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姗老师:
我觉得,“婚后三年危险期”的说法有些道理。我们结婚不到三年,但问题已经很多。谈恋爱时,我与他心心相印,如胶似漆;可婚后,他的感情变得越来越粗糙。而且,他还是个厚脸皮,跟我闹过意见之后,我都不理他了,但晚上一闭灯,他却要跟那事。我肚子里的气还没消呢,真想一脚把他踹开,可是看他嬉皮笑脸的样子,我又有些不忍心。真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有言道:“发乎情,止乎礼”,没有感情的不是像一样?而且,他与我的亲热常常不注意场合,以前谈恋爱时他总在公共汽车上吻我;结婚后,他一来了情绪,就会在厨房里、阳台上欲行不轨。当然,他的行为遭到了我的痛斥与拒绝。另外,他对我身体的好奇心也是没完没了,常常要在不同的场合探视 我的隐秘部位。夜里睡着后,他会悄悄地脱去我的内衣。我骂他“下流”,他却对我说什么“外国夫妻都是睡觉的”。我说他吵架之后还“可耻”,他却说:“天上下雨地上流,小两口吵架不记仇;吃饭一个锅,睡觉一个枕头……女人最怕上床,就是发生了天大的事,就算她把你恨得牙根痒痒,只要睡过一觉,满天的乌云就散了,这是我从一本书上看到的‘成功经验’。”
我想问,结婚后丈夫为什么会失去恋爱时的“感情”?失去的“道德”?我现在工作这么忙,家务这么多(孩子才1岁),哪有许多时间与精力求欢?而且,没有感情交流在先,身体的交合又有什么意义?我觉得,我们的关系已出现了危机,我该怎么办?
江苏南通 小 玲
小玲:
你好!
我们常说夫妻之间“灵与肉”的合一。达到这样的境界当然最妙,但现实生活中的情况往往不是这样。因为,在恋爱和新婚时期,双方都处在“两性相吸”的新阶段,大脑细胞活跃,对生活充满新鲜的感觉和浪漫的幻想。但是,婚后的生活是繁杂的,尤其是生了孩子之后,妻子便进入了望的“低谷”,她们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孩子身上,特别不能容忍丈夫不顾孩子,不做家务,只想着自己“发泄”的“自私行为”。夫妻之间的矛盾往往就是这样产生的。“婚后三年危险期”,危险就危险在双方不愿妥协、不愿沟通、不愿协调上。那么,如何才能克服这样的矛盾呢?
先说说两种观。第一种观点以女性居多,即中,应感情至上。持这种观点的人说,首先要有感情的洋溢,然后才允许的奔放;也就是说,在感情没有达到高度融洽之前,性结合是不可思议的,甚至可以和相提并论。另一种观点在男性中多见,即相信的力量,把性看成了一种征服。这些人认为,只要在肉体上征服了妻子,那心灵的征服自然不在话下。
你和丈夫也许正是这两种观的代表。先说你,在两情相悦的时候,你的认识无疑会给性生活带来丰富多彩的精神内涵。然而,一旦两个人的感情出现裂缝,或许只是因一点小小的摩擦发生不快,首先被牺牲掉的就是性接触。这是夫妻之间的一个悲剧。再说你丈夫,用“”来解决夫妻矛盾的做法虽不是万能的,但也不是没有积极意义的。当精神沟通出现障碍时,让“”先行,用亲密的肉体接触来冲淡心中不快,创造出比较和谐的环境和气氛,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消除以往的不愉快,这样的做法是可取的。所以,在发生矛盾之后,你尽可能的不要拒绝丈夫的性要求。“灵与肉”可以有主次,但不应分“贵贱”,可以把精神交流放在前边,也可以把肉体交流放在前边。要知道,丈夫的行动是一种无声的语言,这是改善夫妻关系的一个机会。当然,做丈夫的应该知道,用来寻求关系改善,虽不是一个坏主意,但绝不能把它看作是万能的法宝。性接触带来的愉悦可以引发双方产生美好的感情,但并不等于说原先引起矛盾的原因就不存在了。做丈夫的应该趁热打铁也解决这一矛盾。如果错误主要在丈夫这边,他一定要坦然认错;后认错,妻子一定会很乐于谅解。不过,丈夫切不可老是这样“故伎重演”,因为,妻子不会老吃你的这一套,而妻子一旦有了厌恶感,事情就变得麻烦了。
“发乎情,止乎礼”是儒家的思想,其积极的意义是,夫妻关系应该以感情为基础,性生活应该有一定的限度和规矩,即文明的礼仪,比如“床上夫妻、路上君子”等。但是,这个思想的消极意义是潜移默化地把性生理与成熟与“道德”的不断完善扯在了一起。似乎“成熟”夫妻应该压抑青少年时代的性好奇心,在性生活中决不能开什么性玩笑,搞什么“新花样”,否则,就是“不道德”,“下流”,甚至“可耻”。其实,“君子人格”与“淑女人格”不应当是性生活的目标,在夫妻性生活中,最重要的道德,一是尊重对方的性权利和性情感;二是相互服务。为此,任何举止和言谈都是正常和正当的。唯此,夫妻之间才会摘去“礼”之面具,放松而自然地相处,从而获得丰富而美好的性感受。在你们两个人的天地里,谈不上“欲行不轨”,允许你丈夫有丰富的想象,但他要注意与尊重你的感受。
总之,你们的问题还是一个性生活方式的调适问题。你的丈夫应当尽量地把感情变得细腻一些,把行动变得浪漫一些;而你,应该走出压抑的“礼教”,让自己在性关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而不要老是想到“工作这么忙,家务这么多”。
宋 姗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发乎情,止乎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