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生儿会打洞”。“”期间流行的“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儿混蛋”的这些俗言俚语,就是“血统论”的精典表述。
一些人类学家认为,人类重视血缘关系是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父系氏族社会时达到登峰造极阶段的。奴隶社会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社会。一个封国就是一个宗族。一个宗族有共同的祖先、宗庙、祖茔。这样的血缘必然有“共同”的利害关系。一旦发生了大的矛盾和斗争,宗族、家族之间的血缘关系也就成了“血族复仇”的主力。有史学家认为“复仇乃春秋之大义”,更有史学家总结道:“春秋无义战”,这些都是老子反战思想的根源所在。
从商代的婚姻制度中,我们可窥宗法制度的文化俗尚的一斑。大名鼎鼎的武丁之妃妇好,在世时是一位统率三***的巾帼英雄。但就是这样一位为商朝立下赫赫战功的功臣,死后却被指定给父乙、祖乙、大甲、成唐做妻子。这些人实际上是妇好的公爹、曾祖和远祖。这在后世看来的行为,但在当时社会俗尚是容许的。借这种冥婚制来收买妇心,并起到维系同族血亲关系的特殊作用。妇好这样一位杰出的女性,商王朝是绝不允许其在鬼神世界里改嫁给异族的。因为那时的人们普遍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由此可见,远古贵族婚姻中是没有伦理、爱情可言的,完全是裸的***治纽带。这种匪夷所思的婚俗,如果不是在甲骨文中有记载,恐怕后世的人是断难想象得出来的。
同一姓氏血统系列中的继承人,哪怕是一无是处,那都是合情合理且合法的。外族人再能干也是外族人——“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
华夏民族自古以来,都十分注重血亲关系。血,在先民心中,是既神秘又神圣的。用今天的话来讲,它的DNA信息包含了一个民族的、自身的各种信息。
据传,犹太人的最大忌讳就是食血。因为上帝曾对以色列人说:“无论什么活物的血,你们都不可以吃,因为一切活物的血,都是它的生命。凡吃了血的人,必被翦除。”
华夏民族关于血的信仰习俗,包括血祭、歃血盟誓、衅礼(祭旗)等仪式都与以色列人的信仰类似。所谓血祭,就是杀牲取血祭祀。所谓歃血盟誓,就是饮血后对神灵作出遵守承诺的保证。若违背诺言,必遭报应。所谓衅礼,就是将血涂洒于新器物上或房屋之上,用以驱邪。先民认为:血具有承传性。它来之于先人,并可传之于后人。即一脉相承。它既是物质生产的基础,又是物质生产的目的。
大巴山区有一种风俗,叫“管闲”。即指:哥哥或弟弟死了,由弟弟或哥哥来“管”嫂子或弟媳的“闲”。也就是充当生产力和生殖力,让死者继续生前的一切。不至于因寡妇的改嫁使其血缘关系和生产资料也沦为外姓他人所有。
所以,在旧社会,诸如兄弟如手足,妻妾如衣服的理念在封建社会大行其道。夫妻关系远逊于兄弟关系。这就是血亲文化的典型特征。它成了帮会的“拜把子”习俗之由。即是把异姓血亲关系转化为同宗的重要形式。而对丧夫不改嫁的贞烈之妇,立贞节牌坊以示旌表,也是对其自我牺牲而不至于改变其血缘关系的一种社会肯定。
新民主主义***时期,一大批***志士背叛自己的阶级和家庭,为了祖国的富强、民族的兴亡,抛头颅、洒热血,与***派进行了殊死搏斗,才建立了新中国。
如今一些卓有见识的民营企业家,不任人唯亲,广泛使用有真才实学的人才,使企业得到良性发展。而一些高校却排斥外校精英,形成学术的“近亲繁殖”,岂不令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