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1
连锁超市(商场)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单店营销管理办法 为能提高门店的营销自主能力,从而强化各门店的竞争能力。在这统一营销向差异营销转型的过程中,总部企划组需做好指导及监督的工作,特制定单店营销管理办法及单店企划案申报流程。文秘资源网 希望通过严格执行,来合理控制费用,推进活动的可行性,强化门店对投入与产出比的概念性认识,真正实现转型的到位。 管理办法如下:一、 活动方案严格按照“规范的方案范本”书写;(范本见附件一)二、 活动报批,严格遵循“单店促销(企划案)操作流程”的时间规定;(详情见附件二)三、 单店的活动方案得到总部企划部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四、 活动结束后七天,门店按营运部企划提拱的“单店促销(企划案)总结报告”的范本完成工作,并提交营运企划组。(范本见附件三)五、 活动结束后十天,费用处理到位;六、 活动相关资料收档备案; 各部门的职责要求如下:一、 门店职责要求:1、在大档活动的基础上,大卖场每月至少自行策划一个活动,综超每二个月至少一次,标超一年2-3次;(活动是否执行根据情况,策划的目的,一方面培养门店的能力,另一方面可以从门店中了解到策划题材,进行完善后,能更合适的推行)、2、每二周做好市场动态反馈表及门店的销售、客单、客流情况(特别是大卖场),于周四上交;3、根据区域企划分管人的意见,做好相应工作;二、 区域企划分管人的职责要求1、仔细评估门店所提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建议性的意见;2、全面跟踪及了解方案执行前后的各种情况,并在必要时做好指导工作;3、对属管区域进行经常保持联系(走访或电话联系),随时了解各店的动态情况,便于随时做出决策;联系要求:每周至少一次;内容要求:店内活动执行情况、竞争店的活动情况、所在区域的社会活动情况等三、 约束条件1、门店不根据时间申报活动,未经同意就执行活动的者,第一次所产生的费用自行处理,并在营运考核中扣2-3分;(应及性活动要重点与区域分管人进行联系,根据实际能力再做出对策)2、当门店第二次违规操作,就上报总经理室,并通报批评;3、门店未根据要求完成门店企划职责工作,每次在营运考核中1-2分;4、区域分管人,每周末完成对门店的了解及资料收集,直接作为年终奖金的考核依据;5、每一季度对门店及区域分管人进行考评前三位者给予一定的加奖; 以上条款有待完善,定稿后报办公室并严格推行!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2
(一)国家、地方、行业有强制性加工标准并获得有效产品质量合格的食品。
(二)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市级以上安全食品(即“QS”标志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食品等称号或认证并以品牌经营的食品。
第二条上述标准食品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资质资料备案制度和进货查验登记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经销下列标准食品的,必须按品种向市场开办者提供相关资料备案。
(一)经营QS标志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提供QS标志及证书编号等资料;经营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证书、使用许可及授权证明等资料;经营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经营有机食品标志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经有机食品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等资料;经营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索取营业执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等资料;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市场开办者备案。
(二)凡经营尚未实施食品QS市场准入的标准食品,应向相关厂家、经销商查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及企业所执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并将相关资料提供给市场开办者备案。
(三)凡因小批量无法直接索取相关备案资料的,经营者须提供索取进货单位相关资质资料,然后由市场开办者按照查证认证情况给予备案。
第四条凡同时经营两种或以上标准准入食品的,按不同的食品种类提供相关资料备案,经营新增标准准入食品的,按以上原则办理;如兼有经营其他准入食品(如自检准入)的,其食品按相关准入标准办理。
第五条食品经营者销售的标准食品的包装或标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食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第六条市场开办者收到各类资料后,按以下步骤进行备案工作:
(一)按户及食品种类以书面方式整理备案资料,查证相关食品资料的真伪。
(二)建立电脑备案网页。(见附件一《标准准入食品备案登记表》)。
第七条市场开办者应定期检查标准食品的销售情况,发现销售的标准食品不符合本规范第五条规定的,必须及时组织下架,停止销售并按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处理;发现有未经备案的标准食品上市的,所售食品必须下架,食品经营者应在限期内提供备案资料;发现有假冒伪劣商品,应及时向工商行***管理部门报告,由工商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章检测检***食品准入规范
第八条本细则所称的检测检***食品是指:
(一)按规定必须检***的家禽、家禽产品。
1.家禽孵化场和经营性批量生产的家禽饲养场已检***的产品。
2.家禽屠宰厂(场)已检***的产品。
3.市外调入已检***的产品。
4.批量经营已经检***的家禽产品。
本规范所称的家禽,是指人工饲养的鸡、鸭、鹅、鸽、鹌鹑、鹧鸪、鸵鸟、孔雀、珍珠鸡、雉鸡、火鸡等。
(二)按规定必须检测检***的牲畜产品。
1.凭本批次有效的检***证上市的活畜。
2.凭当日本市定点牲畜屠宰场对牲畜产品进行的屠宰后卫生检***的畜禽产品检***检验证上市的各类型鲜肉。
3.在广州市兽医防***检***站指定的地点验证查物,被认可后可进入本市市场销售的市外屠宰的各类型鲜肉。
第九条上述检测检***食品实行索票索证和查验登记制度。
第十条食品经营者经销上述食品的,应向供货单位或生产单位按批次索取《动物产品检***合格证明》、《牲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在档位公示,并在销售前或当日交市场开办者进行查验登记。禁止经营无检***证明和验讫标志的畜禽产品,严禁检***不合格的禽畜产品进入市场,确保上市销售的畜禽产品100%经过检***。
第十一条市场开办者对每天的查验登记单据按行业和档号进行归档,并在单据上注明档号,查验登记单据保留时间按不同行业要求划分,保存时间不少于15天。
第十二条市场开办者应每天检查检测检***食品的销售情况,发现有销售禽畜无相关票证或品种数量与票证不符的,应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立即向工商行***管理部门报告,由工商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章购销挂钩协议食品准入规范
第十三条本规范所称的市场购销挂钩协议食品,是指市场开办者或食品经营者以合同方式与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食品质量合格的生产加工单位和管理规范的批发市场、大型批发商建立购销挂钩销售关系的食品,购销挂钩食品准入必须明确供货主体和供货质量责任,保障上市食品安全。
目前重点对粮食、蔬菜、肉、禽类及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熟食等食品推行购销挂钩制度,其中,熟食(含烧腊、熟食制品、糕点、豆制品等)行业必须推行购销挂钩制度。
第十四条食品购销挂钩形式包括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户厂挂钩、户地挂钩等各种购销挂钩方式。
第十五条上述购销挂钩准入食品实行索票索证制度、资料备案制度、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和自检制度。
第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实行购销挂钩形式经营食品的,应向协议方(生产、供货商)索要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熟食、烧腊行业必须提供生产场地的卫生许可证),并提供购销合同(见附件二《市场食品购销挂钩合同》文本式样)给市场开办者备案。
第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同时经营购销挂钩食品和其他准入食品的,购销挂钩食品按上述要求办理,其他准入食品按相关要求办理。
第十八条市场开办者收到各类资料后,按以下步骤做好备案工作。
(一)按户及食品类别以书面方式整理备案资料。
(二)建立电脑备案网页(见附件三《市场购销挂钩准入食品备案登记表》)。
第十九条市场开办者在每个星期内应不少于3次检查购销挂钩食品准入情况,发现销售与协议准入不符食品时(不属于购销挂钩食品除外),应及时组织下架并按退市处理,对实行购销挂钩的相关食品,市场开办者还应结合自检工作要求予以定期抽检。
第四章自检食品准入规范
第二十条本规范所称的自检食品是指进入市场销售经营但不能实施标准准入管理和检测检***准入管理的食品,主要包括:蔬菜、豆制品、水产品、干鲜果等。
第二十一条对自检食品主要由市场开办者按照国家、地方或行业卫生、质量标准或要求利用自购的检测设备进行检测,凡设备无法检测的应定期会同工商、卫生、质监部门抽检;凡被消费者投诉的,由市场开办者抽取样品先行自检,若双方对检验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及时转交辖区工商所抽样检测(可使用监测车或监测箱)。经工商部门检测不合格的商品,市场开办者与经营者实行协议退出,实行下架处理,并由市场开办者监督经营者销毁,保证不重新进入市场。
第二十二条自检食品实行索证索票制度、查验登记制度和自检制度。
第二十三条食品经营者经营自检食品的,应在进货时填写市场自检准入查验登记票据,记载进货日期、进货品种、进货数量、供货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见附件四《市场抽查准入查验登记票据》式样),并提供给市场开办者进行查验登记。
第二十四条市场开办者收齐每天的查验登记单据,并按行业进行装订归档,查验登记单据保留时间按不同行业要求划分,在保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能及时查到来源的原则下确定保存时间,但不得少于15天。
第二十五条市场开办者必须每天对自检准入、购销挂钩协议准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测。
第二十六条市场开办者抽查检测发现问题的,应通知食品经营者停止销售,并视问题的性质分别作出下架退市、进一步送检、向工商行***管理部门报告处理。
第五章职责与责任
第二十七条食品经营者对其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负直接责任,对提供的备案、查验登记资料负责;所售食品与备案、查验登记资料应当相符;因不按索票索证制度索取相关资质资料备案或查验登记的,因提供不详不实资料备案和查验登记或所售食品与提供备案查验登记资料不符的,销售腐烂变质或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的,按《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广东省打假条例》、《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市场开办者是市场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本规范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强化对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如因管理不力、工作失职,导致市场食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按《广州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辖区工商所负责对辖区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流通领域食品质量,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在市场食品准入管理工作中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市场建立健全食品准入管理的各项制度。
(二)检查食品经营者提供的各类食品备案资料、查验登记资料是否齐备,与所售食品是否相符,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3
天津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科学有效实施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切实提高食品销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风险分级管理是指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结合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类别、经营业态以及经营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监督管理记录等情况,按照风险评价指标,划分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实际,对食品销售经营者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销售经营者是指我市已经取得合法主体资格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食用农产品贮存服务提供者。
第四条 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风险分析、量化评价、动态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委)负责制定天津市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
第六条 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局)负责开展本辖区食品销售经营风险分级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 风险分级
第七条 对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等级划分,应当结合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特点,从食品(食用农产品)类别、经营规模(面积)、经营方式、经营项目、品种数量、供货商数量、经营场所设施设备情况等静态风险因素,和主体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保持、经营过程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及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并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实施动态调整。
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级风险、B级风险、C级风险、D级风险四个等级。
第八条 市场监管部门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采用评分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计算。其中,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40分,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为60分。风险分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
第九条 市市场监管委参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生产经营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和《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项目,并结合本市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市《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静态风险表》,见附件1)和《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以下简称为《动态风险表》,见附件2)。
第十条 区局应当通过量化打分,将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加上销售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
风险分值之和为0-30(含)分的,为A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30-45(含)分的,为B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45-60(含)分的,为C级风险;风险分值之和为60分以上的,为D级风险。
第十一条 区局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监督检查记录,调整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
第三章 程序要求
第十二条 区局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根据《静态风险表》所列项目,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第十三条 区局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取本年度日常监督全项目检查结果的平均值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
初次评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时,应当组织人员进入销售经营场所按照《动态风险表》进行打分评价确定。
现场打分评价人员应当如实作出评价,并将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其负责人。
第十四条 评定新设立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原则上区局应当在其设立一个月内完成初次风险等级评定。
第十五条 取得市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取得示范快检室称号的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以及取得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称号的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5分。
取得区级食品安全管理示范店称号的食品销售者,区局可以将其风险分值核减3分。
第十六条 区局应当根据当年食品销售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违法行为查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不安全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情况,对辖区内的食品销售经营者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
第十七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视情况调高一个或者两个等级:
(一)故意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且受到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等行***处罚的;
(二)有1次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且经查证未落实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义务的;
(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五)不按规定进行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
(六)拒绝、逃避、阻挠***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拒不配合***人员依法进行案件调查的;
(七)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上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八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下一年度风险等级可以调低一个等级:
(一)连续3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记录没有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二)具有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市场监管委规定的其他可以下调风险等级的情形。
第十九条 监管人员应当根据量化评价结果,填写《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见附件3),并根据第十七条、十八条的规定对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年度风险等级。
第二十条 市场监管部门依托天津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巡更)系统,采用信息化方式开展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二十一条 市场监管部门应当根据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划分结果,对较高风险销售者的监管优先于较低风险销售者的监管,实现监管资源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
(一)对风险等级为A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1次;
(二)对风险等级为B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2次;
(三)对风险等级为C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3次;
(四)对风险等级为D级风险的食品销售经营者,每年至少监督检查4次。
第二十二条 区局应当统计分析辖区内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分级结果,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业态、重点单位。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中确定重点企业及重点品种,并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实施科学监管。
第二十三条 区局监管人员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中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
第二十四条 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根据风险分级结果,改进和提高销售经营规范化水平,加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4
为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售房市场和工作人员版权所有
一、市场营销部是商品房销售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
二、市场营销工作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目标,营销人员必须发扬爱岗敬业、团结奉献精神,具有责任心和使命感,完成公司所交给的商品房营销任务。
三、售房有形市场是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营销人员要做到诚实守信、规范交易、热情服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形象。四、市场营销部在新建项目开盘前,应认真作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销售价格未经批准不得变更。
五、房屋预售建筑面积由投资发展部会同市场营销部计算,房屋销售面积须经房管局测量复核后,列出明细表,双方工作人员书面确认无误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财务部备案。在预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互相配合、言行一致,向顾客介绍商品房时要讲究服务态度和推销技巧,做到宣传力度大、范围广、影响深、效果好。
七、在销售商品房屋工作中,严格执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设立销售帐本、房屋预订登记本、房屋移交登记本、售后服务登记本;认真签订和及时发放房屋预售协议书、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
八、销售帐薄的记录要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月底及时向总经理上报销售情况,及时报表。
九、房屋销售后,要及时将预售协议书、买卖合同、结算单等销售资料整理入档管理。
十、所有购房款必须由市场营销部于收款当日交财务部,存至指定银行帐户,严禁公款私存。
十一、营销人员要圆满完成各自的销售任务,负责从介绍房屋、交款、贷款、结算、签订合同、房屋移交、维修等等营销过程中的全部工作。
十二、营销人员要保守商业机密,确保商品房价格、户型、销售情况等内部信息不泄露。
十三、除完成销售任务以外,营销人员要服从部室的安排,完成部室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十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要明确以下内容: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房屋状况、销售方式、房屋面积、价格、价款、付款方式和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建设标准、配套设施状况、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违约责任、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要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做到合法、严密、可行。
十六、妥善保管房屋买卖合同档案,每份合同在盖章前都必须到公司办公室登记、编号。市场营销部负责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包括序号、合同号、签约日期、对方姓名),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商品房按揭贷款和其它业务
十七、为购房户办理按揭贷款,要熟悉业务,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必须按照银行规定签定合同,做到办证细心,资料齐全,专人办理。版权所有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5
一、领导重视,建立制度,确保了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化。为使酒类流通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局领导十分重视,分管领导认真负责,股室工作人员扎实工作,积极主动解决和协调酒类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使酒类管理工作和***得以顺利开展。
二、抓?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提升社会各界的酒管方面的法律意识。使《条例》和《办法》真正得到规范的执行和有效的落实。一是举办二期酒类培训班,参加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县酒类批发商、宾馆、酒店、商场和超市的法人代表100多人。特别是对新办酒类批发证的批发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辅导。切实增强了批发商的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大力宣传“酒法”,确定3月份为“酒法”宣传活动月。悬挂40幅宣传横幅;出动了宣传车,在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宣传;散发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3.15”开展了假冒伪劣酒品的展示和酒类常识咨询活动,销毁了价值2万多元的假冒伪劣酒品。
三、完善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规范酒类经营。一是做好酒类批发企业的办证换证工作。今年自7月份以来,我们对全县所有酒类批发企业进行换证办证。根据市酒管科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的实际,我们对全县所有申办酒类批发证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其经营资质、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办理批发证的,给予办理。对条件不成熟的,责令整改,符合条件后再给予办理。二是完善酒类零售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制度。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零售经营户及时备案登记。
四、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对《随附单》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把好流通渠道关。今年出台了《关于认真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填制、使用行为,建立健全的酒类流通台帐管理制度,确保酒品单货相符,单货同行,真实地反映酒类购销动态。把《随附单》的使用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和我们开展监管工作的第一手段,并规定凡是上架销售的酒品必须有《随附单》。确保市场上酒类商品经营的合法和来源的真实,力争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净化酒类经营市场。全年以市场检查为主,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一是严把酒类准入关。始终坚持“门打开、关把严”,凡是进入我县销售的酒类酒品,严格审查其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证件齐全的备案后,方可进入我县酒类市场销售。对没有准入的酒类商品,一经查处,责令立即下停止销售;对“三无”产品禁止上市场销售。二是严查市场流通。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对查出贷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齐的酒品一律下柜停止销售。全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和“啤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每次***检查,制定好***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作有条不絮,方法恰当,效果好。共查处了假冒伪劣酒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份。三是严厉整治散装酒类市场,开展了散装酒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散装酒市场清查,规定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禁止流通销售散装酒。对“三无”产品一律就地查封,抽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形象化。一是加强酒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增强酒管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素质。通过参加省市举办的酒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实现了酒管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酒管工作的质量及形象。二是加强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及诚信培训,提高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诚信形象。
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酒类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经营酒类不用办证。
2、散装酒,加工配制酒难以监管。
3、部分农村酒类经营户对《随附单》的制度的执行较差,未主动能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印章的《随附单》,没有实行台帐登记。
4、酒类市场流通领域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现象。
年酒管工作设想:
1、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酒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酒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能力,增强酒类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以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严格规范《随附单》的使用和管理,把好流通渠道关。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6
二、抓?湖南省酒类管理条例?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提升社会各界的酒管方面的法律意识。使《条例》和《办法》真正得到规范的执行和有效的落实。一是举办二期酒类培训班,参加培训对象主要是全县酒类批发商、宾馆、酒店、商场和超市的法人代表100多人。特别是对新办酒类批发证的批发商,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辅导。切实增强了批发商的经营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大力宣传“酒法”,确定3月份为“酒法”宣传活动月。悬挂40幅宣传横幅;出动了宣传车,在县城和各乡镇巡回宣传;散发了1000多份宣传资料;“3.15”开展了假冒伪劣酒品的展示和酒类常识咨询活动,销毁了价值2万多元的假冒伪劣酒品。
三、完善酒类经营备案登记,规范酒类经营。一是做好酒类批发企业的办证换证工作。今年自7月份以来,我们对全县所有酒类批发企业进行换证办证。根据市酒管科的工作安排,结合我县的实际,我们对全县所有申办酒类批发证的企业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其经营资质、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办理批发证的,给予办理。对条件不成熟的,责令整改,符合条件后再给予办理。二是完善酒类零售经营者的备案登记制度。对已登记的酒类经营户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建立管理台帐制度,做到有据可查;对新增酒类零售经营户及时备案登记。
四、严格执行《随附单》制度,对《随附单》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把好流通渠道关。今年出台了《关于认真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在全县开展啤酒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两个文件。建立和完善酒类流通溯源制度,严格《酒类流通随附单》的填制、使用行为,建立健全的酒类流通台帐管理制度,确保酒品单货相符,单货同行,真实地反映酒类购销动态。把《随附单》的使用作为一项硬性指标和我们开展监管工作的第一手段,并规定凡是上架销售的酒品必须有《随附单》。确保市场上酒类商品经营的合法和来源的真实,力争从源头上杜绝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五、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行为,净化酒类经营市场。全年以市场检查为主,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行动相结合。一是严把酒类准入关。始终坚持“门打开、关把严”,凡是进入我县销售的酒类酒品,严格审查其生产厂家的相关资料,证件齐全的备案后,方可进入我县酒类市场销售。对没有准入的酒类商品,一经查处,责令立即下停止销售;对“三无”产品禁止上市场销售。二是严查市场流通。严厉打击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禁止销售超过保质期、未经qs认证等达不到国家标准的酒类商品。对查出贷源不清、渠道不明、手续不齐的酒品一律下柜停止销售。全年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和“啤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每次***检查,制定好***行动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工作有条不絮,方法恰当,效果好。共查处了假冒伪劣酒*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份。三是严厉整治散装酒类市场,开展了散装酒的专项整治行动,对散装酒市场清查,规定在固定的地点贴标销售,禁止流通销售散装酒。对“三无”产品一律就地查封,抽检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酒类监督管理工作形象化。一是加强酒管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及职业道德的培训,增强酒管人员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采取多种形式的学习,努力培养自身素质。通过参加省市举办的酒类管理人员业务培训班学习,实现了酒管工作人员素质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酒管工作的质量及形象。二是加强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及诚信培训,提高酒类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诚信形象。
存在的问题:
1、部分酒类经营者法制观念淡薄,认为经营酒类不用办证。
2、散装酒,加工配制酒难以监管。
3、部分农村酒类经营户对《随附单》的制度的执行较差,未主动能向供货方索取盖有印章的《随附单》,没有实行台帐登记。
4、酒类市场流通领域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销售现象。
二0一0年酒管工作设想:
1、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各种管理制度,确保酒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酒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依法行***能力,增强酒类经营人员依法经营意识,以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
3、严格规范《随附单》的使用和管理,把好流通渠道关。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7
你们好!
今天我非常荣幸地在这里参加公司中层管理岗位竞聘演讲,这是我公司组建以来开展的第二次中层管理岗位竞聘活动,对我个人而言是第一次,我十分珍惜这次的竞聘机会,无论竞聘结果如何,我认为能够参与竞聘的整个过程其本身就意义重大,并希望能通过这次的竞聘锻炼,使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得到提高。 1999年7月,公司处于分营初期,面临着很多困难,为了尽早投入正常运转,公司建立了自己的营业服务网点、成立了自己的计费中心。我有幸被分配到计费中心工作,负责营收稽核工作,面对工作量大、人员少等实际困难,我毫无怨言的全身心投入工作,为了确保营收工作的正常运转,经常加班加点。由于我公司的稽核工作与电信营业有许多不同点,加之经常开展各种促销活动,给稽核工作带来许多困难,而在此之前,我们并无经验可循,于是我与财务及营业前台的同事经常在一起研究讨论如何更好的发挥稽核工作的作用,制定合理的稽核办法。
随着公司的发展及工作需要,我公司于2000年6月成立了稽核班,由我担任稽核班长,业务及稽核种类也扩大到了全市范围,为更好的向财务部门提供可信的第一手资料,我经常深入各县营业部了解各种营收情况,并与营收管理人员探讨营收管理办法,及时堵塞各种营收漏洞,确保了公司的营收资金安全管理。在公司领导的关怀和帮助下,经过我与同事们近一年的不懈努力,使我公司的营收管理流程初步具备了正规管理的框架模式。 2002年4月,我被市公司任命为xx营业部经理助理,到任后具体分管市场、服务、营销渠道等工作。当时潢川的竞争形势非常严峻,由于xx公司多次采取廉价***策,导致市场空前混乱,包括我们的销售商都先后公开销售xx卡,致使我公司业务出现严重下滑。到xx后我先后对xx的移动市场、营销渠道等情况进行了了解,并向xx经理和xx副经理作了汇报,通过讨论,我们取得一致意见。即根据市场竞争的加剧和营销渠道的波动情况,为避开销售淡季,应积极寻求新的销售方式,组建自己的营销队伍,同时加强服务、基站建设等工作的力度,力争在短时期内扭转潢川的被动局面。
由于市场竞争等原因,xx的xx客户观望消费心理非常严重,以5月份xx师范为例,为节省话费,xx组织员工与我公司和xx公司进行接洽,要求降低月租费、通话费,并不断在我公司与xx之间寻求平衡点,致使移动市场的竞争气氛空前紧张。更有甚者,有些客户在出现较高话费时甚至提出要减免话费的无理要求,威胁说如不减免话费将转网xx。而营销渠道在xx优惠入网***策的诱惑下,大部分销售商均以办理xx业务为主。在这种市场压力下,为稳定xx市场、提高业务发展速度,我们改变了以往的销售方式,组建客户营销服务中心,摆脱过去主要依靠营销渠道发展业务的方式。于六月初抽调部分员工组建了直销服务队伍,深入各乡镇、各单位开展上门直销服务,同时在员工中适时开展业务发展短程赛,六月份当月业务发展即得到了一定的回升。
由于工作关系,直销服务队伍由我分管,在初期的工作中,我与大家一起到各乡镇了解市场情况、发展业务,在这些活动参与中,我深深的被员工们的工作热情和吃苦精神所感动,他们不辞劳苦,顶着三伏的烈日,到各乡镇、村发展业务,为我公司的发展作出了
自己的最大贡献。
服务工作
为迅速提高营业前台服务质量,经与服务质量一直较好的市营业部联系,从5月初起,我部委托市营业部对我部营业人员进行培训。为了不影响正常营业,我们采取了轮流培训的形式,每批两到三人轮流到市营业部学习两到三天。此活动开展了一个月左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我部前台服务质量在培训后得到较大的提高。去年我部xx营业厅被团县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
在抓紧前台服务管理的同时,我部对大客户的服务工作也加强了力度,相继对大客户开展了生日送鲜花、送礼品等业务,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可与好评。
考核管理方面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的常抓不懈,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针对以往绩效考核办法比较粗放的缺点,经向经理请示,由我对绩效考核办法进行了修改,把各项服务指标、工作指标细化、量化,纳入了营业部绩效考核办法,形成了营业部、部室班组、员工个人的三级考核体制。由于新办法规定比较详细,奖罚比较适度,增加了可操作性,有效的促进了员工自觉、自发的规范自身行为,有效的促进了服务质量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提高。
营销渠道工作
考虑到县城内的营销渠道在年初有较大的波动,业务发展和销售不理想,因此我部决定首先将农村渠道先期整合,在农村销售商中对部分销售能力强、忠诚度高的代办商,采取了“房子租过来,能人请进来”的方式,既降低了他们的成本费用,又提高了他们的积极性和我部的管理灵活性。
至去年九月底,考虑到销售旺季即将到来,为避免营销渠道一边倒的现象继续出现,我部及时与县城内的各销售商签订了专营协议。为明确专营职责和范围,规范专营店的销售行为,针对协议中罚则模糊不清的情况,我部制定了新的补充协议,重新规定了违规销售的处罚条例。十月份县城内有一家专营商违规办理联通业务,我部发现后当即依照补充协议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了处罚,较好的规范了营销渠道、减少了违规销售行为的发生。 在这一年的锻炼时间里,作为个人工作方面,由于得到经理、副经理的大力支持,本人大胆工作,积极团结同志,争取到了各位同事的理解,在今年的工作中一直比较顺利。可以这样说,能够到xx与大家一起共事,也是我个人的荣幸和幸运。
这几年,在中国移动这个大家庭里的工作经历,使我体验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与喜悦,在这里,我感觉到了发挥自身价值的快乐,在这个企业里,公司领导层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员工团结一致、拼搏向上的工作干劲,使我感觉到一种工作的激情,我认为这个企业就是值得我贡献自己的全部能力,为之奋斗终身的光荣事业。
下面谈一谈对应聘职务的理解
营业部副经理的工作职责应是全力配合经理搞好管理工作,限于分管工作的不同,副经理应主要管理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及时了解市场动态,深入市场的调研与分析,随时与经理保持良好沟通,制定合理的营销策略和市场应对措施,并组织实施,确保公司市场份额的占领;二是服务的管理与考核,在今年的市场发展中,中国移动的主要经营目标是业务与服务双领先,牵涉到服务工作是一种较细致的长期管理,要提高服务质量应不断的、随时根据实际情况来完善、细化管理办法,制定合理的激励措施,为提高整体服务质量,应身先垂范,确保整体服务质量的稳步上升;三是销售渠道的管理,与销售商保持较好的关系,既要保证公司的利益,又要理解和配合销售商,在保证市场销售良好的同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业务发展的高质量、持续性和长期性;四是网络建设与维护方面,积极贯彻市公司的整体部署,加强基站的建设与维护,不断提高网络运行质量;五是员工队伍的培训与管理,要加强与员工的沟通,既要搞好团结、又要员工理解公司的整体经营思想和经营策略及目的,通过不断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来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在培训的同时,通过制定更加细化的考核办法,达到加强整体控制和激励地目的。六是随时掌握各部门的运转情况,及时处理各种日常事物,平时多了解员工思想,解决员工实际困难,增强企业凝聚力。
自身优势和任职目标
关于自身优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概括,一是我具有较高的专业文化知识,大专学历、是助理经济师,对财务工作和营收管理工作比较精通,这对业务管理具有很大的帮助。二是我对市场工作有较深入的了解,在市场部的工作经历对我有较大的帮助,特别是在xx经过一年的锻炼,我对基层工作有了更深入的认识,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三是我有作为一个好管理者的素质,我对待工作认真负责、求真务实,能认识自己的不足,勤奋好学,为提高自身素质,我目前仍在不断学习,现在xxx学院参加专升本函授学习。四是我敢于创新、思想敏锐,善于接受新事物,并能根据实际情况,能大胆设想管理方法和经营策略。五是我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我团结同志,与同事关系良好,在管理营销渠道中,与销售商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与各县区营业部和市公司职能部门能经常沟通,求得了他们的理解和信任。六是我比较年轻,现年33岁,精力充沛,处于人生的黄金阶段,并具有较高的办事效率,对于工作有雷厉风行的作风。综上所述,我有信心、有能力做一名合格的副经理。但我也深深的明白,作为一名中层管理人员责任重大。
如果我这次应聘成功,我将达到以下几个目标,一是保证市场份额和核心市场的占有,通过合理的营销策划、市场应对措施及管理手段来确保我公司在当地移动市场的服务与业务双领先;二是在管理工作中继续推行三级考核管理办法,在市公司原有的考核办法基础上,继续在服务管理、营销渠道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考核,促进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三是加强员工队伍建设,鼓励员工参加业务技能培训和学历再教育,促进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再提高。
由于明年的市场形势更趋于复杂化,现将主要工作思路、具体措施和预期效果陈述如下:
2005年移动市场将形成三家运营企业角逐市场的局面,133、小灵通为抢占市场,必然会加剧价格战,对明年的移动市场必将造成较强的冲击,受国家资费***策的影响和目前市场消费能力的限制,我公司明年低端市场的开发将遇到前所未有的阻力。在不断的市场竞争中,我们如何适应今后的市场、稳定客户群、不断增强业务收入已成为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应对措施
(一)在管理方式、人员组合方面作出合理的调整,增强营销、服务队伍的建设,结合当地市场实际,灵活运用各项***策,(二)加强员工素质教育,培养营销骨干力量,提倡团结拼搏、无私奉献、团队合作的精神,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树立良好、亲和的企业形象,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发挥客服人员的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精神,围绕客户需求,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客户的忠诚度,切实提高整体服务质量;
(三)密切关注市场动态,采取灵活有效的市场对策,减少客户离网率,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动态,增强快速应变能力,保证市场份额的占领;随着竞争对手在推广133方面***策优惠幅度的不断增大及其用户的不断增多,133即将从推广初期步入成长期,其用户群将高速增长。作为中国移动,不可能完全阻止其发展,在这个关键时期,我们应保持头脑清醒,认真思考、衡量得失,制定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尽量促使竞争对手减缓发展速度,既要保持与之相比的发展优势,又要确保成本的低投入,这样才能在竞争中保持不败之地。
个人方面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8
我国大专教育目前分为两种形式:高等专科学校(如西安电力等专科学校)(简称高专)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如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简称高职)。二者无本质差别:高专重能力,高职重技术,民办高职院校属于后者范畴。市场营销专业是一门系统性强、实践性强的管理类学科,但现阶段未有一所高职院校在教学过程中结合学校自身特色及优势、学生特点等因素形成具有自身特色、优势培养的教学模式。根据最新的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总结中不难看出,无论是教学模式、课程设置还是方案实施等都出现了很多问题,其中民办高职院校经常采用的合班式教学尤为突出。这种教学模式很难让教师与学生进行课程内容的互动,不利于进一步的教学内容开展,“消化不良”成了最终的病症所在。
二、民办高职院校市场营销专业教学模式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对策
通过对高职高专院校教学工作总结认知,辅以对几所西安市内的民办高职院校的信息调查得出了市场营销专业课程在教学模式上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置失当
课程体系与培养高职人才的定位不相符。大部分高职高专院校都在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要求采用理论式教学模式,本应安排在课程内的实践环节被忽略,导致学生学习脱离实践操作,避开就业岗位而谈的教学模式不能让学生更快、更好的融入社会。单从社会提供岗位来分析,多数毕业生都会从事课程实践化方面的工作,如电话营销、市场信息调研、客户数据库营销管理、营销策划、广告设计等。这就表明学校的课程体系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课程教育应以市场应用为导向,按市场对人才需求着实增加实践课程的比重,培养动手能力,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实践课时或活动,由实践教师带领学生针对性从事市场营销学的相关活动。
(二)关联课程处理失当
市场营销专业学生的教学大纲中,出现不少的近似内容课程,如:《服务营销》、《客户营销》、《工业品市场营销》等。各专业教师之间缺乏沟通,讲授内容重复严重,无形中增加了学生对学习内容的反感度,而本应讲授的工商管理类关联课程反而会被忽略掉。其中很多民办高职院校会在关联性课程中选择类似《国际市场营销》、《团队建设与管理》、《消费心理》等而弃用《生产运作管理》、《销售心理学》、《企业战略管理》等务实型课程。因此经济管理系专业教师之间要做好课程内容衔接,系主任和教务处应提前规划好各科的教学大纲,避免重复内容出现。
(三)教材选用失当
多数民办高职院校在市场营销专业教材选择中,不是面对课程专业性质选择,而是沿用本科营销教材的;还有与书商私下交易选择的。很多教材实用价值并不高,没有对职业教育内容有深刻总结,没有以高职的学生为中心来因材编写,压缩式的内容结构没有突出实用性。在选定教材方面,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把关,对于教材选定工作应成立教材审定小组,组员由专业课教师、学院教务管理人员和经济管理系主任等组成,全面评价选用教材,从教材内容量、与时俱进度等几个方面出发,必须从供应渠道上完全遏制为得回扣而忽略本质的关键环节!同时,民办高职院校的专业课教师还要多进修学习,还应积极参与编写为高职院校学生学习特点和知识结构量身打造的市场营销专业的教材。
(四)课程考核应当多样化
课程考核是检验学习成果的最有效方法,但是多数民办高职院校的专业课程的考核形式仍然只是笔试而已,单调的考核方式难以形成以考促教,以考促学的良好氛围。其中有些高职学院稍微灵活些,但也局限于平时成绩的考核占比(20%-30%不等),平时成绩也不外乎为课堂到课率、课堂提问和平时作业。没有突破的考核方式只是检验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背诵程度,根本不能培养学生的理解加实践能力。民办高职院校应从自身重点培养专业特色化的角度出发,采用灵活多样的考核方法,如增加营销策划方案比赛、实习企业市场调研表制作、营销模拟岗分析报告、经营计划讨论、广告设计方案等实践性考核方式的项目。
(五)强化专业教师队伍建设
市场营销学是随着市场经济应运而生的实践性课程,多样化教学模式合理搭配理论教学才能取得好效果,但现阶段民办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多拘泥于课本内容强化教学方式,没有与学生进行课程内容交流,缺少互动的课堂对学生是没有吸引力的,乏力的“单听单讲”式教学无法调动学习积极性,”理论派”教学模式如管中窥豹一般无趣。营销专业教师如果对于知识的理解仅限于书本上,那么这种模式下教出的学生就无法融入社会。要改进原有的民办高职院校教学模式,在课堂上就要采用以学生为主的师生互动方式,学生扮演企业管理者,挑选并组建自己的团队,深入到案例中,积极参与规划方案的设计、分析和讨论。身临其境的教学模式会让学生牢牢记住专业内容的关键和处理事情的方法。在专业教师选择时应对教师本身的经历放在首要位置,对于市场营销专业来说,社会的实践经验是课本教学无法比拟的财富,所以要选择“双师型”教师。多所民办高职院校经济管理系在教学考核中,经过教学模式改革、教师素质提升,对于本学科建设起到关键性作用。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9
一、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含义及适用范围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是指工商行***管理机关以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信用状况、日常经营活动情况和违法行为记录为依据,设定标准,将商品交易市场划分为不同信用类别,并采取不同方式对其实施监管的管理制度。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依据本《意见》规定的标准和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关于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的意见》(工商企字[*]131号)、《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监管指导意见》(工商个字[*]248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适用于已在工商行***管理部门进行企业注册登记的商品交易市场开办单位,场内经营者不包含临时性、季节性进入市场销售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民。
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和认定标准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状况根据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两个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经营行为、市场退出等指标进行综合认定,具体分为A类、B类、C类、D类四个类别。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由省级工商行***管理局根据本《指导意见》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进行认定,并报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备案。商品交易市场信用类别实行定期复核制,根据市场信用状况动态检查情况,调整其相应信用等级。具体办法由省级工商行***管理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一)A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三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或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
2、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市场开办单位认真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
(1)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定进场经营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责任明确。其中涉及商品安全质量保障、知名品牌商品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主要责任条款,双方约定具体清晰;
(2)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审查入场经营者经营资格,掌握场内经营者基本信息和经营信息,并建立登记档案;
(3)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相应的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在工商行***管理机关组织进行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高;
(4)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及时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
(5)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市场内配备了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
(6)建立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制度,掌握场内经营者知名品牌商品经销情况,并建立登记管理档案;
(7)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并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了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有机构、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5%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对消费者投诉率进行统计分析,并把处理结果和投诉者满意度记录备案;
(8)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及时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奖惩及违法违规等信息;
(9)积极配合工商行***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在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行***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管理及时进行处理;
(10)建立市场服务监督制度,定期对入场的经销商、采购商、消费者进行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对市场服务意见,并记录在案,及时整改;
(11)建立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管理队伍;
(12)努力培育客户,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进场经营,引导现有经营主体按照现代流通方式转换经营业态,场内经营者整体素质较高。入场经营的知名企业数不低于场内经营总户数的20%;
(13)积极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3、场内经营者自觉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90%以上:
(1)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有照率、亮照率为100%;
(2)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货制度;
(3)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4)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交易计量准确、公正;
(6)全面履行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和其它违法违约行为的发生;
(7)近三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1%;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3%。
(二)B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连续二年以上为A级,市场内没有发生过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销售国家明令禁止交易商品的行为。
2、市场经营管理责任主体明确,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比较健全,建立并执行了下列管理制度和措施:
(1)市场开办单位与场内经营者全部签定进场经营合同,权利义务责任明确;
(2)建立经营者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审查场内经营者经营资格,建有登记档案;
(3)建立商品准入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责任制度。配备检测机构人员,对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产品进行检测管理。在工商行***管理机关组织进行的商品质量监测中,商品质量合格率较高;
(4)建立市场退出管理制度,能够按照国家规定清退违规经营者和不合格商品;
(5)建立市场检查制度。对市场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备了市场交易安全电子监控设备设施;
(6)建立执行知名品牌商品市场准入和监督查制度,市场内无严重侵权行为发生;
(7)建立了消费权益保护制度,有机构或专职人员处理交易纠纷投诉和消费投诉,消费纠纷解决率达到90%以上。在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信箱,公布投诉电话。通过合同与场内经营者约定了消费侵权损害赔偿办法,消费投诉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8)建立了信息公示制度。在商品交易市场内的显著位置建立信息公示牌,商品质量监测、商品安全、消费警示和提示、消费者申(投)诉处理、场内经营户的违法违规等信息;
(9)配合工商行***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工作,在场内显著位置公布市场管理制度以及行***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机构的地址和电话。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能够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工商行***管理进行处理;
(10)建立市场应急管理制度。具有应对紧急突发事件的预案和应急管理人员;
(11)创造条件吸引知名企业进场经营,入场经营的知名企业数不低于场内经营总户数的15%;
(12)引导场内经营者诚信经营,开展了信用经营户创建活动,建立了场内经营者信用奖惩制度。
3、场内经营者遵守法律和市场管理制度,经营行为规范,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80%以上:
(1)证照齐全、亮照(证)经营,有照率、亮照率为100%;
(2)建立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帐、销售票据、不合格商品退货制度较好;
(3)经营的商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商品标识完整清晰,证件齐全;
(4)交易商品明码标价,属于国家价格管理的商品,符合国家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
(5)计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交易计量准确、公正;
(6)履行与客户签定的交易合同。没有故意利用合同实施欺骗和其它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发生;
(7)近两年内有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3%;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低于5%。
(三)C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B级,市场有严重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经营管理组织机构、规章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开办单位与进场经营者之间权利义务责任约定不清楚,市场开办单位履行管理职责情况不到位,进场经营资格审查、商品市场准入查验、知名品牌商品保护等主要管理制度落实执行一般;对于场内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制止和处理不及时,不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3、在工商行***管理机关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稳定性较低。
4、缺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制度措施,消费投诉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80%。
5、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不足场内经营者总数的70%,有照率低于90%。
6、场内经营者不规范经营行为屡有发生,近一年内有严重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5%;有一般违法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发生过两次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四)D类市场认定标准
1、市场开办单位企业信用为C级,近一年内有严重违反工商行***管理法规和国家其它法律法规违法行为记录;市场有重大商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2、市场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且落实情况较差,市场开办单位不履行市场经营管理职责,对进入市场交易的经营者经营资格不进行认真审查,放任无照经营者进场经营;对进入市场交易的商品质量不履行查验责任,市场内有伪劣、侵权商品、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等销售;消费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投诉举报率高,消费纠纷解决率不足70%。
3、在工商部门组织进行商品质量监测中,市场商品质量合格率较低。
4、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不规范程度高,A级信用经营者总数占场内经营者总数的60%以下;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购销台帐等商品准入制度没有得到确实执行;商品场内经营者有照率低于70%;近一年内有较严重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10%;有一般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比例占场内经营者总数比例高于20%;发生过两次以上场内经营者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被查处事件。
三、市场分类监管措施
工商行***管理机关应根据市场的信用类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方式、方法。
(一)A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一般每季度检查一次。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法行为,应以教育和责令改正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提供便捷服务,符合条件的当场办理。优先推荐A类市场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活动。
(二)B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1至3次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应以责令改正和警告为主。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针对性的审查。
(三)C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季度进行3次以上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市场开办单位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及履行管理职责情况,有过违法行为记录的场内经营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加大市场预警频度;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培训和责任意识教育,督促其自觉履行管理职责。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重点审查。
(四)D类市场监管措施
除开展专项检查、市场巡查、接申诉举报或发现其他线索开展检查外,至少每周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必要时,检查市场整改情况不受每周检查一次的限制,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查处市场内违法经营行为;将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列为年检重点检查对象,对违法违章行为,依法从重处罚;公开违法记录,加强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的法律法规教育和惩戒教育,强化其诚实信用、守法经营。对市场开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验照或变更登记时,进行全面审查。
经认定的信用类别市场,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经核实后,应立即调整其信用类别,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1、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质量、安全和卫生事故的;
3、监督检查结果证明市场运营不符合信用类别标准的;
4、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四、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信息网络化建设
各地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时,要注意与市场监管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开展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同时,将市场信用信息数据库的建设工作和网络监管平台建设列入工作日程,研究制定市场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录入、加工、传输和管理标准规范,统一开发具有自动分类、提示、预警,自动解除过期信息,满足多方面查询需求等功能,与各业务软件兼容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软件,并与与网络实现有机对接,逐步建立起互联共享、传输迅速、查询方面、运转高效的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网络平台,有效提高市场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取得实效
各级工商行***管理机关要切实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措施、实施步骤,建立健全与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相配套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切实保障人员、资金和技术落实到位。
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主要用于工商行***管理机关实施分类监管,严禁利用信用分类搞评比、评定,颁发信用等级牌匾等活动。
市场营销管理办法篇10
一、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煤炭行业生产、运销的法律、法规和***策规定,坚持依法行***与加强煤炭安全生产、严禁煤矿超能力生产相结合,坚持扶持合法煤矿发展与打击非法采矿相结合,坚持依法征收煤炭税费与打击偷逃税费相结合,以规范煤炭生产、经销、税费征收秩序为目标,对煤炭产、供、销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统一管理,促进煤炭生产、运销健康有序发展。
二、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府成立___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办公室,简称销管办,(名单附后)。销管办设在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办公室与统征办合署办公。领导组及销管办职责如下:
1、对全区的煤炭生产经营(含原煤、精煤、焦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全区煤炭市场宏观调控,促进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打击私开滥挖、非法生产行为,杜绝非法煤炭产品进入市场。
3、对煤炭生产总量和销售总量进行控制,实行严格的三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和煤炭税费统征票)管理体制对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及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煤炭依法予以查处。
4、对洗煤厂、焦化厂和铁路发运站台、发电厂、储(售)煤场等收购、销售非法煤焦产品的行为严肃查处。
5、组织开展煤焦生产经营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各类非法煤焦交易行为。监督检查煤焦生产企业是否按规定标准和渠道上缴煤焦专项基金、统征税费及其它费用。
三、煤炭生产管理办法
(一)管理主体。煤炭生产统一管理的主体为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区所有合法煤矿的生产管理工作。
(二)管理办法。凡经市、区煤矿复产验收领导组批准同意复工复产的煤矿,一律在煤矿大门或计量衡室外悬挂由省煤矿整顿领导组与省煤炭工业局监制的
山西省合法煤矿公示牌。
区煤炭工业局按市煤炭局下达的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到市煤炭纠察支队领取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按月核定各合法煤矿的产量,各合法煤矿按当月核定的生产能力向区煤炭工业局领取力口盖区矿票证专用章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防止煤矿串票。
区煤炭运销公司派专人进驻煤矿,根据区煤炭工业局开具的山西省煤炭总量控制票开具运销票据,严禁超量销售,并派专人进驻用煤企业,查验票据,严禁无票煤炭进入。
区煤运公司和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煤焦营业站、管理站负责对煤炭总量控制票和公路煤炭经销票据、煤炭税费统征票据进行查验,无票车辆不得放行。
区经贸局根据洗煤厂、焦化厂核定生产能力情况,制定洗煤厂、焦化厂的用煤计划,区煤炭运销公司根据用煤计划和煤炭总量控制票安排销售计划。
四、公路煤炭统一经销
(一)公路煤炭
1、经销的主体和范围
①经销主体。___区煤炭运销公司是全区煤炭经销的主体,在领导组的直接领导下,根据市统一经销的安排部署,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②经销范围。全区范围内所有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原煤、精煤、焦炭及其副产品,全部纳入统一经销范围。按销售渠道分为:公路出省煤焦、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加工转化用煤、铁路发运上站煤焦。
2、经销管理办法
区煤炭运销公司成立___区公路煤焦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全区公路煤炭经销业务工作。
按照____市和___区***府关于公路煤炭经销管理要求,负责办理合同、票据、供货、结算等经销业务。
3、经销价格
公路出省煤焦及省内工业用煤焦、省内电厂用煤、铁路上站煤焦销售价格,执行市经销公司(____市公路煤炭经销有限公司),参照中国太原煤炭交易市场公布的挂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与煤炭生产企业充分协商确定的价格。煤矿坑口价和洗煤厂、焦化厂出厂价,经调查协商报区煤炭统销领导组批准执行。
4、合同管理
①区煤炭运销公司和合法生产的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必须认真落实煤矿与____煤炭运销公司签订的《煤炭产销合作协议》。
②区煤炭运销公司,要积极组织合法煤矿、洗煤厂、焦化厂参加____市公路煤焦年度订货会,签订购销合同,扩大市场份额。
通过合同管理,杜绝非法开采的煤炭进入流通领域,切断非法用煤企业的煤炭来源,优先保证本区工业用煤焦。
5、票据管理
公路煤炭经销使用的票据:一是车辆运输运行票据,即煤运系统相关票据;二是结算票据,即税务票据。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的票据使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票据管理。
6、经销程序
公路煤炭经销分为两种交易方式,即:期货交易和现货交易。
期 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签订双向合同;(2)预付货款;(3)核发票据;(4)用户派车提货,生产企业装车,煤运公司驻矿人员开票;(5)源头煤焦营业站复磅验票;(6)双向对票结算。
现货交易的经销程序为:(1)用户交款后装车开票;(2)源头煤焦销售营业站复磅验票;(3)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对票结算。
7、结算方式
(1)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坚持统一结算和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
(2)期货交易,经销企业必须及时预付货款,定期结算。
(3)现货交易,用户在生产企业交款提货,经销企业与生产企业双方定期对票结算。
8、纳税缴费
①实行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后,经销企业和生产企业属本区管理的都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照章纳税。煤炭专项基金和其他费用,仍按照原规定标准和渠道收缴。
②区物价局要根据有关***策法规,加强对煤焦生产、运销企业的收费监督。任何部门都不得另立名目搭车收费。
(二)公路焦炭经销管理
1、全区所有合法焦化企业生产的通过公路运销的焦炭均属经销管理的范围。区民营局管理的焦炭运销管理业务,由区民营局委托区煤炭运销公司进行经销管理。区民营局下设的公路焦炭营业站由区煤炭运销公司负责管理。具体委托办法由区民营局与区煤炭运销公司另行商定。出省焦炭基金由,区煤炭运销公司统一征收,并按照规定渠道上缴。
2、由区煤炭运销公司向合法的焦化企业派驻开票管理人员,焦炭的运销必须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否则视为非法焦炭予以查处。
3、全区焦化企业要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否则,将予以查处。
五、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管理
实行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后,煤炭税费统一征收的项目、标准、渠道、方式保持不变,仍按照《___区煤炭税费统一征收实施办法》执行。
六、煤炭统一经销管理运作模式
1、煤管局派员进入区煤炭税费服务大厅合署办公,按月核定各煤矿的产量,煤炭企业根据区煤管局核定产量交纳相关统征税费,并凭统征税费缴纳回单领取等量煤炭总量控制票。
2、煤运公司按煤矿企业提供的煤炭总量控制票办理煤炭运销相关业务。
3、坑口煤炭产品出矿、出厂必须携带三票,即区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有关票据。洗精煤按1:1.2、焦炭按1:1.5的比例携带煤炭总量控制票,随车备查。站下煤炭产品出厂必须携带两票,即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相关票据,比例标准同上。
4、煤焦营业站负责查验煤炭税费统征票、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运销票。
5、统征办煤炭税费稽查大队对全区煤炭统一经销进行稽查。
七、工作职责
1、区经贸局:负责对洗煤厂、焦化厂、储(售)煤场、站台的整顿和稽查工作。负责洗煤厂、焦化厂生产能力的核定工作。
2、煤炭工业局:负责组织煤矿进行复产验收工作;向煤矿颁发合法煤矿公示牌;制定煤矿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并及时通报区煤炭运销公司;向煤矿按月核发煤炭总量控制票;
组织对煤炭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进行纠察。
3、煤炭运销公司:负责与达到复产验收标准的煤矿签订《煤炭产销合作协议》;负责公路煤炭统一经销工作,收取煤炭专项基金、服务费、管理费及其它费用;负责查验煤炭总量控制票、煤炭税费统征票和公路煤焦运销票据工作;每月及时向区煤炭工业局通报上月销售情况。
4、民营局:负责公路焦炭运销票据管理和公路焦炭相关业务的监督协调工作。
5、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负责打击干扰、破坏煤炭统一经销秩序的违法行为。
6、发展计划局:负责对统一经销管理工作进行收费监督。查处违反规定标准或搭车收费等违反物价法律法规行为。
7、工商分局:负责储(售)煤场所的营业执照审查工作。对未办理工商执照的非法储(售)煤场,责令停业,予以查封。
8、国土资源局:负责各类煤炭储(售)场所占地手续审核,对违法占地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私开滥挖,对违反统一经销管理规定收购、运输非法煤矿煤炭的储(售)煤场场所,按照打击私开滥挖有关规定对其进行立案查处,切断非法煤炭进入市场的渠道。对生产销售煤炭的非法煤矿进行查处。
9、区煤炭税费统征办:负责煤炭税费统征票据发放管理,坚持统一组织、部门主体、联合***、统一稽查的原则,负责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稽查工作。稽查所扣寸甲非法煤炭产品等按规定和程序依法处置,罚没款项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区财***专户。
10、监委:负责查处煤炭生产经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八、保证措施
1、统-思想。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是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的重大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服务___经济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煤炭统一经销管理的重大意义,无条件地服从服务于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
2、落实责任。为了加强对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的领导,区***府成立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的销管办具体负责全区煤炭统一经销管理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定严格的配套管理办法,部门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要抽调专人负责,认真制定和落实煤炭统一经销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区***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体系。通过层层分解任务,责任到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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