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李庄案”首篇报道剖析

重庆打黑,引人注目。然而在岁末年初,引起全国性关注的判案,不是“黑老大”,而是辩护律师李庄被审判。2010年1月8日,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对律师李庄案做出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庄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成立,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写此文时,二审尚未进行。

这位来自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曾列“全国百强律师”第二名。他的被捕并且被一审判为有罪,在全国法律界尤其是律师界引起巨大反响。

李庄两位辩护律师之一的杭州律师陈有西,在接受《都市快报》记者专访时说:“接触之后,我发现李庄是一个非常优秀、素质全面的律师。”“之前我不认识李庄,甚至不认识康达所的其他任何一位律师,但在看了中青报的报道后,我就分析李庄不可能构成伪证罪;但当时我对李庄高收费、喜张扬是相信的,觉得李庄法律上经得起检验,但在纪律和道德上可能经不起检验。”(见2010年1月9日《都市快报》)据到庭审现场采访的我的同事回来后说,李庄表示,“我出来后,第一个就要告中青报!”

中青报,即《中国青年报》,在这里成了关键词。该报对李庄案有大篇幅的系列报道,其中最早引起全国性反响的,就是该报记者郑琳、庄庆鸿所写的《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重庆“捞人”被捕记》,发表于2009年12月14日《法治?社会》版。无论李庄是否会告中青报,也无论这起官司的结果如何,这篇作为“核心调查”推出的长篇报道,是值得从新闻写作业务的角度进行剖析的一个文本。文中有许多措辞很不专业,这对一家著名大报而言似乎很不应该。本可逐段予以指谬,限于篇幅,这里择要进行分析。

缺乏冷静客观中立的“未审先判”

先说标题,《重庆打黑惊曝“律师造假门”――律师李庄、马晓***重庆“捞人”被捕记》这一标题,是典型的未审先判,在见报的2009年12月14日就定性为“律师造假”;而且使用了造噱头的文学性的新闻俗词“惊曝”、“捞人”,以及多义歧义的“被捕”一词,从而缺少了法制类报道的冷静、客观、中立。

报道的第一段是:2009年6月3日凌晨,龚刚模、樊奇杭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争夺“龙头”地位、扩展势力范围,在重庆江北区爱丁堡小区制造了一场血腥的黑道杀戮。***声过后,警方锁定7条线索、发现7个黑恶团伙牵涉其中,迅即调集大批警力全力侦破。

――该段同样是未审先判,将龚刚模、樊奇杭定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李庄本来就是要为龚刚模辩护的,彼时龚刚模案压根还没有上法庭。只有法庭经过审判才能给龚刚模定性,判定是否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此前,记者行文,至少要加上“涉嫌”二字。

报道的第三自然段是:龚刚模等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仍对“组织”抱有希望,用对抗、抵触、沉默等应付审讯。出人意料的是,在人民法院拟订开庭审理的日子里,龚刚模为争取立功,主动向警方检举了其辩护律师李庄、马晓***等人教唆其伪造证据、减轻罪责的犯罪事实。

――这里记者记住了“犯罪嫌疑人”里的“嫌疑”二字,但龚刚模主动向警方检举的,记者写成了“犯罪事实”。是不是“犯罪事实”,这不是检举者说了算的,同样需要法院庭审的认定,此前,谁都不能排除检举者做伪证的可能。

接下来一段是:12月13日,“律师造假门”始作俑者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起国内罕见的涉黑案件“律师造假门”被急速曝光。

――这里的问题跟标题是一样的,就是用“造假”来定性。“造假门”这个措辞,使用了“某某门”这种格式,看起来似乎含义更广,因为“门”内的东西往往较多,但这“造假”二字已经使“门”的含义被定了性。若一定要用流行的“门”来措辞,那么,相对中性的语词应该是“律师门”。

文学性的措辞vs.不明了的概括

第一个小标题为:《涉黑“老大”按响报警铃:我不想再与贪婪律师共同造假》。

――这里引用龚刚模的话,继续强化了“造假”,而且加以道德判断:“贪婪”。

其中的报道说:此时在江北区,一个异常情况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涉黑“老大”龚刚模自从与他的辩护律师李庄等人会见后,情绪反常,心事重重,沉默寡言,尤其是12月4日与李庄第三次会面后,在看守所里一坐就是半天,不说一句话,茶饭不思。

――这里有太多的文学性描写。如果龚刚模那时真的是这样的“表现”,也不能排除“表演”的成分,以及他自身的原因。

下面是重要的段落:面对专案民警,龚刚模发泄般吐露几天来煎熬着他的秘密:他妻子从北京请来了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马晓***。在与李、马二人的前后3次会面中,李庄向他面授了五招“翻身秘术”:第一招是帮助他与其妻串证,变“黑老大”嫌疑为“受害者”、“慈善人士”;第二招是必须对法庭谎称被刑讯逼供,否认以前口供;第三招是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供;第四招是通报同案其他被告人对龚犯罪行为的供述;第五招是让他在开庭时以伤情鉴定为由,配合其扰乱庭审秩序,迫使法院休庭,拖延庭审。李庄还例举了他在其他省市“捞人”方面的一些“成功案例”。

――这里的“五招翻身秘术”,是李庄的概括呢,还是龚刚模的概括呢,还是记者的概括?“捞人”从这里开始出现在正文中,把律师为被告人辩护以减轻其罪责的行为,全部概括为文学性的表述词语“捞人”,这是非常不严谨的。

下面的报道:龚刚模说自己想了很久,“凭良心说,李庄为我出的这些主意就像一把双刃剑,可能是对我有好处,但他给我打官司就是为了钱,最终处理结果还得落在我身上。官司是否打得赢,他都出名了,如果被查出我作了伪证,倒霉的还是我自己!”

――这是记者的书面化语言,不是事主的口语化语言。“给我打官司就是为了钱”、“他都出名了”都属于一面之词中的“道德审判”。

该部分的“总结陈辞”是:其实,在龚刚模按响报警铃之前,律师李庄等人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的行为已引起相关部门的警觉,巡查民警多次批评和警告,李庄仍置若罔闻,看守所依法作了详细记载。随着调查深入,一起国内罕见的“律师造假门”被层层剥开。

――这里对李庄“行为”的定性委婉了一点:“违法操作、妨碍正常司法”,但仍然是定性,没有在这话前头加上“涉嫌”二字。“置若罔闻”、“国内罕见”、“层层剥开”这样的文学性措辞,不仅带有明显的情感倾向,而且具有渲染性,在很大程度上加深了读者对李庄的恶感。

“混迹”是“污名化”的措辞

第二个小标题为:《律师李庄的确能“装”,一手“捞人”一手“捞钱”》。

――这样的标题,取李庄名字的谐音为“装”,“捞人”与“捞钱”对偶工整,具有很强的文学形象性,也具有很强的概括力,但已把未经审判的李庄置于“罪恶的境地”。

这部分的第一段是这样写的:李庄,48岁,混迹律师界十余年,其所在的康达律师事务所在京城也颇有“背景”。注重“身价”的李庄此次肯来重庆打涉黑官司,除受龚刚模的生意伙伴相邀答应来“捞人”,其实更重在“捞钱”。

――这里的“混迹”一词让我大吃一惊。这简直是写***叛徒的措辞。另,“其实更重在‘捞钱’”这样的措辞,也是定性分析,又把李庄置于道德崩溃的境地。

接着是举例子:10月下旬,龚刚模亲友为“搭救老大”,往律师事务所的账上先拨付20万元,但这远远填不满李庄的胃口。他以要在北京召开“专家分析会”为由,又向对方索要了30万元。到重庆后,他对龚刚模的亲属龚云飞说:“这个案子有点复杂,律师费偏低哟,而且我还要去‘打通’。”迫于无奈,龚云飞又托人再次给李庄的账户“装”了100万元。

――这是带有鲜明的蔑视性质的描述。李庄辩护律师陈有西说:李庄收费是150万,全部进了律师所,有合同,有发票。

下面的报道是:“捞钱”到账,李庄等人便着手实施“捞人”。在三次与龚刚模会见、面授机宜后,12月3日,李庄来到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了被告人龚刚模在侦查过程中被刑讯逼供、无法正常会见当事人,以及被告人关押地点违法等一系列杜撰的问题。

――继续强化“捞人”的措辞,“杜撰”亦是定性的说法。

在举例之后报道这样分析:但是经过司法调查,李庄的种种造假设计经不起推敲,其“刑讯逼供”和“无法正常会见”等种种说法不攻自破。为设置更多障碍,李庄不断炮制出新的质疑,如检察机关移送证据不足、龚的交待笔录出现多份雷同等。

――远未审判,就轻言“经不起推敲”、“不攻自破”。而“设置更多障碍”“炮制新的质疑”的措辞,则是进一步“污名化”。

“不知道”三个字是以偏概全的表达

第三个小标题为:《李庄要求龚刚模出庭只说三个字:不知道》。

――显然,这是以偏概全的标题,李庄不可能要求龚刚模出庭只说三个字“不知道”,否则龚刚模根本就无法为自己辩护了,也不能为自己进行所谓的“翻供”了。只说“不知道”三个字,更不是体现什么“沉默权”。

报道在这里重点讲述了李庄“教唆”龚刚模诉说自己被“刑讯逼供”,其中有个自然段为:李庄用威胁口吻告诉龚刚模:“如果依照刑讯逼供所说的笔录就得***毙你……翻供你要有道理,有理由。”

――用“威胁”一词,又是进一步“污名化”,颇像描写面目丑陋的“阶级敌人”。

后面有这样一段:12月4日,李庄在第三次会见过程中,向龚刚模明确表示已联系多名证人配合伪证,并教唆龚刚模配合编造事实来印证,企***回避案件事实。

――李庄明确表示“配合伪证”?哪有这么愚蠢的律师?匪夷所思。“教唆”、“企***”之类的措辞,继续“污名化”,同样颇像描写“阶级敌人”。

“够黑,人傻,钱多,速来”缺乏证据交代

第四个小标题为:《李庄打“广告”:这里“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这个标题置李庄于道德死地。

该部分的第一段是:经调查,李庄一到重庆,就炫耀自己“上面有人”,多次说“你知道我的背景是什么吗”、“我的头儿是谁你知道吗”,并滔滔不绝地讲述自己多次“捞人”的“成功案例”。

――“炫耀”“滔滔不绝”之类的渲染性措辞,让读者感到这李庄简直就是一个小混混、一个“骗钱假律师”。

随后的报道是:李庄告诉龚刚模的亲友,自己要快速组建一支“跨区域打捞队”,为此,他已经在北京、成都、重庆等地聚集了一帮“高人”。龚刚模的亲友“捞人”心切,再加上李庄的多番“演说”,几天之内就总共支付了245万元给“跨区域打捞队”。李庄代表“打捞队”要龚刚模的亲友承诺:若要龚刚模不判死刑,还要两三千万元,事成之后兑现。

――组建“跨区域打捞队”也好,支付245万元也好,“还要两三千万元”也好,都需要证据说话,而这里恰恰缺乏证明之据。

下面一段是:但花费了巨资的“龚刚模亲友团”怎么也不会想到,他们的大投入在李庄眼中只不过如同“烹羊宰牛”。欣喜之余,李庄向京城同行发出信息:“够黑,人傻,钱多,速来!”

――李庄发这样的“信息”(或者是“短信”),更需要证据的支撑,何时何地用何种方法向谁发出这样的“信息”?报道中没有任何交待。庭审后,辩护律师陈有西说:李庄没发过“人傻钱多快来”的短信;开庭16个小时,没有出现过任何证据证明有这样的情节。

“潜回北京”如同描写一个敌方“潜伏”者

第五个小标题为:《李庄等近20人被捕,律师何以知法犯法》。

――该小标题两句话,前为陈述,后为定性。“知法犯法”中,“知法”亦为陈述,而“犯法”则为定性。同理,这也不是庭审前由记者“敲定”的。

这里第一段是:12月12日,已有警觉、潜回北京的李庄给重庆法院的一位领导发来一条短信:“经组织决定,我们康达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全部从龚案撤出,不再担任辩护人,请转告有关方面。”

――“潜回北京”的用语,仿佛是在描写一个敌方的“潜伏”者。在中央电视台《新闻1+1》节目中,中国***法大学教授何兵说:“律师回北京,他说人家是‘潜回北京’,因为你当时公安也没有立案,人家回北京很正常。”

紧接着报道这样叙述:但当晚,李庄就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传唤。12月13日,李庄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这是该报道接近尾声的地方了。这里强调了李庄是被重庆市公安局“依法”传唤的,通常,写成“被公安局传唤”就可以了,恰恰是“依法”俩字插在这里,让人读出一种“底气不足”。这也是一种败笔。12月12日那天的情形,在胡舒立领衔的《新世纪周刊》的深度报道《争锋李庄案》中,描述就客观得多:“当天17时许,李庄前往北京肿瘤医院,找到在那里做手术的龚刚模妻子,办理解除合同事宜。进屋不到十分钟,蹲守在医院的重庆警员将李庄带走。当晚,飞机抵达重庆机场。迎接李庄的是闪光灯和警察。在从机场去看守所的路上,李庄对王立***说,我真的不值得重庆动用这么大规模的司法力量。王立***对周围的警察说,你们面对的是一个懂法的人,一定要依法办案。”王立***是重庆市公安局局长,重庆打黑行动的重要组织者和实施者。李庄头天夜间被传唤,从北京远道带回重庆,次日――12月13日就被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报道透露了当地司法界办重要案件的神速。而《中国青年报》这个李庄“被捕记”的报道,在第二天――12月14日就见报了,这已不仅仅是神速与否的问题,而是堪称神奇了。

“打黑不能黑打”,这是律师在重庆打黑行动中发出的声音(当然,这应该是对一种期待的表达,而非对事实的陈述);那么,媒体写“打黑”,可不能“黑写”。冷静、理性、客观、中立,是司法法治类报道写作所应秉持的原则,特别是在案件尚未审判之时。■

(作者系杭州《都市快报》首席评论员,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客座教授,浙江省杂文学会副会长,杭州市***协委员)

“律师李庄案”首篇报道剖析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律师李庄案”首篇报道剖析

学习

地球很危险,请回火星去吧!

阅读(23)

本文为您介绍地球很危险,请回火星去吧!,内容包括火星靠近地球危险,你快回火星吧地球是很危险的。LADYGAGA,她的名字中文翻译众多――嘎嘎夫人、女神卡卡、雷帝嘎嘎、淑女嘉嘉,不过,对长期以来以惊悚的“火星风格”横行其道的她,我更倾向

学习

忆江阴要塞起义(上)

阅读(26)

江阴要塞地处险要,江面仅宽1500米,人称“锁航要塞”,既是由海入江的咽喉,又是南北交通的要道,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

学习

试论“一线工作法”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试论“一线工作法”,内容包括一线工作法第一章感悟,最新的一线工作法。试论“一线工作法”

学习

药师用药安全

阅读(32)

本文为您介绍药师用药安全,内容包括药师帮您安全用药,药师用药小知识。【关键词】药师用药安全

学习

先做人后做事

阅读(47)

本文为您介绍先做人后做事,内容包括先做人后做事全文在线阅读,先做人再做事。1996年,我从技校毕业,分配到一家钢铁总厂运输公司,成了一名装卸工。对于一个刚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而言,干装卸工的辛苦程度可想而知。

学习

多信息多维度

阅读(21)

本文为您介绍多信息多维度,内容包括多维度分析的作用,多维度空间动态。[摘要]“多画面”是指同一时间同一屏幕上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画面。受电影影响,当前电视剧特别是情节类电视剧中,“多画面”的运用日益多见,其特点是在短时间内提供给

学习

小龙虾养殖技术分析

阅读(43)

本文为您介绍小龙虾养殖技术分析,内容包括小龙虾温室大棚养殖技术,小龙虾养殖技术书籍推荐。摘要:由于小龙虾肉味鲜美而备受食客的欢迎,经济价值较高,可通过改造发病率较高的鱼塘和废弃池塘来对小龙虾进行养殖。本文深入探讨小龙虾养殖技术

学习

独自莫凭栏

阅读(27)

本文为您介绍独自莫凭栏,内容包括独自莫凭栏全文免费下载,独自莫凭栏全文免费阅读。在这云烟缭绕的凌空绝壁上,你只要轻轻伸出手掌,便可抓住一把迎面飘来的云絮。

学习

李瑞河:一叶入魂

阅读(26)

眼前这位慈眉善目的老人,衣着朴素,头发斑白,笑容可掬,让人很难将他与一个在全国拥有上千家茶叶连锁店并将触角伸到制茶、食品加工、连锁茶艺馆、餐饮、旅游、教育等领域的“两岸茶王”李瑞河联系起来。然而,正是他,17年前,带着东凑西借的5000千

学习

弘扬中华民族精神

阅读(30)

本文为您介绍弘扬中华民族精神,内容包括弘扬中华民族精神最新教案,弘扬中华民族精神的文章。民族五大精神

学习

国内外公益旅游模式探究

阅读(24)

本文为您介绍国内外公益旅游模式探究,内容包括乡村旅游旅行模式有哪些,国内外生态旅游的模式有哪些。近20年提供的公益旅游项目,多数公益旅游都依附于生态旅游的形式开展,而灾难性事件的发生可以适当推动公益旅游项目的发展。例如2003~2007

学习

《好久不见》歌词欣赏

阅读(19)

本文为您介绍《好久不见》歌词欣赏,内容包括好久不见危险版歌词,好久不见歌词完整。《好久不见》出自陈奕迅《认了吧》这张专辑,在此之前,这首歌曾收录在专辑《What'sGongingOn…?》中,只不过歌名叫《不如不见》。曲是相同的,词作者则是著名

学习

剖析德国民法中的物

阅读(18)

本文为您介绍剖析德国民法中的物,内容包括德国民法典的目录,德国民法著作。德国民法典第90条至第103条对权利客体的几个相关问题的规定是简短的,主要限于有形的权利客体(物),而对无形的权利客体(权利)却未加以规定。从内容方面来看,第90条至第9

学习

巴金《家》中高觉新的悲剧形象剖析

阅读(25)

本文为您介绍巴金《家》中高觉新的悲剧形象剖析,内容包括巴金的家高觉新的形象分析,巴金的家高觉新介绍800字。摘要:巴金《家》中高觉新是封建家庭里的长子长孙,他是一个复杂矛盾的综合体。高觉新悲剧的一生,受到其所处时代、家庭等因素的

学习

燃烧定义的深层次剖析

阅读(21)

本文为您介绍燃烧定义的深层次剖析,内容包括燃烧的本质与条件,燃烧的基本概念和意义。关键词:燃烧;过程;条件;定义

学习

剖析登山和攀岩技巧

阅读(32)

本文为您介绍剖析登山和攀岩技巧,内容包括徒手攀岩和登山,云南登山攀岩安全绳购买。关键词登山攀岩技巧

学习

植物茎构造剖析

阅读(29)

本文为您介绍植物茎构造剖析,内容包括植物茎的初生结构和次生结构图,植物茎解剖构造观察。摘要从茎的种类、茎的变态、茎的初生结构、茎的次生结构等方面详细解剖了植物茎的结构,以期提高对植物茎的认识,保护与开发自然界的植物。

学习

对《子夜》中主人公吴荪甫的性格剖析

阅读(20)

本文为您介绍对《子夜》中主人公吴荪甫的性格剖析,内容包括吴荪甫对子夜主题起什么作用,谈谈你对子夜中吴荪甫形象的理解。关键词:吴荪甫人物性格双重矛盾

学习

律师执业应当具有的职业伦理

阅读(24)

本文为您介绍律师执业应当具有的职业伦理,内容包括律师职业伦理义务何时开始,律师职业伦理挑战的五个方面。摘要:上世纪7、80年代律师制度虽然刚刚恢复,业务范围有限,但律师群体的社会责任感和幸福感都很高。随着社会法律服务的分工越来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