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金申请书第1篇
我父亲已于8年月9日去世,在3月4日的告别会上父亲身前工作过的单位,领导都送了花圈,并出席了告别会,单位的重视,出席的领导之多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在父亲的生平介绍中对父亲的一身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作为家属我们深表谢意。
父亲的去世对我家产生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在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容忽视,父亲生前一个月的收入加在一起超过6元,一年万元以上,而今这笔收入没了,我母亲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3元,这个出入有天壤之别;父亲在世时单位,里弄经常有慰问离休干部的慰问品,随着父亲的去世这些东西也将消失。
父亲生前一生清廉,但他始终不忘为孙辈们留点遗产,去世前他把二个银行存折交给母亲说这是留给孙女,孙子和外孙,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就你留着。他平时和我们聊天时经常说他对不起我们说没有什么财产留给我们,但他还是省吃俭用为孙辈们每人预留了一万元,我们到银行里去查了存折一共四万多一点,这些钱是他毕生的储蓄了。我们为有这样清廉的父亲感到欣慰,同时又因他的去世所带了经济损失感到迷茫。
父亲生病期间局里为父亲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了最有力的帮助,我们深表谢意。父亲的去世事实上不但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有理由相信最出乎意料的是我们亲爱的父亲,去世当天他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同时作为肺癌晚期的最厉害症状并没有出现,应该说父亲的去世是一次意外;如果医保没有住院二周以上必须出院死规定,按当时情形父亲的身体不会好转,但离死亡还是有相当一段时间,正是因为不合理的医保制度非要转院导致父亲过早意外死亡。过早死亡也许是父亲对单位,对医保所作的最后一次贡献,但对我们家庭尤其是经济来源一块又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抚恤金申请书第2篇
我父亲已于20__年2月29日去世,在3月4日的告别会上父亲身前工作过的单位,领导都送了花圈,并出席了告别会,单位的重视,出席的领导之多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在父亲的生平介绍中对父亲的一身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作为家属我们深表谢意。
父亲的去世对我家产生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在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容忽视,父亲生前一个月的收入加在一起超过6000元,一年7.2万元以上,而今这笔收入没了,我母亲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300元,这个出入有天壤之别;父亲在世时单位,里弄经常有慰问离休干部的慰问品,随着父亲的去世这些东西也将消失。
父亲生前一生清廉,但他始终不忘为孙辈们留点遗产,去世前他把二个银行存折交给母亲说这是留给孙女,孙子和外孙,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就你留着。他平时和我们聊天时经常说他对不起我们说没有什么财产留给我们,但他还是省吃俭用为孙辈们每人预留了一万元,我们到银行里去查了存折一共四万多一点,这些钱是他毕生的储蓄了。我们为有这样清廉的父亲感到欣慰,同时又因他的去世所带了经济损失感到迷茫。
父亲生病期间局里为父亲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了最有力的帮助,我们深表谢意。父亲的去世事实上不但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有理由相信最出乎意料的是我们亲爱的父亲,去世当天他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同时作为肺癌晚期的最厉害症状并没有出现,应该说父亲的去世是一次意外;如果医保没有住院二周以上必须出院死规定,按当时情形父亲的身体不会好转,但离死亡还是有相当一段时间,正是因为不合理的医保制度非要转院导致父亲过早意外死亡。过早死亡也许是父亲对单位,对医保所作的最后一次贡献,但对我们家庭尤其是经济来源一块又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父亲一生为人低调,清廉,他生前也多次嘱咐我们死后丧失从简不要搞排场,不要铺张浪费。所以父亲去死后我们原来想遵照他的遗愿告别会从简放在小厅。局里老干部处来电说告别会那天局领导和二十多位父亲生前的同事战友将要前来送别,我们听了非常感激领导和同事战友们的关怀,为了让领导和生前年过古稀的老同事,老战友有个良好的环境和空气(事实上我们不希望在告别会上发生意外)考虑再三最终选择了五楼最大一个厅,但来的领导,生前的同事战友之多还是出乎大大我们的意料,使原本一个简单的家庭告别仪式几乎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像是单位出面的有一定规模追悼会,有很多人还是没能进入大厅包括我们的亲舅舅舅妈和他们的子女。我们全家真诚的感谢出席告别会的领导,同事,战友,亲戚以及出席父亲告别会的全体人员,这么多人的出席本身就是对父亲生前最好的评价和肯定!事实上由小厅改成中大厅,我们的压力也不小,不知道有多少来宾,是否大厅里会空荡荡,费用也上去了不小,同时我们为了和这个厅的气氛相符把原来预定的纸花圈全部换成了鲜花的,这个成本一下子提高不少,所以整个丧事大大超出了我们这类家庭的预支,同时我们也感到很内疚,违背了父亲生前的再三嘱咐,愿父亲能原谅我们。
父亲去世对我们家庭的经济来源损失巨大,父母亲结婚本身就晚,等到他们的子女由于住房的原因更是晚婚,所以直到今天孙辈最大的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二个儿子都是打工的,随时都有随行业不景气或公司经营不善而下岗的危险。母亲受父亲去世的打击身体也一直没有恢复元气,我们现在正真感到危机时时刻刻都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不敢想象今后如何面对产生危机!所以我们恳切希望局领导,老干部处能看在父亲为***为国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辈子,同时也考虑到我家庭的实际情况,除了***策范围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外,能否额外的再补助一些,自此母亲和我们全体小辈殷切期待着局领导,老干部处决定。
再次感谢***组织,局领导对父亲平生做出的高度评价!再次感谢***组织,局領导,老干部处在父亲生病期间给予精神,物质及资金上的大力关怀和支持!再次感谢父亲去世后***组织,局领导,老干部处对母亲及子女们的关怀和帮助,认我们正真感受到***和领导无微不至!不管发生什么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们一定不辜负***组织,局领导,老干部处对我们关心和希望,好好地生活,老老实实做人,以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抚恤金申请书第3篇
我父亲已于20__年2月29日去世,在3月4日的告别会上父亲身前工作过的单位,领导都送了花圈,并出席了告别会,单位的重视,出席的领导之多大大出乎我们的意料,在父亲的生平介绍中对父亲的一身作出了很高的评价,作为家属我们深表谢意。
父亲的去世对我家产生的影响是巨大和深远的,在经济上的损失也不容忽视,父亲生前一个月的收入加在一起超过6000元,一年7.2万元以上,而今这笔收入没了,我母亲的退休金每月只有1300元,这个出入有天壤之别;父亲在世时单位,里弄经常有慰问离休干部的慰问品,随着父亲的去世这些东西也将消失。
父亲生前一生清廉,但他始终不忘为孙辈们留点遗产,去世前他把二个银行存折交给母亲说这是留给孙女,孙子和外孙,每人一万元,余下的就你留着。他平时和我们聊天时经常说他对不起我们说没有什么财产留给我们,但他还是省吃俭用为孙辈们每人预留了一万元,我们到银行里去查了存折一共四万多一点,这些钱是他毕生的储蓄了。我们为有这样清廉的父亲感到欣慰,同时又因他的去世所带了经济损失感到迷茫。
父亲生病期间局里为父亲在人力物力和财力提供了最有力的帮助,我们深表谢意。父亲的去世事实上不但出乎我们的意料,我们有理由相信最出乎意料的是我们亲爱的父亲,去世当天他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同时作为肺癌晚期的最厉害症状并没有出现,应该说父亲的去世是一次意外;如果医保没有住院二周以上必须出院死规定,按当时情形父亲的身体不会好转,但离死亡还是有相当一段时间,正是因为不合理的医保制度非要转院导致父亲过早意外死亡。过早死亡也许是父亲对单位,对医保所作的最后一次贡献,但对我们家庭尤其是经济来源一块又蒙受了不小的损失。
父亲一生为人低调,清廉,他生前也多次嘱咐我们死后丧失从简不要搞排场,不要铺张浪费。所以父亲去死后我们原来想遵照他的遗愿告别会从简放在小厅。局里老干部处来电说告别会那天局领导和二十多位父亲生前的同事战友将要前来送别,我们听了非常感激领导和同事战友们的关怀,为了让领导和生前年过古稀的老同事,老战友有个良好的环境和空气(事实上我们不希望在告别会上发生意外)考虑再三最终选择了五楼最大一个厅,但来的领导,生前的同事战友之多还是出乎大大我们的意料,使原本一个简单的家庭告别仪式几乎变成了一个看上去像是单位出面的有一定规模追悼会,有很多人还是没能进入大厅包括我们的亲舅舅舅妈和他们的子女。我们全家真诚的感谢出席告别会的领导,同事,战友,亲戚以及出席父亲告别会的全体人员,这么多人的出席本身就是对父亲生前最好的评价和肯定!事实上由小厅改成中大厅,我们的压力也不小,不知道有多少来宾,是否大厅里会空荡荡,费用也上去了不小,同时我们为了和这个厅的气氛相符把原来预定的纸花圈全部换成了鲜花的,这个成本一下子提高不少,所以整个丧事大大超出了我们这类家庭的预支,同时我们也感到很内疚,违背了父亲生前的再三嘱咐,愿父亲能原谅我们。
父亲去世对我们家庭的经济来源损失巨大,父母亲结婚本身就晚,等到他们的子女由于住房的原因更是晚婚,所以直到今天孙辈最大的一个高中没有毕业,二个儿子都是打工的,随时都有随行业不景气或公司经营不善而下岗的危险。母亲受父亲去世的打击身体也一直没有恢复元气,我们现在正真感到危机时时刻刻都会在某一时刻发生,不敢想象今后如何面对产生危机!所以我们恳切希望局领导,老干部处能看在父亲为***为国家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一辈子,同时也考虑到我家庭的实际情况,除了***策范围内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外,能否额外的再补助一些,自此母亲和我们全体小辈殷切期待着局领导,老干部处决定。
再次感谢***组织,局领导对父亲平生做出的高度评价!再次感谢***组织,局領导,老干部处在父亲生病期间给予精神,物质及资金上的大力关怀和支持!再次感谢父亲去世后***组织,局领导,老干部处对母亲及子女们的关怀和帮助,认我们正真感受到***和领导无微不至!不管发生什么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们一定不辜负***组织,局领导,老干部处对我们关心和希望,好好地生活,老老实实做人,以告慰父亲在天之灵。
申请人:
抚恤金申请书第4篇
答:(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人;(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编制的人民警察;(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事演习、***事训练和执行***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七)法律、行***法规规定应当由民***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问:残疾等级评定程序及有关规定有哪些?
答: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府提出书面申请。
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者民***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府民***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鉴定。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可以成立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对残疾情况与应当评定的残疾等级提出评定意见。
致残部位不能合并评残的,可以先对各部位分别评残。等级不同的,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的,只能晋升一级。多次致残的伤残性质不同的,以等级重者定性。等级相同的,按因战、因公、因病的顺序定性。
问:伤残证件的发放种类有哪些规定?
答:(一)退役***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三)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公务员证;(四)其他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问:抚恤金发放有哪些规定?
答: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伤残人员死亡的,从死亡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抚恤金;县级人民***府民***部门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公安机关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中止抚恤的伤残人员在刑满释放并恢复***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经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办理恢复抚恤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簿、司法部门的相关证明。需要重新办证的,按照证件丢失规定办理。
问:上述规定从何时实施?
抚恤金申请书第5篇
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问:残疾等级评定程序及有关规定有哪些?
答:申请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府提出书面申请。
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人或者民***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府民***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鉴定。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可以成立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对残疾情况与应当评定的残疾等级提出评定意见。
致残部位不能合并评残的,可以先对各部位分别评残。等级不同的,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的,只能晋升一级。多次致残的伤残性质不同的,以等级重者定性。等级相同的,按因战、因公、因病的顺序定性。
问:伤残证件的发放种类有哪些规定?
答:(一)退役***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二)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三)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公务员证;(四)其他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问:抚恤金发放有哪些规定?
答: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伤残人员死亡的,从死亡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抚恤金;县级人民***府民***部门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公安机关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中止抚恤的伤残人员在刑满释放并恢复***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经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办理恢复抚恤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簿、司法部门的相关证明。需要重新办证的,按照证件丢失规定办理。
问:上述规定从何时实施?
抚恤金申请书第6篇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民***部门管理的伤残抚恤工作,根据《***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下列中国公民:
(一)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退出现役的***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人;
(二)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编制的人民警察;
(三)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四)因参战、参加***事演习、***事训练和执行***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五)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六)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
(七)法律、行***法规规定应当由民***部门负责伤残抚恤的其他人员。
前款所列第(四)、第(五)、第(六)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第三条伤残抚恤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公布有关评残程序和抚恤金标准。
第二章残疾等级评定
第四条残疾等级评定包括新办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
新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认定因战因公残疾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是指对现役***人因战因公致残未能及时评定残疾等级,在退出现役后依据《***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认定因战因公性质、评定残疾等级。调整残疾等级是指对已经评定残疾等级,因残疾情况变化与所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人员调整残疾等级级别。
属于新办评定残疾等级的,申请人应当在因战因公负伤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3年内提出申请。
第五条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应当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府提出书面申请。
以原致残部位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直接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提出申请。
第六条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府审查评定残疾等级申请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等一并报送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审查。
申请新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致残经过证明和医疗终结后的诊断证明。
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因战因公致残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
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应当提交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和本人认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民***部门认为需要调整等级的,应当提出调整的理由,并通知本人到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残疾情况鉴定。
第七条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对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签发受理通知书;材料不全或者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
县级人民***府民***部门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应当填写《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并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知本人到设区的市人民***府或者行***公署以上民***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属于因战因公导致的残疾情况进行鉴定,由医疗卫生专家小组根据《***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出具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职业病的残疾情况鉴定由省级人民***府民***部门指定的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作出;精神病的残疾情况鉴定由省级人民***府民***部门指定的二级以上精神病专科医院作出。
县级人民***府民***部门依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对申请人拟定残疾等级,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于收到医疗卫生专家小组签署意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一并报送设区的市人民***府民***部门或者行***公署民***部门。
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人员,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或者经医疗卫生专家小组鉴定达不到评定或者调整残疾等级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根据《***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逐级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对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因战因公负伤条件的,或者经医疗卫生专家小组鉴定达不到评定或者调整残疾等级标准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填写《不予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决定书》,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退还申请人。
第八条设区的市人民***府民***部门或者行***公署民***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审查后,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
对符合条件的,于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上述材料报送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属于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人员,根据《***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属于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外的人员,填写《不予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决定书》,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逐级退还申请人。
第九条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对报送的材料初审后,认为符合条件的,逐级通知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对申请人的评残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致残的时间、地点、原因、残疾情况(涉及隐私或者不宜公开的不公示)、拟定的残疾等级以及民***部门联系方式。公示应当在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进行,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对公示中反馈的意见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逐级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对调整等级的应当将本人持有的伤残人员证一并上报。
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对公示的意见进行审核,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加盖印章。对符合条件的,由民***部门办理伤残人员证(调整等级的,在证件变更栏处填写新等级),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伤残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于收到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逐级发给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民***部门填写《不予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决定书》,连同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复印件)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于收到材料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逐级退还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人或者民***部门对医疗卫生专家小组作出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到省级人民***府民***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可以成立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对残疾情况与应当评定的残疾等级提出评定意见。
第十一条伤残人员以***人、人民警察、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不同身份多次致残的,民***部门按上述顺序只发给一种证件,并在伤残证件变更栏上注明第二次致残的时间和性质,以及合并评残后的等级和性质。
致残部位不能合并评残的,可以先对各部位分别评残。等级不同的,以重者定级;两项以上等级相同的,只能晋升一级。
多次致残的伤残性质不同的,以等级重者定性。等级相同的,按因战、因公、因病的顺序定性。
第三章伤残证件和档案管理
第十二条伤残证件的发放种类:
(一)退役***人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人民警察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
(三)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公务员证》;
(四)其他人员因战因公致残的,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因战因公伤残人员证》。
第十三条伤残证件由***民***部门统一制作。证件的有效期:15周岁以下为5年,16-25周岁为10年,26-45周岁为20年,46周岁以上为长期。
第十四条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申请换发证件、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
县级人民***府民***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发给申请人。各级民***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第十五条伤残人员办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前,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在变更栏内注明变更内容。对需要换发新证的,“身份证号”处填写所在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核发的居住证件号码。“户籍地”为国内抚恤关系所在地。
第十六条伤残人员死亡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注销其伤残证件,并逐级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民***部门对申报和审批的各种材料、伤残证件应当有登记手续。送达的材料或者证件,均须挂号邮寄或者由当事人签收。
第十八条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建立伤残人员资料档案,一人一档,长期保存。
第四章伤残抚恤关系转移
第十九条残疾***人退役或者向***府移交,必须自***队办理了退役手续或者移交手续后60日内,向户籍迁入地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申请转入抚恤关系。民***部门必须进行审查、登记、备案。审查的材料有:《户口簿》、《残疾***人证》、总后勤部卫生部(或者武警后勤部卫生部、武警边防部队后勤部、武警部队消防局、武警部队警卫局)监制的《***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报审批表》、退役证件或者移交***府安置的相关证明。
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对残疾***人残疾情况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复查鉴定残疾情况。认为符合条件的,将《残疾***人证》及有关材料逐级报送省级人民***府民***部门。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审查无误的,在《残疾***人证》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将《残疾***人证》逐级通过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如复查鉴定残疾情况的可以延长到30个工作日。
《***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与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民***部门应当暂缓登记,逐级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通知原审批机关更正。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与《***人残疾等级评定表》或者《换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报审批表》记载的残疾情况明显不符的,按复查鉴定的残疾情况重新评定残疾等级。伪造、变造《残疾***人证》的,民***部门收回《残疾***人证》不予登记,并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伤残人员跨省迁移的,迁出地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根据伤残人员申请及其伤残证件和迁入地户口簿,将伤残档案、迁入地户口簿复印件以及《伤残人员关系转移证明》,发送迁入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并同时将此信息上报本省级人民***府民***部门。
迁入地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在收到上述材料和伤残人员提供的伤残证件后,逐级上报省级人民***府民***部门。省级人民***府民***部门在向迁出地省级人民***府民***部门核实无误后,在伤残证件变更栏内填写新的户籍地、重新编号,并加盖印章,逐级通过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发还申请人。各级民***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级民***部门需要办理的事项。
迁出地民***部门邮寄伤残档案时,应当将伤残证及其***队或者地方相关的评残审批表或者换证表复印备查。
第二十一条伤残人员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迁移的有关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府民***部门规定。
第五章抚恤金发放
第二十二条伤残人员从被批准残疾等级评定后的第二个月起,由发给其伤残证件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按照规定予以抚恤。伤残人员抚恤关系转移的,其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或者迁出地的民***部门负责发给,从第二年起由迁入地民***部门按当地标准发给。
第二十三条在国内异地(指非发放抚恤金所在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或者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中国国籍伤残人员,经向县级人民***府民***部门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伤残抚恤金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也可以委托民***部门邮寄给本人、或者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账户,所需费用由本人负担。
第二十四条在国内异地居住的伤残人员,每年应当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部门提供一次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交证明的,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提交证明;经过公告或者通知其家属后60日内,伤残人员仍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的伤残人员,县级人民***府民***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每年向负责支付其伤残抚恤金的民***部门提供一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或者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认证。香港地区由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出具居住证明,澳门地区由内地认可的公证人或者澳门地区***府公证部门出具居住证明,台湾地区由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居住证明。当年未提供上述居住证明的,从第二年起停发伤残抚恤金。
第二十五条伤残人员死亡的,从死亡后的第二个月起停发抚恤金。
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府民***部门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公安机关的通缉令,对具有中止抚恤情形的伤残人员决定中止抚恤,并通知本人或者其家属。
第二十七条中止抚恤的伤残人员在刑满释放并恢复***治权利或者取消通缉后,经本人申请,并经民***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从第二个月起恢复抚恤,原停发的抚恤金不予补发。办理恢复抚恤手续应当提供下列材料:本人申请、户口簿、司法部门的相关证明。需要重新办证的,按照证件丢失规定办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未列入行***编制的人民警察,参照本办法评定伤残等级,其伤残抚恤金由所在单位按规定发放。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施行以前发生的有关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第二条第一款第(六)项事项不予办理。
本办法施行以前已经发放的《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证》、《伤残民兵民工证》不再换发。
抚恤金申请书第7篇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编制内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的抚恤除法令别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伤的抚恤 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期间按月给予全数本薪,但以24个月为限,逾期得予停薪留职12个月内或命令退休。? 第四条 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包括患职业病死亡)者,按照其服务年资及最后月份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2万元。?
(一)服务未满5年者一次发给40个月本薪的恤金。?
(二)服务满5年以上,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本薪的恤金,但最高以发给28个月为限。? 第五条 特别恤金 从业人员因下列情事之一而致伤或死亡者,除照第三、四条规定办理外,并得由厂处主管叙明事实,呈总经理或董事长另行议恤,依最后月给本薪,酌情给予44个月以内的特别恤金。?
(一)明知危险奋勇救护同仁或公物者。?
(二)不顾危险尽忠职守抵抗者。?
(三)于危险地点或时间工作尽忠职守者。?
第六条 在职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在职死亡(非因执行职务)者,按照其最后月给本薪给予恤金,其支给标准依下列各款的规定,但最高以4万元为限:?
(一)服务未满一年者,发给5个月恤金。?
(二)服务满一年以上的年数,每满一年增给一个月,但最高以发给10个月为限。?
第七条 停薪留职期间死亡的抚恤 从业人员于停薪留职期间内死亡时,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公伤假者,得按第四条或第五条的规定请恤;其停薪留职原因为逾特别病假者,可按第六条规定请恤。
? 第八条 丧葬费 从业人员死亡除按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抚恤外,并加给丧葬费计1万元,因公致亡者给5个月工资。?
第九条 领受顺序 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须备有确实证明者为限,除遗嘱别有指定外,其领受顺序依***府有关法令的规定如下:?
(一)配偶及子女。? (二)父母。? (三)祖父母。? (四)孙。? (五)同胞兄弟姊妹。?
第十条 共同承领 领受抚恤金、丧葬费的遗族,同一顺位内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平均承领,如有愿意放弃者,应出具书面声明。?
第十一条 申请手续 申请抚恤金应于死亡一年内由遗族填具抚恤金申请表及申请抚恤金保证书检同死亡证明书、户籍誊本及保证书向本公司请恤,但遇有不可抗力事故时,其期限准延长。? 请恤时应由人事、会计部门审核各项凭证后呈总经理核发,但配有眷属宿舍者,应俟遗族办理退舍手续后,始予核付。?
第十二条 受领抚恤金的权利 受领抚恤金的权利,不得押扣、让与或供担保。?
第十三条 代殓的处理 死亡者如无遗族时,得由其服务部门就应给丧葬费指定人员代为殓葬。? 死亡者如遗族居住远方或不及亲临殓葬时,得比照前项规定代为殓葬,但其应领抚恤金各费应待其合法领受遗族到达时,按照规定手续给领,并扣除代为殓葬所需的用费。?
第十四条 编制外人员的公伤抚恤 聘约、定期契约人员及临时人员因执行职务而致伤,一时不能工作者,除由本公司或劳保局负担医药费外,***期间按月给予全数薪金,但以聘约期内或二年为限;其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得一次核给最后月给本薪40个月死亡补偿及5个月丧葬费,但最低不得少于4万元,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十五条 遗族迁宿处理 从业人员死亡其配租有宿舍者,准其遗族继续居住半年,其遗族未往满半年迁出者,按未住月数比照其死亡时的房租标准给予房屋津贴,在未迁离宿舍前须将其遗族抚恤金的一半代为存入银行,如住满半年仍未迁出时,每超过一个月须向遗族或就专户存储的抚恤金项下扣缴双倍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