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的主要含义,并不在于物质的东西,而是在人的精神力量。真正的给予,往往不是给钱给物,而是把自己生命中最有能量的东西,比如你的喜悦、关怀、知识、善良本性,甚至是智慧、福德、因缘,给予出去。你把自己最美好、最具生命力的东西,带到了更多人的生命之中,更多的人,也成为了给予者。说到底,你给予的,是对方心理上的需要。
什么是给予?对佛学深有造诣的西方分析心理学大家弗洛姆有过专门研究。他认为,这个问题看起来简单,实际上很不简单。
我们往往误解了给予。
最大的误解,认为给予就是放弃,是被剥夺,被牺牲了。一个不懂得给予的真正意义的人,一个没有施舍意识的人,他就是以上述这种方式来感受给予行为的。比如,一个市场性格的人,他愿意给予,是因为有接受交换的利益。只有给予,而没有接受,他就认为他是受骗了,是吃亏了,是被剥夺了,甚至是牺牲了。这种思维方式的人,一般不肯施舍,拒绝给予。
还有一种人,他把给予看作是美德,是主动的,心甘情愿的牺牲。他们仍然觉得,给予是我的施舍,是我的失去,但因为这是美德,所以,我肯失去,肯牺牲。他们认为,给予比接受更好,因为这是美德,我不求回报,我只求给予,我能接受牺牲,忍受失去。当然,这也已经很不错了。
可是,对仁者,对佛陀教化的慈悲心来说,给予还有更高的意义:给予是一种生命力,一种人的善性,本性,菩萨心。正是在给予、施舍中,我体验到我的富有(当然这是精神能力的富有)。这是一种能量,一种生机勃勃的喜悦的正能量。这不是牺牲,不是被剥夺,不是失去,而是在给予的行为中表现了我的生命力和人性中最崇高的施舍。是无我、无私,无任何个人目的的,是为了利他,为了利群利众,为了成就他人,成就别人的需求。
在物质财富的领域内,并不是拥有得越多就越富有。恰恰是能施舍、能给予的人,才是真正的富有。一个囤积者,吝啬者,不管他拥有多少财产,他一毛不拔,他处处提防失去,他就肯定焦虑不安,唯恐失去,他在心理意义上,在他的精神世界里,都是贫穷的,是十分卑微、可怜的。吝啬,正是贪婪的特殊形式。他的心灵一片空空,他永远享受不到那种施舍与给予的喜乐。穷人比富人更愿意给予,这个道理看起来很吊诡,其实也不难解释:因为穷人在心理上比富人更不怕失去。2011年5月,美国《福布斯》杂志首次选出全球19位最肯施舍的慈善家,排名首位的是比尔・盖茨,他共捐出280亿美元。其次是巴菲特和索罗斯,他们分别捐款83亿、80亿美元。19人中唯一的华人是李嘉诚先生,他捐出了16亿美元。可见,贫穷的痛苦不是贫穷本身,而是它剥夺了穷人享受给予的喜悦。
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给予的主要含义,并不在于物质的东西,而是在人的精神力量,人品识见,人性中最宝贵的东西。真正的给予,往往不是给钱,给物,而是把自己给予出去,把自己的生命给予出去。这当然不是说牺牲自己的性命,而是生命中最有能量的东西,比如你的喜悦、关怀、知识、善良本性,甚至是智慧、福德、因缘,生命的一切表现,一切自然流露,都可以给予他人。
因为给予,你充实了他人,帮助了他人,以自己的生命感觉,增强了他人的生命感觉。你不是为了接受,为了回报才给予,而是为使他人也成为一个给予者,你把自己最美好、最具生命力的东西,带到了更多人的生命之中,更多的人,也成为了给予者。佛洛姆对此非常深刻地说:“爱是一种唤起爱的能力,爱的无能就是不能够唤起爱。”他还特别引用了马克思的一段表达得极为优美的话。马克思说:
“设想人就是人,他与世界的关系,是一种人性的关系,而你只能用爱换取爱,用信赖换取信赖,等等。假如你希望享受艺术,你必得是一个有艺术训练的人;如果你希望影响他人,你必须是一个能鼓励他人、激使他人前进的人。你同自然界、同人的每种关系,都必须确定地表现出你真正的、个人的生命,同时这种生命之表现与你当时的愿望所指向的目标要互相呼应。如果你的爱不能唤起爱─这就是说,如果你的那种爱,不能产生爱,如果你以你作为一个爱者的生命之表现,不能使自己成为被爱者,则你的爱是无能的,你的爱是一种不幸。”
卡尔・马克思的这段话,让弗洛姆产生了共鸣。因为他认为给予与接受是同体共生的,而给予与接受,并不仅仅限于爱的范畴。他认为,教师可以被他的学生所教导,演员可以被他的观众所引导,医生可以被他的病人所***。那么,这种给予,就是一个人的人格发展,一个人的高素质的养成了。
一个人惧怕给予,可以说,这个人还没有走向成长和成熟。
给予,说到底,你给予的是什么?是对方心理上的需要。这是我作为一个宗教师的体会。让我说个故事吧。
我有一位年轻的朋友唐晔先生,他是上海《沪港经济》月刊的执行主编,他在2011年中,采访报道了10多家上海最底层的贫困家庭。这些家庭半年都吃不上一口肉。2012年到来的前夜,他掏自己的腰包,请这些接受他采访的人家吃“年夜饭”,共开三桌(大约30多人吧),每桌2000元标准(饭菜质量可想而知了),然后,每人派“利是”200元,还给了他们回家“打的”的车钱。
这件事做完,他来信问我:“师父,我还有疑惑在心头。我请这些贫困家庭吃饭,究竟有没有意义?如果说有的话,意义在哪里?一顿年夜饭,并不能改变他们的生活,他们回去以后,还是过他们本来的日子。所以说,看起来是我请他们吃饭,其实,是他们给我面子,是他们在引发我进行一个更深的思考,是他们在洗涤我的心灵。是我得到的多于他们????”唐晔先生问得好,也说得好啊。他做的是一件力所能及的小事。但小事确实不小,他所给予的不是一餐饭,一席酒,不是那200、300元,他所给予的正是过年过节对方心理的需要啊,是对方“每一个白天和夜晚/我心头都生长着一片常绿的思念”啊(我的弟子陶星宏先生从英国寄来的诗)。
行笔至此,我很自然地想到了,弗洛姆曾经谈到爱的四个要素:照顾,责任,尊重,了解。我认为,四个要素中,责任是最核心的自觉,尊重是最根本的前提。正因为有责任承担、承担责任的自觉,才会尊重他人,照顾他人,也才能最了解他人,理解他人。过去,在呼喊万岁的年代,我们有过“理解万岁”的响亮呼声,其实,对一个不懂得责任、又不能承担责任的人来说,他能理解吗?连尊重别人都不可能,他还能理解什么、了解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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