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鲁迅篇1
鲁迅先生一生以笔为武器,写出了许多名着、文章。就在鲁迅先生逝世前三天,还给别人写的文章写后记。逝世前一天,还要记日记。正是因为鲁迅先生这种与黑暗斗争的精神,使***十分敬佩他,称他为伟大的思想家、***家。
在我的心目中,鲁迅先生是一个平易近人的人,是一个关心人民的人。
有一次,一位车夫的脚被玻璃碎片给扎伤了,被鲁迅的侄女的爸爸看见了,他告诉了鲁迅先生。不久后,他和鲁迅先生一起拿了绷带、硼酸水给了那个车夫***,侄女的爸爸先夹出碎片,鲁迅先生再用硼酸水洗干净,敷上药,包好绷带。之后,把剩下的药和绷带给了那个车夫,又给了他些钱,鲁迅先生叫他在家里多休息几天。
鲁迅先生死了以后,他的女佣阿三回忆鲁迅先生生前所做过的事,她说,鲁迅先生逝世之前,病的十分严重,还三更半夜写文章,可鲁迅先生依然不注重自己的身体,反而劝女佣阿三多休息,不让她干重活。
我心中的鲁迅篇2
三年级时,在一本教辅资料里,第一次看到鲁迅先生,那时我不以为然,认为鲁迅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作家。“反正世界上已经有了那么多的作家,多一个少一个对我来说无所谓。”这就是我当时的想法,打他那双明亮、睿智、犀利如鹰眼的双眼,已经在我心中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
到了四年级,我总是“鲁迅、鲁迅”的叫着,总来不知道加上一句“先生”因为我不知道这一句“先生”对于鲁迅的意义。知道的,只是他的原名“周树人”也许是爸爸的推荐,也许是同一姓周的缘故,我暗暗的对鲁迅先生进行了查找,我仅仅是加在他身上的各种头衔,如是他竟然是中国人骨气的象征,我不禁对他肃然起敬,以后叫的时候,我恭恭敬敬的加上了一句“先生”
到了六年级,学了关于鲁迅的一组课文,不仅加深了对鲁迅的认识,还更加加深了对鲁迅的敬意。他那浓墨写的“一”字胡,竹枝似的手,就连那手上的卷烟,也弥久留香。
我心中的鲁迅篇3
以前,鲁迅这个名字对我而言,不是很熟悉,但经常萦绕耳畔,在爸爸妈妈的熏陶之下,我对鲁迅有一些些了解,长大之后,鲁迅更是妇孺皆知,爸爸还曾向我推荐他的作品,我常常很疑惑,鲁迅为什么受这么多人的爱戴与敬佩呢?这次,我终于在六年级真正了解他了。
从17课《少年闰土》中,我知道了鲁迅爱憎分明,憎恶旧社会的阴暗,他向往农村生活。从18课《我的伯父鲁迅先生》中,我知道了鲁迅先生关心下一代青年人,他很幽默乐观风趣,他乐于助人,倾囊相助。我觉得这一点值得赞赏,我在生活中遇到这种事情时,我会向鲁迅学习这种精神。他关心女佣,对人平易近人,他在我心目中那么高大。从19课《一面》中,他忧国忧民,对作者十分地好,从20课《有的人》中,我得知了鲁迅为人民做牛马,愿做野草,甘为他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学习了这一单元,我深深的了解他的为人。
他一生为人类作出贡献,这是我敬佩不已。他忧国忧民,心里装得全是人民。见到吃不饱穿不暖的人民,他倾囊相助,给予关心。他憎恶旧社会,以笔为武器用精神的力量唤醒沉醉的国人,来反抗敌人,迎来胜利,对国家作出很大的贡献。轰轰烈烈的大事,鲁迅曾做过,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例外:经常遇到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受伤了,鲁迅会细心地帮他包扎,还会给一些钱。虽然微不足道、小恩小惠的事,可受到了鲁迅的帮助的人呢,会记他大恩大德的,他为人类做过的事,我们只能忘怀呢?鲁迅虽然辞世了,但他虽死犹生,他为人民无私奉献的可贵精神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
鲁迅,对于我不再陌生的字眼,鲁迅,一个忧国忧民,平易近人、豁然开朗、关心热爱劳动人民,为别人想得多,为自己想得少的他,他在我心中是那么的高大,鲁迅,我对他总是很好奇,他怎么这么出名出名呢?到六年级时,我才真正知道他,他一生以笔为武器,奋斗了一生,他珍惜时间,他所有精神都激励我前进,他的乐观精神让我知道不能放弃心中怀着的信念;他的惜时精神精神让我知道浪费时间等于谋财害命;他的读书精神让我知道只有刻苦努力学习,才有成就,让我们学习他所有精神,朝着我们的美好梦想奋斗吧!
鲁迅,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我心中的鲁迅篇4
鲁迅原名周树人,字豫才,浙江绍兴人。他憎恶旧社会,同情劳苦大众,关心进步青年,说话幽默,风趣,为自己想得少,为别人想得多。鲁迅一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被誉为“民族魂”。t他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家,是中国文化***的主将。
有一次,他家的帮工王妈和王齐妈发生口角,使他整夜失眠,第二天,他因体力不支生病了。他的孙女问他:“你怎么不阻止他呢?”鲁迅说:“如果我阻止她们,她们的心里都有气。与其三个人都睡不着,还不如我一个人睡不着。”
六年级:马余先
我心中的鲁迅篇5
河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学语文教科书编选了鲁迅六篇作品,分别是《社戏》、《故乡》、《藤野先生》、《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孔已己》、《秋夜》。纵观全套教科书所选作品,从数量上看鲁迅无疑是第一人,留览一下全国其它省市的教科书,基本上也是大同小异。这足以说明鲁迅作品在初中教学中的不可替代和不可或缺作用。但是,在语文教学的过程中,这些年来鲁迅作品越来越成为教师和学生共同头痛的问题。做为一个从教多年的教师,我曾经多次试***解决这一问题,但结果却是无功而返。直到近日读了中国教育报的作者访谈《亲近鲁迅:充满温暖的发现之旅》及刘发建老师的《触摸鲁迅的童心》两篇文章,同时细细品味了周一先生的《把鲁迅还给儿童》,我才找到了解决鲁迅教学问题的匙钥。即在鲁迅作品教学中,老师的任务就是把一个真实的鲁迅还给学生,并在鲁迅和学生中间架设一座沟通的桥梁。
现在的中学生读不懂鲁迅是可以理解的,根本的原因还是一开始老师就向学生灌输了大量的鲁迅是如何的伟大,作品的思想性是如何的深遂,战斗性是如何的强大等等内容,让学生一下子就望而生畏、畏而止步了。讲《故乡》必讲社会黑暗,讲《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非常自然地涉及到“三味书屋”的不自由,讲《孔乙已》更是向学生大讲特讲封建科举的毒害。《秋夜》呢,笼罩在学生心头的是***阀统治的沉沉黑暗。诚如刘发健老师所言“习惯性地对鲁迅进行贴标签式的***治***解”。其结果是“很容易犯了先入为主的毛病。语文教学一旦主题先行了,孩子们创新学习的大门也就就此关闭”。既然如此,我们做老师的倒不如抛弃那些冰冷的、枯噪的***治***解,把鲁迅和鲁迅的作品从神坛请下来,当做一般的作品来对待,多从初中学生的视角来认识鲁迅和鲁迅作品,尽量的让鲁迅的内心世界和学生的内心世界接近,一开始就产生一种亲近感。老师不必进行***治上的说教,而应该让学生认真细致阅读作品本身,从作品的文字里寻找自己熟悉的生活,喜欢的人和事,感悟他们的爱与恨。学生从内心真正地喜欢上鲁迅,喜欢上鲁迅的作品。
稍微留心一下河北版初中语文教科书,你就会发现,六篇文章中,有五篇文章是鲁迅写自已的少年生活的,只有《藤野先生》一文除外。同时也发现,鲁迅先生对自己的儿时生活、对孩子的关注是给予了极大的重视的,始终有一颗未泯的童心。这也是作家当中所不多见的。在鲁迅的作品里,作者塑造了一系列充满乡土气息的少年形象。《社戏》有以双喜、阿发为首的少年群像,《故乡》里有少年润土和以后润土的孩子水生,《孔乙已》里通过孔乙已也看到了“我”的存在。同时,作家以少儿的视角和心理刻画了豆腐西施杨二嫂、六一公公、孔乙已等成年人的形象。通过这些形象,鲁迅表达了对儿时伙伴的羡慕和喜爱,也赞美了农民的纯朴、厚道。不仅如此,鲁迅还热情地抒写了对田园风光的向往,对儿时生活的无比留恋。所有这些都是和当下绝大部分孩子,无论是城市孩子还是农村孩子的心完全相通的。孩子们也完全可以借助“我”的描写,找回自己儿时的生活,儿时的影子、儿时的梦想。刘发建老师在谈到这一事时说得好:“我的渴望就是同学们的渴望,我的心声就是课堂里孩子们的心声。”“鲁迅的文字穿越近一个世纪的时空后,仍和当下的孩子们心灵相通,童趣相映。”这就给了我们一个很大的启发,假如在鲁迅教学中,围绕鲁迅的少儿生活多做一些研究,自始至终地抓住鲁迅真实的内心,抓住鲁迅内心的感受直白,关注鲁迅对自由的渴望和追求,努力地调动一些有效的教学方法和手段,适时点拨学生,使鲁迅和学生成为真正的伙伴和朋友。学生们对鲁迅、也对鲁迅作品的态度肯定会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从心理上接受鲁迅和他的作品,油然而生一种亲近感。王富仁先生说:“鲁迅的作品恰恰是最好懂的。”也是缘于此吧。
刘发建老师说走进了鲁迅的故乡,进入了鲁迅的童年,就走进了鲁迅的精神世界。此语道出了鲁迅语文教学的真谛。鲁迅是把“故乡”做为了自己的精神家园,鲁迅终其一生,都在守护这个精神家园。这就是说对故土的神情凝眸,做为鲁迅教学中另一个突破口,理应得到广大中学语文教师的特别重视。老师可以给学生留足够的时间,让学生亲近鲁迅作品中那些充满了泥土气息、弥漫着故乡情绪的文字,品味鲁迅对故土的思念,对故乡的关注。进而勾起学生自身对家乡山水深情触摸,回忆学生自己发生在家乡的那些快乐和忧愁。用自己的眼光观察、思考家乡发生的一切。激发起学生创作的冲动和勇气。我个人就有这方面的经历。小时候读鲁迅的文章,深深被鲁迅的描写所吸引、所折服,觉得和自己的生活很贴切。河里摸鱼、草里捉虫、庄稼地里剥玉米、瓜地里搬西瓜,那些快乐而有趣的事,哪一件没有干过,不都是发生在故乡吗?故乡,是鲁迅的创作源泉,也是我们的创作源泉。
李吉合,教师,现居河北蔚县。
我心中的鲁迅篇6
对于鲁迅的婚姻状况,许广平心里非常清楚,但是爱,纯真与炽烈的爱,让她义无反顾地奔向鲁迅,投进爱的怀抱,并且一生无悔。因为爱,她牺牲了自己在婚姻中应得的名分。作为鲁迅的第二任妻子,她不但精心照料鲁迅的饮食起居,还要替鲁迅购买书籍,抄写稿件,查找相关资料,校对译著等。事无巨细,她一力承担,亲力亲为。由于得到了这样的好助手,鲁迅后期10年的创作成果,竟大大超过了以前的20年。鲁迅时常对许广平说,我要好好地替中国做点事,才对得起你。在连年的白色恐怖和兵灾战祸中,许广平都坚实地与鲁迅在一起,共同度过那艰难的岁月。重病缠身的鲁迅,知道自己来日无多。他对许广平口授遗嘱:“忘记我,管自己生活……”
1936年10月19日凌晨5时25分,鲁迅在上海大陆新村停止了他最后一次心跳,留下孤儿寡母的周海婴和许广平。鲁迅的逝世,对许广平精神上、经济上的打击是难以想象的。加之当时***治形势的险恶、物价的飞涨,周海婴的年幼,书店断付鲁迅的版税,所有压力都压在了许广平一个人肩上。哪怕她不堪重负,只是一个柔弱的女子。
鲁迅逝世后,许广平仅靠书店每月支付的一点版税勉强度日,同时还要赡养居住在北平的鲁迅的母亲以及“大师母”朱安。尽管自己都已拮据到要靠借贷度日,许广平却一直坚守承诺,再苦再难,也从未中断过对这两个人的供养。
许广平与***的友谊深厚,彼此无话不谈。一次谈到婚姻问题时,***语重心长地说,由于孙中山的地位及在国内外的影响,我不打算再婚。但你和我不同,为什么不打破“从一而终”的旧传统观念的束缚呢?何况鲁迅先生临终前不是也要你忘记他,管自己生活吗?许广平听后长久不语,泪光晶莹。***明白了,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对许广平而言,她对鲁迅先生的爱是刻骨铭心的,是一生都无法改变的。
当许广平因是鲁迅的伴侣而被捕入狱后,面对日本人对她极端的精神侮辱以及肉体的刑罚,她正义凛然,宁死不屈,恰如鲁迅所说的“天生的硬骨头”。也正因如此,日本人最后不得不释放了她,因为从她嘴里没有得到任何不利于鲁迅和其他进步文人的材料。
而当听说远在北京的朱安因生活所迫,欲出售鲁迅的藏书来度日时,许广平毅然写信劝之:“我愿意更苦些,我愿尽最大的努力照料你,请好好珍藏先生的藏书……”,显示了许广平坚毅的人格特性。
鲁迅与世长辞后,许广平决心***完成鲁迅的未竟之业。为此,许广平殚精竭虑,花费了大量时间与精力着手整理、集辑出版鲁迅的著作,并对鲁迅的手迹、书信、藏书、遗物等进行了认真的查找,并妥善地保存了下来。1937年4月,她将鲁迅的杂文13篇编成《夜记》出版。1938年4月,她编成了《集外集拾遗》。同年8月,在中国***的资助下,编辑出版了600万字的《鲁迅全集》。在孤岛上海,《鲁迅全集》 《三十年集》得以先后问世,其中包含了她多少心血,凝聚了她对鲁迅先生何等广博、深沉的爱!
新中国成立后,她将平生所收藏的大量鲁迅先生的遗物,其价值是无可估量的,全部捐献给了国家。这其中,甚至包括鲁迅的房产。而由她整理出版的《鲁迅全集》等书,应得的版税她也悉数上交国家,自己一分不要。
鲁迅在赠许广平《芥子园画谱》上题诗曰:“十年携手共艰危,以沫相濡亦可哀。聊借画***怡倦眼,此中甘苦两相知。”这是他们坚贞爱情的真实写照。
许广平对鲁迅的爱岂止是共同生活的10年,在这以后那阴阳相隔的32年里,许广平无时无刻不是在以生命来捍卫鲁迅这面民族魂的大旗的。
1968年3月3日,70高龄的许广平为了保护鲁迅书稿不致落入坏人手中,到处奔走,心情焦灼,导致心脏病突发,因得不到及时抢救而去世。她是为捍卫鲁迅先生的遗物而倒在斗争的前沿,这是真正的“士为知己者死”!而在那个“特殊年代”,对许广平的死,当时的报纸只发了一则简短的消息而已,何其冷漠。
我心中的鲁迅篇7
在我看来,鲁迅是一个关心进步青年的人。
我曾看过这样一个故事,一次鲁迅先生穿着破烂衣服去理发店理发,一位年轻的理发师打量了他一下,以为鲁迅是一个乞丐,于是就胡乱地理了几下,于是鲁迅也乱抓一把钞票给那位年轻的理发师,理发师便数了数,呀!他猛地一惊,多了许多钱!他的心里乐开了花,真想鲁迅多来几次理发。
过了一个月,鲁迅再次来那家店理发,那位年轻的理发师认出了鲁迅,就笑容满面地给鲁迅细心地理发,理完后,鲁迅细心地给年轻的理发师钱,理发师数了数,咦?怎么钱刚好?他用疑惑的眼神望着鲁迅,鲁迅便笑着说:“前一次你乱理我的头发,我也就乱给你钱,但今天你仔细地理头发,那我也仔细的给你钱……”听到鲁迅的一番话,那位年轻的理发师惭愧地低下了头。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心想:鲁迅的教育方式真特别!
当我们学到《一面》时,才更加觉得鲁迅是一个十分关心进步青年的。文中的阿累在一次支内山书店买书时,买书的钱不够,没想到鲁迅竟在内山书店躲避敌人,为了让年轻人可以汲取丰富的知识,他把自己译的书送给了年轻人,可见鲁迅关心爱护进步青年。
社会的未来就是现在进步青年的,人一定要有知识才能创造未来,鲁迅把希望都寄托给了进步青年,进步青年是不能用外表看人的,也不能用自己的快乐放在别人身上的……应该要平等对待每一个人。
我心中的鲁迅篇8
人们都知道,鲁迅姓周,名树人,字豫才,小名樟寿,1918年他开始使用“鲁迅”这个笔名写出“狂人日记”。鲁迅一生使用的笔名很多,“鲁迅”这个笔名是他用得最多,也最有影响的一个。也是由于这个原因,鲁迅的本名人们倒不常用,人们称呼最多的,还是“鲁迅”这个名字。尽管这样,我们还是知道,鲁迅姓周。他的妻子是许广平,周海婴是鲁迅唯一的孩子。
鲁迅去世以后,由于大家都很爱戴鲁迅,为了更好地、永久地纪念鲁迅,同时也为了让更多人了解鲁迅和鲁迅精神、传播鲁迅的文化和思想,我们周家在建国初期,曾经分几次捐赠了鲁迅的绝大部分东西。我们捐献了鲁迅名下的房产:北京八道湾11号的三进大院;北京宫门口西三条胡同21号四合院,土地400平方米,房屋11间(1924年自购重新修建,现为“北京鲁迅故居”)。我们还捐献了鲁迅的全部手稿。此外,捐赠的东西还包括4000余种13000余册的藏书、约4500余件的藏画、碑拓、金石。1949年2月向沈阳鲁艺学院捐献金条五根共50两。后来,为赈灾救国我们还多次捐献出我们的家庭积蓄。1950年,皖北、苏北、河北、河南捐献救灾寒衣,旧币2亿元(约棉衣20,000件);1952年抗美援朝飞机捐、爱国捐,旧币1050万元;1958年我们又将鲁迅稿酬人民币四万元捐献给了国家。父母亲在上海时期使用过的全部家具与日用品,则在建国初期交给了上海鲁迅纪念馆。
至此,我们周家已无多少私人财物。
母亲在***后做的主要工作,包括捐赠鲁迅的遗产与遗物,都是从传播鲁迅精神出发的。后来,我们把这一工作继续承担起来。五年前,我们还在上海成立了鲁迅文化发展中心,致力于推动鲁迅精神的普及、传播及其公益化进程。
鲁迅的遗产分为物质(有形)遗产和精神(无形)遗产两部分。物质遗产(房产、钱财、个人遗物、知识产权等)以及鲁迅去逝后由他的姓名、肖像、知识产权转化的商业物质价值,这些在法理上无异议地属于家属继承。而鲁迅的精神、思想遗产则应属于民族、全民共享,这部分的性质应该是公益的。
在我们看来,传播鲁迅精神是一项公益的、神圣的事业,鲁迅所体现的立人思想、***思考、拿来主义和韧性坚守都可以在社会的公共空间中加以传播和推广,而这种传播和推广能够有力地推动中国社会现代转型的进程。虽然,距离我们当年捐赠鲁迅遗物已经过去了五十多年的时间,但鲁迅家属在传播鲁迅精神这一点上是永远不会改变的。2002年我们在上海成立鲁迅文化发展中心,就是体现我们对这一事业的继续追求。
记得母亲当年曾经说过:“我们把鲁迅的东西捐给国家,很放心”。把鲁迅的东西捐给国家,体现的是鲁迅家属对鲁迅毕生追求事业的理解,是对鲁迅精神世界的理解,更是对传播、普及、推广鲁迅精神的期待,在这一切的背后是我们对鲁迅精神传播作为一项公益事业的认同和信心。每一个社会成员,如果能意识到鲁迅精神的价值和意义,都是愿意积极加入到这样一项公益性的活动中来的。而作为鲁迅的家属,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来推动这项事业的开展,也希望看到这项事业能够沿着公益性的方向持续深入地开展下去。
鲁迅,巨大的利益之源?
但是,从上个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开始,一些与鲁迅精神传播相悖的事情开始引起我们的惊讶与不解。
这些年,被改姓了“钱”的鲁迅成了一个巨大的利益之源,被争抢的手段可谓各显神通,五花八门。主要表现在下面这些行为上:偷着使用、先下手为强(抢注鲁迅域名和商标)、蒙混过关(打球、故意模糊影像)、假公济私(私人运用公共资源来谋取)、以小变大(个体变集团)、一个变俩(原本是单体,一分为二成双)、母鸡生蛋(成立子公司)等等。
现在所有有关鲁迅的域名,诸如com、cn、net、org以及所有中文的鲁迅域名都已经被抢占一空,时间大概就是在90年代初期。我们曾经试探询问过某鲁迅域名的拥有者是否能把域名转让出来,对方开价少二十万元免谈……
据媒体统计,目前如“咸亨酒店”、“闰土”等热门词汇的45个类别的商标已经被全部抢注完毕。另外,以“百草园”作为商标的商品类别有22个;“孔乙己”有17个。如今“孔乙己”商标,不但是茴香豆等食品商标,而且还是文房四宝、长衫、陶瓷,甚至是酸梅汤的品牌,“三味书屋”、“鲁镇”做成了香烟类商标,“华老栓”开了土特产商店,“祥林嫂”成立了洗浴中心。
一个全球品牌价值评估报告中显示:至2005年,咸亨酒店的品牌估价高达34.8亿元,而北京孔乙己酒店创办12年,没花一分钱做广告,现在全国已拥有9家分店,来客几乎必点一碟茴香豆。
2003年10月,绍兴柯岩风景区耗资两亿元,占地150亩,创造出了一个鲁迅笔下的“鲁镇”,期望“带给鲁迅的读者们一个更真切的场景体验”。与此同时,绍兴市出于同样的考虑,投资6亿元,建设了一个“鲁迅故里”,成为绍兴旅游业的王牌,门票从几元钱飞涨到近百元。有媒体说:“它以其原汁原味地解读鲁迅作品,体味鲁迅笔下风物的真实场所为优势,超越书法胜地兰亭、见证陆游与唐婉爱情的沈园和秋瑾故居,成为绍兴的镇城之宝。”“鲁迅故里”仅去年门票收入就达3000万元,今年要达到5000万元。媒体又说:“走进绍兴城,从鲁迅幼儿园到鲁迅中学,从鲁迅***书馆到鲁迅电影城,从鲁迅广场到鲁迅路,从孔乙己土特产店到百草园腐***、鲁镇牌酱鸭等,几乎全城都姓鲁。难怪有人形容,抖一抖《鲁迅全集》掉个名字都是宝。”
被商业标签化的鲁迅俨然成了一座取之不尽的“金矿”。
与此同时,在另一些领域,鲁迅也摇身一变姓了“权”。
比如一些时候我们家属出于工作需要,要向某鲁迅纪念馆借用鲁迅的遗物资料,不但必须征得领导的层层批准,还得付费,否则就借不到。再比如,我们曾经多次提出要求移动鲁迅墓前的两棵白玉兰树,原因是这两棵树已经很大,有近50年的树龄,根系相当深广庞大,已经触及到了灵柩,作为鲁迅的家属,我们心里自然很难受,但是,当我们提出把那两棵树挪一挪的要求时,不但始终不获同意,甚至连基本的尊重都谈不上,而有关部门向上汇报时竟说:“周海婴要拔树!”类似这种“墓木之争”之类的事情,表面上看来有些琐碎,但却未必不该得到重视,那下面安静寝躺着的毕竟是我们的亲人。
诸如此类,一些行***部门以国家的名义剥夺了周家后代对鲁迅拥有的天然权利,而这些权利都是作为鲁迅家属理应享有的私权,但由于种种原因,这些在其他的条件下原本不会有什么问题的情况却在鲁迅的后代身上发生了。在这里,一个比较突出的事例就是鲁迅著作的独占出版问题。鲁迅的著作权在1986年进入公有领域以后,《鲁迅全集》仍然不能被人民文学出版社以外的其他出版社自由出版,还美其名曰:“鲁迅很伟大,他的书不能乱出,否则的话影响不好。”为了开放鲁迅著作出版的限制,我多次打请示报告,我们还向***协提案,直至2004年这才有了松动。
至于滥用鲁迅姓名权和肖像权的问题,某些单位和部门长期以来“以国家的名义”制作和销售鲁迅纪念制品。他们在“以国家的名义”使用鲁迅的姓名、肖像时,无视家属的权利,我们甚至被告知无权过问,理由很简单也很“权威”,就是“我们代表国家”。而事实上,这些纪念制品无论盈利与否,都是商品,进入的是流通领域。再如,曾有个邮***部门在出售鲁迅头像邮票的同时,还制售鲁迅纪念邮册,标价达上百元,他们与其他单位一样以国家(公家)的名义拒绝我们过问,大声说“我是邮***”,实际上它们是邮***部门的子公司,应属三产企业……在以国家名义行使对鲁迅的公权和我们家属对鲁迅拥有的天然的、法定的私权之间,人们似乎无条件地保留了对国家名义的简单认同,而不去考虑这些使用在多大程度上经过了严格的国家审定,并且完全是用于鲁迅精神传播这样一个公益事业的,更不要说对我们鲁迅家属所拥有的私权的基本理解和尊重。
在中国法律中,个人的包括肖像权、姓名权等在内的形象权都明确被规定或裁定为一种财产权,通过明确的立法或通过判例,这一权利被认定继续存在于某一自然人死亡之后,而且可以由他人继承。2000年在鲁迅家属诉绍兴某珠宝金行侵犯鲁迅肖像权一案中,我国最高人民法院也有明文宣布:公民死亡后,其肖像权应依法保护。任何污损、丑化或擅自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死者肖像构成侵权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讼。
不论在西方还是中国,我们所提出的与鲁迅有关的主张,都是有法可依的。但是令人无奈的是,我们常常受到“鲁迅生前不看重钱,你们现在是不是想要钱?”的诘难。
对于那些以“国家的名义”来“豪夺”鲁迅的单位,对于那些以某些醒目的文化主题,诸如“纪念鲁迅”,“促进地方文化繁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等来“巧取”丰厚的经济回报和收益的单位,我们倒想提出下列问题:你们使用鲁迅遗产时是否考虑过鲁迅家属的意见?由此产生的经济效益有没有转移到社会的公益性质上来?鲁迅遗产的公益性质是否通过你们的使用而得到了发扬光大?
什么是鲁迅名牌最有价值的
推广方式
每逢鲁迅逝世周年忌日,全国各地包括近邻的国家和地区都在纪念这位文坛的真猛士。当然,鲁迅的价值不仅在于此,如前所述,在今天,鲁迅和鲁迅创作的文章与人物已经成了实现利益的一个手段。
其实,我们认为,鲁迅经济价值被开发在消费主义文化流行的当今,是可以理解的,这是一件好事,我们比任何人都了解,鲁迅是人,不是神。如果鲁迅先生地下有知,看到当年落魄穷愁的孔乙己、祥林嫂们如今这样光鲜醒目,看到他笔下颓败的“鲁镇”如今这般人迹喧嚷,我们觉得他应该会对自己能够在现代人的生活和商业中有这么大的影响而高兴吧,毕竟这不是忘却的纪念,毕竟经济上的自立也是“立人”的一个方面。
但是我们应该自问:鲁迅这个名牌怎样才能获得最有价值的推广?同样的,对于类似的产品代言人,我们要怎样才能获得收益的峰值?单纯挖掘鲁迅的经济价值无疑是一种肤浅的、短视的行为。对于目前出现的戏说鲁迅的危险,我们更应该加以引导。我们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对其作品本身和精神世界的研究上,鲁迅的“立人”更注重的是“立精神”,但目前这一工作的力度、深度和广度还远远不够。
我们认为,一切以“鲁迅”为名目而进行的各项活动,都应当依据合理合法的程序来进行,都不应与鲁迅精神相违背,否则,不仅达不到“纪念鲁迅”、“促进地方文化繁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反而在客观上造成了对鲁迅的不敬。当商家与经营者以“鲁迅”为其名目来展开商业活动,追求商业利润的同时,也应当力求在客观上真正促进鲁迅精神的传播、地方文化的繁荣和文化教育的展开。而且不论获利与否都应当主动承当起文化的责任,为传播“鲁迅精神”做一些实实在在的工作,更应该以感恩的心将收益的一定比例回报社会,薪火相传,“鲁迅精神”才能传播得更远更久,“鲁迅饭”也才能吃得更长久。
过去,我们捐献鲁迅的所有遗产和遗物,其目的就是在于纪念鲁迅、传播鲁迅精神,使鲁迅遗产真正体现它的公益性的本质。今天,我们成立上海鲁迅文化发展中心,自己做义工,把一分一毫的捐助都用在传扬鲁迅精神上。我们将努力克服由于公众对鲁迅家属正当行为的误解而带来的诸多困难,与鲁迅遗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无序与混乱作斗争,还鲁迅遗产的法制语境一个清澈透明。
我们希望全社会的人们都明白,鲁迅是属于国家的、民族的,但是,鲁迅本姓“周”,不姓“权”,更不姓“钱”。鲁迅是中华民族的一面旗,我们的责任是护旗,决不允许有人在大旗的庇荫下玷污他。
鲁迅为公
鲁迅当年提出“立人”观念来改变中国人的精神状况,这种努力现在看来还要继续推进。中国人要学会自己把自己“立”起来,“立人”首先体现的就是个体的***担当,就是个人在精神的意义上把自己“立”起来;在社会的构架中,则体现为个人的依法维权。这种维权,表面上看是在维护一个人的正当利益,但实际上维护的是人的尊严,是在保护人的权利不受侵犯。个人的私权由于是法律所赋予和保护的,所以同时也是一种法权。因此,个人的依法维权,从社会意义上来讲,他维护的又是法律的尊严。改善法制语境的首要工作又必须从捍卫和保护公民正当、合法的私权上开始,这种努力正是鲁迅当年所致力的中国文化现代转型事业的一部分,它的意义是不能用金钱来衡量的,而恰恰可以在法制有序性的不断实现中得到体现。只有法制的有序性得到保障,鲁迅遗产的公益性才能得到全面维护。
最近,由于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一些可喜的现象已经开始出现:2006年纪念鲁迅逝世七十周年,上海拟要出一套纪念邮票,便找我们家属协商签字;沿海城市有某个单位想以“鲁迅”为冠名,事前主动征询家属意见;在拍摄电影《鲁迅》时,国家广电部门规定制作方要首先取得家属同意;更有些单位,开始出资赞助鲁迅的研究、传播和推广事业……这些可喜的现象表明,鲁迅遗产的私权性已经开始得到一些尊重,人们也逐渐开始意识到鲁迅遗产的私权性和公益性同时存在的必要性。这仅仅只是个开始,如何循序渐进确保鲁迅遗产的私权性和法权性不受侵犯,公益性不被滥用,还有相当多的工作要做,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孙中山先生十数次题写“天下为公”四个字,鲁迅固然姓周,但作为家属我们呼吁 “鲁迅为公”!
急功近利无助于品牌内涵的
提升
文/何菲
当下打文化牌已经成为许多城市推介自身形象的一个策略。一个城市要建设文化名城,首先就要挖掘名人文化,名人成了一个城市的灵魂和旗帜。比如曲阜因孔子而闻名,凤凰因沈从文而赫赫有名,绍兴更是因为有了鲁迅而名声大噪。国内如此,国外亦如此,比如丹麦城市欧登塞就因是安徒生的故乡而享誉世界。
提倡名人文化战略,就是抓住了这个城市的闪光点,是城市文化身份当代建构的重要手段。结合自己城市的特点,努力创造具有城市个性的文化产品、文化品牌、文化服务,下大力气整合文化资源,挖掘品牌文化内涵,提升品牌文化影响,使之成为推介、宣传城市的平台,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使其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生长点,这些都是有益于城市发展的举措,无可非议。
但是如今也有不少部门和商家却将名人作为急功近利的手段,打着卖精神卖文化的旗号,唯一目的却旨在获得商业利润,对文化传播与公益事业并无任何推动和促进,这就要引起社会的深思。
比如前不久在南昌市中心,在某公司的一幅大型宣传画上,鹤发童颜、长须飘飘的孔子和老子甚至穿上了西装,打起了领带,而两位古代圣人的西装、领带就是这家公司生产的……类似事件不胜枚举。不过像鲁迅这样全方位、多角度被“开发开采”的现象,是不多见的。从另一个角度,也显示出鲁迅形象和鲁迅作品的深入人心。
在最近一次商标节活动上,易中天说,自己的名字被申请注册为性保健品商标(还未批准)。像易中天这样的尴尬同样存在于众多当红名人中。比如“李连杰”成了酒类和刀具商标;“姚明”被申请用作啤酒、钢管、金属管道接头等商标;“斯琴格日乐”则是酒类;此外,还有“锅得缸”酒(郭德纲)、“张一摩”(张艺谋)化妆品、“章子移”(章子怡)鼠标、“莫闻味”(莫文蔚)臭豆腐等。这种牵强的文化嫁接,看起来更像是一场荒诞可笑的游戏。
很多企业并没有耐心去建立自己的品牌文化,而是想把一种现成的、无须费力的文化直接嫁接过来,并且不注重与企业现有的文化重构、开拓与建设,造成了名人文化商标有名无实,成为急功近利的一种手段。而事实上,文化名人品牌不仅仅是个商标符号层面的事,它已上升到精神、信仰和社会责任层面,如果只把他们当作是一种简单的商业符号,就很难从精神层面进入品牌塑造。
我心中的鲁迅篇9
关键词:鲁迅;晚年;生活;思想
中***分类号:I2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26X(2013)09-0000-01
一、 鲁迅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及鲁迅晚年的研究现状
鲁迅在中国文学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评价说:“鲁迅是中国文化***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家。”林语堂在《悼鲁迅》中说他是“一个受了满身疮痍的灵魂,但是一个光荣的胜利的‘武夫’作家……”林贤治在《鲁迅思想录》中说道:“他是一个天生的叛逆者,革新家,一个与***治霸权和文化霸权势不两立、不妥协不屈服的斗士……同时,鲁迅又是一个极富于同情心和道义感的平民作家。”既然鲁迅有着如此高的地位,因此,要了解中国社会,了解中国知识分子,甚至了解中国国民,我们就不得不先去了解鲁迅,特别是他的晚年。
“与鲁迅早期及中期的思想研究相比,鲁迅后期(厦门――广州――上海时期)尤其是晚年上海时期的思想研究尚是目前鲁迅思想研究的薄弱环节。”[1]或许是因为时代的隔膜和历史的模糊,我们今天再去看鲁迅晚年的时候,总感觉是晦涩难懂的。直到前不久,我读到了林贤治先生的《鲁迅的最后十年》,才豁然开朗起来。
二、 鲁迅的晚年生活
(一) 晚年年谱
1927年1月16日,离开了厦门;17日,抵达香港。2月,受邀担任中山大学文学系主任兼教务主任,许广平为其助教。4月,发动“”,宣称“‘以***治国’为救中国的唯一出路”;15日,赴中大各系主任紧急会议,营救被捕学生无效;21日,辞去中大一切职务。9月27日,离开广州往上海。10月8日,与许广平结婚。12月18日,因蔡元培推荐任大学院特约著作员。最终于1936年10月19日病逝,年仅56岁。
在上海的这接近十年的时间里,鲁迅“寄身‘窝庐’,潜心著译,此之谓‘带了镣铐的进***’”。[2]的及其依附势力始终是他讨伐的主要对象。然而在营垒内部,他又先后于1928年与郭沫若等关于“***文学”和1936年与周扬等关于“两个口号”展开了论争。
同时,他晚年还著有杂感集《而已集》、《三闲集》、《二心集》、《伪自由书》、《南腔北调集》、《准风月谈》、《花边文学》、《且介亭杂文》、《且介亭杂文二集》、《且介亭杂文末编》,散文集《朝花夕拾》,小说集《故事新编》;并翻译多种苏俄文艺理论,及小说《毁灭》、《死魂灵》等。
(二) 定居上海与晚年心态
鲁迅晚年除了两次北上省亲,大体没有离开过上海,“除了‘无处可走’这个原因以外,还有与之相关的另一原因:比较起来还是上海适合于他在文化战线上开展***斗争。”[3]
在1934年1月11日致山本初枝的信中,鲁迅写道:“只要是平安无事,就姑且活下去罢。”[4]这可以说是鲁迅晚年最主要的心态,“而姑活,某种意义上是‘赖活不如好死’”,[5]这与他的四次离寓避难和朋友被害都有密切的关系。
鲁迅在大病期间写下了著名杂文《死》,其中写道:“……欧洲人临死时,往往有一种仪式,是请别人宽恕,自己也宽恕了别人。我的怨敌可谓多矣,倘有新式的人问起我来,怎么回答呢?我想了一想,决定的是:让他们怨恨去,我也一个都不宽恕。”[6]鲁迅身为一个临终者,仍然有着如此激越的情感能够在绝望中抗战;当斗争也被迫终结的时候,他竟还拥有与敌人斗争到底的渴望。
三、 鲁迅的晚年思想
(一) 自由思想
20世纪中期,新自由主义开始在全世界范围内流行起来,这是摒弃传统自由主义中个人至上成分,使自由与民主结合得更为紧密的自由主义。整个30年代,自由知识分子纷纷转向社会主义,因为此中带有民粹主义或平民意味。“至少,鲁迅是如此的。”[7]鲁迅在与新月社、创造社、“左联”的论战中,“表明他确实‘无所属’”,[8]“就说自由主义,其实在他是并不排拒的,而且一直怀有这方面的信仰……他的个人主义,不妨视作自由主义,即是个人主义的自由主义,最本质的自由主义。以鲁迅的这种个人倾向,也当算是传统的一类,但是,社会正义又恰恰是他关心的主要目标,在这里,他把两者统一起来了。”[9]
(二) 改革思想
1927年到1937年是南京执***时期,“从《鲁迅全集》中,我们看到,这个思想战士对于时代的观察、感受和把握,有他独特的地方。一、传统和变革是一个互动系统,从国家大事到日常生活,无不在这一大系统之内。二、相对地,经济变动在他那里并没有如一般的唯物论者那般着重地加以讨论,他注重的仍然在于精神文化层面。三、随之而来的是,知识阶级在大时代中的思想和行为的变化,是他在众多社会角色中所特别重视的。”[10]这表明,鲁迅所关注的改革思想是知识分子思想的变化和中国人民大众的思想改革。
(三) 对知识分子的态度
“关于知识分子,鲁迅首先看重的不是知识,而是理想、良知,改造社会的热情和参与实际斗争的勇气……从事启蒙工作,把自由、民主和科学的理念传递给社会,挑战强权,反对专制,教育大众,以改造落后的国民性,使民魂得以发扬,这是为鲁迅所确立的知识分子的使命。”[11]起初,鲁迅还寄希望于在反传统文化中崛起的现代知识分子,然而随着这个集团的瓦解***,鲁迅不得不面对现实。他同太阳社、创造社论争,与自己所处的“左联”的一群人论争,他戏称自己是“横站”的。而当他的朋友遇害后,他对周围的知识分子无所期待、只有憎恨,他临终时说“一个都不宽恕”。
(四) 其他思想
其实鲁迅的思想远不止上述三个方面,诸如“鲁迅晚年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态度、对中国******事业的态度、对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态度、对***内‘***’思想的态度、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对外国侵略者的态度、对‘左翼’文坛的态度、对文艺的作用和文学家的态度”[12]等等,都是矛盾而复杂的,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去探讨。
四、 总结
鲁迅的晚年颇不好描述,首先是关于他晚年的史实解析多不一致,其次是他的思想具有复杂性与丰富性。我对鲁迅晚年的叙述,也是一种简化过后的鲁迅,只拣他的一些重要活动和思想加以解读,以期在有限的学识中还原一个本真的鲁迅――鲁迅的岁暮,是反叛、反抗、突围的历程,在这场绝望的抗战中,他虽遍体鳞伤,却始终傲然***,永垂不朽。
参考文献
[1] 汪卫东:《面对鲁迅晚年思想的矛盾和难点――读竹潜民》,载《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第16卷第2期。
[2] 林贤治:《鲁迅思想录》,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
[3] 王尔龄:《鲁迅的最后十年为什么定居上海》,载《徐州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9年第4期。
[4] [5]王彬彬:《鲁迅晚年的“姑活”心态》,载《东方地平线》。
[6] 林贤治:《鲁迅的最后十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8页。
[7] [8][9]林贤治:《鲁迅的最后十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8页。
[10] 林贤治:《鲁迅的最后十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15页、第117页。
[11] 林贤治:《鲁迅的最后十年》,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83页。
我心中的鲁迅篇10
关键词:鲁迅;弃医从文;改造国民性
近日,有媒体爆出在2013人教版初中语文教材中,鲁迅的《风筝》退出了课本,由此引起的争论颇为激烈。有不少人认为鲁迅的文章富有批判精神,对国民性的探讨鞭辟入里,至今让人警醒,不应退出中学教材。语文出版社长王旭明就曾表示不赞成删除教材中鲁迅作品,“中国需要鲁迅,中小学生必须学会深刻。”
1 伟大顿悟:弃医从文
鲁迅是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是新型中国知识分子的楷模,更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鲁迅不是最早探索国民性问题的人,但他是第一个系统阐述和改造国民性的人。日俄战争时期,鲁迅进入仙台医专学习,有一次他的老师播放了关于日俄战争的画片,自此让他的人生出现了重大的转折。鲁迅在他的《呐喊・自序》中这样描述他的转变:“有一回,我竟在画片上忽然会见我久违的许多中国人了,一个绑在中间,许多站在左右,一样是强壮的体格而显出麻木的神情……因为从那一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紧要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所以我们的第一要著,是在改变他们的精神,而善于改变精神的是,我那时以为当然要推文艺,于是想提倡文艺运动了。”
2 国民性分析:鞭辟入理
早在十九世纪就有一个外国人为我们“用炭笔勾勒出一张素描’,“描绘出”他“所窥见的中华民族的某些特征”。[1]这位外国人就是美国公理会传教士明恩博。他在《中国人的气质》一书中,将中国人的国民性做了一个概括,其中包括节俭、礼节、勤劳、孝顺、忍耐和坚韧等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但是更多的是智力混沌、麻木、保守、猜疑、误解等所谓的“严重的性格缺陷”。而在鲁迅的作品中,不仅明恩博所提到的中国人的麻木、守旧、卑怯、昏乱这些“严重的性格缺陷”也是有的,此外还有凶残、恃强凌弱、自欺欺人等也在作品中刻画得入木三分。
鲁迅笔下的阿Q穷困潦倒,可是与人口角时,间或瞪着眼睛道:“我们先前――比你阔的多啦!你算是什么东西!”阿Q被别人打了,心里颇为气愤,他却想:“我总算被儿子打了,现在的世界真不象样”,甚至在赶赛会的赌摊丢了钱,没办法,居然“擎起右手”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似乎打的是自己,被打的是别一个自己”[2]而对待比他弱小的,他也知道“估量了对手,口讷的他便骂,力气小的他便打”。阿Q的这个人物形象代表的是广大受封建礼教毒害的社会中下层人民,他的精神胜利法折射出的正是国民无视自我、自欺欺人、恃强凌弱的愚昧无知的病态心理。在《坟》中“乡下人捉进知县衙门去,打完屁股之后,叩一个头道:‘谢大老爷!’这情形是特异的中国民族所特有的”[3],这种特异无疑是封建专制所带来的,他导致了国民的卑怯,卑怯的最终结果是奴性。而鲁迅在《铲共大观》中对看女尸的场面尖锐地指出:“我们中国现在(现在!不是超时代的)民众,其实还是不很管什么***,只要看‘头’和‘女尸’。只要有,无论谁的都有人看”。鲁迅从杀与被杀之间,一面暴露杀人者的残酷,一面暴露看客的麻木,看客只知看杀人,并不考虑杀什么人,人为什么被杀。将什么都看成戏,也是中国人麻木的一种表现。[4]
3 改造国民性:不遗余力
今天我们谈民族振兴,国家富强,必须要以自我认识、自我剖析为前提,但自我认识、自我剖析从而自我改造又是一个艰难的过程,但这又是必须的。我国国民性的缺点甚至是劣根性不是一天形成,它是“封建等级制度”“封建传统思想的毒害”以及“外来侵略”的不断影响所产生的,这个日积月累、潜移默化的过程,让我们的文化渐渐走向“侍奉主子”的方向,习惯了以“奴性心理”生活、做事,“真教人活得不像在人间”。
回顾整个中国近代史,或许只有鲁迅一人以“刀笔吏”的真知灼见揭露和批判国人的劣根性,探求救国救民的改革之路。作为“叛逆的猛士”,即使质疑他的王朔也必须承认鲁迅的“思想到今天还闪烁着锋利的光芒,照耀着我们黑暗的自身”[5]鲁迅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但他是一个用文艺的力量奋斗一生的“精神界之战士”,他对国民性的批判,林贤治认为是“旧垒”中的“强敌”,“一切黑暗、专制、腐败,都是他反抗的目标”,他“对于任何阻碍人类进步的恶势力和旧思想,他都不肯宽恕、姑息”。他拥有“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所没有的“没有丝毫的奴颜和媚骨”的“最可贵的品质”。这种品质在他的杂文中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的杂文“所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但合起来,已几乎是或一形象的全体”,郁达夫评价鲁迅的作品“观察之深刻,谈锋之犀利”让读者“感到一种即使和毒酒也不怕死似的凄厉的风味”,而“要全面了解中国的民族精神,除了读《鲁迅全集》以外,别无捷径”。
4 不同声音:争论风波不断
鲁迅是新文化运动的先驱,现代文学的奠基者,这是盖棺定论了的。鲁迅去世时亦以“民族魂”大旗裹尸。[6]但随着鲁迅的逝世,质疑的声音就开始出现。有人认为鲁迅是因为对鲁迅“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家”的评价才有其在文学界如此高的地位。80年代初,贬损鲁迅之风兴起,有说“鲁迅杂文不如我”的,有说鲁迅是“老石头”的,更有张克标等与鲁迅有过摩擦的作家恶意中伤。
“倘无巨制,即非大家”,冯骥才认为鲁迅“他就凭一本中等厚度的中短篇小说集,高踞在当代中国小说的峰巅”,鲁迅的改造国民性的思想源于“西方人的东方观”。鲁迅“并没有看到西方人的国民性分析里所埋伏着的西方霸权的话语”,西方人的“国民性分析不仅是片面的,还是贬义的或非难的”,鲁迅在借用这种批判性分析时“没有对西方人的东方观做立体的思辨”的观点。[7]
鲁迅在香港青年会讲上提倡“大胆地说话,勇敢地进行,忘掉一切利害,推开了古人,”,很微妙的是他们(恶意贬损鲁迅之辈)说话叶很“大胆”,很“勇敢”,却“推开”了鲁迅,“将自己的真心话表达出来”,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只有真的声音,才能感动中国的人和世界的人”,他们是否说的是“真”,相信无须解释。对待争论,我想正如张直心所言:面对那些“心血来潮、哗众取宠”“年轻、晚生乃至断裂的作家”,“我们应该尽力通过争鸣、对话引导他们凭借自身的血肉感受、创作经验接近鲁迅”,而对于那些“经过极其严肃、认真甚至痛苦思考的学者、思想家们(如王元化、李泽厚等)的质疑鲁迅,我们更应认真与之对话。”因为“他们提的问题大都是由现实遭遇激发了的思考……围绕这些问题的探讨与争鸣,无疑将拓宽学科的视野、思路,提升研究的境界。”[8]
参考文献
[1]明恩博:《中国人的气质》
[2]鲁迅:《阿Q正传》第二章 优胜略记
[3]鲁迅:《坟・从胡须说到牙齿》
[4]曹鲁:《鲁迅改造国民性思想的现实意义》
[5]王朔:《我看鲁迅》
[6]主振国:《贬损鲁迅,意欲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