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1篇
目前有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社会保险计划应由劳动保障部门“封闭式”管理,社会保险基金由劳动保障部门一家自收、自支、自管;二是社会保险计划应由多部门协同共管,实行“税务收、财***管、劳动支、审计查”的管理模式。上述第一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劳动法》第七十四条,即“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而第二种观点主要是基于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考虑,主张通过多部门的相互监督和制约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这笔“养命钱”万无一失。权衡两种方案利弊得失,笔者更倾向于第二种观点,理由是:
一、社会保险基金多部门共管有利于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
现代***府组织理论和规制经济学理论都主张对一种经济活动要由多个***府部门进行管理,认为这种管理模式有利于抑制腐败行为的发生。法国著名经济学家拉丰(Jean-JacquesLaffont)在他的“分散规制者以对付共谋行为”一文中就指出:“我们认为,分散规制者可以起到防范规制俘获(regulatorycapture)威胁的作用”。这里所谓的“规制俘获”,通俗地讲就是管理者被拉下水,成为金钱和诱惑的俘虏。拉丰还说,防止规制者和被规制的利益集团结成联盟,这是分权理论的基础。分权理论的假设前提是***府的管理部门中存在着一些不能洁身自好者,他们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追求个人利益,从而损坏公众的利益;而如果将一项事业的管理部门分散化,不同的部门或不同的规制者只能获得其中的部分信息,那么就会减小各个部门或规制者的权力,从而有利于抑制,使社会福利最大化。
笔者认为上述分权理论对制定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模式是有启发意义的。2006年11月22日***就社保基金安全性问题召开了常务会议,会议指出,“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险基金必须切实管好用好,确保安全完整、保值增值,这是***府的重要责任。社会保险基金是‘高压线’,任何人都不得侵占挪用”。可见,***和国家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性问题是十分重视的。但如何才能保证社保基金不被侵占挪用?显然,根据现代管理的分权理论,社会保险基金还是应当由多部门共管,形成一个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制度模式。由于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涉及社会保险缴费的征收、社保资金的使用以及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等问题,所以社保基金多部门共管就是要让社会保险的经办机构(劳动保障部门)与财***、税务、审计等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税务收、财***管、劳动支、审计查”的部门分工格局。这是当前提高社保基金安全性的一个比较好的制度选择。
二、社会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有其内在的合理性
从世界各国的情况来看,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不尽一致。在大国中,美、英等国由税务部门征收,而法、德等国则由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机构负责征收。各国的选择都是基于本国的国情和历史因素所做出的,所以我国在这个问题上也必须结合自己的国情来进行抉择。笔者认为,我国在考虑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时应当有两个出发点:一是要有利于确保征收;二是要有利于节约征收费用,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而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恰恰有这两个方面的优势。
首先,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在制度和技术上是有绝对优势的。因为社会保险费是对企业工资总额按一定比例课征的,而税务部门在课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都需要掌握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这样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社会保险费就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例如: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可以在税前扣除,这样,企业在纳税申报时就要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当年的工资发放情况,如果企业为少缴社会保险费而瞒报职工工资总额,那么这种行为就很容易被税务部门所发现。另外,个人所得税法也要求企业、单位在向职工发放工资时为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负有向税务机关全员、全额申报职工收入的义务,这也要求税务部门全面、准确地掌握企业和单位的工资、薪金发放情况,从而有利于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
其次,税务机关拥有一支专业的征收队伍(包括征收和稽查人员),其规模和素质足以胜任社会保险费的征收任务。特别是近年来国家实施了金税工程,大大提高了税务部门的信息化水平。而如果将社会保险费全部交给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后者势必要“另起炉灶”,再去组建一支庞大的征收队伍,从国家的角度看这显然会加大社保费的征收成本。而且,许多地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目前并没有先进的信息化征收管理系统,如果它承担了征收社保费的重任,必然要再建一套信息化的征管系统,这种重复建设必然会造成巨大的浪费。事实上,一些国家***府所有税费都交给一个部门负责征收的不在少数。在这些国家,税务局都不叫“税务局”,而是叫“收入局”。如美国叫“国内收入局”(InternalRevenueService),加拿大叫“加拿大收入局”(CanadaRevenueAgency),英国叫“皇家收入与关税局”(HMRevenue&Customs)。这种制度安排完全是从机构设置和征收效率角度考虑的。笔者认为这种制度安排值得我们借鉴。实际上,目前我国的税务部门也承担着一定的收费职能,如教育费附加、城市建设费、文化事业费等都是由税务部门征收的。这种安排是十分合理的,因为没有必要教育费附加由***门负责征收,文化事业费由文化部门负责征收。从长远看,我国的税务局也应当向国家收入局的方向发展。如果这样考虑问题,将社会保险费交给税务部门征收也是顺理成章的。
三、社会保险与财***关系决定财***必须参与社会保险费制度设计
社会保险是***府按保险原则举办的一种社会保障计划,虽然它有***的收入来源(社会保险缴费),但它与***府财***密不可分。实质上,社会保险计划的收支应纳入***府财***的视野通盘考虑,原因是:
第一,社会保险计划的收支缺口往往要由***府一般财***预算收入弥补。由于社会保险计划由***府承担,所以一旦出现收不抵支,***府都要用一般预算收入(如增值税、所得税收入)对其进行补贴,以保证社会保险津贴的按时足额发放。可以说,财***是社会保险计划最终的资金担保人。从发达国家的实践来看,除了美国的社会保险计划财务收支是完全的自求平衡外,其他国家要么财***给予社会保险计划一定比例或定额补贴(如日本、德国、英国、意大利等),要么财***用一般预算收入弥补社会保险计划赤字(如法国、丹麦、荷兰、卢森堡、比利时等)。我国情况也是如此,绝大多数地区社会保险基金(主要是其中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需要财***(包括中央财***和地方财***)给予补助。2006年各级财***对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补助为1035.12亿元,其中中央财***的补助多达774亿元。从这个角度看,如果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完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财***只充当“补窟窿”角色,那么财***的权利和义务就不对称,而且在这种“不可控”的局面下,今后这种“补窟窿”的义务很可能成为财***的沉重负担。
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2篇
(一)急于求成的制度转轨带来了超重的历史债务。1995年***了《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标志着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现收现付制开始向“统账结合”的模式转变。在转制过程中,由于“老人”和“中人”的退休金权益并没有以养老金的形式形成积累,于是就出现了“转制成本”。由于统筹基金无法填补这一缺口,所以我们就采用了混账管理的模式,统筹账户挤占个人账户资金,实行个人账户的空账运行。
(二)基金征缴不力导致的新债务。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是养老保险制度运行的核心。但基金征缴不足已是不争的事实,这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基金征缴中的“打折征收”,导致了“新隐性债务”。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对社会养老保险缴费采取“优惠征收”、“打折征收”的办法,加上我国在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等方面存在的“***策漏洞”,形成新参保人员“缴费少、受益多”的财务失衡状态,“新隐性债务”正在大面积生成。
其二,社会保险费拖欠、拒缴严重,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率低,导致供款不足。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数据,2001年1月8日全国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千万元以上的有20余家。***体改办宏观司2000年5月的相关数据显示,当时全国累计发生企业欠缴养老金已达376亿元。另外,参保不缴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有的省区高达20%,全国总计达800万人。
(三)人口老龄化、高龄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系数提高。人口老龄化是全球问题。但我国由于人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策的实施,使得老龄化问题尤为严重,并呈现出以下两个特点:即相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是最快的;相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我国是在人均收入水平最低的条件下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所以,我国当前面临的老龄化形势最为严峻,其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平衡的冲击也最为严重。
(四)提前退休带来的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剪刀差。由于提前退休现象对养老保险基金具有少缴多支双重侵蚀,所以成为当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危机的主要根源。
(五)基金投资管理不善,无法满足养老保险基金刚性调节增长的需求。目前,我国的养老基金几乎全部用于银行存款和购买国债,受银行存款利率不断下调及国债期限结构的影响,基金收益甚微,保值增值困难。个人户收益也不理想。以辽宁的试点为例,2002年底个人户基金全年收益率只有2%,2003年通过协议存款等方式,个人户基金年收益率提高到了2.45%,但都远低于7%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水平。在滚存结余基金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管理不善、使用不当的问题,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养老保险基金的情况比较严重。
二、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建议及对策
(一)变当前的“统账结合”制度为“统账分离”制度。统账结合模式下的混账管理导致了空账问题,空账的恶性循环是本质上的现收现付,既有可能导致即期养老金待遇的扩张性支付,也无法应对老龄化危机,同时还会阻碍劳动力正常流动。因此,必须实行“统账分离”制度,推行个人户“实账化”,并完善个人账户的有效管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提高个人账户的经济效益,使个人账户资金能够名副其实,能够有效地化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金债务危机。统账分离后统筹基金的资金支付缺口通过盘活国有资产(包括居民的福利住房)等方式筹集资金解决。
(二)加强基金征缴工作。一方面要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提高资金来源。扩大全社会参保范围有利于筹措资金,而且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稳定社会。因此,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自由职业者等都应作为扩面的范围和重点,做到应保尽保。在养老保险征缴方面,新经济组织的职工要和国企职工一视同仁;另一方面要规范征缴基数,杜绝渗漏。目前,参保单位通过瞒报、漏报缴费工资基数逃费的情况比较严重,抽样测算过程中发现,1999年缴费工资比1998年降低了5.7%(下降545元),而统计局统计的平均工资增长了11.6%。根据全国参保单位缴费工资与平均工资的统计比较,前者比后者也低了10个百分点。如果将参保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严格核实,至少可以使基金增收10%。
(三)尽快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建立方便合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跨省区转移机制。如果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全国统筹,统一管理,可以建立便于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机制,工人不论转移到什么地方,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则将根本解决因工人流动性而造成的社会保险关系难以转接的问题。
(四)应当杜绝提前退休。可以通过改革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办法,实行替代率随缴费年限浮动来杜绝提前退休。如,以缴费15年作为“门槛”,缴费15年可领取社会平均工资的15%作为基础养老金,每多缴费一年多领1%,如果恶意中断缴费,按照离退休年龄差几年停缴的办法,一年扣0.3%。
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3篇
1、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措施有待多元化
负债经营一直都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经营的特点之一。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医疗保险基金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目前,我国一些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保值增值意识不强,在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策时积极性不高。根据社保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社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每天收纳的保险基金必须全部上缴财***专户储存账户。然而,在目前的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专户储存账户活期资金较多,定期资金较少。我国社保基金财务制度还规定:存储在财***专户的社保基金除了预留相当于两个月的周转金外,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定期。在实际执行中,医疗保险基金购买国债的较少,多数转存为定期,这种单一化的保值增值方式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效率。此外,***府给与医疗保险基金许多优惠的利率***策,但是这些优惠***策的具体落实情况并不乐观。
2、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有待提高
2014年末,苏州某公司收购五家医保定点药店,通过雇佣群众演员空刷医保卡的方式,利用五个月的时间骗取医疗保险基金近20万元。这类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屡见不鲜,也反映出我国在医疗保险基金监管上存在的漏洞。定点医疗单位作为医疗保险的载体,受到利益的驱使,通过各种不正当的手段(如虚假延长住院时间、医保定点药店偷卖各种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生活用品等)来谋得自身的经济效益。相关单位在这些问题的处理和监管上缺乏强有力的措施,没有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此外,从医疗保险基金内部管理来说,欠缺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一份近期的调查报告显示,65.7%的基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比如,有些单位存在着一人多岗的现象,有些单位则没有具体的量化考核措施等。从对医疗保险基金的外部监管来看,目前对于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呈现出“轻外部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的现象,医疗保险基金运作的透明度问题正是这一现象的具体体现。
3、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实施
至2010年,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基金管理也逐渐向综合性管理发展,预算管理的重要性也就凸现出来。在整体管理过程中,医疗保险单位的预算管理缺乏明确、详细的管理细则,使得预算管理的具体工作缺乏方向性。在具体工作中,预算编制往往缺乏一定的***策性和预见性,对于我国公民收入分配等各方面数据的考虑较少,因此呈现出粗放式的编制思路。在执行过程中,随意性较大。有的单位随意变更预算科目或者资金用途;有的管理单位违反财会相关规定,延缓收入或支出的确认等。由于不重视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其管理效果更是大打折扣。
4、医疗保险基金基础性管理工作有待完善
医疗保险基金的基础性管理工作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个是内在的员工专业素养的提升,一个是外在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医疗保险制度以及基金运作的不断改革都需要参与基金日常管理的员工能够及时接受新的思想以及操作知识。但是,由于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工作性质较为稳定,一些员工忽视了自身专业素质的提高,一些单位也缺乏对相关方面素质的针对性培养,无法为基金管理提供全面的人才。在日常管理中,一些基层单位缺乏严格的管理制度,无法为日常基金管理信息公开、来访人员咨询、办理报销手续等各项工作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导致一些社会人员对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制度产生误解,同时也降低了基金管理工作的效率。
二、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思考
1、组合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渠道,充分利用国家优惠***策
医疗保险基金保值增值对于提高基金本身的抗风险能力以及保证医保体系的正常运作有着重要的作用。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应当在解读国家相关***策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稳妥的保值增值渠道。首先,遵循安全性,进行多元化的投资。根据现资组合的相关理论来看,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可以达到“既定收益水平下承担风险最小”的状态。医疗保险基金的投资要大胆实现低风险低收益(国债、银行存款等)以及高风险高收益(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金融债等)的投资方式的组合。同时,不断拓展基金投资渠道。有的单位提出可将基金投资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或者购买地方***府发行的基建债券等。其次,遵循流动性,合理控制各投资方式之间的比例。以某基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为例,该单位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增长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等各种数据为基数,通过方差模型等经济分析方式来计算出各种投资之间的比例。结合单位的具体运转需求,合理分配投资比例,以获取股息、利息为收入,而不是以买卖差价为投机收入。最后,要充分利用国家对于医疗保险基金各种投资方式的优惠利率计息***策,在计算收益或者进行投资组合时,不能忽略该因素在其中的影响。
2、从定点医疗单位、单位内部监督及外部监督三个方面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管
首先,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单位的监督。***府应当加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完善对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理程序,并加大处罚力度,不能仅仅停留在经济处罚上。此外,还要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以河南省某县级市为例,为了治理医保定点药店违规刷卡的行为,构建“大众监督员监督管理体系”,不定期对其工作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并通过暗访买药人员了解药店是否存在违规刷卡现象。在近一年的检查过程中,发现11.5%的药店违规操作,对其进行了严厉的处罚。为了调查医疗单位收费情况,组建了“专家审核监督管理体系”,定期审核病人病例以及相应费用,并将结果在医疗单位之间进行公示,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其次,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要不断完善基金监管制度,规范医疗保险基金支付以及使用的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严格构建支付、使用等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如严格行***审批、合理进行岗位安排等)来做好单位内部的基金监管活动,并就可能发生违规现象的工作环节设置风险评估环节,将违规支付、使用或者挪用基金的行为扼杀在行为开始之前。最后,实行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信息公开制度。欧美一些国家在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的公开方面做的相当完善,它们有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也有完善的信息公开平台。我国可以借鉴这些国家的信息公开体系,从信息系统、公开平台、举报反馈等方面构建医疗保险基金信息公开体系,保证社会监督的威慑性。
3、规范化、精细化的开展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
健全的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可以合理的反映出一定时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计划的规模,也是控制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以及考核基金日常运营业绩的具体依据。从规范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涉及的部门较多、程序复杂,管理部门应当将预算管理的具体执行程序进行规范化,通过文件形式来呈现,给员工的具体工作形成指引,避免出现执行过于随意的现象。从精细化的角度来看,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应当涉及到每一个基金管理环节。有的基层单位在具体开展预算管理工作中,按照单位内部各管理部门的工作来划分,针对每个部门不同的工作来设置预算编制、监督和控制预算执行、制定预算考核与激励机制,并进行事后的预算差异分析,逐渐自成体系,形成良性循环。值得注意的是,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涉及到国民的基本医疗质量,因此精细化工作开展的前提是要有科学、准确的预算数据。单位要充分收集和细化指标数据,进行多角度的数据统计(如可以以不同的分析指标作为角度;也可以从宏观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参保结构以及微观预算编制科目的需求、费用组合等作为统计角度),为预算管理后期精细化工作开展奠定科学的基础。
4、加强基础性管理工作,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供坚实的保障
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应当重视员工专业素养的提升,为员工知识更新和技术更新提供良好的氛围,为单位管理提供全面发展的人才。某市为了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管理单位的工作效率,全面开展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对基金筹集、使用、支付等各个流程有一个综合的把握,并对医疗保险基金的预算管理、投资分析、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等配套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剖析,旨在使得员工打破工作的局限性,对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把握,提高管理工作效率。一些基层管理单位则通过与专家、学者进行沟通来解决管理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构建管理人才库。在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当秉着“提供优质”服务的理念进行严格管理,对一些常见的咨询问题或者新的***策法规要及时进行整理和公示,将服务反馈以及投诉工作切实付诸实施,使其真正发挥作用。
三、结论
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4篇
一、中国保险业现状和问题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飞速迅猛的发展是有目共睹的。到2000年末保险业资产总额是3373.8亿元,占(GDP的3.7%,年平均增长速度远远高于同期GDP的增长速度,是世界上发展最快的保险市场。自十五大以来的5年中,我国保费收入由1997年的1088亿元增长到2001年的2109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4.8%,占保费总收入的37.5%;人身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14.4%,占保费总收入的62.5%。保险公司总资产达4591亿元。保险公司由19家增加到34家,其中外资公司由6家增加到34家;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无到有,保险营销员逾百万。特别是2002年,我国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3054亿元,比上年增长44.6%;其中人身险保费收入2274亿元,比上年增长59.7%,人身保险保费收入已占总保费的74.5%。5年来,保险深度由1.61%升至2.98%,保险密度由101.12元升至237.64元。我国保险业在开放中迅速发展。
但我们又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保险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这两项指标世界排名分别为61位和73位。目前依然存在许多问题,主要有;
1.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十分狭窄。一是法定运用渠道比较少。1998年以前,只有银行存款、买卖***府债券、金融债券和***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近年我国对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有了新规定,如可介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证券市场上的基金投资。二是保险资金实际运用渠道比较单薄。近10年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主要限于银行存款。2002年,全国保险资金运用金额为5799亿元,其中银行存款3019.7亿元,占比52%。在证券市场上,保险公司只可进行基金投资。2002年,保险基金投资证券基金313.3亿元,占比5.4%。1998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批准保险公司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但由于相当数量的保险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不够重视,有的寿险公司甚至没有开展国债业务,加上我国同业拆借市场本身也不活跃,所以保险公司效益也不大。总之,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着初级化和表面化问题。
2.利率连续调整使保险公司的资产面临较高的利率风险。由于中国经济处于转型变化之中,宏观***策调整较多,对保险业有较大影响。比如,近三年央行连续8次降息使我国寿险公司利差倒挂现象日趋严重。单靠银行存款的利息已经远远不能使保险资金保值增值了,保险公司必须开拓出投资新领域来保证其支付保费的可靠性。另外,从目前保险公司投资的资产结构看,银行存款、债券加上回购在总资产中的比例高达91.52%,这些固定利率产品利率敏感度很高,受货币***策和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随着积极财******策的逐步淡出,货币***策将发挥积极作用,在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下,利率存在上升预期,对保险业现有固定利率投资品种的价格、价值都会带来很大冲击。
3,保险公司投资收益率显著下降。由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狭窄带来的问题,在加人世贸组织以后显得尤为突出。在现有框框的限制下,我国保险公司面对如何实现更有效地资金保值增值的难题。由于保险资金存在非收益性运用过大、挪用保险资金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于是各家保险公司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在资金运用上动脑筋。事实上,保险公司真正感受到的资金运作压力,已经来自基金二级市场。与银行存款、买卖***府债券及金融债券相比,投资基金二级市场是保险资金较有可能获得资金增值的一条途径。但去年下半年以来的股市调整,证券市场总体低迷,证券投资基金收益率为-21.3%,使基金的理财业绩黯然失色,基金二级市场也无法提供博取可观资本利得的机会。保险公司难以对基金市场有特别的指望,其资金保值增值的结果也就可想而知。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的投资产品均为利率产品,利率的变化对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影响巨大。保险公司盈利能力的降低,甚至出现大幅亏损,不仅使其经营发生困难,而且将最终损害保险人的利益。据估计,全国保险业总的利差损可能高达500亿元人民币,加之准备金不足成为各家保险公司感到头疼的事。从保险业的竞争态势看,承保的综合成本率将不断上升,承保利润会逐步下降,承保亏损已经成为保险公司的普遍现象。而目前欧洲与美国的保险公司承保综合成本率已经超过100%,我国保险业随着市场开放和竞争性增强,承保利润会进一步加速下降,如果没有其他创造利润的渠道,势必使保险业的发展危机进一步扩大。
4.资产负债失配现象严重,存在较大的再投资风险。保险资金中80%以上为寿险资金,寿险资金中约70%以上是10年以上的中长期资金。保险负债的特性要求资金运用在期限、成本、规模上与其较好的匹配,以满足偿付需求。但由于现有工具缺乏、投资品种单一、投资期限较短,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十分严重,姑且不考虑收益事R配的因素,期限失配的状况粗略估计也在50%以上,存在再投资风险。
5.系统性风险正在集中放大。由于投资渠道受限,保险资金运用集中在有限的品种上。协议存款占全部可运用资金的比例超过50%,占了商业银行中长期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保险业在基金市场的投资达300多亿元,约占基金市场现有规模的1/3;债券的长期品种大部分为保险资金持有。由此可见,单一品种在保险资金组合中的占比过高或占市场规模比例过大,系统性风险呈上升趋势,一旦发生市场披动,保险投资的安全和收益将受到严重影响。近两年保险公司在基金市场的投资就是一个很好的佐证,尽管基金投资占各家公司可运用资金的比例都不高,但这部分基金投资产生的亏损是去年保险业投资收益率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
6.保险资金运用中短期行为严重。人寿保险和财产保险资金主要来源都是保费收入。人寿保险一般具有保险期限长(一般为30—40年)、安全要求高等特点,因而现今这部分资金在我国比较适于投资长期储蓄、国债、房地产等。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为一年),对资金的运用要求流动性强,因而比较适用于同业拆借、股票投资等流动性强收益高的投资品种。然而,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比较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而我国短期投资的投机性大、风险高。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的使用效果。
7.交易所国债市场萎缩影响了保险资金效益的发挥。自1997年9月至2002年9月,交易所内的国债交易品种只有6个,流通总量不足600亿元。而我国保险业的可运用资金中除银行存款外,其余大部分用于购买国债。相对于保险企业可运用资金总规模来说,交易所国债市场的容量和期限结构都无法满足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要求。何况,国债交易还有银行和大量其他企业的介入。
8.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不尽规范,限制了保险费金的运作效率。1998年下半年保险公司获准进入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进行国债、金融债券的现券交易,该市场虽容量较大,托管债券面值超过一万亿元,但该市场目前不够规范,市场交易中间环节中尚存在较多问题,缺乏债券市场应有的流动性,现券交易几乎处于停滞状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险公司资金的运作效率。
9.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进人中国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大多是国际著名的跨国综合金融服务集团,他们在中国的分支公司可以利用跨国公司所特有的集团优势,在全球范围内寻求资本支持、转移利润和分散成本。实质上,他们大多是产、寿险混营,甚至是银行、证券和保险业混营,而国内保险公司实行产、寿险分业经营,很难从国内获得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当然值得担心的还有他们的雄厚资本和成熟的投资经验。
二、中国保险基金必须加快和更大规模地进入资本市场
既然保险业和保险基金的运作已面临巨大的困境,那么如何改变和走出这一困境呢?我认为当务之急是中国保险基金必须更大规模地进入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
(一)资本市场迫切需要保险基金更大规模入市。
从发达国家证券市场来看,保险资金是推动证券市场长期走牛的主力***。以美国为例,美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方式多样化。包括:国库券、各等级的债券、各种股票、抵押贷款、不动产投资、***策性贷款、短期投资等。
灵活多样的投资方式,使不同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进行选择,按照收益性、安全性、流动性的要求和原则对资金进行投资组合。在投资多样化的总趋势下,保险公司资金投资于货币市场工具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的比例逐渐缩小,而投资于股票、债券、抵押资产、中长期贷款等资本市场工具的比例则逐步增大。1920—1997年的58年间,美国500家寿险公司的投资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中,“银行存款”、“保单贷款”所占比重从45.1%下降至12.2%,而“***府公债”和“公司债权”所占比重从45.1%上升至56.3%,上升最快的是股票投资,从1.0%增至23.2%,增加了22.2个百分点;将债券与股票相加,1997年美国寿险公司的投资资产中,证券投资所占比高达80%。因此,我国的资本市场也迫切需要保险基金大规模地进入。
1.规模庞大的保险基金成为资本市场的主导力量,它对资本市场有着巨大的支撑作用。
保险资金进入市场可为市场主体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我国资本市场缺乏长期的资金投资者,大量短期资金和小额资金充斥资本市场,加剧了资本市场的波动与投机性。保险资金尤其是人寿保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可以为资本市场提供大量的长期性资本投入,有助于推动资本市场的规模成长和结构改善,也可以缓解资本流动过于集中于银行体系而造成的风险。从世界各国看,那些保险金已经增长到占其国内生产总值相当比例的国家,通常也是那些具有规模较大、效率较高的资本的国家。这种情况在欧洲表现得尤为突出。保险金在金融市场中所起的作用已经远远超过这些国家一定的经济规模所能起到的作用。资本市场在经济中能够发挥最大作用,就在于它能为长期债券、股本和风险资本提供出路。这些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而保险基金对实现这—过程则起着重要的作用。
2.保险基金入市可为资本市场增加资金约700亿元。
随着市场的成熟及机构投资者的壮大,各类保险基金将成为证券市场资金的主要提供者。比如美国股市最大的投资人是各大养老保险基金:他们占整个美国股票市场资金量的40%以上。现在我国保险公司资产达6000亿元,但由于手中大量资金无法高效运转,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及偿付能力。保险公司急需找到高收益的投资渠道以降低风险,而从证券市场中寻找投资机会及投资品种成了保险公司目前的主要投向选择。根据保监会的规定,保险公司可以将10%的资产投资在证券投资基金上,但目前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只有190亿元,显然,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没有用足。如果保险公司用足这10%的资金,则可用资金有410亿元左右。整体而育,在股市进入投资价值区间后,保险基金可以入市的资金总量约有700亿元。保险基金入市肯定是对股市的一大利好。这不仅能解决市场的资金饥渴,而且有助于恢复投资者的信心,改变投资者的组成结构,推进低迷股市终结的进程。
3.保险基金入市在稳定市场方面有杠杆作用。
保险基金遴选投资管理者的过程及高度透明的实际参与市场过程,会对基金运作的其他资金产生影响,作为保值、增值且以长线投资为手段的大资金,其市场增值作用不仅仅体现在锁定一批蓝筹股筹码上,更对其他市场投资力量有辐射作用。保险基金入市逐渐加速,特有利于促进市场底部尽快形成。同时也要看到,由于这批资金正式大规模介入市场还有一个过程,所以预期大盘受此影响而短期内完成筑底开始上涨也不现实。但无论如何,保险资金入市,必将使市场的主动权更多的掌握在投资性资金手中。总体来看,这种局面有助于保险基金和市场形成良性互动。
4.保险基金作为较稳定的机构投资者进入,将改变证券市场的投资结构,由以散户为主向机构投资者主导转变。
我国目前股票市场还处于初步发展期,具有新兴市场的许多不足,特别是股权过于集中和流通股过于分散,造成了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股权结构不合理以及股市中严重的投机现象和不规范操作。这和成熟资本市场中保险基金、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占多数甚至绝大多数的情况相比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因此,要进一步加大培养机构投资者的力度,使机构投资者在优化股权结构,推进上市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而以稳健型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股市能够更加平稳发展,有助于促进股市及上市公司运作的规范化。因此,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可以丰富资本市场的投资主体,改善资本市场的结构。
(二)保险基金大规模进入费本市场是保险业走出困境的唯一出路。
1.保险基金加快进入资本市场将有利于促进保险基金的积累,
保险基金能够得到快速的积累,这是当前各国养老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中一个重点关注的问题。尤其是由***府保险转向基金积累制的发展中国家,它们本身的经济基础薄弱,资本市场又不发达,再加之长期以来保险没有走向市场化,因此,在转向基金制时,保险基金是否能够达到快速积累,是关系到保险制度改革能否成功的关键环节。要使保险基金能够以最有效的方式来经营其资产,资本市场就得在规模、广度和手段的多样性方面适合于保险基金的需要。在积累期间,资本市场和保险基金的管理都将发生不断的变化,这对于保险业的发展及保险制度的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
2.保险资金进入股市可获得争取更大投资回报的可能。
1999年起我国允许保险资金间接投资股市,有效地化解了前几年高息保单留下的“利差损”问题。如果允许少部分保险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将可以改善保险公司的资产结构,使保险公司实现资产和负债在期限上的匹配并有利于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开发新产品,满足各种层次的不同投保人的保险需求。
(三)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体系完善的必然要求和客观规律。
一个完善的市场经济体系,必须有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金融市场体系是市场经济体系的核心部分。而在金融市场体系中,应该是既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又包括保险市场。我国目前所有金融学(货币银行学)教材、著作、文献大部分认为金融市场只包括三个市场(货币、资本、外汇市场),少部分认为只包括两个市场(货币、资本市场),普遍忽视了保险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要部分。我认为这是很不全面的。现代经济和金融的发展,早巳向我们展现,保险市场应该是金融市场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部分。即现代市场应该包括四个市场:货币、资本、外汇、保险市场。我认为,在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中,保险市场既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密切相关,同时资本市场、货币市场甚至外汇市场都离不开保险市场。保险市场和这三个市场之间是在不断的渗透融合中,达到一种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它们既是相互***的,同时又是一个整体,既缺一不可,又必须在相互渗透中共存联动。
特别是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是金融体系高级化的趋势。保险机构必须将证券投资作为最重要的保险投资方式,使保险资金大量进入证券市场。从总体趋势看,1980—1995年,美国、日本、德国、英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保险性机构持有证券的资产占总资产比重一直在不断上升。1997年,美国、欧洲、日本的保险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占股票市场总市值的比重分别为25%、40%、50%。由此使发达国家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市场更加发展和完善。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融合不仅表现在业务的交叉上,也表现在组织机构的一体化上,保险机构与证券机构、证券投资基金、资产管理机构等通过收购兼并,形成集团化、复合式的组织构架。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融合不是简单的资金互动关系,而是一个金融体系结构性整合和发展的深化过程,既包括资本市场为适应保险机构入市在交易机制、产品结构、交易质介、风险监控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又包括保险机构自身的管理构架、监控制度、经营战略、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凋整和创新。以促使两者良性互动,从而突破我国保险与资本市场的低水平相互制约状况。
三、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分析
由上所述,中国保险基金大规模进入证券、资本市场既是完善、发展中国金融市场的需要,又是市场经济、金融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使然,同时也是我国的保险业和资本市场发展的迫切需要和摆脱困境的唯一途径,是大势所趋。因此,我们必须实施切实可行方案尽快让保险基金大规模进入资本市场。
我认为,根据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即资本市场发展程度还比较低,特别是其中的股票市场发展程度还很低、问题很多的实际情况,保险基金进入证券市场既不可畏缩不前,又不可轻率行事,特别不可大规模贸然进入股票市场。
这几年我国股票市场虽然有了较大发展,至:2001年10月底,我国股市总值达43742.14亿元,流通市值达14560.16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家数达到1159.家。到2002年11月底,我国证券市场上股票总市值超过4.6万亿元,约GDP的50%。但与成熟发达的股票市场相对比,依然有很大的差距。我国股票市场存在的问题还是相当突出和严重的。
1.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不足,未能体现股市的特有功能。
股票市场在整个市场体系中充当十分重要的角色,其主要功能有集资和融资的功能、警示功能、调整功能和约束功能等。这些功能的强弱,可以从股市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体现出来。首先,集资和融资的功能不足。中国的股票市场虽然建立了两个交易所和两个法人股系统,也拥有一定数量的市场参与者,但较之成热的股票市场依然相去甚远。这从股票市值的比较中可以看得很清楚。1992年世界十大股票交易所前三名(纽约、东京、大坂)的股票市值就已经分别是我国股票市值的87倍、58.7倍和49倍。而无论是股票发行额或股票市值与GNP的比率,还是股票发行额与银行贷款额或全社会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都很低。另外,企业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尤其是股票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更是微不足道。还有居民持有的金融资产结构也极不合理。银行存款占绝大部分,而股票比例却微乎其微。由于我国股份制和股票市场至今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每年发行和上市的股票数量本来就十分有限,股票市场也就不可能有相当的深度和广度。因此我国股票市场的集资和融资的功能十分薄弱。其次,警示、告示功能傲弱。由于我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远远高于成熟市场的市盈率,股票涨跌幅又过快过猛,因此股市一直不能很好地成为我国经济运行的“晴雨表”,股市价格也不能准确反映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再次,调整功能十分有限。从近几年的股市状况看,其调整功能表现不尽如人意。一方面,从股价上看,加TT业、商贸、房地产业公司股票价格普遍看好,而基础产业企业股票价格水平普遍低于其他行业公司股票价格。另一方面,从上市公司的构成看,绝大部分为加工工业和商贸、房地产企业,而只有为数几家的基础产业。显然,这种股票上市结构背离了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加剧了产业结构失衡,在这种状况下,股市的调整功能自然无法发挥。最后,约束功能不强。目前,中国股票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国家股占绝对控股地位,加之国有股上市流通实验不够成功,使广大个人股东通过股票交易活动对公司经理阶层发挥的激励、约束功能微乎其微。这不利于经理层在更大范围内接受各种产权主体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约束。
2.投资者结构不合理,股市投机性强,波动较大。
我国的股票市场虽然投资者的队伍在不断壮大,到2001年10月投资者开户数已达6577.05万户,但股市一直呈现以中小投资者为主,机构投资者为辅的特征,机构投资者仅占开户数的4.5%,而散户占了95.5%,即使是机构投资者也只是在近两年才有较大的发展。而在发达国家成熟的股票市场上,机构投资者都占较大的比重,如美、英、日三国的机构投资者持有的股票占上市股票总值的比例分别为80%、79.5%、81.0%。由于股票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是个人投资者,而且收入低、资金量小,多数中小散户无力进行长期投资,这就在相当程度上决定了中国资本市场投资行为的短期化和很强的投机性。主要表现在;一是过高的换手率,二是市盈率过高,三是股价指数及成交额与违规活动正相关。而且,股票价格涨跌频度和幅度过快、过猛,这些都导致了我国股市投机性强,股价波动幅度较大的现实。
3.金融交易工兵过少,市场缺乏避险工兵,使投资者常面临险境。
中国股市不仅波动幅度大,整体风险高,而且系统性风险在总体风险中的比重也较高。目前既没有做空机制,又缺乏风险对冲工具,这一方面使投资者无法建立风险对冲机制,风险控制能力受到削弱,投资者规避系统性风险的方法只能是从股市退出;另一方面,也阻碍了机构投资者入市的步伐,限制了其发展空间。总之,我国股票市场目前还存在较多的问题,保险基金大规模贸然入股市风险必然很大。
四、中日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的具体对策思路
既然中国的保险基金大规模进入股票市场存在巨大风险,当前不可大规模进入股市,那么,中国保险基金进入资本市场还有那些途径和方式呢?我认为当前切实可行的改变困境的途径有以下几点;
(一)成立各种形式的投资基金(如养老基金、创业基金等),直接进入资本市场。
在西方国家,一直盛行着“养老金计划就是资本市场”的说法,尽管这个说法比较绝对,但它却体现着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的休戚相关。在当今世界各国社会保障都遇到不同程度的障碍的时候,深化养老保险基金与资本市场的联系和它们之间的运作,是扭转这一逆势的必由之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养老保险基金,无论是***府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还是企业私营保险基金,相当比例都投放到资本市场中去。正是这些不断增长的养老保险基金刺激了资本市场的发展,而资本市场的发展又使养老保险基金得以成功运作。资本市场越发达将使得投资效率越高,养老保险基金的增值就越有保障,经济增长也就越快。因此,我国也应借鉴这种方式,尽快成立养老基金并直接进入资本市场。
另外,保险基金可进入创业基金。创业基金属于产业直接投资的范畴,它主要投资于实业项目,充实企业实有资本,形成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创业基金在西方发达国家已有飞速发展,如年代后在发展中国家也被广泛采用。我国于1987年开始发行创业基金——“中国投资基金”。同其他投资方式相比,创业基金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首先,它是一种股本性投资,若是跨国投资,不构成被投资国的外债,有利于减轻外债负担;其次,创业基金注重稳定的投资回报,不以分享市场份额为目的,不易形成外资对本国同一行业的冲击和垄断;再次,它一般投资于某一具体产业,具有极强的综合筹资能力,且筹资成本相对较低。再其次,创业基金追求的是成长性与收益性的统一,具有较强的稳定性;最后,创业基金通常以大量现金进行投资,一旦做出投资决策,资金迅速到位,运用十分灵活。因此,用保险资金成立创业基金投资于具体的行业中,将有利于我国保险业及创业投资基金的双重发展。国家应对保险基金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制定产业利益激励***策。
(二)大规模增加购买企业债券。
企业债券是保险资金投资的重要工具,在许多国家中,企业债券投资是各类投资中最多的。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尤其是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特点的寿险资金已成为其市场融资尤其是企业债券融资的三大资金来源之一,如美国将大部分寿险资金投资于固定利率债券特别是企业债券。当然不同投资者的收益要求和风险承受能力不同,应区别对待。如对寿险公司和产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应有所区别。寿险资金一般是长期资金,其收益要求一般应超过最新利率并参照精算率,所以寿险资金可多一些比例购买长期企业债券,而非寿险由于对资金流动性的要求,则可多购些短期企业债券。
我国目前企业债券的发行占各类债券发行的比重还很小,主要原因在于机构投资者缺乏,大量的中小散户追求的是短期的投机性盈利而不是长期的资金效益的提高。而且,企业债券的发行成本偏高,导致企业发债成本高,风险大,不如靠银行贷款有把握,从而抑制了企业利用债券融资的积极性。另外根据《公司法》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有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而且企业债券的发行实行审批制,且涉及到多个***府部门,这种管理体制极大地制约了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这不仅导致企业经营效益低下,而且不利于我国社会资金的有效流动和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我们既必须从发行主体入手,大力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积极推进抵押债券的发行,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通过发行更多的企业债券来满足投资者的购买需求;又必须鼓励保险基金增加对企业债券的购买。保险资金尤其是养老保险、人寿保险筹的资金具有长期性、大量性的特点,且保险基金作为投资机构进入债券市场,投资于企业债券可以改善市场投资者的结构,提高机构投资者的作用,培养理性投资理念,从而促进市场的稳定,并且还可以降低企业发债成本,降低债券市场的风险。因此,在目前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新的变化,居民保险意识进一步增强,保险资金大量存在的情况下,我们应把保险资金用于大量购买企业债券。但进行企业债券的投资也是有风险的。主要有违约风险、利率风险、购买力风险和变现力风险。因此,保险基金在进行投资的时候,也应加强对风险的控制。债券作为有价证券,其价格和利率呈反比例变化且长短期债券对利率的反应又有不同,在我国,它的价格水平与债券预期收入成正比,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成反比,企业债券只有高于国库券、金融债券利率才能吸引购买者。减少利率风险的办法一是降低债券利率总水平,以国库券为准,调整意见是其票面利率应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低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在这一区间范围内稳定企业债券的发行并使保险资金得到充分利用。美国保险公司投资***策的特别方向一般为大型跨国公司的有价证券。在我国目前企业债券市场规模小,违约风险大的情况下,我国保险公司可投资于信用等级AA以上的企业债券,这是一个较合理的做法。
(三)增加购买金融债券和田债的比重。
金融债券和国债是收益相对固定的金融商品。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投资具有安全性好、变现能力强、收益相对稳定的优点。保险基金参与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投资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我国保险公司在国债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就是明证。目前我国金融债券和国债交易的品种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债券、***策性银行金融债券等债券,兑现基本不成问题。国债回购市场也有了很大发展。在国债买卖中,保险公司平均收益率维持在5%左右,这对于拥有大量资金的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利好的环境。因此,保险基金应增加购买金融债券和国债的比重。
同时,国家应加大和鼓励商业银行进行金融债券的发行,为保险基金更多地购买金融债券创造条件。
(四)直接进行中长期贷款。
面向企业、个人进行中长期贷款,进入资本市场。一年期以内的贷款属于货币市场,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属于资本市场。保险机构作为现代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可以在中长期贷款这一领域内发挥其金融机构的特色。保险公司拥有的大量资金可以以中长期贷款的形式进入资本市场。对企业的贷款一方面可增加企业的资金来源,另一方面可拓宽保险资金的运用领域。而在国家货币***策进一步向宽松转变和适应国际金融一体化趋势以及拉动需求的角度考虑,应允许在风险可控制的基础上对个人的中长期消费进行贷款。这类贷款主要是消费贷款,尤其是住宅抵押贷款。与银行等传统的住宅融资机构相比,保险公司具有两个显著的优势:一是保险公司可以积聚大量长期资金,这与住宅抵押贷款对资金期限的要求正好匹配;二是保险公司具有强大的营销体系,更能够向居民个人推广这种消费金融产品。因此,住宅抵押贷款是非常适合保险公司投资的工具。根据国际经验,保险公司投资于住宅抵押贷款可以有两种方法:一是保险公司直接向消费者个人提供住宅抵押贷款融资,它需要保险公司建立***的抵押贷款管理机构,自己完成全部的住宅抵押贷款融资过程;另一种是银行等机构将自己发放的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保险公司购买银行发行的住宅抵押贷款证券,此时,保险公司可利用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管理的专业化优势发展自己。另外,为了扩大内需,还可逐步扩大保单贷款渠道。同时,应允许保险公司面向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这就需要保险公司建立审核、经营贷款的专门机构,按照国际上通行的贷款五类分类法,对贷款进行有效管理,防范化解贷款风险。
(五)购买少量的股票,其比例控制在3%左右。
在发达国家,股票投资在保险公司的投资中占有重要地位。如美国保险公司投资股票的份额为15%—20%,他们通常愿将这部分资金投入工业、交通、商业及其他公司的股票。一般来说,股票投资的潜在报酬率比其他投资高、流动性也好,但它也是风险最大的证券投资。因此各国对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一般都有量的限制。在我国证券市场仍然属于新兴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系统和非系统风险都非常高,因此我国保险基金投资股票更要谨慎,我认为,就目前来说,其投资股票的比例最好控制在3%左右。
(六)进行中长期票据承兑、贴现。
在美国的金融资产中,票据占有近30%的比例。而我国的票据承兑贴现市场发展还很不充分完善,需要大规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进入。保险资金由于其得天独厚的优势也应成为中长期票据承兑贴现市场新的主力***。在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商业票据的主要买主除了大的商业银行外,还包括许多非银行的金融公司和保险公司,尤其是保险公司拥有的大量中长期票据。我国作为加入WTO后要逐渐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国家,目前应逐步允许保险机构和保险基金进入中长期的票据承兑贴现市场,以此促进保险资金的充分利用以及我国票据承兑、贴现市场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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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5篇
关键词: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信息披露;道德风险;委托—;市场退出
一、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及其正效应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了保障保单持有人利益,维护市场信心,维护保险业的行业安全与稳定,在保险体系中通过筹集专项资金来补偿破产保险公司客户利益的一种制度安排。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出现,与保险经营的特殊性和经营环境的不确定性是分不开的。保险业的脆弱性、保险经营对象的风险性、保险成本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保险责任的连续性等经营特质,与保险经营环境的融合和交织,使保险公司的经营较一般工商企业的经营更具有风险性。保险经营风险轻则波及和影响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重则危及保险经营财务的稳定,甚至可能导致保险公司的破产。而保险公司一旦破产,所带来的社会财富损失、恐慌和信心危机等负面影响将是巨大的。因此需要建立一套既有助于保险业的风险控制又能够为问题保险公司提供解决方案的制度,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建立的制度安排。纵观世界保险业发达国家,除了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的保险业由于采用卡特尔定价法而很少出现保险公司市场退出的问题,没有设立保险保障基金外,其他国家都普遍建立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构建“保单持有人的最后安全网”,用以对保险公司发生支付困难时实施紧急援助和市场退出后补偿被保险人。
2005年1月5日,中国保监会正式《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依照该办法规定,保险保障基金由保险公司缴纳形成,按照“集中管理、统筹使用”的原则,在保险公司被撤销、被宣告破产等情形下,用于向保单持有人或者保单受让公司等提供救济。保监会将从保险公司总资产中提取出20亿至24亿元人民币保险保障基金,十年后将达到200亿元的规模。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建立是我国金融领域的一项重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它意味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金融机构退市,国家财***兜底”体制在保险领域被率先冲破,它将保险市场上隐形的国家信用直接转换为制度化的行业信用,在增进行业自律、降低***府等公共机构的救助支出成本和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
二、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负效应
1.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时作出不利于他人的行动。道德风险存在于下列情况:由于不确定性和不完全的、或有限制的合同使负有责任的经济行为者不能承担全部损失(或利益),因而他们不承受他们的行动的全部后果,同样地,也不享有行动的所有好处”。在存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情况下,道德风险源于外部风险分散机制所引发的风险制造者与风险承担者的分离,其产生的制度根源有二:其一,固定比率的基金计提方式;其二,保险保障制度从客观上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破产概率和成本,使保险公司在不需要改变成本函数的前提下,提高了保险经营的风险收益。具体而言,保险保障制度主要在三个方面造成道德风险:
(1)对保单持有人来说,削弱了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现有和未来偿付能力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的动力。在完全竞争的情况下,消费者应有完整的信息以分析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并从财务健全的公司购买保单,或要求财务不健全的公司提供价格折扣以补偿公司可能无力偿付时自己承担的损失。但由于得到了保险保障基金的保护,消费者自我保护激励明显不足,其事前选择保险公司以及事后收集保险公司信息,监督保险公司业务和经营活动的动力将大大降低,因为即使保险公司破产倒闭,保单持有人的损失也是有限的,小于其在无保险保障制度时的可能损失。这将导致那些经营不善,甚至是在经济上已经没有偿付能力仅在法律上尚未破产的保险公司还能继续开展业务,从而使保险市场也产生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这样,财务健全但通常价格较高的保险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就会处于不利地位,为了不失去顾客,它们可能会与财务不健全的保险公司展开价格竞争,最终可能会导致整个保险业偿付能力的降低。
(2)对保险公司来说,保险保障基金对保单持有人的保护意味着保单持有人退保威胁对保险公司施加的惩戒力量受到削弱。这将诱使保险公司提高对保险保障制度的依赖度,倾向于从事风险较高、利润较大的保险及投资业务,从而加大了保险公司过度承担风险的动机。尤其是在采取固定比率的基金计提方式下,基金计提只考虑保险公司经营规模,而忽视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和风险水平,这会鼓励一些保险公司从事高风险的业务来增加其预期收益,但其承担的风险将由经营保守的保险公司补贴,不符合激励相容原则,也使得保险公司间苦乐不均,出现不公平竞争。因此,尽管保险保障制度旨在保护保单持有人而不是保险公司本身,但它在一定程度上转移了保险公司的部分经营风险,放松了保险风险对保险公司冒险经营行为的抑制,保险公司由此获得承担更大风险的激励机制。
(3)对于监管当局来说,减少了监管机构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监控的动力。如果保险保障基金来自于保险公司,纳税人和保单购买者都不会因保险公司无力偿付而支付任何直接费用,对监管机构防止保险公司无力偿付的压力就会相应减小。如果保险保障基金来自于纳税人,那么保险公司监督同行偿付能力的动力就会减小,而它们往往了解同行公司的很多财务信息,是监管机构加强对保险公司监管的重要途径。此外,保险保障制度还有延缓保险风险暴露的作用,由于监管者认为退保行为等不会在保险保障制度下发生,监管者往往更加容忍濒临破产的保险公司继续在市场上生存,而不要求其立刻采取及时纠正行动,从而导致风险不断积累,由此加大解决问题将要付出的代价,最终损害整体经济意义。
保险保障基金制度在以上三个方面造成的道德风险,不仅会削弱市场规则在抑制保险公司风险方面的积极作用,而且使经营不善的保险公司继续存在。由于这些保险公司的高风险、高回报举措,使得经营谨慎的保险公司在业务经营上无法与之公平竞争,这间接地允许和鼓励了保险体系内部的质量恶化和风险累积。由此导致的实际结果与设计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以维护保险体系稳定的初衷完全相悖。
2.委托—问题。当人试***追求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委托人利益时,就会出现委托—问题。在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下,这一问题表现在保险公司与保单持有人之间的关系上(即利益冲突上),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与保险业的关系上(即监管争斗),以及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或监管者)与纳税人的关系上。保险保障基金理事会或监管者有可能将自身利益至于保单持有人、纳税人的利益之上,或由于行***因素的影响,延缓对问题保险公司的处置,而处置时间越长,成本就会越高,从而出现监管宽容问题。当监管机构缺乏充足的资金来关闭保险公司并偿付保单利益时,当保单持有人更为关注保险保障基金的运作而较少关注保险公司本身的运作时,监管宽容的问题就更易发生,最终增加了转嫁到纳税人身上的成本。甚至,监管当局还有可能迫于***治压力而做出对整个保险业不利的事情,这也使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存在背离维护保险体系稳定的设计初衷。
3.市场效率与社会福利。保险保障基金制度本质上是解决有效运行市场上的危机救助问题,而危机救助除了包括清算成本、财务重组成本、赔偿和协调成本等可见成本外,还包括不可见的资金机会成本、对市场信心不可预计的效应以及对市场效率与社会福利的牺牲。一方面,因为保障基金制度意味着市场有效经营主体对市场无效经营主体破产成本以及相关可见成本必须进行分摊,那么,具有较强市场控制力的保险公司可通过提高保费将其承担的保障基金费用转嫁给消费者,迫使消费者及保单持有人最终承担保险公司经营失败的成本;而如果监管机构卷入危机,则所有纳税人都需要承担成本,长此以往,整个社会对保险的需求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抑制、市场效率会得不到保证;另一方面,如果把完全竞争但没有保险保障基金的情况下的偿付能力作为一个标准,那么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后的偿付能力可能高于或低于这个标准,这样就会导致不理想的福利水平。高于标准的偿付能力迫使消费者支付他们不愿支付的费用,低于标准的偿付能力则让消费者面临高于他们愿意承受的风险标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的引入在没有其他措施如完善的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配合下将不可避免地降低社会的福利水平。
三、我国克服保险保障制度的负效应需采取的措施
保险保障制度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良好的制度设计和制度监管环境,以创造一种激励相容的保障机制,发挥这种制度的积极效果。其总体思路集中在两方面:一是从保险公司的角度,对保险公司提取的保险保障基金、资本、投资方向等进行要求,限制保险公司从事过度风险行为;二是从保单持有人的角度,使保险公司经营失败时消费者仍要为自己的保险决策承担相应的风险,加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督的动力。
1.与市场激励相容的保险保障制度的调整。
(1)逐步采取风险费率制,按保险公司风险程度大小收取保险保障基金。固定比率的基金提取方式制度设计成本较低,实施起来较简便易行,但它对风险规避型的保险公司来讲极不公平,是一种“劫富济贫”的作法,会受到作风谨慎和资金雄厚的大保险公司的抵制,也是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源之一。理想的保险保障基金提取方式是使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与其所交的保险保障基金金额成正比,风险程度大的公司支付较高的基金比率,风险程度较小的公司则支付较低的基金比率。但由于以下原因此方法在我国很难顺利实行:其一,风险基金比率计算的复杂性、风险指标选取的困难及指标数据本身的不规范和不准确,使风险比率制难以推行;其二,保险公司风险加权比率的确定要求绝对保密,因为指标数据一旦泄露,由于人们对保险公司经营安全性的担心,将会出现退保及保单转移现象,从而导致弱小保险公司破产。因此,在中国目前人们还没有建立起对整个保险市场的信心、保险信息保密措施和制度尚不健全、人们职业道德水准不高的情况下,很难做到对各保险公司风险比率信息的绝对保密。其三,风险比率制有可能导致各保险公司之间的不平等竞争。目前在我国大保险公司在内控制度及经营管理水平上远高于其他中小保险公司。一旦实行风险比率,中小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基金提取规模将给其经营造成较大的负担,无法同大保险公司平等竞争。
因此,基于我国保险体系的寡头主导、大中小保险公司并存的特征,目前可以在固定费率制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保险公司的风险抵御能力,采取“机构类别差异费率”,等条件成熟时,再转向按照保险公司风险等级确定保险费率的办法以来平衡保险保障基金缴付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2)调整税收结构,确保保险保障基金来源。按保险业的特性、现状及社会保障对保险业的要求,适当调整保险产业税收***策。对减免的税收部分可首先用于交纳保险保障基金;对拟破产或财务困难公司的收购,应实行税收优惠***策;对交纳保险保障基金的费用应允许计入成本,并抵消税收。
(3)部分补偿与合理信息披露。保险保障基金只提供部分补偿,同时限制保险公司提供给消费者关于保险保障基金的信息。通过制定补偿限额和补偿比例使保单持有人承受保险公司无力偿付的一定的经济后果,并且通过立法,禁止保险公司、人和经纪人在销售保单时夸大保险保障基金的保护范围和程度,以确保保单持有人具有必要的规避风险的自我保护意识,避免投保人仅仅根据保险商品的价格来选择保险公司。
2.事前预防网设计:谨慎性保险监管。有效的保险监管,必须注重外在约束和自我约束的有机统一。监管机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保险公司的内外部监管机制:
(1)加强偿付能力管理。偿付能力是保险公司对所承担保险责任的经济补偿能力,它是判断保险公司财务状况是否良好的重要标准,也是保险业经营的核心指标。充足的偿付能力是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是保险公司的“生命线”。因此,应在保险行业内部建立共享数据库、建立行业性的风险监控体系,以及在保险监管部门内部建立科学有效的偿付能力监管体系,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确保保险公司具有充足的偿付能力。
(2)健全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如果没有健全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作为保险保障制度的基础,任何形式的保险保障基金都不能防范脆弱保险体系的危机和风险。良好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应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一是保证投资者的投资回报;二是协调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因此,应当加快推进保险公司改革,促使保险公司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使其经营风险可度量、可管理、可控制。
(3)加强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及时定期的信息披露是减少信息不对称、加强市场约束力量和加强保险监管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保险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应根据对象的不同而存在区别,因为不适当的信息披露会削弱民众对保险公司的信心,增加保险公司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因此,面向保单持有人,应当披露有关保险公司总体情况的信息,包括保险公司的信用评级情况、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基本状况、资产质量和利润状况;而面向监管机构的专业分析人员,则应披露全面的、详细的保险公司信息,包括全部的财务报表、信用评级情况、关于偿付能力的各项详细指标和各类风险暴露状况。
(4)建立保险风险的预警预报系统,健全保险危机处理机制。保险风险的预警预报,可以帮助监管机构及时识别和有效控制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将风险尽可能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风险的累积。保险监管机构可根据预警系统及时得到最新的风险信息,变“救火式”的事后管理为预警式的事前和事中管理。危机处理是指当保险公司潜在风险成为现实,运作完全陷人困境时所采取的一系列拯救和治理措施。由于保险公司的特殊性,保险公司的危机极具扩散和破坏性,所以监管机构在处理保险公司的危机时必须及时、果断、妥善,必须具有适应依据危机机构的所有制结构、法律结构及风险严重程度和当时市场环境,以及危机处理成本与效果权衡等各种不同情况的处理危机的手段、方式和具体方案,以及相应的配套法规。
(5)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如果没有健全的市场退出机制、即使是设计非常完善的监管也不可能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也就无法有效地防止保险业危机的发生。市场约束的重要作用就在于迫使丧失偿付能力的保险公司退出市场,提高市场机制的运作效率。保险公司管理人员以及股东意识到如果保险公司退出市场,他们将丧失全部权利,就不愿意从事高风险的经营活动,这也有助于降低保险公司的道德风险。因此,只有及时、快速的市场退出才能有效遏制并降低危机传染对其他保险公司及保险业造成更大的影响,只有健全和完善的市场退出机制才能充分利用市场约束力量。适时的市场退出机制具有三个优点:有效地减小破产成本;迫使保险公司充分考虑到自身行为的风险性;增强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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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6篇
[关键词]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国际;模式
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既是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与管理的一种过程控制,也是对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一种结果控制。从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内容可以看出,主要涉及了基金发展模式的选择、基金的缴费模式、运营规范、监管手段与模式以及对基金投资渠道的约束和规定等。之所以要对养老保险基金加以监管,动因在于养老保险基金的重要性与特殊性,对于退休者的“养命钱”要采取审慎与科学管理的态度,对于托管方和运营方要进行严格的筛选,对于投资方式的组合要加以全面地分析,保证基金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安全性、收益性、可持续性与协调性,注意对风险的防范和分化。目前,西方发达国家在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方面积累了广泛的经验,本文对于美英等代表性国家的养老金监管模式的分析,结合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的现状,进而得出一种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操作具有实践意义的有效模式,以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一、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
分析养老金监管的框架时,重要的是要区分该行业面临的各类风险,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银行部门的监管在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中是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手段,根据数量审慎的原则,内部和外部审计被认为是对银行监督十分重要的技术手段。大多数国家的银行监管主要包括了许可证制度和事前监督,跟踪监督、执行和解决过程,事后监督等三个重要的过程。从目前世界各国银行监管的发展来看,面临了诸多的金融问题和风险。因而,各国都在探讨新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方式。
国外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监管人一般通过利用与资本金和储备相关的繁杂的准入程序来限制进入和提高安全性。以信托基金或基金会的形式建立的养老金计划尽管会核实托管人的职业证书、信誉以及基金的经营计划,但对基金经理很少实施严格的职业证书要求,并且基本上没有资本金和储备要求。通过不给那些有违反养老金法律的人给予终身排除在该行业之外的惩罚外,其他方面的监管还可以以更间接的方式进行。目前,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监管管理体制,主要有:一是由***府机构直接管理,如美国、日本;二是由信托投资基金会管理,如澳大利亚;三是由基金管理公司直接管理,以智利为代表。从监管模式来看,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审慎性监管。其前提是经济发展已很成熟,金融体制比较完善,并且基金管理机构也得到一定程度发展的国家,如美国等发达国家主要采用此模式。二是严格的限量监管。这种监管模式一般适用于经济体制不够完善、管理制度刚刚建立、市场中介机构不够发达、法律不够健全的国家,如智利、匈牙利等国家采用此模式。
目前,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改进趋势主要着眼于养老金投资组合的多样化,规避头次风险;健全评估和审计体系,做好监管过程中外部审计的整合,并明确外部审计的法定责任;加强对收费水平和结构的管理;构建监督管理的能力,对机构进行持续的监管;保持监管者的***性,以确保监管的效果。一般采用开放式基金模式的国家引入的是非常主动的监督方式,制定了严格的准入标准;而采用职业模式的国家实行的一般是硬性监督方式,主要是由于其监管的机构数量较多。通过对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的梳理,我国可以更有效率地借鉴和选择科学合理的基金监管模式。
二、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的现状
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权主要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秘书处的法规及监管部来行使,主要负责对基金资产、资金运作情况进行监管,负责内部审计,对违纪违规的行为进行调查。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社保基金由国家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行***管理,赋予了相应的监管权利。***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拟定了社保基金管理运作的有关***策,对社保基金的投资运营和托管情况进行了监督。除了法规及监管部外,社保基金的托管人(主要指商业银行)监督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违规行为一并向社保基金理事会进行报告。但是,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整体的监管水平来看,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首先,从组织构成关系来看,养老保险基金主管部门与基金管理机构之间形成的是一种部门内的委托——关系。在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规则中,基金管理机构往往缺乏***的经营决策权。这种行***管理和业务管理合一,社会部门集立法、营运管理、监督于一身,***事不分的后果是由于基金管理透明度低,缺乏有效监管,基金挪用、挤占、浪费现象严重甚至滋生腐败行为,严重威胁基金的安全
其次,我国社会保障养老基金整体仍主要以县(市)为单位进行统筹和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散在二千多个社会保障管理机构。这一制度安排的缺陷,不仅使基金管理层次过多,管理费用过高,而且导致基金的平均规模过小,难以实施较大规模、较为稳健的组合投资方略,投资风险和经营成本增大。
最后,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来说,主要的方式仍然仅仅局限于已有的国债和储蓄两种投资方式。这在很大程度上丧失了保证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性与收益性。
三、国际经验对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选择的启示
国际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为我国提供了丰富的借鉴,尤其是在监管模式和监管技术手段的选择上,如美国对401(K)计划的监管技术、英国对职业年金计划的监管体系等。我国在设计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上可以参考发达国家的这些方法,有选择地和针对性地应用到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体系的完善中去。笔者认为,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以及监管技术手段的操作主要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严格筛选基金托管人,明晰委托关系
由***府机构直接管理的优点是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较低,***策执行较灵活,缺点是管理效率低下,制度运行缺乏透明度,会出现国家利益与基金所有人利益的不一致,以至出现挪用而造成基金损失;由信托投资基金会管理便于民主管理和监督,其缺点是决策权力过于分散;由基金管理公司直接管理,其优点是基金管理公司按市场规则运作和投资,透明度高、竞争性强、效率较高,缺点是成立专门的基金公司的创建成本、交易成本和营销成本都很高。
上述三种基金管理方式中,后两种方式更具有***性,也更有利于对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托管人应当严格准入资格和条件,例如注册资本、技术要求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能批准入市。选择基金管理人采取市场化的原则,考察基金公司以往业绩,对风险管理措施的设计以及投资理念、人员结构等。另外要体现一个分散性原则,一方面规避风险,另一方面,形成竞争格局和市场化考评机制。明确这种委托关系与各自的职责是进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运营和监管的基础。
(二)健全对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的监管体制
投资的收益担保有助于维护投保人的利益,但是,严格的投资收益规定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为保证一定的收益,基金管理公司必须提取一定数量的波动准备金,以弥补投资收益率低于***府规定时的差额,这样一笔资金降低了投保人的净收益。另外一个负面效应是使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组合趋同,加大了投资的系统性风险。为了保护基金持有人的利益,借鉴国外做法,基金管理公司应提取一定比例的自有资本作收益担保的储备,促使其提高管理水平,在其收益较高的年份,提取一定的现金准备金。但考虑到我国具体情况,担保水平不宜过高,只需达到正收益即可。收益担保采用相对担保,即要求某个基金的收益达到整个基金行业平均收益的一定比例或不得低于行业平均收益的某个百分点(要保证取得正收益),可减缓基金管理者的压力,使其互相监督,防止某些公司违规进行高风险的投资。
(三)构建多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监管模式
从一元养老基金监管模式向多元养老金监管模式的转变是世界各国养老基金监管的一个趋势,多元监管机制的建立意味着要打破目前养老金行***管理的模式,进行监控权力的重新分配,权力的分配过程不仅仅限于对原有规则的修补,很可能要重新洗牌,进行彻底的制度调整。构建多元监管模式的初步设想理论上,部分积累的制度框架涉及三个主体?押行***部门、养老金缴纳者和养老基金管理中心,两两之间互相监督、互相约束的关系构成养老保险制衡机制。由这三个监管主体和制衡机制构成了多元监管模式,它具备保值增值养老金的潜力,并有可能避免利益集团的产生,因而比一元模式稳定。监管主体的职权界定和制衡机制的建立是构建多元监管模式的关键。
监管机构应确立统一、直接的收缴和发放形式,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效率,还可以避免收缴人员的道德风险,以防止养老金被中途截留。通过国家税收系统征收社会保障税并转入财***专户,是较为理想的征缴方法。社保机构应为每位缴纳者开立账户,在社保机构的监督下,由银行统一划拨支付,实现社会化收缴和发放。负责养老金运营的是具备法人治理结构的管理中心。管理中心由若干家投资公司、管理公司及保管公司组成,公司内部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各公司之间遵循公平竞争原则。养老金由财***专户直接转入管理中心下设的若干家投资公司账户,按照共同基金的模式进行投资运营,保管公司负责养老金的保管、收益分配并受社保机构的委托进行划拨支付。缴纳者有权向社保机构询问养老金的缴纳情况,对养老金的去向有知情权,而社保机构有义务向前者公布养老金征收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把养老金交给管理中心运营前应及时通知缴纳者,按其意愿交给指定的投资公司。总的看来,双方的制衡关系应建立在保护缴纳者这一弱势群体的法律基础之上。
(四)加快中介机构的建设和发展
保险基金管理论文第7篇
精算技术是以数理统计技术为基础,综合运用数学、人口学、经济学、社会学和金融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对各种经济活动中的财务风险进行分析。社会保险基金短期和长期平衡等的分析都需要精算技术的支持,精算技术被广泛应用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在国外,养老保险等重大***策的制定都是以精算师提供的准确可靠的精算数据为依据。国内许多学者已经对养老保险相关问题进行了精算研究,海龙(2014)、姚金海(2012)、高建伟、邱菀华(2003)提出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的确定应当基于个人账户收支平衡的精算模型,吕江林、周渭兵、王清生(2005)运用寿险精算原理,通过寿险精算方法,揭示了国发[1997]26号文中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方案的弊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关键在于社会保险基金平衡,离不开保险精算原理,然而,教学中很少运用精算技术进行分析的尝试。本研究将精算技术引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教学,开发相关案例,在教学中将理论与实务结合起来。
二、养老保险条例中的精算问题分析
根据不同时期社会发展、人口年龄结构变化等具体国情,***适时制定和调整了养老保险制度。国发[1995]6号文(1995年《***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提供了养老保险的两个实施办法,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方案;国发[1997]26号文(1997年《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本统一了我国“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将参保人员分为三类:“老人(在此决定实施前退休的人员)”、“中人(在此决定实施前参加养老保险计划,决定实施后退休的人员)”“新人(在此决定实施后参加养老保险计划的人员)”,实行不同的养老金待遇办法;国发[2005]38号文(2005年《***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在养老保险缴费与待遇计发办法等方面做出了一些科学的调整。对这些调整进行精算分析,能使学生更清楚地了解养老保险制度设计。
(一)缴费办法(含非工薪收入者待遇计发办法)
1.国发[1995]6号文
办法一:个人账户:相当于本人工资的16%。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1%,由最初的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升至8%;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小于个人账户入账比例金额的,由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补足差额。社会统筹账户: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总额扣除其中用于补足个人账户的金额之后的余额。非工薪收入者(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下略):缴费比例约为20%,其中16%计入个人账户。精算分析:a.个人帐户收益率综合考虑银行的居民定期存款利率与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进行确定。办法二:个人账户:个人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以及企业所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一部分。社会统筹账户:个人和企业所缴纳养老保险费扣除其中进入个人账户金额之后的余额。非工薪收入者:缴费比例小于或等于企业与个人缴费比例总和。精算分析:b.个人账户储存额,按照养老保险基金营运的实际收益计算。
2.国发[1997]26号文与国发[2005]38号文
个人账户:由个人所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总额形成,并且由26号文本人工资的11%下降至38号文的8%。社会统筹帐户:文件中都明确规定,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得超过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即20%;且38号文规定实施后企业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再进入个人账户。非工薪收入者:26号文规定缴费与待遇计发办法由当地人民***府确定;38号文中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0%进行缴费,其中个人账户入账比例为8%,养老金计发办法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一直在缩小个人账户规模,扩大社会统筹账户规模,体现了“做小、做实”个人账户趋势,兼顾效率与公平,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待遇。具体而言:个人账户入账比例逐步下降,注重公平。6号文中个人账户相当于本人工资的16%左右,26号文调整为个人缴费工资的11%,38号文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为个人缴费工资的8%。制度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个人账户的规模,个人账户规模较大,将增加现在工作人员负担;较小将影响两代人退休后待遇保障,适度规模利于实现代际间与代际内再分配的公平。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逐步扩大,弥补资金缺口,兼顾效率。6号文和26号文中,统筹账户为企业缴费减去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然而6号文中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高达为8%-13%,26号文中为3%,38号文则直接将26号文中划入个人账户的3%也划入统筹账户,统筹帐户的入账比例增大。增大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注重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增强了统筹帐户的基金实力,促进养老金账户的良性循环。
(二)待遇计发办法
1.国发[1995]6号文
办法一:“老人”:在原计发办法的基础上执行养老金待遇调整。“中人”:一是基本养老金按改革前原计发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与个人帐户储存额乘以增发比例之和,适用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工作且于本办法实施后年3内退休的人员;二是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与120之商,其中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以个人账户已有储存额进行估计,适用于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参加工作且于本办法实施后3年后退休的人员。“新人”:基本养老金为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120。精算分析:c.关于“中人”,该办法只是将实行个人账户3年内退休的人员视为“中人”,这是由于3年内退休的人员,个人账户积累额比较少,采用账户放大法推算个人一年内退休人员”归入“中人”,但并不影响研究效果。d.“中人”:月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系数÷120,这里的系数根据工龄和缴费年限确定。e.这里的120,是假设个人退休后平均剩余寿命为10年,即120个月。但近年来人均寿命不断提高,这种制度设计会造成养老金待遇高估。办法二:缴费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退休后的养老金包括以下三个部分:社会性养老金:约为社会平均工资的25%;缴费性养老金:缴费每满1年,增加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即1.0%-1.4%。个人帐户养老金:个人帐户储存额全部;可一次或者多次或者按月领取。精算分析:f.缴费型养老金=退休上年月平均工资*职工所有缴费年限工资指数的加权平均*系数*缴费年限。其中,个人工资指数=个人缴费工资/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系数在1.0%-1.4%,1.0%是考虑到一些地区的实际情况(如北京)设置的下限,1.4%是考虑到与该文件相一致。
2.国发[1997]26号文与国发[2005]38号文比较分析
两个文件中养老金计发办法的差异较大,26号文规定,基础养老金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个人账户计发月数是一个确定的固定值120;38号文将基础养老金与本人指数化平均工资、缴费年限挂钩,且个人账户计发月数随着退休年龄的不同而不同(见附表1),不再是固定值120。精算分析:g.38号文中,。W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S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N为缴费年限。h.38号文计发月数的做法更加科学,有利于建立参保职工的激励约束机制。
(三)预算与决算(2010年***预决算手册)
2010年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原则明确规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坚持收支平衡,适当留有结余。要做到这一点,要求以支定收。本研究将考查其中的精算问题,训练学生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相关理论的能力。养老金收入预算公式为:当期征缴收入预算值=平均缴费人数预算数×月人均缴费基数预算数×12×平均费率×基金征缴率其中:平均缴费人数预算数=上年实际缴费人数×[1+(上年缴费人数同比增长率×权重+前三年缴费人数平均增长率×权重)]从当期征缴收入预算值公式可以发现,当期征缴收入预算值依据以前年度缴费人数确定,即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并不是以支出预算为基础编制,违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的收支平衡原则,导致当期征缴收入预算结果与实际情况差距较大。养老金支出的预算公式存在同样的问题。养老金支出公式为:养老金支出=平均离退休人数×月人均养老金×12个月其中,平均离退休人数的确定以上年末离退休人数乘以一定的增长比例确定。增长比例按各市前三年平均增长率确定。不难发现,平均退休人数的预算是根据以前年度离退休人数确定,导致养老金支出预算不准确。
三、以精算为基础的案例
计算:某个体工商户退休后第一个月的基本养老金。资料如下:2006年1月,45岁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假定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上一年当地职工的平均工资为32808元/年,增长速度为3%/年。该个体工商户在年满周60岁时办理退休开始领取养老金。已知该个体工商户退休时的个人账户的累积储存额为63772.48元,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4100元。且每年末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账户按4%/年获得收益率。解:由于该个体工商户于2006年1月开始缴纳养老保险费,因此应当按照38号文计算退休后的养老金,根据制度规定可建立该个体工商户养老金的精算公式: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养老金=可知该个体工商户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退休后第一个月领取的养老金情况如下:基础养老金=(4100+32808×1.0315/12)/2×15%领取的个人账户养老金=63772.48/139领取的基本养老金=4100+32808×1.0315/12)/2×15%+63772.48/139=1085.76
四、结论及课程教学建议
将精算技术引入案例教学,结合养老保险条例中的精算问题,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课程教学在以下几方面独具优点:
(一)案例教学法的应用
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教学中开展严格意义上案例教学的高校并不多,长期以来该课程强调教授事物及其关系,这与案例教学注重学习关于“行为步骤”知识的机制完全不同,被证明是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方法。结合养老保险条例,开发以精算为基础的案例,提高学生运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理论知识处理问题的实际操作能力,这个过程弥补了传统教学法的不足。
(二)选择贴切的案例题材
个人账户储蓄额计发月份案例教学效果的好与坏,主要取决于案例题材的选择是否适当(徐亚纯,2009;郭俊辉、曹旭华、王富忠,2010)。一个好的案例可以帮助学生很好地理解和消化所学理论,以养老保险为例,基于其中的精算问题,探讨国发[1995]6号文、国发[1997]26号文、国发[2005]38号文中具体的缴费办法、计发办法调整的原因,深化学生对相关理论知识的理解。并通过一个计算基本养老金的案例,要求学生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精算技术,训练其综合运用知识的实务操作能力。
(三)以精算技术为分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