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存在论派
实践存在论派文学理论的形成源于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倡导。与唯物史观派不同,这一理论流派以马克思主义的“实践”概念为理论侧重点,但同时又因为强调从存在论维度理解和阐释实践范畴而与传统的实践派文艺理论相区别。其代表是朱立元、王元骧等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出现基于对实践美学的反思与超越。朱立元在《走向实践存在论美学———实践美学突破之途初探》一文中指出,制约中国当代美学进一步发展的主要障碍在于主客二元对立的认识论思维框架,中国美学要有创新性发展,首当其冲的是要突破以求知为目标的、以实践美学为代表的认识论美学的束缚。在检审新时期以来在国美学研究中居于主流地位的实践美学的基础上,朱立元认为,“实践美学虽有不足,但它并没有完全过时,特别是非主流派的蒋孔阳先生以实践论为基础、以创造论为核心的审美关系说,实际上已经开始寻找存在论的根基,尝试超越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7]沿着这一思路,他通过对海德格尔关于“此在(人)在世”、“人在世界中存在”存在论思想的批判性吸纳,重新“发现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被遮蔽的马克思实践观本身具有的存在论维度”。进而,他提出“克服当前中国美学发展瓶颈的一个有益的尝试”在于“走向实践存在论美学”。而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哲学基础即实践论与存在论的有机结合,其主要内涵是“跳出主客二分的认识论思维方式,坚持美是生成的而不是现成的观点,以审美活动为美学研究的出发点,把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基本的人生实践,把广义的美作为一种人生境界。”[8]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倡导直接催生了实践存在论文艺理论的形成。虽然实践存在论派和唯物史观派都将“实践”作为哲学基础,但是关于“实践”这一基本概念的内涵,两派有着不同理解。唯物史观派认为,“实践”的本质内涵是物质生产,“物质生产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是维系社会生活之所在。”[9]而实践存在论派认为,“实践的概念所包含的内容十分丰富”,“若要从哲学上、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来立论,……它是指与认识相对的一种人的活动。如果说,认识是客体向主体的运动,是观念化的活动;那么,实践就是主体向客体的运动,是对象化的活动。因此,……凡是确立目的,并通过意志努力,采取一定手段,使之在对象世界得以实现,从而达到主客体统一的活动,都应是实践所涵盖的领域,因而它自然毫无疑义地应包括以上各种不同的理解在内。所以,我们也应该按照这样丰富的涵义来理解艺术的实践本性,这是我们在研究艺术的实践本性之前所首先应达成的共识。”[10]王元骧进一步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实践不仅是一个存在论(即“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与认识论(即“生活、实践的观点,应该是认识的、首先的和基本的观点”)的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价值论和社会历史科学的问题;不仅是为了在对象世界实现自己目的的、一般的、感性的物质活动,而且也是在一定现实关系支配下所进行的一种社会历史的活动。这样,通过对实践的全面考察,就把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存在论、认识论与价值观、历史观等方面有机地统一起来了[11]。以本体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相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指导,王元骧通过批判性地吸取在实践论哲学观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西方现代人本主义文艺思想,从艺术对象、艺术创作和艺术功能三方面对实践存在论文艺理论进行了系统论述。一是,在艺术对象方面,文艺作为一种精神现象,说到底是对于现实生活的反映。但是,与旧唯物主义的理解不同,这种反映不是人对事物的客观模仿和再现,而是以人为出发点,把世界与作家的关系看作是一种以人的实践活动为中介的“为我的关系”;二是,在艺术创作方面,创作不仅以作家的生活实践为基础,而且它本身就是作家人生实践的具体内容,是作家人生实践在另一个层面上的延伸和展现;三是,在艺术功能方面,作家的创作成果只有经由读者的阅读,通过与读者的思想交流,并对读者产生一定的影响之后,作家的创作目的才得以最终实现[12]。
二、审美意识形态派
这一学派十分重视文学的审美属性,进而将文学的本质定义为“审美反映论”或“审美意识形态论”。其代表人物为钱中文、童庆炳等人。作为20世纪80年代我国文学理论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在新时期之初批判文学工具论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它以主体论文艺学的‘文学向人回归、向自身回归’的‘主体性’思想及康德美学的‘审美无功利’的自律论学说为理论依据,将审美规律视为文学艺术活动的最重要的内部规律给予空前的重视和深入的探讨。”[13]这首先体现于审美反映论的倡导。童庆炳在1984年出版的《文学概论》一书中明确提出:“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显而易见,在此突出的是“审美”一词。他在肯定“文学是社会生活的反映”的同时,认为“仅仅认识文学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一切社会科学的共同本质是不够的。……还必须阐明文学区别于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以及社会科学的特征。”“那么,文学反映生活的特殊性是什么呢?我们认为文学对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审美的反映。审美是文学的特质。……文学之所以是文学就在于它是对社会生活的审美反映。”[14]这是文学审美反映论的较早确认。1986年,钱中文也提出文学“审美反映”论,而且还从“心理层面”、“感性认识层面”和“语言、符号、形式的出现”层面说明了文学“审美反映”论的特征[15]。1988年,王元骧在《艺术的认识性和审美性》一文中,从反映的对象、反映的目的、反映的形式等三个方面阐述了“审美反映”论的要点[16]。概括而言,审美反映论强调:文学的特质在于审美,在于主体对客体的审美把握,作家对生活的反映以其审美感受和审美体验为中介,而不是传统的文学认识论所认定的那种简单的镜子般的反映与复制。审美意识形态论是对审美反映论的发展、完善和提升。1984年,钱中文的《文学理论中的“意识形态本性论”》一文在对前苏联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文学理论发展的梳理与评析过程中,提出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认为文学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两重性”[17]。但并未进行深入论述。1987年,钱中文又发表了《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一文,正式确认“文学是审美意识形态”,并初步阐明了其内涵:“文学作为审美的意识形态,以情感为中心,但它是感情和思想的认识的结合;它是一种自由想象的虚构,但又具有特殊形态的多样的真实性;它是有目的的,但又具有不以实利为目的的无目的性;它具有社会性,但又具有广泛的全人类的审美意识的形态。”[18]随后,王元骧、童庆炳等人著文积极响应,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内涵。随着其影响不断扩大,审美意识形态论不仅成为20世纪80年代我国文学理论的主导范式,而且被视为此时期我国文学理论界最重要的理论成果。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文学本质的定义为多种“文学概论”教材所采用,如陈传才、周文柏的《文学理论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顾祖钊的《文学原理新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版)等,特别是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1998、2004年版)作为高校文学理论通用教材在全国范围推广之后,审美意识形态论更为系统化、普及化,迄今仍居于我国文艺理论研究的主流地位。从逻辑学角度来看,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的确认,大体可分为两个步骤:第一,以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结构学说为立论基础,将文学定位为上层建筑中的一种意识形态,一种反映现实生活的社会性话语活动。马克思说:“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19]在论及文学是否是意识形态时,这段话被引用得最多,但由于理解的不同,歧见也最多。按审美意识形态论的主张者的理解,其基本内涵是:社会结构由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个基本层次构成,上层建筑又包括***治法律制度和社会意识形态,文学属于上层建筑中的社会意识形态。所以,“文学从本质上说是意识形态。”[20]第二,论证文学是一种区别于哲学、宗教、道德等其他意识形态的特殊意识形态,这种特殊之处在于以审美为根本性质。作为一般意识形态,文学与哲学、宗教、道德等其他意识形态具有共同性质,“是一种反映现实生活的社会性话语活动。”[21]但同时,“文学不仅是一般的意识形态,而且更是审美意识形态。文学的一般意识形态是其普遍性质,而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才是其特殊性质。这种普遍性质总是包含在特殊性质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质显现出来。”[22]以上两点结合起来,审美意识形态论的内涵就得以揭示:作为“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复杂组合形式,它具有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双重性质。那么,审美意识形态作为“审美与意识形态的复杂组合形式”有何具体内涵呢?在《新时期文学审美特征论及其意义》这篇带有回顾和总结意味的文章中,童庆炳把“文学审美反映”论和“审美意识形态”论作为“新时期文学审美特征论”的两种代表性理论综合起来,阐述了其共通的理论特点和基本内涵。概括而言,主要有“整一性”与“复合性”(或“复合结构”)两个方面。至于前者,他认为,“‘文学审美反映’论和‘审美意识形态’……是一个有机的理论形态,是一个整体的命题,不应该把它切割为‘审美’与‘反映’,‘审美’与‘意识形态’两部分。‘审美’不是纯粹的形式,是有诗意内容的;‘反映’、‘意识形态’也不是单纯的思想,它是具体的、有形式的。”至于后者,主要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从性质上看,这两种理论是集团性与全人类共通性的统一;从功能上看,这两种理论既强调认识又强调情感;从目的上看,这两种理论既强调无功利性又强调有功利性;从方式上看,这两种理论既肯定假定性又强调真实性。审美意识形态论是一个“复合结构”。总之,“‘文学审美反映’论与‘文学审美意识形态’论,既超越***治工具论,又超越形式主义论,它们在文学的内部与外部找到了一个结合点和平衡点,以包容文学的多样性、复杂性、辽阔性和微妙性”[23]此外,钱中文也强调:“‘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显示文学在其自身历史的发展中,所形成的最根本的复式特性———诗意审美与意义、价值、功利之间的最大的张力与平衡。”[24]
三、科学派
这一学派之所以被称为“科学派”,原因在于“该派重视对文学理论的反思,以争取文学理论成为一门严格意义上的科学,实现‘自律性’和‘他律性’的统一为主要诉求,以推动建设文学理论的当代形态为主要的指向和特征。该派十分强调文学理论概念内涵、体系精神、表达方式和功能取向的科学性。……明确提出‘科学本性’乃是文学理论学科安身立命之所在”[25]。其代表性人物是董学文、李志宏、金永兵等。这一学派的理论实践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学理论学的构建。在董学文等人看来,文学理论学这一新学科的构建,既是中国文学理论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对当下中国文学理论向何处去的积极回应。论者认为,新时期三十多年来,随着新方法的引进、讨论和实践,中国文学理论学科日益走向成熟,其重要表征是学科性质与学科定位的逐渐明确,理论的自觉意识不断强化[26]。“假如没有对文学理论自身目的与方法的反思,没有对文学理论自身性质和特征的质疑,没有对文学理论中关于文学解释有效性的进一步探索,没有对文学理论中提出各种答案的可靠性及可检验性的认真思索,那么就难以透彻地认识文学理论活动的规律,追求文学理论自觉性的努力也会困难重重。甚或可以说,这些反思性的活动,是理解‘文学理论之所以为文学理论’的思想前提。”[27]因此,对文学理论学科本身进行反思,探索文学理论的本质特征和自身发展规律,建立文学理论的科学体系就显得非常必要。另一方面,从当下的文艺学发展现状来说,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文化转型及文学现实的新变,文艺学陷入了严重的危机已是不争的事实。在关于“文艺学向何处去”的讨论中,学界“正经历着对文学理论本体论或本体性认识的多元期和混乱期,有关‘文学理论是什么’和‘什么是文学理论’的见解,莫衷一是,文学理论作为一门学科的存在理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28]在此背景下,探讨“文学理论的思维方式问题,学科命名问题,学科定位问题,学科研究现状判断与发展方向或趋势问题,文学研究对象及其研究边界问题,等等”[29]就成为迫切要求。正是基于这种危机意识,董学文等人开始大力倡导“文学理论学”的创构。客观地讲,“文学理论学”作为一门新学科的创建尚处于探索与尝试阶段。那么,这一尚未确立的学科将会具有一个怎样的理论框架呢?以董学文为代表的倡导者描绘了一幅“‘文学理论学’可能触及的大致理论区域的‘方案草***’”[30]。总体而言,“‘文学理论学’是关于‘文学理论的理论’,‘属于元科学’的范围。它要解决‘文学理论是什么’的问题及其文学理论的对象、特征、要素、范式与变化规则等问题。”[31]具体来说,它包含以下几个层面:关于文学理论本质的探讨,或者说“文学理论是什么”的研究;关于文学理论“话语特性”的探讨;关于文学理论“形态”、“范式”形成与演变的研究;关于文学理论家和“理论共同体”的探讨;关于文学理论的认识论和方***问题[32]。而由董学文所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的《文学理论学导论》一书无疑是上述理论构想在实践方面的代表性成果。二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当代形态”的探索。董学文提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已进入一个“综合”与“创新”时代。对于中国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发展而言,寻求和选择新的生长点和突破口是现实的理论需求,建设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当代形态”已成为文艺理论界一项刻不容缓的使命和任务。那么,何谓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当代形态”?它有何具体内涵?“‘当代形态’的说法是相对于‘经典形态’而言的。所谓‘经典形态’指的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其著作中对文艺问题的基本表述以及后人根据这些表述所形成的传统观念。‘当代形态’主要指站在今天的时代高度,用现代人的眼光,汲取最新的成果,总结新的经验,把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面貌再一次新鲜地描绘出来。”[33]在董学文看来,虽然马克思主义永远不会过时,但是作为认识对象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经典形态”本身不会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这就需要通过新的认识和阐释使其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董学文认为,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总体上可分为两个层次,即哲学社会学层次和“美学和历史的”批评层次。把文学放在社会结构中做历史考察,那么它是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形式;把作品形态的文学与包括作家在内的整个社会生活对置,把作品的内在结构与该社会的***治经济结构和精神结构照应起来,那么它是生活的反映。这属于文学艺术哲学社会学层次。而关于诗学和作品的本体论研究,则属于文学艺术的“美学和历史的”批评层次。相比较而言,后者是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中的薄弱环节。因此,建设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当代形态”,就要将研究重点置于“美学和历史的”批评层次,对文艺的相对***性和特殊性做出新的概括。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主客体双向逆反运动的问题,包括文学反映社会生活的各种中介机制、作家对社会生活把握的意向性特点、审美的直观性问题;二是,创作过程问题,包括艺术思维的具体特征与心理机制、艺术把握世界的方式与艺术生产机制、文艺的情感机制;三是,作品———文本问题,包括作品的语言、语义、内外结构及符号因素、作品的技巧、手法和风格等;四是,欣赏、消费、接受和交流学问题,包括读者对作品的接受机制、阐释机制和流通规律以及多功能、多方位的批评方法[34]。建设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当代形态”的主张自20世纪80年代后期提出以来,迄今已有20多年的历史,已取得了一些重要成果,如《马克思与美学问题》(董学文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83年版)、《走向当代形态的文艺学》(董学文著,高等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文艺学当代形态论》(董学文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等。
四、宏观综合派
这一文艺理论流派致力于宏观文艺学的建构,倡导当代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走宏观辩证的综合创新之路。代表性人物是陆贵山,他出版于2000年的专著《宏观文艺学论纲》可视为这一学派理论主张的系统阐述。陆贵山认为,虽然20世纪以来各种文艺思潮、文艺观念、文艺流派和批评模式取得了长足进展,但大多数研究成果侧重于某一层面的开掘,是“深刻的片面的真理”,“只有部分的合理性和适用性,相当于文艺研究的微观的战术学”,而以宏观辩证的思想方法为鲜明特色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才具有普遍的合理性和适用性,可称之为文艺研究的宏观的战略学。”因此,为了建构文艺学的学术框架和理论体系,“从宏观的大视角对文艺进行总体性和全方位的综合研究,作为一种尝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学术价值。”[35]那么,文艺学如何才能“宏观辩证”和“综合创新”呢?首先,陆贵山拓展和深化了恩格斯所提出的“美学的观点和史学的观点”的理论内涵,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文艺批评方法,而是从文艺批评角度对文艺本质的深刻阐述。进而,他从“史学观点”中引申出“人学观点”:“马克思主义文论主张用‘美学观点’和‘史学观点’看待、评价和研究文学,‘史学观点’理所当然地包含着人学观点’。因为马克思主义把历史理解为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是人的历史。马克思主义把人学问题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框架里来阐释,把人理解为历史的、现实的、具体的人,所以比抽象地谈论人更科学、更深刻。这正是马克思主义人学理论的优点和特点。”[36]在此基础上,他把对文艺的整体化理解归结为“史学观点”、“人学观点”和“美学观点”的辩证统一,从而为建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宏大理论体系奠定了理论基石。以此为逻辑起点,陆贵山从宏观的大视角将纷繁驳杂、形态各异的文艺理论、文艺流派、文艺观念和批评模式归纳为:(1)三大关系,即文艺与社会历史的关系、文艺与人的关系、文艺与审美即文艺自身的关系;(2)三大精神,即文艺中的历史精神、文艺中的人文精神、文艺中的美学精神;(3)三大文艺观念,即为社会进步和历史发展而艺术、为人生的不断完善和为人的全面自由发展而艺术、为艺术而艺术。如果说以上所述是陆贵山宏观文艺学的整体性理论构想,那么,关于文学本质问题的研究是这一构想的具体实践。他认为,文学的本质不是单一的,而是多维的、多向度和多层面的系统本质,把握文学本质可以从四个向度上进行,探讨文学本质有六大学理系统。这四个向度分别是:从横向上,开拓文学本质的广度,展现文学的“本质面”;从纵向上,开掘文学本质的深度,展现文学的“本质层’;从流向上,驾驭文学本质的矢度,追寻体现文学发展趋势的‘本质踪’;从环向上,拓展文学的内在和周边的关系,从而把握文学的‘本质链’。六大学理系统分别是:自然主义的文论学理系统、历史主义的文论学理系统、人本主义的文论学理系统、审美主义的文论学理系统、文化主义的文论学理系统和文本主义的文论学理系统[37]。概而言之,宏观综合派以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和唯物辩证法为哲学基础,力***在文学理论研究领域中建立起一个包罗万象的整体坐标,进而以极为宏观的视角整理、分类、定位各种文学理论的观念、价值取向、研究体系和流派框架。虽然这一理论流派的宏伟蓝***带有“乌托邦”色彩,但同时也展现了中国当代文学理论建设的多样性和丰富性。
作者:郭富平 单位:西北民族大学 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