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葬礼是对人生的最后总结。国家、民族不同,葬礼形式也不同,它具有国家性和民族性。它和及文明程度有关,因此它是一个民族文化的结晶。从古代到中世纪,日本人习惯土葬,同时也有风葬、鸟葬、水葬等形式。后来随着中国佛教的传入,卷起了一种火葬的风潮。近现代的葬礼越来越依赖殡仪公司,使送葬文化变得商业化,不断发展形成了新的葬礼观。本文从佛式葬礼角度对日本近现代葬礼进行分析,了解更多葬礼知识,从另一个侧面解读日本人的人生观与宗教观。
关键词: 葬式 佛式 步骤 葬礼观
自古以来,日本就有“冠婚丧祭”这人生四大礼仪。所谓“冠婚葬祭”,指的是“元服”、“婚礼”、“葬礼”和“祭祖”四大仪式,这四大仪式中,葬礼更显得极其庄重严肃。葬礼习俗探其究竟,终是为了划清生与死的界限。死后的祭祀,可以说是一种哲学,抑或是一个民族的生活模式,一种人生观的具体表达,从而形成了丧葬文化。
现代日本多种宗教文化同时存在,与此同时,民间地方风俗还有残留。日本自古以来的信仰认为,肉体会随着时间腐烂至消失,而灵魂则会变成圣灵,永存不灭。从而也就有了在人们还活着的时候,或是肉体还没有消失殆尽的时候,给他们“招魂”这样的风俗。
现在,根据不同,葬礼的仪式有神式、佛式、基督教式、无宗教式等。葬礼在每个时代略有相同,本文以日本佛式葬礼为中心,对日本葬礼文化进行论述。
一、日本的丧葬制度
所谓丧葬制度,是指根据死者的家族或是当地的风俗而举行的葬法,包括服丧、葬礼、墓制等全部内容。它是根据各个民族的生活模式、宗教环境和信仰等种种变化复合而成的,也是各个民族物质文明与精神文化发展的产物,以祭拜祖先为中心的传统信仰,并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制度氤氲化育出了内涵丰富的丧葬礼仪,同时又是宗法制度和相关文化精神在死亡问题上的反映。
在佛教传入日本之前,日本古代的丧葬都是按照神道仪式举行的。从古代到镰仓幕府时代,民间盛行风葬,也就是将尸体放置于野外。如今日本现代社会却是火葬占主导地位。关于日本火葬的起源,根据《续日本纪》的记载,文武天皇4年(676年)3月,元兴寺僧人道昭举行了火葬仪式,这是日本文献资料中的最早记录。道昭是作为遣唐使曾在中国僧人唐玄奘门下研习佛法。他回国后云游四方,弘扬佛法,与此同时,宣扬火葬。除了僧人之外,最先接受并实行火葬的是天皇和贵族阶层。最先实行火葬的天皇是四十一代天皇持统天皇。
平安朝之后开始了佛式火葬。江户时代开始举行儒教式葬礼和佛教式的葬礼,但神葬只有神官世家被允许。德川家康是神葬的,这是他作为贵人的一个特例。神教禁忌死亡污秽之物,侍奉神的神官也从事葬礼仪式。神道式葬礼就托付给了神道教。神社的神官从事这方面的工作是在大正以后的事。佛教葬礼仪式多,墓地和寺庙等只是一种附带形式。
儒者并不满意用佛教的方式祭奠死者,他们盛行自己儒教的葬礼仪式,不喜欢寺庙的墓地,于是建造了只属于儒者的墓地。在明治到大正年间,葬礼仪式和宗教的种类不断增加,连基督教也有专门的葬礼仪式。即便如此,从盛行神式葬礼的风潮开始,末端的神社不断增加且逐渐完工,再者儒教世家的后人形成了喜好神式葬礼之风。
而且,在基督教式葬礼的影响下,也出现了供花、献花圈等风俗习惯。大约在明治二十年间开始出现了葬仪社这样的服务行业,葬礼的一切事物,从帮忙选择道具的种类到下葬为止的一切工作,灵柩马车,灵柩自行车可由葬仪社负责。
明治十七年日本规定,人死后没有经过24小时严禁土葬和火葬,在大城市内禁止土葬,所有死者必须火葬。
尽管日本宗教形式丰富多彩,但是无论哪个宗教,都非常重视人死后的葬礼。庄严隆重的葬礼仪式在日本似乎被认为是挽救死者灵魂的最佳方式。
二、葬礼准备
人之初死,需要准备寒暄语、死亡通知书及丧主。丧主一般由死者家庭的户主承担,现在则是由死者生前关系最好的人承担。丈夫死亡的时候妻子就是丧主,妻子死亡的情况下则丈夫为丧主。如果配偶已死的情况,则由长幼顺序来定丧主。子女死亡则由父母双亲为丧主。但是,如果配偶为高龄者,而长子在社会上又有一定地位,那么这时一般由长子做丧主。就算是嫁出去的女儿有些情况也可为丧主。
除此之外,亲属都不在的情况下,也可由死者友人知己全权处理这些丧事。总之,丧主在葬礼仪式中占中心地位,但并不是由丧主负责丧礼的一切费用。丧主需要和近亲商量决定葬礼参加人员的名单及经费。
葬礼的规模根据死者家属的经济情况、社会地位、交际范围而定,当然也可根据死者遗言的要求决断。另外,社葬、团体葬和无宗教葬等举行的形式是各不相同的。葬仪一般在自己家里举行,当空间过于狭小的情况下,可以和葬仪社或负责人商量而定,只有守夜在自己家进行。
葬礼仪式,法律规定不管是火葬还是土葬,必须在人死后24小时之后进行。决定葬礼仪式在24小时之后的哪一天,当然也要考虑到远方的至亲和死者生前的友人的到达时间,还要考虑到死亡通知书传递的时间。在此基础上还要联系葬仪社,查询火葬场的情况,再决定葬礼的举行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还要避开不能出殡的日子。
爱用品与宗教、宗派无关,只要放入死者生前喜欢的物品即可。也有葬仪,死了妻子的男人在棺材里放了一本《丝绸之路之旅》的书,后来一问,原来他们夫妇曾经约定等他们老了以后一起重走丝绸之路。这样看来,只要是死者生前所喜爱的物品就可放入棺材,但是金属制品一般不放入其中。
遗像是用来缅怀故人的,所以一般会选择死者或亲属较为中意的照片。尽可能是正面照,黑白照更符合葬礼的氛围。装饰遗像相框,要在相框上方系上黑色丝带。放入棺内的鲜花,一般选择死者生前中意的种类。
死亡通知书,市区***府和医院葬仪社有标准样本。拿到死亡通知书后,还要有医生在临终时到场并出具的死亡诊断书。死亡通知书上,记录死亡地点和死者的籍贯。
决定葬礼仪式举行的日期和地点后,就要印刷死亡通知书并发送,通知葬礼的日程和地点。通知书一般用黑色或是灰色的明信片印刷。死亡通知书的格式,前文、寒暄语都省略,直击主题。写明丧主和死者的关系,死者的姓名,死因,死亡时间,另有一些感谢生前照顾的寒暄语。之后就是葬礼的日程安排、地点,最后写上年月日及丧主的住宅地址和亲属的名字。
根据死者生前的地位和交际范围,除了死亡通知书之外,也有通过新闻向社会各界死亡消息的。
戒名也就是法名,一般是由死后念经超度的僧人来起,即便死者生前不是佛教信徒,也要为死后授予一个正式的法名,以示皈依佛门。源于此,日本佛教又被称为“葬式”佛教①,由此可见,日本人生前将自己的幸福寄托于神社,而死后安宁则托付给了寺庙。
三、佛式葬礼
1.临终
当医生宣告死亡的时候,要取“死水”给死者清洗遗体。所谓“死水”就是不流动的水,可以说是死者人生最后接触的水,这个水包含亲属对死者重返生命的愿望。最后的水,亲朋好友奔丧而至,一个接着一个在死者的脸上洒水,感悟悲伤。在方便筷的一端缠上脱脂棉,在死者生前喜欢的碗里倒入水,用水润湿死者的嘴唇作为一种告别仪式,此时不烧香。
遗体在入殓前会用微温的水擦拭全身,在医院里死亡的情况下都是由女护士代劳,而在自己家里,则以微温的水浸湿毛巾擦拭全身,在鼻孔、耳、等处都会用脱脂棉塞住,这些由媳妇、女儿、兄弟或是儿子来做,葬仪社的工作人员不再帮忙。在清洗完遗体之后,要将死者的两只手摆放于胸前,然后使其眼睛和嘴巴闭上。一般轻轻地将死者的上眼睑往下拨,把枕头稍稍垫高,让嘴唇向下颚靠拢不至于张开,还要在脸上轻轻地系上绷带。清洗的水称之为“逆水”,先在盆里放入水,再倒入热水,反之亦可。
死者的寿衣一般是白色的,白木棉的料子上印有经文的和服。经文根据宗教派别不同而各不相同。另有佛珠、绑手、绑脚、三角头巾、头陀袋、六分钱、袜子、草鞋等。还备有死者生前最喜欢的衣服,以及平日里穿的服装或新婚时的礼服,其袖子是不通的,意喻死者要历经长途旅行,一并放入棺内。
为死者整容,让死者面容平静。如上所述,这项工作只有参加擦拭身体的人和死者友人才有资格做。无论男女,头发须弄整齐,将死者的面容弄到与死者生前最接近的容颜。男性要刮胡须,女性要化淡妆,男女都要修剪手指甲和脚趾甲。亲属最希望的就是将死者的容颜尽可能弄到最美。
北枕是在确认生者死亡后的第一个仪式,就是将死者头朝北睡。这个习俗是由佛教创始人释迦牟尼在圆寂时头朝北、面朝西而演变而来的。根据住宅的情况,如果很难做到头朝北,就可朝西。在遗体入馆之前,还要将遗体露在外面的那部分用酒精擦拭。入棺等手续,一般由死者亲属做,也可委托葬仪社帮忙处理。但是在医院里死亡的,则经常在这些手续之前就已经入棺。
在棺材的空处可以放入死者生前喜欢的物品、食品等。盖棺后,把棺材安置在祭坛,棺内要贴上事先在菩提寺的僧侣处获得的棺书,棺书一般为僧侣抄写的经文。
2.守夜
守夜一般从僧侣的到来开始,并按葬仪社的指示行事。根据空间大小、吊唁者人数,守夜仪式的进行顺序也有改变或省略的情况。守夜有两种形式:只有家人参加的临时守夜和接受正式吊唁的守夜。
守夜坐席顺序从祭坛的右侧开始依次为丧主、死者家属、亲戚。左侧则按僧侣、葬仪委员长、负责人、死者恩人、公司代表、友人等顺序就座。也有情况将死者的上司或恩人安排在首座的座次。
祭奠的人员一般不会穿着华丽的服饰而选择一般的服饰。在一定要穿丧服的情况下,尽量不要选择过于夸张的服装,力求简单。女性一般身着黑色服饰,也可为藏青、灰色或紫色的连衣裙、西装,套装亦可,黑色鞋子。男性则为深色套装,搭配白色衬衫,领带、袜子和鞋子一律为黑色。
膝行膝退,正座状态,脚后跟向上,脚尖着地,双膝交互移动。这是日本自古以来的礼仪。
3.告别仪式
死者家属会在仪式开始前提早入场。在自己住宅空间允许的情况下坐席顺序和守夜的情况一样。到了规定时刻,僧侣入场。司仪会邀请僧侣来到祭坛前,此时全体起立告别仪式正式开始,如果空间过于狭小,则为跪坐、低头姿势。
仪式正式开始后僧侣诵经超度亡灵。虽然葬仪的规模有别,但是一般诵经时间在20分钟到30分钟左右。在诵经时,葬礼参加者一律正座。为了不拖长时间,一般会在事前规定好时间,僧侣按此程序可适当调整诵经时间。
在诵经过程中也会有吊唁者来烧香。死者家属,亲族一定要回礼。之后,僧侣退场,最后的告别仪式结束。
通常死者家属、亲族、负责人都正装出席,其他人也可穿得稍微简略些。
4.出棺和火葬场的做法
告别仪式结束后,从祭坛里搬出棺材,以头朝北的方向打开棺盖,让死者家属见上最后一面。葬礼参加者要求再看一眼死者时,也会让他再见一面。之后钉棺,一般由葬仪社的人员完成,中途会让死者家属象征性地轻轻地敲上两下。钉子一定要用石头来敲,这是代表三界之川的石头。然后,丧主双手捧着死者的遗像,在亲人的帮助下将棺材送上灵车。此时要从脚的方向往灵车内搬运,而且搬运者一定要为男性,禁止女性搬运。
在火葬炉前进行遗体告别称之为“敛祭”②。“敛”就是收起收集的意思。把遗体放入火葬炉,在小桌子上摆放死者的灵位、遗像、蜡烛、鲜花等。在僧侣诵经过程中全体烧香,之后火葬炉点火起烧。家属亲戚等在休息室等候。期间,供应点心、酒水等候。火葬时间大约一个小时。
火葬结束后全体人员在火葬炉前集合,开始收集骨灰。在火葬炉的铁板上收集残留的烧骨和骨灰。这也要由全体人员参加,两人一组,用竹筷夹起烧骨放入骨灰盒。完成之后,骨灰盒放在用白布包裹的桐箱里。
5.回家后的法要和斋戒期满
告别仪式结束且出棺之后,葬仪社开始着手准备一些后续装饰和清洁工作。后续装饰就是在小桌子上摆放遗像、香、供品、烛台等,还有从火葬场出拿来的遗骨和牌位。僧侣、丧主、死者家属等回来之后,各自入席,僧侣诵经超度亡灵。小桌上的装饰要维持到七七四十九天的服丧期满后。
“头七”指死亡后的第一个7天。但是最近一般指迎接骨灰后的第一个7天,死者家属委托僧侣在头七那天诵经超度亡灵。之后丧主及死者亲属到祭坛烧香祭奠亡灵。有的从火葬场回来后省略了诵经烧香等仪式,直接进入斋戒期。
从火葬场拿着遗骨回来后要清洁。在自己住宅的大门前放一桶水,外出回来的人则要舀水洗手,然后还要在自己的身体上撒盐才可进入。这是为了达到驱邪、保持干净的目的。
头七过后,则意味斋戒期满,可以将生的食材酒水拿出来,慰劳那些帮忙的人,基本恢复正常生活。
丧礼参加者向过世家属提交的谢仪叫做香典。香典袋在便利店、文具店、超市、百货商店等都可以买到。香典袋是一种特制的纸袋,大小像信封,但不能邮寄。白事奠仪的袋子叫做“不祝仪袋”或“奠仪袋”,只有黑白色或灰白色。香典的金额根据与故人的关系决定。好朋友一般为五千到一万日元,也可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当掌握。对送香礼钱的人,在葬礼完了以后,家属要给他们寄送感谢信,并回赠“谢礼钱”。“谢礼钱”的数量一般为对方送的香典钱的一半或三分之一。同时还要回送洗澡巾、被单、毛料、白布料、陶瓷、漆器、茶叶等礼品。
从佛教的生死轮回观来看,认为人死后七七四十九天就可以轮回转世为其他生物。或者用净土佛教的思维来考虑,人死的那一瞬间就在佛教净土之西方极乐世界再生了。但日本佛教又融入了传统的神道思想,认为人死后是有怨恨的,为了抚平这些怨恨情绪,冤魂必须祭奠供养。祭奠供奉法式分别是头七、五七、七七、百日、一周年忌日、三周年忌日、七周年忌日、十三周年忌日、十七周年忌日、二十三周年忌日、三十三周年忌日。这些祭奠都是通过佛教仪式完成的。三十三年忌日后的灵魂变成了“大和魂”,而大和魂又可称为“神”,这样就可以在神社祭奠亡灵。这种融合,使得佛教和神道教融成一体。但是明治之后佛教与神道分离,各自形成一套完整的葬礼形式。
四、结语
丧礼作为日本人接受死亡的一个文化流程,在现代社会仍然传承,并影响人们的生活。如今的丧礼呈现多样化趋势。日本的传统丧礼是一个文化共同的象征,而现今葬礼的承办者却越来越倾向于个人化特征,同时葬礼也变得越来越表现逝者的个性。以前,如果对葬礼有什么不理解,就可以“咨询老人家”,而如今城市中的年长者对葬礼的风俗越来越生疏。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日本的葬礼出现了比较大的变化。举行葬礼的场所由文化共同体转变为专门从事丧葬事业的人、由共同体传承下来的各种风俗习惯渐渐变得支离破碎。主持丧葬仪式的人把从丧礼社团学习来的丧礼习俗规定告知死者家属,甚至把死者家人当做消费者,怀着这样一种心态举行告别会。
然而,无论传统葬礼如何简化,日本葬礼中佛教成分仍然处处可见,可以说佛教文化是日本传统文化的轴心。
注释:
①横山.ザ.葬式[M].京:日本通信社,1985:45-49.
②株式会社.三省堂企画修部.代冠婚葬祭事典[M].京:三省堂企画,1990:272.
参考文献:
[1]小笠原清信.日本の礼法[M].京:社,1975.
[2]五来重.葬式と供[M].北京:东方出版社,1992.
[3]酒井美子意.冠婚葬祭事典[M].京:梧桐院,1985.
[4]新谷尚纪.日本人的葬仪[M].京:纪伊国屋书店,1992.
[5]李广志.论近代日本人的生死观[J].日语学习与研究,2013(2):91-97.
[6]李锋传.日本民族的红白喜事(二)[J].日本知识,2006(1):34-35.
[7]陈建平.日本考所见的日本婚葬礼俗[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版),20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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