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宪法司法化谈公民权利保护

一、宪法文本及精神对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现状

通过宪法文本,可以发现大量的适用公民个人权利的条款。这些条款使公民个人权利保护提供了文本依据。首先,宪法虽然没有明文规定对人格尊严权的保护(第38条),不过在民法通则以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中关于名誉权、隐私权的人格权保护有实质上的司法救济途径。另外,现阶段中国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护仅仅停留在口号式的、虚拟式的条文中,即使是明确触犯公民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总是通过更具有可操作性的部门法进行解决,长久以往宪法不得已实施,宪法便成为一纸空文,保障公民权利便无从说起。其实,宪法中有些隐形条款可以直接私法化适用:比如说企业自主经营权(第17条)不可侵犯,不只是防止国家侵害更需要来自于企业本身、行业之间以及内部人员的侵害,这方面的立法存在缺陷。公民之间以及性别平等权(第33条和第48条)和公民言论自由权(第35条),尽管这两项权利主要是***府行为引起的侵害,但是现阶段公民之间引起权利冲突更为明显,因而有必要成为宪法私法适用的重要依据。还有就是公民的社会经济文化权利,比如说劳动权(第42条)、休息权(第43条)、社会保障权(第44、45条)、受教育权(第46条)、知识产权保护(第47条)等条文都应该成为宪法私法化的内容。综上,可以直接适用的宪法条款有第17、33、35、42-48条。就宪法精神来说,公民的“基本权利”必然在逻辑上先于***治生命体的诞生,不仅是它所不能剥夺的,还是它所必须保护的,这是它赖以生存的必需的要件,也是公民通过***治活动产生其他具体法律权利的前提性权利,因此,公民的宪法权利或者基本权利就是一种始创性的权利,才能使“民”得以成为真正的“公民”或者是人的资格,正是这样,人民创造了宪法国家,宪法***治反过来将具备资格的“民”变为真正的“公民”,于是,人民、公民、国家通过宪法构成了稳定的相互支持的铁三角关系。

二、从“宪法司法化第一案”谈开来

从法院批复上看,法院关心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决具体的纠纷,而不是讨论一个抽象的理论问题,因此他们与其关心“什么是受教育权”,不如更关心齐玉苓在被告的侵害行为中丧失了什么具体权益。无论如何,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批复》,许多学者都给予高度的评价。有学者认为这一批复不是普通的为解决具体案件的工作性答复,该答复通过对直接援引宪法条款的判决予以确认,开创了中国法院通过司法审查保障宪法上的公民基本权利的先例,开拓了公民宪法权利的司法救济途径,开创了宪法直接作为中国法院裁判案件的法律依据的先河。可是,有学者认为大可不必按照宪法来判决此案,只要运用具体的民法、教育法即可。因此,最高法院的批复是多余的。这样一来,暴露了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不仅得不到保障,而且需要跳过宪法,从子法中寻求帮助会不会造成宪法作为根本大法却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局面呢。从“齐玉苓案”的案件性质上看,除了上述宪法调解私人关系之外,还有一条线索是宪法如何调解个人与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受教育权作为积极的基本权利,需要国家在这一领域的广泛干涉,为保证公民的受教育权能够充分的实现。也就是说,齐玉苓如果受到的侵害不是来自于个人,而是来自于国家,法院如何提供救济。这一观点表现在***府如果不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包括软环境和硬环境),法院是否能够判决由此带来的损失呢?对这一现象,童之伟教授认为,法院之所以不敢有所为,是因为“这意味着主张将现在由全国人大及其***会掌握的宪法监督实施权和全国人大***会掌握的宪法解释权都转移到最高法院手中,意味着可以对全国人大或其***会的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意味着最高国家审判机关取得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相同或平等的宪法地位。一句话,意味着根本改变我国的***权组织体制。”

三、我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必要性

(一)违宪审查的必要性

首先,从控制国家权力的角度上说,违宪审查实际上更加强调司法的作用,***府实施行***行为如有触犯边界,法院启动违宪审查对***府行为进行审查并给予结论,对行***规章是否合乎宪法合乎授权目的进行解释,因此,在整个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体系中树立起宪法全文,尽量使其他法律体系成为“合宪之法”,***府不再胡作非为肆无忌惮的将行***权力扩张到不该扩张的地域,尤其是公民私人领域。其次,从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上说,违宪审查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现代国家中保护人权的机制在不断的发展,尤其是议会在立法或者授权时,对人权的保护很多时候让位给***府或者强大的利益集团无法实质保护公民权利,法院可以议会补充保障人权的局限和不足,把违宪审查当做杀手锏来保障人权。最后,从现实层面上讲,目前,我国现行法规、***策中出现一些违宪情况,因现行的代表机关审查制而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

(二)宪法私权诉讼的必要性

其实我国在私法领域使用宪法是有充足的文本支持的。我国宪法序言规定,首先,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法规与其相违背的视为无效,从中可以看出一切国家机关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义务;同时,《宪法》第5条第4款还规定,除了国家机关之外,还包括******、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都必须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不得超越于宪法法律之上,只要违反了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其次,从我国的《行***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的受案范围来看,行***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是对公民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而不涉及公民的大量的其他宪法权利。所以对于公民的其他宪法权利受到第三人的侵犯,在目前来说还得不到救济,这样一来宪法作为“人权保障书”之说只是徒有虚名罢了。最后,由于基本权利外延广阔造成保护规范在私法领域仍难得力,司法机关必然要进行宪法解释,一方面,司法机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样宪法解释贴近生活才具有日久弥新的生命力;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实践中得真知,逐步发展成一套和谐的解释体系,有助于宪法规范的正确适用。但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宪法解释是司法机关在私法领域内进行的应用具体解释,类似于司法机关对普通法律的应用具体解释,而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立法机关实施的抽象的宪法解释。

四、建构中国特色的宪法司法化体制

综上所述根据具体中国国情结合现行司法制度,我认为有中国特色的违宪审查模式应该是在不变更全国人大对宪法的唯一解释权,在全国人大的现行体制下增加或委员会专职违宪审查事务,收归全国人大***会对宪法的监督解释权。如此一来,具体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全国人大行使督宪权,由全国人大授权或委员会具体行使督宪权。他可以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顺利运行,保证各国家机关依宪法行使职权,保证国家的立法和行***行为最大程度上不侵害公民的宪法权利。二是由普通法院行使司宪权,它主要应用在私权诉讼上,为了解决宪法上的公民私权冲突。这种司宪权的启动方式必须严格按照穷尽其他救济手段之后,才能以宪法名义申诉或。如果公民在诉讼中发现宪法基本权利受到来自国家的法律、法规、或***府行为的侵害,它就可能成为一个违宪审查的案件,向宪法委员会提出。最高法院只受理宪法委员会违宪审查以外的宪法基本权利的案件。制度构想如下:

(一)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一般不存在违反宪法的情形,但也不能绝对排除违宪的可能性。因此,为了制度设计不出现先天缺陷,必须包括审查包括全国人大及其***会的立法是否符合宪法。从制度设计上看,或委员会是下设在全国人大的违宪审查机构,受其约束,如果由或委员会来审查全国人大立法产生的法律法规是否符合宪法,似乎陷入“儿子审查老爸”的窘境,缺乏说服力和中立性,所以由它直接审查在逻辑上说不过去。不过,如果考虑违宪审查必须包含所有有可能作恶的国家机关这一要素的话,要使“自己做自己的法官”降到最低限度,全国人大可以授予初步性裁决权,由于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人民原则要求全国人大不能将使宪法失效的权力授予这一未经人民选举产生的专门职能机构,因此,最终裁决权还是要把握在全国人大手中,无论在***治体制上,还是宪法和法律规定上都是行得通的。

(二)(或宪法委员会)

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领导下实施宪法监督、受理和审判违宪审查案件的专门机构,其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但不报告工作。在地位上,它和全国人大***会是平行、互补隶属的关系,可以对全国人大***会的立法进行合宪性审查。从我国国情出发,我认为我国的的职权应为如下几个方面(:1)国际条约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的事先审查权。(2)法律、法规、规章的抽象审查。(3)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审查权。(4)宪法诉愿审判权。也就是说,要对行***机关等其他国家机关的活动进行违宪审查,在此,我们需注意违宪审查中的“***治问题”,要谨慎把握,可以在以后慢慢将“***治问题”司法化。(5)基本法律违宪案件的初步裁决权。(6)宪法解释。(7)其他的职权。

(三)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只受理宪法委员会以外的宪法基本权利的案件,以调整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主。它审理的案件有:(1)对一般行***规范性文件违宪的申诉;(2)公民宪法权利受到侵犯而无法可依的情况,公民靠宪法提起私权诉讼;(3)受理公民间宪法权利的冲突案件。一般来说,在普通的民事诉讼中,最高法院需要判断究竟是一般民事权利优先保护还是让渡给宪法性权力。

五、总结

从调整对象层面上说,宪法调整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种:一个是国家与公民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他是宪法调整的主要对象;另一个是公民与公民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如果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来自国家方面任何机关的侵犯,比如说立法或者***上,根据制度建构,提供一般违宪案件的司法救济,由对相应侵害行为依照的法律法规做出合宪性审查并作出初步判决;如果说并不是国家机关方面造成的损害,而是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引起的。公民可以向最高法院递交申诉书来解决私权领域的冲突。

从现实层面上说,想要全面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使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制度化进程主要是按两方面进行的:一是取消全国人大***会的督宪权,收归全国人大唯一行使,授权或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保留全国人大最终裁决权,从而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现行体制下顺利运行,最终才能更好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二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宪法私权诉讼的案件,可在具体案件中适用宪法,主要用于解决宪法上的公民私权冲突。

从宪法司法化谈公民权利保护

转载请注明出处学文网 » 从宪法司法化谈公民权利保护

学习

潜水员的心理健康调适和应对研究

阅读(40)

【摘要】潜水是一种安全系数小、风险较大的活动。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潜水装具和设备的性能日趋成熟,医学保障措施日趋完善,而心理因素业已成为各类潜水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潜水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作为国家专业特殊工种之一,担负着执

学习

塑造服务上帝的绅士与淑女

阅读(25)

导读:世界酒店服务业,从曾经的一叶扁舟、孤帆远影,到百舸争流、千帆竞渡;从当代的合纵连横、群雄逐鹿,到巨头林立、市场细分;立足的根本是服务——以绅士与淑女的气质、以顾客为上帝的理念;独傲的凭借是人才——以高瞻远瞩的谋略、以睿智灵活的

学习

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特征及建设意义

阅读(38)

本文为您介绍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特征及建设意义,内容包括我国海洋主题公园发展前景,海洋公园的现状和发展。基于国内外相关文献资料的梳理与回顾,对国家公园与国家海洋公园的概念、特征及内涵等进行了比较与归纳,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提出

学习

似梦人间 铜钹山

阅读(33)

1、铜钹山传奇总有这样的时刻,梦想找到个地方:清秀的山水间鸟雀欢歌,落满松针枯叶的山路两旁,野草张扬地铺展,山洞明净,幽兰吐香,还有竹林,野果,游鱼和蹦跳的小兔,松鼠……古朴的村落,木屋楼板吱嘎作响,老式农具斜倚于幽静的墙角,溢满树脂香味的柴棚

学习

定制公交的运作机制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定制公交的运作机制,内容包括定制公交审批流程,定制公交的优缺点。《内蒙古公路与运输》2014年第二期1定制公交的运作程序1.1设计线路开通定制公交需求调查平台,调查平台可以是网络调查、电话调查等多种形式。首先在平台上接

学习

创设情境培养学习数学的兴趣

阅读(35)

动机,是激励人们去行动以达到一定目的内在因素。学习的最佳动力乃是对所学材料的兴趣。多少年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已成为青少年学习的“座右铭”。面对“勤”、“苦”二字,有志者向“书山”攀登,无志者“学海”兴叹。如果把

学习

结构设计之—安全原则

阅读(26)

本文为您介绍结构设计之—安全原则,内容包括结构设计三大原则安全可靠,结构设计安全规范。结构设计主要讨论各种工程结构的基本构件受力性能、计算方法和构造设计原理,它是各种建筑物和构造物设计的基础。各类建筑物中,如公路及城市道路工

学习

关于蒙医诊治的临床意义

阅读(30)

本文为您介绍关于蒙医诊治的临床意义,内容包括蒙医医学文献,蒙医病因对照表。摘要蒙医诊治疾病时必须掌握好蒙医诊治十要素,其目的是为了达到辨证施治和标本兼治。蒙医诊治十要素的临床应用范围非常广泛,所以有必要进一步研究探讨。关键词

学习

60秒科学:海豚帮的秘密

阅读(37)

“60秒科学”又来啦!本期的一分钟科技新动态是关于人类的朋友——海豚哦。语速太快hold不住?来个特别的两遍连播怎么样?并不是只有人类才会拉帮结派,原来海豚也喜欢和臭味相投的朋友一起玩呢,gotaminute?STEP1先脱离文字听一遍,用一句话归纳这

学习

庄子“逍遥”思想浅析

阅读(27)

本文为您介绍庄子“逍遥”思想浅析,内容包括庄子逍遥解读,浅析庄子逍遥思想。“逍遥”是人的心灵所达到的超然物外,闲放不拘的境界。庄子的逍遥思想所追求的一种无所牵挂、无所求的平静心理,以“逍遥”之境界去达到内心的平静,这便是庄子的

学习

唐姓来自“西南夷”

阅读(35)

本文为您介绍唐姓来自“西南夷”,内容包括唐姓典故,唐姓起源全集。三国魏晋时期,唐姓的人数少得可怜,明清两代人数大增,人才迭出,展现谋略,怪才奇士,西南汉化的少数民族很有可能是唐姓家族的重要来源。民间流传最广泛的姓氏书,首推编撰于宋代的

学习

设备振动诊断与现场动平衡应用

阅读(39)

本文为您介绍设备振动诊断与现场动平衡应用,内容包括设备动平衡检测,动平衡精度与振动值对照表。【摘要】设备振动是设备故障中的常见现象,设备振动是个十分复杂的问题,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在工矿企业中由于转动设备数量多、种类杂、转速

学习

广州车陂路~新蚨路隧道工程埋深探讨

阅读(49)

本文为您介绍广州车陂路~新蚨路隧道工程埋深探讨,内容包括广州车陂隧道项目二期,广州金融城车陂路隧道最新进展。【摘要】广州车陂路~新蚨路隧道工程因受两端接线与其所在河段河床下切因素的制约,只有通过底质置换的工程措施后其埋深方能满

学习

民国高官的离奇死亡事件

阅读(40)

一个民国高官,一次谜样死亡。究竟是“为痛心国事而自杀”,还是因而被误杀,历史真相谁人知?1921年秋,诗人杨雲史,有《过金陵吊李秀山》五律三首,注:去岁重阳谒秀公,今日重来,风景不殊,公已自杀。计其时为雲史辞陈光远自九江东下时所作。见《江山万里

学习

浅论司法会计与审计的区别

阅读(28)

本文为您介绍浅论司法会计与审计的区别,内容包括浅谈会计与审计之间的区别,司法审计和司法会计审计。【摘要】司法会计是法律诉讼活动,审计是经济管理活动,司法会计鉴定书属于鉴定意见,审计报告属于书证。【关键词】司法会计;审计;司法会计鉴

学习

司法能动性研究论文

阅读(31)

关键词:司法能动性/司法解释/规则创制/判例内容提要:司法过程中法官在法律适用中的自由裁量权体现了司法能动性。我国主要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大量抽象性司法解释的方式来指引法官在个案审理中的法律适用,这种司法能动性的行使方式在理论界和

学习

司法警察的职责和不足

阅读(29)

本文为您介绍司法警察的职责和不足,内容包括司法警察职责全文,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的职责。司法警察战斗在检察院一线的岗位上,他们需要保护犯罪现场,直接接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协助公安机关拘捕逃犯,参与行刑过程的监督。鉴于目前检

学习

宪法和民法

阅读(32)

论文关键词:宪法民法关系论文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关于宪法与民法的关系问题在法学界曾引起了一场广泛的讨论,但尚未透彻。因此,继续讨论这一问题仍具有理论和实践的双重意义。笔者认为宪法与民法的关系是相互配合,彼此互动,具有共同的基础,统

学习

五四宪法贡献了什么

阅读(98)

人们通常具有用意义来衡量、标识一个事物的习惯,尤其对于初次体验的事物总是赋予其特殊的意义。五四宪法因为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第一次社会主义式地立宪、行宪的体验,因而更是获得了极其重大的意义,因此,在已经过去了五十个年

学习

宪法中的任免权之“免”

阅读(28)

【摘要】宪法中的任免权包括“任”和“免”两个方面,“任”是“免”的前提,但“免”不是“任”的必然,而只是其可能的结果。“免”的主体有时是由谁“任”即由谁“免”,有时“任”和“免”不完全统一(有四种情况);“免”的对象一般是最高国家机

学习

论我国的司法确认制度

阅读(36)

本文为您介绍论我国的司法确认制度,内容包括司法确认申请书是什么意思,司法确认制度。【摘要】继2010年通过的《人民调解法》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确立了司法确认制度,2012年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再次确立,并对其做了更为细致明确的规定。司法

学习

美国的宪法和美国

阅读(30)

本文为您介绍美国的宪法和美国,内容包括美国宪法全文英文版,美国宪法修正案全文。1620年,一艘叫“五月花号”的木制帆船,载着102名清教徒,带着自由的梦想,来到北美大陆。作为美国最早的开创者,《五月花号公约》成为美国最早的立国文本。这份