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宗明义的对语文性质作了界定,“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最基本特点。”语文课不仅是表达交流、传递信息的工具,更主要的是它承载着五千年的文明,让世界了解我们,也让我们了解世界,获得现代公民都必须具备的基本语文素养。这就是语文课的人文精神,它能让学生在不断认识世界的同时,也让学生自觉地以主宰者的身份进入这个生机勃勃的世界。在义务教育阶段要达到的语文素养是: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如何才能实现目标呢?
首先来看语文课程人文性的特点之一:培养学生对母语和民族文化的热爱。
母语的传承和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完全同步的,一个民族的母语,是一个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民族精神的印记,也是一个民族文化的载体。语文课程,承担着母语传承的重任,也就同时必然地肩负起民族文化传承的重任。
母语是一个人存在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导向。学习母语,是学习语言,但又不仅仅是一种语言技能的学习,学习母语的同时打下精神的烙印,形成文化所属的籍贯。民族的语言,是民族之魂。一个民族可以没有国家,可以没有***队,但只要自己的母语存在,这个民族就不会真正的灭亡。因此每一个民族都会视自己的母语为民族的生命。课本中都德的《最后一课》,说的就是这样的思想。民族文化传承的方式,有很多种,但母语是最直接的途径。一代代人,在母语学习的过程中,继承了民族文化。因此要让学生在学习母语的过程中,获得民族文化的营养,从而为这个民族而自豪,更加热爱自己的民族是语文课程必须承载的任务,也是语文课程人文性最重要的体现。因此说,语文课程要培养学生对母语的热爱,要通过语文课让学生热爱民族文化。
再看语文课程人文性的特点之二:培养学生对生活的热爱和形成健康丰富的情感。
教育的核心是人,教育的根本目的,是培养人的和谐发展。人的发展,第一要素是有积极的生活态度。自强不息,坚韧顽强,不畏艰难,乐生有为,是我们民族的主要品质,是我们民族宝贵的精神财富,也是母语所承载的重要精神内涵。语文作为教育的主阵地,必须承担这样的任务。我们的语文课程中具有大量具体形象的、带有个人情感和主观色彩的内容,因此,在母语学习中培养学生积极的生活态度,具有独特的优势,也更容易取得理想的效果。
积极生活态度的培养,并不是硬性要求学生,要求他们都树立远大的理想,追求人生的辉煌和巨大成功,而是在阅读、写作等具体的语文实践活动中懂得珍惜美好的生活,在面对不幸和苦难时能够具有顽强的意志,克服困难,让学生懂得困难是无可逃避的,活着就是一种幸福,是一种享受,也是一种责任;生活的确会让人觉得很苦很累,但这种累,这种苦,又充满了生活的乐趣和意义。无论儒家的“有为”还是道家的“超脱”,都是告诉我们应该好好地珍惜生活。只有积极的生活态度,才能积极地看待生活中的阴暗和肮脏,永远能从生活中发现光明。虽然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丑陋,但我们不能因此就放弃生活。正如于漪所说:“作文不是一种写作的技巧,而是一种表情达意的手段。要做好文章,首先要在做人上狠下功夫――内心必定要充实,人生必定要有追求。”我们的文化传统特别强调做人和作文的内在统一,也正是立足于这一点。新的课程标准在三维目标别强调“情感态度价值观”,首先是强调要注重对学生生活态度的培养和引导。一个人,你可以有不同的信仰,可以有不同的追求,但对生活的热爱,却是共同的。
至于健康丰富的情感,则应该是语文课程人文性的最直接的内涵,因为它和语文的联系最为紧密。无论是阅读能力还是写作能力,没有健康丰富的情感,都很难提高。一个人语文素养不好,自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缺少健康丰富的情感,也是很重要的原因。这在写作上表现得最为明显。如让参加中考的同学以“感谢”和“回报”为话题作文,一些学生写得不好,绝大多数不是结构、语言等形式上的问题,而是选材上的问题。和学生交流,原来他们觉得生活中根本就没有值得感谢和回报的内容。这使我感到极为震撼,不由得想起了一句话:熟悉的地方没有风景。一个读了九年书的人,居然没有一件让他感谢和值得回报的事情,应该说这是教育的失败。毫不夸张地说,现代孩子的情感有些沙漠化,对别人的关心和关爱,无动于衷,视为当然,这样的人就不可能写出好文章。
让学生学会同情、怜悯,懂得感激和报答,知道尊重和崇敬,这是做人的教育,也是语文教学本身应有的内涵。
再来看语文课程人文性的特点之三:培养学生***的人格意识和良好的审美趣味。
“自由之思想,***之精神。”这两句话广为传诵是由于它概括了一个人至高的精神境界。或许,这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达到的精神高度,但我们的教育,尤其是语文教育应该向着这个方向努力。而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所忽视的,我们的孩子所缺少的,也正是这样的品格。审美,不仅是一种艺术或文学的特殊素养,也不是少数人才有的禀赋,而是所有人都应该具有的一种良好的品质,是一种生活的姿态和方式,即用审美的眼光看待生活和人生。这种素质的养成,在初中学生的课程里没有美学这门专门课程,那么谁来承担此责任呢?语文学科教育就起着重要的作用。阅读和写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一种审美活动。阅读的过程不仅是一种文本的欣赏活动,也是一种生活的审美;写作的本质意义,就在于用文字表达对生活的审美感受。
关于文学,我们认为文学素养是一种很重要的人文素养,在语文教学中必须重视学生文学素养的培养,因为文学可以使人的精神世界更丰富,可以培养一个人的诗意。而这对一个人的素养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同志说“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在今天仍有人会笑这是高调的口号,是不可企及的,但我想,我们做人的底线至少应该是做一个不“低俗”的人。而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容易。教学《社戏》,我常常喜欢和同学们讨论一个似乎和教学内容关系不大的问题:那时的孩子和现在的孩子你更喜欢哪个?喜欢过去的比例越来越小了。这样的比例变化,让我看到了缺乏生活气息的现代人被机械化的影子。我们今天是一个越来越缺少丰富多彩生活气息的时代,而整天都在补课,喜欢梳妆打扮的孩子怎么能全面发展?没有丰富生活实践的人,是一个不健全的人,还怎么要求审美的发展?难怪出现鲁迅大撤退的现象,人们的底线不清楚了,“低俗”已没有精神的家园。我们的母语,是最富有诗意的语言(包括文字)。学习母语,除了学会语言的运用,还要提高自己的审美趣味(其实语言运用能力,也离不开良好的审美趣味)。
以上所述语文课程的人文性,就是想借助语文学科的教学帮助学生建立起自己的精神家园,这样或许能够点燃“人文”火炬,照亮“课改”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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