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个农户面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脆弱性,催生了以养殖小区为代表的合作经营模式。合作经营模式是市场需求诱导下传统农户家庭散养模式的一种适应性发展。在这种模式下,养殖户为了共同的经济目标,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组织起来,实行自主经营、民主管理。农户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一定的经营范围内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但在约定范围外,养殖户保持自己的***性。养殖小区是合作经营模式的主要表现形式,本文以分析养殖小区这种具体形式展开对合作经营模式的分析。
养殖小区是指在畜禽养殖的地域内,按照规模化、集约化养殖要求,把分散养殖的养殖场(户)集中在一个区域内,统一建设有一定养殖规模的较为规范、管理严格的禽畜饲养场所。小区一般远离村庄(或居民生活区),由一定规模的养殖户或业主负责,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治污,实行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生态化生产。目前,养殖小区一般有以下几种模式:一是龙头企业带动型。即由企业直接投资,以股份合作方式吸收养殖户参加共同建立养殖小区。这种小区在经营形式上,实行***核算,股东可以不参与日常饲养管理,只按股分红;也可以在统一管理下,直接参与饲养管理,按照生产责任制考核获得工资和年底分红。二是专业大户联建型。即由一个或多个具有一定资金实力的养殖大户结合成一个松散的联合体,带动当地养殖户共同发展,共同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三是村集体驱动型。即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提供养殖场地,统一规划与设计,统一水电路建设,让养殖户在场地内自建养殖场,村集体给予适当优惠***策进行扶持。四是专业市场辐射带动型。即由专业市场中专门从事畜产品批发交易的贩运营销的大户,与畜禽养殖场(户)建立比较稳固的购销关系,通过市场流通带动农户发展规模养殖。五是农户联建型。即由农户自发组织起来,根据农田、园林、林地资源优势和区域特点,在相对比较集中的区域内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养殖小区。
养殖小区是相对农户散养模式更高级的生产组织形式,其具有多方面的优越性:一是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养殖小区将畜牧业从农户居住区分离出来,小区内畜禽粪尿污水通过封闭或半封闭的排污管道排入沼气池或发酵池,实现达标排放;或者通过建立有机复合肥加工厂加以充分利用,可以避免对水源和居住环境的污染,有利于改善居民居住、生活的卫生环境,减少疾病发生。二是有利于增强应对自然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以小区的形式进行集中养殖,饲养条件和饲养环境的改善使养殖户对环境的控制能力增强,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或避免自然灾害的损失;同时,在养殖小区模式下,养殖户作为供给方的市场力量增强,对信息的收集和利用能力也增强,市场地位提升,市场应变能力增强,因此不仅可以较大程度地满足市场需求增长,而且可以有效防御市场风险,保证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三是有利于实行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养殖小区统一规划,便于统一管理,有利于动物***病防治和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同一小区执行统一饲养标准和***病防治程序,同时由专职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进行指导,生产出的畜禽在规格和质量等方面大体一致,便于开拓产品市场。四是有利于加快畜牧业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养殖小区摆脱农户庭院饲养的空间限制,可以充分利用“四荒”地和闲置场所,扩大养殖规模,实行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形成小区后,原来分散的资金投入可以得到节约利用,一定程度上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同时养殖技术和科学饲养水平的提高能带来成本的节约,进而促进农民收入增加。五是易于形成区域经济优势。养殖小区可以充分利用农区饲料、农作物秸秆和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依托地区自然资源,形成不同特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畜牧业群体,最终形成各具特色的畜牧经济区域。
固然,以养殖小区为代表的合作经营模式相比农户散养模式具有很多优越性,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如集体内部利益协调困难,养殖风险仍很大。对单个散养农户家庭而言,其在生产和销售方面拥有充分的自,但进行合作经营后,农户行为受到集体约束。在这种情况下,需要集体对不同主体的利益取向进行调和,如果集体不能很好地协调养殖户之间的利益,合作最终会解体。就目前现实情况来看,许多合作组织还没有形成社会控制的决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一人控制、一股独大的局面还普遍存在,普通的养殖户参与度低,合作组织缺乏凝聚力。同时,合作经营能够增强农户的自然和市场风险抵御能力是有条件的,它需要组织正常高效率运转。但是,如果组织无法正常有效运转,那么其带来的损失会更大。因为集体养殖对防***的要求更高,如果单元主体行为缺乏一致性,防***问题将很难解决;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畜禽粪便,则会造成更大的环境污染,影响畜牧产品的质量安全。因此,合作经营模式仍只是一种过渡模式,我国畜牧业的长远发展还需要寻找更好的组织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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