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 24日,南方日报以 “美的、长虹等8家电企业涉嫌骗取节能补贴9000万”为题,披露国家审计署的公告内容:“国家审计署在对家电企业节能补贴的审计中,发现多家企业存在虚假申报材料、套取、骗补等行为,被点名的不乏美的、长虹、TCL、长岭、格兰仕等知名家电企业,8家家电企业骗取国家节能补贴共计9061.84万元。”在社会诚信缺失、公众对产品品质日趋失望的情景下,消费者对此类信息几乎已没有什么感觉。更何况,针对此次审计结果,有家电行业资深观察人士认为:从骗补额度看,不像总部行为,不排除个别分公司、经销商操作之可能。也有涉案企业的新闻发言人回应称,除了企业自身的责任外,也与目前我国电器行业分销渠道有关。总之,反馈的信息是卸责思维的答案:企业运营是发生了问题,但这不完全是我的责任!
从披露问题的性质来看,“涉嫌骗取”行为较之三聚氰胺毒奶粉、毒馒头、镉大米以及瘦身钢筋等直接伤害客户的行为好像要“好一些”,因为,这种行为毕竟没有涉及产品质量,只是“蒙了***府”而已。从“涉案企业”的背景看,不乏家电行业的知名品牌,看到作为行业标志性的知名企业深陷如此丑闻,却仍然逃避责任,缺乏深刻反省,我感到如鲠在喉!
“涉嫌骗取”事件再次引起我们对品牌建设的思考。我们知道,品牌信誉不仅是产品的名称、***案、标准字和标准色等华丽包装的展示,还是产品的质量、功能和用途的保证;不仅是企业营销或提高市场竞争力的手段,还是引领目标客户的风向标;不仅是企业赢得社会以及所有利益相关者尊重的要素,更重要的是构成社会诚信的重要组成部分。品牌建设的过程艰辛而漫长,内涵极其丰富。
在《实效管理》的系列文章里,我们曾经不止一次地阐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的观点,这里的道,重点讲的乃是非也。企业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追求盈利、创造财富绝无过错;但是,财富的创造必须要遵守公平竞争和恪守诚信的原则。企业投机取巧的无原则功利主义行为,不仅是对企业自身的伤害,更是对行业和社会的伤害。当品牌在客户心目中失去影响力和感召力的时候,品牌就会遭到市场的抛弃。作为中国著名商标的“三鹿”品牌在毒奶粉事件之后黯然退市,不就发生在昨天吗?!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们的法治和道德观念愈发强烈,促使企业必须在品牌建设中坚持恪守诚信的底线原则,因为这是企业与社会积极合作的基础。美国桑塔费学派的经济学家称之为“强互惠”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特征是:在团体中与别人合作,不仅个体要坚持制度规则,而且还要不惜花费个人成本去惩罚那些破坏合作规范的人,哪怕这些破坏行为不是针对自己,甚至在预期这些成本得不到补偿的情况下也这样做。这个选择有些像我国古代宋朝读书人的价值取向:只问对错,不问得失。显然,强互惠能抑制社会上的背叛、逃避责任和搭便车行为,从而有效提高社会的福利水平。从这点看,强互惠是一种明显具有正外部性的利他行为。桑塔费学派进一步地把这种行为称作 “利他惩罚”。
市场经济的发展已经使中国社会逐步接近“强互惠”时代。表面上,行业中的知名企业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利以增加竞争力,甚至不惜借欺诈手段以降低成本,好像并没有伤害“所有的人”,但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公民的价值观绝非以个人利害来计较得失、判断是非的。在企业品牌建设问题上,“阳奉阴违”、“见利忘义”的行为不仅使公众对我们的品牌、对中国的企业失去信任和信心,还会失去员工对企业的忠诚,更无法得到社会的尊重。从长远来看,它不仅会颠覆我们的传统,它还会毒害我们的未来。当一个民族对诚信失去信心的时候,民族振兴的伟大梦想就会成为一句空话。
从这个意义上讲,企业家的肩膀还承担着一个重要使命,即助力社会构建其赖以存在的基石——社会诚信。忠实于企业的信仰和理念,坚持诚信原则必须是企业家永恒的追求。企业家完成这一使命的途径不仅仅是通过财富创造,更重要的是精心打造令人信服的品牌形象和承担企业公民责任的良好社会形象。企业家不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品牌建设的内涵如此丰富多彩,它需要企业家们对品牌建设的忠诚和执着。我们可以肯定地讲,品牌建设不仅需要商业智慧,还需要企业的文化和信仰,最终需要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
总之,企业在发展和面临挑战的过程中,要经得住各种利益的诱惑,不能总是梦想“四两拨千斤”;要有意识地抵抗内心的种种不平衡,守住创业的底线;要做超越利害的、君子型的企业家。同时,我们寄希望于全社会形成对诚信企业和优秀品牌的鼓励和忠诚,对各种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要形成口诛笔伐之势。让我们能够重建中国的诚信环境,在这个过程中,对企业家,我们要借用曾子的一句话: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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