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以历史发展的眼光,采用了全方位立体式的分析方法,为内乡县衙历史环境的保护提供具有一定价值的思考和依据。
关键词:内乡县衙 古迹 环境保护
近年来对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文物古迹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如何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的保护,使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真实、全面的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也成为了文物保护工作者一直在探讨的问题。尤其是在中国城市化进程飞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编制保护规划时,寻求文物古迹的保护与促进城市发展两者之间的平衡,始终是关注的焦点。
河南省内乡县衙保护规划的编制,在保护文物遗产真实性的大前提下,以改善基础设施,提高生活质量为目的,采取一系列环境整治措施,力求兼顾文化遗产的历史环境保护与促进城乡经济发展。
1 内乡县衙概况
内乡县衙属南阳市,位于南阳盆地西缘,即河南省西南部。于1996年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国保单位衙署类建筑当中唯一的县级衙门。内乡县衙始建于元大德八年(1304年),之后随朝代更替,历经三毁三建,却都在原址之上进行,至今已有七百多年的历史。甚至在***后,县人民***府也曾在此办公二十余年,期间,县***府局迁至此处。因此,内乡县衙得以较为完整的保存下来。
2 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观
考虑到内乡县衙与原住民的情感关系,在保护规划编制的过程当中,以民为本,重视环境的处理,运用了整体保护的观念,以保护为根本,将展示利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相互融合,最大程度的修复了内乡县衙原生环境风貌。
所谓历史环境的整体保护,就是要充分考虑到文化遗产的空间构成、空间与建筑肌理、文化内涵与特色。其范围不仅仅是其本体,还涉及到对其具有一定影响的周边地带,通常就是对于保护对象所划定的保护区划。环境整治的成功与否,从一方面来看,决定着文化遗产是否能与其所处的区域城市化发展相适应。因此,内乡县衙的环境整治定位于防止对于遗产的外力损伤,保护遗产生存环境,展示遗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提高遗产合理利用价值的综合措施。其中会有三个“环境”:生态环境――大气质量与环境卫生状况;看不见的“软环境”――噪音、人流及行为威胁等;看得见的 “硬环境”―― 人工构筑物形成的历史环境质量及景观环境质量等。由于内乡县衙周边环境较为复杂,因此本次规划中更为关注“硬环境”的整治措施。
A、内乡县衙本体环境整治
即内乡县衙院落内部的环境整治。内乡县衙院落格局分为东路、西路、中路三部分,其中路为清末县令章炳焘时重建建筑(最后一次重建),东西两路以1997年后根据历史资料修复的建筑为主。根据对其历史沿革的了解及考证,东西两路修复建筑与章炳焘时重建建筑略有不同。其模式为拆除、迁移、恢复、修复、遮挡、改造、清理、限制、统一等九种。
1)拆除:拆除与内乡县衙文化属性及历史环境有较大冲突的建筑及构筑物。包括:县衙院落内后期加建临时展棚、戏台、寅宾馆内水泥池、班房院内水泥台、主簿衙内雕塑;
2)迁移:县衙外东南角变压器迁移至院落内东南角配电室;围墙西侧保护范围内居住建筑、行***办公建筑进行拆除后,迁移至内乡县城东部新区;迁移大门前停车场、广告牌、公交车站,恢复内乡县衙门前历史氛围。
3)恢复:恢复内乡县衙内部除膳馆、监狱、大堂院、夫子院、三堂院、县丞衙、西账房、东花厅、西花厅外的所有院落历史场景,做原功能展示;恢复内乡县衙保护区植物类型及品种面貌;恢复现县衙大街清代街名。
4)修复:修复传统路网,依其区域及功能分为三个等级:县衙内一级道路、二级道路、三级道路。现有中轴线一级道路为青石路面,保存良好;为方便游览展示,增加院落内部二级道路、三级道路;二级道路宽度1.5米,三级道路宽度1米,使用青砖路面。去除县衙门前水泥地面,将内乡县衙现地面降至清代原地面高程,修复传统形式青砖质地铺装;
5)遮挡:在内乡县衙照壁及东、西榜房的两侧、南侧种植本地木本长青植物,对县衙南侧广场景象进行遮挡;在内乡县衙东、西、北围墙外侧种植本地木本长青植物,对县衙外部景象进行遮挡。
6)改造:将县衙内现有公共厕所改造为仿古风格并提高内部卫生设施级别;
-将现有垃圾箱改造为木质传统样式;
-露明的水电线路,各种管道、线路统一规划,尽量埋地处理。基础设施调整时注意与遗产整体环境的和谐性,并不能伤及文化遗产。
7)清理:
-清理衙神庙、土地祠中的宗教组织、宗教人员、易燃设施和宣传栏,作原功能展示;
-清理县衙院落内堆放的建筑材料及县衙外东、北台地边缘堆放的垃圾。
8)限制:
-限制燃放鞭炮、烧香拜佛拜神行为;
-设置遗产防护设施,杜绝观众触摸文物行为;
-限制旅游旺季人流数量。
9)统一:统一设计说明牌、指路、休息座椅、垃圾箱等。
B、内乡县衙外部环境整治
1、地形地貌保持
保持内乡县衙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地形地貌特点及雨水排放方向;
2、建(构)筑物整治
内乡县衙建设控制地带建(构)筑物整治模式为拆除、保留、改善、更新、改造、遮挡、控制七种。
1)拆除:按本规划***拆除内乡县衙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建筑与构筑物,优化内乡县衙的历史环境,提高其安全系数;拆除内乡县衙照壁南部广场上的现代雕塑、小品,清除视觉污染,维护内乡县衙门前历史环境氛围。
2)保留:保留并整修建设控制地带内东2区23号、东3区4号、南2区4号、南3区10号、11号、西2区13号传统风貌民居建筑。
3)改善:完善民居建筑区域城市基础设施,提高周边社会公众生活质量。
4)更新:按本规划***更新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西侧部分建筑,更新建筑必须符合本规划保护区划中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规定。
5)改造:按照本规划保护区划中建设控制地带管理规定改造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部分建筑与构筑物,尽可能修复内乡县衙周边的清代历史氛围。
6)遮挡:种植当地品种长青树遮挡县衙南部城市广场及西南部停车场。
7)控制: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内建筑的无序增加和建设活动及大型公众活动;控制区域商家经营品种(防火、防爆、防污染等);控制建设控制地带内人流、车辆、噪音。
3、街巷整治
1)清理县衙东部历史巷道;
2)保留建设控制地带内除县衙大街、菊潭大街以外街巷的宽度,在修整两侧建筑时注意修复清代街巷空间尺度;
3)结合拆、整,保护街巷的历史格局,确定红线宽度时,在维持原有街巷宽度的同时,满足消防车辆通行的基本需求,并分流高峰期的车流与人流;
4)保护建设控制地带内清代街巷、道路的空间尺度和传统界面信息,修复街巷青石质传统道路铺装。
5)保留避道巷、柏井巷历史名称;恢复建设控制地带内街巷的历史名称。
4、绿化整治
1)保留内乡县衙建设控制地带区域内当地品种特色的大树;
2)进行绿化时,应尽可能恢复历史风貌,避免因城市公园化等现代园林手法配置而损害遗产环境。
5、建筑附属设施与小品整治
统一设计建设控制地带内附属设施与环境小品、传统牌匾、装饰、灯具风格、座椅、垃圾箱材质、风格、各类标示物、指示牌、说明牌、导游指示牌、广告牌。
结束语:
从内乡县衙建筑群的历史空间格局、建筑形制等角度,对其再认识、再分析,有选择的进行部分内外环境的整治和恢复,以更好的保护其历史环境,充分展现内乡县衙所蕴含的中国封建社会丰富的官文化。保留内乡县衙发展的历史痕迹,使之不仅仅是“历史的标本”,也能够成为历史发展的“见证人”。同时,最大程度的减少了社会发展、经济建设与建筑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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