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从影视旅游兴起与国内外学者对影视旅游的研究入手,结合乔家大院的实例,探讨影视作品对旅游地的旅游发展产生了积极和消极双方面的影响, 最后总结了旅游地该如何利用影视作品更好的发展当地旅游业。
关键词: 影视作品 乔家大院 旅游地旅游发展 影响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影视产业是这些年来发展迅速的一个产业,其快速发展的趋势已经获得越来越多人的认同,在它的带动下,许多相关产业都积极与影视产业融合,寻求新的发展机会。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影视产业逐渐深入到旅游业中来,越来越多的旅游目的地因为影视作品而为人们所熟知,此时影视作品在激发人们旅游动机中起到了关键作用,为许多旅游地带来了商业契机,让传统的旅游目的地重新焕发活力,有的地区甚至从默默无闻变成了美名远扬的旅游点。山西祁县的乔家大院就是一个最典型的例子。一部《大红灯笼高高挂》的热播,将乔家大院推到了世人的面前,在它的宣传指引下,游客蜂拥前往拍摄地乔家大院旅游,影视旅游的兴起为旅游地带来了新的机遇。
二、乔家大院旅游发展概述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乔家大院就已经和电视剧《上***战役》进行合作,之后又有《杨家将》、《狄公案》等,但这些作品对乔家大院的宣传影响微乎其微。1990年,张艺谋导演在此拍摄了电影《大红灯笼高高挂》,并在第48届威尼斯电影节上获得了银狮奖。影片末尾打上了“山西祁县乔家大院协助拍摄”的字幕,自此,乔家大院随着电影开始扬名海外而火了起来。2003年,祁县县***府有关部门同影视公司合作,在2005年3月拍了电视剧《乔家大院》,并于次年初播出,电视剧的热播又让大院开始了新一轮的旅游热潮。乔家大院又火了,游客人数大大增加,同时也带动了周边县市的旅游业的发展。
三、分析影视作品对旅游地旅游发展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影视作品对外景地的影响是个复杂的过程,总体来看,影视作品为旅游地带来的最大促进作用就是旅游地的兴起与发展,主要表现在旅游吸引力、旅游人数、旅游感知、旅游接待业等方面。
1.增加了旅游吸引力及旅游人数。我们或许都有这样的感触,在欣赏影视作品时被电影电视中出现的秀美风光和独特的文化习俗所吸引,想到影视作品的拍摄外景地去旅游。“游客对旅游地的选择是基于对娱乐、实现梦想及参与的愿望,而愿望却可能是由电影、电视、文学作品和杂志等非旅游因素构成的”。有专家认为,电影外景地是作为艺术形式出现的,它的效果是潜移默化的。也有专家收集了12部知名的美国电影资料,以它们放映前的10年期间和放映后的5年期间拍摄地游客接待量为样本进行系统研究,发现影片对拍摄地旅游的影响至少历时4年。
2.增强了旅游地感知及旅游地形象。影视剧作品是一种经过想象结合故事情节、影像背景等多种元素创作出来的艺术作品,包含着大量的关于故事发生地的各种信息。人们在观赏影视剧时,容易沉浸在故事所表现的影像世界中,自此影视剧中的信息就潜移默化、生动立体地深入到人们脑海里,使人们对旅游地产生新的认识。
3.增加了旅游收入,扩大了旅游就业。影视作品能够促进拍摄地的旅游发展,同时能够增加旅游收入。有数据显示,乔家大院仅在门票这一项就收入不菲,2006年乔家大院仅门票收入就达3千余万元,旅游人次突破100余万;2007年虽有回落,门票收入仍保持在2千万左右,游客人次80余万,同时《乔家大院》的热播也拉动了周边大院的发展。乔家大院红火起来后,大院成了乔家堡人的“金饭碗”,为很多当地人解决了就业问题。据悉,有一些当地人自此成为了群众演员,还有一群年轻姑娘担当起乔家大院的宣传讲解任务,同时在乔家大院周围也有很多当地人摆设小摊小店,专门经营一些民间手工艺品。
(二)消极影响。
虽然影视剧的拍摄提高了拍摄地的知名度,促进了旅游业的发展,但是我们也不能忽略它带来的一些消极影响,具体表现在下面几个方面:
1.造成游客拥挤,使游客游览质量下降。如上文所说,《大红灯笼高高挂》、《乔家大院》的热播给乔家大院带来了大量的游客,特别是2006年,“五一”时更是“井喷”。景区每天人山人海,有一些游客在游记里抱怨:“人多,地方小,没什么意思。”如果游客拥挤这种情况长期得不到改善,对乔家大院的旅游发展显然是很不利的。
2.让旅游地陷入定型危机。一部成功的影视作品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外景地的知名度,但如果单一依赖影视剧,而忽略当地的文化和民俗资源的开发,就会得不偿失。乔家大院因《大红灯笼高高挂》进入人们的视野,电影中的大红灯笼也是深入人心,现在乔家大院到处挂满了红灯笼,甚至附近大院也跟着挂上了红灯笼,殊不知这并不是当地的习俗。
3.拍摄时造成环境或文物的破坏。近几年来报道的影视剧组破坏景区的新闻比比皆是。先是《无极》剧组对香格里拉生态环境的破坏,后是《英雄》剧组破坏胡杨林,《神雕侠侣》破坏九寨沟的环境,等等,显然这都是不可
取的。庆幸的是乔家大院没有传出因影视拍摄而破坏文物的新闻,倒是因为要拍摄《大红灯笼高高挂》而修缮过大院,这也为后来的影视拍摄者做出了榜样。
四、对影视作品外景地旅游发展的建议
(一)利用影视内容的覆盖人群广、影响力强等特点,深挖旅游主题。
影视旅游本来就是“影视带动的旅游”,旅游地要充分挖掘影视作品对旅游主体及旅游客体的带动性。对游客而言,由于影视的覆盖面广、影响力强,更能激发人们的旅游动机;对经营者而言,由于影视作品是在无限的时间空间上取材,所以涉及的内容非常多,这样就可以从不同角度发掘相关的旅游产品。
(二)把握适当时机宣传促销。
影视旅游是借助于影视的推动力发展起来的旅游,一部影视剧对观众所产生的影响不是永久的,而通常是逐渐呈上升后又下降趋势的抛物线。因此旅游经营者要适时出击,以达到最佳的投入产出效果。通常,影视旅游的最佳推广期应在紧随该影视剧播放之后的文化流行期之内。
(三)科学引导影视拍摄,避免外景地环境遭到破坏。
不合理的影视拍摄会对旅游地的生态环境或文物造成破坏,有时甚至是不可逆转的毁坏,其实这些情况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国家建设部在2006年5月发出《关严格限制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活动的通知》,该通知对景区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地方相关部门应该严格执行该通知,并且制定相应的措施,科学引导影视拍摄,避免破坏事件发生,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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