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新移民法规定,凡具有合法居留权的外移民,都可以申请加入美籍,但必须符合事实上的条件,才能得到准许。人籍主要有以下条件:
必须在取得永久居留权后,连续在美居住五年。这是取得人籍的最低居住年限。在五年之中,不能连续超过半年的时间离开美,如果超过半年以上,必须提供无意放弃美住所的证明。因此,也要相应地延长申请人籍的时间,而重新计算在美的居留时间。在美实际居留的时间至少三年,起码要达到法定期限的一半,才能向美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
与美公民结婚的外籍公民必须在保持两年的婚姻生活之后,才能夫妻双方一同向移民局提出入籍的申请。新移民法规定,与美公民或美永久居民结婚的外公民,因结婚而获得美永久居民证后,应在符合申请美公民条件时,尽快申请人籍,以便早日成为美公民,享有完全的美公民的权利。但前提条件必须是有持续两年以上的婚姻关系。
在提出入籍申请时,必须是在美已连续居住五年的最后半年里,并且是已在当地的州或城市里至少居留了六个月的时间。
人籍的申请者必须年满18岁。在美已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十六岁以下的外籍人士,其父母已取得美公民权,这时,可随同父母自动取得美籍。但16岁至18岁之间的子女,则必须***申请人籍。如果未满18岁的孩童,其父母当中有一名是美公民而一名是外人时,有美公民身份的一方可在其子女满18岁之前代其申请人籍。
必须具备初步的读、听、说和写的能力。入籍的申请人应对英语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具有一定的英语能力,审查入籍资格时移民局官员以口试方式,入籍申请者要用英语回答有关美历史和美***府方面的知识。
以口试方式来考查人籍申请者英语的实际表达能力。此种试题由美***府印刷并公开出售。如果申请人在第一次口试时未能合格,允许申请者在一年以内还有两次补考机会。如果申请人年龄超过50岁,并在美居留时间达20年以上的,可以免试英语,可由本语言代替。新移民法还对年龄已超过55岁,并已在美取得永久居留权后又居留15年以上的申请人,也实行免考英语,并由本语言代替。
必须在美五年的居留时间里表现良好。美新移民法规定,与他人有通奸行为、行为或重婚行为,或不尽抚养义务,以及有酗酒、***行为等,都属于品行不良,不能人籍。
必须对美历史与宪法、移民法有一定的了解。主要是对美历史上重要的事件、人物、***府组织机构与权利的了解,以及对美宪法原则和重要修正案内容的了解。
申请公民身份者必须放弃原有的籍,若仍想保有其原有籍,则不得成为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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