理之后介入。其四,在某些事项属于另一个调查机构管辖权范围内时,议会专员可以不采取调查行为或者移送案件,与某个部门或权威机构商业活动有关的行为可以被相关的产业议会专员有效地处理。
(四)程序。(1)启动。议会专员可以通过三种方法开始调查:议会专员自行主动开始调查,个人或者法人的书面投诉引起调查,议会请求调查。(2)形式。投诉人可以通过电话口头或者本人亲自告知,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作出投诉请求。但议会专员可以要求投诉者书面提出。议会专员调查是免费的和非正式的,它有可能被快速和非正式地完成,这是为了适应日益增加的大量的案件的需要。(3)调查。很少采用双方对峙式的听证程序来解决问题。议会专员喜欢优先采用询问和讨论的方式,或者努力调解矛盾。通常有两种程序被议会专员采纳:其一,预先询问。启动事项开始后,议会专员可以向部门或者权威机关的主要官员询问情况以决定该事项是否在其管辖范 围内,以及是否进行调查。多数案件采用这种方式解决。其二,正式调查。只有少部分案件采用这种方式。在开始调查前,议会专员必须告诉责任部长和涉及实体问题的主要官员。在正式调查过程中,议会专员不能给投诉者或者其他人提供参与调查的机会。但是在议会专员意欲作出一个报告明示或者暗示对某部门、权威机关或者个人进行批评时,必须给予个人或者该机构作出口头或者书面看法的机会。再者,在形成正式的不利于某个机关的看法之前,部长可以询问议会专员,同其商量讨论。(4)秘密。保密是惟一的对议会专员调查的法令性要求。在调查过程中,秘密条款保护被交流的信息。但是该信息可能被议会专员的最终报告所泄露。(5)权力。在实施调查过程中,议会专员具有广泛的调查权力,可以获得和询问他认为适当的信息和问题。他还有权迫使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信息并给出证据,审查发誓的证人,进入和检查联邦房屋。
(五)救济。一方当事人对议会专员的行为或者决定不满意的,可以根据《司法审查法》或者1903年《联邦司法法》的规定寻求司法审查。再者,《议会专员法》规定了特别的条款,联邦法院可以审查“行使或者建议行使的权力,或者履行或建议履行的职责。”如,议会专员拒绝调查一项投诉就可以被联邦法院审查。
三、州议会专员制度的内容
由于各州议会专员法(西澳大利亚为议会特派员法)的内容基本相同,也与联邦议会专员法的规定相类似,大体都规定了议会专员的性质、管辖权、权能、向州最高法院申请的情形、调查行***行为的时间、对投诉的要求、调查前的先行询问、可以拒绝调查的情形、调查程序和完成调查后的权力等内容。限于篇幅,笔者仅以2001年昆士兰议会专员法为例,重点介绍州议会专员完成调查后的权力的内容。
(一)七种情况下的报告。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该条不适用于议会指令的调查,适用于议会专员认为调查与之有关的行***行为。在出现下列七种情况时,议会专员可以提出报告:认为与法律相反;认为不合理、不正义、受压制或者不适当的歧视;同法治或者一个法律或实践相符合,但在特殊情况下,它们可能是不合理、不正义、受到压制或者不适当的歧视;作出行为是为了不适当的目的、不相关的理由,或考虑了不相关的因素;没有给出应当给出的理由;作出的决定建立在完全的或者部分的法律或事实错误的基础上;错误的。
(二)第五十条规定的报告和建议。其一,在下列情况下,议会专员可以向合适的***府机构的主要官员提交报告陈述其认为应当采取的行为,以及该行为的原因,并提出议会专员认为合适的建议:(a)行***行为应当提交给适当的***府机构作进一步的考虑;(b)纠正、减轻或者改变行为效果的行为;(c)同行***行为一致的惯例应当得到改变;(d)作出行***行为所依据的法律被考虑;(e)给出行***行为的原因或者进一步的理由;(f)采取其他任何措施。其二,在调查过程中或者之后,议会专员认为有证据表明***府机构的官员违反其职责要求或存在不良行为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a)必须向***府机构的主要官员报告违反职责或者不良的行为;(b)如果议会专员认为在其情况下适当的话,可以发送一个报告副本给***府机构的责任部长,***府机构是地方***府时,送给地方***府的主持人、镇长或者主任。其三,如果第二款的情形不能适用,议会专员可以将报告的副本送给责任部长。其四,如果***府机构是地方***府,主要官员必须将报告的副本和建议送给地方***府的所有成员。
(三)报告的追踪。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了四方面的内容。其一,本条适用于议会专员根据第五十条规定给***府机构主要官员送达建议报告后的情形。其二,议会专员可以要求***府机构的主要官员在指定的期限内通报下列事项:(a)落实议会专员提出的或者被建议采取的措施要求的情况;(b)如果没有采取措施,或者只采取了某些措施来落实议会专员的建议要求,应当给出没有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的原因。其三,在下列情况下,议会专员可以给州长一份报告和***府机构主要官员的评论:(a)在议会专员看来,在将报告提交***府机构主要官员后似乎没有在合理的期限内采取其认为适当的措施;(b)在该期限内,议会专员考虑了主要官员提出的评论;(c)议会专员认为其适当。其四,如果议会专员给州长一份报告(原件报告)和一本评论,议会专员也可以给议会议长另一份报告并列入议会日程,在议会专员认为适当的情况下,内容涉及原来的报告和评论。
(四)报告履行职责。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议会专员主动给议会大会的报告,如果议会专员认为合适的话,他可以在任何时间提交给议长列入会议议程,报告其履行职责的事项。
(五)必须报告的职责。该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如果议会专员调查了议会指令其进行的对行***行为的调查,就必须将调查报告提交议长列入议会大会日程表。
(六)报告的出版。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议长可以根据议会专员的书面请求,为了公共利益或者任何***府机构、组织或者个人的利益而批准议会专员出版下列资料:(a)通常与议会专员履行职责有关的报告;(b)与议会专员调查的具体案件有关的报告。
(七)通知投诉人。该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如果议会专员因为投诉人的投诉而对行***行为开始调查的,议会专员必须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尽快告诉投诉人调查结果。
法官履职报告篇5
部队士官述职报告【一】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加强自身职责使命意识,进一步巩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高标准完成年度工作,现就部队开展的评估满意度,交合格答卷。向组织作以下述职汇报:
一、***治学习与思想教育方面
(一)全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统一领导下,我努力加强思想建设,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年初以来,我把学习当作是干好本职工作的第一需要,当作是提高思想素质的第一需要,当作是履行职责和***员义务的第一需要,除了每次能认真学习支队***治部安排的理论学习内容之外,还自觉学习报纸杂志上的有关***策理论及***对***队建设的一些重要论述。我深深知道,作为一名新时期部队士官,通过学习,提高了自己在新形势下带兵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向实践学习,向身边的同志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通过学习实践锻炼,不仅使自己的世界观得到改造,也提高了自己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特别是在新训伙食保障中认真研究部署,合理安排伙食,严格要求所属炊事员的业务学习,同时加强自身的学习及相关业务知识。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道德修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部队建设日新月异,科学文化知识的重要性举足轻重,感到自己的文化基础知识与部队目前的发展形势从长远上是看很不适应的,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适应时代和部队发展要求,探索新时期基层管理教育和训练执勤、后勤保障的科学方法。
二、履行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一)严格自律,加强养成。作为一名***员士官,自己管理好自己是很重要的,我深知:“今天对自己的放任,只会给明天的工作、事业带来没有必要的麻烦和障碍。”拿条令条例、规章制度和《士官管理规定》要求自己,工作上我以一名战士的标准,严格要求,不但在干好本职的同时,而且在生活工作的各方面给做好榜样,生活上坚决不搞特殊化。
(二)搞好伙食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伙食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战士的切身利益,影响着中队各项工作。在教导队各类集训多的情况下,严格落实伙食管理五项制度,结合新训工作实际,严格要求,调剂好伙食花样,不铺张,不浪费,严格管控所属炊事员对理论和业务技能的提高。
三、在执勤工作中
1、首先,作为自己,参加__。
先要分清什么是重中之中,正因为执勤的特殊化更要增强个人的责任感,同时也是体现和履行职责使命,体现武警部队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表现,展示中国***人永远是***和人民的子弟兵,体现武警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
2、探索总结好的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3、将学习本职业务和各方面知识相结合,双管齐下,在干好本职的基础上,全面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铺垫。
存在的问题
1.***员模范作用不强,发现问题,不能够及时纠正。
2.以队为家的思想不强,不能发挥队荣我荣,队耻我耻。
3.只知干好自己分内的事,不关心身边事。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不足之处我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和改正,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再接再厉,提高业务知识。在***支部的领导下努力干好各方面工作,用自己的优异工作成绩回报组织的培养,为部队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力量!
述职人:___
20__年_月_日
部队士官述职报告【二】尊敬的领导:
近一年来,我严格自身要求、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和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主动参加连队组织的各项工作、活动,认真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个人素质得到了一定提高,较好发挥了一名部队士官的作用。现将本人近一年来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向领导和同志们作述职如下:
一、***治思想方面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的创新理论,自觉用***的创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平时注重对***治理论的积累,积极参加以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使命,深入培育当代******人核心价值观为主题教育的各项***治教育。加强了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坚定了献身国防,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决心。
二、工作生活方面
我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在__机工这个岗位上,我思想稳定,正确对待组织安排。自担任副班长以来,我积极配合班长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狠抓本班内务建设,致力于建设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班集体。
作为一名士官,我能积极参加连队组织各项***事训练,不断提高自身的***事素质和业务技能。日常生活中,我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珍惜集体荣誉。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严于律己、努力工作,很好地完成了上级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作风纪律方面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控能力。注意作风纪律的养成,努力树立良好的自身形象,发挥好士官的模范带头作用。
自觉抵制灯红酒绿的影响,认真从反面教材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队纪律的严肃性,不折不扣地执行***队的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全规定和保密规定。从细微处严于律己,养成言行一致、令行禁止的作风。并借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东风,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述职人:___
20__年_月_日
部队士官述职报告【三】尊敬的领导、亲爱的战友们:
20__年__月入伍,20__年改转_级士官,现任_中队一班班长。自转改士官以来,我严格自身要求,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和部队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队各项工作,认真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不断提高自身思想觉悟,个人素质得到了一定的提高,较好地发挥了一名士官的作用,现将本人今年上半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向领导和战友们自述如下:
一、坚持***治理论学习,努力提高思想觉悟
半年来,我认真学习***中央三代领导人关于科学发展观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自觉运用***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自己的头脑,并及时完成上级规定的理论学习计划,通过学习,使我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人应该努力的方向。平时注重对***治理论的积累,积极参加“坚定理想信念,忠实履行使命,持续深入开展培育当代******人核心价值观,永远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主题教育和各项思想***治教育,并坚持写好学习心得体会,***员日记,加强了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坚定了献身国防、干好本职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尽责
在班长这个岗位上,我思想大致保持稳定,能够端正思想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安排,自觉投身到中队的各项工作中。在担任班长一职以来,我主抓管理和训练,同时配合中队领导开展工作,致力于建设一个团结向上、充满活力的班集体。在中队***支部的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我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为原则,严于律己,虚心请教,努力工作,和班里人员一起较好地完成了各级赋予各项任务和平时对营区周边环境、内务卫生的清理整治及公差勤务等各项任务。同时,我充分发挥思想骨干作用,认真做好班里人员的思想工作,积极转化有思想问题的同志,确保了人员思想稳定,全班半年安全无事故。此外,我还带头参加中队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
三、积极参加***事训练,不断提高***事素质
作为一名基层士官,我能积极参加分队组织的各种***事训练,不断提高自己的***事素质,磨炼了自己不怕苦累的意志。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品!踏实认真对待每一次值班。
四、严格自律,自觉遵守纪律和一日生活制度
***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一年以来,我始终筑牢思想防线,严格守纪标准,严格遵守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好安全制度和保密制度,认真抓好个人安全工作,半年没有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确保了自身的安全稳定。
纵观一年来的工作,我通过认真反思,发现自己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作不够深入,有懒惰松懈思想,吃苦意识还不是很强,经常以工作上的繁忙来掩盖思想上的懒惰,工作能力不足,仍缺乏干好工作的艰苦性和主动性,有时会因工作多、头绪重而产生消极抵触的情绪。
2、不注重工作经验的积累,缺乏理性思考,素质不够全面,平时对自己和班里人员的学习和内务卫生等方面抓得不够紧,常有当“甩手掌柜”的现象,离适应部队建设发展需要仍有一段距离。
3、工作事业心树得不牢,对自身要求还不够严格,不能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部队建设中,平时考虑个人问题多,在某种程度上也影响了自己的一些精力。
总之,在这一年的工作中,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教育下,我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也存在不少缺点和不足,但我有改正不足提高自我的信心和决心,下步不管分配在哪个工作岗位,我都会立足本职干好工作,认真履行好一名士官应尽的职责,争取取得更大的进步。
同志们,以上是我半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不足之处请领导和战友们批评指正。
部队士官述职报告【四】尊敬的领导们:
一年就快过去了,时间如流水飞快流逝,自转改士官以来,在工作中没有什么可歌可泣的英雄壮举,但始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实践着自己申请入***的誓言,默默无闻,尽职尽责的奉献着。正是平凡的工作岗位锻造了自己吃苦肯干的品格,过硬的素质,严谨的作风。始终跟着组织走,在组织的关怀中、培养中,使我有了更进一步的提高。工作中始终以高度的***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对待本职工作,爱连如家,甘愿奉献。现将我一年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思想方面
平时努力学习***治理论,始终做到***治上合格。转改士官以来,思想稳定,***治立场坚定,积极参加中队组织的各项学习各项活动,认真学习***的理论知识,作为一名士官,听***指挥的坚定信念始终不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始终不变,不论岗位怎么变化,始终坚持认真学习,刻苦学习新的技术,把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提高素质能力作为自己的一项坚决任务,这样才能为中队做出贡献。
二、工作方面
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并牢固树立以连队为家,当兵听领导的思想,始终坚持在部队这个大学校中摔打磨练自己,不断自我加油,刻苦训练,努力学习。思想端正,上进心强,作风正派,工作扎实,任劳任怨,为人忠诚,谦虚谨慎,团结协作精神好。
无论在什么岗位,都能一心扑在工作上,扎实工作;视事业为生命,积极进取。对待本职工作认认真真,兢兢业业,一丝不苟,且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立足本职脚踏实地干工作。在处理个人与集体利益上,做到以集体利益为重,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在工作过程中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采取科学的工作方法来提高工作效率。从没有因工作多,任务重而产生消极抵触情绪,自始至终保持了良好的敬业精神和工作干劲。
三、一日生活制度
在日常生活中,我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在打扫卫生方面主动完成分配的区域,分配到的任务都能够认真完成好,积极参加中队的各项活动与建设,作为中队的一名成员带头干,跟新同志谈心交流,发挥出骨干作用。
四、不足之处
1、在入***问题上没有积极向***支部靠拢
2、科学文化知识有待提高要加强学习;
3、技术能力上不够过硬要多向各位领导、老同志、老师傅、班长学习进步。
部队士官述职报告【五】尊敬的各位领导,战友们:
大家好!
我叫__,__市__县人,于20__年__月入伍服役武警__第__支队__大队,由于工作的需要和对部队的热爱于20__年转改为一级士官。现将对照职责和《士官管理规定》,述职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1、思想端正,工作认真。
自我转改士官以来,首先在思想上能时刻以自己是一名士官、骨干来要求自己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履行副班长职责在班长不在期间,能带领全班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同时我还在中队辅佐指导员做好中队各项***治工作,对不懂不会的能及时请教,对中队安排的各项工作能及时完成。在我任命一班副班长以来,本班同志紧紧的团结在一起,根据中队领导的指示端正思想态度干好各项工作,确保了以执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严格认真训练,带领全班完成各项***事训练任务。
在***事训练中,我能严格要求自己,在训练场上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了自身各项***事训练合格、过硬。在自身***事过硬的同时,带领全班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训练任务,保证了全班***事训练过硬为中队下步训练打下了坚实基础。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认真抓好本班内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在抓好内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同时也没忘记做好战士们的思想工作。
使战士们思想能高度集中统一,在战士有厌训、怕训的心里时,我能及时把思想工作跟上。如果自己做不好的思想工作我能及时向中队领导汇报,带领全班人员落实及完成各项任务。
4、正规执勤,严格要求自己站好每一班哨,在执勤中能保证执勤目标的绝对安全的同时履行领班员职责,严格要求当班哨兵,树立良好***人形象。
在本班的执勤工作中我作为领班员,我能严格要求本班哨兵,认真站好每一班哨,使全班树立了站哨一分钟,确保目标安全六十秒的思想,带领全班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执勤任务,保证中队各项执勤任务的完成。
5、在日常生活中我能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和安全制度,在生活中我能做到尊重领导,关心战友,团结同志,同时我能以一名班长的身份来要求本班战士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确保了一日生活制度的正规。
二、存在的不足
1、在思想上有时有过于消极的时候,遇到思想问题不能稳定自己的情绪。
2、***事训练还需要提高,在部分***事训练有偏科现象。
3、在管理上还不够大胆,经验不足,开展工作不够主动。
4、在内务卫生上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目标和方向
1、加强自身思想素质建设,努力学习***的现论,做一名优秀的***员。
2、强化***事训练,努力的把自己***事素质提高一个新的档次。
3、在管理上认真的向中队领导学习,克服自己那些不想管、怕管理的***思想,认真开展每一项工作。
4、在内务卫生上,努力提高内务卫生质量,因为在自己做好了才能要求下面的战士。
5、在日常生活中始终要以自己是一名士官、一名骨干、一名***员来要求自己做好每一项工作,起好带头工作。
以上是我对今年工作的总结,在中队***支部正确指导、帮助和关心下,使我各方面的能力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以上所提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干好各项工作为中队做出自己因有的贡献。
述职人:___
法官履职报告篇6
增强公司治理科学决策的系统性、整体性
进一步明确“三会一层”的职责定位
合理确定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经营层的授权。
第一,董事长及其领导的董事会统揽全局、掌握方向,决定滨海农商行的发展目标、经营方向、市场定位等,主要抓大事、抓方向,发挥科学决策机制。董事会承担制订滨海农商行经营发展战略、决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策、决定重大投资、负责信息披露等职责。
第二,根据银监会《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指引》、《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等规定和要求,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对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信息科技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以及金融创新、理财业务、金融合作等方面的风险决策和风险管理职能。
第三,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董事会休会期间,董事长和董事会常设部门对滨海农商行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风险状况、重大交易事项、内部审计等重大经营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并建立制度化、日常化的董事长及其董事会常设部门发挥上述职能的组织形式、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董事会的决策和管理公司事务职能的落实。
第四,行长及其领导的经营层执行决策、务实创新,按照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确定的目标、方向,联系实际,将总体规划分解成看得见的步骤、路径,将远景目标细化成摸得着的计划、任务,确保股东大会、董事会各项决策等及时传达至全行范围。
第五,监事长及其领导的监事会,监督事务、监督事实,对董事会的决策、经营层执行的科学性、效率性实施监督,对董事会、经营层履行职权承担责任的合法合规与否实施监督。
进一步发挥***董事、外部监事的作用
***董事、外部监事是防止滨海农商行出现“内部人控制”,保障中小股东利益的最重要的一道防火墙,其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滨海农商行经营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的重要保证。***董事、外部监事的作用发挥有待于其目标与股东相容,滨海农商行将从以下方面来增强***董事、外部监事的作用:
第一,改变过去***董事、外部监事“专家顾问”形象的延续,增强其在滨海农商行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一是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担任,各委员会定期会议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二是确保重大关联交易、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在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三是确保对外担保获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四是确保提名、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及任何可能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其他事项须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讨论。五是确保***董事能够***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滨海农商行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六是确保***董事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部门和人员等存在违反关法律、法规和滨海农商行《章程》的情况时,能及时书面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纠正。
第二,加强***董事、外部监事对经营层业绩客观、***的监督评价,确保其及时、准确、完整获得滨海农商行有关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对***董事、外部监事职权的行使,要求滨海农商行各业务部门和有关人员予以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其***行使职权。
第三,除参加董事会会议外,要求***董事、外部监事每年保证不少于十天的时间,对滨海农商行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第四,建立***董事、外部监事量化考核指标,比如任职期间内有效建议数量及效果等。
第五,加强开拓滨海农商行与外界联系的渠道,树立滨海农商行的良好形象。***董事、外部监事可凭借其个人资源或良好的社会形象,成为一些专门委员会或公共委员会的成员,参加商务和行业聚会,担任滨海农商行的“代言人”等,以拓宽公司的影响。
第六,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滨海农商行《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好***董事、外部监事的换届和交替工作,对***董事、外部监事适时进行合理调整。选聘具有不同专业背景、经验的***董事、外部监事,实现董事、监事结构的多元化。
第七,加强对***董事、外部监事履职评价。开展***董事年度述职和相互评价,外部监事年度述职和相互评价,具体明确“谁来评”、“怎么评”,评价结果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决策基础透明度
第一,保障董事充分知情权。充分知情权是董事据以决策的信息基础。滨海农商行董事应加强对以下经营管理事项及时、准确的了解:
―建立董事就滨海农商行重大交易事项听证、质询制度,确保关于重大交易事项的全部信息准确传递。
―制订专门委员会专题调研方案,推进专门委员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调研工作,有效发挥各专门委员会在日常决策及重大决策管理中的监督和咨询作用。
―加强滨海农商行内网等信息窗口的建设,保证董事有及时获取有关滨海农商行经营管理的信息,如经营状况、管理情况、文件、制度、办法等信息稳定的、例行的渠道。
―按时将滨海农商行各经营期间的财务报表等信息发送至各位董事,确保滨海农商行董事及时了解滨海农商行业务经营管理状况。
―确保董事会会议提前十个工作日将会议相关材料发至各位董事,保证其有充足的时间审议相关议案,并整理董事对议案等相关材料的反馈意见,并对议案进行修订。
―拉长专门委员会与董事会会期的间隔,确保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们有充足的时间讨论和修改材料。从议事制度看,委员会可定期召开会议,并进行充分的准备,以利于与管理层、内外部审计机构充分的沟通。
第二,保障董事充分参与权。董事参与权是董事决策的途径,只有通过参与各项决策的研究、制订,才能充分发挥董事的作用。从董事自身来讲,要求保证有时间、精力、相应的专业知识与能力参与董事会会议。
―要为董事参与董事会决策提供信息支持,确保其参与决策渠道畅通。
―建立严格的董事参与决策的激励制度。如根据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发表意见情况、决策效果情况等实行有差别的评价与激励。
第三,保障董事充分发言权。董事的发言权是董事表达建议、意见的主要渠道。
―董事会会议期间,应保持良好的决策民主气氛,充分调动董事发言的积极性、主动性,使每一位董事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
―会议时间应服从会议质量,不能因为时间因素影响董事对各项决策事项讨论的质量。
进一步完善民主决策机制
第一,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决克服“一言堂”和单纯凭经验、凭感觉的做法、习惯。
第二,确保董事会会议时间表和会议草拟议程等相关资料会事先提供给董事,全体董事都有机会提出商讨事项,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三,涉及到重大投资决策时,要认真听取各位董事、专家的意见。
第四,监事会建设需提高自身的监督水平,通过听取各项议案汇报和见证决策程序,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
第五,广泛听取滨海农商行各级别员工、外部专业人士和中介组织、非董事股东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如建立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等。
第七,完善董事会会议决策程序、专门委员会会议决策程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策程序,加强与外部监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以保证滨海农商行决策符合国家的产业***策、信贷***策等。
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决策规则与程序
根据滨海农商行《章程》规定,董事会要做出决策,首先要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并在十个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让大家充分了解情况,有所准备。其次,要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才能有效,那些不能出席一半以上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应当及时调整。最后要对某一事项做出决议,应当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通过。在对有关事项进行讨论时,还应当明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能不能参加讨论,能不能参与投票。与董事会决策规则和程序密切相关的是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职能充分发挥问题。为此建议:
第一,根据各类董事的专业能力、技能、经验等,对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进行合理搭配。
第二,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材料于会议召开前7日发送至各位委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能举行;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三,建立各专门委员会执行机构对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沟通报告机制,确保各专门委员会执行机构与各委员会能够保持及时的沟通和联系。
第四,制订专门委员会年度工作规划,按照规划定期听取对口经营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改进建议或进一步优化方案。
建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准则。
首先,比照《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制订滨海农商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准则,以法规形式明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义务,促使董事勤勉诚信,恪尽职守。
其次,制订具体的问责条款,建立相应的处理机制,强化各层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体系。
建立董事持续培训机制。定期为董事安排相应的培训和讨论,确保其参加培训讨论的时间。董事不仅要持续学习企业管理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等,还要认真地了解国际产业发展的趋势,了解国家产业***策,加强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经营策略的研究、改革趋势的研究等,以不断提高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规范董事及其工作部门的专业性。根据滨海农商行与战略投资者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合作协议,可由IFC为滨海农商行董事提供相关培训。可通过学习研讨、专业培训、开设专题讲座等形式,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对滨海农商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
进一步加强对董事、监事的评价与问责。为了更好地发挥滨海农商行董、监事的作用,科学的激励、约束与评价机制和严格有效的责任制度有待建立。
第一,加强监事会对滨海农商行董事履职评价建设,进一步落实监事检查、监督职责,对离职董事及时进行离任审计。董事应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接受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合法监督和合理建议。
第二,建立董事、监事年度履职评价制度。一是明确和量化对董事、监事进行评价的相关标准和事项。如董事、监事是否认真阅读滨海农商行各项报告;是否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时、明确提出本人审议意见;是否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为滨海农商行工作;是否行使被合法赋予的决策权,没有受他人操纵等。二是设计董事履职情况自我评价问卷,根据董事填写的自我评价问卷,提出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意见,并据此编写《***董事年度述职和相互评价报告》、《外部监事述职和相互评价报告》,以及《监事会对董事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三,建立董事任职资格退出制度。根据量化评价标准和自我评价问卷得出的董事最终履职评价结果,对于不合格的、履职不力的董事,应取消或劝退其任职资格。
增强传导的有效性,提高决策与信息流动的速度、质量和效率
上传和对内充分披露。一是以行长为首的经营班子应按照《章程》和《公司治理规则》等要求,及时、明确、充分地向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披露全行的经营管理状况、重大交易情况等信息,确保董事会决策基础的透明、充分;二是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执行部门应按照《章程》和《公司治理规则》等的要求,及时、明确、充分地向对应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披露相应的信息,确保该委员会能够进行高效、科学的决策,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支持和保障;三是董事会秘书及其领导的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的常设机构和各专门委员会的秘书机构,应充分发挥其指导、协调、推动、督查作用,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经营班子、执行部门间信息沟通、传导的高效、无偏和通畅。
下达和对外适当披露。一是以行长为首的经营班子应明确并及时传达董事会各项决策、经营管理战略、思路和措施至各业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员工。确保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各层级员工分解、执行和完成目标的时效性,强化对各部门和人员的绩效考核与激励。二是根据银监会《商业银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第7号)的规定和滨海农商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地将滨海农商行董、监事会会议情况、主要财务信息、经营状况、风险管理状况、关联交易事项、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信息及时报送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以及外部监管机构,提高滨海农商行经营管理的透明度。
增强执行力,确保决策的细化落实执行到位
强化工作流程,细化职责分工
第一,严格执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行长负责制。滨海农商行董事会对经营层定量授权标准,行长在董事会的授权下,对滨海农商行行使充分的经营管理权。
第二,明确经营层人员间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沟通,切实落实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董事会做出的各项决策,经营层要准确理解并及时下达,对决策要求进行分解、细化、量化,提出明确要求,将责任落实到分管负责人、相关部门、分支机构和有关人员,明确工作标准、进度和完成时限。重大决策事项的执行要签订目标责任书。
第三,保持经营层向董事会报告途径通畅。报告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月度经营指标、行长工作报告、全行内控和稽核工作汇报、信贷资产质量情况汇报等。
第四,建立经营层就滨海农商行重大事项向董事会的备案制度。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计算机系统故障事件、外部监管当局对总行的检查报告、监管意见和评价等。
实施品质管理,建立督办查办制度
设立品质管理中心,求真务实,推进全产品、全流程、全层级的品质建设。品质管理中心通过对滨海农商行经营、管理、财务等各项工作和各级干部员工的品质等***、客观地履行组织、指导、监督、评价、推动职能以及提供咨询服务,促进滨海农商行执行力建设。
第一,品质管理中心在董事会授权下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品质管理工作***于经营管理。在品质管理过程中,品质管理中心人员需就品质管理与被品质管理部门进行平等的、充分的讨论、交流与沟通,以保证品质管理结论的客观。
第三,品质管理中心有权要求滨海农商行高级管理层成员对品质管理中心的工作提供充分的支持,并对品质管理中心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全面的回答。
第四,品质管理中心负责人与行长之间没有直接的业务报告关系。
第五,品质管理中心与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和高级管理层、中管和员工是监督关系。
第六,建立品质管理人员后续培训制度,以保证内部品质管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
创新内部审计体制机制
第一,制订和完善内部审计业务准则和业务流程。内部审计部门要根据业务实际制订内部审计的具体业务准则,针对审计项目制订规范化业务要求和标准化业务流程。
第二,充实内部审计人员,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素质。一是多渠道吸收专业人才。通过引进、吸收具有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高素质审计人才,不断充实内部审计队伍。二是加强对现有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学习,为其有效履行审计职能奠定基础。
第三,改进内部审计工作方式和技术。一是在审计过程中不生搬硬套规章制度,与被审计部门积极进行沟通和协调。二是加强计算机技术和风险分析方法的运用,提高内部审计的效率和效益。
第四,建立畅通报告路线,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内部审计在纵向上,要确保审计发现与审计结果等信息及时报告董、监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在横向上,应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将内部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依据、经验等各项信息集中归纳,供全行共享和借鉴。
第五,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监事会的职能,加强内部检查力度。包括审计业务检查和基础管理检查,必要时引进外部审计,保证内审系统上下严格遵循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
第六,建立内部审计问责制度。审计委员会应建立专门制度,对内部审计相关各方的尽职、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一是对未尽职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隐瞒不报或未如实反映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未按要求执行保密制度,以及其他有损滨海农商行利益或声誉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二是有充分证据表明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地履行了职责的,也应有明细的免责条款。
进一步发挥首席风险官及财务总监的监督、制约和咨询作用
第一,要加强首席风险官的监督、制约作用。
―制订首席风险官工作基本制度。细化首席风险官工作的基本原则、职责范围、工作方式、考核机制等内容,确保其参加全行层面的重大决策过程,细化其知情权、监督权、建议权和合规审查权。
―确保首席风险官***开展工作,进行合规检查和报告,不受经营管理层的阻扰。当个案或累积情况出现偏差,首席风险官与行长意见不一致,首席风险官判断潜在风险会实质性影响滨海农商行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偏好的情况下,应直述意见,表述情况。首席风险官在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可将个别交易事项提交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及批准。
―完善双线风险报告体制,确保其汇报路径畅通。
―加强首席风险官业务培训,多角度提升首席风险官业务能力。使首席风险官有效融入滨海农商行经营管理,切实提高滨海农商行自我约束能力,推动建立现代风险管理体系和合规管理体系。
第二,加强财务总监的监督、制约和咨询作用。
―完善财务总监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其能够向滨海农商行股东、董事及时、客观地传递并解释相关信息。
―确保财务总监能够参与滨海农商行相关经营决策、审查经营计划和方案的执行情况等控制流程,将财务工作的重点从对滨海农商行经营信息的事后反映转变到事前控制和事中监督,并将监督贯穿于滨海农商行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全过程。
―基于财务总监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以及对于滨海农商行经营环境的准确理解,确保其能够及时参与到滨海农商行的战略制定工作中,并对战略对策中涉及财务方面的问题发表意见。
法官履职报告篇7
一、关于行***审判发展的历史机遇和行***审判原则
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第三条确立我国行***诉讼法律制度之后,尤其是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诉讼法》颁布十五年来,行***审判作为与民事审判、刑事审判相并列的三大诉讼制度之一,在***中央、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的领导、监督下,在***和各级人民***府的支持配合下,在社会各界的殷切关怀和热情勉励下,人民法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司法审查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行***诉讼法,依法审理各类行***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行***审判对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推进依法行***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行***审判承担了新的更为繁重的司法审查职能,行***审判领域不断拓宽,社会影响日益增强;***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治,建设社会主义***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明确提出“加强对***活动的监督,推进依法行***”;2004年3月***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行***实施纲要》,明确要求各级行***机关“接受人民法院依照行***诉讼法的规定对行***机关实施的监督”。在此情形下,行***审判工作面临巨大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面对机遇和挑战,人民法院行***审判工作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表现:行***审判的实际地位与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地位不相符合,行***审判不受重视的情况依然严重;行***审判体制不能适应行***审判的需要,无法确保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审判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保护不够充分,行***诉讼受案范围尚待进一步统一和明确;人民法院在行***案件的审理程序、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方式等方面还有大量的问题需要规范和统一;行***审判法官队伍的稳定性和整体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行***审判受到来自人民法院自身以及其它机关的非法干预的情况时有发生,行***审判法官因依法办案而遭受打击报复的事件依然存在。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对行***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完善行***审判制度,规范行***审判活动,加强行***审判队伍建设,优化行***审判内外部环境,确保行***审判工作能够适应时展的需要,保证人民法院***、公正、高效地完成司法审查的宪法使命。
行***审判工作的原则是指对行***审判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司法准则。行***审判原则对确立行***案件审理的基本思路,正确适用法律规范,客观公正地做出行***裁判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总结我国行***审判实践,行***审判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合法性审查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统一原则。合法性审查是行***审判的首要任务,人民法院必须坚持对被诉具体行***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全面审查。与此同时,作为诉讼制度,行***审判必须要注重解决纠纷,平息社会矛盾,为社会稳定的大局服务。行***审判既要发挥维护和监督行***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又要充分考虑及时、公正、彻底地解决行***争议。要坚决克服单纯合法性审查,发现被诉具体行***行为存在某一点违法,简单一撤了之的错误作法。对被诉具体行***行为存在违法,撤销该具体行***行为不利于解决纠纷,不利于社会稳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确认该被诉行***行为违法或者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与维护公共利益相统一原则。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是行***诉讼的目的,行***审判必须从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和履行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行***审判强调对个体合法权利的保护,并不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行***审判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许多案件的审理和国家大局、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案件必须充分考虑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审判过程中,遇到被诉具体行***行为违法,但是撤销该具体行***行为将会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确认被诉具体行***行为违法,并依法判决行***机关赔偿因违法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失。
-依法审判与司法便民相统一原则。人民法院应当严格遵守行***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依照法定审判程序,公开、公正、高效地裁决行***案件。同时,要积极探索行***案件简易审程序,在立案、审查、庭审、裁判、送达等各个环节充分体现方便老百姓的思想宗旨。要坚决克服机械执行行***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行***诉讼程序的错误作法,要从方便当事人、有利于解决行***争议的角度,全面、准确地适用相关程序法律规范。
-提高审判效率与诉讼经济相统一原则。公正和效率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世纪主题,人民法院在行***审判工作中务必始终不移地贯彻落实。同时,人民法院在行***审判过程中尤其还要注重合理使用和节约诉讼成本,尽可能让人民法院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过
程中以最低的诉讼投入高效解决行***争议。特别是判决发回重审和判决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充分行使审判权,尽量减少发回重审和要求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的判决。依法不得不判决发回重审或者判决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的案件,人民法院也应当尽力为下级人民法院重审、被诉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指明方向、做好铺垫,减少行***诉讼中同一行***争议重复诉讼问题,提高审判效率,节约诉讼成本,同时促进行***管理效率的提高。
二、关于行***诉讼诉权保护问题
(一)受案范围。依法受理行***案件,裁判行***争议,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各类行***案件,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机关行使职权的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或者产生不利影响的,除非法律、司法解释明确排除,不可提起行***诉讼的,都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人民法院通过受理各类行***案件,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解决官民矛盾,能够有效提高人民法院自身地位和作用。要克服行***案件受案中的畏难情绪,杜绝有案不受,老百姓告状无门现象的发生。
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涉及三农问题的行***案件,对***府非法征用土地、侵犯农民土地承包权利的案件和劳动行***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管职责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要依法受理;对国企改革过程中***府不按照法律、***策规定办事,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或者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根据行***许可法规定,对行***机关在行***许可过程中的委托拍卖、招投标等中间行为不服,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案件应当大胆受理,依法判决,切实维护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机关依法行使责任认定职权。
(二)原告资格的确定。凡是与被诉具体行***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均有权以原告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诉讼。作为原告其合法权益是否实际受到侵害不是立案审查的内容,只要人与被诉具体行***行为之间存在区别于普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殊的权利义务关系,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不利影响,该人就具有合法的原告资格。实践中,对原告资格的认定不宜过于严格。人民法院是为人民群众裁决纠纷的机关,只要不是违反了法律对原告资格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都应当首先认可其原告主体资格,依法立案受理。受理后认为确实不具备原告资格的,可以依法裁定驳回。
(三)适格被告。行***诉讼中被告资格的确定应当遵循“谁做出被诉具体行***行为谁作被告”的基本原则。在诉行***机关作为的案件中以最终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盖章的行***机关为被告;在诉行***机关不作为案件中,以享有相应法定职责的行***机关为被告。具有行***主体资格的组织越权做出的具体行***行为,不论该行***主体是行***机关,还是行***机关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是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被告都是做出该越权行为的行***主体;行***机关设立的不具备行***主体资格的临时机构不具有被告主体资格,设立该临时机构的行***机关是适格被告。
(三)诉讼时效的计算。行***机关做出具体行***行为告知当事人具体行***行为内容、诉权和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行***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期限计算;行***机关做出具体行***行为未告知当事人具体行***行为内容的,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2年,但是,从具体行***行为做出之日起计算,涉及不动产的最长不得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行为不得超过5年;行***机关做出具体行***行为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期限的,期限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和期限之日起按照行***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计算,但是,从当事人知道具体行***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行***机关错误告知当事人期限的,视为未告知期限,期限计算同上。
行***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直在向该行***机关主张权利,行***机关一直未履行其法定职责,期限应当以当事人最后一次向行***机关提出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通常为60日,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起2年。原告诉被告不履行行***合同义务的,期限应当从双方约定的行***机关履行义务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2年,行***合同未约定行***机关履行义务期限的,行***机关应当从履行义务之日起60天内履行完毕,期限从60天届满之日计算2年。
当事人由于向相关部门申诉或者请求处理,相关国家机关立案受理,进行协调所耽误的时间应当作为时效中断的情形。但是,如果当事人向有关部门申诉或者请求处理,有关部门未予立案,也未予答复的,不得视为时效中断。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充分保护当事人诉权。诉权保护是当前行***审判极为突出的一项工作。首先,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对行***诉讼要有正确的认识,要把行***诉讼作为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体现人民法院权威的重要审判职能来认识,决不能认为行***诉讼是给法院工作找麻烦,对行***案件能推则推,能不受理则不受理,限制行***诉讼制度的发展。其次,要加大行***诉讼的宣传力度,鼓励老百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杜绝和减少因行***争议而引发恶性事件、情况的发生。通过公开开庭、案件发生地开庭、媒体报道等形式,广为宣传行***诉讼法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克服老百姓不懂告、不敢告、不愿告的心理,引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积极行使诉权,监督行***机关依法行***。第三,要协调人民法院内部立案庭与行***庭的关系,由于行***诉讼立案条件的复杂性,许多案件立案与否很难做出准确判断。在此情形下,凡立案庭决定不予受理的案件,均应当与行***庭沟通,对是否受理意见不一致的,立案庭应当先行立案受理,移交行***庭审查判断。第四,要保证老百姓打的起官司,对涉及抚恤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等案件可以依法免收案件受理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工伤、医疗、交通事故、火灾事故案件,可以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坚决遏制对不涉及财产金额的案件按照财产金额收取案件受理费;行***附带赔偿案件中,对行***赔偿部分不得收取诉讼费。
三、关于完善诉讼管辖制度问题
适当提高行***案件审级,或者适度采取行***案件异地交叉审理措施,排除对行***审判工作的非法干预,这是近年来行***审判的一种共同呼声。为确保宪法赋予的人民法院***行使行***审判权职权的行使,排除非法干预,全国许多人民法院按照行***诉讼法的规定,创造性地进行了一些行***审判管辖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这些经验应当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我省自实行县级以上人民***府和省级人民***府职能部门作被告的案件作为所在地重大复杂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绩,行***案件收案数明显上升,老百姓不敢告的心理得到了有效纠正,非法干预行***审判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此项制度务必坚持。同时,对于其它案件,基层人民法院认为审理确实存在困难的,也应当及时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
依法提审,要防止个别基层人民法院违法自行消化案件情况的发生。
四、关于完善行***诉讼程序问题
(一)探索行***审判简易程序,提高行***效率,降低诉讼成本。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适用法律明确,社会影响不大的行***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积极探索行***案件简易审程序。
探索行***案件简易审程序必须遵守行***诉讼法规定的法定程序,不得剥夺或者侵犯当事人合法的诉讼程序权利,除非经征询当事人意见,当事人自愿放弃某些诉讼权利。
(二)继续实行和完善庭前准备程序。行***审判庭前准备程序对于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庭前交换证据,有利于人民法院和各方当事人明确诉讼争议焦点,正确认识和理解对方的诉讼请求和目的,有针对性地进行诉讼活动。通过庭前双方当事人接触,加深各方当事人之间的理解和谅解,甚至无需开庭就能够直接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
(三)加强诉讼指导,促进行***争议解决。针对我国行***诉讼中原告素质普遍不高的实际,人民法院审理行***案件的过程中,必须从公正的立场出发,本着有利于解决行***争议的目的,对诉讼当事人尤其是原告进行适当的诉讼指导。诉讼指导的方式可以通过谈话方式,也可以以书面方式;诉讼指导的内容包括释明有关法律条款的含义,告知当事人某些法定权利,明确争议事实等等,诉讼指导内容必须公开告知各方诉讼当事人,不得进行秘密指导。
加强案件的协调,化解官民矛盾。行***案件往往产生于老百姓和行***机关之间的沟通不畅,甚至是误解所致。因此,行***诉讼中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利用主持裁决纠纷这样一个特殊的地位和身份,作好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协调工作,通过协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彻底有效地解决行***争议。诉讼的根本目的在于解决纠纷,通过协调化解官民矛盾是人民法院多年以来审理行***案件比较成熟的经验。
应当注意的是,协调不等于无原则的和稀泥。人民法院必须首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尤其是对被诉具体行***行为存在违法之处的,一定要明确指出,督促行***机关纠正违法行为。更不能以牺牲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来协调解决行***争议。上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法院协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保证协调案件的合法、公正。
(四)完善庭审程序,增加庭审的透明度。行***审判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审级和影响大小确定繁简适宜的庭审程序。一般而言,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行***案件通常可以采取较为简洁的庭审程序,例如,核对当事人身份程序由书记员完成,审判长只需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其他当事人及其诉讼人参加诉讼是否有异议,突出当事人争议焦点进行审查;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行***案件的庭审程序应当更为正式,以体现法庭的威严。
公开审判是保障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无论简繁程序,行***审判庭审过程都应当依法公开,尤其要强调证人出庭作证、相互质证;对于能够当听宣判的应当尽可能当听宣判,让老百姓赢的清清楚楚,输的明明白白。
(五)正确处理行***案件与民事、刑事案件的交叉问题。行***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时常会遇到与民事、刑事案件交织在一起的情形,如果遇到行***案件与民事案件相互交叉的情况,通常应当先行***后民事,如果行***案件的裁判结果要以民事纠纷的处理为前提的,应当先中止行***案件的审理,等待民事案件终审裁判后再恢复审理;如果出现行***与刑事案件相互交叉的情况,通常应当先刑事后行***,但是如果刑事案件要依赖于行***案件裁判结果的,应当中止刑事案件的审理,首先审理行***案件。
五、关于行***诉讼证据规定的适用问题
(一)完整、准确理解被告举证时效的规定。行***诉讼证据规定对被告的举证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即,行***机关对于其做出的具体行***行为应当在接到状副本之日起10日举证,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那么,是不是只要行***机关逾期提供证据,就应当一律撤销被诉具体行***行为呢?显然不是。除被告的举证责任外,行***诉讼证据规定还规定了第三人的举证权利,人民法院收集、调查证据的义务。因此,只有在被诉具体行***行为不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时,人民法院才能够以被告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无证据为由撤销被诉具体行***行为;如果案件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则人民法院有义务主动收集或者调查证据,也可以允许第三人举证,对被告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进行举证、质证、认证活动,而不能简单撤销被诉具体行***行为。
(二)全面、系统地进行认证。行***审判认证是认定事实的关键环节,人民法院应当客观、全面、系统地分析认定证据。对于个别形式上存在瑕疵的证据或者并非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不能简单以不符合行***诉讼证据规定为由,排除其证据效力。应当围绕争议事实,结合各方当事人所举证据,全面分析认定证据,切忌孤立地进行单个证据的分析认证。
(三)明确证明标准,准确认定事实。证明标准是行***诉讼证据规则中比较复杂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行***机关对民事纠纷做出裁决的行为,应当适用优势证据标准;行***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做出的行***处理以及轻微行***处罚等行为,应当适用明显优势标准;行***机关做出的重大行***处罚行为应当适用排除合理怀疑标准。
(四)正确处理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的关系。人民法院据以裁判案件的事实是法律事实,即由证据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认定法律事实应当尽可能向客观事实靠拢,准确、全面地适用证据规则,客观、公正地采信证据,切忌出现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明显冲突的情况。
六、关于行***诉讼法律使用问题
(一)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参照规章的法律适用原则。人民法院审理行***案件,应当按照立法法、行***处罚法、行***许可法的规定,对规章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只有合法的规章才能作为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行为是否合法的依据,如果规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人民法院应当不适用该规章。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选择适用适用法律规范。规章以下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人民法院审查被诉具体行***行为是否合法的单一依据;行***合同案件的审理中,合同双方约定的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相抵触的条款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查行***合同当事人是否违约的根据。
(二)加强审判指导工作,维护司法统一。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进一步加强审判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审判实践中存在争议的普遍性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同意审判尺度。必要时,应当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其它有权机关作出法律解释。
高、中级人民法院没有司法解释权,得就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做出规范性解释。确需统一认识的,可以以文件、纪要等非规范性文件形式作出解释和说明。
(三)强化高人民法院判例的示范作用。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行***案件目的除解决个案纠纷外,还有通过个案裁判,确定全省统一的司法准则的作用。因此,省高人民法院对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的案件和新类型案件,应当采取提审或者指令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方式,通过终审裁判,及时统一司法标准。为配合高级人民法院指令管辖和提审,基层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案件过程中,发现法律适用存在重大分歧案件的,应当及时逐级上报省高级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的判例应当作为全省各级人民法院裁判同类行***案件的示范,下级人民法院裁判同类案件违反高级人民法院判例确立的基本准则的,上级人民法院有权予以改判,并可责令下级人民法院追究相关人员的违法审判责任。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件,应当作为我们审理同类行***案件适用法律的基本参照体系。
七、关于完善行***裁判方式问题
(一)严格维持判决的适用条件。根据行***诉讼法的规定,只有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行***行为,人民法院才能判决予以维持。对于涉及国家***策的案件,尽管国家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只要被诉具体行***行为符合该项***策规定,亦应予以维持。对
于次要证据不足,存在程序瑕疵的具体行***行为通常应当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而不能适用维持判决。
(二)慎用撤销并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判决。撤销并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判决的理论基础在于审判权不能代替行***权。因此,既便被诉具体行***行为违法,人民法院也只能撤销该具体行***行为,不能代替行***机关直接做出新的处理决定。该判决形式维护了行***权和审判权之间的界限,但是,也因此产生了新的问题,即,行***机关利用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的权力,规避司法判决,使得同一行***争议反复重做,反复诉讼,形成所谓“官了民不了”案件。因此,必须慎用该判决形式。为杜绝此类情况发生,一方面,人民法院在不得不判决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时,应当在判决中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严格限定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的权力,给行***机关重新做出具体行***行为确定明确的方向;其次,在依法能够直接做出变更判决或者彻底解决争议的其他判决形式时,不采用撤销重做判决形式,例如,对于复议机关撤销原具体行***行为,原告不服复议决定提讼的案件中,如果人民法院认为复议决定撤销原具体行***行为错误,原具体行***行为合法,人民法院应当在撤销被诉复议决定同时,判决维持原具体行***行为,对于行***机关拒不履行颁发许可证法定职责的案件,如果查明原告符合颁证条件的,可以直接判决行***机关限期颁发许可证。
(三)适当扩大变更判决的适用范围。根据行***诉讼法规定,变更判决仅适用于显失公正的行***处罚案件。依照设立变更判决的基本原理,凡是被诉具体行***行为存在量上的误差,人民法院因改变认定事实或者纠正计算错误而变更被诉具体行***行为的处理结果的,通常可以不认为是审判权侵犯了行***权。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除对显失公正的行***处罚案件享有变更判决权外,对行***赔偿案件和传统上原本就属于司法权范畴的行***裁决案件,以及仅仅改变被诉具体行***行为认定事实或者纠正计算错误的案件,也可以做出变更判决。
(四)适度放宽履行判决的适用范围。根据行***诉讼法规定,履行判决适用于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行***机关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也应当可以适用履行判决。此外,对于行***机关不履行、拒绝履行或者怠于履行行行***合同义务以及事先承诺的,人民法院同样可以适用履行判决,判决被告限期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事先承诺义务。
(五)引入诉前禁令和中间判决制度。行***诉讼过程中,原告的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或者继续状态的,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停止违法行为,将会给国家或者个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的,经被告申请或者人民法院依职权可以向原告发出禁止令,要求原告停止违法行为。
原告有数个诉讼请求时,如果数个诉讼请求之间有先后层次之分的,人民法院可以就基础性诉讼请求先行做出判决,中止其他诉讼请求的审理,待基础性诉讼请求终审判决结果生效后,再回复其他诉讼请求的审理。
(六)加强行***判决的执行力度。行***机关拒绝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者规避履行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行***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法强制执行。对一审法院执行确有困难的,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提级执行。
八、关于非诉执行程序问题
(一)实行非诉执行案件听证制度。人民法院行***审判庭审查申请执行的具体行***行为合法性,应当举行听证会,充分听取申请人以及被执行人的意见,依法做出是否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有权向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二)对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应当以明显违法为标准,着重进行实体审查。只有具体行***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当事人实体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才能够裁定不予执行。对具体行***行为存在违反法定程序问题,但尚不足以影响当事人实体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在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的同时,应当明确指出该行***行为的不足之处,督促行***机关补正或者引以为戒。
九、关于改善司法环境问题
(一)坚持***的领导,人大监督。行***审判调整的是行***法律关系,不仅责任重大、任务艰巨,而且往往阻力较大,人民法院只有紧紧依靠***的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才能保证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人民法院要主动向当地***、人大汇报工作,接受同级***对行***审判工作思想***治、方针***策和组织领导,接受同级人大对行***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求得***、人大对行***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依法排除各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非法干预行***审判工作的现象,杜绝“官官相护”,认真清除妨碍行***案件受理和审判的各种土***策,为行***审判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保障人民法院审理行***案件的中立性和***性,对当地***或者***府要求人民法院参加的行******、行风评议活动,以及要求人民法院完成招商引资、经济创收等经营性指标,人民法院应当耐心向有关部门做好说服工作,不得参加。
(二)营造良好的内部司法环境。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切实加强对行***审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行***审判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方面,搞好行***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要求,是实践司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是衡量人民法院现代法治意识高低的重要标尺。人民法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从落实求真务实、司法为民要求的高度,充分认识行***审判工作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支持行***审判工作的开展,为行***审判工作排忧解难,为行***审判法官撑腰打气,旗帜鲜明地维护行***审判法官的合法权益。
(三)鼓励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形成全社会支持行***审判的合力。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有助于增强老百姓参加诉讼活动的信心,能够提升行***审判的地位。因此,人民法院要积极与有关方面进行沟通和协调,鼓励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增进行***机关负责人对行***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登新闻媒体和宣传橱窗登形式,做好行***审判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工作,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意识。
十、关于行***审判队伍建设问题
(一)进一步加强行***审判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告素质、稳定的行***审判法官队伍是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要健全行***审判机构,合理配备行***审判法官。行***审判法官必须要有高度的***治敏感性,善于运用***治智慧妥善处理各种尖锐复杂矛盾,精通法律并具有娴熟的法律适用技能,具有宽阔的知识面。因此,人民法院应当选配优秀法官从事行***审判工作,并保持业务骨干的相对稳定性,为行***审判健康发展提供必要的组织保障。
法官履职报告篇8
【关键词】审计委员会 内部审计 关系 重构
随着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交所和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陆续推出,我国产生了由“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为主线的内部控制监管模式,中国现代企业公司治理中风险控制体系不再停留于较高层级的专家远程监控,而是向实际业务纵深渗透和发展。但是,要使审计委员会机制植入公司治理框架后发挥实质性的作用,其与内部审计关系的科学定位则成为了前提和基础。
一、我国现代内部审计与当前国际内部审计在职能定位方面的差异
1、当前国际内部审计职能定位
全球经济一体化已经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趋势,而《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内部审计的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种***、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旨在增加价值和改善组织的运营。它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评价并改善风险管理、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帮助组织实现其目标”。现代内部审计是由内部审计师对企业内不同的运营和控制实施系统的评价活动,其工作目标涵盖了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评估、企业所面临风险的识别程度和控制程度、企业是否已经建立了适当的管理标准、资源是否被有效和合理地加以利用等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管理控制目标。可见,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是通过衡量和评价控制的充分性和执行的效率及效果来为企业提供服务。因此,需要的是一支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队伍,而这支队伍的领头羊就是企业的首席审计执行官。《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明确了其职责:获得审计委员会的授权,有效地管理内部审计活动;为保持内部审计所必要的***性,向审计委员会作职能性报告,向总经理作行***性报告,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作工作报告。《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实务公告1110-2:首席审计执行官的报告关系中对职能性报告关系和行***性报告关系作出了说明。
职能性报告是指:批准内部审计工作章程;批准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相关审计计划;批准接受首席审计执行官对于内部审计活动结果或其认为的其他事项的通报,包括与首席审计执行官召开的没有经理层参加的单方会议;批准任免首席审计执行官的决定;批准首席审计执行官年度薪酬和工资调整;适当询问管理层和首席审计执行官,确定是否存在影响内部审计活动范围和预算的限制。
行***性报告是指:内部审计机构的预算制定与管理;内部审计机构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人员评价和薪酬;企业内部沟通和信息交流;企业组织内部***策和程序的管理。
按照国际内部审计准则实务框架构建的内部审计机构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审计***性,也确保内部审计完成了企业风险控制体系按照COSO框架建设中作为基石这一功能定位。
2、我国内部审计职能演进与定位现状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我国的内部审计的功能定位也在悄然转变。国家审计署2003年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第九条中规定,内部审计工作主要为: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收支、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及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为推动和指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以及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2006年7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正式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按照“指引”的要求,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会对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而在指引的框架下,内部审计部门成为专门负责内部控制日常检查监督工作的专职部门。为了保证内部审计***性进一步提高,指引中还将内部审计的报告机制表述为“该部门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该部门负责人的任免可由董事会决定”。由此可以认为,公司的内部审计作为风险控制诸要素中的基本组成部分,成为整个风险控制体系中的基石。这种理念上的转变,开启了我国内部审计与国际内部审计在职能方向的接轨之路,历史性地赋予了内部审计新的专业使命,使得我国现代内部审计外延得以进一步拓展,对于该职能部门的战略定位,将推动内部审计从事后型专业检查向预防性控制专业方向转型。
3、我国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定位现状所导致的管理瓶颈
第一种是受本单位董事会或董事会所设审计委员会的领导,其工作目标定位比较符合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的要求,具有较强的***性。第二种是受本单位最高管理者直接领导,其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具有一定的***性。第三种是受本单位总会计师领导,相对而言处于较低的职能层级,***性受到一定的影响。
从上述国际和国内对于内部审计职能定位的比较不难看出,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从公司治理角度推动了企业内部控制的发展,不仅丰富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内涵,而且进一步拓展了内部审计工作的外延。但与执行国际内部审计准则的北美及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企业内部审计***性建设方面还缺乏制度基础的保障。国际内部审计协会将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关系清晰地表述在《国际内部审计专业实务标准》中,对企业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进一步完善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而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作用是引导性和建设性的,特别是内部审计关键人物在职责和报告机制的定位模糊,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能够维持从下属营业风险管理层级到高级管理层级再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报告机制,从而使监管当局实施风险管理的战略决策无法得到实质性的贯彻执行。
二、当前我国公司治理架构中审计委员会的构成及其现实作用
为推动我国上市公司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善公司治理,中国证监会于2002年颁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根据准则的要求,公司董事会纷纷设立了审计委员会,基本形成了将一元结构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与二元治理结构中监事会相结合的监督模式,从制度上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了治理层的作用,加强和优化了董事会对企业的监督和管理。但实际操作中,审计委员会的功能发挥却遭遇了瓶颈。
第一,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描述线条粗放,监督措施落实层面定位缺损,导致治理层级对风险管理在实践中缺乏实际指导性。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是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三是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四是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五是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
审计委员会绝大多数是由专家组成的,无论是在财务信息的审核把关,还是履行监管职能方面,都具备了良好的专业水准和道德要求。但从上述要求中不难看出,审计委员会职责定位由于线条过于粗放,难以保证其职责履行的良好效果。特别是监督措施落实层面的定位缺损,是直接导致审计委员会功能发挥遭遇瓶颈的重要因素。
第二,审计委员会缺乏内部人嵌入,业务渗透力薄弱,导致其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督的服务功能缺乏传导机制。审计委员会主要由董事会中的***董事组成,是由外部人组成的。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虽然具备履行监督责任的能力,但缺乏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他们只能通过定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召开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听取相关汇报的方式开展工作。在这种机制中,缺乏内部人的植入,一年中寥寥数次的会议难以与企业规模和业务复杂程度相匹配,也无法将审计委员会的业务功能渗透到企业管理中去,这种传导机制的薄弱,势必导致审计委员会作为公司治理元素之一,为董事会实施控制与监督的定位功能大大削弱,甚至流于形式。
三、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重构与关系重塑
科学定位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之间的关系问题,无论从审计委员会作为治理元素的战略要求,还是内部审计向预防型与检查型相结合的控制专业转型的长远目标来说,都面临着一种现实的决策。我国上市公司监督机构间关系的潜规则: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部分别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负责,这些监督机构彼此之间不存在垂直关系。尽管审计委员会的专家们有履行责任的能力,但履行责任所需要的时间得不到充分保证。在同属于监督机构的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两者之间,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非常设机构的性质以及***董事出任的做法决定着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具有较高的战略性和相对较低的业务渗透。而内部审计通过应用系统的、规范的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和评价,可以有效实施风险控制,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其工作职能和目标能够满足和弥补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如果将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进行无缝对接,将大大提高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中必要元素的治理效果,保障审计委员会实施风险控制的功能性传导。
战略性与业务渗透的对接需要将审计部隶属于审计委员会,从而保证内部审计部门最大的***性。而现实操作中,由于现行制度缺乏实施对接所必备的制度基础方面的技术性支持,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面临轴心错位的尴尬局面。因此,要建立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创新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风险控制架构,可以考虑从两方面着手进行重构。
首先,将任命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纳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范围。一方面保障了内部审计工作高度的***性,确保审计工作得到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将从制度上巩固审计委员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治理层对企业在风险控制等领域的业务沟通与渗透,为确保审计委员会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打下坚实的基础。
其次,将内部审计部门的负责人作为内部人植入审计委员会中,成为企业风险控制专家组成员之一。一方面可以重新构建具有可操作性的风险控制体系框架,从根本上提高审计委员会与内部审计连接定位的精度,有效保证审计委员会治理功能的聚集与控制功能传递的渠道畅通效果;另一方面有助于重新塑造内部审计职业形象,进一步推进内部审计专业化道路的完善和发展。
【参考文献】
[1] 杨有红、赵佳佳:审计委员会职责再造与关系梳理[J].会计研究,2006(5).
法官履职报告篇9
***先前大力倡导养殖海参,现在又毁损海参养殖设施倡导旅游业,到底是“新官新花样”还是真的需要实现合理的产业转型?这本身已经让人们质疑。我们假定是后者,确实需要实现产业转型。那么,该县就一定有权采取这些强制措施吗?
如果真的需要实现产业转型,县***府的微观经济调控职权,仅仅是做出产业规划、并制定出产业转型进度的奖惩方案,操作层面,就该交给企业去做了。在这种依法操作的环境下,养殖户所面对的,就是要么自己去转型为旅游企业业主或者股东,要么与“有实力的旅游开发企业”就承包经营权问题谈判。
该县却没有这么做,而是让旅游开发企业隐身背后,由***府直接插手企业行为、无视养殖户物权性质的承包经营权而侵害之,难道说,养殖户一定不能实现转型,或者旅游企业和养殖户一定不具备谈判能力吗?无论***如何判断,民间已经形成的判断是,这里法治环境实在太差。
如果依法操作,养殖户如果就他们的承包经营权问题协商不果,能够向法院提起的,是民事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强势方(***府或旅游企业)声称“坐等法院判决”,也许还跟法治沾边。
民事诉讼的标的,包括了养殖户的直接损失和未履行合同的预期利益;而***府这么一强行非法介入,养殖户能够提讼的,却使得民事诉讼缺乏被告,只能提起行***诉讼和行***赔偿,标的也就只有直接损失一项,巨大的未履行合同预期利益却白白泡汤,这让明眼人凭直觉就感到是官商合谋钻法律的空子。
“逼民告官”的内核,其实是某些官员想借司法程序掩盖、转移他们混淆职能和与民争利的视线焦点,直接损害的,是地方***府的公信力。
官商合谋钻法律的空子于前、逼民告官“坐等法院判决”于后,人们只能看到部分官员的傲慢,这不仅跟“法治行***”不搭界,简直是亵渎法治。因为,只要把这几个现象与“法治”这个词汇放到一起,任何人都能够看到对“法治”的嘲弄。即使从***的眼光看去,任何“法治”都不会容忍官员对***府公信力的损害。
法官履职报告篇10
一、认真落实***风廉***建设责任制,全面履行“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范围内***风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员干部和职工教育、检查、监督工作,加大管理力度。
二、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公司***风廉***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组织监督。自觉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收受礼金礼品登记上交制度、***风廉***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三、认真执行《公司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严格按程序决定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运作等事项,做到遵守纪律不动摇,执行规定不走样。
四、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不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账册以外的任何账册;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截留经营收入,设立帐外资金(小金库);不从事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五、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禁止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本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不违反规定,与他人合伙经商办企业,或投资入股与本人所在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六、不违反规定兼任下属其他企业领导职务;经批准兼任的,不擅自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不利用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或将其泄露、提供其他人或其他企业。
七、不在企业结构调整、资本运营、物资采购、产品销售、工程管理过程中擅自决策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不在企业结构调整中损害国家利益和职工合法权益。
八、不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无法拒收的要立即上交;不用公款支付营业性歌厅、舞厅、健身馆等娱乐、健身活动的费用;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处理事务的接待活动。
九、不用公款报销和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以任何理由长期借(占)用下属或有业务关系单位(私人)的车辆;不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不借机敛财;不跑官要官,不给跑官要官者提供便利条件。
十、不参加和放任任何形式的活动、封建迷信活动、活动和非法气功类组织活动。
十一、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
十二、自觉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办事光明磊落,公开透明公正,经得起群众考验和历史的检验。
以上十二项承诺,本人严格履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严肃处理。
承诺人所在单位:
承诺人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