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王室对外界证实,威廉王子的妻子凯特怀了第二胎,英国女王和双方家庭成员都对这一消息感到高兴,这一喜事也立即成为媒体热门话题。据悉,这个孩子将是英国王位第四顺位继承人,排名在祖父王储查尔斯王子(Prince Charles)、父亲威廉与哥哥乔治小王子(George)之后,而刚过30岁生日的哈里王子离英国国王的位子又远了一点,他将成为英国王位的第五顺位继承人。那么,英国的王位和贵族继承制度到底是怎样的呢?
传统的继位顺序:长子继承权
通常情况下,英国王位的继承有一个传统,王位根据长子继承权来决定,即王位应先由现任君主的长子继承,然后才依次序轮到其他儿子,最后才轮到女儿。
如果王储早于在位国王而死,新的王储又如何产生?长子继承权已经做出解答,若国王的长子亡故,那么长子的后嗣有继承优先权,长子后嗣的顺序也以长房优先、同脉男子优先为原则。
若国王没有儿子只有女儿,那么就会出现女王。英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王是亨利八世小妹的外孙女儿简・格雷,但是按照长子继承权的先后顺序,当时在亨利八世姐姐一脉还有后人的情形下,这个继承权也不是名正言顺的。这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女王继位仅仅九天之后,亨利八世的大女儿、英格兰的玛丽就夺回王位,成了历史上赫赫有名的玛丽一世。因为曾经处决过三百多新教徒,玛丽一世又被称为“血腥玛丽”。
长子继承权的传统让长子的后代无论什么辈分,都比次子的继承顺序优先,这就是为什么新出生的小王子比哈里王子的王位继承顺序要高。长房的女儿尽管在优先权上不及自己的兄弟,但高于自己的叔叔婶婶,而且尽管其子女是外姓,但在血脉上是受到平等的王室对待。
修订的继承顺序:《王位继承法》
但是长子继承权的顺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1701年通过的《王位继承法》,这部法律在遵循长子继承权的基础上,又增加了一些新的条件。《王位继承法》规定:王位应该传给与汉诺威选帝侯夫人索菲娅有血缘关系的后代,而且继承者不得是天主教徒,也不得嫁娶一名天主教徒。当时,这部法律出台以后,将一批天主教徒的王位继承人排除在外,王位继承顺序有了很大变动。此外该法案还规定,王位的继承是由议会来决定的,而非君主本人。
现在,一些人认为该规定与英国其他法律中禁止宗教歧视的条款有冲突。不过实际上,绝大多数有资格继承王位的人都是基督教新教徒,而且在公开场合都大多宣称自己是圣公会成员。
2011年10月18日,英国首相戴维・卡梅伦在2011年英联邦***府***会议上宣布,16个以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为国家***的英联邦成员国一致同意,今后英联邦君主的女儿和儿子享有同等王位继承权,这意味着沿袭了300多年的“男性优先继承王位”的制度终结。另外,英联邦决定取消禁止君主与罗马天主教教徒结婚的规定。但卡梅伦强调,君主本人仍须是新教徒。
必要的考虑因素:民众支持率
无论是长子继承权还是《王位继承法》在封建君主时代可以说是决定王位继承顺序最重要因素,但是在如今的英国,民众的呼声在王位继承顺序上有很大分量。
早前,由ICM公布的民意调查显示,约64%的英国人支持威廉王子与凯特王妃夫妇,查尔斯王储因为与戴安娜王妃离婚的原因,使其民众支持率大幅度降低。同年YouGov公布的调查结果发现,英国大部分民众希望伊丽莎白女王直接传位给这位第二顺位继承人。
另据报道,威廉和凯特一向毫不掩饰他们希望再生个孩子的想法。而至少生两个子女也是王室和贵族的传统,因为一个可以成为继承人,而另一个则是“备位人选”,一旦继承人死亡,可以承继家族荣衔和资产。
英国的贵族继承制:长男继承
“既不公正,也不合理。”后世学者评价英国中世纪继承制度,一语中的。因为从中世纪开始,英国和欧洲的家庭就开始遵循长男继承制,继承家业的,必须是第一位男孩。一家如果有三兄弟,通常是长子继承祖业,次子从戎,老三进入教堂当牧师。如果家中没男孩,那继承权就要转给家中的男性亲戚。对于英国贵族来说,长男所继承的,其实是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家族的贵族头衔:公侯伯子男;第二部分是不动产:庄园、土地及其他资产。在英国法律中,这第二部分被称为“限定继承的不动产”。
这种长男继承一切的制度,我们早就在狄更斯、奥斯丁的小说中读到过。没有男丁的家庭,老爷去世后,那遗孀和女儿们可就惨了,只能寄人篱下讨生活。《傲慢与偏见》中,正是因班内特先生的地产,根据限嗣继承制,只能传给男性继承人,成功塑造了一位患有“嫁女儿癖”的班内特夫人喜剧形象。家里四个千金,唯独没有儿子,无法继承地产。一旦丈夫去世,班内特夫人和女儿就会被赶出家门,居无定所,更没有经济来源,所以她迫切希望把四个爱女都嫁出去。上帝保佑!最好能高攀到那些多金的富裕绅士。《简・爱》中老罗切斯特要把全部产业完整地传给长子,次子――小说主角罗切斯特,不得不为三万英镑远赴西印度群岛,娶疯女人为妻,简・爱出走与奋斗的正剧,也正是在此背景下拉开帷幕。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1925年,贵族的头衔仍然只传家中长男,但家族资产“限定继承”的法律被废除,也就是说,大庄园的不动产可以(但不是必须)被拆零出售或由女儿继承。
相比英国法律,欧洲要走得更远,特别是法国。英国法律没有走到《拿破仑法典》的地步,没有规定财产一定要子女间平分,所以,许多大家庭仍然选择主要资产由长子继承,但也会让其他子女稍有收入。当然,如果家中没有儿子,女儿也能继承。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英国法律对贵族的要求比对王室还要苛刻。一国不可无君主,所以,如果皇家没有王子,公主也能继承王位,伊丽莎白一世、维多利亚女王和伊丽莎白二世都是出色的女王。而且,更进一步,如果王室绝种,皇家压根就没人继承王位了,那么议会和大臣有权选择合适人选并扶持他/她成为新君主,当然,这种情况还没有发生过。但一个贵族之家,如果找遍叔伯亲戚都没有男性继承人的话,那这个头衔也就自动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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