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网络恶搞是一种新兴的文化样态,随着BBS、微博等自媒体的流行,网络恶搞正逐渐从一种单纯的娱乐方式向商业化演变。本文通过对恶搞案例的分析和研究,结合媒介社会功能来浅析网络恶搞的本质和意义,展现其处境以及各种隐藏的弊端,重在论证在网络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坚持创新、包容开放的原则,强调媒介规范化管理,把关人的责任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媒介环境。
【关键词】网络恶搞 传媒文化 文化消费
一、现代语境中的传媒文化
传媒文化研究是根植于整个文化系统之中的,文化的定义最被广泛接受的是泰勒1871年出版的《原始文化》一书中,将文化作为一个中心概念提出,并把它定义为:“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人类所获得的才能和习惯。”
如果在“文化”二字前面加上“传媒”作为限定,自然而然就加深了它的表达功能。传媒文化的研究范畴应该是有多维延伸触角的,首先,自上而下地看,涉及到传媒机构的运营管理,也就是***治经济层面;其次,自下而上地看,涉及每个传媒机构传播的内容,包括受众的接受和反馈。随着互联网时代越来越深入人们生活,传媒文化也在悄然地发生改变。快速、互动成为网络信息传播的核心特征,受众文化的草根性也越来越凸显。
二、话语狂欢背后的消费文化
波迪厄指出多数文化商品的消费,是一种对稀有商品与实践上的特殊竞争,其间不仅仅是供给的逻辑,还有需求与品位的逻辑存在①。以网络上最无厘头的事件——“小月月”为例,2010年10月5日被网友“蓉荣”在天涯的娱乐八卦版块,极品女“小月月”迅速蹿红网络。截至2010年10月12日下午3时,“小月月”原帖点击率已超过3700万次,甚至,有关“小月月”的衍生品:贴吧,小组,论坛,插***应运而生。甚至有网友成立了“拜月神教”。其中有很有意思的现象,一边质疑事件的真实性一边还津津乐道于“小月月”是怎样糟蹋奥利奥、香蕉、手帕、馄饨等多样物品,这种近似于嚼舌根子的语言肆意在微博、BBS等代表的网络空间中出现。有人笑语:“小月月的出现成功地提高了心理承受能力。然而到2010年10月7日晚上,“蓉荣”在个人微博上声明,目前网络上所有关于“小月月”的资料都是假的,她表示写完帖子后她会更新现场***片,但是不会出现主人公“小月月”。这种进行个人炒作的新闻又将几乎乐到癫狂的网民打入低谷。短短几天,“小月月”PK了网络红人“凤姐”,同时我们悲哀地看到草根文化又一次与低俗两字挂钩。
而今年的网络红人“杜甫”更是颠覆了民众心目中的“诗圣”形象,网络热词层出不穷的今天,“杜甫很忙”一跃成为新宠。3月底,几张对高中语文课本中的杜甫插***的涂鸦现身微博,后来“杜甫”漫画系列又增加了许多流行元素,甚至成为某房产广告的营销新手段。与“小月月”事件不同的是,此次恶搞娱乐特征更加突出,使用了漫画式的古人形象,引起了公众对传统文化的现代消费方式的进一步思考。
三、“网络恶搞”的媒体失律
网络时代通过传媒构建的文化消费空间碎片化、互动性特征凸显,新闻界自身可以通过一些改变,主动加强业界自律,承担起新闻界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反思一些因为媒体的失律引发的问题,以“龅牙哥”和“茫然哥”为例,通过“龅牙哥”事件进展时间分析,发现网络舆论的形成有延展性和持续性,如果当事人一直处于信息不畅的状态的话,各种谣言还会伴随着舆论出现。另外,在传播的途径中,有其偶然性和必然性,一位微博用户对“喜感”***片的挖掘是偶然的,但是“微博经典段子”作为网络媒体对其的转载又将它推到了舆论的前端。通过转载方式设置了对于“龅牙哥和茫然哥”的议程,在点击率急速上升时却忽略了对照片中人物的理性关注。本身“恶搞”就是一件娱乐大众的事情,但是至少还存在着底线,着眼于公众启蒙的优良行为,同样也是优良商业。大众传播机构所提供的服务并非静止不变。年复一年,它们在增强和改变着公众的兴趣,它们有责任提升而不是降低公众情趣。
我们应该让公众通过网络了解一些事情的真相,直至揭示一些谎言的本质。比如周老虎事件、躲猫猫事件,但是我们同时又惊心于这种力量的破坏性。
网络在给我们海量信息的同时,也会在不经意之间将某一件事无限放大,让人们真假难辨。有网友这样总结网络暴力:以真假难辨的事实,行道德判断之高标,聚匿名之不负责任群众,曝普通人之隐私。
四、传媒责任的回归
新闻专业主义强调传媒作为一个***的社会子系统具有收集、整理、传播信息的功能和责任。在此基础之上,还包括一套关于新闻媒介的社会功能的信念,一系列规范新闻工作的职业伦理,一种服从***治和经济权力之外的更高权威的精神和一种服务公众的自觉态度②。在面临纷繁复杂的信息时,传媒机构需要在坚守“把关人”的同时,构建出符合社会文化体系的话语环境。
有什么样形态的娱乐生活,就有着什么样的社会现实③。这是传媒文化研究需要引导和改变的。
1、加强对网络媒介的管理
我们处在一个多元文化的发展时期,对于网络恶搞作品的传播者、制作者,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对于良莠不齐的网络恶搞作品,我们应该加强监督和审查力度,例如在网站上装备网络电子警察,加强网站的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优化网络监控体系,净化网络传播环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于2008年2月正式颁布了《互联网视听服务管理规定》,该措施有利于净化网络恶搞作品的传播。多数恶搞作品的出发点是针砭时弊、惩恶扬善,但也有属于无理取闹、歪曲事实。对于这种情况,网站首先要负起责任对此种恶搞不予传播。传统媒体要进行正确的引导,有所担当。
2、提高受众的媒介素养
媒介素养是指公众接触、解读、使用媒介的素质和修养,它包括了三个主要的环节:接触媒介——获取信息;解读媒介——批判地接受媒介信息;利用媒介——借助媒介工作和生活,通过媒介发出自己的声音并维护自己的利益。④
波迪厄曾提出一个公式统辖着日常生活:(习性)(资本)+场域=日常生活实践。习性在这里可以解读为受众接触习性,具体到接触消费品的品位,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表现,而场域在这里指的是公共的话语空间——网络。有学者指出:“当我们消费小月月的时候,我们也在消费内心的丑陋。”丑恶的消费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了延伸,那就更加可怕。传媒文化研究应该更多的关注社会群体层面,而不是哗众取宠地做低俗报道, “如果一个社会的审丑文化盖过了审美文化,那真是这个社会最大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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