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指导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的研究的是两个关键的元社会学关切:超越社会生活的研究中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方法之间的基本对立,并用关于社会生活的关系性的概念取代实体主义的概念。这样的关切同样也体现在他对于社会阶级概念的表述中,文章通过首先介绍布迪厄阶级理论的思想来源——马克思及韦伯的阶级概念,其次将布迪厄的观点与之进行对比,描述布迪厄对两者的继承和批判,然后介绍布迪厄阶级理论中的主要概念、理论内容以及简要评价,以此简单介绍布迪厄的阶级理论。
关键词:布迪厄阶级分层惯习
皮埃尔·布迪厄(PierreBourdieu,1930—2002),著名社会学家,1954年毕业于巴黎高等师范学院。1958年赴阿尔及利亚服兵役,并在那里开始其社会学研究。1968年至1988年任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社会学部主任,创办《社会科学的研究行为》。1982年入法兰西学院任社会学教授。随着他1981年成为法兰西学院社会学***,他与雷蒙·阿隆、列维·斯特劳斯一样,成为战后法国最受尊敬的社会学家(斯沃茨,2006)。布迪厄是一个多产的社会学家,其研究领域基本上涉及了所有社会学领域,并开创了社会学研究的新范式。其代表著作有《区隔:趣味判断的社会批判》、《学术人》、《实践理论大纲》、《教育、社会和文化的再生产》、《艺术的法则:文学场的发生和结构》、《文化生产场:论艺术和文学》、《自由交流》、《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男性统治》、《关于电视》、《防火墙:反抗市场暴***》、《继承人》等,大部分作品已经被逐渐译成中文。
布迪厄提出了一种关于符号权力的社会学,这种社会学要解决的是文化、社会结构与行为之间的关系这个重要主题。他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文化与社会阶级如何相互关联,分层的社会等级与统治系统如何在代际间进行维持与再生产(reproduction)而没有受到强有力的抵抗与有意识的识别(斯沃茨,2006),简言之即社会阶级结构是如何被生产和再生产出来的,以及这样的统治秩序是如何合法化的?本文将尝试简要介绍布迪厄的阶级理论。
一、布迪厄阶级理论的思想来源
从方***的取向来看,社会分层研究存在着主观主义方法和客观主义方法的对立。主观主义分层的理论,如符号互动论、常人方法学、现象学等,这些理论认为社会分层结构是在微观互动中形成的;布迪厄认为主观主义分层理论没有能够认识到行动者把自己的等级化结构的社会秩序中的处位特征(propertiesoflocation)带入了每个情境与互动中(斯沃茨,2006)。客观主义的分层理论是指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马克思根据人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所处的地位定义为阶级。布迪厄认为人们在社会生产关系的地位只是塑造社会秩序的几种权力之一。布迪厄的社会学理论首要便是要超越客观/主观的二元对立,他认为要超越社会科学中长期存在的二元对立,只有采取一种关系性的理解,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
布迪厄的阶级理论,可以说是在批判、革新马克思/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和韦伯/新韦伯主义的阶级理论这两种主流阶级理论传统的基础上发展出来的(刘欣,2003)。
(一)对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批判和吸收
1、马克思的阶级理论
马克思认为阶级是对生产资料有相同关系的一群人。生产资料是人们赖以为生的基础。在现代工业产生之前,生产资料主要包括土地和生产工具或牲畜。因此,在前工业社会,主要存在着两大阶级:拥有土地的阶级(贵族、绅士和奴隶主)和积极从事生产劳动的阶级(农奴、奴隶和自耕农)。在现代工业社会,工厂、办公室、机械和财富或资本都需要购买,因而生产资料变得越来越重要。两大主要阶级是:拥有这些新生产资料的企业家伙资本家和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工人阶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马克思有时喜欢用的“无产阶级”(proletariat)。
马克思认为阶级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剥削关系。在封建社会,剥削的形式表现为贵族阶级直接把农民的产品占为己有。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剥削产生的源泉不如以前那样明显,所以马克思致力于揭示其本质。根据马克思的推理,在生产过程中,工人所生产的超过资本家付给他们的工资。这种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来源,资本家可以将其占为己有。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不平等感到震惊。尽管早期的贵族过着与农民有天壤之别的奢侈生活,但农业社会的贫穷是相对的。然而随着现代工业的发展,财富的生产即使达到空前的程度,工人也不能得到他们所创造的财富。当有财产的阶级的财富积累日益增加的时候,工人仍然是相对贫穷的。即便在绝对的意义上,工人变得更加的富有,但是他们与资产阶级之间的鸿沟却是越来越宽。(吉登斯,2003)
2、批判与吸收
马克思的阶级概念所指的是一种客观的社会结构。用布迪厄的话来说,它是一个“实体主义”(realism)概念。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新马克思主义,都以行动者在客观社会结构——无论是财产关系结构,还是权力关系结构,抑或是意识形态领域中的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中所处的地位来作阶级分析。布迪厄认为,这种结构主义的阶级理论,过分强调了以客观经济结构为基础,尤其是生产关系的内在结构。
布迪厄还在批判马克思主义的实体论的阶级概念的基础上,对阶级边界(classboundary)问题做了进一步论述。马克思主义,尤其是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认为,在不同利益集团之间存在着明确的阶级边界,这些边界可以用他们在生产或劳动中的地位来确定。布迪厄则认为,阶级间的边界并非存在于客观现实中,并可以用简单明确的客观标准来划定;而是在相互争斗的过程中明晰和认同的,是通过斗争建构起来的(刘欣,2003)。布迪厄还认为,社会边界的机构化程度依据阶级之间的冲突状况而变化。阶级边界的机构化依赖于特定的群体把自己的社会分化观强加于社会的相对符号权力。这就需要研究阶级斗争的符号维度。
布迪厄认为,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们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只是多种权力关系结构中的一种。社会空间实际上是多维度的,而且也不能将这些不同的维度化约到经济维度来解释。布迪厄还认为,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容易将阶级的理论建构混淆于真实的社会群体(斯沃茨,2006)。
(二)对韦伯阶级理论的批判和吸收
1、马克斯·韦伯的理论
韦伯对社会分层的研究以马克思的分析为基础,但他补充和完善了马克思的理论。和马克思一样,韦伯也认为社会是以权力和财富方面的矛盾为特征的。韦伯认为社会分层并非只与阶级有关,其形成涉及另外两个方面,即地位和******。分层的这三个相互重叠的元素在社会中产生了多种可能的社会位置,而不只是马克思提出的两极的、刻板的模式。
韦伯认为阶级划分不仅源于对生产资料的控制或缺乏控制,而且源自对财产有没有直接影响的经济差别,韦伯相信一个人的市场地位(marketposition)强烈地影响着他(她)的整体“生活机遇”。
韦伯理论中的社会地位一词指社会群体被赋予的荣誉或社会声望的差异。在传统社会中,社会地位通常是由一个人的第一手知识决定的。然而,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在韦伯看来,社会地位开始通过人们的生活风格(stylesoflife)表现出来。社会地位相同的人构成一个具有共享的认同感的团体。
韦伯指出在现代社会中,******的形成是权力的一个重要方面,它***于阶级和地位对分层造成的影响。******是由具有共同背景、目的或利益,共同工作的个体所组成的群体。******经常以一种有组织的形式,为了根据*********员的利益所确定的特定目标而工作。马克思倾向从阶级的角度来解释地位差别和******组织,而韦伯认为虽然这两者都受阶级的影响,但不能将它们简单的归结为阶级划分。地位差别和******组织反过来都能够影响个体和群体的经济状况,进而影响阶级(吉登斯,2003)。
与马克思不同,韦伯将阶级定义为处于相同阶级地位的人的任何群体。他强调:“阶级并不等于共同体,他只不过代表了人们开展共同体行动时经常可能采用的基础。我们只有在符合下述情况时才会提到:‘阶级’这个词:(1)许多人在他们的生活机会方面共享了一个特定的因果组成要素;(2)而这个组成要素仅只表现为人们在占有产品和收入机会方面的经济利益;以及(3)这个组成要素实在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条件下表现为上述经济利益的。”(韦伯,1997)。
2、批判与吸收
为了消解阶级理论中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布迪厄对韦伯的分层理论的两个基本概念,即阶级和地位群体进行了改造和吸收。
韦伯的阶级概念主要是一个经济的范畴,指的是市场机遇相同的人。财产多寡、收入机会、生活机遇的处境,乃是阶级区分的主要标志。但是,韦伯对社会分层结构的分析,并没有限定在经济生活维度内。他的“地位群体(statusgroup)”概念进一步刻画了社会声望的不平等结构。他认为,社会声望是人们在社会评价中被赋予正特权或负特权的状况,而这种评价的基础,主要是人们的生活方式、受教育状况、出身门第、职业地位等。他还认为,人们阶级地位与社会声望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联,二者相互***(刘欣,1993)。
为了消解阶级理论中的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的二元对立,布迪厄对韦伯的“阶级”和“地位群体”进行了改造和吸收。他赞成韦伯关于阶级与地位群体的区分,但是反对将这两个群体看作***的。在他看来,地位群体并非像韦伯认为的那样,***于阶级,相反,它不过是居于支配地位的阶级地位的合法表现。因而,在日常生活里,阶级总是以地位群体的面貌来展现自己。布迪厄对阶级与地位群体之间关系的重新解释,使得他能够将文化、品位以及生活方式整合到一个统一的阶级框架之中。它标志着布迪厄通过把文化阐述为社会阶级的一种建构性的特征以及通过把身份辨认为错误意识的一个来源,而与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拉开了距离。布迪厄提供了一种阶级符号化的身份模型,在这里,文化的差异被用作阶级差异的标志(斯沃茨,2006)。
二、布迪厄阶级理论的主要概念
布迪厄认为:“社会阶级并非单单通过人们在生产关系中所处的位置(position)来界定,而是通过阶级惯习来界定的,这种惯习‘通常地’是与阶级地位相关联的”。他进一步指出:“一个阶级,可以通过其存在(itsbeing),同样的,其被感知(itsbeingperceived),来界定;通过其在生产关系中的位置,同样的,通过其消费(但这种消费不必为了象征而是炫耀性的)来界定(尽管前者支配着后者)。”①
尽管布迪厄对马克思和韦伯的阶级理论的内容都有所吸收,其阶级概念却与二者的概念相去甚远。在布迪厄看来,行动者主体为了获得利益,借助自己的资本在特定的社会场域或社会空间里相互斗争;而在场域或社会空间中位置相近的人,就构成一个阶级。换言之,阶级指的是,在社会空间中,一群有着相似位置,被置于相似条件,并受到相似约束的行动者主体的组合。由于这些行动者具有相同的位置,便有了相同的生活处境,因而也会有着相似的秉性(disposition)。这些相似性,反过来,又会导致他们具有共同的实践。
从布迪厄对阶级概念的界定来看,他的阶级理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概念构成,即惯习、场域和资本。
(一)场域
场域是布迪厄社会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他将场域定义为“在各种位置之间存在的客观关系的一个网络或一个构型(configuration)”(布迪厄、华康德,1998)。布迪厄认为在高度分化的社会里,社会世界是由大量具有相对自主性的社会小世界构成的,这些社会小世界就是具有自身逻辑和必然性的客观关系的空间,而这些小世界自身特有的逻辑和必然性也不可化约成支配其它场域运作的那些逻辑和必然性。每个场域都以一个市场为纽带,将场域中象征性商品的生产者和消费者联结起来。例如,艺术这个场域包括画家、艺术品购买商、批评家、博物馆的管理者等等。布迪厄阶级概念就是建立在场域的基础之上的。
(二)惯习
布迪厄所说的惯习(habitus),不是习惯(habit),是深刻地存在在性情倾向系统中的、作为一种技艺(art)存在的生成性(即使不说是创造性的)能力(布迪厄、华康德,1998)。惯习在潜意识的层面上发挥作用,属于“心智结构”的范围,是一种“主观性的社会结构”,但它不是一种纯粹的主观性,而是与客观结构(场域)相联系的主观性。没有孤立存在的惯习,只有与特定场域相关的惯习。惯习是个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体。它作为一种主观性的性情系统和心智结构,“寄居在身体之中(或者是生物性的个体里)”,具有个体性。同时“惯习是社会性地体现在身体中”,“是一种社会化了的主观性”,又具有社会性。惯习是作为社会分层的后果之一存在的。
(三)资本
布迪厄的资本并不是单纯经济意义上的资本而是多种形式的资本,包括经济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本和符号资本。布迪厄说:“资本是积累的(以物质化的形式或‘具体化的’、‘肉身化的’形式)劳动,当这种劳动在私人性,即排他的基础上被行动者或行动者小团体占有时,这种劳动就使得他们能够以物化的或活的劳动的形式占有社会资源。”②资本具有自身的自主性、生成性和可置换性的特点。雄厚的社会资本可以获得较多的机会,从而谋取较多的经济资本;经济资本实力强者,又可以让自己的子女就读更好的学校,捞取较高的文化资本等。资本与权力密切相关。一个人拥有资本的数量和类型决定了他在社会空间的位置,也就决定了他的权力。
三、布迪厄阶级理论的内容
(一)阶级的划分
布迪厄认为,由于人们拥有的资本类型和数量不同,阶级区分变得十分复杂。为了克服经济主义倾向,布迪厄用“资本”概念取代生产手段并将此作为阶级分类的标准。而且在他那里,“资本”不再局限于经济资本,而是一个由多重因素组合而成的复合型概念,由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所构成。而最为基本的,乃是同基本的生存条件相联系的资本,即经济资本。其次重要的则是文化资本。对布迪厄而言,社会阶级最重要的构成要素是(即社会行动者在社会空间中的位置取决于):各种资本的数量与结构以及社会的轨迹(斯沃茨,2006)。布迪厄根据这三个标准来界定社会阶级。阶级的分类,同场域或资本类型的划分、惯习的不同形式相联系。
1、资本的数量
资本总量是一个表示经济资本、文化资本和社会关系资本之总和的概念。不过,在这三种形态的资本中他尤为注重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他并且认为除了经济资本以外,作为一种职业要求的学历、社会评价以及某职业特有生活方式和品味等文化资本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经济资本有着相同的分量。社会资本尽管也对阶级的形成作出了一定贡献,但相对而言只对结构起到一种辅作用,并不是决定行动者社会地位的根本因素。换言之,三大阶级主要是依照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之总和的“资本总量”划分出来的。总之,根据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多寡,“各阶级(以及同一阶级内部的各个阶层)……从不论是经济资本还是文化资本都最为丰厚的阶级一直到两者都最为贫乏的阶级作出划分”。显然,在布迪厄那里,资本总量成了一个表示阶级垂直序列的概念(朱伟珏,2006)。
2、资本的构成
资本拥有的构成的差异划分了阶级内部的各个部分。在同一阶级内部,不同成员拥有的资本总量尽管也有所不同,但相比之下隐藏在其背后的资本质量,即资本结构的差异则更大,对团体和阶层形成的影响也更大。布迪厄用“资本结构”概念表示不同种类资本的构成比例。即使行动者拥有的资本总量相同,但如果资本结构不同(拥有较多经济资本和较少文化资本,或拥有较多文化资本和较少经济资本),那么他们在社会空间内所处的位置就完全不同。总之,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在资本总量中所占比例,即资本结构是反映同一阶级内部各不同团体或阶层之差异,决定其社会位置的分类指标(朱伟珏,2006)。
3、社会的轨迹
布迪厄用阶级轨迹(classtrajectory)的概念来解释个人和社会集团所拥有的社会资本总量和构成比例是如何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的。它既指一个社会阶级在整个社会的阶级结构的变动中的向上或向下流动,也指阶级成员个体的社会流动。也就是说,阶级轨迹有个体的轨迹和集体的轨迹。布迪厄更重视对前一种轨迹的分析,它说明了个人的阶级惯习与阶级流动的关系。布迪厄认为,由于不同的阶级、同一个阶级内的不同成员,不可能有完全相同的发展经历,因而,哪怕是同一阶级内的成员之间,在阶级惯习上也有着各自特殊的标志或风格。而这正是由于人们的阶级轨迹的不同所导致的。
布迪厄区分了三种可能的阶级轨迹,即向上的流动轨迹、向下的流动轨迹和摇摆不定的轨迹。向上的流动轨迹给人们带来乐观主义的态度,使人们对未来充满希望;而向下的流动轨迹则使人们对未来充满疑虑,给人带来悲观的态度。这样一来,阶级轨迹的变化就内化到了其成员的阶级惯习之中(刘欣,2003)。外在结构的演化轨迹变成了人们的心迹,沉淀在人们的阶级惯习中,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态度和生活方式。阶级轨迹表明,社会阶级的成员并不能完全以其拥有的资本来界定;它还表明,单纯的阶级再生产是不可能的,阶级是在相互的关系中被再生产出来的。
布迪厄的阶级概念还考虑到其它的分层因素,如性别、种族/民族、居住地、年龄等。与经济因素一样,这些也是阶级的“不可分离的”特征。他们常常也是社会阶级的建构性因素,但是它们似乎不是基本的资本形式。布迪厄对于这个问题的思考是复杂的,并可能导致误解以及引来合理的批评(斯沃茨,2006)。
(二)法国的阶级结构
布迪厄根据资本总量的差异,划分了法国阶级之间的分化。布迪厄认为,法国社会里存在着三个地位高低不同的阶级,即统治阶级、中产阶级和工人阶级(斯沃茨,2006)。统治阶级在不同类型资本的占有上均居于优势地位,包括自由职业者、大学教师、高级***府官员、大公司的所有者和管理人员、艺术家、作家等。相对与这些阶级,居于劣势地位的则是工人阶级,他们拥有很少的资本。这个阶级包括了不同技术水平的生产、服务工人和农业劳动者。居于这两个阶级之间的,是庞大的中间阶级,这个阶级拥有中等水平的资本。
布迪厄依据所拥有的资本的比例构成,对阶级类型进一步作了细分。他认为,在统治阶级内部,不同的成员,因拥有的经济和文化资本的构成比例不同,可以作更细致的划分。拥有大量文化资本和相对较少经济资本的职业有作家、艺术家、大学教授等;而拥有大量经济资本和相对较少文化资本的职业有大公司的所有者、金融家等。居于这两种类型之间的是拥有中等量的经济和文化资本的自由职业者、私营和国营部门的高级管理人员等。与居于两个极端的上述阶级类型相比较,这类居于中间地位的职业,在经济资本和文化资本的拥有量上,有比较平衡的特点。在现达资本主义社会中,这三类阶级构成了社会结构的主体,他们相互之间为了争夺有价资源、统治权力以及对文化价值合法性的定义权而相互斗争,是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主要争斗者。
在所有三类主要阶级中,工人阶级是拥有经济、文化资本相对较少的阶级。布迪厄认为,工人阶级的经济资本相对匮乏,限制了他们对文化资本的获取和积累。在工人阶级内部,由于拥有的经济、文化资本也存在着相对的差异,因而也有分化。他们可以进一步分为技术工人、准技术工人、非技术的体力工人、农业工人等。但是布迪厄在其论著中对工人阶级内部的分化并没有给予更多的重视。
(三)社会分层的后果
布迪厄认为,社会阶级结构可以内化为人们独特的阶级惯习。而不同阶级的成员,总是在各自阶级惯习的约束下,带着自己特有的阶级秉性,进入不同品味的场域,并通过选择不同的生活方式来表明自己的阶级身份,表明自己与其他阶级之间的关系和社会距离。不同阶级的成员具有不同的实践,他们具有不同的惯习,不同的品味,包括艺术审美、饮食习惯、身体秉性、居住方式等等;因此,这些实践中的行动者被阶级区分开来的同时,也在建构着阶级区分。
四、布迪厄阶级理论的评价
布迪厄的阶级理论,在批判和吸收马克思、新马克思主义和韦伯、新韦伯主义的阶级理论的基础上,以一种辩证的观点,整合了阶级分析主观与客观、阶级结构与阶级行动、自在阶级与自为阶级以及经济与文化之间的二分和对立。布迪厄也认为,他自己的理论克服了主观与客观、结构与建构的二分模式的矛盾,克服了“纸上的阶级”与“实在的阶级”概念的不足。但是布迪厄的理论并不缺乏质疑。例如,刘欣认为,虽然布迪厄的阶级理论有很多独到之处,但并不是无懈可击的(刘欣,2003),接着他针对布迪厄是否摆脱了二元对立或经济决定论,对阶级结构的更替避而不谈,对马克思主义批判的偏见等方面提出质疑。(作者单位:同济大学社会学系)
注解:
①布迪厄著,区隔[M],转引自:刘欣,阶级惯习与品位:布迪厄的阶级理论[J]。
②转引自:朱国华,社会学的不朽者:布迪厄,中国社会学网,http:///shxw/zxwz/t20080924_18661.htm
参考文献
[1]戴维·斯沃茨著,文化与权力:布迪厄的社会学[M],陶东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
[2]布迪厄、华康德著,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导引[M],李猛、李康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
[3]刘欣,阶级惯习与品味:布迪厄的阶级理论[J],社会学研究,2003年第6期;
[4]安东尼·吉登斯著,社会学(第四版)[M],赵旭东、齐心等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5]马克思·韦伯著,经济与社会(上)[M],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6]刘欣,阶级地位与市场机遇:韦伯的阶级理论[J],社会科学研究,1993年第5期;
[7]朱伟珏,文化视域中的阶级与阶层——布迪厄的阶级理论[J],社会科学辑刊,2006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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