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10篇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1

非农业家庭户就是城市户口,两者无区别。

1、非农业户口是计划经济时代划时代将户口划分为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两种类型,农业户口指的便是靠自己生产口粮的居民,非农业户口则是指靠国家分配口粮的城市户口居民。

2、2014年7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3、《意见》称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来源:文章屋网 )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2

关键词:城镇化;农民需求;在村农民需求;进城农民工需求

中***分类号:F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4)06-0065-09

城镇化或城市化主要指人类生产和生活方式由乡村型向城市型转变的历史过程,表现为由乡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化以及城市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当前我们对城镇化问题的认识已经相当深入,已有的研究均构成后续研究开展的基础和前提。但必须看到,无论是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发展模式抑或是发展动因,现有研究都具有较为明显的外部驱动特征,对于城镇化的真正主体――农民的内生需求的关注明显不足。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只有真正把握了农民的真实需求,中国的城镇化发展才能获得坚实的基础,也才能够最大程度符合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那么,在农民看来,他们在城镇化进城中的需求到底是什么,这些需求是否具有内在的一致性?为了回答上述问题,课题组于2013年1月到2月间,依托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百村观察”和“百居观察”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以“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需求”为主题的大规模问卷调查。调查涉及全国30个省267个村(社区),获得有效问卷7687份。为了分析和比较农民需求的内在差异,本研究将受访农民划分为在村农民和进城农民工两大类型,分别获得有效问卷4980份和2707份,所占比重分别为64.8%和35.2%。

一、在村农民的城镇化需求

在村农民是指仍然留在农村的农民,也是尚未城镇化的农村居民。对于这一农民群体而言,城镇化的需求主要体现为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经济和社会收益预期。

(一)集中定居需求

城镇化的基本特征是农民向城镇的集中迁移和定居。调查表明,有高达63.6%的在村农民希望离开农村到社区或者城镇定居生活,只有36.4%的农民仍然希望留在农村。在具体的定居层次上,希望定居在农村成建制社区的农民比重最大,达到24.54%;其次是县(市)一级,占比为17.56%;希望定居地级市、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农民比重较低,分别只占7.29%、5.51%和1.31%(见表1)。总体上来看,在村农民对于定居城镇的需求非常强烈,其中尤以农村成建制社区最为突出。这从侧面说明,农村成建制社区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农民的内在需求的,农民更希望的城镇化方式是就地城镇化而非异地城镇化。

(二)户籍变更需求

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其基本形式是农业户口的非农转变。然而,与定居城镇化的高需求相比,在村农民户籍城镇化的需求却并不明显。当问及“您是否愿意转为非农户口”时,有高达56.67%的农民给出了否定的答案,持肯定态度的农民占比仅为27.05%,另有16.28%的农民态度模糊(见表2)。也就是说,真正希望转为非农户口的在村农民比重不足三成。可见,以户籍推动的城镇化并非当前农民最迫切的期望。

进一步从区域差异上分析,各地区农民对转为非农户口大多持否定态度,不愿意转的比重均较高,东、中、西部地区比重分别为49.73%、55.46%和64.77%。也就是说,随着区域的从东向西转移,在村农民保留农村户籍的态度愈加坚决。(见表3)总体上看,在经济相对发达的东部地区在村农民对转为非农户口的意愿强于中西部地区,经济状况落后的西部地区农民转为非农户口的意愿最弱。

(三)产业与就业需求

如果说定居问题关系到农民能否“住进来”,那么产业与就业则关系到农民能否“留得住”。调查显示,当问及“您预期最理想的就业地点是哪里”时,有32.25%的农民最希望留在农村就业,20.35%的农民希望在农村成建制社区就业,希望去县(县级市)就业的农民比重为18.48%,选择其他就业地点的农民比重相对较低(见表4)。总体来看,农村和农村成建制社区是农民最理想的就业地点,也表明农民更偏向于本地就业的就地城镇化模式。

在本地产业发展上,当问及“如果进行城镇化建设,您最希望发展什么产业”时,有38.32%的农民希望发展加工制造业,32.57%的农民希望发展现代农业,选择其他产业的农民比重普遍较低(见表5)。不难看出,城镇化建设中,就近转化为产业工人是农民的最大期盼。在村农民希望在农村及新型社区就近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集约型现代农业,以此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与岗位,实现其由农民向产业工人的就地转化。

(四)公共服务需求

推进城镇化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当前农村的公共服务状况,实现城乡公共服务的一体化。在这方面,农民的需求非常集中。当问及“您目前最不满意的公共服务是什么”时,有36.40%的农民选择公共教育服务,有24.54%的农民选择环境卫生服务,另有17.5%的农民选择社会养老保险,选择其他公共服务的农民比重普遍较低(见表6)。换而言之,农村教育、环境卫生和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最为农民所诟病,也是未来城镇化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重要内容。

从农民公共服务需求的紧迫性来看,农民的诉求也较为集中。当问及“您目前最需要的公共服务是什么”时,有30.21%的农民选择了劳动就业服务,远远高于其他公共服务项目;有16.98%的农民选择医疗卫生服务,另有13.83%的农民选择了生产服务,选择其他公共服务类型的农民比重普遍较低(见表7)。总体来看,当前在村农民对劳动就业服务的需求最为迫切。

二、进城农民工的城镇化需求

农民工以工资性收入作为个人和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他们长期生活在城镇,但却没有完全融入城镇。从城镇化的过程来看,他们比在村农民的城镇化水平更高,但又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镇化。对于这样一类“半城镇化”的农民群体而言,他们的城镇化需求有着自身的特点:

(一)生活定居需求

农民工由于长期生活在城镇,其定居城镇的意愿也强烈的多。调查表明,有58.52%的农民工希望能够在建制镇及以上地区定居,这一比重占到总样本的近六成,15.26%的农民工希望定居在农村成建制社区,另有26.22%的农民工希望回到农村定居。在定居城镇的具体层级上,县(县级市)是农民定居意愿最强烈的地方,其次是农村成建制社区、地级市以及省会城市,占比分别为15.26%、14.77%以及14.02%(见表8)。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超过两成的农民工希望定居在县(县级市),但是如果我们将成建制社区与普通农村合并考虑,那么将有41.48%的农民工并不愿意离开农村地区而迁居到城镇(不包括社区)。就此来看,就地城镇化的模式或许更适合农民工的定居意愿。

当然,尽管农民工对于定居城镇的需求强烈,但他们也深知定居城镇存在许多困难和阻碍。当问及“您认为定居城镇的最大困难是什么”时,有54.08%的农民工认为是房价太高,占到总样本数的一半以上;有17.19%的农民认为是生活成本太高,虽然远远低于房价的因素,但也接近总样本的两成(见表9)。总体而言,经济能力的限制是导致农民工定居城镇困难的主因。

(二)户籍变更需求

尽管多数的农民工希望到城镇定居,但真正希望转户口的农民工比重却并不高。在2701个有效样本中,只有34.28%的农民工表示愿意转户口,占比约为总样本的三分之一;不愿意转户口的农民工占比为47.54%,比愿意转户口的农民工多出13.26个百分点,另有18.18%的农民工态度不确定(见表10)。

从务工区域上看,在不同经济区域务工的农民工转户口的意愿存在显著差异,主要表现为区域经济越发达,农民工转为非农户口的意愿越强烈。具体而言,42.91%的东部农民工愿意转为非农户口,占比最高,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不愿意转为非农户口的农民占比排序则刚好与之相反;中部农民工对变更户口持无所谓态度的占比最高,达20.33%,东部最低(见表11)。

进一步的调查表明,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是吸引农民工变更户口类型的重要动因。在926位希望获得非农户口的农民工当中,70.09%的农民工表示希望通过转户口享受城镇科、教、文、卫、体等优质的公共服务资源;66.74%的农民工表示希望享受到城市社会保险、救济、福利和优抚安置等社会保障待遇;44.28%的农民工希望能够通过转户口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另有33.05%的农民工希望通过转户口获得身份上的认同(见表12)。也就是说,农民工之所以转户口,主要是希望通过转户口获得更优质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而非身份上的认同。

(三)社会保障需求

对于农民工群体而言,他们尽管长期生活在城镇,但是却极少能够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对等的社会保障。将农民工纳入到城镇社会保障的范畴中来是推进农村城镇化的应有之义,也体现了农民工参与城镇化的现实需要。调查表明,受访农民工无论是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还是生育保险,其参保率均不足一成,分别为7.4%、6.03%、5.85%和5.03%。也就是说,超过90%的农民工都被排斥在了城镇社会保障的范畴之外。只有一项工伤保险,农民工的参保水平达到了19.48%,但其总体占比仍不足两成。值得一提的是,对于已经参保的农民工而言,他们对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满意度普遍较低。在针对城镇医疗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调查中,农民工的满意度分别只有29.69%、40.54%和22.88%,凸显了农民工对于改善和提高其社会保障水平的迫切需求(见表13)。

(四)子女教育需求

对于广大的农民工群体而言,子女教育问题一直以来都是他们迫切关心的问题。由于受到一系列体制因素的制约,农民工的子女教育问题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在调查中我们发现,有33.07%的农民工表示因为没时间照顾子女而未让子女跟随自己在务工地上学;上学费用高是子女未在父母务工地上学的另一个重要因素,选择此项的农民工占比为27.69%。如果说以上属于农民工的自身因素的话,那么其他的一些体制性因素则致使农民工子女只能留在农村上学。调查表明,有15.07%的农民工表示受户口限制其子女不能在务工地上学,另有4.4%的农民工表示学校不接受其子女人学(见表14)。

从子女在务工地上学的农民工调查情况来看,有26.71%的农民工表示最大的困难是可选学校少;其次是入学手续复杂,占比达到25.01%;认为限制条件多和择校费用高的农民工占比也达到了19.52%和14.38%的较高水平(见表15)。总体来看,尽管农民工希望子女能够到城镇就学,但是由于农民工家庭以及社会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民工子女上学异常困难。就此来看,未来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应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五)公共服务需求

由于受到许多体制性因素的阻碍,农民工长期以来被排斥在城镇公共服务的范畴之外。即使大量农民工生活在城镇,但是他们仍然只能获得极为有限的服务资源。当问及“您接受过何种城镇公共服务”时,农民工选择就业服务、住房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的比重分别只有37.51%、14.73%、53.02%以及11.71%,其中除了选择文化服务的比例超过半数以外,其他均在四成以下。特别是在住房服务和社会服务两个方面,有高达85.27%和88.29%的农民工表示未接受过相关服务(见表16)。从服务满意度情况来看,农民工对就业服务、住房服务、文化服务、社会服务的满意度均不高,其评分分别为3.38分、3.69分、3.05分、3.31分,即均处于“一般”和“比较满意”之间。

三、横向比较与基本结论

(一)就地城镇化与异地城镇化

农村城镇化应当采取何种模式,一直以来是学界争论较多的问题。通过本研究可以看到,尽管向大中城市迁居的异地城镇化模式仍是农民的重要选择,但以本地农村为中心的就地城镇化模式越来越受到农民的期待。首先,从定居层次上看,在村农民对于农村成建制社区和县(市)的热情较高,并且呈现出距离原居住地越近,农民的需求越加强烈的偏向(见表1)。其次,对于农民工而言,他们虽然进入了城市,但在城镇享受的社会保障水平太低,且子女在城镇接受教育的难度太大,因此仍有41.48%的农民工希望定居在农村或是农村成建制社区。再者,从农民的就业走向和产业发展来看,在村农民期望未来城镇化过程中可以发展加工制造业和现代农业等有利于农民本地就业的行业产业(见表5),从在村农民的预期就业地点来看,农民选择在本地农村和成建制社区就业的比重最高,远远高于其他就业地点(见表4)。总体上看,无论是在村农民还是进城农民工,都对就地城镇化给予了较高的期望,以农村社区集中居住为特征的就地城镇化模式或更符合农民的需求,也更具有内生的动力。

(二)城镇化与非农化的偏差

农业户籍人口的非农化是衡量城镇化水平的重要指标。但在实际调查中我们发现,尽管农民对于定居城镇(包括社区)、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需求强烈,但是对于变更户籍的非农化需求却并不突出。调查显示,在村农民中有一半以上不愿意转户口(见表2)。与在村农民相比,进城农民工变更户口的需求相对更高,但仍有接近一半的农民工不愿意变更户口(见表10)。而且,即使是愿意转户口的农民,他们更看重的也是通过转户口获取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而非取得身份上的认同(见表12)。这意味着,单纯以变更户籍来推动城镇化的方式或将难以得到农民的认可,农民更希望得到的是与城镇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三)教育与就业:公共服务诉求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3

要了解小城镇对周围农村发展的作用,了解小城镇的人口容量,就必须研究小城镇的人口问题。也只有对小城镇的人口问题有比较深入的了解,才可能对小城镇的户籍制度改革有清楚的认识。

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进程回顾

农村改革后大量的农民进城谋生。因此1984年***发出《***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允许农民自理口粮到县城以下的集镇入户居住,发给《自理口粮户口簿》。这是对50年代以来户口管理体制的一个重大突破。自理口粮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1990年全国自理口粮人口428万人,1993年只上升到470万人[1],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小城镇的经济缺乏活力。以1993年为例,在自理口粮就业人口中,从事工业的占26.7%、商业的占23.2%、服务业的占17.7%、建筑业的占10.7%、交通运输业的占6.1%、其他的占15.6%,从这个结构可以看出为小城镇自身经济服务的就业人口占半数以上。让农民自理口粮到城镇,而小城镇给农民的机会有限,因此吸引力也有限。

1992年***出台的《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决定实行当地有效城镇户口制度,范围是小城镇、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等,对象是外商亲属、投资者、被征地的农民。在这一基础上,1992年山东省***府出台了“山东省地方城镇户口”***策,其他大部分地方采取的是“蓝印户口”这种更加机动的户籍***策。蓝印户口是一种介于正式户口与暂住户口之间的户籍,因使用的印章为蓝色而得名。拥有蓝印户口的人基本上可以享受正式户口的利益,但是要经过若干年后才能够转变为正式户口。最早采用蓝印户口的以中小城市居多,在一些地方的小城镇也实行蓝印户口。蓝印户口的条件和价值与城镇的地位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城镇地位越高,得到蓝印户口的条件也越高。

1997年在全国近400个小城镇进行户籍改革试点。从1998年开始,各地逐步开放小城镇户籍。在这方面,中西部地区开放的步伐迈得比较大。例如1998年贵州省在10个小城镇进行试点,在贵州省公安厅的《小城镇户籍改革试点方案》中规定,在小城镇中有合法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生活来源,有合法的固定居所后居住满两年,就可以办理小城镇的常住户口,并且不允许收取城镇增容费。

2000年中央和***出台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对县级市市区及以下的城镇,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农民,均可根据本人意愿转为城镇户口。在这一***策的推动下,各地对小城镇户籍的开放速度也相应加速。2001年***批转***《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小城镇的户籍改革进一步放宽,至此绝大多数小城镇的户籍基本上对农民开放了。

在开放小城镇户籍这场改革中,对开放户籍促进城镇化寄予了太多的希望。其实从1997年开始小城镇的户籍试点改革到现在,小城镇对农民的吸引力并没有明显的增强,没有出现大量农民迁入小城镇的情况。例如1999年在安徽涡阳县竟然要把城镇户籍以每个600元的价格摊派出售[2]。河南省小城镇的户籍开放后,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大,在一些改革试点小城镇竟然没有一个人申报[3]。为什么小城镇的户籍改革没有引起大的反响,这从小城镇人口状况可以得到有益的启示。

二、小城镇人口状况

关于小城镇的人口统计比较混乱,不同的资料来源有出入。资料不一致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统计口径问题,按照中国的户籍管理制度,一个镇人口的身份至少有两种类型,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在一些镇中则可能还有“自理口粮人口”、“蓝印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等。按照户口所在地又可以划分成本地人和外来人口,而外来人口中又可以划分为办理了暂住手续与没有办理的两类。按行***区划来划分镇人口,时常会产生误导。因为大多数小城镇的管辖范围都比较大,包含了大量的农村,容易夸大小城镇的人口规模。目前小城镇的范围界定也有待完善,因为在一些地方,随着小城镇的发展、城镇人口规模的扩大、农村工业的发展,镇与周边农村在地理上已经连成一片,如果用原来的行***区域来计算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则容易缩小其实际的人口数量。鉴于上述情况,在本文中对小城镇人口的描述分析存在一定的局限,只能是一种概况性的介绍。

表1与表2是来自不同资料的全国性小城镇人口资料,表1是历史性的回顾,表2是时间剖面的状况。表2的资料并不完整,缺了接近2000个镇的数据,占当年全部城镇数量的10%。如果比较两张表的数据,可以看出两者之间在平均人口规模上有比较大的差异,而在平均非农业人口规模上的差异比较小,导致这种差异的原因是统计范围的不同,前者是用镇行***区划统计,因此规模偏大,后者用建成区,因此规模偏小。由于农业人口大部分居住在镇的建成区外,用行***区与建成区不同口径统计导致的差距比较大。又因为非农业人口主要集中在镇的建成区内,所以用行***区与建成区不同口径统计导致的差距相对比较小。上述的两个资料都有缺陷,但是相比之下用建成区统计的资料更加符合实际情况。

表1 部分年份小城镇基本情况

附***

资料来源:[1]《中国统计年鉴》(相关年份),中国统计出版社.

[2]《中国人口统计年鉴》(2000年),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3]《中国人口年鉴》(1985),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

根据表2中的数据,从60年代初期开始到改革开放前的20年间,全国小城镇在数量和人口规模上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改革开放以后,小城镇的数量从1980年不足3000增长到1999年接近2万个,平均每年增长率为10.5%;人口规模从5693万增加到37637万,平均每年增长率也为10.5%。虽然近年来小城镇有较大的发展,但是分析一下却可以看出小城镇发展有两个问题。第一个是作为小城镇主体的非农业人口,从1980年到1999年的平均年增长率只有2.8%,扣除了人口的自然增长因素,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迁移增长率实际上是很低的。第二个是在1980年平均每个小城镇有1.5万的非农业人口,到1999年平均每个小城镇的非农业人口不到4000人。小城镇非农业人口规模的缩小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部分人口规模大的小城镇发展为小城市,二是新增加的小城镇的人口规模小,三是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大量在小城镇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口”没有被承认是非农业人口。

表2 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人口情况

人/个  

地带 平均人口 平均非农业人口 平均劳动力人数 平均企业人员数

东部

5842

2415

3155

1516

中部

5119

2378

2489

857

西部

3312

1460

1676

505

全国

5009

2169

2612

1077

说明:①共17260个镇资料,根据这些镇的资料计算,下同。

②此表的人口指的是镇区的人口。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前几年大量的县城转变为城市,导致剩下的小城镇人口规模普遍不大,全国大约70%的小城镇的人口规模不到5000人,非农业人口规模不到2000人。小城镇人口规模超过2万,或非农业人口规模超过1万的小城镇,占全部城镇的比重在3%左右。从空间的角度看,小城镇的人口规模以东部地带为最大,中部次之,西部最低。例如东部地带小城镇平均人口规模比西部高76.4%,东部地带小城镇平均非农业人口规模比西部高65.4%。根据17260个镇的资料,在人口规模最小的2000个镇中,约50%在西部地区。

表3 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人口规模分布

%

附***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表4 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非农业人口规模分布

%

附***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由于大部分小城镇人口规模小,只要增加几千人就可以让不少城镇人口倍增,由此带来生活环境恶化,就业机会减少等问题,因此短期内大多数小城镇人口增长的空间不大。

三、小城镇人口中实际非农业人口估算

在前面谈到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大量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的“农业人口”得不到承认为合法的非农业身份,这部分人在目前的城镇人口中占相当大的一部分。同时在部分小城镇中存在大量的外来劳动力,在有资料的城镇中,有1226个镇的企业中的就业人数超过有当地户籍的劳动力人数,表明大量外来人口存在。这种情况以东部居多,数量最多的分别是广东、江苏和重庆。如果大量实际从事非农业工作者的身份得到确认,对城镇户籍管理有益,这些城镇将是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表5 企业人数超过镇劳动力总数的城镇分布  

地区

数量(个)

比重(%)

东部

650  

53.0  

其中:江苏

143

  

11.7  

广东

148

  

12.1  

中部

270

  

22.0  

西部

306

  

25.0  

其中:重庆

135

  

11.0  

全国

  1226

100.0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到底小城镇中有多少人口应该属于非农业人口,这是无法准确回答的问题,因为在小城镇中,有些家庭内部的成员可以分别从事农业与非农业工作,也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同时兼职农业与非农业。不过还是可以对目前小城镇中实际非农业人口规模作一大略估计,下面是估计的公式:  

期望城镇非农业人口=1.8×(企业人员数+劳动力人数×0.1)

这一公式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按目前中国城镇的实际情况,每个非农业劳动力供养1.8人(包括劳动力本人在内);第二,在一个镇内部的劳动力中至少有10%的人是从事行***管理、文教卫生、商业和服务业,应该说10%这一比重可能偏低。用这一公式计算出的城镇非农业人口规模,本文称为期望城镇非农业人口。表6是根据公式计算的结果,从中可知全国小城镇中,实际属于非农业的人口要比统计数多50%左右,其中东部地区大约多70%,中西部则在30%左右。要强调的是这些期望可在小城镇增加的非农业人口中,70%以上在东部地区。

从期望可增加的小城镇非农业人口数量上看,除了局部地区之外,小城镇非农业人口的增长并非是无限的,它受到小城镇就业条件的限制。除了少数以交通、旅游、集市贸易为主要产业的小城镇之外,大部分小城镇人口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其企业发展的制约,只要没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企业存在,让小城镇人口大发展是空中楼阁。根据表2中的数据,全国平均每个小城镇只有大约1000人的企业员工。东部地区多些,平均有1500人左右,西部平均只有500人上下。而从表7的数据中可知,全国接近40%的小城镇中,企业员工数量不足250人,在西部地区这一比重是接近60%。从企业情况看,目前大部分小城镇容纳大量人口就业的前景并不乐观。

表6 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非农业人口增长潜力

万人,%  

地带

实际非农业人口

期望可增加

期望可增加非

非农业人口①

农业人口比重②

东部

1935

1309

67.6

中部

1189

  

334  

  

28.9

西部

   620  

177  

  

28.5

全国

3744

1820

48.6

注:①期望可增加非农业人口=A类城镇的期望非农业人口-A类城镇的实际非农业人口

A类城镇指的是:期望非农业人口>实际非农业人口的小城镇

B类城镇指的是:期望非农业人口<实际非农业人口的小城镇

②期望可增加非农业人口比重=期望可增加非农业人口/实际非农业人口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表7 1999年各地带小城镇企业员工人数规模分布

%

附***

资料来源:《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国统计出版社,2000年。

从期望城镇非农业人口和小城镇企业规模的分析中可以得知,通过户籍制度改革可以让一些实际上已经在小城镇工作的人得到户籍,但是靠这类人口来增加小城镇人口的作法在东部地区可以比较有效,在中西部地区的效果不大

四、关于小城镇人口与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几点讨论

在对小城镇人口状况有一定了解的基础上,可以从人口的角度对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作一点讨论。

首先,小城镇的人口规模普遍太小,对大多数服务行业来说,根本达不到许多服务业所能生存的“门槛人口”。在这些城镇中,要依靠企业中就业人口的大量增加,拉动服务业人口的增加才可能发展。其实从“自理口粮”人口对小城镇发展起的作用有限这一事实,也可以看到开放小城镇户籍对大部分小城镇的发展帮助有限。

其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口的流动主要是受到劳动力市场的影响,从目前小城镇的人口状况看,大多数小城镇的劳动力市场潜力有限。大部分企业规模小,容纳劳动力的能力极有限。根据《中国农村乡镇统计概要2000》中数据计算,在小城镇中平均每个企业的规模12人,其中东部地区平均16人,中部地区平均9人,西部地区平均7人,可以说相当部分企业是处于小作坊的水平。没有就业机会,白给农民一个小城镇户籍对农民没有实质意义。

第三,目前户籍制度改革并不限于小城镇,大多数小城市的户籍已经相当开放,甚至于石家庄这样大城市的户籍也基本上开放,与小城镇相比,城市的吸引力远大得多,而且对石家庄这样的城市来说,户籍开放后也没有出现大量人口涌入的局面。因此只要小城镇的就业机会无法超过城市,那么小城镇的户籍吸引力就有限。

第四,小城镇户籍改革的实质是什么,目的是什么。根据目前小城镇人口现状,小城镇户籍改革的实质是承认大批在小城镇工作、生活的人口,他们的身份已经不是农民,其目的应该是方便人口管理。如果把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定位在促进农村城镇化上,从前面的分析看,很可能要失望的。

第五,小城镇户籍改革的效果存在地区差距。在东部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水平比较高,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特大城市的郊区,户籍改革对小城镇规模的发展会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相反在广大的中西部地区,简单通过开放小城镇户籍,甚至是开放城市户籍,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依然有限。

收稿日期:2002-1-21;修订日期:2002-4-3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分县市人口统计资料(1990年度与1993年度).北京:群众出版社,1991、1993.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4

2006年10月,***门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拟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的界限,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2014年7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区分,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在此背景下,各地纷纷提出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改二元户籍为统一的居民户口,当然是对户改***策的具体落实。

但是,户籍制度改革显然不只是换个户口本那么简单。虽然表面上的二元户籍没有了,但实质上的城乡差别依旧存在。户口本上的统一名称之外,更需要进一步推进权利待遇的平等。户口本不是一个本子,而是一个权利母体,各种权利待遇附着其上,构成实际的城乡差距,涉及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福利等各个方面。几十年来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制度,要真正淡出历史舞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显然只是一个开始。

户籍制度改革之前的最大问题,是想在城市落户的落不了户,只能“暂住”在自己家里,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孩子也得回可能从未回过的户籍地考大学。现在,“积分制”的推出,给了这个问题一个可行的解决之道。但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新的问题已经出现:因为土地升值预期谁都看得见,不仅很多农村户口的人不愿转为城镇户口,甚至很多已经转为城镇户口的人也想重新转回农村户口。

根据现行土地承包法,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农民进城落户,必须放弃土地,用一纸户口本,就要拿走农民的农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当然是一笔太不划算的买卖。

据报道,四川进城务工人员中,明确愿意将户口转为城镇户口的只有10.7%。在全国层面,这个数据恐怕也不会很高,反正农村户口并不影响在城市打工,为什么要为了一张纸,放弃很可能是最大隐性财富的的土地呢?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5

为贯彻落实省***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我省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1]106号)和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的精神,根据我市户***管理的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改革我市的户籍管理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不再保留农业、非农业、自理口粮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全市城乡居民实行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2002年1月1日起,新制发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不再加注户口性质,在"户别"栏或其他栏目中不再打印户口性质标记,"户别"一栏一律按规定填写"家庭户"或"集体户"。原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已加盖或打印的,在日常户口管理工作中逐步予以更新。

人口信息系统中的户口类别代码采用新的编码,原户口类别代码停止使用,进行人口信息数据转换。

二、省内户口迁移,不再具有户口性质的差别。各地不得再要求提供户口性质证明,也不得在户口迁移证件中加注户口性质。

三、省际户口迁移,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迁入我市的人口,在落户时取消其农业、非农业、自理粮或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

属本市迁往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人口,在迁出时根据其目前所从事的职业,在迁移证件中加注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凡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种植)、林业、畜牧业、渔业、狩猎等行业的人口,以农业户口性质迁移;从事工业、商业、服务、管理等行业的人口,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移;原国营农场、林场、经济作物种植场职工,仍按非农业户口性质迁移;在校的大、中专(含技校)学生户口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移。未成年的小孩迁移,属随迁的,根据其随迁亲属的户口性质迁移,单独迁移的,根据其父母所从事的职业迁移。具体的农业、非农业户口与职业划分参照见附件。

四、公安人口统计年报中有关"农业"、"非农业"人口统计,按附件所对应的职业进行统计。

五、就读于我省大、中专(含技校)院校的本市生源,入学时不需将户口迁入学校所在地。入学后,由学校统一造册,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核定,凭《录取新生名册》和《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暂住户口登记,毕业后,注销学校暂住登记,落实单位的应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因家庭户籍变动的,学生户口也应予随迁。

六、就读于省外大、中专(含技校)院校的本市生源,入学时仍需按国家现有规定,将户口迁往省外院校。来我市学校就读的非广东生源,入学时需将户口迁至市内,毕业后按有关规定予以迁移。

七、以准入条件取代进城人口控制指标,取消"农转非"制度,准入条件包括:

㈠、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成套商品房或自建合法住宅的,可迁入户口。商品房和自建住宅,必须是合法报批兴建的成套住宅,不包括商铺、厂房、仓库或其他用途的房产。申请入户的房产应具备入住的基本条件,并已编定了门(楼)牌号码。

购买商品房的凭房产证入户(通过银行按揭购买商品房的凭房产证复印件和相应的银行证明入户)。一套商品房只允许房产所有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落户,转让后的商品房须在原家庭户的户口全部迁出后,才可准予迁入新的家庭户。属合资购买的成套商品房,只允许其中的一个家庭入户。

㈡、外商、华侨或港澳台同胞在我市投资兴办实业或捐办公益事业,投资额在一百万元以上,捐赠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准予其境内亲属在我市落户,凭市有关部门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㈢、外地居民前来投资兴办实业或捐办公益事业,投资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每年纳税在五万元以上的,准予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我市落户,凭市有关部门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㈣、夫妻投靠入户的,随时办理迁移手续。

㈤、市属及镇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随时办理迁移手续。

㈥、凡是具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人才,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入户,凭相应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或技术证明及工作合同,经市公安局审查批准后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㈦、外地在本市城镇有固定职业、固定住所的人员,可准予落户。固定住所是指购买、自建或长期租赁(已租赁五年以上)的合法住宅,购买、自建的住宅应具有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长期租赁的住宅应具有房管部门提供的租赁合同。相对稳定生活来源是指务工经商、兴办第二、三产业及被当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聘用,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

八、我市现有自理粮户口,要按这次户籍改革的要求,在2年内逐步予以解决。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6

7月30日,***公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决定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这标志着实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和“非农业”二元户籍管理模式将退出历史舞台。

取消农业户口,是自2006年彻底取消农业税以来,又一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改革举措。从今往后,至少从身份上,中国再无“农”和“非农”的区别。改革在扭转城乡差距、改变因户籍导致的权利不平等现象上,迈出了至为重要的一步。

但户籍改革已经不仅仅是改户口本的问题,户籍改革的背后,是万分复杂的权利和利益关系调整。从基本的***治权利到就业、教育、社会保障等,太多的个人权利和户籍绑定,这也注定了改革难以一步到位。取消农业户口拉开了“平权时代”的序幕,但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乡“平权”,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户籍改革变得越来越复杂

刘斌不知道该不该留在深圳。

作为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铁石口镇乙口村雷公山组的村民,今年他有42岁了,但是在深圳宝安区观兰镇的金德鑫电子厂已经工作10多年了。

“不想转城市户口,深圳消费水平太高。”说起是否获得深圳户口,他摇摇头。

几年前,他有机会通过买房获得深圳户口的机会,不过考虑到房价太高,他还是放弃了。

刘斌的想法,其实是目前大多数农民工境遇的一个缩影。

截止到去年底,全国农民工总量是2.69亿,其中外出农民工是1.66亿。至.今年6月底,外出农民工已经达到了1.74亿,比上年同期增加了307万,总量保持稳定增长。

不过,这么多农民工,基本上都没城市户籍。这使得2013年全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城市常住人口比例为53.7%,但是实际整个拥有城市户籍人口比例仅仅在35.7%。

因为户籍制度的约束,中国的城镇化存在“半城镇化”现象,即户籍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存在差异。二者之间的数量差即是实现了地域转移和职业转换,但还没有实现身份和地位转变的农民工。这部分群体规模超过2亿。“就业在城市,户籍在农村;劳力在城市,家属在农村;收入在城市,积累在农村;生活在城市,根基在农村”,成为其显著特征。

尽管计划经济时期附着于城市户籍之上的福利已经逐步剥离,比如粮票、油票等计划经济时代的福利早已取消,但这些农民工依然难以享有与城市户籍相关的教育、社保、医疗等公共服务。在大城市哪怕是购房、购车都受到限制。

与此同时,农民也越来越看重附着在户籍上的福利,比如宅基地财产权、土地承包权、林地承包权等,很多农民进入城市时并不愿意放弃农村户籍。

但是在城镇户口之上,尤其是大城市,比如北京,户籍之上附加着更大的利益。众所周知,2010年底和2011年初,北京市***府相继颁布针对汽车和住房的“限购令”。非京籍居民要想参与购车摇号和购买住房,必须“持本市暂住证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或)个人所得税”。

伴随北京房价上涨,暂且不论是否买得起房,购房资格成了是否能够分享城镇化进程中投资增值这块蛋糕的关键一步。早在2008年,“具有北京户口”已经被列为限价商品房供应对象需具备的首要条件。

改革已经不仅仅是改户口本的问题,而是平衡城乡两种身份所带来的利益问题。民建中央副***辜胜阻曾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正在变得越来越复杂。

农民市民化财***成本平均每人13万元

伴随城镇化进程的加速,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综合考虑存在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以及承载力约束等多方面的因素。

户籍制度改革要推进,这早已成为各界共识。之所以久拖不决,更为关键的是资金。

据中国社科院的《中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报告》测算,目前我国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约为13万元。其中,东、中、西部地区人口转移的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

当前我国城镇化正处于快速推进阶段,《城市蓝皮书》预计到2030年城镇化率将达到68%左右,2020年之前全国大约有3亿、2030年之前大约有3.9亿农业转移人口需要实现市民化。要解决3.9亿农民市民化问题,***府公共成本需要支出约51.1万亿元。这笔巨额支出将成为财***负担。

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公共成本是指为容纳新市民化人口,***府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维护以及公共服务等方面所需增加的财***投入,主要包括城镇建设维护投入、公共服务管理投入、社会保障投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性住房投入等。

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要自行承担的个人生活成本,平均每人1.8万元/年。绝大多数农民工还需要支付平均约为30万元,户的购房成本。除去少数被纳入廉租房、公租房体系的市民化人口外,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计算,全国平均为10.1万元/人。

这对地方***府的财***承受能力是一个挑战。

今年初,国家统计局的一项测算结果表明,在福建现有保障***策下,一个农民工(包括随迁家属)市民化需要增加的支出约为12.9万元,如果福建省420万进城农民工全部市民化,全省一次性将新增5429亿元成本,其中公共财***需负担1487亿元,相当于2012年福建地方公共财***收入的80%左右。

《意见》提出,建立财***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副部长王保安在7月30日的会上也详解了“埋单”方式。“关于财***转移支付制度同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挂钩问题,财******策设计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基础。近两年,随着户籍制度的管理改革和探索,相应的财***转移支付制度在与户籍制度管理匹配、协调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探索。”

他说,目前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对常住人口超过户籍人口的部分进行了一定比例的折算,已经在转移支付中体现了常住人口的因素。在均衡性转移支付中,实质上已经考虑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因素。

住建部总经济师冯俊也介绍说,没有落户,但是已经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取得居住证的进城务工农民,按照当地人民***府的有关规定,满足连续稳定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稳定居住年限等条件的,逐步纳入住房保障体系,逐步享有在居住地住房保障的权利。

重庆模式探索

作为国家确定的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的试验区,重庆进行了农民工户籍制度的改革。只要是在重庆城镇工作了3年以上,或者在重庆城镇有已经落户的亲属的农民工,都可以自愿办理重庆城镇户口。

2013年5月,在第二届中国国际农商高峰论坛上,重庆市市长黄奇帆说,办理了城镇户口的农民工就能享受到五个“一步到位”,即跟城市居民享受同样的养老、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待遇。

“农民工在重庆城镇落户,使得工业园区可以全年12个月开工,农民工成为城市工人阶级,这形成了重庆非常有竞争力的撒手锏。”黄奇帆说。

这样一来,就不得不面对两个问题,一是,落户农民原先的三块地――承包地、林地和宅基地该如何解决;二是,农民工进城的社会综合成本。

对于前者,黄奇帆表示,对三块地的使用权也被视为财产权,***府建立流转制度,由农民自行支配。

对于后者,黄奇帆认为,农民工本身贡献的是人口红利,几十年来在城市工作的效益绝对可以将十多万的社会综合成本消化掉,并且这个成本只是其贡献的几分之一。

他进一步解释说,农民工进城的成本,不到40%由招聘企业承担,1/3由***府承担,余下由农民工自身承担。此外,这些成本不是在一年中支出的,而是在其长期务工的过程中分期支付的。

中小城市吸引力待增强

改革充分考虑到可能面临的困难,比如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的落户***策,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比如随意落户的只是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在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则是有序放开落户限制。在城区人口100万至300万的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等条件后,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至于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城市,要适度控制落户规模和节奏,500万以上的城市现行落户***策,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也就是说,城市越大,落户越难,像北上广一线城市,以及一些大的城区人口达到500万的省会二线城市,农民工落户难度很大。

对此,***副部长黄明指出,对于500万人口以上的特大城市,这次是明确要严格控制人口规模,通过建立积分制度,建立公开透明的落户通道。

因为特大城市尤其是超过千万人口的城市,人口的压力太大。此前北京、上海、广州的总人口规模已经超过2000万,其中北京提前十年突破了2020年1800万人口的总数指标。

黄明说,原则就是要兼顾大中小城市和建制镇,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的实际情况,根据人口的规模和各地综合承载能力的不同情况,实行差别化的落户***策。总的要求是,能放开的放开,该控制的控制。

袁钢明分析说,这次改革方案是根据我国面临区域发展不均衡的现实情况而作出的,最理想状态是让人可以自主选择想要迁徙的地方,所有城市都放开户籍限制,但资源承载能力等因素限制了这一目标的实现。

他说,解决这一问题最根本的还是要追求平衡发展,不能把好的优惠***策和资源都集中在沿海发达地区,差距扩大以后未来会越来越难缩小。

***秘书长李朴民也指出,增强中小城市的吸引力,不仅是实施新型城镇化一个重要方面的内容,也是涉及到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问题。因为,中小城市是我国农民工的重要流入地。根据统计,大约有50%以上的外出农民工分布在县级市和地级市。

针对如何增强这些城市的吸引力,李朴民说,改善中小城市的交通条件是一个基础。只有交通条件改善了,才会有产业的发展和人口的集聚。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要求,到2020年,普通铁路网要覆盖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快速铁路网要基本覆盖5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普通国道要基本覆盖县城,国家高速公路基本覆盖2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

他还提到,中小城市的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还有很大的空间,“比如从国外的经验来看,很多著名的大学都分布在中小城市,而且这些城市也因此而闻名,但在我们国家这种情况是少见的。”国

(本刊据《每日经济新闻》、《21世纪经济报道》、《第一财经日报》等综合整理)

相关链接

我国户籍制度改革历程

1951年7月

《城市户口管理暂行条例》(已废止)

1955年6月《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

1958年1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84年10月

《***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1985年7月

《***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7年6月

《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

1998年7月

《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

2001年3月

《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

2010年4月

《***关于转移农村劳动力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2月

《***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

2013年11月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7

2、劳动与就业方面的差别。城市户口相比农村户口有一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城市有一个劳动再就业的***策,***府对于农村的投入和就业方面同城市在就业方面的投入相比会少很多。

3、城市户口最低生活保障比较高。

4、事故赔偿不一样。城市户口按照城市人均收入来赔偿,农村户口则按农村人均收入赔偿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8

关键词:农户;调查;借贷需求;贷款满足程度

中***分类号:F83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685(2013)04-0086-04

农村金融对农业生产、农户增收甚至整个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农户多元化生产经营及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农户的借贷需求量日益增加。因此,让农户获得及时有效的资金供给十分重要。然而,现阶段我国农户的有效借贷需求并未得到满足,农户借贷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以往对于农户借贷需求行为的研究,大多以我国某个地区为例展开,这类研究虽然具有针对性,但实际上我国农村区域农业发展水平以及金融市场环境差异很大,因而这类研究难以准确反映我国农村区域农户借贷行为,其结论难免有偏。有效的农村金融***策的提出通常建立在充分了解农村金融需求的基础上,所以分地区调查农户的借贷需求及其借贷满足程度,对提高农村金融的服务水平以及推进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以江苏、河南和甘肃三地为例,考察农户借贷需求的特点及其满足程度,并据此提出完善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策建议。

一、样本地区选择及其基本情况

为使样本更具有代表性,根据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程度及金融市场环境,选择江苏泗洪、河南淮阳与甘肃陇南三个地区进行问卷调查。江苏泗洪地区农村经济金融市场都相对发达,而甘肃陇南则相对落后,河南淮阳属于典型的传统农区。2010年8月从每个地区按照农村人均纯收入水平抽取5个乡镇,再从每个乡镇随机选取40户左右的农户调查。通过上述方法,最终得到有效调查问卷608份,其中江苏196份,河南206份,甘肃206份。调查主要考察农户近三年的借贷渠道、借贷规模、借贷笔数及农户实际获得资金等基本情况。

在三个地区中,江苏泗洪地区经济发达,其样本乡镇的平均农村人均纯收入最高,为6204.40元,分别约为河南淮阳和甘肃陇南的1.63倍和2.92倍。另外,该地样本乡镇的平均农业人口数为29944.40人,土地面积及平均农业人口密度分别为65.08平方千米和532.97人/平方千米。河南淮阳地区样本乡镇的农业人口数和平均农业人口密度最高,分别为66389.40人和1286.47人/平方千米;该地样本乡镇的土地面积最少,为51平方千米。甘肃陇南地区地处偏远,其样本乡镇的平均农业人口数、平均农业人口密度及农村人均纯收入均在三地中最低;该地样本乡镇土地面积最大,为129.25平方千米,但其中不少土地并不适合农业生产。(见表1)

二、农户借贷需求特点及其满足程度

(一)借贷渠道多元化,部分农户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了解程度有待提高

各地农户资金借贷渠道均趋于多元化。(见表2)在江苏泗洪地区,问卷调查的样本中有借贷需求的农户共124户,占该地样本农户数的63.27%。其中,超过一半以上的农户向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是向非正规渠道借款的农户数的3.96倍。这表明江苏泗洪地区的农户获取资金的渠道主要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

在河南淮阳和甘肃陇南地区的问卷调查中,均有超出一半的样本农户没有任何借贷需求。其中,甘肃陇南地区有借贷需求的农户数共98户,占该地样本农户数的47.57%;该地有正规借贷需求的农户比例为29.61%,与江苏泗洪地区一样,其农户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为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河南淮阳地区有借贷需求的农户数为83户,占该地样本农户数的40.29%。其中,从正规渠道借贷的农户数仅占该地样本农户数的13.59%。可见,在经济欠发达的传统农区,由于农户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相关知识和***策等了解不多,所以农户习惯采取传统的非正规渠道借贷。

(二)农户借贷规模增大,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在调查的样本中,在借贷规模上,江苏泗洪地区农户向正规渠道申请贷款的总规模为925.95万元,单笔规模为5.51万元,其实际获得资金的单笔规模为4.03万元;该地区非正规渠道的农户资金需求总规模为61.05万元,单笔规模为1.97万元,其实际获得资金的单笔规模为1.92万元。可见,江苏泗洪地区农户对正规渠道的资金需求远高于非正规渠道,且该地农户实际获得资金的单笔规模略低于资金需求的单笔规模。甘肃陇南地区农户对正规渠道的资金需求总规模和单笔规模也都高于非正规渠道,只是二者差别没有江苏泗洪地区那么显著。而河南淮阳地区的情况相反,该地农户对非正规渠道的资金需求总规模要高于正规渠道,但正规渠道的单笔规模高于非正规渠道。(见表3)随着各地农业产业化程度的提高及其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户对资金的需求规模也将逐步增大,从调查的数据看,现阶段农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的信贷产品难以满足农户的实际借贷需求。

(三)农村正规金融机构贷款满足程度偏低,部分农户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品

在借贷满足程度上,从表4农户实际获得资金的情况看,江苏泗洪、河南淮阳与甘肃陇南地区农户从正规渠道实际获得资金总规模占资金需求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73.16%、75.31%和71.8%,但各地差别不显著。各地农户从非正规渠道实际获得的资金总规模占资金需求总规模的比例分别为97.54%、98.42%和72.14%,甘肃陇南地区明显低于江苏泗洪与河南淮阳。在农户借贷笔数上,江苏泗洪、河南淮阳与甘肃陇南地区能够从正规渠道获得资金的笔数占总申请笔数的比例分别为62.50%、67.74%和51.14%,从非正规渠道获得足额资金的笔数比例分别为87.10%、92.77%和60.38%,即甘肃陇南地区的各渠道借贷资金满足程度最低。可见,无论是借贷规模还是笔数,各地均有不少农户只能获得部分资金或无法获得资金,且甘肃陇南地区农户在正规渠道与非正规渠道上的资金满足程度都较低。另外,各地农户向正规渠道申请贷款的满足程度都远低于非正规渠道。这可能是由于现阶段我国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正规金融机构会根据农户实际的抵押担保品或农户的信用额度来发放相应的贷款。而实际上部分农户没有足额的抵押担保品,这就可能使农户实际得到的贷款要低于申请额。而农户向非正规渠道借款则不需要抵押担保,亲戚朋友之间具有道德约束,所以非正规渠道的借款满足程度高于正规渠道。

三、建议

上述调查分析表明,我国现阶段存在农户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了解程度偏低、信贷产品无法满足农户实际需求、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品等问题,即大部分地区农户仍然借贷难。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农村金融制度。

(一)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户对相关知识和***策的了解程度

应加大对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经营业务、贷款种类(如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等)及贷款方式等相关知识和***策的宣传,增强农户对正规金融机构的了解程度,拓宽农户融资渠道,提高正规贷款的满足程度。另外,还应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创建农户信用评级工程,提高农户的信用意识。

(二)创新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产品和***策,满足农户正规贷款需求

为满足农户正规贷款需求并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多样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有必要创新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的产品和***策。一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应适当增加农村消费性贷款项目,开发适合农村地区的系列消费信贷产品,如“购房建房”贷款等,拓宽农村金融服务领域,满足农户的消费信贷需求,刺激农村消费市场并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二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应新增一些农业贷款项目,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大力创新农村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具有一定规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如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可以开展“公司+农户”、“订单农业”等贷款项目。三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及农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整其发放的贷款规模,区别对待种地大户、养殖大户、特色农产品种植养殖户等的贷款需求,创新信贷产品,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9

关键词:土地流转;市场机制;农户行为;重庆市

中***分类号:F32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4161(2009)02-0066-04

1.引言

实行家庭承包制,确立农户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地位,在一定时期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然而随着近年来二、三产业的迅猛发展,使农民的就业渠道、收入来源呈现多样化、多元化趋势,农民“种田的少,务工的多”等问题逐渐显露出来[1],部分农村地区出现了严重的土地抛荒现象,在家庭承包制的初期作为一种权利而赋予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反而已经成了一部分农民的负担,土地的有效利用率比实行承包制之初大大下降,这是我国在强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制条件下面临的一个新的难题,是对中国粮食安全的重大威胁[2]。以市场调节为基础,对土地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大力促进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成为提升农业竞争力的一种途径。

相关研究表明: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不完善与流转过程的不规范、农业生产比较利益的低下与交易成本的居高不下[3]、农户土地过于零散、户主受教育程度低下、剩余劳动力转移困难等因素严重制约着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户之间的流转[1]。

众多研究学者强调农户流转意愿或流转经营权转移的影响因素的分析考察,且多采用定性变量,如土地流转价格的合理程度及收益分享的公平程度、产权清晰程度以及法律文本(合同与经营权证书)的到户率、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民工生存环境变化等因素[4]。而对于其中经济因素的探讨也多限于表面的经济利益的存在性探讨或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5、6]。借鉴以往研究者的结论,我们同样认为农户是否选择土地流转完全受土地收益的影响。特别是山区农民主要是因为山区土地贫瘠,劳动者素质相对低下,导致的收益低下,因而只有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将土地流转出去,才能使农村土地资源达到最优化配置。

基于此,本文以重庆市34个区县1268个农户家庭的大样本调查数据为依据,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以微观市场机制理论为分析基础,通过实际调查数据比较市场主体的土地流转与非流转收益,并以其他相关因素作为背景属性,围绕农村土地市场的主体农户,提出并验证以下假设:第一,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是市场主体,其流转意愿受到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第二,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的农业收入对农户土地流转的选择已没有影响;第三,农村土地市场中土地价格即补偿费用和非农收入(主要是务工收入)是土地流转选择的决定因素[2]。

2.理论依据

科斯第一定理指出: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情况下,产权无论如何界定,通过市场交易所达成的资源配置都是最优的。为此,对于农村土地市场,在所有权明确的条件下,经营权的流转只有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市场,按价格机制的作用,调节供需双方,才能使土地资源在土地流转市场中达到最优化配置,市场主体收益最大化。而对于农村土地市场机制运行的理论前提包括:土地市场中的经济活动始终是在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进行的;土地市场中经济活动秩序是在演进中进行的;土地市场中的经济活动的信息活动需要有效的激励机制;土地市场中的农户是“经济人”,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此前提下,本文将重点依据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的作用原理分析农村土地市场的主体和运行过程。

2.1价格机制

它是市场机制运行的重点和核心,市场上的价格与供求的相互联动作用最终促进价格与价值、供给与需求之间趋向平衡的一种机制。

针对农村土地市场,对农地流转的最重要的作用在于发挥农村土地价格杠杆作用。农村土地价格杠杆将对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起引导功能。农村地产的价格表现为交易过程中的买卖价格、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租金和合作或合资中的分红,它将决定存量低效利用地产市场供求量的大小。其次也将决定地产是自用还是上市交易,租出还是租入。

农村土地使用主体――农户也将根据土地价格信号进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农户进行土地交易的决定因素之一是根据市场中土地租金来决定本年度进行农业生产的用地量。即土地要素价格对农地流转的引导作用。

2.2供求机制

供求机制通过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在不平衡状态时形成的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并通过价格、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等市场信号来调节社会生产和需求,最终实现供求之间的基本平衡。地产价格的高低对供求的影响来自于绝对量、相对其他生产要素价格、各用途地产价格相对水平、非农就业的预期收入等因素。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的农户,在比较了土地流转价格、土地流转后的预期收入与土地的务农收入等价格因素后,对于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进行选择。

2.3理论假设

在明确了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的价格机制和供求机制的运行情况后,对于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行为进行以下假设:第一,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是地产主体,其流转意愿受到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第二,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的农业收入对农户土地流转的选择已没有影响;第三,农村土地市场中土地价格即补偿费用和非农收入(主要是务工收入)是土地流转选择的决定因素。

3.样本分析

重庆位于北纬28度10分~32度13分,东经105度11分~110度11分之间,地处较为发达的东部地区和资源丰富的西部地区的结合部,东邻湖北、湖南,南靠贵州,西接四川,北连陕西,是长江上游最大的经济中心、西南工商业重镇和水陆交通枢纽。2007年全市共辖19个区和21个县(自治县),辖区总面积8.24万平方公里,其中农用地6.94万平方公里(含农用耕地3362.93万亩、园地365.73万亩、林地4937.21万亩、牧草地356.14万亩),建设用地5775.45平方公里。

本次调查涉及重庆市34个区县,240个镇,626个行***村,1268农村住户。被调查土地总面积6576.448亩,其中:耕地总面积4714.183亩,占总土地面积的71.73%,园地面积407.015亩,林地面积1236.2亩,牧草地面积110.7亩,其他土地面积108.35亩;户均耕地面积3.94亩,平均粮食产量3098.21斤。

4.土地流转与非流转的农户个人选择

4.1农村土地流转趋势良好,农户法律意识淡薄

34个区(县)有调查结果表明,有效问卷1254份,其中:参与土地流转农户311户,非流转943户,流转农户比例占到24.8%,农村流转土地1193.53亩,占总调查土地面积的18.15%,在中西部内陆地区处于较高水平[1]。

在流转过程中,43.09%的农户通过口头协议流转,签订合同并进行公证的农户只有27.65%,同时还有21.54%的农户没有任何保证就进行土地流转(见表2)。可见,以口头协议为主要途径的农村土地流转过程是存在极其不规范和不合法的隐患,这将为土地流转规范的制定提供现实依据。

4.2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不健全,农户个人行为成主导

在311户流转农户中,48.23%的农户选择了个人作为流转对象,而流向企业、园区和国家的农户总和只占有近15%的比重。而且农户的流转意愿不强,只有36.01%的农户主动进行土地流转,选择加入乡镇等集体组织流转土地的农户只有22.51%,而通过市场操作的土地流转更少,只占到1.93%(见表3、4)。

可见,农户之间的流转是农村流转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土地流转市场没有健全,乡镇***府等中介机构还不能成为土地流转的主导力量。因此,农户个人行为在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为此,规范土地流转不仅是规范流转过程,更需要在流转源头上把握现实特点,有针对性地对流转主体即农户个人进行土地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教育。

4.3农户家庭人口结构年轻化,土地流转市场潜力巨大

调查涉及农村住户总人口5305人,其中劳动力人口2972人,占总人口56%,外出务工人口1593人,农村家庭情况表明,现阶段两类农村家庭人口年龄结构类似,其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都在60%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在14%以上,少儿人口也占到22%左右。可见,现在农村家庭充足的剩余劳动力为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加速了土地流转速度。

同时,土地流转模式下外出务工人口占劳动年龄人口的68.60%,而非流转模式中外出务工的人口比重低于前者近20个百分点,只达到了48.76%。可见,土地经营权的转移可大大释放出剩余农村劳动力,加快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可以预见,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将在农村地区呈现普遍扩散的趋势。(见表5)

4.4农户的农业收入影响力降低,非农收入成主因

在相同的家庭人口结构背景下,土地流转后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人均年收益达1292.18元,是非流转农户农业收益的89.21%;且1000元以下人均农业收益占到74.07%,高于非流转农户比重进20个百分点。但是,土地流转农户的人均年经济收益达到5716.17元,是非流转农户的1.21倍,且以4000元为分界线,人均年收益低于4000元的流转农户比重低于非流转农户比重,人均年收益4000元以上的流转农户比重高于非流转农户比重。(见表6、7)

从农户的经济收益中反映出,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户的农业经济收入减少,但总经济收入增加,这与前者外出务工人口的增加相呼应,释放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城务工成为农民收入增加的主要来源,也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因素。同时,也反映出现有农户土地的农业经营产生的经济效益不足弥补非农生产所带来的经济收益,农业收入的补贴也没用对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产生效果,大部分地区依然停留在传统的种植业等农业发展阶段。

4.5土地的流转补偿收入较低,市场调节价格机制不合理

土地流转与非流转农户的经济收入在整体上存在差异的情况下,按照其主要收入来源分类比较后发现,重庆市农民的农作物收入在两种模式下并没有存在太大差异,但是流转后的农户非农收入,特别是外出务工收入明显高于非流转农户的外出务工收入,两者的年人均收入分别达到3588.07元和2229.86元,占其经济收入的比重分别达67.54%和60.62%。同时,对比其他收入来源发现,转让补偿款的人均收入431.9元,占其总经济收入的7.6%,是比较低的收入来源,可见补偿款作为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价格信号之一,并没有成为促进农户流转土地的主要因素,而流转后临时务工转变成为永久性进城务工的高收入才是农户流转的关键因素。(见表8)

5.总结与讨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是市场主体,其流转意愿受到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和传统小农经济思想的影响;(2)农村土地市场中农户的农业收入对农户土地流转的选择已没有影响;(3)农村土地市场中土地价格即补偿费用和非农收入(主要是务工收入)是土地流转选择的决定因素。

基金项目:本文研究得到国家社科基金“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模式、评价与长效机制研究”(07XJY014)与重庆市社科规划项目“重庆市农村土地集约利用长效机制研究”(2007-***26)的资助,特此感谢。

参考文献:

[1]张丁,万蕾.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影响因素分析――基于2004年的15省(区)调查[J].中国农村经济,2007,(2).

[2]王学斌.农村土地抛荒现象与中国的粮食安全问题[J].世界经济情况,2007,(3).

[3]蒋满元,唐玉斌.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因及其有效途径探讨[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4).

[4]卫***帅.农村土地流转目标和效益的***治经济学分析――基于湖北四县的实证研究.浙江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5]何国俊,徐冲.城郊农户土地流转意愿分析――基于北京郊区6村的实证研究[J].经济科学,2007,(5).

[6]汪发元,黎东升.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学分析[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7]冯应斌,杨庆媛,董世琳,毛旭明,齐梅.基于农户收入的农村土地流转绩效分析[J].西南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8,(4).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篇10

现行的户籍制度黏附着城乡差别化的入学、住房、养老保障等权利配置功能,严重制约着农村宅基地的社保功能向资产功能转化,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文章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两个基本假设,并运用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分析法,以重庆(实验地区)和武汉(控制地区)的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定量分析和实证检验了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时间哑变量和地区哑变量的交叉项(即户籍制度改革效应)通过了1%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实验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使得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比例增加了37%;而且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大。另外,“人均住房面积、小康村、城镇郊区村”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鉴于此,建议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构造与功能分配,构建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落户享有城镇居民公共服务之间的衔接和转换机制,协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在此基础上,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程序和补偿标准,设计与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收回储备、市场供应与使用监管的***策框架体系,确保退出后的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关键词 户籍制度;宅基地退出;双差法;影响因素

中***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104(2014)10-0129-06 doi:10.3969/j.issn.1002-2104.2014.10.018

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农村人口的历史性转移、迁徙。据统计,在城市打工的农民已有1.6亿人,未来要达到60%的城市化水平,还将会有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并在城市定居[1]。但由于农村土地管理中宅基地退出机制的缺失,大量在外打工并且定居在城市的农民,其在农村占有的宅基地并未退出,导致了我国许多省份农村人口转移并未与农村宅基地用地缩减相挂钩,造成了大量宅基地的闲置和浪费,主要表现为在农村不同程度地存在“人走屋空”、宅基地“建新不拆旧”、新建住宅向扩展等现象[2]。从资源优化配置角度来讲,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的建立,对于交出宅基地的那部分进城农民而言,他们闲置的资产得以盘活,并获得财产性收益,为解决其进城后的居住问题提供部分资金;而对于国家而言,这部分退出的宅基地可以进行复耕,从而增加耕地面积,也可以将其收归国有,转化为城市建设用地,缓解城市用地紧张局面,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3]。但是在现实中,农村宅基地退出改革并未如改革者所愿,而且也并不受农户欢迎[4],绝大部分外出务工农民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承包地和宅基地。学者们普遍认为,经济补偿标准、家庭经济收入状况、家庭劳动力非农就业状况、家庭赡养人口状况、社会保障完善程度等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基本因素[5-7]。另外,是否还存在一些关键因素呢?邓海峰认为户籍制度作为一套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和完善起来的、黏附着各种资源配置和权利分配制度的社会管理制度,严重阻碍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自由流转[8]。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城市居民能够基于其所具有的社会身份获得城镇的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障,使其在自主地选择职业、居住地的同时毫无后顾之忧。然而,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以还原经济自由为导向的经济身份改革未能在农民身上得以实现,同时,社会身份又决定了他们在离开土地、脱离集体经济组织后没有新的社会保障来源,因此,农民仍然需要依靠土地维系生存,无法以自由人的身份去寻求更广阔的发展。可以说,现行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阻断了作为农民工进城务工配套制度出现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的可行性与有效性,致使我国出现了城市化进程不彻底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低效率的双重不利局面。户籍制度改革后农民获得了同等的城市合法生存权利,在此基础上农民工经济收入、消费心理、意识观念随之改变,与其联系最为密切的农村宅基地的总体态势、区域格局及耦合特征等方面也必然受到影响[6]。

从长期来看,土地和户籍制度的联动改革既能够为下一轮的中国经济增长注入新的动力,又能够促进区域间平衡和城市内部的和谐发展[9]。因此,我们需要在认识和分析户籍制度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制度相互关系的基础上,提出以户籍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完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退出机制为目的的***策建议。

1 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影响:黏附效应抑或替代效应?

建国初期出于重工业发展的需要,我国逐渐形成了以将农民禁锢在土地之上,保证农业生产稳定,控制农村人口过快流入城镇为主要目的的户籍制度。在新的历史时期,户籍制度制约人口自由流动与迁徙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被逐步地弱化,如今已经在事实上丧失了限制人口自由流动的功能[10],进而演变为排斥农村人口与城镇居民分享资源,维护城镇居民既得利益的制度工具[11]。现实中出现的如下矛盾现象即可说明问题:中小城市因其户籍含金量较低,其***府最终将趋于不断降低户籍门槛;相反,户籍含金量较高的大中城市最终则趋于不断提高户籍门槛[12]。这种制度安排所引发的更为深层次的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别导致农民无法自由流动、农村土地要素无法自由流动从而使得农村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无法货币化。因此,户籍制度改革的重点与难点并不在于放开户籍制度对人口自由流动进行约束等问题上面,而在于恢复户籍制度的单一功能,取消黏附于户籍制度之上的各种资源配置和权利分配的具体制度,使其从区别公民待遇的手段转变为纯粹的公民身份证明和***府人口统计工具[8]。户籍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而且户籍制度应该要与土地制度联动改革。

据此,本文拟提出以下两个假设,并运用相关模型进行实证分析与检验。

(1)现行的户籍制度黏附着城乡差别化的入学、住房、养老保障等权利配置功能,严重制约着宅基地的社保功能向资产功能的转化,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关键因素。对比不同地区的户籍制度改革实践可以发现,在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相对较大,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户宅基地退出决策发挥着较强的促进效应。据此提出本研究第一个假设:

假设Ⅰ: 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关键因素,随着户改力度的加大,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有所提高。

(2)不同类型的农户,家庭资源禀赋(非农就业人数、经济收入水平、家庭人均财富等)不同,宅基地在其家庭保障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期望也有所不同。一般而言,家庭非农就业人数较多、经济收入较高、家庭人均财富较多的农户,更看重的是宅基地的资产功能,宅基地资产价值一定程度上替代了其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期望。据此提出本研究第二个假设:

假设Ⅱ:具有不同的家庭资源禀赋的农户,其宅基地退出意愿受户籍制度改革的影响不同。

通过添加控制变量,利用公式(2)的回归方程对农户调查数据进行回归,不仅具有双差回归分析方法的优点,同时可以控制其他可能因素的干扰,从而分离出户籍制度改革这一外部事件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影响,还可以发现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可能产生影响的其他因素。

2.2 研究区域选取

实证研究区域的选择在本研究中最为重要。根据“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方法”运用的要求,需要选取一个户籍制度改革进行的地区(实验地区)和一个没有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地区(控制地区)。

实验地区的选择则需要有较强的代表性。毫无疑问,重庆市被批准设立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之后,积极推动城乡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创新地票制度,有力地促进城乡人口迁移和农村土地流动。特别是,2010年8月1日颁布实施了《重庆市户籍制度改革农村土地退出与利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后,重庆市城乡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重庆市的改革不仅力度较大,而且覆盖面较广,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而控制地区的选择则需要主要考虑降低统计分析的误差,即为了尽量降低两个地区的观察变量(除受户籍制度不同影响外)所受的其他不同性质的影响,除了引入控制变量以外,对比研究的省份尽量做到规模相当、地域相邻、经济实力相仿。鉴于此,本文拟选取武汉市作为控制地区。

2.3 指标设计与数据描述

因变量上文已经论述,自变量设计如下:

①农户家庭禀赋,包括:家庭人数(个)、家庭劳动力人口比例(%)、家庭人口中最高教育年限(年)、是否机关干部家庭(哑变量)、人均住房面积(m2/人)、住房结构(土木=1,砖混=2,钢混=3);另外,还需要考虑家庭所在村状况,包括:村是否小康村(哑变量)、村是否城镇郊区(哑变量)。②家庭劳动力非农就业状况,包括:家庭劳动力非农就业人口比例(%)、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元/人)。③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用家庭人均财富(元/人。财富定义为家庭拥有的所有资产的货币价值,具体内容包括现金、存款、对外投资、对外借款和固定资产原值并扣除借入款)[14]表示。④家庭赡养人口状况,用65岁以上老龄人口所占劳动人口(14岁到64岁)的比重即赡养率来表示。⑤家庭社会保障状况,包括: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⑥拆迁补偿诉求,包括:补偿标准诉求(现行标准=1、与城市拆迁标准相同=2、双方谈判=3)、补偿方式诉求(货币补偿=1、产权置换或其他=0)。

鉴于重庆(试验地区)于2010年8月1日实施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退出改革,因而选择2009年和2011年作为改革前和改革后。课题组于2010年7月和2012年7月两次赴重庆市的江津区、永川区、渝北区、城口县和武汉市的江汉区、青山区、江夏区、黄陂区,共8区(县)56个行***村560户村民(全部选择的是未退出宅基地的农户,这是因为:一方面,已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并不多;另一方面,在退出宅基地的农户中,真正自愿退出的很少,大多是在***府推行的“城乡统筹”、“农村土地整治”过程中的被动退出)就2009年和2011年宅基地退出意愿及家庭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别回收有效问卷525份和512份。问卷的统计分析结果见表1。

分年度来看,重庆、武汉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的平均值由2009年的2.988、2.853分别上升到2011年的3.545和3.491(表1)。分地区来看,不管是2009年还是2011年,重庆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的平均值均高于武汉(表1),这说明在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相对强烈。另外,从重庆和武汉两地16个自变量调查结果的对比可见,各变量之间的差距并不大,这说明我们选取武汉作为控制地区具有较强的合理性。

2.4 计量结果及分析

通过使用上述16个自变量,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回归方程估计结果见表2),以考察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

由表2可见,大部分变量的估计结果都十分显著,而且系数符号与理论预期基本吻合,这说明我们的估计是有效的。下面根据模型估计结果将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主要结论归纳如下:

第一,时间哑变量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前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并没有显著的变化,这可能是由于重庆市2010年8月才颁布《办法》,而本文选择2011年作为“改革后”,时间跨度较短,《办法》的效应还没有显现。

地区哑变量通过了5%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试验地区(重庆)和控制地区(武汉)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具有显著差异,试验地区(重庆)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为控制地区(武汉)的1.29倍。

时间哑变量和地区哑变量的交叉项(即改革效应)通 过了1%的正显著性检验,说明户籍制度改革对实验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影响,使得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比例增加了37%。由此可见,“户籍制度是影响农户宅基地退出的关键因素。在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的意愿相对较大”,假设Ⅰ得到验证。

第二,其他控制变量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总结如下:①人均住房面积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说明农户现有住房面积越大,其对住房满意度越高,因此对宅基地的退出和房屋的拆除具有较强的抵抗心理;②家庭所在村是否小康村、是否城镇郊区均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这符合一般常识,即小康村人均收入水平相对较高、村庄环境和居住环境相对舒适,他们更愿意待在农村,而不愿意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而村庄位于城镇郊区则房屋出租的机会则大,农户因此获得了长期、稳定的宅基地财产收益,在目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正常市场价格没有形成之前,宅基地的长期、稳定的出租收益远高于一次性流转收益,因而农户不愿意退出自己的宅基地和房屋;③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这可能是由两方面原因造成的:首先,非农就业收入较高,说明外出务工时间较长,相对较容易融入和接纳城市生活。其次,非农就业收入较高,他们承担搬迁和城市居住费用的能力相对较强,并且能够享受城市居住环境带来的清洁与便利;④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毫无疑问,一直以来农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都是农户关注的焦点,也是农村征地冲突的核心问题。如果当地的补偿标准越高,农户愿意退出宅基地的意愿相对就较高。一个很好的例证就是现在很多经济发达地区的城郊结合部的农户大多倾向于征地拆迁,因为他们能得到较高的补偿和城市住房,生活因此而改变。

综上所述,“不同类型的农户,家庭资源禀赋不同,宅基地在其家庭保障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同,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期望也有所不同,假说Ⅱ得到验证。

3 结论与***策建议

本文运用加入控制变量的“双差”分析法,以重庆和武汉农户调查数据为基础,对户籍制度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的影响进行定量研究。研究发现,户籍制度改革对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产生了显著的正影响,在户籍改革力度较大的地区,农户宅基地退出的意愿相对较大;另外,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所在村是否小康村、是否城镇郊区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负相关关系,而家庭人均非农就业收入、补偿标准与农户宅基地退出意愿呈显著正相关关系。本文提出的假说Ⅰ和假说Ⅱ得到验证。

上述结论隐含的***策含义是:在现行的户籍制度下,农民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就业、住房及子女入学权益,农村宅基地承担起了对农民的社会保障职能,这大大制约了农户退出宅基地的意愿和行为。要想推动农户退

出宅基地,从而盘活农村土地资产,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户籍制度改革是先决条件。为此,首先,加大户籍制度改革力度,进行户籍制度改革的制度构造与功能分配,构建农业转移人口退出宅基地与在城镇落户享有城镇居民公共服务之间的衔接和转换机制,协调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其次,制定农村宅基地退出程序和补偿标准,规范引导农村农民自发退出宅基地;最后,设计与城镇住宅用地管理制度统一的农村宅基地复垦整理、收回储备、市场供应与使用监管的***策框架体系,确保退出后的宅基地得到有效利用,从而提高农村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参考文献(References)

[1]卢艳霞,胡银根. 浙江农民宅基地退出模式调研与思考[J]. 中国土地科学,2011,25(1):3-7.[Lu Yanxia, Hu Yingen. Study on Exit Model of Rural Residential Land in Zhejiang[J].China Land Science, 2011,25(1):3-7.]

[2]李裕瑞,刘彦随,龙花楼.中国农村人口与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时空变化[J]. 自然资源学报,2010,25(10):1630-1638.[Li Yurui, Liu Yansui, Long Hualou. Spatiotemporal Analysis of Population and Residential Land Change in Rural China[J].Journal of Natural Resources, 2010,25(10):1630-1638.]

[3]周立群,张红星. 农村土地制度变迁的经验研究:从“宅基地换房”到“地票”交易所[J].南京社会科学,2011,(8):72-78.[Zhou Liqun, Zhang Hongxin. Empirical Research of Change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From‘Homestead Exchange for House’to‘Land Securities Exchange’[J]. Social Sciences in Nanjing, 2011,(8):72-78.]

[4]周婧,杨庆媛,张蔚,等. 贫困山区不同类型农户对宅基地流转的认知与响应:基于重庆市云阳县568户农户调查[J]. 中国土地科学,2010,24(9):11-17.[Zhou Jing, Yang Qingyuan, Zhang Wei, et al. Recognition and Reaction of Different Types of Rural Households in Poor Mountainous Areas on th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Transfer: 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the Survey Covering 568 Rural Households in Yunyang County, Chongqing City[J]. China Land Science, 2010,24(9):11-17.]

[5]刘旦. 基于Logistic模型的农民宅基地置换意愿分析:基于江西的调查和农户的视角[J].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0,(6):43-48.[Liu Dan. On the Farmers’ Willingness of Rural Residence Replace: An Logistic Model Analysis of Investigation Evidences from Jiangxi Province[J]. Journal of Capital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2010,(6):43-48.]

[6]张怡然,邱道持,李艳,等. 农民工进城落户与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重庆市开县357份农民工的调查问卷[J]. 中国软科学,2011,(2):62-68.[Zhang Yiran, Qiu Daochi, Li Yan, et al. Analysis of Influencing Factors for Migrant Workers Settling into the City and Exit Mechanism for Rural Residential Land Based on 357 Surveys of Migrant Workers from Kai County[J]. China Soft Science, 2011,(2):62-68.]

[7]许恒周,殷红春,石淑芹. 代际差异视角下农民工乡城迁移与宅基地退出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推拉理论的实证研究[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3,23(8):75-80.[Xu Henzhou, Yin Hongchun, Shi Shuqin. Analysis of Influential Factors of Withdrawing from Rural Residential Land and Migrant Workers’ UrbanRural Migration under the Perspective of Intergeneration Difference: An Empirical Study on the Basis of Pushpull Theory[J]. 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3,23(8):75-80.]

[8]邓海峰,王希扬. 户籍制度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制约与完善[J].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0,20(7):97-101.[Deng Haifeng, Wang Xiyang. Restrictions to the Trade Market of the Right to Land Contractual Management from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the Improvement[J].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2010,20(7):97-101.]

[9]陆铭,陈钊. 为什么土地和户籍制度需要联动改革:基于中国城市和区域发展的理论和实证研究[J]. 学术月刊,2009,41(9):78-84.[Lu Min, Chen Zhao. Why Land and Registration System Need Combining Reform: A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Review on China’s City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J]. Academic Monthly, 2009,41(9):78-84.]

[10]王列***. 户籍制度改革的经验教训和下一步改革的总体思路[J]. 江苏社会科学, 2010, (2): 59-65.[Wang Liejun. Experience and General Idea of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J]. Jiangsu Social Sciences, 2010,(2):59-65.]

[11]杜睿云,段伟宇. 城镇化背景下的户籍制度改革:方向、重心与路径选择[J]. 当代经济管理, 2011,33(3):30-33.[Du Ruiyun, Duan Weiyu. 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Urbanization:Direction, Focus and the Path Selection[J]. Contemporary Economy & Management, 2011,33(3):30-33.]

[12]汪立鑫,王彬彬,黄文佳. 中国城市***府户籍限制***策的一个解释模型:增长与民生的权衡[J]. 经济研究, 2010,45(11):115-126.[Wang Lixin, Wang Binbin, Huang Wenjia. The Balance between Growth and People’s Livelihood: A Model for Household Restriction Policy of Chinese City Government[J].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10,45(11):115-126.]

[13]孙文凯,白重恩,谢沛初. 户籍制度改革对中国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影响[J]. 经济研究,2011,46(1):28-41.[Sun Wenkai, Bai Chongen, Xie Peichu. The Effect on Rural Labor Mobility from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 in China[J]. Economic Research Journal, 2011,46(1):28-41.]

[14]孙文凯,白重恩. 我国农民消费行为的影响因素[J].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8, 23(6):133-139.[Sun Wenkai, Bai Chongen. Income Fluctuation and Influential factors on Farmer’ Consumption[J]. Journal of Tsinghua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2008, 23(6): 133-139.]

Effect of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on Farmers’ Willingness ofExiting from Rural Housing Land

ZHU Xinhua

(School of Public ***istration,Hohai University, Nanjing Jiangsu 210098, China)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10篇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的区别10篇

学习

履职报告

阅读(33)

本文为您介绍履职报告,内容包括用心履职报告范文,部门履职情况报告。六圩港公殿段全长约2200米,主要流经营四东、营四西、朱小、严小、毛圩五个小组,现以上五个小组均已经拆迁,六圩港附近主要有以下几家工业企业,圣达电气、宏峰新材料、申联

学习

初二物理课件10篇

阅读(31)

本文为您介绍初二物理课件10篇,内容包括初二物理下册电子版课件免费,初二物理一般复习课件。二、初中物理教学电子白板使用误区(一)初中物理教学电子白板滥用要想使抽象的初中物理知识变得更加形象化、具体化,需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并合理借

学习

生物工程专业就业前景10篇

阅读(37)

本文为您介绍生物工程专业就业前景10篇,内容包括生物工程张雪峰就业前景薪资,生物工程博士的就业前景。Abstract:Afteranalyzingthepresentstateoflogisticsmanagementeducationandemploymentcircumstance,thepaperpoint

学习

物业管理工作总结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内容包括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大会方案,机关单位物业管理工作总结。1、贯彻按物业管理iso体系的有效运作成立之初便做好了质量的策划,明确公司的质量目标、要求,以及所想达到的目标,以最合适的服务质量去满足业主

学习

个性英文签名10篇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个性英文签名10篇,内容包括十句英文个性签名,个性英文签名短句干净。Notwopeoplenotonlydependsonthetwoheartnot.十二月的奇迹,MiraclesofDecember——EXOUnavoidablyblametime`shands,written.

学习

医生考核手册工作计划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医生考核手册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关于医生工作计划集合七篇,关于医师工作计划模板6篇。文章编号:1008-2409(2007)05-1056-02护士规范化培训,是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高护士队伍整体素质,规范护士执业行为,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专业技术水

学习

考试主管日常工作计划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考试主管日常工作计划,内容包括考试管理计划方案,一个月考主管怎么安排计划。随着核电机组的增多,机组日常运行与大修切换的频率和次数也随之增多,在日常、大修计划组织机构分属不同部门的核电站中,这种切换会带来一定的管理移

学习

智慧校园汇报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智慧校园汇报,内容包括智慧校园课题汇报格式范文,智慧校园案例投稿。泰州医药高新区第一实验小学始建于2013年,学校以“多彩还给童年”为办学理念。近年来,我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江苏

学习

基层医生个人工作计划

阅读(14)

本文为您介绍基层医生个人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基层卫生院医生个人工作计划,千名医生下基层的工作计划。认真贯彻中发13号、发24号文件精神,以“乡镇卫生院人员、业务、经费等划归县(区)级卫生行***部门按职责管理”为核心,以积极探索适应社会

学习

员工培训方案

阅读(17)

本文为您介绍员工培训方案,内容包括员工培训方案范文大全免费,新员工培训方案完整版。一、培训理论的研究及发展自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人们开始渐渐重视起培训工作,特别是在今天的市场经济下,对培训工作的

学习

如何教小学生写作文10篇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如何教小学生写作文10篇,内容包括有没有教小学生写作文的网课,怎么样教小学生写作文。其次,激情引趣,做好起步作文。1、实践感知,教师有时出一个作文题让学生写作,但这一题目很可能对学生来说是很陌生的,比如说,《我喜爱的一次体

学习

教师教育科研10篇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教师教育科研10篇,内容包括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论文,教育教学科研文章推荐。2.课题研究过程虚假化。有些学校并不按照课题研究方案的计划与研究步骤去组织队伍,落实经费,展开研究。而是一个课题立项的成功,常常意味着课题研究的

学习

处级干部转正工作总结

阅读(29)

本文为您介绍处级干部转正工作总结,内容包括转正工作总结简短100字通用,处级干部试用期转正工作总结。二、村级经济及村干部工资存在的主要问题税改激活了农村经济,起到了一定积极的作用,但也出现一些潜在问题,村级经济面临发展缓慢,部分村

学习

财务会计实训总结

阅读(35)

本文为您介绍财务会计实训总结,内容包括高级财务会计实训自我总结800字,大一财务会计实训总结1000字。(2)记账凭证的编制;(3)会计簿记的登记;(4)内部的审核;(5)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6)会计报告的编制、分析与解释;(7)会计用于企业管理各种事

学习

外地户口上小学10篇

阅读(15)

本文为您介绍外地户口上小学10篇,内容包括外地户口上小学申请书,本地户口成绩差如何上小学。3、与当地***门联系。在没有户口但在当地长期居住工作的情况问下,及时与当地***门联系,肯定能够安排义务答教育学位,也有就近上学可能。(来源:文章

学习

足金和千足金的区别10篇

阅读(16)

本文为您介绍足金和千足金的区别10篇,内容包括黄金项链足金和千足金的区别,周大福足金和千足金的区别。3、5d硬金和千足金的款式造型不一样:5d硬金因为质地比较硬,所以雕刻花纹的款式风格更加多样话,5d硬金饰品可以采用更加精雕的蜡模型来

学习

CB级与PC级自动转换开关(ATSE)的区别及应用探讨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CB级与PC级自动转换开关(ATSE)的区别及应用探讨,内容包括自动转换开关pc级和cb级区别,ats自动转换开关pc级和cb级区别。本文在了解了自动转换开关(ATSE)这一概念和分类的基础上,通过对CB级与PC级自动转换开关的对比与分析,指出

学习

“‘邦’与‘国’的区别”等7则

阅读(77)

“邦”与“国”的区别“邦”和“封”最初是一个字,“封”的古字是两只手堆土植树的形状,是划界封植的意思。分封制时代,国王将所统治下的土地分封给同姓或异姓诸侯,被封的土地就叫作“封”,后来改叫作“邦”。如《论语・先进》“安见方六七十

学习

太阳伞和雨伞的区别

阅读(94)

本文为您介绍太阳伞和雨伞的区别,内容包括什么是雨伞和太阳伞,太阳伞雨伞两用蕾丝高档。夏天到了,街上众多美女也撑起了太阳伞,而且还很爱护,不用的时候还收好放在包里。不过在我们这些大老爷们眼中,这玩意儿和普通雨伞似乎没啥区别,碰上下雨

学习

厂房现浇桁车梁与预制桁车梁的区别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厂房现浇桁车梁与预制桁车梁的区别,内容包括厂房必须设计桁车梁吗,预制t梁施工工艺流程。【摘要】在水利工程中,电站厂房桁车梁钢筋混凝土大都采用了预制施工技术,但在特定条件下采用现浇的施工技术也是一种较好的方法,这二者

学习

自来水、矿泉水、山泉水、纯净水有何区别

阅读(29)

本文为您介绍自来水、矿泉水、山泉水、纯净水有何区别,内容包括自来水矿泉水山泉水哪个好,纯净水矿泉水山泉水偏什么性质。水是生命之源,可水污染问题一直令人担忧,除了水源地的江河污染,还有楼房供水“二次加压”造成的二次污染。每当停水

学习

“师傅”与“师父”的区别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师傅”与“师父”的区别,内容包括师父与师傅的不同,师父与师傅的故事。“师傅”与“师父”是两个与教师密切相关的概念,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不了解“师傅”与“师父”区别在哪里,往往混用这两个称呼。因此,有必要通过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